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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2017-09-17 28页 doc 52KB 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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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ecution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 Execution 欢迎您成为本公司一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
劳动合同书
劳动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ecution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甲方(公 章) 乙方(签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 Execution 欢迎您成为本公司一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您将与本公司签订本《劳动合同书》,该合同及其附件《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等,规定了您和本公司各自拥有的权利及应尽职责,您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及其附件,您的签署表明您愿意加入本公司,愿意接受所有条款和条件,愿意承担有关义务和职责。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此外,您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递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雇员被允许履行本合同的证明或文件,且在甲方要求时于甲方指定的医院/诊所完成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个月。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不鼓励乙方延长工作时间。若因工作特殊要求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先行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申请”,经过主管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同时该加班时间可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给予乙方补休。若乙方拖延正常工作时间或未及时完成甲方交予的任务而提出加班要求的,甲方将一律不视为加班。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3 Execution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年假;员工休年假应当提前 月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乙方休年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三)项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以及甲方经营效益,由甲方核定。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以及甲方的经营效益核定并浮动。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日(公历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乙方依法享有加班工资的,以乙方每月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 Execution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敬业精神和职业技能。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自入职后,愿意每天至少一次通过但不仅限于下列方式,了解甲方最新发布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范。甲方发布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规范的方式有: 1、电子邮件(邮箱: ) 2、公司信息发布栏(网址: ) 3、公司内部BBS(网址: )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甲方因此调整其工作岗位,并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其工资 福利待遇的; 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甲方因此调整其工作岗位, 并按照岗变薪变的原则调整其工资福利待遇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的; 2、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 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5 Execution 劳动合同的; 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被给予劳动教养行政处罚的。 下列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1)连续旷工满[ ]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满[ ]天的; (2)吸食毒品或其他禁止服用的药品的; (3)赌博、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4)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因故意或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人民币 元的; (6)伪造、变造证件、文件、凭证,或向甲方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文件、凭证或其 他资料的; (7)甲方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或向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 (8)在甲方的相关调查中,向调查人员作虚假陈述的; (9)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乙方: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 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 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因为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法定原因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 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6 Execution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 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 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 本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十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四)出现乙方离职情形(本合同所称的“乙方离职情形”系指因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乙方丧失甲方员工资格之任何一种情形)时乙方应立即按照甲方之时间及其他方面的要求办理完毕如下离职手续: 1、 与甲方交接工作,交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将乙方所经手、占有、控制或者保 管的属于甲方或应归还给甲方的文档、资料、钱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经办的客 户向甲方的欠款及租赁商品、向甲方的借款)、设备、物品、文具或者其他一切可 以予以移转或告知甲方的工作资源移转给甲方人事或相关部门指定的接收人员等。 2、 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调出手续。甲方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过程中,需要乙 方协助的,乙方愿意提供充分的、无偿的协助。 3、 甲方于乙方办结离职交接之日向其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有)。 