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讲解材料

2022-03-23 32页 ppt 603KB 1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Youngyu0329

暂无简介

举报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讲解材料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主讲人:刘进一第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概述:国际交往日益频繁,要求一国自然人或法人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能取得权益。保护工业产权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是《巴黎公约》,保护著作权最有影响的公约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下列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是( )。A.《巴黎公约》B.《伯尔尼公约》C.《知识产权协定》D.《尼斯协定》E.《罗马公约》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概述...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讲解材料
第六编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主讲人:刘进一第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一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概述:国际交往日益频繁,要求一国自然人或法人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能取得权益。保护工业产权最有影响的国际公约是《巴黎公约》,保护著作权最有影响的公约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下列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属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辖的是( )。A.《巴黎公约》B.《伯尔尼公约》C.《知识产权协定》D.《尼斯协定》E.《罗马公约》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概述《巴黎公约》签订于1883年,1884年生效。1985年《巴黎公约》对中国生效。(二)国民待遇巴黎公约最早规定了国民待遇。“任何本同盟成员国的国民,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在其他本同盟成员国内,应享有各该国法律现在或今后给予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三)优先权巴黎公约最早规定了优先权。发明和实用新型12个月,外观和商标6个月。工业产权中的优先权原则最早是在哪一项国际公约中确立的?A.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TRIPS协定C.PCT条约D.巴黎公约(四)对专利保护的最低要求临时过境不认为侵权:(1)船舶(2)飞机或车辆(五)适用于商标的规则巴黎公约最早保护驰名商标最早在国际公约中对驰名商标给予特别保护的是A.巴黎公约B.马德里协定C.尼斯协定D.TRIPS协定四、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一)概述《马德里协定》1892年生效,只有尼斯文本和斯德哥尔摩文本有效。中国1989年成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二)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如果缔约国国民的商标在“来源国”已获得注册,经由“来源国”的注册当局向国际局提出申请,在其他所有缔约国内均应受到保护。(三)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当事人、商标以及申请文件凡未在其所属国进行登记的商标,不得进行国际注册。(四)国际申请的提出与受理商标国际注册应当通过原属国的注册当局以面方式或者电子形式向国际局提出。(五)国际注册的法律效力在国际局的商标注册的有效期为20年,并可以续展。各国注册当局在接到国际局的注册通知之后,可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批驳,拒绝予以保护。在国际注册开始的5年内,需要以其在原属国所受的法律保护为基础。如果在原属国不受保护,国际注册也就不受保护。但是,5年之后,国际注册与在原属国注册的国家商标完全无关。五、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年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伯尔尼公约》,另一个有影响的关于著作权的公约是1952年《世界版权公约》,中国于1992年加入以上两个公约。世界上第一个著作权国际公约A.《巴黎公约》B.《海牙协定》C.《伯尔尼公约》D.《尼斯协定》(一)《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公约要求的保护。2、自动保护原则受保护作品的作者享受和行使根据国民待遇而获得的权利,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3、版权独立原则(1)作品在缔约国所享受的保护,不依赖于其在起源国所受到的保护(2)作品在缔约国的保护,完全依照该缔约国的法律。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国民待遇原则B.自动保护原则C.最惠国待遇原则D.版权独立原则(二)受保护的作品特别注意保护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而对于法律和官方文件,实用美术作品、外观设计和模型由成员国自行立法决定。(三)最低限度保护的规定既保护作者的经济权利也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公约规定的最低保护具有追溯力。(四)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定允许发展中国家对翻译专有权和复制专有权实行非自愿许可。(五)对版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六、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1961年订立《罗马公约》,《罗马公约》标志着邻接权的保护进入国际保护阶段。我国没有参加该公约。标志着邻接权的保护进入国际保护阶段的公约是()  A.《罗马公约》  B.《伯尔尼公约》  C.《开罗公约》D.《世界版权公约》(一)邻接权保护与版权保护的关系不得对本公约的任何规定作出有损于版权保护的解释。(二)采取国民待遇原则(三)邻接权的内容1、表演者权2、录音制品制作者权3、广播组织权(四)邻接权的保护期至少应为20年。我国的版式设计权只有10年。七、因特网条约:因特网条约是指两部新条约。这两部新条约的目的是改进对版权和邻接权的保护,因为现有的那些条约可以追溯到几十年前,而那个时代还没有个人电脑和互联网。两部条约包括了很多新的,让旧有的条约更加清晰。更重要的是,两部条约回应了数字技术时代的新挑战,鉴于此,它们被称为“Internettreaties”。对于这两个公约,我国正在考虑加入。(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IPOCopyrightTreaty)简称WCT明确了《伯尔尼公约》中不明确的问题,并补充了一些新的规则。(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IPOPerformancesandPhonogramsTreaty)简称W条约首先对《罗马公约》进行保护,并进行的完善。我国已经加入的著作权的国际保护公约包括()  A.《伯尔尼公约》  B.《巴黎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E.《罗马公约》第二章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一、世界贸易组织与《知识产权协定》: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知识产权领域没有发挥作用。乌拉圭回合产生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onTrade-relatedAspectsofIntellectualPropertyRights.简称TRIPs。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到统一标准的新阶段。共七个部分二、总则和基本原则(一)义务的性质与范围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二)知识产权公约的适用与保护对于本协定第二至四部分,成员应遵守《巴黎公约》。对于本协定第一至四部分,不减损成员国根据《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应承担的现存义务。(三)国民待遇(四)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前述条约所不具备的,它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某一成员给与其他国家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者豁免,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与所有其他成员的国民。(五)权利穷竭不得用本协定的规定去支持或否定权利穷竭问题。(六)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与原则明确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但也“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利益的目标”在下列国际公约中,明确要求缔约方确认知识产权是一项“私权”的是()A.知识产权协定B.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C.巴黎公约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三、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一)版权与相关权(二)商标(三)地理标志(四)工业品外观设计(五)专利(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未披露信息的保护(八)对许可协议中的反竞争惯例的控制四、知识产权的实施(三)临时只有TRIPs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临时措施。1、定义:临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或行政程序开始之前一方当事人请求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的保全措施。2、目的:防止侵害的实际发生;保存有关证据。3、采取:司法当局认为必要时,有权依照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在开庭前采取临时措施。4、担保:司法当局应有权命令申请人提供保证金或与之相当的担保。5、通知与复审:及时通知,听取被告陈述,决定是否撤销。6、其他必要信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的必要信息。7、期间起诉:规定期限内未起诉的,可以撤销保全措施。8、赔偿:临时措施被撤销应赔偿被告损失。五、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持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的程序六、争端的防止和解决七、过渡安排八、机构安排和最后条款在下列国际公约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程序以及争议的防止和解决措施作出规定的是()A.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B.马德里协定C.伯尔尼公约D.知识产权协定下列国际公约中,没有著作权保护内容的是()A.《巴黎公约》B.《伯尔尼公约》C.《世界版权公约》D.《知识产权协定》谢谢!
/
本文档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讲解材料】,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