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缴纳社会保险
委托代理缴纳社会保险协议
甲方:南京市高层管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和江苏省及南京市有关文件的基础上,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理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协议如下: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缴纳比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29%,其中单位为21%、个人为8%,,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2%,其中单位为1%、个人为1%,,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10.5%,其中单位为8.5%、个人为2%,,工伤保险缴纳比例为0.4%,生育保险费缴纳比例为0.7%。合计社会保险缴纳比例为42.6%: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31.6%、个人缴纳比例为11%。另个人须缴纳大病保险每人每月10元。
3、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收入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4、根据南京市物价局规定,代理单位须缴纳代理费 元/人/月。
5、甲方的责任:
,1,按照南京市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代为收缴社会保险费,并按时上缴给南京市社会保险征缴机构。
,2,为乙方代办参保员工社保增减变动手续。
,3,为乙方代办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费报销、医疗保险待遇审批,协助乙方申请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待遇。
,4,提供有关社会保险的一般性法规的咨询。
6、乙方的责任:
,1,每月25日前,乙方将有关人员的资料和填报
格报到我中心,愈期将延期至下个月办理。初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须办理社会保障卡,单位须提供个人电子照或照片采集确认单,并缴纳社保卡制作费每人20元。
,2,乙方新增人员,先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再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报我中心,办理参保手续。乙方减少人员,先办理“终解备案”手续,再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请表》报我中心,办理暂时中止保险手续。
,3,乙方在申报员工参保时:原已参保的,须提供《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原为自由职业者参保的,我中心将视为该员工已向乙方申请过中止个人参保改按单位参保,如因此而产生的问
由乙方负责。
,4,对补缴保险的人员,如需补缴医疗保险,符合医保补缴规定,的,填写《医疗保险费补缴申请表》报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否则视为不补缴医疗保险。
7、其他事项:
,1,每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社会保险费缴费
,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在四月末将新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我中心,愈期不申报而出现的有关问题,将有其单位自付。
,2,凡委托我中心代理缴纳社保的单位,均须预先缴纳一季度的应缴社会保险费款。
,3,乙方社保费和代理费未按期缴纳我中心的,社会保险将停止缴纳,因此而造成的后果将有其乙方承担。
,4,如遇社会保险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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