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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船舶标准

2013-01-31 47页 doc 633KB 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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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船舶标准   中国石化船舶标准(液体化学品船Ver 1.0) 一 般 资 料 1 船名   2 船舶编号   3 船籍港   4 交船日期   5 船舶载重吨   6 船舶货舱容积   7 船舶尺度 总长: 最大船宽: 吃水: 净空高度: 8 船舶类型 油轮 化学品船 油/化两用船   9 集中泵/深井泵   10 船体类型 双底双壳 单底单壳 双底单壳 单底双壳 11 船舶管理人 ...
中国石化船舶标准
  中国石化船舶标准(液体化学品船Ver 1.0) 一 般 资 料 1 船名   2 船舶编号   3 船籍港   4 交船日期   5 船舶载重吨   6 船舶货舱容积   7 船舶尺度 总长: 最大船宽: 吃水: 净空高度: 8 船舶类型 油轮 化学品船 油/化两用船   9 集中泵/深井泵   10 船体类型 双底双壳 单底单壳 双底单壳 单底双壳 11 船舶管理人   12 船舶管理人地址   13 船舶管理人电子信箱   14 管理人承担管理责任的时间   15 船舶所有人   16 船舶所有人地址   17 船舶证书有效期   检查内容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要点 查证方法 检查结果 备注 符合(Y) 不符合(N) 不适用(Na)   证 书 与 文 件 1 船舶登记证书(所有权证书) 查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查相关文书和签发日期         2 船舶国籍证书 查签发日期是否有效。 查相关文书和签发日期         3 符合证明 1.DOC和SMC可以由MSA或CCS签发,但两张证书上的经营人必须一致; 2.船上应持有DOC副本; 3.DOC原件的年度审核签注; 4.证书上需列出船舶管理者所被核准船舶的类型,如油轮、化学品或气体运输船; 5.如船舶仅有有毒液体物质证书而没有适装证书,DOC证书不需要为承运化学品进行签注。 查文书签发资料和签发日期         4 证书 SMC应5年内进行一次换证审核,至少一次中间审核。 查相关文书和签发日期         5 最低配员证书   查相关证书         6 船舶适航证书   查相关证书         7 船舶入级证书 查相关证书         8 化学品适装证书   查相关证书         9 船舶保险 船舶险、油污责任险、船员险(是否投保以上三个险;船东对船员的责任险:每人赔偿限额(死亡)是否不低于60万人民币;污染责任险:内河船舶不低于1000万元,沿海船舶不低于5000万元)。 核查保单原件         10 民事责任公约证书   查相关证书         11 船东互保证书 责任限额(详见公司准入检查标准:是否加入P&I)。 查相关证书         12 内审报告及封闭证据 内审、内审报告、封闭记录、封闭证据、签名、实际复查封闭情况。 查相关文件         13 外审报告及封闭证据 外审计划、外审报告、封闭记录、封闭证据、签名、实际复查封闭情况(SMC审核)。 查相关文件         14 有效系泊或系泊设备指南 2010版/2008版 查相关文件         15 避碰规则(内规、海规) 2003版 查相关文件         16 IBC规则 沿海船舶配备: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 内河航行船舶: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 查相关文件         17 医疗急救指南   查相关文件         18 SOLAS公约   查相关文件         19 MARPOL公约   查相关文件         20 适合于本船的《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及其修正案 分沿海和内河。沿海船舶配海船部分,内河船舶配内河部分。           船员 管理 21 船员证书   查相关文件         22 船员特殊培训证书   查相关文件         23 船员服务簿   查相关文件         24 船员任职调令   查相关文件         25 船员上岗培训记录 1.船长、轮机长的公司培训记录(如船长培训记录在公司,船上应有公司人事任命资料); 2.普通船员的转岗、上岗培训记录; 3.新船员的岗位培训记录; 4.岗位考核记录。 查文件和记录         26 船员日常培训记录 1.日常培训计划; 2.日常培训记录(体系、设备操作及外来文件和公约的学习); 3.日常考核记录(体系、设备操作)。 按体系进行对照检查         27 酒精和毒品政策是否张贴 1.公司酒精、毒品政策应张贴在餐厅; 2.船长需要熟悉相关的数据。           28 未经事先公布的酒精测试 最新的测试记录需要检查和保留(所配备的检测设备及相关记录)。           29 防疲劳政策 公司的政策张贴在驾驶台、货控室和餐厅。           30 船员休息和工作时间 的记录 1.