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

2017-09-30 28页 doc 64KB 30阅读

用户头像

is_037433

暂无简介

举报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 南京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研究 姓名:宋利军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财政学 指导教师:李林木 2011-06 摘 要 当前我国高收入个人普遍性税收不遵从行为不仅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较 低有关,更与我国高收入个人自身纳税意愿低有关。这一现实情况已成为我国税 收管理面临的重要难题之一。本文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威慑风险、激励机 制与高收入个人税收不遵从规制”课题组组织的“个人税收政策与征管问题问卷” 的调查结果为依据,通过与低收入组...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 南京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研究 姓名:宋利军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财政学 指导教师:李林木 2011-06 摘 要 当前我国高收入个人普遍性税收不遵从行为不仅同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较 低有关,更与我国高收入个人自身纳税意愿低有关。这一现实情况已成为我国税 收管理面临的重要难之一。本文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威慑风险、激励机 制与高收入个人税收不遵从规制”课题组组织的“个人税收政策与征管问题问卷” 的调查结果为依据,通过与低收入组的比较,分析了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与 税收遵从的相关关系和影响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因 素,提出了提高我 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路径和。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 1.通过对问卷调查数据的分析,本研究发现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弱的情 况,纳税意愿的高低对于高收入个人的税收遵从程度产生了显著的影响:纳税意 愿越高,税收遵从程度越高。而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强的情形下,纳税意愿对 于税收遵从程度并没有显著影响。 2.通过对相关因素的分析,发现对于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有显著影响的主要 因素有:对经济状况的满意程度、税务机关管理与服务水平、税法复杂性、政府 对公共产品的提供、社会纳税环境和个人纳收道德感。而学历、年龄和性别对我 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没有显著影响。在进一步的分析中,本研究发现对我国高 收入个人纳税意愿影响最为显著的因素是税务机关的管理与服务水平以及个人 纳税道德感。 3.根据本论文的研究,笔者认为为了提高我国高收入个人的纳税 意愿,政府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对纳税人进行税 收知识方面的教育、提高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 纳税道德感和培 育良好的社会纳税环境。 关键词:纳税意愿;纳税遵从;税收管理 II ABSTRACT The current prevalence non-compliance behavior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of the tax authorities, but also to the low level of the tax morale in high-income individuals in China. This reality has become one of the important problems in tax administration. Based on the survey results of the questionnaire about personal tax policy and administration conducted by the task force of Nation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deterrence risks,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tax noncompliance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analyz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x morale and tax compliance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investigate the main factors of tax morale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and search for solutions to improve the tax morale of the high-income. The main contents and results are as follows: 1. We concluded from the survey data that in high-income group tax morale have a significant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degree of tax compliance when the income is under weak supervision of tax authority. The higher the degree of tax morale, the higher the degree of tax compliance. When the income is under tight supervision of tax authorities, tax morale don’t have a significant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degree of tax compliance. In median-income and low-income group, in terms of both income categories, tax morale have a significant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degree of tax compliance. 