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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

2017-09-28 17页 doc 34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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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 精品文档 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 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根据仲裁立法和仲裁实践,仲裁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实践中适用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仲裁协议的形式之一。作为订立于合同之中的一个条款,仲裁条款主要适...
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
仲裁有哪些类型 精品文档 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 仲裁协议有哪些类型?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根据仲裁立法和仲裁实践,仲裁协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订立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实践中适用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仲裁协议的形式之一。作为订立于合同之中的一个条款,仲裁条款主要适用于争议发生之前。通过签订仲裁条款,当事人可以预先设定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即一旦将来发生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只能通过仲裁方式加以解决。除了订立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在补充合同、协议或备忘录等文件中对仲裁意思表示的修改或补充,也构成合同中仲裁条款的一部分。 (二)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同意将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独立的协议。仲裁协议书是独立于合同 1 / 20 精品文档 而存在的契约,是将订立于该仲裁协议书中的特定争议事项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由于仲裁协议书并非属于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所订立的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其不受已签订的合同的约束,具有更大的独立性。不论当事人所发生的是合同纠纷,还是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通过签订仲裁协议书,将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三)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 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这种形式的仲裁协议有别于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实质上相当于通过要约和承诺达成的协议,即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另一方当事人通过一定的通信手段表示接受,从而达成仲裁协议。 (四)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 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在仲裁实践中出现,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确定的一种仲裁协议的类型。 当事人通过援引达成的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并没有直接订立仲裁协议,而是通过引用另一个合同、文件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作为他们之间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依据,即作为他们之间书面同意仲裁的一份协议;或者当事人只在合同 2 / 20 精品文档 或者仲裁协议中明确表明仲裁的意愿,仲裁协议所应包括的其他具体内容,则按照某个现有的文件中的仲裁条款来认定。《仲裁法解释》第11条明确规定“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涉外合同应当适用的有关国际条约中有仲裁规定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国际条约中的仲裁规定提请仲裁”。 例如,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涉外经济合同未直接约定仲裁条款如何认定的请示报告》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就这一问题作出答复。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如下:中外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外贸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国和蒙古国之间的交货共同条件的,因该交货共同条件即198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供应部关于双方对外贸易机构之间相互交货共同条件的议定书》规定了因合同所发生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双方达不成协商解决的协议时,应以仲裁方式解决,并规定了具体办法,应认定当事人愿意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其纠纷,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因该类合同引起的纠纷。 相关知识 1、什么是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石,是仲裁程序得以开展的前提, 3 / 20 精品文档 也是当事人提起仲裁的依据。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合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的显著特征是独立性。仲裁协议虽是双方合同的条款内容之一,但它却独立于合同之外,不因合同的终止、无效而终止或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在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后,以仲裁的方式解决;(2)仲裁事项,即当事人协商同意将什么纠纷提交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当事人协商选定一个特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他们之间的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签订仲裁协议: (1)在签订合同时直接选择仲裁条款; (2)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3)如果原有仲裁协议或条款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订立补充仲裁协议。 标准的仲裁协议示范文本可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索取。对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者发生纠纷后达成请求仲裁的协议;对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以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4 / 20 精品文档 2、如何理解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仲裁条款作为主合同的一个条款,尽管其依附于主合同,但其仍然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分离,独立于它所依附的主合同而存在。即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当主合同发生无效、终止、变更、无效等情形时,合同的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对他们之间的争议作出裁决。随着仲裁实践的发展,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作为一项原则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和仲裁规则所接受。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原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拖延纠纷解决程序,能使纠纷得到及时、高效地解决。 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在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中已得到确立,并在司法实践中逐步得以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仲裁协议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有效的仲裁协议,总体上具有三方面的法律效力,即: 5 / 20 精品文档 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 (1)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这是仲裁协议效力的首要表现。其一,仲裁协议约定的特定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该争议的起诉权受到限制,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不得单方撤销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其二,当事人必须依仲裁协议所确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地点、仲裁机构等内容进行仲裁,不得随意更改。