所有被安排值班的高级船员和参与值班的普通船员,在24小时之内必须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2.该休息时间可以被分成不超过两次以上,其中一次不得少于6个小时; 3.应急、演习和应付其他最重要情况时不必要满足该休息时间的要求(最重要的情况是指不能受到耽误的安全和环境原因,以及在开航时不能预见的船舶基本工作); 4.尽管有上述原因,最低的10小时休息时间可以减少,但每周不得超过2天且每天不少于连续6小时的休息时间,以及平均7天之内休息时间不得少于70小时。           航 行 设 备 31 船舶经营人的航行须知 及程序 1.船东或管理公司应有自己的安全管理政策和程序(11个内容); 2.驾驶室内应永久放置最新经营人的航行政策和程序的副本; 3.高级船员(三副三管轮以上人员)应熟悉公司的政策,阅后签名。           32 船舶经营人认可的瞭望 人员             33 船舶航行的最小富余水深 经营人应有海上航行、浅水区域、港口水域和靠泊的最小富余水深要求的下垂;在驾驶台应张贴公司许可的最小富余水深。           34 船长的常规命令和夜航命令簿是否签署 应检查常规命令簿和夜航命令簿,以确定所有驾驶员已得到其职责的指示。常规命令应由船长书写,以表达其要求,特别是关于船舶、贸易和当时船上驾驶员的经验水平方面的要求。驾驶员应在常规命令簿上签字。 夜航命令必须填写,并作为常规命令的补充规定。需要特别关注的是每位驾驶员签字确认。           35 航行日志是否正确记载 记载的重要事项如:船位、航向、航速、交接班记录、报告、引水员登离、拖轮靠离、开航前设备测试、抵港前停倒车实验等。           36 驾驶台是否张贴船舶的操纵特性图 对于船长100米及以上的所有船舶和任何尺度的所有化学品船及液化气船,应提供一张引水卡、驾驶台公告和操纵手册。           37 自动舵/手动舵/应急舵转换程序是否清晰标识 在驾驶室及操舵机舱内,应有永久显示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和操舵装置动力装置转换程序的简单操作说明,并附有方框图。           38 是否配备适合当前航行的纸质海图、长江航行图、电子海图 所有船舶应备有海图和航海出版物,用于计划和显示预定航次中的船舶航线,以及标绘和及监控整个航次中的船位。电子海图显示信息系统可被接受用于满足本款的海图配备要求。           39 海图作业是否正确并且有改正记录 1.对所有使用中的海图应予以全部改正,并且其改正应依照出版该海图的水道测量局发行的航海通告进行; 2.使用其他水道测量局发行的航海通告进行改正不是良好通常做法; 3.应检查改正的标准,保证使用正确的颜色,整洁地涂改,并且该改正易于理解; 4.应重新检查改正的记录,并随机检查以确保海图和其他航海图书已记录了的改正已被改妥,以及使用中的海图和图书已经全部改正且更新。如航路指南、灯标表、航海通告、长江航道通告 、潮汐表等。           40 前一航次是否编制有全面的航行计划,该计划是否覆盖码头至码头的整个航程 航行计划的制定必须连贯,无论如何不能出现断点。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平行线问,航行定线制,以及相应的船舶定位要求。需要密切关注禁航区的标识。以下所述如可提高安全航行,应标注于海图上: 1.平行方位线(除非已事先核对过其位置的准确性,切忌使用浮动物标);2.海图的更换;3.定位的方法和时间间隔;4.显著的航行和雷达物标;5.禁止进入区(不鼓励过多地标绘“禁止进入区”,见以下);6.初见陆标和灯光;7.避险线和避险方位;8.叠标、导标和导航线;9.重要的潮流和海流;10.安全航速和必要的航速变化;11.机器状态的更换;12.最小富余水深;13.需要开启测深仪的位置;14.穿越和高通航密度区;15.应保持的安全距离;16.锚位余量;17.紧急计划;18.中断位置;19.VTS及其报告点,等等。           41 雷达 1.300总吨以上:一台9GHZ(3CM“X”波段; 2.3000总吨以上另加一台3GHZ(10CM“S”波段); 3.至少一台雷达带有自动标绘功能(速度、航向模拟操作,与邻近船舶的避让操作)。           42 AIS AIS在任何时候均应保持运转;AIS输出功率在2-12.5W之间;船舶停靠在易燃气体码头时必须关闭AIS,同时应报告港口当局并记录;当船舶停靠在没有易燃气体的码头时,则应设置于低功率状态。(静态低功率1W,油轮状态)           43 卫导 船员有卫导使用证书           44 测深仪 具有记忆(48小时回放)或打印功能(海船 );有使用记录;如有打印功能,应记载靠泊日期、时间及水深。 1.每次接近浅水区域和进入港口前应开启测深仪,并在通过浅水区域的期间中保持运行; 2.开启测深仪的日期和时间应标注在记录纸上; 3.通过显著陆地或海标的日期和时间也应标注在记录纸上; 4.许多现代电子式测深仪配备内置24小时存储器,可以重现存储的数据; 5.如果没有配置电子存储器,测深仪应具有打印式记录; 6.如果提供电子显示数据作为记录的形式并且一个记录时间的航行数据记录仪,则是“Y”,连同一个简短的解释。           45 磁罗经 带有灯光;配备剩余自差表或曲线。 1.应配有1具能与标准罗经互换的备用磁罗经,但设有1具操舵罗经或陀螺罗经者除外; 2.磁罗经应经正确校正,并应备有随时可用的剩余自差表或曲线; 3.但标准罗经能提供首向情况并使舵工在主操舵位置可以清楚地读出数字地情况下可以除外; 4.备用磁罗经应颠倒存放以防止滚针轴承磨损。           46 航行灯 现场检查。           47 信号灯(号型) 现场检查。           48 本安型的超高频/甚高频(UHF/VHF)便携式无线 电对讲机 1.