2. Using the corresponding data obtained by the questionnaires, we analysis which factors affect the tax morale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significantly. The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tax morale significantly include: economic situation,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tax authorities, tax complexity, supply of pubic goods of government, social tax environment and sense of tax ethics. The factors which do not affect the tax morale significantly include: age, education and gender. Among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ax morale, the most important two factors are management and service of tax authorities and sense of tax ethics. 3. In order to improve tax morale of high-income individuals, our government should take great effort on the following several aspects: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ax administration and tax service, educating taxpayers, improving the supply of public goods, improving tax ethics of the public and nurturing tax environment. KEY WORDS:Tax Morale; Taxpayer compliance; Tax Administration 1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论文中除 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 研究成果。其他同志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 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 日期: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南京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 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 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 守此规定。 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I 日期: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一章 导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自 2006 年我国颁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 法(试行)》以来,从 2007-2010 年,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高收入个人分别约 有 163 万、213 万、240 万、269 万人自行申报了上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而据 测算,中国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在 1000 万人以上, 其中仅私营企 业主就有 1300 多万,因而,估计每年有 3/4 以上的高收入者应申报纳税而没有 申报。如果再考虑到那些虽已申报但少报收入的情形,可以说我国高收入者税收 不遵从程度已非常严重1。如何促进我国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已经成为税收管理 中面临的难题。而研究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影响因素,从提高纳税意愿的角度 促进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管理中的必然选择。 首先,从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上来看,提高纳税意愿将提升纳税人自 愿纳税的动机,有助于促进税收遵从。而对于高收入个人,从纳税意愿角度促进 税收遵从尤其重要。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多的财产的高收入纳税人往往具有 较多的逃税渠道;而传统的税收管理方式,采取减少纳税人逃税渠道的方式往往 事倍功半。 其次,从收入分配上看,党的“十二五”规划提出“分配秩序,加强税 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 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而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高收入阶层“为富不 税”不仅造成了政府税收收入的大量流失,而且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扩大了贫 富差距,妨碍了公平竞争,扭曲了资源配置,甚至误导了经济决策(李林木,2005)。 因此,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经济问题, 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研究如何提高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促进高收入 者税收遵从,不仅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也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 分配差距。 再次,从税收管理上看,提高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程度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提高威慑程度和促进纳税意愿的提高。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提高威慑程度对于税 收管理来说是次优选择。这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原因,首先查获概率的提高需要大 规模的运用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这将会大大提高税收管 理成本;其次现阶段我国对于逃税的处罚力度较重,而提高处罚程度,将会降低 1 李林木.