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社保卡)丢失
从2009年4月1日停止发放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卡(简称
医保卡),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发卡和医保卡丢失、损坏后的补换
卡将全部转向发放“社会保障卡 ”(简称社保卡)。
目前天津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市民,以及原医保卡损坏或
丢失的市民,可以到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
该卡的制发周期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60日
内。
如需查询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具体地址和电话,
可以拨打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12333或登录天津劳
动保障网:www.tj.lss.gov.cn(点击“服务大厅”中的“公共服务
查询”即可)。
二、
1.提供证件申领人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
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
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
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确认信息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有
效证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
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签字并办理收
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
3.领取卡片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证
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
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4.开卡校验工作人员须查验领取人有效证件,并对申领人社会保
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办理领取
手续。
5. 社会保障卡工本费收费
为每卡5元。
6.办理地点按身份证上户籍所在地办理或单位所在地办理(水
上公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新苑路 23627850)。
1 和平区 南市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保安街15号 27222530 李绍距 300021 2 和平区 劝业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河北路35号 27318218 苏章信 300020 3 和平区 新兴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同安道卫华里63号增1号 23354263 袁振森 300070 4 和平区 南营门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贵阳路143号 27810278 杨宝生 300052 5 和平区 体育馆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成都道36号 23114877 王义明 300051
小白楼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6 和平区 泰安道32号 23190744 朱庆章 300040 心
越秀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1 河西区 红波里8号 28273027 高波 300201 心
马场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2 河西区 马场街平泉道东头 23350623 候青 300074 心
3 河西区 尖山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红山里30号增1号 28333525 刁春萍 300211
友谊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4 河西区 宾西路可园里40号 28138159 王雅娟 300061 心
下瓦房街劳动保障服务中5 河西区 福建路50号 23260543 杨琦 300202 心
6 河西区 东海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泗水道1号 28385172 李青海 300222
7 河西区 柳林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曲江路4号 28196716 卢大庆 300222 8 河西区 天塔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环湖南道3号 23018375 朱森 300060
陈塘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9 河西区 怒江道3号 28193225 张新存 300222 心
大营门街劳动保障服务中10 河西区 苏州道96号 23256989 张传晋 300203 心
11 河西区 桃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广顺道与汕头路交口 23278313 曲宝琴 300204
挂甲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12 河西区 隆昌路与津河交口 28230448 周廼霞 300200 心
13 河西区 梅江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珠江道97号 88367521 王靖 300221
1 南开区 兴南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三马路昆裕里3号楼平房 27243611 葛勤 300100
水上公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2 南开区 新苑路 23627850 张兰芳 300074 心
3 南开区 广开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广开中街88号 27458027 张中伯 300102 4 南开区 向阳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向阳路向阳楼2号楼 27632283 赵树桐 300112 5 南开区 嘉陵道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通江路12号 27686435 潘兴芬 300113 6 南开区 王顶堤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林苑道36号 23621276 宁培育 300191 7 南开区 学府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学湖里6号楼二楼 27455303 常玲 300192
华苑小区华锦路莹华里社8 南开区 华苑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3713976 王庆德 300384 区服务中心2楼
西湖道兴泰西里2号楼底9 南开区 万兴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7457126 高兰波 300193 商
体育中心衔劳动保障服务中10 南开区 凌庄子道6号 23919102 刘洪燕 300381 心
11 南开区 鼓楼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富力城24号楼底商 27273099 贾爱萍 300090 12 南开区 长虹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汶水路8号 60220135 刘宝江 300110
河东东新街劳动保障服务中万新村嵩山道与成荫1 24790588-300 王连友 300162 区 心 路交口 河东中山门街劳动保障服务2 中山门新村北道26号 84265299 郭子海 300181 区 中心
河东二号桥街劳动保障服务3 地毯路底商18号 84371632 高连华 300180 区 中心
河东唐口街劳动保障服务中4 劳动道嘉华4号楼底商 24146283 王明珠 300160 区 心
河东常州道街劳动保障服务5 常州里31号楼旁 24342130 范毅 300250 区 中心
河东春华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华龙道和平村大街116 24329937 沈国胜 300011 区 心 号 河东大王庄街劳动保障服务7 九纬路8号 24217213 徐虹 300012 区 中心
河东大直沽街劳动保障服务8 大直沽十号路25号 24131357 孙宏瑞 300170 区 中心
河东向阳楼街劳动保障服务向阳楼广东山庄路149 24559537 李
怀 300161 区 中心 号 河东上杭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上杭路程林里54号楼10 24660326 王虹 300161 区 中心 前 河东鲁山道街劳动保障服务丽苑小区云丽北道3号11 24680049 张志强 300252 区 中心 楼 河东富民路街劳动保障服务12 海河东路滨河庭苑内 84263259 李承桂 300182 区 中心
建昌道街劳动保障服务中1 河北区 桥园里建设银行对面 26154324 籍荣 300240 心
王串场街劳动保障服务中2 河北区 清水园小区 26472026 王有海 300150 心
光复道街劳动保障服务中3 河北区 胜利路盈月公寓3门201 24461316 庞俊泉 300010 心
鸿顺里街劳动保障服务中4 河北区 宿纬路8号院内 26236191 纪执艳 300141 心
望海楼街劳动保障服务中5 河北区 金钟路62号楼联合办公 26246631 张国玉 300143 心
月牙河街劳动保障服务中6 河北区 义江道36号 26154108 于连江 300251 心
铁东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7 河北区 宜白路华宜理15号楼 26727036 陈淑荣 300402 心
8 河北区 宁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中纺前街办事处院内建 26464062 周意芬 300241
江都路街劳动保障服务中9 河北区 江都路28号增2号 24559328 冯玲 300250 心
新开河街劳动保障服务中10 河北区 小王庄大街席厂下坡 86615645 陈淑华 300232 心