其三,仲裁协议对当事人还产生基于前两项效力之上的附随义务,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解除、变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协议;当事人应履行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等等。 (2)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行使管辖权,受理案件的惟一依据。没有仲裁协议的案件,即使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仲裁协议对仲裁管辖权还有限制的效力,并对仲裁裁决的效力具有保证效力。当然,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及范围也有裁决权。 (3)对法院的法律效力。首先,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其次,对仲裁机构基于有效仲裁协议作出的裁决,法院负有执行职责。这体现了法院对仲裁的支持。第三,有效的仲裁协议是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必须提供的文件。根据《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的规定,为了使裁决能在另一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6 / 20 精品文档 胜诉的一方应在申请时提交:仲裁裁决的正本或正式副本;仲裁协议的正本或正式副本。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仲裁协议是否有效,是法院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签订仲裁协议具备什么效力?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签订仲裁协议的效力,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仲裁协议的效力 1、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2、对法院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各国仲裁普遍适用的准则。我国《仲裁法》明确规 7 / 20 精品文档 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当然如果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推定当事人默示司法管辖。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 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仲裁管辖权。我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同时,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又受到仲裁协议的严格限制,即仲裁庭只能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而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争议无权仲裁。 二、仲裁协议无效失效的法律后果 仲裁协议的无效或者失效使得仲裁协议不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表现在: 1、对当事人来说,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可以通过向法 8 / 20 精品文档 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2、对法院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管辖权 于仲裁机构来说,因其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而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范文 仲裁协议 甲方:XX省XX市贸易公司 地址:XX省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XX 职务:经理 乙方:XX省XX县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于XX 职务 :经理 当事人双方自愿提请XX市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如下争议: 双方于xxx年3月签定购销鲜蘑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因买方对卖方提供的鲜蘑质量等级提出异议,导致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XX市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该会仲裁规则对双方合同中涉及蘑菇的质量等级和双方如何继续履行合同作出裁断。 甲方:XX贸易公司(盖章) 乙方:XX县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XX 法定代表人:于XX 9 / 20 精品文档 订立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纠纷可以仲裁? 《仲裁法》分别从正反两个角度规定了仲裁适用的范围。其中,第二条从正面规定了可以仲裁的纠纷包括: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反面的规定在第三条和第七十七条,第三条规定了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七十七条规定了不适用仲裁法的两类纠纷: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外,按照《仲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那么仲裁协议将会无效。 二、什么纠纷适合仲裁? 在明确了纠纷可以仲裁之后,作为当事人,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纠纷是否适合通过仲裁解决。大部分当事人首先考虑到的就是费用问题。以北仲为例,争议金额较小的案件,仲裁费相对较高,但争议金额较大的案件,仲裁费相比法院诉讼费较低。北仲仲裁费最低金额为5100元,哪怕争议金额只有1元,也要先预先交纳5100元仲裁费。如果争议金额超过了160万元,北仲的仲裁费就要低过法院两审诉讼费之和了。如果争议金额超过4500万元,北仲的仲裁费甚至低 10 / 20 精品文档 于法院一审诉讼费。除此之外,就要结合仲裁制度的特性考虑了,一裁终局制度相对于两审终审制度显然速度更快,同时,仲裁员是来自各个行业的专家,处理专业问题更加权威。因此,涉及国际贸易、金融、投资、建筑、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的案件更加适合仲裁。 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了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三个内容,其中第一个就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结合《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和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的规定,《仲裁法解释》的这一规定表明,对于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实际构成缺少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导致仲裁协议无效,但因为应当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所以如果未在此期间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仲裁协 11 / 20 精品文档 议有效。 当事人有时会提出仲裁条款约定的是“争议可以仲裁”而不是“应当”或者“必须”,是否意味着缺少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实践当中一般认为,这种约定已经说明当事人之间形成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思表示,能够排除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满足了“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这一条件。 四、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是《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三个内容中的第二个。首先,如第一个问题所述,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否则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其次,《仲裁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所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所约定的仲裁事项,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包括了合同上述方面的争议。实践中,也有一些仲裁条款特别约定合同的部分争议通过仲裁解决,其他争议通过诉讼,比如约定合同的效力、解除、撤销的认定问题通过仲裁解决,而效力、解除和撤销的后果及责任通过诉讼解决。这样可能导致当事人需要先后采用仲裁和诉讼解决相应争议,因而增加了争议解决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不利于高效、彻底的解决争议。另外,仲裁事项也不限于一份 12 / 20 精品文档 合同之内,相互关联的多份合同可以约定在一个仲裁协议之内,这样便可以通过一个仲裁案件彻底解决相关的多个争议。 五、仲裁委员会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仲裁协议应当具有的三个内容中的最后一个。《仲裁法解释》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更细致的规定。实践中经常发生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名称不够准确的问题,以北仲为例,其准确名称应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一些当事人往往约定成“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这种约定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大量的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裁定对于这样的仲裁协议的效力持肯定态度。