威慑风险、诚信激励与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度[J].财政研究,2010(11). 1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社会福利。与此相比,从促进纳税意愿角度提高税收遵从的程度不但边际成本较 小,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超额负担也会较小。 最后,从和谐征管关系上看,有效率的税收征管不但要求税务机关以最小的 成本使每位纳税人履行其法定的纳税义务;而且要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中减少 对抗性,突出合作性,和谐征管关系;许多国家的税务机关都在税务管理中强调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如美国国内收入局 1998 年对其职责描述是:为纳税人 提供最优质服务。在我国的税收征管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税款征收,轻服务的倾 向。实际上税款征收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 互相促进的关系。如果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中得到充分尊重,将会提升纳税人的纳 税意愿,不但可以减少征管成本,而且可以和谐征税关系。因此研究纳税意愿是 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之举。 本论文的研究成果不仅可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决策参考,而且对税务部门的 实际管理工作将具有指导及参考意义;同时,本论文的理论模型与实证分析结果, 对于今后的研究者在该领域的继续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价值。 1.2 文献回顾 一、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 为什么有的人能诚信纳税而有的人却不能?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个问题在 税收遵从的文献中屡被探讨,在理论上得到了很多解释。比如说,Allingham & Sandmo(1972)认为在完全理性下,纳税人会从预期效用最大化出发,在权衡逃 税的收益与被查处的风险后做出多大程度遵从的决策。许多经济学家认同 Allingham & Sandmo 的这一研究,并认为应采取威慑机制促使纳税人遵守税法, 换句话说,他们认为严厉的处罚措施会迫使纳税人不敢违反税法。 威慑机制是否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大量的实证分析以及实验数据结果表明 税收遵从的威慑模型所能解释的税收遵从程度远低于实际的税收遵从程度(如: Frey,2003;Frey & Feld,2002),比如在澳大利亚,稽查率和处罚 率都很低,税 收的征收很大程度上依靠纳税人的自我申报和自觉遵从,但是研究表明绝大多数 澳大利亚纳税人都能遵守法律的规定(Braithwaite, 2003)。 为了进一步研究税收遵从的影响因素,许多学者将纳税意愿(tax morale) 引入到税收遵从中来。纳税意愿指的是纳税人自愿纳税的内在动力 如: Schwartz & Orleans ,1967;Lewis, 1982;Pommerehne et al., 1994; Frey & Feld 2002;Torgler,2007,是一系列促进纳税人自愿纳税的因素的综合。纳税 意愿与税收遵从两者在概念上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纳税意愿指的是纳税人自愿纳 2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税的内在动力,说明的是纳税人纳税的意愿;而税收遵从指的是纳税人外在的行 为是否符合税法的要求,说明的是纳税人外在的行为是否合乎法律。高的纳税意 愿将使纳税人具有更强的动机自愿纳税,从而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Frey & Feld 2002,Torgler 2003 等)。 在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上,得到公认的结论是纳税意愿的上升将会提 高税收不遵从行为的道德或心理成本,因此会减少逃税的激励,反之则反之。 Lewis1982指出逃税行为往往是纳税人表达对政府不满的唯一渠道,并且如果 纳税人的纳税态度变差,逃税行为必然将上升。Torgler2007利用世界价值观 调查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说明了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纳 税意愿高,则税收遵从度也较高。Frey & Feld(2002)通过瑞士税务机关对 26 个纳税人的调查数据,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也说明了当纳税人的纳税意愿与税 收遵从度的正相关关系。除了这些直接说明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关系的研究外, 与此密切相关但角度稍有不同的问题是国家间纳税意愿的不同,是否反映了在这 些国家中观察到的税收遵从行为的差异。Torgler & Schneider(2007)通过实 证分析,从国家间比较的角度,说明了纳税意愿对一国的地下经 济的规模有着显 著的影响。Frey2000指出逃税的道德成本对于地下经济的规模有着抑制作用。 而道德成本正是与纳税意愿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 二、纳税意愿的影响因素 影响纳税意愿的因素很多,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人口 特征、政府性因素、社会纳税环境及个人涉税道德观。 1.社会人口特征 许多人口因素都与税收遵从相关,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宗教信仰、 受教育程度以及收入水平等。虽然,在这些人口特征背后究竟是那种因素影响了 纳税意愿众说纷纭,但在人口特征与纳税意愿的关系上依然有大量研究,并取得 了大量成果。Tittle1980 通过研究表明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对纳税意愿有 显著影响。Lewis(1982)通过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对纳税意愿有显著影响。 杨得前(2007)利用 WVS 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果表明性别、年龄及婚姻状况对 纳税意愿有显著影响,而收入水平和接受教育的程度对公民的纳 税意愿没有显著 影响。刘华等(2008)利用对武汉市民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认为政治面貌高促 进税收遵从、月收入水平高则降低纳税意愿。 2.政府与个人关系 在影响纳税意愿的因素中,最核心的是政府与个人的关系,包括信任、政治 参与度、交换公平、税收制度与税收管理方式。政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不仅是 资金与服务的交换关系,而且是多层次的信息以及资源的交互。 