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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会计

2017-09-27 3页 doc 14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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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会计物业公司会计 一、物业公司会计核算的特点 物业公司会计不是很复杂,只要是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对居住小区房屋建筑物 公共事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 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用财产及 二、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使用人提供的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
物业公司会计
物业公司会计 一、物业公司会计核算的特点 物业公司会计不是很复杂,只要是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对居住小区房屋建筑物 公共事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 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用财产及 二、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使用人提供的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二)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 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 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 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 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 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 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 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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