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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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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登记表证单书 1.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4.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5.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6.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7. 变更税务登记表 8.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9.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10.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11.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12.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13.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14. 纳税担保书...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登记表证单书 1.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2.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3.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4.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5.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6.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7. 变更税务登记表 8.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9.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10.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11.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12.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13.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14. 纳税 15.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16. 欠缴税款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1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具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完税情况证明 1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国税档案号 : 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批准设立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 开业(设立)生产经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日期 营期限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独立核算 ? 非独立核算 其中外籍人数 核算方式 从业人数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他 度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 ? ? ? ? ? ?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适用会计制 ?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度 经营范围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姓 名 内容 种类 号码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 税务代理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投资方经投资方名称 投资比例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国籍或地址 济性质 自然人投资比例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2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扣代缴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收代缴税款 业务情况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 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国税经办人: (税务登记专用章): (税务登记专用章): 地税经办人: 核准日期: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3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3. 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6.“登记注册类型”栏:即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选择“非企业单位”或者“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外国企业”;如为分支机构,按总机构的经济类型填写。 分类标准: 110国有企业 120集体企业 130股份合作企业 141国有联营企业 142集体联营企业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其他联营企业 151国有独资公司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股份有限公司 171私营独资企业 172私营合伙企业 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其他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独资股份有限公司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4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 500外国企业 600 非企业单位 7.“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8.“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 其中第一个行业填 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 。 A―农、林、牧、渔业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B―采矿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 C―制造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 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 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 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 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 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 59 —邮政业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 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 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 J―金 融 业 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 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 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 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 —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 P―教 育 84 —教育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 —新闻出版业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 91 —体育 92 —娱乐业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 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 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 6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识别号 经营地址 银行开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证号 账户 开户 变更 注销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性质 时间 时间 时间 报告单位: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报告单位,签章,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账户性质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7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资 料 名 称 备 注 1(财务、会计 制度 2(低值易耗品摊 销方法 3(折旧方法 4(成本核算方法 5(会计核算软件 6(会计报表 纳税人: 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经办人: 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本表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8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9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合 伙 开业,设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合伙人数 雇工人数 其中固定工人数 ? ? ? ? ? ?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 ?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经营范围 请将业主 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此处 分店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分店情况 分合伙人身份证投资金额 投资国籍或地址 身份证件号码 配姓名 件名称 ,万元, 比例 合伙人投比 资情况 例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 税款业务 10 情况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业主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税档案号 : 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地 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经办人(签章):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税务登记专用章,: 国税经办人: ,税务登记专用章,: 地税经办人: 核准日期: 核准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日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11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 ,一,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二,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12 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 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3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类 型 ? 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 承包租赁经营 ? 境外企业承包工 程或劳务 ? 无照户纳税人 批准设立机关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设立文号 开业,设立, 生产经营期限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日期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独立核算 ?