3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1)纳税人对于政府、法律系统、税务机关的信任影响着个人纳税意愿, Alm & Torgler2006以美国和 15 个欧洲国家为样本的研究显示纳税意愿与一国 公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和议会的信任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Torgler & Murphy2005通过对 1981-1985 年澳大利亚公共价值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认为 信任以及道德信念对于澳大利亚的纳税意愿有非常大的影响。杨得前,何春联 (2009)以美国及香港公共价值观数据为基础,采用 Ordered Probit 模型分析 了纳税意愿与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之间的关系及作用机理,结果显示纳税意愿与 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2)政治参与度会直接影响个人的纳税意愿,政治参与度高的地方,纳税 人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政府管理中,对税收制度的执行和变动都有较大的决策 权,从而有更高的纳税意愿。Torgler2002研究了纳税人的政治参与权与税收 遵从的关系,通过对瑞士 26 个州的实证研究表明纳税人的政治参与权越广泛, 参与程度越高,税收遵从程度越高。 (3)财政交换说认为个人与政府关系本质是一种财政交换关系,交换是否 公平影响着纳税人纳税意愿。Feld & Frey(2002)认为政府对待纳税人的方式 (例如,纳税人认为其与政府之间的交换是否公平)会影响纳税意愿,当纳税人 感觉在与政府的交换过程中,受到了损失,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将降低。 (4)税收制度以及税收管理因素直接影响着纳税意愿,这些因素包括个人 所得税税率、税法的复杂程度、处罚率、查获率、是否被审计过、税务机关的服 务水平及服务意识等。大多数的研究基于“挤出效应”的理解分析上,“挤出效 应”认为税务机关的外在行为会影响到纳税人的内在纳税意愿,所以税收机关应 重视其与纳税人的各种沟通方式(包括处罚措施以及激励措施的使用)。Frey & Feld2002利用计量分析得出税务机关能否尊重并善待纳税人影响着纳税意愿, 与纳税意愿高低具有正相关关系。Feld & Frey(2004)从分析瑞士部分地区纳 税意愿变迁着手,分析了人口特征的变化、法律因素、经济因素变化等对于该地 区纳税意愿的影响,得出该地区税务管理机关及时有效的税收管理方式提高了该 地区的纳税意愿。 3.社会纳税环境和个人纳税道德感 人们的意愿受到来自于社会以及自身的对于纳税行为的价值判断的影响。 不同纳税环境和涉税道德感往往导致纳税意愿高低程度的不同。在这一方面的研 究中,典型研究如:Lewis1982指出纳税人对逃税行为的道德感越强烈,其逃 税后的道德成本或心理成本就越高,纳税人越不愿意逃税。Frey & Torgler2007 认为纳税行为体现为一种社会规范,如果逃税行为比较普遍,纳税人纳税意愿将 会降低,反之则反之。 4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三、国内外研究评价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理论与实证上研究了纳税意愿问题,特别是深入研究了影 响纳税意愿的各种因素,包括社会人口特征、政府与个人的关系、社会纳税环境 和个人涉税道德感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优化税收管理的政策建 议。这些研究成果为本论文的写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但是,目前对纳税意愿研究比较深入的主要是国外学者,我国研究这方面的 学者很少。从中国期刊网可以查出只有杨得前(2007,2009)、邓 保生(2008)、 童疆明(2008)等几位学者进行过相关研究,而对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进行研究 的成果目前尚未见到,这正是本文的研究主题。 1.3研究思路以及可能的创新点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关于纳税意愿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威慑风险、激励机制与高收入个人税收不遵从规制”课题组组织的“个人税收 政策与征管问题问卷”的调查数据,对在不同收入组别(高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 不同税务机关监管力度(监管力度高和监管力度低)下,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 关系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对前人研究借鉴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可能影响纳税意 愿的因素,并在这些因素中,利用问卷调查数据,对可能影响我国高收入个人纳 税意愿的的主要因素加以分析。同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探讨我国提高高收入 个人纳税意愿的路径和方法。 本文的可能的创新点可能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本文的创新点首先来在于在研究视角上。目前纳税意愿研究在 我国的税 务管理研究中属于比较新的一个研究方向,相关研究较少,且大多为理论分析。 而对高收入阶层的纳税意愿进行分析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比较新颖。 2.在研究内容上,本文不同于已有研究的单因素分析,利用计量方法,对影 响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众多因素按照显著性大小排序。 3.在政策建议上,通过实证分析的结果得出实质性的政策建议,为提高高 收入个人纳税意愿提出建设性意见 。 1.4文章结构 本文主要目的是对我国高收入者个人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以及影响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其中,在影响我国高收入个人纳 税意愿的主要因素分析中,由于高收入阶层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如多元化的收 5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入与财产收入来源、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及较强的风险规避能力,这些特点使得高 收入者的纳税意愿的影响因素可能不同于中低收入者。本文从社会个人特征、政 府性因素、社会纳税环境,个人纳税道德感等方面出发,利用计量模型进行实证 分析,得出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 提高我国高收入阶层纳税意愿的对策。文章共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章 导论 包括以下内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及可能的创新点、 文章结构。 