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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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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 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前女院长兼中国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主任王晨光被海淀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刑2年。 据悉,2001年8月,王晨光将福利院开办收养热线的4万元公款转进自家企业。而两个月后,她又“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教育教学改革、康复训练等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被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授予“北京市特殊教育工作...
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 北京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挪用4万公款获刑2年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前女院长兼中国残疾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主任王晨光被海淀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刑2年。 据悉,2001年8月,王晨光将福利院开办收养热线的4万元公款转进自家企业。而两个月后,她又“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教育教学改革、康复训练等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被市教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授予“北京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海淀法院对王晨光涉贪案件的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而且对外一直封锁消息。在历时半年的审理后最终查明,王晨光临近退休之年“晚节不保”,当年51岁的她利用担任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的职务之便,擅自将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打算用于开办收养咨询热线的4万元公款,转入她和儿子拥有股份的北京安琪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用于经营使用。2002年12月12日,安琪拉公司将案款4万元退还给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审理该案的法庭认为,王晨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公款,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刊载日期:2005-6-13】【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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