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其中外籍人数 临时税务登记有效期 单位性质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他 网站网址 国标行业 ?? ?? ??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适用会计制?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度 单位会计制度 经营范围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 处。 项目 身份证件 内容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种类 号 码 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 税务代理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币种 金额 投资方名称 投资方经济性质 投资比例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国籍或地址 14 自然人投资比例 外资投资比例 国有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代扣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缴代收 代缴税 款业务 情况 附报资料: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税档案号 : 地税档案号: 填表日期: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纳税人所处街乡 隶属关系 国税主管税务局 国税主管税务所,科, 是否属于国税、 地税共管户 地税主管税务局 地税主管税务所,科, 经办人(签章): 国家税务登记机关 地方税务登记机关 国税经办人: ,税务登记专用章,: ,税务登记专用章,: 地税经办人: 核准日期: 核准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国税主管税务机关: 地税主管税务机关: 年 月 日 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 本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15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 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16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类型”栏: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类型~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3.“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4.“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5.“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 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17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识别号 经营地址 银行开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登记证号 账户 开户 变更 注销 开户银行 账号 备注 性质 时间 时间 时间 报告单位: 受理税务机关: 经办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报告单位,签章,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账户性质按照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如实填写。 18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资 料 名 称 备 注 2(财务、会计 制度 2(低值易耗品摊 销方法 3(折旧方法 4(成本核算方法 5(会计核算软件 6(会计报表 纳税人: 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经办人: 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本表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19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时使用。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应当在使用前将其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填表说明: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包括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2)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盘算法、重置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在备注栏注明批准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3)成本核算方法: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采用的具体的存货计价方法或产成品、半成品成本核算方法; (4)会计核算软件:采用电子计算机记帐的,填写记帐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并在备注栏注明批准使用的机关和附列资料; (5)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各种附表,在“名称”栏按会计报表种类依次填写;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20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一、增值税: 主营 货物或加 工、修理修 配 兼营 本栏目为单选。根据实际经营项目,在下列选项中勾选一项主营项目。 陆路运输:公路货运? 公路客运? 缆车货运? 缆车客运? 索道货运 ? 索道客运? 其他陆路货运? 其他陆路客运? 类别 水路运输:程租货运? 程租客运? 期租货运? 期租客运? 其他水路 货运? 其他水路客运? 航空运输:湿租货运? 湿租客运? 其他航空货运? 其他航空客运? 管道运输:管道货运? 管道客运? 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 技术转让服交通运输务? 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和 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业应税服务 务流程管理服务? 离岸服务外包? 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设计服务? 商标著作权转 让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广告服务? 会议展览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 港口码头服务?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打捞 救助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 装卸搬 运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 ?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干租业务? 其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 鉴证服务? 咨询服务? 1.境内经营货物? 2.境内加工修理? 3.境内交通运输? 4.境内应税服务? 5.自经营方式 营出口? 6.间接出口? 7.收购出口? 8.加工出口? 备注: 21 二、消费税: 1.1、生产 ? 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消类 2、委托加工? ? 5.鞭炮、烟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费品名别 3、批发 ?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称 4、零售 ? 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经营方式 1.境内销售? 2.委托加工出口? 3.自营出口? 4.境内委托加工? 备注: 三、营业税: 主 营 经营项目 兼 营 备注: 四、企业所得税: 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预缴期限:?按月预缴 ?按季预缴 居民企业 预缴方式:?据实预缴 ?按上年度四分之一或十二分之一 ?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 纳税方式:?汇总纳税 ?非汇总纳税 非居民企业法定或1.据实纳税? 2.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3.按经费支出申请纳税方式 换算收入计算纳税? 4.航空、海运企业纳税方式? 5.其他纳税方式? 备注: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1.市区? 2.县城镇? 3.其他? 六、教育费附加: 七、地方教育费附加: 八、其它: 以上内容纳税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内容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注:1、本表系纳税人根据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对纳税事项的自行核定。 2、本表一式一份,纳税人填写后,与税务登记表一同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留存。 本表为A4竖式 22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变更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变更登记事项 批准机关名称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及文件 送缴证件情况: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3 使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附送如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变更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变更内容一致的应提交: 1、工商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变更税务登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内容无关的应提交: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四、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五、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六、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七、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24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号 注销原因 附送资料 纳税人 办税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时间 经办人: 年 月 日 清缴税款、 滞纳金、 罚款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缴销发票 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税务检查 意见 检查人员: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税务登记证正 税务登记证副种类 本 本 收缴税务 收缴数量 证件情况 经办人: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批准 ,税务登记专用章, 意见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25 使 用 说 明 ,.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由征收人员签署意见;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缴销发票领购簿及全部发票后,由发票发售人员签署意见;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由登记人员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 “临时”字样。 ,.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26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申请延期申报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规定申报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 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核准延期申报期限: 年 月 日前 预缴税款 ?上期实际缴纳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税额 核定方式 上期实际 预缴税种 税 目 税款所属时期 核定预缴税额 缴纳税额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7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延期申报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逐项填写无法正常申报的税种; (2)核准延期申报期限:税务机关批准的准予延期申报的截止日期; (3)预缴税款核定方式:采取哪种核定方式在相应的“?”