第二章 问卷设计 首先分析本文的研究思路,其中介绍了问卷设计思路,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其次说明了问卷内容,分析了问卷中相关问题设置的目的和方式。最后是问卷调 查的人口特征分析,说明了本次问卷调查在人口特征的分布上具有的代表性。 第三章 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分析 本章基于问卷调查数据,通过方差分析法,分析了在高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 中,纳税意愿的高低程度不同是否对不同收入形式(税务机关监管力度高和税务 机关监管力度较弱的两种不同的收入形式)税收遵从程度产生显著的影响。 第四章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 本部分运用计量模型分析下列因素是否是影响纳税意愿的主要因素,主要包 括:1. 社会人口特征(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2.政府性因素(包括:提 供公共服务水平关系、纳税人对税法熟悉程度、税务机关执法和服务水平等);3. 其他因素(社会纳税环境和个人纳税道德感)。 第五章 提高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政策建议 本章将根据高收入群体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以及高收入个人纳税意 愿的主要影响因素的分析结果,结合我国国情和税收管理实践,提出了如何提高 税务机关的威慑机制的建议,同时,着重研究了如何提高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 愿的措施。 6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二章 问卷设计 因为纳税意愿的研究涉及到纳税人的情感态度和认知方式,所以从经验分析 的角度对纳税意愿进行的研究通常采取的方式是采用问卷或者访问的形式。但是 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研究的有效性,常常会受到问卷问题的提问方式,问卷问题的 提问顺序等方面的影响。本部分将就本问卷的设计思路及问卷内容的合理性进行 分析。 2.1设计思路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说明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之间的关系, 并着重分析影响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因素。在所分析的所有可能影响 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因素,主要来自于之前的学者们对纳税意愿的研究, 并经过了相关领域内专家的广泛讨论和研究。 本文采取了比较的方法,首先将问卷调查人群分为高收入组和中低收入组, 判别高收入的是年收入是否在 12 万元以上,否则为中低收入。在分析我国 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中,问卷受访对象又被按照各个相关因素分 为各个亚组。本文考虑到的影响纳税意愿的主要因素有: 1.社会人口特征因素,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对经济状况的满意度。 2.政府性因素,包括:纳税人对税法的复杂性的看法、对税务机关管理与 服务水平的认识、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的认识。 3.其他因素,包括:纳税人对社会纳税环境的认识和个人纳税道德感。 基于这一思路,本文的问卷设计思路表现为图 2.1。 在这一基本思路的基础上,设计出了总计 3 页包括 24 个问题的问卷。为了 保证问卷质量,本次问卷的设计经过了多次修改和讨论。问卷的内容将在以下部 分加以详细说明本次问卷调查一共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调查时间为 2010 年 11 月-2010 年 12 月,调查是通过高校举办的培训班以及可靠的人际关系的方式进 行,此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 154 份,收回有效问卷 145 份,有效问卷比率 94%; 第二次调查时间为 2011 年 2 月-2011 年 4 月,共计发放问卷 620 份,收回有效 问卷 593 份,有效问卷比率为 96%。问卷的发放主要是通过 2011 年寒假期间由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带回家给其家长填写。为了保证问卷质量,组织者对接受问卷 的学生数次强调了研究的严肃性。两次调查共获得有效问卷 738 份。 在研究方法的使用上,本文使用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侧重于 实证分析的方法。在实证分析上,因在本论文中通过问卷得到的数据以定性数据 7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包括:有序分类数据和无序分类数据)居多,而定量数据较少,所以在实证方 法上主要采用了方差分析、相关分析等方法,力求最大限度地说明问题。 图 2.1 问卷设计思路 社会人口特征: 年龄 性别 学历 经济状况 政府性因素: 税法的复杂性 税务机关的管理 纳税意愿 税收遵从 与服务水平 政府提供公共服 务水平 其他因素: 社会纳税风尚 个人纳税道德 感 2.2问卷内容 本次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调查,第二部分为对个人 税收政策与征管问题的看法的调查。问卷主要采取主观题的方式,在问卷选项的 设置上,遵循了“规范要求、便于填写”的原则。在对客观问题进行询问的问题 选项中,选项内容涵盖全面,没有出现将受访对象的选择局限于某几类选项的情 况。在态度判断类以及满意度类问题的测度中,选项都分为四级,如满意度问题 采取“很不满意、不太满意、比较满意、很满意”的问答方式。各个选项在性质 上区别明显,达到了方便问卷受访对象填写的目的。 本问卷的第一部分为个人基本情况调查,共包括 11 个问题,除其中第 3 题: 您所在地区(城市)要求受访对象进行填写外,其余题目都采取主观题的形式以 便于问卷受访对象应答。调查内容包括:年龄、性别、所在地区(城市)、学历、 工作单位性质、职务、月平均收入、家庭人口数、对于当前经济状况满意的程度、 家庭月收入、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个税缴纳方式以及在近年来是否以作为年所 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过个税。问卷的第二部分为对个人税收政策与 8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征管问题的看法。这一部分共包括 15 题,问卷中的部分问题将在下表中加以说 明。 表 2.1 为问卷调查中涉及到本文的部分问题说明。其中本次问卷调查第 22 题为情景类题目,题目的前提条件内容为:小张在刚刚过去的纳税年度里已达到 12 万元以上的收入水平,现在小张决定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个税。其中, 有一项收入的应税所得额为 20000 元(未被代扣税款)。