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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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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乐门冲撞象牙塔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1934年上海禁舞传奇 (2008-01-10 15:15:00) 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1934年上海禁舞传奇 (2008-01-10 15:15:00) 标签:国家历史 人文 历史 百乐门 文化 分类:风尚·万物 ■文/唐小兵     上海百乐门舞厅总是牵扯着人心,前段时间关于百乐门经营不善的消息让众多留意老上海的人士,为其命运心怀忐忑。这样一座舞厅的背后,隐含的是人们对于民国上海浮华的追忆与想象。在百乐门象征的享乐世界的背面,同样流淌着一股强大的反娱乐的民族主义潜流。     民国时期的舞场与传统中国的青楼...
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1934年上海禁舞传奇 (2008-01-10 15:15:00) 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1934年上海禁舞传奇 (2008-01-10 15:15:00) 标签:国家历史 人文 历史 百乐门 文化 分类:风尚·万物 ■文/唐小兵     上海百乐门舞厅总是牵扯着人心,前段时间关于百乐门经营不善的消息让众多留意老上海的人士,为其命运心怀忐忑。这样一座舞厅的背后,隐含的是人们对于民国上海浮华的追忆与想象。在百乐门象征的享乐世界的背面,同样流淌着一股强大的反娱乐的民族主义潜流。     民国时期的舞场与传统中国的青楼、茶馆等有着大异其趣的特征,它为现代中国的市民提供了一个想象现代性的窗口。与此同时,由于民国舞场一定的色情性质,又刺激着舞客与看客的道德神经的末梢,当时中国内忧外患的现实处境更是为舞场内外的生活贴上了政治的标签,舞场成为检验民国上海市民灵与肉的道德尺度和社会量度。   禁舞之由   很多人就这样在身体的本能欲求与道德的规训之间摇摆,而一旦与民族国家的内忧外患结合起来,舞者所面临的灵与肉的冲突就更强烈了。     在当时的《申报》上,经常可以读到一些学生在流连舞厅后,纵欲之后心灵滋生的虚无与愧疚感。《申报》副刊有一篇文章写道:在暗淡的灯光下,悠扬的音乐中,我第一次拥抱着女人迴旋。因为这还是第一次,所以脚步生辣得很,幸而从前曾在房间里下过一番工夫,所以还没有闹出什么笑话。音乐停止了,我踉跄着跑回座位,同来的同学也回到座位来了,大家都露出笑容,快活极啦!回到学校里,心儿还是常常在跳舞场中。那薄薄的衣裳,高耸的乳峰,跳跃的酥胸,无一不给我以一种有力的迷惑。   国难当头,身为国之栋梁的大学生们却流连于舞场,徘徊在禁欲与纵欲之间。   为此,《申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摩登化的生活,在上海算是已经模仿得登峰造极的了,而大学生跳舞的生活,尤其是模仿摩登的害处之证明。我们中国人对于人家摩登的内容并不模仿,可是人家摩登的外形却偏学了来,这是国家前途命脉所关的问题,并非只是生活的小事体……大学生入学校目的在研究学问以求深造,毕业以后服务社会,如今并非在研究学问却去跳舞,这一现象固然足以证明大学教育成为问题,但也就可以先作预言,这一些以跳舞为上课的大学生,将来到了社会上一定是不事生产专享幸福的寄生虫之流。   作为当时影响较大的主流媒体,《申报》的这篇文章无疑暗含当时的社会思潮里已经隐藏着“禁舞”的潜流。   禁舞之议   由市府派警轮流往各舞场巡查,遇有学生在场跳舞者,立加逮捕。     1933年10月30日,上海《申报》发表了上海各大学联合会的一则决议:严禁学生入舞场跳舞,议决与市政府合作,共同查禁,犯者予以严惩。   几天之后,这个大学联合会又紧急出台了“禁舞办法”:跳舞本为正当娱乐,在欧美各国且视为交际界中之必要技能,但吾国舞场中之跳舞,目的殊异,反贻误青年,使学生在学业上受莫大之妨碍,故有严禁学生入舞场之议决。当时商议执行之办法,函请本市市政府合作共同办理,由市府派警轮流往各舞场巡查,遇有学生在场跳舞者,立加逮捕,现已得市府覆文,允予协助。至于大学联本身,亦将会同各学校派员赴舞场日夜视察,遇有学生,即记名报告该学校,决予以开除之处分,不稍宽贷,另一方面再开导各校学生,使各学生有自动禁入舞场之觉悟。   国难当头,“禁舞”一出,应者云集。   沪上各大学学生团体负责人、各大学学生纷纷表态支持,并自觉地把大学生禁舞与蒋介石当时正在推行的新生活运动的目标衔接起来。他们谴责一些大学生在国难蜩螗之际,不思进取,沉迷舞场,纵情声色,实在是辜负了人民的期望。   社会各方对于禁舞之办法却见仁见智。   接受《申报》采访的上海教职员群体代表江镇三认为:……故各大学当局,禁止学生跳舞,本会站在大学教授立场上极表赞同,并决予以协助。惟据昨日报载其禁止办法,有请市政府派警巡查舞场,加以逮捕之举,则本人认为事实上有不可能之处。盖各大舞场,多数设立于租界内,中国官厅能否在租界行施职权,实一问题。即使能行施职权,因学生均未穿制服,孰为学生、孰为非学生一时亦不易辨认。故本会以为一方面希望各大学学生自动检举,一方面希望学校当局派员分赴各舞场彻底巡查,一经查出,决不姑息,予以严惩,如此则方能收效。   