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配备1台甚高频无线电装置,该无线电装置应能在6频道、13频道、16频道和70频道(数字选择性呼叫)上发送和接收; 2.它应能从船舶通常驾驶的位置在70频道启动发送遇险警报。           49 NAVTEX Navtex应按船舶所在航行区域设置需要接收的发射台,和按需要接收的警报设置B2电文的种类。           安 全 管 理 50 船舶配员满足最低安全 配员证书要求             51 船上高级船员是否熟悉 消防设备的操作 1.各消防设备的使用程序应制定并张贴; 2.高级船员应掌握消防设备的使用程序,并有培训记录; 3.高级船员应会实际操作这些设备; 4.高级船员应熟悉这些设备的维护保养须知及维护周期; 5.是否有维护记录。           52 是否配备个人保护设备 1.数套个人保护设备; 2.这些设备应存放在易于到达的地方和专用储藏室。不得放在生活区内,未使用的除外; 3.电瓶附近应有保护设备; 4.在对人员存在危险的任何情况下使用; 5.存放地点应有效的标识; 6.应有保护设备的使用说明及培训记录。           53 甲板使用的手电筒是否是本安型 1.权威部门认可的适合在含有易燃易爆气体的环境中使用的手电筒,才可在船上使用; 2.包括消防员装备、安全设备内及机舱内使用的电筒。           54 船岸检查表是否填写, A&R项是否执行 1.船岸检查表必须在货物作业前完成; 2.船岸检查表中的项目必须肯定回答方可作业; 3.A项应指明并双方签署; 4.R项应执行并有记录。           55 吸烟场所是否指定, 吸烟规则是否执行 1.指定的吸烟区必须在货物开始作业前,经船上责任驾驶员和岸方代表人员约定; 2.船员是否已被告知可以吸烟的区域; 3.是否张贴吸烟规则; 4.指定的吸烟区域是否关闭所有的入口; 5.吸烟区域是否配备安全火柴或固定的点烟器; 6.禁止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到危险气体区域; 7.是否有随意放置打火机的现象; 8:门上张贴警示标示“货物作业期间保持干燥”和“禁止将火种带出门外”。           56 货物作业期间是否保持门窗关闭,空调置于内循环状态 1.在货物作业期间应关闭所有的外门、舷窗、类似开口; 2.在港期间仅使用一个入口进出,并随时保持关闭; 3.在港期间,门不能锁闭,但必须有效防止外来人员登船; 4.高温期间,仍应保持门窗关闭; 5.机舱通风可以开启,但在影响其服务的机械处所安全作业时,应考虑给予关闭; 6.保持生活区空气压力高于环境空气压力。           57 应急程序演习是否进行 1.是否有应急训练及演练计划; 2.是否按计划进行各项演练; 3.是否在演练之前针对演练预案进行相关的培训; 4.是否有演练的详细记录; 5.是否有详细的讲评记录。           58 登船须知及来客登记是否进行 1.甲板应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2.登船须知摆放在梯口; 3.登船人员查验和核实; 4.来客登记并分发识别证件; 5.引导登轮人员至安全入口并至拜访人员。           59 是否设定安全通道 1. 跳板: 》两侧应有栏杆和立柱, 》行走面有防滑表面, 》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要求(50CM,5CM) 2.舷梯: 》由平板、轻型桥式结构、有栏杆和立柱, 》行走面有防滑表面或横档, 》两端应用金属版清晰标识其安全操作和符合限制,包括最大和最小允许倾斜角,设计符合,底端平台的最大符合 3.正确布置安全网; 4.救生设备正确布置,如救生圈和救生绳; 5.应有足够的照明; 6.如是海船,应设有通往船首的安全通道。           60 进入封闭场所许可证是否执行 1.许可证应在作业前完成; 2.船长和负责高级船员是批准允许进入的负责人; 3.责任驾驶员书面确认详细的安全事项; 4.船长签署批准; 5.有效期不超过1天; 6.所有进入人员在进入前应阅读并签字; 7.一式两份,副本应展示在处所进口的显要位置; 8.告知人员在进入场所和已经设置许可行动的限制场所时,需采取预防措施; 9.一舱一证(如需签发全船许可证,应注明所有需进入舱室); 10.如有不填写的空格或只填写合格等,是不符合要求的; 11.商检进入货舱,应填写许可证; 12.进入人员的名单和进出时间应如实记载。           61 是否有进入泵舱的安全程序 1.是否有泵舱的进入安全程序; 2.是否完成进入泵舱作业许可证; 3.许可证上的测量数据是否真实和可靠; 4.是否有人员进出记录; 5.泵舱门是否有必要的标识; 6.通信是否畅通。           62 泵舱处所通风是否良好 1.泵舱的风机应为机械式; 2.应为抽出式; 3.抽出的气体应引至甲板上的安全地点; 4.通风能力应至少能置换20次泵舱气体; 5.吸气口应在花铁板以下; 6.应具有上吸气口,且能在外部进行控制; 7.风机应为非火花星型; 8.2002-07-01以后的船舶,风机应与照明联锁,先通风后照明。风机故障不能够影响照明的正常工作; 9.挡火闸应能有效关闭,并清晰标明开关位置。           63 泵舱挡火和防水闸是否 处于良好状态 1.挡火闸应能有效关闭,并清晰标明开关位置; 2.挡火闸仅由一块铁板构成,不能密封,视为不合格; 3.应具有上吸气口,且能在外部进行控制; 4.上吸口通常为关闭状态。           64 泵舱或封闭场所应急 救援设备是否配备 1.泵舱应设有固定的救援装置。包括吊杆、安全绳、滑轮、安全钩; 2.合适的担架; 3.救生背带; 4.这些设备的定期检查记录; 5.船员的快速安装操作。           65 测氧仪、测爆仪、测毒仪且按时校验 1.每艘船舶应至少配备2台测氧仪、测爆仪、测毒仪; 2.这些便携式仪器应每年送岸基维修和校正; 3.