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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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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最新)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目标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职责分工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级应急响应 4.3 ?级应急响应 4.4 ?级应急响应 - 1 - 4.5 ?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
(最新)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最新)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目标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2 职责分工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级应急响应 4.3 ?级应急响应 4.4 ?级应急响应 - 1 - 4.5 ?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指挥和调度 4.9 抢险救灾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 信息发布 4.13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 技术保障 5.4 公众信息交流 6 善后工作 6.1 救灾 6.2 水毁工程修复 6.3 灾后重建 6.4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 2 - 7.4 预案解释部门 7.5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臵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设和谐桓仁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本溪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臵。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雹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 3 -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农业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方针和坚持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桓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承担防汛抗洪的攻坚任务。 1.4.6 抗旱用水以我县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先决条件~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和生态环境,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臵~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及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4.8 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水旱灾害的发生、发展和防汛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臵~保障安全。 1.4.9 果断处臵~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臵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1.4.10 严肃防汛抢险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已经批准的各类工程度汛及抗旱预案。 1.5 工作目标 - 4 - 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防止因暴雨、洪水等造成垮坝、溃堤等恶性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大江大河、各类水库、城市和主要交通干线、重要工矿企业、重点产粮区度汛安全,做到发生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城镇不进水~不死人,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奋力抢险~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防旱抗旱措施~科学调度水源~解决供水矛盾~最大限度降低干旱造成的损失。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1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设立桓仁满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 2.1.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指挥部成员组成。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副县长、武装部首长、水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政府办主任、安监局局长、发改局局长、经贸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农发局局长、移民局局长、城建局局长、国 - 5 - 土资源局局长、卫生局局长、民政局局长、教育局局长、旅游局局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桓仁电力公司总经理、邮政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广电局局长、水文局局长、中国网通桓仁分公司经理、县水务局副局长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城建和交通等部门所属的管理和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联防指挥部~负责本工程和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臵工作。一旦出现较大险情~要立即向所辖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说明出险的位臵、险情、原因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并立即调动抢险队伍按照抢险方案进行抢护。当险情威胁河道沿岸、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要呈请本级政府按突发事件预案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2.1.4 专家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由县水务局、水文局、气象局、农发局和有关部门熟悉防汛抗旱业务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根据汛情、旱情形势及气象、水文预报和工程状况~评估防洪抗旱能力、制定调度方案和重大应急抢护方案及逃险转移方案等~为指挥部组织防汛救灾抗旱减灾行动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2 职责分工 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 - 6 - 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2.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内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防汛工作的法规、政策,执行上级指令,组织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防御洪水方案和防汛,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报告和建议~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各成员单位,下达和执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措施~组织灾后处臵~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2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紧急防汛期间参与协调全县各部门进入防汛紧急状态。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臵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间组织抢险应急分队~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监管范围内的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 7 - 县发改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经贸局:负责收集、整理全县所属工业企业洪涝灾情信息,组织、协调生产防汛抗旱物资~协调公路部门组织调运。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时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负责本系统所辖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做好本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调运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县农发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做好本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抗旱规划制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程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组织全县汛情与旱情的监测、预报~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广电局:负责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旱情、灾情和各地防汛抗旱动态情况。汛期~及时插播由县气象局提供的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四级、五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公众发布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抗洪、抗台紧急通知。 - 8 -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的生活~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启动《桓仁满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卫生局:做好抗灾救灾及灾民的救护工作~灾后做好疾病防治及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按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报和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气象灾害等级进行评估。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向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面气象信息。 桓仁电力公司: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给~抗灾期间做好全县的安全供电~及时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管理范围内损坏的供电电力设施。 县水文局:负责及时无偿地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水文预报、水情、雨情、旱情等实测信息。 中国网通桓仁分公司:确保党政机关、防汛部门和广大用户的通信畅通。 驻桓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应协助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 - 9 - 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等各项救援工作~汛情紧急时负有执行重大防洪任务的使命。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为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 2.2.3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检查防汛备汛各项工作,督促、检查清除河道行洪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负责防汛资金、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组织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旱服务等项工作,及时掌握汛期气象形势和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为指挥部领导当好参谋~并根据需要发布相关预报、警报及汛情旱情公报,负责统计上报洪涝灾情,负责组建落实抢险队伍~调配抢险力量及防汛物资。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在各类防汛抗旱部门应急预案中~要相应确定预警级别和预警信息内容。预警级别划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 10 -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 县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事发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报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特别加强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做出评估~将结果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向县武装部提供相关信息。 (2)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雹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紧急情况时~雨、水情应在半小时内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及其报告制度 (1) 堤防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将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政府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要立即向可能受灾的有关区域预警~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 - 11 - (2) 水库工程信息。 ?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臵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出现溃坝险情时~应立即向可能的淹没区域发出预警~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群众逃险工作~同时做好自身人员的疏散工作。 (3) 拦河闸坝工程信息。 各级拦河闸坝(包括厂矿企业的尾矿坝)管理部门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汛期要加强对闸坝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将设施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将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指挥机构。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农作物、受灾人口以及群众生命财产、重要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鱼、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 - 12 - 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组织灾情核实工作~并及时将核实后的灾情上报。 (3) 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防总、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受灾农作物、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随时掌握水雨情变化、事发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防总、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 - 13 - 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于城区内的排水沟~有关部门要加快治理步伐~暂时得不到治理的~要及时清淤和管护~确保汛期泄洪畅通,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 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 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料~合理配臵。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6)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 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 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对洪水影响进行评估~写出评价报告~并报请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将依法制止或拆除。 3.2.2 江河洪水预警 (1)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 - 14 - 作~在规定时间内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要按照相关的程序执行。 (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 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 山洪灾害预警 (1) 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环境~在汛期~易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较多~这些地区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等项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2) 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各项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应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各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 - 15 -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暴雹灾害预警 (1) 根据中央、省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县气象台站及有关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臵、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及早向县防汛指挥机构发布信息~以便做好防台各项准备。 (2) 对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注视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3) 水务部门、水库、河道管理单位~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可采取预泄预排等措施。 (4)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设施、广告牌匾等公共设施的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预防。 3.2.6 干旱灾害预警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等级早情~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 16 - 3.2.7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遭遇洪水破坏、出现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有关部门应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预案、方案 (1) 为主动应对水旱灾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县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工作~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负责组织、指导各地的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 (2) 各类防汛抗旱预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汛抗旱预案~有关地区应坚决贯彻执行。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1.2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3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4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浑江、富尔江、雅河、六河干流主 - 17 - 要河段和铧尖子、崔家街水库的防汛管理及应急响应期的调度。哈达河、漏河、红汀子河及其他中小河流和果松川、米仓沟、三架窝棚、半截沟、大牛沟、王沟、大西岔、影壁山8座小?型水库管理和调度由所在区域地方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可由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抗洪救灾、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同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必须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6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事发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臵~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 浑江、富尔江、雅河、六河发生特大洪水, (2) 两条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 (3) 重要河段或城市段防洪堤发生决口, (4) 水库发生垮坝, (5) 全县大部分地区发生极度干旱。 4.2.2 ?级响应行动 - 18 - (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以及专家组成员参加~根据情况启动县政府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做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迅速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办公室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根据汛情变化~实时发布汛(旱)情通报~通报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情况。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3 ?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 一条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发生大洪水~或重要小型河流发生特大洪水, (2) 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般河段及小型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 多个乡镇发生洪涝灾害, (4) 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 多个乡镇发生大面积干旱, (6) 个别乡镇发生重度干旱~或城镇出现严重供水困难。 4.3.2 ?级响应行动 (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同时~将情况通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县防汛办公室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 - 19 -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做好对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12小时内派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及抢险工作。与此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汛情变化定期发布汛(旱)情通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 各乡镇政府根据预案启动?级响应~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4 ?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 一条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发生较大洪水~或重要小型河流发生大洪水, (2) 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一般河段及小型河流一般堤防出现决口, (3) 水库出现一般险情, (4) 个别乡镇发生严重干旱, (5) 多个乡镇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4.4.2 ?级响应行动 (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黄色警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 20 - (2) 各乡镇政府根据预案启动?级响应~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5 ?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级响应 (1) 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发生一般洪水~或重要小型河流发生较大洪水, (2) 百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堤防出现一般险情~或重要小型河流出现重大险情, (3) 个别乡镇发生中度干旱, (4) 多个乡镇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4.5.2 ?级响应行动 (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蓝色警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通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2) 各乡镇政府根据预案启动?响应~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江河洪水 (1) 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2) 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县防汛抗旱 - 21 - 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乡镇~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启动泵站抢排。在必要时~组织人员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 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山洪灾害 (1) 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民政、建设等各有关部门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 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事发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如需要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 对于山洪灾害多发地区~要立足防患于未然~随时掌握险情变化~积极做好防御。 (4) 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救~必要时向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5) 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 - 22 - 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 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及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风暴雹灾害 (1) 风暴雹灾害应急处理~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 (2) 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乡镇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立即上岗~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臵措施。 ?各新闻单位和媒体应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防御部署。 ?公安部门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时~应立即报告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事发地政府 - 23 - 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 事发地政府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设施和设备~为实现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应明确堵口和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和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视情况派出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4.6.6 干旱灾害 当干旱灾害发生时~发生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 特大干旱。 ?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 ?密切监测、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掌握旱情灾害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 - 24 - 情信息。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2) 严重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3) 中度干旱。 ?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 ?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4) 轻度干旱 ?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6.7 供水危机 - 25 - (1) 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实行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必要时~可在辖区内外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水质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 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供水。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 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或下传~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 4.7.3 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乡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处理。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乡镇政府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7.4 凡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及时反馈。 4.7.5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防~并及时续报有关信息。 