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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研究

2018-05-18 8页 doc 79KB 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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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研究江西农业大学产业经济学论文产业经济学论文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研究姓名:何晓明专业:经济091教师: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1年目录2摘要2Abstract3绪论3一、煤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与局限4(一)现行的煤价市场化并非完全市场化。4(二)市场价格传导机制被阻断5(三)行业间矛盾被激化。5(四)煤价市场化改革的局限对煤炭行业自身也产生了不利影响。6二、煤电价格矛盾的根本症结6(一)价格管制的普遍结果是短缺。7(二)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背离。8(三)宏观调控的近期目标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目标把握失衡。9(四)应急...
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研究
江西农业大学产业经济学论文产业经济学论文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研究姓名:何晓明专业:经济091教师: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2011年目录2摘要2Abstract3绪论3一、煤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与局限4(一)现行的煤价市场化并非完全市场化。4(二)市场价格传导机制被阻断5(三)行业间矛盾被激化。5(四)煤价市场化改革的局限对煤炭行业自身也产生了不利影响。6二、煤电价格矛盾的根本症结6(一)价格管制的普遍结果是短缺。7(二)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背离。8(三)宏观调控的近期目标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目标把握失衡。9(四)应急式非对称调整电价难以根本解决矛盾冲突。10三、应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11四、针对煤电价格提出的相关建议12参考文献摘要你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复苏和进一步发展,电煤的需求正在稳步上升并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此过程中,我国特有的市场煤和定价电矛盾正越来越突出。本文首先从我国电煤总体的供需状况出发,了长期来看电煤价格看涨的趋势,同时考察国内电力企业的经营效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该立足于市场化改革来解决冲突问题,采取双轨制相结合的手段,建立和完善我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及相应对策建议。【关键词】:煤电联动机制冲突管理电价市场化AbstractWiththenationaleconomicrecoveryandfurtherdevelopment,electricitydemandissteadilyrisingandwillcontinueforquitealongtime.Inthisprocess,Chinesecoalmarketandpricingpowerismoreandmoreoutstandingcontradiction.ThispaperfromChina'selectricitysupplyanddemandsituationoftheoverallanalysisofthelongterm,theelectricitypricebullishtrend,whilethestudyofdomesticelectricpowerenterprise'seffectivenessofoperation,andonthisbasisshouldbebasedonmarketreformtosolvetheconflictproblem,adoptdouble-trackcombinationofmeans,theestablishmentandimprovementofChina'scoal-electricitypricelinkagemechanismandthecorrespondingcountermeasures.绪论当前,我国煤炭产业供求一直处在高位紧张、尚未严重短缺状态下运行。由于受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限制,第二产业对煤炭需求正处于逐步下降过程中,尤其是化工、冶金、建材及交通等高耗能行业的需求正在锐减。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的是,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复苏和进一步发展,电煤开始实现市场化。国家发改委已于4月中旬发出预警,认为2011年将是近几年来电力供需形势相对偏紧的一年,应根据需要适时启动有序用电。用电紧张已遍及华东、华中和华南,有的地方已开始居民限电。很多分析认为,2011年将遭遇2004年以来电荒最严重的一年,而今后两年的紧张程度或将进一步加剧。