高级船员应会使用和校正; 4.日常检查测试记录; 5.测毒管应在有效期内; 6.测毒管的使用记录及使用后的保管和处理记录。           66 救生衣、救生圈是否符合要求 1.每个人应配备1件救生衣; 2.驾驶台,机舱、任何其他有人值班的地方或远离救生艇阀站位置的地方应根据值班人数配备; 3.救生衣应为救生型,工作型只用于甲板操作; 4.救生衣应状况良好,标识清晰; 5.救生圈应符合配备要求; 6.驾驶台两侧的救生圈应超过4KG; 7.驾驶台两侧的自动释放装置应符合要求; 8.救生圈的状况应令人满意,标识清晰; 9.每舷至少有一个救生圈配备浮绳,且浮绳应符合要求(2倍或30M); 10.自亮灯浮应符合要求,应为防爆型(一半); 11.带有灯或信号的救生圈应无救生索。           67 消防设备的定期维护记录 1.应根据SMS要求制定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 2.应有详细的维护记录; 3.每周和每月检查的记录; 4.消防设备的实时清单。           68 是否配备泡沫系统及泡沫检验证书 1.泡沫的产品证书应保存在船上; 2.泡沫的化验证书应保存在船上(一般为2年有效期。有些为8年的,应从第三年起,每年化验一次); 3.船上实际泡沫数量应符合船检证书要求的配备数量; 4.泡沫系统应处于良好的状态; 5.泡沫枪的数量要符合要求; 6.泡沫系统的操作须知和系统的模拟图是否张贴; 7.泡沫的类型是否符合船上所载货物的要求; 8.泡沫罐是否有易于观测罐内液位高度的设施; 9.不应使用普通蛋白泡沫剂。           69 防火控制图是否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合 1.起居处所内是否张贴防火控制图; 2.室外是否有防火控制图,应置于防火、防水的筒内; 3.防火控制图是否为彩色的; 4.防火控制图筒内是否有船员名单; 5.船上的消防布置是否符合防火控制图。           70 消防管、消防栓、水带、两用喷枪是否良好 1.消防管上的隔离阀是否能自由操作和标识; 2.消防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是否有渗漏; 3.消防水带是否干燥,无渗漏,箍扎符合要求; 4.水带接头与消防栓是否配套; 5.是否使用了单嘴喷枪; 6.如泡沫接头使用消防水带,则泡沫枪是否与水带配套; 7.消防箱内是否配备扳手; 8.是否有接国际通岸接头的固定位置标识; 9.标识是否清晰; 10.装卸作业期间是否准备好消防设备。           71 固定火灾探测系统是否良好并定期测试 1.该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保持正常开启; 2.有证据表明定期测试该系统; 3.船上应配备测试样气; 4.实际抽查测试。           72 CO2系统是否良好, 年度检验报告 1.年度称重报告应在有效期之内; 2.畅通试验报告应在有效期之内; 3.该系应处于令人满意的状态; 4.泵舱、机舱、油漆间内的喷头应令人满意; 5.船员应会释放报警的测试; 6.释放系统应清晰的标识; 7.CO2室内应整洁、干燥; 8.钢瓶的安全销应除去; 9.CO2室内的通风机正常; 10.照明正常; 11.配备温湿度计; 12.固定的钢瓶示意图及操作说明; 13.年度检测的标识; 14.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15.CO2是否有保温、防火实施 ; 16.钢瓶下是否有垫木。           73 手提灭火器是否足够,状况是否良好,年度 检验报告 1.灭火器的数量是否符合防火控制图的要求; 2.灭火器的放置是否符合防火控制图的要求; 3.年度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4.灭火器的外观是否令人满意; 5.标识是否清晰; 6.是否在配备灭火器的处所入口处放置灭火器; 7.配用灭火器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能更换灭火剂的50%,否则100%); 8.是否根据保护场所的需要配备灭火器(查图); 9.月度检查卡是否填写。           74 消防员装备是否满足要求且状况良好,年度检验报告 1.液货船应配备4套消防员装备(内河2套); 2.每年由外部机关检查一次并出具证书; 3.设备应完整; 4.空气呼吸器应保持足够的压力; 5.电池应在有效期内; 6.备用钢瓶数量应符合要求; 7.月度检查记录; 8.存放位置应相互远离,并永久和清晰标识。           75 船员是否熟悉空气呼吸器的使用 1.空气呼吸器及消防员装备的培训记录; 2.消防员装备及空气呼吸器的使用图示应张贴; 3.船员实际操作,应注意操作前的检查。           76 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 应急逃生呼吸器 1.船东应为每一位船员配备一具应急逃生呼吸器; 2.泵舱、机舱、驾驶台应根据值班人员数量配备应急逃生呼吸器; 3.应急逃生呼吸器应在易于看到的地方随时可以; 4.应急逃生呼吸器应每年年检一次; 5.应急逃生呼吸器至少能使用15分钟; 6.不能使用过滤式的呼吸防毒面具; 7.应急逃生呼吸器不能移作消防和货物作业使用; 8.存放地点应永久和清晰标识; 9.应急逃生呼吸器穿戴示意图应张贴; 10.关于应急逃生呼吸器的培训记录; 11.船员的实际操作检查。           77 货物的安全数据单是否 张贴 1.船上应有所载货物的MSDS,并在公共场所张贴; 2.货控室应备有一份MSDS; 3.在货物作业前,货物作业负责人应通过货物作业会告知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有关MSDS的相关信息; 4.