小张如果不申报该笔收 入,按照 20%的税率将少缴税款 4000 元。但如果被税务机关查获到,除了补缴 4000 元税款、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要按照少纳税款的 0.5 倍到 5 倍缴纳罚款 2000~20000 元。小张估计税务机关发现该笔收入的概率大约为 10%, 决定不申报该笔收入。 9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表 2.1 问卷部分问题说明 10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三章 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分析 当前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水平较低,税收遵从度也比较低。 在理论上, 二者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纳税意愿会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遵从行为。但是在我国 高收入人群中纳税意愿是否显著影响到了高收入人群的税收遵从水平,却没有相 关研究。本部分就将以这个问题作为研究的中心内容。 3.1纳税意愿及税收遵从的衡量 一、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衡量指标 纳税意愿的定义是纳税人诚实纳税的内在动机。在纳税意愿的实证研究中, 如何衡量纳税意愿是首要的问题。由于数据的不同,许多学者选择了不同的反映 纳税人内在动机的指标。比如,在运用公共价值观调查(World Values Survey) 分析中,许多学者多选用这样一个与纳税意愿紧密联系的问题,即如果有机会, 就应该逃税,对于这种行为你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接受?(要求受访对象在 1-10 内选择相应的数值,1 代表完全接受,10 代表完全不接受,2-9 表示介于完全接 受与完全不接受)(Torgler,2002);在纳税人意见调查(Taxpayer Opinion Survey)数据中,研究人员使用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您与邻居或朋友进行了实 物形式的交易而获得了收入,对于该项收入,您不申报所得,对于该项行为您是 否赞同?要求受访者在要求受访对象在 1-6 内选择相应的数值,1 代表完全接 受,6 代表完全不接受,2-5 表示介于完全接受与完全不接受。 在本次问卷调查中,第 14 题反映出了问卷受访对象纳税意愿的程度。 “在税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您有房屋对外出租,您是否愿意就出租 收入主动申报纳税?(不愿意1,看情况而定2,愿意3)。” 因为在现在的税收管理方式下,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收入信息的能力较弱, 所以对于房屋对外出租取得收入,税务部门无从得知,也无法监管。纳税人是否 愿意申报取决于纳税人自身纳税意愿的高低。所以我们认为该题所包含的意思是 询问当纳税人获得一笔税务机关无法获知信息的收入后,对于该笔收入纳税人是 否愿意诚实纳税,这体现了纳税意愿定义所包含的意愿的特征,能够很好的衡量 纳税意愿的高低。 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所得按照类别分为 10 种 类型。而对于不同的所得形式,由于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能力以及监管能力有限, 在这些收入类别中有的类别的收入查获率较高,纳税人很少有偷逃税的机会,而 对于另外一些类别的收入,税务部门的监管能力就显得比较有限。本章试图说明, 11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对于不同类别的收入,纳税意愿在纳税人申报决策中是否起到了作用。 在衡量不同收入类别的指标上,我们采用了这样两个问题,该问题位于本次 问卷调查第 22 题,为情景类题目。该题目的内容为:小张在刚刚过去的纳税年 度里已达到 12 万元以上的收入水平,现在小张决定向税务机关申报上一年度的 个税。其中,有一项收入的应税所得额为 20000 元(未被代扣税款)。小张如果 不申报该笔收入,按照 20%的税率将少缴税款 4000 元。但如果 被税务机关查获 到,除了补缴 4000 元税款、加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要按照少纳税款 的 0.5 倍到 5 倍缴纳罚款 2000~20000 元。小张估计税务机关发现该笔收入的概 率极其微小,决定不申报该笔收入。在下面有六个小问题,其中第 4 和第 5 题反 映出纳税人对于不同收入类别收入的申报态度。 如果您是小张,您对该笔收入的做法是(不申报1,申报少部分2,申报大 部分3,如实申报4)。 如税务机关发现该笔收入的可能性较大,假定您是小张,您对该笔收入的做 法:(不申报1,申报少部分2,申报大部分3,如实申报4)。 二、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关系的研究方法 前文我们已说明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衡量方式,首先在税收遵从的衡量 上,由于衡量税收遵从的指标在申报金额上具有良好的层次性,可以被认为是等 间距的连续性变量。而纳税意愿的衡量指标应被视为有序变量。对于二者关系的 分析,我们将采用如下的步骤: 1.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方差分析检验的是多个样本均值间差异是 否具有统计意义。在方差分析中,不同组别的差异基本来源有组内差异和组间差 异两类。为去除样本量的影响,需要对组内差异和组间差异按照各个变量的自由 度加以处理,得到组内均方和组间均方。然后对组内均方和组间均方进行比较。 推断样本中因变量在某一因素不同水平间的差异。本章将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方 法,验证不同收入组别(高收入与中低收入)在申报金额上是否具有显著差别, 或者说,纳税意愿是否显著的影响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决策。 2.采用坎道尔(Kendall)的 tau_b 相关系数估计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之间 存在的相关性强度。由于 Kendall's tau_b 相关系数是根据数据的秩而不是根据 实际值计算的。也就是说,先对原始变量的数据排秩,根据各秩使用 Kendall's tau_b 相关系数公式进行计算。它适合于有序数据或者不满足正态分布假设的等 间距数据。 12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2高收入组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分析 首先考虑在税务部门查获率较低的收入类别下,纳税意愿对于税收遵从的影 响。表 3.1 为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由该表可知,低纳税意愿、 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三组的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 1.88,2.65 和 3.09。各个组别间税收遵从值之间差异较大。 