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办公室上海联合办公室
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拟录用人员公示
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联系电话:62531897
监督电话:23117760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篇二: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招聘
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招聘
上海卫生人才网
()制作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
上海联合办公室
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拟录用人员公示
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9月29日
联系电话:62531897
监督电话:23117760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22日
篇二: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招聘
2015上海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招聘
上海卫生人才网
()制作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
化
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和
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1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3名
2、医学期刊编辑 1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职工作人员 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1)职位描述: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医学学术交流组织工作。
(2)岗位要求:
医学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2
2、医学期刊编辑
(1)职位描述:医学期刊的组稿、编辑、校对、出版、发行等工作。
(2)岗位要求:
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中英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结互助协调能力;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职工作人员
(1)职位描述: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经办,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岗位要求:
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 名
3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请注明所要申请的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 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 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
6、考 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人事科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 62565939*1502
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链接:
/Download/Services/Rcjl/C20130325_01.rar
篇三:2016上海事业单位招聘: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shanghai/
2016上海事
5
业单位招聘: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
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2名上海事业单位
2、护理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1名
3、医院管理及信息处理专职人员 1名
6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1)职位描述: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医师考上海事业单位培训核培训组织等工作。
(2)岗位要求:
医学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良好的文字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有医院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2、护理继续教育专职人员
(1)职位描述:负责组织护理继续教育上海事业单位招聘项目申报、教务管理、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2)岗位要求:
护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
有较好的团队协调能力;
工作认真、负责; /shanghai/
2年及以上教学管理或学术活动运营经验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3、医院管理及信息处理专职人员
7
(1)职位描述:具体完成部门内各项综合事务,协助做好上级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和沟通。协调处理部门内部突发和重要事件等相关工作
(2)岗位要求:
医院管理或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有较强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及协调组织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和团队合作能力;
有相关经历和持有会计上岗证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 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请注明所要申请的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上海事业单位培训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 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8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 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上海事业单位质,一般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5、体格检查
/shanghai/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 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上海事业单位招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准备案。
9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
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人事科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更多公告信息动态请关注:上海事业单位招聘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
10
本文档为【上海联合办公室】,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