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因此遭受经济损失的, 甲方保留依法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 7 Execution 严重误解或被欺诈,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视为旷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 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 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二)约定,应按照本条(二)中约定的第1项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五)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方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劳动合同未尽事项进行约定,但所约定内容不得与现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乙方经甲方派遣至第三方工作的,在外派期间,乙方应当同时遵守第三方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两者有冲突的,优先适用第三方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同时受聘于其他任何单位或自营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无论乙方是否获得报酬,也无论是否建立劳 8 Execution 动关系。 (四)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构成严重违纪,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直至相关信息进入公知领域。双方另行签订本《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六)乙方未到岗工作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乙方在旷工期间无工资。连续旷工满 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满 天的,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而无须事先通知。 乙方因自身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而发生不能履行职务情形,且能提供合法可信的书面证明的,不视为旷工。当不可抗拒的原因结束时,乙方应立即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补办相关手续(如请假手续等)。 (七)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对于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及其他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资及其他款项中直接扣抵;不够扣抵的,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未结清的,视为离职交接未办结,甲方有权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_叁__份,甲方执_贰_份,乙方执 壹 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共有_叁_份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该地址或乙方最近书面告知的地址向乙方发送的任何文件,均为有效送达。 附件:1. 《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 2. 《培训/教育协议》 3. 《员工手册》 9 Execution 附件一: [ ] 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 致[ ](“公司”): 我兹此同意我与公司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我本人签署此《雇员保密、竞业禁止和权利转让确认书》(本“确认书”)。就本确认书而言,“集团”一词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暂时或永久的控股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或公司之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或公司之附属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 1. 保密信息 (a) 保密信息 (?) 我在此同意在本人受雇期间对公司或集团的任何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必须 审慎对待并严守秘密。除非在本人职权或职务范围内为公司或集团之利益,不得使 用保密信息,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是指任何及所有公司或集 团的专有信息、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技术资料、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或集团的软件、创造、程序、配方、技术、设计、图样、图纸、数据库、 计算机程序、各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管理系统及内容、业务、市场状况、 市场营销、财政预算、业务信息、业务合作、商业交易、研究资料、产品及产品计 划、服务、客户资料和客户名单(包括但不限于本人于受雇期间曾因业务往来而拜 访过的或逐渐熟悉的公司客户和集团其他成员的客户)等,上述信息系本人通过书 面文件、电子文件、口头交流或观察图样、设备部件等其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 从公司或集团或其成员处获取的。但如上述信息在以下情况被披露(i)非因本人或与 本人有同样保密义务的人的过错而已被公众所知;(ii)其使用或披露已得到公司和/ 或集团其他成员的事先书面批准,(iii)在本人不违反本确认书的前提下通过非公司 和/或集团其他成员的途径为本人所知;或(iv)在不受限制或非保密的基础上由公司 和/或集团其他成员向第三方提供的,则不应视为保密信息。 (?) 我同意在本人受雇期间及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任何时候,我均有义务对上述 保密信息保密。 (b)原用人单位信息。受雇期间,我同意本人将正当使用或披露原用人单位或兼职单 位或其他与我受雇相关人之任何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我不会将该原用人单位或 相关人拥有的任何专有信息或商业秘密带至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之场所或提 供给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使用,除非事先征得了原用人单位或相关人士的书面 同意。我同意若因本人故意或过失违反本条款,而使得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受 到原用人单位或兼职单位或其他与我受雇相关的单位的追偿,公司和/或集团其他 成员有权向本人要求赔偿。 2(创造 (a) 创造之保留及许可使用。附件一记载本人所有创作、新作、创造、发明、设计、 版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程序、软件、图样、图纸、数据库等)、发展、 改良、发现、工序、专有技术以及其他具有知识产权特性的任何产品的名目。 不管以上所列项目能否申请专利或注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由本人在受雇于公 司之前创造的(总称“在前创造”)。该在前创造是归属于本人的并与公司现有及 拟定之业务、产品或研究与开发相关的,且该在前创造并不因本人签署本确认 10 Execution 书而转让给公司。本人在此声明本人没有在附件一未列举的在前创造。在本确 认书及本人与公司将签订的雇佣协议项下的受雇期间内的任何时候,若我为公 司或集团其他成员之产品、工序、机器或其他项目而采用我所拥有的或享有利 益的在前创造(无论在前创造是否列在附件一中),则我在此赋予公司以及公司 作为集团成员的代理人一项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权利,即其将获得非排他性 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永久的、全球范围的许可使用权,根据该许可权, 公司或集团成员有权生产或许可他人生产、修改、使用、销售和,或以其他方 式处理作为该产品、工序、机器等的一部分或与以上有关的在前创造,本人在 此同意公司或集团成员利用前述对在前创造的许可使用权进行的生产、修改、 使用销售和/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对公司或集 团成员就该等使用许可权所获得的任何利益要求补偿的权利。 (b) 创造的转让 (i) 创造之披露:在受聘期间,本人单独或与他人合作制造、创作、设计或以 其他形式或方式获得的发明、新作、创作、设计、版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 算机程序、软件、图样、图纸、数据库等)、发展、改良、商业秘密、发现、 工序、专有技术以及其他任何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性质的知识产权的工作信息 或事项(“创造”),无论上述内容能否申请或注册为专利,本人都应及时地以 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向其披露详细内容。若该履行以某些人士(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合作创造者)的同意为前提,本人应及时通知该等人士。 雇员之创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对我于受雇期间(无论是在履行一般 义务过程中还是在履行特定义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任何创造(“雇员创造”)享 有完全的、绝对的、排他的所有权。对雇员创造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权利、 资格、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创造在任何国家中所产生的或与之关联的任何 知识产权权益)(“公司利益”),本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无条件地将该公司利益 让予公司或其指定的对象,并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对该等公司利益要求 补偿的权利。我同意,无论公司自愿还是未来适用法律要求公司对雇员创造提 供奖励或报酬,该奖励或报酬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除非法律就 此有强制规定,奖励或报酬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单独决定)。 (ii) 我进一步认可并确认,公司对本人在受雇期间单独或共同取得的职务发明 或职务作品享有绝对的所有权。该创造、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著作 权法中分别被界定为职务发明及职务作品。 (iii) 其他创造:对于那些虽属本人所有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任何创造,经我与 公司协商一致,公司可在我依上述2(b)(i)款作创造披露后3个月内对其有优先 获取权。公司可为其本身或其指定人优先获取我在上述创造中的全部或部分权 益。若公司与我未能就获取的条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则应参照创造披露后3 个月届满时市场公平价格和交易习惯确定。 (c) 专利局对雇员创造之使用。在法律规定的强制许可的情形下,我进一步声明,公司对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所支付的使用费享有排他的、绝对的所有权,本人在此不可撤销的、无条件地将该公司利益让予公司或其指定的对象,并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对该等公司利益要求补偿的权利。 (d) 记录的保存,在我受雇期间,我应该以公司要求的形式对所有的雇员创造作适当的、现时的记录。所有记录均为公司排他的、绝对的财产,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获取之。 (e) 专利及版权注册和其他与雇员创造有关的活动 11 Execution (1) 我在此同意并保证,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i) 依公司之指示,尽力协助公司或其指定人以保证、保护、开发利用及 ,或处理雇员创造及公司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之申请、设计、版权之 注 册等,上述协助行为所发生之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ii) 向公司或其指定者披露雇员创造之所有相关信息及资料,依公司或其 指定者之意愿,签署与雇员创造相关之所有申请书、说明书、誓约、转让 书及其他文件。 (iii) 依公司或其指定人的要求,采取相应行动并签署所有文件以确保公司 或其指定人为雇员创造及所有公司利益的单独的、绝对的、排他的所有人。 (以上统称“义务”) (2) 我进一步同意,上述有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公司或其指定人之意愿 和,或依义务之规定签署任何文件及采取各种行动)之约定在本人受雇期 间 及其后以及本确认书终止后均有效。 3. 归还公司文件及财产 (i) 我同意并确认对我直接、间接从公司或其成员处获得的或来源于工作中的发明创 造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器具、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来 往信函、说明、图样、图纸、蓝图、总结、报告、账册、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 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不论上述内容是否涉及保密信息、雇员创造、公 司利益、任何归属于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其他财产(统称“集团财产”),公 司和/或集团之相关成员分别享有排他的、绝对的财产所有权。 (ii) 我进一步同意并保证,我在受雇期间或在离任之时按公司的要求,应毫不拖延 地返还并送交所有集团财产至公司或其指定之人,对于集团财产(全部或部分), 以及任何该财产全部或部分的任何形式之复制品,我不能以个人名义占有或控制, 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 (iii)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本人应将根据公司的要求签署一份保证书,以确认本 人已履行了上述义务。 4. 竞业禁止 (a)竞业禁止承诺 (i)我同意并承诺:在劳动合同期间,为完成公司业务,我将尽充分注意,同时尽 全力维护公司权益。我进一步同意并承诺:在我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关系) 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两]年内(“竞业禁止期间”) ,我将不直接或间接地以雇员 (全职和/或兼职)、咨询者、顾问、股东、董事、合作方、合伙方等方式和与公 司从事业务和拟从事业务相竞争或冲突的企业或个人发展任何关系,亦不会自营 与公司所从事和拟从事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我将不从事与公司所涉业务有直接关 系的任何其他职业、工作、咨询顾问或其他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与我职责相冲突的 活动。 (ii) 在竞业禁止期间,我将不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 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销售、要约销售、参与或提议销售、招揽销售与本人 12 Execution 在受雇期间曾销售过、参观过、或获悉过的公司的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亦 不能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业务与公司之业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iii) 在竞业禁止期间,我将不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 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作出以下行为:(i)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 使公司员工和,或集团其他成员之员工离职或试图拉拢、引诱、招用、鼓动、挖 走公司员工和,或集团其他成员之员工;(ii)引诱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的客 户或其前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 (iv) 在竞业禁止期间,我不会以任何其他方式对公司及其资产和业务作出相竞争或冲 突或对后者造成损害的行为。 (v) 若我违反本条(?)、(?)、(?)、(?)之任一义务,除向公司返还公司已付 的全部竞业限制补偿费之外,我同意按照本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全 部收入的[两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公司和/或集团其他成员因本人违约所 遭受的所有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份额的损失、合理支出的调查取证费、 研制开发费、消除影响所需费用及为解决争议进行仲裁、诉讼花费的仲裁费、诉 讼费、律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b)补偿金 (i)我同意公司在上述竞业禁止期内按月向我支付经济补偿(“竞业禁止补偿费”)。 