三条石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南运河北路御河湾小区1 红桥区 87736022 谷连芳 300092 心 旁办公楼
2 红桥区 芥园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红旗路34号增6号 27321304 张学成 300121
铃铛阁街劳动保障服务中3 红桥区 瑞兴里平房1号 60220943 王鸿玉 300121 心
咸阳北路街劳动保障服务咸阳北路清源道4号办4 红桥区 86513839 杨立男 300131 中心 事处院内
西于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西于庄后大道办事处院5 红桥区 86513620 刘福祥 300131 心 内
丁字沽街劳动保障服务中6 红桥区 二号路风采里14楼底商 86516011 周乃庆 300130 心
双环邨街劳动保障服务中佳园里双环邨办事处院7 红桥区 26645477 项革新 300134 心 内
桥北大街三江里后街88 红桥区 西沽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86513569 王志明 300132 号
邵公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9 红桥区 邵公庄后街38号 27328153 刘玉明 30 心
1 东丽区 张贵庄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招远路居委会2楼 84371517 杨云平 300170
津塘公路三号桥以东2182 东丽区 丰年村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4966251 翟凤萍 300300 号
天金钟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3 东丽区 金钟街道大毕庄村东 26791350 尹杰 300240 心
4 东丽区 万新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津滨大道天山南路口 24370174 耿俊杰 300162
5 东丽区 无瑕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大无缝一号路 24362227 孟兆文 300301
华明新城华明街办事处院6 东丽区 华明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4891056 邵世友 300300 内
7 东丽区 新立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津塘公路四号桥 24999766 汤海燕 300300
8 东丽区 军粮城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军粮城镇政府院内 84966180 李国兰 300301
么六桥回族乡人民政府劳动9 东丽区 么六桥乡政府门前 84892355 齐莉莉 300300 保障服务中心
第一条 为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工作,方
便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办理各项劳动保障事务和有效使
用社会保障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
用及其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障(个人)
卡
》标准和银联标准卡规范统一制作、为持卡人办理劳动保障和
金融服务等事务的电子凭证。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银行卡号、有效期限、头像等)、发
卡机关、服务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序列号、服务电话等。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分为成年人卡(蓝色)、未成年人卡(绿
色)。成年人卡为集成电路和磁条复合卡,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从业
人员、离退休人员、城乡其他居民和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
员申领成年人卡;未成年人卡为单一磁条卡且不加印头像,未满十六
周岁的本市城乡居民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外来人员申领未成
年人卡。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功能:
成年人卡:
(一)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同时支持
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二)
功能:记录持卡人劳动保障信息;
(三)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
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
支付;
(四)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
询个人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的专业信息。
未成年人卡:
(一)凭证功能:持卡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同时
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
(二)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
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三)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
询个人参保缴费等信息。
第七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和
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和发放的组织推
动工作。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和发
放工作。
银行负责社会保障卡金融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
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申领时须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
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
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
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
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社会保障卡申领
业务时,须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件,打
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
确认签字并办理收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基本信息要与公安局人口管理信
息和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信息有误后须由申领人到相关
信息部门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
起45日内完成制发工作。
第十二条 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
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
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须查验领取人的有效证件,并对
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
须办理领取手续。
申领人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网
点或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
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
第十三条 自2009年3月1日起,停止受理天津市基本医疗
保险专用卡(以下简称:医疗保险卡),原制发的医疗保险卡在换发
社会保障卡前可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 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丢失,持卡人应先到服务
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服务银行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挂失手续费。持卡人
凭服务银行的《挂失
单》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
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损坏,持卡人应携带原卡到户籍所在
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换卡
手续。领取新卡时须交回原卡,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
责上交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统一进行作废处理。
补、换社会保障卡须按照本试行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办理登
记和交费手续。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障卡有效使用期限为
10年,持卡人应于有效期期满之前45日申请换领新卡。未成年人卡
持卡人年满十六周岁应换领成年人卡。
第十六条 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由申领人个
人负担5元/张。
第十七条 持卡人出国定居、死亡须凭相关证件或证明到街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注销手续后,凭《清
户通知单》,按照服务银行有关规定办理个人帐户清户手续。
第十八条 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牟取利益的,依
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