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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体诗与南朝乐府(1)

2017-03-17 2页 doc 7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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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体诗与南朝乐府(1)宫体诗与南朝乐府(1)      一   宫体诗定名于梁代,但其肇始起码可溯至刘宋。宫体诗的典型特征是叙写女色与男女交往,文士们的如此创作与同时代称为“艳曲”的南朝乐府关系如何?二者之间是否相互影响?二者在表现手法上有何异同?二者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又相互融合?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二   我们先来看文士对南朝乐府的接受过程。   南朝乐府的创始作品,大都本是民谣,也有些是文士所创,但后者也可认为是起自民间。一来“其歌词却不一定是他们的创作,其中有许多是被他们采撷修改了的民歌”,有...
宫体诗与南朝乐府(1)
宫体诗与南朝乐府(1)      一   宫体诗定名于梁代,但其肇始起码可溯至刘宋。宫体诗的典型特征是叙写女色与男女交往,文士们的如此创作与同时代称为“艳曲”的南朝乐府关系如何?二者之间是否相互影响?二者在现手法上有何异同?二者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又相互融合?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进一步探讨,以求教于大方之家。          二   我们先来看文士对南朝乐府的接受过程。   南朝乐府的创始作品,大都本是民谣,也有些是文士所创,但后者也可认为是起自民间。一来“其歌词却不一定是他们的创作,其中有许多是被他们采撷修改了的民歌”,有些“虽非由民歌发展而成,但也受到民歌的深重影响”。二来文士受民歌影响创制出曲辞,这些曲辞在民间广泛流行并衍生出许多民间作品,当然也可以视其起自民间,这些起自民间的乐曲后来进入朝廷音乐机关。   文士们偶或创作民间乐曲,这只是个体私下里的行为;民间乐曲进入朝廷音乐机关,或许只意味着采诗以“观风俗,知厚薄”,或许只是仅供欣赏而已,这些并不等于上层统治阶级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把演唱、创作民间乐曲视为文士自我群体的正统行为。东晋时,对民间乐曲虽可有所喜好,但在正统场合是不能演唱的。刘宋时,随着民歌在文士中越来越流行的进程,上层社会开始彻底接受民间乐曲了。南朝乐府的代表吴歌、西曲已成为朝廷音乐,并作为礼物相赠。以上所述是讲文士们从曲调、从演唱民间流行之作上对南朝乐府的接受,文士们接受南朝乐府的另一表现是拟作的大量产生,即依曲调而填词。拟作的盛行在梁朝,以梁武帝萧衍、王金珠为最。          三   文士们并非仅满足于惟妙惟肖地模拟,他们渴望建立起自己的“侧艳之词”传统,渴望形成自己的“侧艳之词”系统,这从萧子显在《南齐.文学传论》中的论述可以看出来。《南齐书.文学传论》不啻是一篇宫体诗宣言。当萧子显发表宣言之时,文士“侧艳之词”已经初具规模,其形成、演进有两条路线。一是以拟古形式来写男女交往,或拟汉魏旧曲。二是由咏物带出吟女性。可以这么说,以拟古来写男女交往,解决了新时代摹写男女交往的观念问题,即让世人认可;而以咏物进而咏女色,解决了新时代摹写女色的途径与方法。          四   文士宫体诗与南朝乐府属两大系统,至梁朝后期,时人仍是这样看的。文士宫体诗与南朝乐府渊源不同,二者在表现方法上亦多有不同,除入乐与否的不同、多为五言八句至十四句与多为五言四句的不同、多为直笔描摹与多用比兴双关的不同外,以下再列出几点以示例:   一为追求纪实与虚拟的不同。相当一部分有某种纪实性,这种一人或一事一咏的特点从其题目上即可看出,题目上标明是为特定事、特定人而作。梁代宫体诗具有相当数量的就特点对象而发的诗作这一事实表明,文士们并不满足于就题材而题材地创作摹写男女交往或摹写女色的诗作,他们追求诗作的纪实性,表明他们急切地希望在诗中确定所咏对象,那么也就确立了自己与所咏对象的关系,那样,或许能更深切地表现自我吧!而南朝乐府,除本辞是与特定对象联系在一起外,其他之作或者是在依曲调而衍化本辞故事,或者是拟作就他人他事抒发情感,或者是民间百姓借以吟咏其自我经历但没有点明,反正是与文士群体或文士个体的情感抒发没有什么关系。共2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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