首次承载不熟悉的货品时,是否有MSDS的培训记录; 5.含有苯的货物,装载前船长和公司是否已得到MSDS。           78 船长是否定期复查安全 管理体系 查记录。           79 是否有船舶测厚报告 1.检查提供测厚结果的简要资料; 2.如果船舶舱室涂层状况良好,测厚工作可以免做。           80 是否有事故、事件、不符合情况及险情的报告、调查和封闭程序 查公司体系和记录。           81 是否有新聘人员的熟悉程序 船员上船后,应尽快在不迟于2周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船上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筏属具)、消防设备的船上培训。           82 是否张贴应变部署表 1.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应展示于全船各个显著的位置,包括驾驶台、机舱和各船员起居处所; 2.应变部署表应规定指定的驾驶员负责确保维护救生和消防设备,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并立即可用; 3.应变部署表应指明关键人员受伤后的替换者,要考虑到不同的紧急情况可能要求不同的行动; 4.应变部署表应在船舶出航前准备好。           83 是否张贴救生衣穿着须知 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应展示于全船各个显著的位置,包括驾驶台、机舱和各船员起居处所。           84 船上是否有训练手册 在每一船员餐厅和娱乐室或每一船员房间应配有一本训练手册。 1.救生衣、救生服与抗暴露服的穿着法; 2.在指定地点集合; 3.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登乘、降落和离开; 4.在救生艇筏内降落的方法; 5.从降落设备的脱开; 6.降落区域的照明; 7.所有救生属具的用法; 8.用图解说明无线电设备的使用; 9.海锚的用法; 10.发动机及其附件的用法; 11.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的回收,包括存放和系固; 12.暴露的危害性和穿用保暖衣服的必要性; 13.为救生而使用救生艇筏设备的最佳方法; 14.拯救的方法,包括直升飞机救助装置 15.应变部署表与应变须知所列出的所有其他措施; 16.救生设备应急修理须知。           85 是否安装通用报警并定期进行试验?             86 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机械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每艘救生艇筏的存放应处在连续使用的准备状态,应使2名船员能在5min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 2.每艘救生艇应在弃船演习中每3个月至少有`一次乘载被指派的操艇船员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 3.如自由下落下水不可行,可允许将救生艇降放至水面,而不作自由降落下水,但该救生艇应每6个月至少有一次乘载被指派的操艇船员自由降落下水,并在水上进行操纵。但如不可行时,主管机关可将此期限延长至12个月,但必须按不超过6个月的间隔期安排一次类似的降落试验; 4.在每次弃船演习时应试验供集合和弃船所用的应急照明系统; 5.降落所用的吊艇索的两索端应相互调头,间隔不超过30个月;且因吊艇索变质而需换新时、或在不超过5年的间隔期内(取其较早者),予以换新; 6.每艘救生艇应清晰地标识经核准的额定乘员人数、船名和登记港。救生艇所从属的船舶识别方法和救生艇编号的标志,应能从其上空看清。           87 是否有本船消防设备保养须知? 1.维护保养、测试和检查应根据《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50号通函》的指南进行; 2.维护保养计划应保存在船上,并应在主管机关要求时出示,以供其检查。维护保养程序可由计算机编制。           88 消防国际通岸接头是否在外部能够随时得到?标识是否清晰? 1.该接头应为钢材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通岸接头连同1张垫片、4根长50毫米直径16毫米的螺钉、以及8片垫圈应保存于船; 2.如果固定在船上,该接头应从船舶两边很容易达到,其位置应明显标识。岸上接头,当有船舶在港内时,应备妥可用。           89 应急消防泵是否处于完全可用状态?启动须知是否张贴? 1.对于1992年2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应急消防泵应能在船舶营运中可能遭遇的横倾、纵倾、纵摇和横摇的所有状态下工作; 2.任何燃油供应柜所装盛的燃油应能使泵在全负荷下至少运行3小时,并且在主要机器处所外应储备足够数量的燃油,能使该泵在全负荷下再运行15小时; 3.每一燃油管如损坏后会使燃油从设在双层底上方的贮存柜、沉淀柜和日用柜溢出,则应该在这些油柜上装设旋塞或阀,当油柜所在处所失火时,能在此处所外的安全地点加以关闭; 4.对于如有损坏会使燃油从设在双层底以上的容积500升及以上的储存柜、沉淀柜和日用柜溢出的燃油管,应为其在油柜上直接装设一个旋塞或阀门,且一旦此种油柜所在处所失火,应能在有关处所之外的安全位置加以关闭。           