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首 页|税务报道|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征纳互动|政务公开|税收宣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纳税服务 > 纳税咨询 > 热点问题解答 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7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大】【中】【小】 问: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
首 页|税务报道|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征纳互动|政务公开|税收宣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纳税服务 > 纳税咨询 > 热点问题解答 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7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大】【中】【小】 问:因地震发生的原材料损失是否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吗?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属《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范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
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打印】 【关闭】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统计分析 | 隐私声明 | 怀念旧站 | 网站管理 | 网站地图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京ICP备05036792号 航天四创软件公司提供门户网站管理平台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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