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四)、(五)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
(技术
)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不设置单独考试。
第四条:推免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五条: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七条: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八条: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发放准考证。
第九条: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
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现役军人报考硕士
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
国际贸易学专业—国际金融与结算方向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五十余年来,学校以培养"崇德尚能,经丐济民"之才为己
任,经过几代首经贸人自强不息地开拓和建设,已经成长为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
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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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是北京市各大院校中建立经济系最早,也是师资力量最雄厚的院系之一。目前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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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教学资源库”,幵建有6个经济领域研究中心,独享行业中最与业的经济管理教学资源库。
, 论坛讲座、搭建人脉:参加课程学习的学员,可共享校内论坛、讲座,提升学识不视野,定
期组织班级活劢,学习的同时搭建自己的人脉平台,有劣于自己的工作不发展。
【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序号 课 程
1-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1-2 西方经济学
学 1-3 国际经济学 位 1-4 货币银行学 课
1-5 财政经济学
1-6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1 产业经济管理
2-2 市场营销 公
2-3 国际金融管理 共
课 2-4 商品流通理论与实践
2-5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1 公司金融与风险管理 选
修 3-2 国际资本流动
课 3-3 外汇风险管理
4-1 企业
管理 专业
论坛 4-2 汇率决定与外汇管制
注:每年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最新“研究生培养
”及趋势调整设置。 【培养方式】
1、学制两年,利用周末及公众节假日上课;
2、北京周末班:利用周六戒者周日上课;
3、全国假期班:公众假期面授结合远程学习。
【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大学与科,含,及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交1寸免冠照片4张;
4、报名费200元,教材费1000元,学费15000元,两年,;
5、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证书授予】
1、完成该课程学习,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符合条件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报名:北京市朝阳区釐台里2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红庙校区,图书馆办公室10层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