90 棉纱、破布、帆布、床上用具、麻布或其他类似的吸收性物质是否存放在安全位置             91 气动工具应采取了预防储集静电措施             92 是否有相应货物的药品和解毒剂             防 止 污 染 93 油类记录簿是否正确填写 1.油类记录簿I & II的必须正确记载并记至最新日期; 2.无涂改、无空格; 3.作业完成后应有签名和日期; 4.不褪色的蓝笔或黑笔填写。           94 货物记录簿是否正确填写 1.货物记录簿必须正确记载并记至最新日期; 2.无涂改、无空格; 3.作业完成后应有签名和日期; 4.不褪色的蓝笔或黑笔填写。           95 污水排放是否记录 1.污水(包括洗舱水、舱底水)的排放接收证明是否保存; 2.油类记录簿或货物记录簿是否记载; 3.航行日志是否记录。           96 高级船员应知道关于处理船舶舱底水和货物污水的规则要求? 是否有在北部湾、渤海湾及内河等特殊区域的排放记录。           97 油污应急计划 1.每艘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每艘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必须备有主管机关认可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 2.防污设备清单是否是最新的,设备名称、存放地点、数量是否相符; 3.该计划的开展情况,训练和演练的记录是否正常; 4.处理少量溢漏时船员在应变部署中的专项职责是否清晰,船员是否熟知自己的职责; 5.《国际海事组织沿海国联系清单》或《内河港口海事联系清单》是否最新; 6.船长是否知道与该港口的联系程序,该港口的联系清单是否张贴在货控室; 7.联系清单至少包括公司的安全人员。           98 船舶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1.任何150总吨及以上经发证用于装载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必须备有主管机关批准的《船舶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该计划用于载运有毒液体物质; 2.2000载重吨及以上的油/化两用船,可以把两个计划合一,变为《船舶海洋污染应急计划》; 3.当变更经营管理人时,该计划应重新审批。           99 甲板周围是否有永久性 的围堰 1.甲板周界安装围板,高度不小于100MM; 2.在货物区域的尾端应设置从船一舷延伸至另一舷连续固定的围板,高度不小于300MM。           100 甲板排水孔是否有效堵塞 1.所有的甲板流水孔必须堵塞; 2.堵塞应保证水密; 3.对于气体船,只有在加装燃油时,船上货物区域的甲板流水孔要求堵塞。           101 舱壁、管线、阀门是否 有明显的渗漏             102 货物管线是否与海底阀 有效隔离 如果货物管线与海底阀相连接: 1.是否是双套阀:单向截止阀和截止阀; 2.两阀是否有效关闭; 3.两阀之间是否安装监控装置; 4.两阀是否有效的绑扎或铅封; 5.是否有监控记录标明定期的观察两阀的关闭情况; 6.放置意外打开的警告标识是否悬挂。           103 所有汇集管是否都配备 集油盘,且保持清空             104 所有的管线接头都上满 螺丝 1.所有的货管和燃油加装管在不使用时,应在总管处必须可靠盲断; 2.盲断后应上满全部螺栓; 3.盲板应与法兰盘相配套,即同尺寸、同厚度或,有证书标明盲板的压力等同于法兰盘的压力要求。           105 垃圾记录簿是否正确填写 1.每次处理垃圾或焚烧垃圾完毕后,应由负责的高级船员记录垃圾处理或焚烧的日期; 2.每一页记录完成后应由船长签字; 3.每次处理垃圾或焚烧垃圾时应记录日期、时间、船位、垃圾种类、焚烧或排放的大概数量; 4.垃圾接收证明应随同保存。           106 是否配备必备的防污 器材,知否正确放置 1.根据《油污应急计划》中的防污设备清单进行核查数量和种类; 2.在装卸期间是否在总管附近准备适当的防污设备; 3.在存放处是否有清单并定期的核查; 4.吸油毡的数量应与所要求的数量相当,否则应说明; 5.防污器材的保管责任人是否明确 6:隔膜泵是否正确放置。           107 甲板液压机械周围是否 设有积油槽?             108 货泵舱舱底管系应能 从泵舱外进行操作。             109 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 理泵舱舱底水的合适 装置? 1.任何用于驳运舱底水或含油污水到甲板接收设施或留存船上其他处所的系统,均应提供绝对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油和含油水不被排放入海; 2.没有用直接舷外排放系统来处理日常机器处所的舱底水; 3.船舶的侧阀及其附属管路是否有油污迹象。           110 排放压载水前,是否对专用压载舱和压载水进行检查或取样? 1.每次排放压载水之前应对相关压载舱的水样进行目视检查,以查看压载水样品是否有油污; 2.如果必须从压载舱人孔盖上拆除许多螺栓,才能查验压载水无油花,应不予满意。           111 油水分离器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400总吨以上的任何船舶均应配备满足排放标准小于15 ppm的油水分离器; 2.油水分离器的管系没有被改动过,未被内在旁通或装设外部连接管路旁通,以及应查核其探测设备未被干扰; 3.船上操演油份浓度报警测试,以证实该设备操作正常和船员熟悉使用该设备; 4.