造成本轮电荒的因素应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需求快速增长、电源布局失衡、电网输送能力滞后、来水不足影响水电出力,以及火电厂出力不足等。但根据数据分析,近期需求增长过热并不突出,甚至在某些指标上还有下降的趋势,从而使火电厂发电不足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一些缺电省份,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仍与上年持平或略高,发电能力并未得到充分利用,其重要原因就在于电厂无力购煤多发满发。不少火电厂已亏损得“一塌糊涂”,有的火电厂负债率早已超过100%,如无集团硬撑,早该破产偿债。其实,以我国现有近10亿千瓦发电装机,仅仅数千万千瓦缺口竟会造成如此大面积缺电,所谓“电荒”实在应是个伪命题。如果供应能力总体相对充足,商品却出现严重短缺,一定与市场体制出现了重大失衡有关,这也是目前很多分析都在指出的问题:本轮电荒主要源于体制。近年来,一些电力企业领导和专家一再发出警示,认为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煤电价格矛盾,将有可能出现大面积电荒,但这些呼吁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一、煤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与局限从现象上看,造成本轮电荒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火电厂发电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电价管制下的煤价飞涨,使得火电厂缺钱买煤。而煤价快速上涨则是煤价市场化改革之后,煤价主要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结果。“再议”总结了煤价市场化改革的三大成效,一是极大地调动了投资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二是煤炭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三是煤炭企业经济效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扭转了长期亏损局面;因而认为煤价市场化改革是成功的,是适应了煤炭体制改革,符合行业的市场组织结构理论。应该说煤价市场化改革的三大成效确实是显著的,并且在其他行业,市场化改革也有可能取得同样成效。但从我国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改革的全局深入分析,煤价市场化改革仍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其是否成功的标准还有待商榷。(一)现行的煤价市场化并非完全市场化。由于电价管制的原因,已占煤炭消费总量一半以上的电煤尽管从政策角度看已市场化,但限于火电厂的成本压力,重点合同煤与市场煤的价格并未完全并轨,仍有数十元乃至两百元左右的差距,煤电双方围绕着这个差距一直在展开博弈,从而导致合同兑现率连年降低和煤质变差,这显然有悖于市场规范,是重点合同煤价难以按市场化运作的结果。电煤价格完全市场化是目前火电厂无法承受的,其间的差距也使得煤价市场化改革始终没有充分完成。(二)市场价格传导机制被阻断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以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使价格体现供需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成本,从而实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社会节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但实现改革目标的前提是应使价格变化传导到终端用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而电价管制使应有的价格传导机制被阻断,市场中最为重要的价格信号被扭曲,不可能做到准确灵敏,影响资源消费者的市场行为,使得煤价市场化改革在实现供需总体平衡的成果下,更多的是对煤炭行业的效益和发展有利,在相当大程度上,其改革能够实施是以电价管制作为“防火墙”为前提的,改革的目标被严重扭曲。煤12011年-2007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单位:元/吨 年份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6年 2007年 商品煤综合价格 150.59 167.81 173.54 206.54 302.98 325.30 重点合同电煤售价 123.94 137.25 138.55 161.55 223.55 230.25 差额 26.65 30.56 34.99 44.99 79.43 95.05数据来源:中国太原煤炭市场行情、煤炭经济运行分析(原缺2005年数据)。炭价格不合理致使煤炭行业后劲不足,2001年以来,电煤单价比商品煤平均售价相差幅度不断上升。由2001年的26.65元增加到2007年的95.05元。(见表一)(三)行业间矛盾被激化。你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改革是我国转变经发展方式的关键环节,需要综合配套协调推进,以理顺市场关系、重构消费格局,仅靠煤价市场化改革“孤军深入”显然难奏全功。煤价市场化了,而铁路仍是垄断的,电价仍被严格管制,使得矛盾空前复杂化。煤价飞涨表面上是煤矿赚了大钱,而中间环节到底侵蚀了多少利益至今难以算清,电力企业到底还有多少挖潜空间始终受到诟病。如果供应链各环节都实现了市场化,这些矛盾都是可以通过市场方式解决的,但目前的体制则在不断加剧行业间的矛盾。(四)煤价市场化改革的局限对煤炭行业自身也产生了不利影响。“再议”充分肯定了煤炭体制改革后形成的国有重点煤矿、地方煤矿和私营煤矿为众多市场主体的竞争型市场结构,为放开煤炭价格构建了体制基础。