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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书

2017-09-18 1页 doc 11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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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书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申请书 异议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丁家庄XX号。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撤销(2014)中法执字XX号执行案件。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与王中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并于2014年4月22日作出(2014)济民五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异议人不服此判决,于2014年5月18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异议人与王中兵于2014年6月12日达成和解协议,异议人撤回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作出(2014)鲁民...
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书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丁家庄XX号。 申请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撤销(2014)中法执字XX号执行案件。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与王中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并于2014年4月22日作出(2014)济民五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异议人不服此判决,于2014年5月18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审理期间,异议人与王中兵于2014年6月12日达成和解,异议人撤回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4作出(2014)鲁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异议人撤回上诉。现王中兵向贵院申请(2014)济民五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贵院已立案受理(案号:(2014)中法执字XX号)。据此异议人提出如下异议: 一审判决后,异议人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发生效力;同时二审审理期间,异议人与王中兵达成和解协议,一审判决应视为撤销。故此王中兵根据未发生效力的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望贵院查明事实,撤销(2014)中法执字XX号执行案件。 此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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