滤油设备的故障应记入油类记录薄的第一部分。           112 油水分离器舷外排阀是否有警戒标识?必须上锁 油水分离器舷外排出阀应用封条封妥,并且应备有告示写明“未经船长或轮机长的许可,严禁打开舷外排出阀。           113 油水分离器是否有自动停止装置,排油监控装置?如有故障,是否记录? 1.总吨大于10,000吨的船舶应装设警报和自动停止装置,在油水混合物超过15ppm时能自动切断排放作业; 2.如果油水分离器没有装设自动停止装置,那么检查官应查明该油水分离器没有在“特殊水域”使用过。           114 船上垃圾是否分类?是否有分类储存设备? 现场检查           115 若船舶的压载管系布置是穿过货油舱的,则其是否进行过定期检测并已记录其检测结果             116 不在使用的货油管或燃油加装的总管是否用盲板满螺栓封妥 所有船舶不使用的货物管线和燃油加装管线必须在总管处安全地封妥。尾部货物管线应通过封盲板或移走短接与后部生活区前面的货舱主管线系统隔离。           117 船体标志是否清楚显示和正确标识? 1. 在船尾或船体中部左舷和右舷的最深核定载重线以上,或上层建筑左舷或右舷或上层建筑正面的可见位置; 2.在船舶内部的机器处所的舱壁某一端、或其中一个舱口、或泵舱(如在油轮上)的易于到达的位置; 3.永久性标记应清晰可见,与船体上的任何其他标记分开,并应涂成有对比性的颜色; 4.永久性标记识的高度应不得小于200毫米;(即船体或上层建筑)第二段所述的永久性标记识的高度应不得小于100毫米;(即机器处所、舱口或泵舱)字体宽度应与高度成比例; 5.其他:船名;载重线;吃水标志;推进器警告;拖轮顶推点。           118 不在使用的货油管或燃油加装的总管是否用盲板满螺栓封妥 所有船舶不使用的货物管线和燃油加装管线必须在总管处安全地封妥。尾部货物管线应通过封盲板或移走短接与后部生活区前面的货舱主管线系统隔离。           119 船体外观状况,船容船貌和清洁状况是否令人满意? 现场勘察。           船舶结构 120 船体是否有明显的结构缺陷 1.无明显的碰撞凹陷; 2.无明显的船体变形。           121 露天甲板是否有明显的结构缺陷 1.无明显的损坏、结构问题; 2.无明显的过压、碰撞接触、恶劣海况导致的变形。           122 上层建筑是否有明显的缺陷 1.无明显的锈烂情况; 2.无明显的碰撞损坏。           123 燃油、压载和其他场所的透气和通风管是否都处于满意状态?是否有明显的保养过的证据和痕迹? 通风头必须定期拆检验证防火网的状况,应处于清洁和令人满意的状况同时防水关闭装置也应保持良好状态和正常工作。           货 物 操 作 124 是否定期对液货舱、压载舱进行内部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1.检查舱室的名称; 2.如舱内有阳极腐蚀板,记录阳极板的详细情况; 3.有关舱室结构部分所发现的何裂纹的详细情况; 4.任何可见腐蚀损坏的详细情况; 5.局部腐蚀的详细情况,特别是在船底板和喇叭吸油口下面的详细情况; 6.任何可见弯曲的详细情况; 7.如有涂层,记录涂层的状况(良好、一般或差); 8.任何严重锈蚀的详细情况; 9.管路、舱壁贯穿件、梯子及其附件等各方面的区域情况; 10.相邻舱室的明显渗漏痕迹。 (涂层状况“良好”、“一般”或“差”定义如下: 1.良好:系指仅有小的轻微点状锈斑; 2.一般:系指在扶强材边缘和焊点连接处,局部涂层剥落和/或在所检查区域中有超过20% 或以上区域的涂层出现轻微锈蚀,但小于定义“差”的程度; 3.差:系指在所检查区域中有超过20%或以上区域的涂层普遍剥落,或有10%或以上区域出现可接受的硬锈。 如果没有进入液货舱或没有在甲板上对舱室的情况进行目视检查,应记录为没有目视检查以及记录当时的环境状况。)           125 货物作业期间是否穿着PPE 1.货物作业期间,值班人员应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带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 2.工作服应整洁、干净; 3.工作服应具应为防静电型; 4.工作鞋应为保护型; 5.安全帽应在有效期内; 6.机舱值班人员要带耳保护设备; 7.甲板操作的工作服严禁带入生活区,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更换和保存; 8.不应使用纱手套。           126 公司有关货物安全操作的须知及程序 公司SMS是否有货物操作手册或包含货物操作的内容           127 货物控制室是否张贴货物管系、透气管线、惰性气体管线图             128 最大装载量的限制 1.最大装载的限制应张贴在货控室; 2.没有货控室的船舶应在显著位置予以告知。           129 最大装载速率和透气能力的信息 1.最大装载的限制应张贴在货控室; 2.没有货控室的船舶应在显著位置予以告知; 3.甲板上应有最大装载速率的告示; 4.船岸之间协商的最大装载速率应不超过船舶的最大透气能力; 5.呼吸阀上应标明最带透气能力及检测日期; 6.船员要知道如何计算本船的最大透气能力。           130 稳性计算书 1.船上应有一本《稳性计算书》,该书由船检批准; 2.该计算书包含空载出港、空载到港,半载出港、半载到港,压载出港、压载到港的状态及估算其他装载状态的规定; 3.船舶残存能力的总结; 4.船长是否知道稳性手册中最差破舱稳性状态。           131 装载手册 1.《装载手册》经过船检批准; 2.该手册应保存在货控室; 3.货物主管人员应熟悉该手册; 4.货物的实际操作应与装载手册所列出的程序相符。           