表 3.2 为方差同质性测试,从该表可知,显著性概率为 0.233,即 p0.05, 说明各组的方差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上没有显著性差异,方差具有齐性,可以 进行 LSD 多重比较分析。 表 3.3 是方差分析结果,其中 F26.105,对应的概率值为 0.0000.05,说 明在高收入组和税务部门查获率较低的收入类别下,总体上纳税意愿对于税收遵 从度有显著的影响。 表 3.4 是 LSD 法多重比较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在纳税意愿低、纳税意愿 中等和纳税意愿高的这三个组别之间的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和低纳 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0.736,对应的概率为 0.0140.05,在 0.05 的 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性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与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 差异为 0.819,相对应的概率为 0.001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 性的差异。在低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1.554,同样具 有显著性差异。 表3.5为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相关性分析,有表中的Kendall's tau_b 相关系数可知,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系数为0.488,相关系数较高。同时 相伴概率为0.000,在显著性水平为0.001的水平下具有显著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在高收入组别中,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低的收入 类别中,纳税意愿的不同程度对于税收遵从程度有显著影响,当纳税意愿提高, 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也逐步增加。并且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程度 之间的正相关关 系显著。 表3.1 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 13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表3.2 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方差同质性测试 表3.3 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方差分析 表3.4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LSD多重分析 表3.5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相关性分析 其次,考虑在税务部门查获率较高的收入类别下,纳税意愿对于税收遵从 的影响。表 3.6 为高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由该表可知,低纳税意 愿、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三组的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 3.14,3.54 和 3.72。各个组别间税收遵从值之间差异较小。并且与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相 比,纳税遵从程度有非常明显的上升。 表 3.7 为方差同质性测试,从该表可知,显著性概率为 0.05,说明各组的 方差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上没有显著性差异,方差不具有齐性,需要进行 Tamhane 多重比较分析。 表 3.8 是 Tamhane 法多重比较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在纳税意愿低、纳税 14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意愿中等和纳税意愿高的这三个组别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和低 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0.40,对应的概率为.04020.05,在 0.05 的 显著性水平下不具有显著性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与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 值差异为 0.189,相对应的概率为 0.731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具有 显著性的差异。在低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0.589,同 样不具有显著性差异。 根据表3.5中的Kendall's tau_b相关系数可知,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 系数为0.242,相关系数较高,在显著性水平为0.01的水平下具有显著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在高收入组别中,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强的收入 类别中,当纳税意愿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也逐步增加。纳税意愿与税收遵 从程度之间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但是纳税意愿的不同程度对于税收遵从程度不 具有显著影响。 表3.6 高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 表3.7高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别方差同质性测试 表3.8高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别Tamhane分析 基于上述分析,对于高收入组内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 以下两点结论: 1.在高收入组和税务部门监管力度较弱(体现为查获率较低)的收入形式下, 纳税意愿的不同影响了的税收遵从程度。纳税意愿是影响高收入个人税收遵从程 15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2.在高收入组和税务部门监管力度较强(体现为查获率较高)的收入形式下, 纳税人的纳税决策与纳税人的纳税意愿并无显著相关性。