从江镇三的这个发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并未从根本上质疑大学生联合会拟请清查巡查的正当性,仅仅是因为舞场多设于享受“治外法权”的租界,而怀疑其实施办法的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   翻开当年的报纸,不难发现当时社会各界参与此一事件的描述:   上海市教育局潘局长指出:大学生入舞场跳舞,当然应予禁止,至如何禁止,则惟有由各学校当局严加管束,并由校长教授以身作则,如谓由政府派警到场逮捕,事实上恐不可能,且舞场大都设在租界,亦为市府警力所不及。   上海市国民军事训练委员会负责人谈到:禁止大学生跳舞最有效之方,厥为严格实施军事训练以养成学生有纪律之生活、刻苦耐劳之习惯,故各校军事教官,不仅教授学生上操上课而已,对于学生之精神与纪律俱应随时加以注意,惟希望各大学当局能通力合作加以协助,则禁舞问题,自可迎刃而解。   这些社会机构虽然表态支持“禁舞”,却也仅仅是“纸上谈兵”式的空泛议论,强调这是学校当局分内之事,似乎不想过多涉入“禁舞”旋涡。   作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大学生群体自然不会缺席。   大夏大学联合其他大学组织大学生复兴运动促进会,试图恢复大学生作为一个精英群体的社会声誉,他们对于“社会”的“非议”深表愤慨:“各方盛称大学生沉迷舞场,形成一重大之社会问题,颇引起一般人士之注意。惟闻各大学多数洁身自好之学生,一向勤勉求学,未尝涉足舞场,因此咸认为有辱全体大学生之名誉与人格。”   1934年11月24日和26日,该促进会以《申报》为阵地,发表了“禁舞问题宣言”。这是一个透视1930年代大学生群体思想意识和思维方式的最佳文本。   《宣言》捍卫了大学生群体的纯洁性和精英地位,强调舞场中的大学生毕竟是少数,且望社会各界毋被各种混淆之舆论操作,而对大学生产生成见。   对于学校派人去舞场巡查《宣言》并无异议,认为这是学校当局对大学生进行管理的职权范围内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是,对于函请警局介入则态度鲜明地表示了反对:倘由市府派警逮捕跳舞之学生,在租界内能否行使职权仍有问题。跳舞且属私德行为,究非犯罪可比,遍检违警罚法以及现行刑法之条文,绝无跳舞者得加逮捕之款。盖‘法无明文规定者不罚’,此系通例,倘欲干涉舞客,尤不能独责大学生也。同人等非为跳舞之大学生辩护,盖理之所当然者耳。   《宣言》指出,学校当局提出的禁舞办法都缺乏可行性,因而必定成为一纸空文。他们提出的禁舞包括:希望社会名流、政要、教授等以身作则;建议教育部尽早制定统一的学生制服;建议学校当局丰富校园生活,增进学校的学术水准吸引学生,并提供正当之娱乐;建议学生家长控制好给予子弟的生活费用,让大学生无余钱去舞厅消遣。   在几近众口一词的附和声中,也偶尔能够发现一些“刺耳的异议”,比如有一些学生撰文认为:学生跳舞仅仅是事关个人,无伤大雅,更与违法无涉,不应该为了整治或政治目标,而任意地干涉个人的生活自由。跳舞毕竟是私人生活的方式而已,不同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   当时影响最大的天津《大公报》在要闻版发表对于此事件的报道:禁止大学生跳舞因稽查困难迟迟未实行,学生查教授却先行开始。记者认为上海的禁舞运动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接受采访的人的说辞都大同小异而空疏。   如此收场   禁舞事件沸沸扬扬,社会舆论来势汹汹。     禁舞之首倡者上海各大学联合会最终认为禁舞乃一消极之办法,解决学生与舞女跳舞的问题还必须从积极角度入手,于是又开始提倡学生正当娱乐,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提倡之理由:晚近以来一般学校缺乏精神生活之指导,学生于课外无正当之娱乐,以资调剂其精神。前此本会议决禁舞,虽为纠正学生习尚之一端,然无积极方面之指导,亦非所宜。同人等根据执委会决议,提议学校组织艺术研究会,以为学生课外正当作事,既可陶冶性情,提高学生之志趣,养成学校肃穆之学团,复可发扬我国固有文化之光荣,搜讨域外艺学之精英,融会贯通,以为新文化之基础。   禁舞的声浪,在1934年前后的上海虽然难免雷声大,雨点小,成为大都市的“行为艺术”的结果,但其延续的对于公民的日常生活进行高度管制,以集聚社会各种资源以应付国家危机的思路却在隐蔽地延续,同时将禁止跳舞与“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的反娱乐精神高度结合的惯性,也在舆论的支持下一路高涨。   当这两股力量合流,最终导致1948年上海舞女风潮。这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十分罕见的一起女子集体暴力事件,1948年1月末,数千以舞女为主的弱势民众为反对政府的禁舞法令集体请愿,遭到政府官员拒见后愤怒捣毁社会局大楼,事后有400名舞女被警察羁押,数名舞女被判刑,但政府最终收回了禁令。  H   Go to source web page: 百乐门冲撞象牙塔 1934年上海禁舞传奇_《国家历史》杂志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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