对当事人而言,全国200多个仲裁委员会,如何做出选择?对此,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第一是仲裁规则,仲裁规则相关期限的规定能否体现出高效,相关制度设计是否完备。第二是仲裁费,各个仲裁委员会之间收费有差异,收费低廉未必是优势。第三是仲裁员名册,是否有充足的专家可供选择并且这些专家愿意处理案件。第四是仲裁程序的操作,这要求仲裁机构及秘书专业且经验丰富,能够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优质服务。第五是司法环境,仲裁裁决面临 13 / 20 精品文档 着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司法审查,当地法院是否熟悉仲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地仲裁水平的发展。 六、仲裁规则 仲裁规则往往体现出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作出特别约定。比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北仲仲裁规则》”)第二条就规定: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本会仲裁的,适用本规则。当事人就仲裁程序事项或者仲裁适用的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无法执行或者与仲裁地强制性法律规定相抵触除外。因此,即便约定争议提交北仲仲裁,也可适用其他机构的仲裁规则,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就仲裁程序事项另行约定,最大限度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便于双方尽快彻底解决争议。所以,在订立仲裁条款时,在选择仲裁委员会的同时,也可以选择适用的仲裁规则。如果选定一个仲裁委员会,而约定适用另一个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那么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能否准确适用该仲裁规则就取决于这个仲裁委员会及秘书的专业与经验了。 七、仲裁程序 《北仲仲裁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一)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指人民币,下同)的,适用简易程序。(二)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同意的,也可适用简易程序,仲 14 / 20 精品文档 裁费用予以减收。(三)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承担由此增加的仲裁费用。可见,当事人是可以约定适用的程序的。 另外,仲裁程序是以立案时申请人仲裁请求的争议金额确定的。根据《北仲仲裁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仲裁请求的变更或者反请求的提出导致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不影响简易程序的进行。仲裁庭认为影响的,可以向主任申请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即便因仲裁请求的变更或者反请求的提出导致争议金额超过100万元,并且仲裁庭希望变更为普通程序,但只要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则仍可适用简易程序。 一般来说,仲裁的基本流程是: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向当事人送达仲裁通知(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并向被申请人送达答辩通知)、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结案。这其中涉及到的期限主要包括:从当事人申请仲裁到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期限、从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到向当事人发送仲裁通知的期限、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从组成仲裁庭到首次开庭的时间、从组成仲裁庭到作出裁决的期限。《北仲仲裁规则》第三章至第六章规定的普通程序和第七章规定的简易程序中对于上述期限中的最后三个便做出了不同的规定,普通程序相对更长,简易程序则更短。如何选择适合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应该考虑到的因素包括: 15 / 20 精品文档 因哪一方原因产生争议的可能性更大,也应包括争议的复杂程度、可能发生的争议金额或合同金额等方面。 合同终止协议书怎么写?那么,下面请看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合同终止协议书参考样本2017,仅供参考。 合同终止协议书参考样本2017【一】 甲方: 乙方: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请终止,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终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不计算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三、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资、奖金、专业技术职务津贴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仍在甲方,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有关缴费标准及时间约定如下: ,一,各年度缴费基数的确定:乙方可根据甘肃省统计局当年7月1日公布的上年度甘肃省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 16 / 20 精品文档 60%-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作为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费率:养老保险28%、失业保险3%、医疗保险8%、工伤保险,按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当年费率计算,、生育保险%、公共设施建设维护费2%,按照747元标准计算,。 ,三,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 ,四,缴费时间:按照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每年的缴费分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标准在当年的5月31日以前缴纳一次,核定数额,,在11月30日前缴纳一次,两次缴纳的数额等于缴费标准。逾期不缴纳,甲方可以对乙方作出自动离职处理。 五、劳动合同终止期间,乙方必须遵纪守法,如从事非法活动或发生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甲方有权按规定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六、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愿意回甲方工作,须在一个月前提出申请,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工作。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期满后一个月内,乙方未回原单位的,甲方可按自动离职予以处理。 七、劳动合同终止期满,乙方若提出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17 / 20 精品文档 终止协议,须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协议。 八、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时,可以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九、本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甘肃中牧山丹马场总场XXX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XX年X月X日 二?XX年X月X日 合同终止协议书参考样本2017【二】 甲方:XXXX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XXX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20XX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20XX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 18 / 20 精品文档 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20XX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XXXXX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终止协议书参考样本2017【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19 / 20 精品文档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终止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字之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二、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体表现,依据劳动关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本协议签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公文站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终止协议书参考样本2017,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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