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镇中心学校关于二一三学年
大唐镇中心学校关于二?一三学年
评比镇级及推荐诸暨市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校(园):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 教
育人, 不断促进诸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学年评比镇级及推荐诸
暨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个人:在职在编教职工(镇级含招聘、民办校园)。
二、评选类型与名额分配。
1、镇优秀教师、镇优秀教育工作者、镇中小学师德楷模共39名[见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镇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条件参照《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考核评估细则》。
(二)评选“镇优秀教师”和“镇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成绩显著。
( 2 )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 3 )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
( 4 )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深入,为人正派,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镇中小学师德楷模”的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品德高尚。 3 、爱岗敬业,勤于钻研,勇于探索,遵循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4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具有良好的师表形象。 四、评选要求
1 、向一线教师倾斜。各学校(园)要注重发掘一线教职工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优秀教师必须在一线教师中产生,优秀教育工作者可以是学校(园)领导、教研工作者和学校(园)其他岗位的人员。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园)在评选时要结合学年#工作
#和学年考核工作,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积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推荐。根据镇下达的推荐名额,集体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并将评选
、结果等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上报的先进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3 、严格评选
。先进个人实行等额推荐,各学校(园)要严格把关,掌握标准,按分配名额推荐。对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被认定教学责任事故、先进条
件不充分、工作业绩不突出等现象的推荐对象经调查核实后实行一票否决,并不再另行补员。
4 、被推荐的各类先进填写好有关表格,准备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由学校(或个人)组织撰写打印,其中主要事迹摘要填入《推荐表》内,表格和事迹材料请于7月4日下午5:00时前上报中心学校杨建跃老师,逾期作弃权论处。
5、上报市局先进个人,在镇级先进中综合评定后上报。
市:
1 、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 、二?一三学年大唐镇级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3 、大唐镇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4 、优秀教师推荐表。 5 、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6 、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大唐镇中心学校
2014.06.24
2013学年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单 位 中小学师德楷模(人) (人) (人)
推荐市级 5 1 1
镇中 5 2 2
镇小 5 1 2
柱小 2+1(支教)=3 2+1(支教)=3 1 冠小片 1 1+1(支教)=2 1(支教) 中幼[含早
教] 2 1 1
八幼 1 0 0
上幼 0 1 0
戚幼 0 0 1 冠幼片 1 0 0 托幼中心 2
金苹果幼 1
合计 39
注:1. 八幼、上幼、戚幼、冠幼片先进推荐工作
由中幼领导班子考核决定上报。
二?一三学年大唐镇级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 学校,单位,
性 出生 参加工政治 职务 先进类别 姓 名
别 年月 作时间 面貌 职称
二?一三学年大唐镇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 负责人
主
要
事
迹
(公章)
2013年7 月2日
镇校
意见 (公章)
2013年7月6日
备
注
二?一三学年诸暨市优秀教师推荐表
出生 政治姓名 性别
年月 面貌 工作现任 参加工
单位 职务 作年月
主
要
事
迹
,
学
校
填
写
, (公章)
2013年7月6日
局
意
见
备
注
二?一三学年诸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出生 政治姓名 性别
年月 面貌 工作现任参加工
单位 职 务 作年月 主
要
事
迹
,
学
校
填
写
, (公章)
2013 年7 月 6 日
局
意
见
备
注
二?一三学年诸暨市中小学师德楷模推荐表
出生 参加工姓名 性别
年月 作年月 工作现任 政治 任班主任
单位 职务 面貌 工作年限 主
要
事
迹
,
学
校
填
写
(公章) , 2013年7月6 日 局
意
见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