其主要原因是,在税务 部门查获率很高的情况下,威慑机制的力度较强,低纳税意愿、中等纳税意愿和 高纳税意愿的纳税人都会选择遵从税法,此时影响纳税人税收遵从决策的最重要 因素是威慑因素,从而不遵从行为与纳税意愿高低的关系并无显著。这一点可以 通过表3.1高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与表3.6高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 别描述性分析中比较说明。在表3.1中,低纳税意愿、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 愿的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1.88, 2.65和3.09;而表3.6中低纳税意 愿、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的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3.14,3.54 和3.72。在查获率较高的情况下,低纳税意愿、中等纳税意愿与高纳税意愿的纳 税人税收遵从程度的值都比低查获率情况下的税收遵从程度明显升高(体现在 3.141.88,3,542.65,3.723.09);而且高查获率下的三种纳税意愿的纳税人 税收遵从程度接近(分别为3.14,3.54和3.72)。 3.3中低收入组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分析 首先考虑在税务部门查获率较低的收入类别下,纳税意愿对于税收遵从的影 响。表 3.9 为中低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由该表可知,低纳税意愿、 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三组的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 2.18, 2.80 和 3.51。各个组别间税收遵从值的差异较大。 表 3.10 为方差同质性测试,从该表可知,levene 统计量对应的显著性概率 值为 0.538,即 p0.05,说明各组的方差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上没有显著性差 异,方差具有齐性,可以进行 LSD 多重比较分析。 表 3.11 是方差分析结果,其中 F 统计量的值为 102.511,对应的概率值为 0.0000.05,说明在中低收入组和税务部门查获率较低的收入类别下,总体上纳 税意愿对于税收遵从度有显著的影响。 表 3.12 是 LSD 法多重比较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纳税意愿低、纳税意愿 中等和纳税意愿高的这三个组别之间税收遵从度德值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中等纳 税意愿和低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税收遵从度的均值差异为 0.621,对应的概率 为 0.000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性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与高 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税收遵从度的均值差异为 0.720,相对应的概率为 0.000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性的差异。在低纳税意愿和高纳 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税收遵从度的均值差异为 1.333,同样具有显著性差异。 16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由表3.5中的Kendall's tau_b相关系数可知,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系 数为0.485,相关系数较高,在显著性水平为0.01的水平下具有显著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在中低收入组别中,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低的收 入类别中,纳税意愿的不同程度对于税收遵从程度有显著影响,当纳税意愿提高, 纳税人税收遵从程度也逐步增加。并且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程度之间的正相关关 系显著。 表3.9 中低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 表3.10 中低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方差同质性测试 表3.11 中低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方差分析 表3.12 中低收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LSD多重分析 其次,考虑在税务部门查获率较高的收入类别下,纳税意愿对于税收遵从 的影响。表 3.13 为中低收入人群高查获率组别描述性分析,由该表可知,低纳 税意愿、中等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三组的税收遵从程度的均值分别为 3.3254,3.5870 和 3.7421。各个组别间税收遵从值之间差异较小。并且与中低收 17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入人群低查获率组别相比,纳税遵从程度有非常明显的上升。 表 3.14 为方差同质性测试,从该表可知,显著性概率 sig0.538,即 p0.05, 说明各组的方差在 a0.05 水平上有显著性差异,方差具有齐性,可以进行 LSD 多重比较分析。 表 3.15 是方差分析结果,其中 F102.511,对应的相伴概率 p0.0000.05, 说明在中低收入组和税务部门查获率较高的收入类别下,总体上纳税意愿对于税 收遵从度有显著的影响。 表 3.16 是 LSD 法多重比较的结果。从中可以看出,在纳税意愿低、纳税意 愿中等和纳税意愿高的这三个组别之间的存在者显著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和低 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0.262,对应的概率为 0.021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著性的差异。中等纳税意愿与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 值差异为 0.155,相对应的概率为 0.0350.05,在 0.05 的显著性水平下具有显 著性的差异。在低纳税意愿和高纳税意愿的组别之间的均值差异为 0.417,同样 具有显著性差异。 由表3.5中的Kendall's tau_b相关系数可知,纳税意愿与税收遵从的相关系 数为0.322,在显著性水平为0.01的水平下具有显著水平。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认为在中低收入组别中,在税务机关监管力度较高的收 入类别中
/
本文档为【我国高收入个人纳税意愿的研究(可编辑)】,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