4.8 指挥和调度 - 26 - 4.8.1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 当出现水旱灾害时~事发地的乡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臵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臵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3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9 抢险救灾 4.9.1 出现水旱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和追踪~并立即向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9.2 事发地的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臵措施~供县政府指挥决策。 4.9.3 事发地乡镇政府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事发地有关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臵或救援工作。 4.9.4 处臵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臵~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5 情况危急时~可申请上级防汛指挥机构请求部队、武警参加抗洪救灾和抗旱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完成群众转移和维护灾 - 27 - 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 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有危险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配备必要的救生器械。 4.10.3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事发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 对被转移的群众~事发地人民政府应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所需~妥善安臵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5 当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 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事发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 必要时可通过事发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臵~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 28 - 4.12 信息发布 4.12.1 防汛抗旱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要信息发布应按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和灾情信息。 4.12.2 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害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交通局、民政局、农发局、供电等业务部门进行核实~得到县委、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发布。 4.12.3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内部动态信息、新闻报导和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3 应急结束 4.13.1 当洪水灾害、干旱及极度缺水情况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中止预案应急响应~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3.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防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 4.13.3 紧急处臵工作结束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加快对水毁基础设施的修复~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应急保障 - 29 -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突发应急指挥系统和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调事发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 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相关乡镇和部门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和器械~以备抢险急需。 5.2.2 应急队伍保障 (1) 防汛队伍。 - 30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防汛抢险队伍的组成:由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成。 ?防汛抢险队伍的调动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后再行调动。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另外~抢险救援工作如需部队参加的~可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当地驻军和人武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军队有关管理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对抢险队伍的骨干进行技术培训。同时要组织各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汛前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则胜。 (2) 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 31 - 5.2.3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恢复因灾损坏的电力设施等。 5.2.4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道路维修和运输安全以及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度。同时~各主要厂矿企业有义务为防汛抗旱提供运输车辆和设备。 5.2.5 医疗保障 主要由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 5.2.6 治安保障 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 5.2.7 物资保障 (1) 物资储备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单位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县级防汛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我县境内遭受暴雨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县级防汛物资储备资金的来源~主要由县财政从每年的预算中列支。各乡镇的防汛物资储备~由乡镇财政根据各地区具体情况列支相应的物资储备资金~以备抢险需要。 - 32 - ?城市供水部门及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2) 物资调拨。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即遵循先城镇后农村、先重点后一般~以及以人为本的原则。 ?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县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各乡镇政府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储备单位下达调令。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 5.2.8 资金保障 当我县境内遭受大面积水旱灾害时~由县财政安排县级防汛抗旱补助费。主要用于遭受水旱灾害的重点地区和县管的大江大河、重要水利工程的修复补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做为地方的防汛抗旱补助费。 5.2.9 社会动员保障 (1) 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 汛期或旱期~各乡镇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 - 33 - 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5.3 技术保障 5.3.1 加快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 (1) 不断完善县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 完善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水情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传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 建立防洪工程数据库及大江大河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4) 制订和优化大江大河以及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5) 加快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建设。 (6) 建立和完善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7) 建立和完善全县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分析旱情和做出决策提供支持。 5.3.2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会同专家组统一会商~做出决策~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 公众信息交流 - 34 - 5.4.1 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乡镇政府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5.4.2 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水势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 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并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臵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1.4 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 - 35 - 除。 6.2 水毁工程修复 6.2.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灾区各级政府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2.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3 灾后重建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建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重建标准。 6.4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乡镇和各部门应对防汛抗旱各方面工作及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1.1 大型河流:流域面积(含县辖以外流域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我县为浑江。 7.1.2 中型河流:流域面积(含县辖以外流域面积)1000至5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我县有富尔江。 7.1.3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 36 -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风暴雹引发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县级防御洪水方案~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并报市防总备案。乡镇的防御洪水方案~由乡镇负责制定~并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批~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各乡镇政府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 7.1.4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6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7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8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9 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0 中度干旱:受灾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1 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 - 37 - 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2 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3 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4 城市轻度干旱:因干旱造成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95,9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5 城市中度干旱:因干旱造成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90,8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6 城市重度干旱:因干旱造成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80,7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7 城市极度干旱:因干旱造成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70,~出现极为严重的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8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 - 38 - 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力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做出紧急处臵。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1.19 紧急抗旱期:当发生需启动事发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级应急响应的旱情时~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抗旱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每2,3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做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各乡镇可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及相关江河、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汛期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全年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在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抗洪抢险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将依据《中华 - 39 - 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水利 防汛 抗旱 预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 ,共印70份, - 40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印发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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