每月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费的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 资的[二分之一]。本人因获得竞业禁止补偿费而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 在支付上述补偿费时从中代扣代缴。为免生歧义,竞业禁止补偿费并不构成公司 的义务。公司可随时放弃竞业限制权利,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本人之后,可 以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 (ii) 竞业禁止补偿费由公司竞业禁止期内按月支付给我,具体支付时间为:公历每月 的[20日]以前支付当月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iii)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如果法律法规对竞业禁止补偿费有最低标准的规定,则适用 最低标准提供竞业禁止补偿费。 5. 授权委托 我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指定公司为本人的全权代理人,授权其以本人的名义并为本人之利益(a)签署并提交任何与本确认书有关的申请书,签署任何与本确认书有关的证书和文件,提请或促成与本人在本确认书项下的义务有关的专利权、设计权、版权之授予或权利证书之发放,或其他登记事宜;(b)当雇员创造及/或公司利益所涉之任何公司权益遭受侵犯时,对侵权人向相关政府行政机关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制裁;(c)本项授权的目的是使公司作为代理人能以本人的名义采取一切本人可以采取的、合法的行为,为此目的,公司有单独和绝对的权利决定在其认为必要时,签署并交付与本人在本确认书项下的义务相关的文书,并采取相应行动。本人同意,应公司的要求,本人将立即认可并确认公司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任何文书或所采取的行为。本款使用之“公司”包括公司指定的任何代理人,但本确认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6. 通知新的用人单位 在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本人重新就业的,本人在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新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公司,并以 13 Execution 书面方式如实告知新的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及联系电话以及本人在新用人单位的工作 岗位、工作内容。同时,我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人在本确认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通 知新的用人单位。 7. 其他保证及陈述 我在此声明并保证,本人已阅读并理解本确认书的所有条款,并在签署本确认书 之前,有机会征求独立的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我进一步确认,对于本人在本确认书项下承担的义务所得到之对价是充分和合理的。 在履行本确认书过程中,我同意按照公司届时作出的要求,履行任何正当的誓约, 证实任何适当的文件,作出或者不作出任何行为。我保证我对本确认书所有条款的履 行,并不构成对任何其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我受雇之前签署的任何保密协议之违 反。本人保证没有并且不会与任何人达成或签订任何与本确认书相冲突的口头或书面 的协议。 8. 其他条款 (a) 法律管辖及管辖权。本确认书的订立、解释、履行、争议及其它任何事宜均须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b) 整体协议及先前合同条款。本确认书包含并取代以前所有本人与公司就该主题进 行的商定及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其他形式的约定、陈述和/或协议。公司就本人的工 作职责、薪水与酬金及其他事项调整并不影响本确认书的效力及适用范围。非经 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得修改或变更本确认书之内容。 (c) 可分割性。本确认书的部分条款与中国法律冲突或依中国法律成为无效、不合法 或不能执行时,这些条款不应影响本确认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 性。 (d) 不放弃。公司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确认书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并 不对上述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构成损害,亦不能解释为对上述权利、权力或补 救办法之放弃。公司一次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也不排除其 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及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 (e) 存续条款。本确认书约定的本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可能继续生效的条 款,在本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须继续生效。 (h) 累积之权利。本确认书赋予公司的权利、权力及补救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赋予公司 其他的权利、权力及补救办法。 本确认书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并呈交公司。 签署人: 签章: 公司: 签章: 14 Execution 附件二: 培训/教育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参加甲方出资 培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积极参加由甲方出资的培训课程。 2(培训时间: 3、甲方承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 元。 4、培训期间,乙方的工资按照 标准支付。除此之外,乙方不再享有其他工资及福利。 5、乙方因参加培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服务期: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 年,自培训结束之日起算。乙方的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上述服务期届满。 7、乙方参加的培训在工作时间以内的作为出勤处理,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不作加班处理。 8(在上述服务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用(包括:向培训机构支付的培训费、资料费;乙方于培训期间获得的工资;乙方参加培训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甲方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1)乙方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因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即严重违纪)而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八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9、乙方向甲方返还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 (1)累计培训费用低于人民币 元,乙方不作赔偿。 (2)累计培训费超过人民币 元的,超出部分甲方如下标准返还:返还培训费金额=甲方支付的培训费金额×【剩余的服务期(月数)?约定的服务期(总月数)】。其中:剩余的服务期(月数)=约定的服务期(总月数)-乙方实际履行的服务期(月数)。乙方实际履行的服务期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10(乙方赔偿给甲方的培训费用必须在离职交接时付清。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付清培训费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甲方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差旅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Execution 甲方: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16 Execution 附件三: 员工手册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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