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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试验

2012-07-11 1页 ppt 33KB 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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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试验nullnull通过雾化方式使受试者吸入一定量的辣椒素气雾溶胶颗粒,诱发其产生咳嗽,并以咳嗽次数作为咳嗽敏感性的指标。使用吸入后患者咳嗽≥5次的最低激发浓度(C5)来表示咳嗽的敏感性。 试剂配制:将辣椒素溶解于Tween 80液和100%乙醇中,再溶于8 ml生理盐水,配成0.01 mol/L原液。使用前用生理盐水进行倍比稀释,浓度为1.95、3.9、7.8、15.6、31.2、62.5、125、250、500、1000 μmol/L。 测定仪器:采用吸气触发的定量吸入装置。压缩空气流速为0.11 L/s,总输出量约为16...
激发试验
nullnull通过雾化方式使受试者吸入一定量的辣椒素气雾溶胶颗粒,诱发其产生咳嗽,并以咳嗽次数作为咳嗽敏感性的指标。使用吸入后患者咳嗽≥5次的最低激发浓度(C5)来示咳嗽的敏感性。 试剂配制:将辣椒素溶解于Tween 80液和100%乙醇中,再溶于8 ml生理盐水,配成0.01 mol/L原液。使用前用生理盐水进行倍比稀释,浓度为1.95、3.9、7.8、15.6、31.2、62.5、125、250、500、1000 μmol/L。 测定仪器:采用吸气触发的定量吸入装置。压缩空气流速为0.11 L/s,总输出量约为160 mg/min(以生理盐水作),单次吸入时间为0.5 s。嘱受试者由残气位缓慢吸气至肺总量位,在吸气上半段定量吸入辣椒素雾化溶液。 操作方法:(1)先吸入雾化生理盐水作为基础对照。(2)随后由最低浓度(1.95 μmol/L)起吸入雾化辣椒素溶液,记录30 s内咳嗽的次数。若不能达到C5标准,再进行下一个浓度的吸入,每次递增浓度1倍。(3)达到C5标准时终止试验,该浓度就是其咳嗽的域值。如果浓度达到1000 μmol/L,受试者还没出现C5时应终止试验,其域值浓度记为>1000 μmol/L。若患者出现明显不适感时(如剧烈烧灼感、气促、呼吸困难等),也应立即终止试验。 注意事项:(1)试验所用的溶液须新鲜配制。(2)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宜进行本试验:孕妇、哮喘急性发作、气胸及严重心脏疾病、近期咯血等患者。(3)在整个过程中受试者应处于平静呼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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