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信托-阳光海西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简介
五矿信托-阳光海西股权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一、信托计划概要
类 型 股权投资类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
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计划资金1.8亿元用于向福建
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融国际”)进行增资,余下2.2—3.2信托目的
亿元用于发放信托贷款,投资于海西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从而最终实现
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
资金用途 用于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
受托人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总规模人民币4-5亿元。 信托规模
信托期限 24个月,满12个月可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
100-300万: 10%/年
300-600万: 12%/年 委托人预期
年化收益率 600-2000万:13%/年
2000万以上:14%/年
利益分配 信托计划成立后每半年向投资者分配信托收益
二、风险控制
, 土地抵押
金融中心项目项下约23.44亩的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五矿信托,抵押价
值约为70,758万元。
, 股权质押
项目公司增资后余下50%股权质押于五矿信托。
, 保证担保
阳光集团及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福建
三、产品亮点
, 控股股东实力雄厚、开发经验丰富
福建金融国际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3日在福州注册成立,为上市企业集团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业投资,注册资金为14000万元。
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龙集团” )由国内著名企业家林亿先生于1999年创办。截至目前,升龙在国内外已建和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面积近300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亿元,企业总资产100亿。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大型房地产上市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4333万元,拥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有阳光城二期、阳光城三期及丹宁顿小镇A区二期等。
项目竞价取得
福建金融国际在2010年福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挂牌交易中,以总额人民币33,300万元竞得此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面积15625平方米,合23.44亩)。
, 地理位置优越
地块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E1地块东侧,北江滨中央商务区B4地块。由于地块方正、面积大、容积率高、高度限宽(200米)、位置绝佳,极利于项目规划
。又因该地块临闽江,一线江景,周边高端楼盘云集,属于闽江CBD,海西最高档的商务区范围,建成后将代表福州的形象。
, 项目进展顺利
该项目拟打造为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内的超五星智能商务中心,土地价款已全部付清,并已经获得了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阳光海西项目介绍
, 项目背景
项目公司福建金融国际在福州市2010年度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挂牌交易中,以总额人民币33,300万元竞得编号为宗地2010-14号地块(福州市台江区北江滨中央商务区B4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面积15625平方米,合23.44亩)。福建金融国际现就本项目的前期开发建设拟引入权益性资金共同进行项目运作。
, 地理位置
地块位于福州市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E1地块东侧,北江滨中央商务区B4地块。由于地块方正、面积大、容积率高、高度限宽(200米)、位置绝佳,极利于项目规划设计。
, 项目指标
项目占地约15624.6平米,总建约15.51万平米,规模较大,地块使用途径为商业办公写字楼为主要方向。结合区域规划及便利交通条件,依附周边闽江CBD中央商务区、周边高端住宅物业及闽江天然的稀缺资源,可将项目打造成商务区的高品质商业写字楼。
, 项目进程
该项目拟打造为闽江北岸中央商务区内的超五星智能商务中心,土地价款已全部付清,并已经获得了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现金流预测
根据项目现金流预测,信托计划期限内,累计现金流入38.8亿元,现金流出约25.9亿元,累计现金净流量为12.9亿元。从销售均价因素和销售进度因素两方面分析,均能承受40%的下滑,信托本金和收益的覆盖率能达到111%以上,临界点为下降43%。
五、风险揭示
, 法律与政策风险
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及政府对金融市场监管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导致本信托计划因违反有关规定而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
, 信用风险
本信托计划期限内,项目公司可能违反《信托贷款
》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发生未按约清偿贷款本息等违约情形,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 管理风险
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因所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或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的工作失误,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收益。
, 其他风险
具体以信托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