132 船舶主要人员是否熟知所载货物的载运要求 驾驶员应能演练以下各项的基本知识: 1.船上操作和货物作业; 2.封闭式装货、卸货和取样; 3.暴露于危险货物的医治要求 包括解毒剂; 4.泄漏反应; 5.船岸通讯程序以及应急停止程序; 6.关于有毒货物的危险; 7.产生静电的危险; 8.关于腐蚀性货物的危险; 9.关于氮气作业的危险; 10.装卸易凝固和高粘度货物; 11.预洗要求; 12.装载高密度货物的限制; 13.货物反应和自我反应(聚合)的预防措施; 14.干燥、惰化; 15.X、Y、Z和OX类货物的含义; 16.《国际散化规则》的相关内容。           133 货物作业计划 1.货物作业前应完成货物作业计划; 2.货物作业计划应由船长审批、大副起草; 3.货物作业负责人应阅签; 4.核查货物作业记录,货物操作是否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5.询问相关负责人是否理解该计划。           134 货物操作是否根据计划进行并记录? 1.每票货物的数量和货种; 2.密度、温度和其他有关性质; 3.货物分布图,需要使用的管线和泵浦; 4.装卸速率和最大允许压力; 5.货物污染类别; 6.易燃性和毒害性; 7.防火设备,包括灭火剂; 8.可溶性; 9.操作的关键阶段; 10.改变速率的; 11.透气要求; 12.稳性和应力资料; 13.吃水和吃水差; 14.压载作业; 15.应急停止程序; 16.发生泄漏时应采取的行动; 17.保护设备的要求; 18.特定货物的危险;           135 需抑制的货物,是否有抑制剂的资料 1.船上应保存抑制剂的资料; 2.在航行途中应小心处理已确保货物已被充分的保护,以防止发生有害的化学变化。           136 主要人员是否熟悉所载货物的泄漏、溢出、火灾的应急程序 1.是否所载货物的泄漏、溢出及火灾的应急程序; 2.对这些应急程序的训练和培训记录; 3.这些程序中是否包含相关的急救方法。           137 船岸间的通信是否畅通,是否配备本安型对讲机 1.海船至少配备2只(内河至少1只); 2.带有防爆标识; 3.值班期间正在被使用; 4.确认与岸方能保持联系。           138 是否制定洗舱计划 1.洗舱作业前已制定; 2.该计划已被船长批准; 3.作业负责人应阅签; 4.洗舱记录核查,是否按作业计划实施。           139 货泵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实际检查货泵的运转情况           140 货泵是否配备温度传感器 1.泵壳、轴封、轴承是否装有温度监控传感器; 2.这些传感器处于良好状态 3.温度报警是否正常; 4.定期测试报警的记录; 5.不一定要求有温度显示或高温跳闸操作。           141 货泵是否配备应急切断装置 1.货泵是否有多处可以切断装置; 2.甲板总管附近是否有应急切断装置; 3.是否有证据标明定期测试该切断装置; 4.该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42 货物管线的取样口、排气口是否有堵塞 现场观察所有的取样口、排气口必须安装阀门及堵塞。           143 测量取样口设置是否与所装载货物相适应             144 货物的液位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液位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2.货物操作时正在被使用; 3.定期的校验。           145 高位报警及溢出报警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1.该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装卸作业时正在被使用; 3.有证据表明在每次货物作业前已进行了测试; 4.现场进行测试; 5.高位报警和溢流报警应能分别测试; 6.报警为声光报警; 7.溢出报警应独立于高位报警、液位监控系统。           146 高位报警及溢出报警、液位系统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如正在进行货物操作,这些系统应处于工作状态           147 货舱加热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加入系统处于令人满意的状态; 2.船上是否有热源供加热; 3.舱内加热管测试记录; 4.甲板上的蒸汽管是否适当包扎; 5.加热管线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令人满意的状态。           148 舱盖、洗舱孔、观测孔是否液密和气密 1.舱盖、洗舱孔、观测孔的密封圈是否良好; 2.正在进行挥发性货物或有毒货物时是否保持气密; 3.舱盖、舱口围是否没有明显的锈蚀和变形; 4.舱盖的紧固设备是否齐全且处于可用状态。           149 货物透气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货物透气系统是否处于完整状态; 2.透气系统中的防火网应完好; 3.透气系统是否有辅助透气系统; 4.透气系统的阀门是否灵活操作,无卡滞; 5.透气系统是否具有液体自回流设计; 6.带有高速透气阀: 》是否有证据表面已定期测试, 》是否标明舱名, 》是否标明最大的透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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