内打“?”; (4)核定应纳税种: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 (5)核定预缴税额: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预缴税款的税额。 28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申请延期 申请延期税种 税款所属时期 应纳税额 缴纳税额 缴纳期限 申请延期缴 纳税款情况 当期货币资金余额 人民币,大写, ? 当期应付职工工资支出预算 当期社会保险费支出预算 申请延期缴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纳税款理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管理部门意见 县,区,税务机关意见 延期缴纳 延期缴纳 税种 延期缴纳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期限 税额 税额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省级税务机关批准意见 延期缴纳 延期缴纳 税种 延期缴纳期限 税种 延期缴纳期限 税额 税额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9 使 用 说 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使用。 3.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附报以下材料: A.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B.资产负债表; C.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支出预算; D.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4.税务机关审批意见:直辖市、单列市税务机关审批的,可不填写“(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5.本表为A4型竖式,各级税务机关分别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30 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所属行业 申请理由: 原核定定额 申请调整定额 税种 税目 应纳税营业税率、征收率应纳税营业税率、征收率 税额 税额 额,销售额, 或单位税额 额,销售额, 或单位税额 纳税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税人员: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经办人意见: 部门负责人意见: 主管局长意见 ,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本表为16开竖式 31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扣缴义务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 证件号码 ,负责人, 名称 邮 政 地址 编 码 联 系 财务负责人 电 话 行业 是否是缴开 户 银 行 账 号 税账号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 税款的业务内容 扣缴义务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扣缴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 是否办理税务登记 是否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是 否 是 否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32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扣缴义务人填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9位国标码,未办的不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填写; (3)开户银行、账号:扣缴义务人用于缴纳税款的开户银行的全称及银行账号; (4)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业务内容:依照税法规定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具体项目。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扣缴义务人一份。 33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申请理由: ,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办税人员: 年 月 日 税务所审批意见: 征管科审批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使用范围:已办理注销登记、非正常户核销的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申请重新 其税务登记时填写此表。 2、本表一式一份~税务机关留存。本表为A4竖式 34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纳税担保书 编号: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地 址 名 称 登记注册类型 纳税 地 址 电话号码 担保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形式 税款、滞纳金金额,大写,————元以及实现税款、滞纳金入库担保范围 的费用~滞纳金起算时间为 年 月 日。 纳税人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款的~由纳税担保 担保期限 人自收到税务机关纳税通知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滞纳金。 和担保责任 纳税人以自己财产担保的~于 年 月 日前未缴清应纳税 款的~税务机关对担保财产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用于纳税担保的财产名 称及数量 附:用于担保 担 的财产证明及份数 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不动产价值,估价, 财 产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动产价值,估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其他财产价值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担保财产总价值,估价, 纳税担保人签字: 纳税人签字: 税务机关经办人签字: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纳税担保人,章, 纳税人,章,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5 使用说明 1(本担保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八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担保人以信用、财产提供纳税担保时使用。 3(本担保书中担保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4(担保形式填写担保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动产担保或者不动产担保等。 5(用于担保的财产证明是指公证机构、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司法机关出具或发放的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的法律文件、文书和凭证。 6(担保责任包括:(1)担保人担保纳税人在担保期限内履行纳税义务;(2)被担保纳税人超过担保期限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担保人承担缴纳所担保税款的义务。 7(本担保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税务机关三方签字盖章后,各留存一份。 36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批准合并,分立, 合并,分立,原因 合并,分立,时间 文件和决议 纳税人 生产经营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 是否欠税 识别号 地址 合并,分 立,前基 本情况 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税种 税额 税款所属期 识别号 合并,分 立,时欠 缴税款 情况 纳税人 生产经营 纳税人名称 负责人 备注 识别号 地址 合并,分 立,后基 本情况 告知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纳税人需要说明的与纳税有关情况: 纳税人 税务机关 经办人: 负责人: 税务机关,签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7 使用说明 1.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时使用。 3.合并(分立)原因:填写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企业决议中确认的合并或分立原因。 4.合并(分立)文件和决议: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填写批准合并(分立)的文件、文号和企业的合并(分立)决议;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只填写企业的合并(分立)决议。 5.合并(分立)前基本情况: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前的所有纳税人情况。是否欠税栏按照有无欠税填“是”或者“否”。 6.合并(分立)时欠缴税款情况: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时所有各方的欠税情况 7. 合并(分立)后基本情况:应按项目填写合并(分立)后的所有纳税人情况。 8.纳税人需要说明的与纳税有关情况:由报告的纳税人填写与纳税有关的情况。包括:资产的分配、主要业务的归属、人员安排等。 9.本表一式多份,税务机关存档一份,合并、分立的每户纳税人存档一份;解散、撤消、破产的纳税人存档一份。 38 欠缴税款纳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处置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名称及所在详细建筑面积 房产原值 余值 处置方式 处置价值 地址 接收人名称 接收人地址 接收人联系人 接收人联系电话 处置机动车情况 品名及型号 数量 购车原价 余值 处置方式 处置价值 接收人联系接收人名称 接收人地址 接收人联系电话 人 处置其他动产情况 品名及型号 动产原值 余值 处置方式 处置价值 接收人联系接收人名称 接收人地址 接收人联系电话 人 填报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 1.欠税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欠税人,在处置其不动产或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前,必须填报本表。 2.“不动产”填写拟处置的未设置抵押权的不动产。 3.“机动车”填写拟处置的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的机动车。分不同的品名及型号汇总填写。 4.“其他动产”填写拟处置的除机动车外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的动产,分不同的品名及型号汇总填写。“动产原值”和“余值”按照你账簿上记载的原值及余值填写。 5.“处置方式”根据处置情况分别填写“销售”、“转让”、“投资”“无偿赠与”等。 6.“处置价值”根据双方商定的不动产、动产价值填写。 7.“接受方情况”填写接受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39 北京市 区、县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出具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完 税情况证明申请书 ____税 字 第 号 主送单位: 入户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所投资开办的 税务登记证号码 私营企业名称 证明内容 根据入户申请,按照《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兹证明入户申请人所投资开办的私营企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以往连续三年的完税情况如下: 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止,实际纳税 万元; 第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止,实际纳税 万元; 第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日,实际纳税 万元; 以上三年实际纳税总和为 万元。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重要声明:本证明仅适用于证明中确认的主管单位,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具有证明效力。入户申请人对正确使用本证明承担全部责任。 注:1(此证明一式二联,第一联由主管税务机关征收部门存档备查,第二联由入户申请人交当地区、县公安机关。 2(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处加盖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章。 40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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