但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重心转移,一些产煤地区对煤炭企业的整合重组直接导致了煤炭企业市场集中度过高,形成了新的地区性垄断,抑制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煤价市场化的体制基础正在发生重要变化。并由于电价管制的强化,对煤价的行政干预力度不断加强,对重点合同煤价的涨价禁令和对煤炭企业的约谈等方式,都使煤炭定价机制出现了回归计划的趋势。煤价市场化改革不进则退,孤军深入难以持续。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煤价市场化改革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难言成功。体制性矛盾伤及的不仅是电力行业,也同样不利于煤炭行业,及时理顺体制矛盾应使煤价市场化改革取得更突出的成效二、煤电价格矛盾的根本症结“再议”回顾了我国煤电价格矛盾的演进过程,认为目前的煤电价格矛盾在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受到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制约和煤炭市场发育程度低的限制无法正常实施。从表象上看,这确实是造成目前煤电价格矛盾的直接原因,但按此逻辑推演,结论只能是煤电价格矛盾在相当长时期内无解。因为政府总是会希望物价保持在较低的总水平,市场发育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当对市场化存在种种疑虑和限制的条件下就更是如此。煤电价格矛盾的根本症结在于政府的经济调控思路与方式存在缺陷所导致的体制失衡。其理由可试分析如下:(一)价格管制的普遍结果是短缺。在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中,价格始终是最重要的杠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已经放开了绝大多数商品的价格,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但要素市场和资源性产品的价格一直未能放开或充分市场化,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瓶颈之一。用计划的方式管理经济,其最终结果难免是短缺,所以计划经济又被称为短缺经济。经济学家薛兆丰曾在一篇文章中以美国为例,生动地表述了价格管制总会失败的道理。上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也经历过长时间的能源危机,油品和电力极其紧张。尼克松总统的对策是禁止价格上涨,但价格虽然控制住了,加油站前却排起了长队;为了节电,政府在电视上作广告宣传节电是美德,并组织中学生检查举报那些室内外温差过大的空调商家用户,结果是均无奏效。在层出不穷的行政干预下,短缺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里根总统上任后解除价格管制才告结束商品价格主要应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电力虽然具有公共服务属性,而作为商品并无特殊之处,管制电价的结果同样可能造成短缺。当供需紧张时,抑制价格既不能减少需求,更不能调动生产的积极性,因此会加剧短缺。2004年我国曾出现过的严重电荒,在电价管制下靠改革形成的竞争机制在较短时期内得以缓解,主要是煤电价格矛盾尚未象今天这样尖锐复杂,电力央企的社会责任意识和非火电业务的赢利也使快速发展得以持续。现在由于矛盾积累日深,连央企也终于撑不住了。货币价格可以暂时管住,但矛盾一定会以其他形态表现出来,当前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电荒。近年来,宏观调控几成常态,政府越来越多地采取行政方式干预微观经济运行,市场化改革进展缓慢,这应该是电价管制难以放松的大背景(二)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背离。作为电价市场化全面实现前的过渡措施,煤电价格联动不失为解决煤电价格矛盾的现实办法。虽然煤电联动由于本质上是非市场化的而受到很多批评,但又由于其中包含的重要市场因素(使价格传导机制不被完全阻断),而使受管制的电价和市场化的煤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接。“再议”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目的概括为:“通过电力价格调整将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变化及时传导到售电端,促使消费者依据售电价格变化,及时合理调整用电行为,进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和促进结构调整的作用。”这段表述阐明了煤电联动机制的积极作用,但存在的问题正是煤电联动的内在矛盾,联动机制既然是由行政主导的,就不可能做到准确及时,而总会有扭曲和滞后。虽然价格信号应主要通过市场方式传导,但无论如何,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毕竟是为市场提供了一种明确的规则,目的清楚,可操作性较强。日本也实施了类似我国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根据国际煤价的变化,一年之内往往可能要几次变动电价。而在我国实施了四次之后,煤电联动机制似已名存实亡,最近连续两次调整电价,都是所谓非对称上调,即不对应煤价涨幅。这样的办法仍在扭曲价格信号的传导,使价格调整仅仅成为应急之策,并对理顺市场关系效果有限。相对应的,在需求侧则严控高耗能企业发展,以行政方式配置资源成为市场运行的主导。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政府在市场中的主要职能是为维护市场正常发展构建规则体系,使所有市场主体得以按确定的规则应对不确定的市场变化。如果市场不确定,规则也不确定,必然会引发市场的混乱。  以受到批评最多的油价上调为例。国际油价上涨,国内油价也不得不动,这本应是可以理解的,但各大石油企业的总体利润远高于电网企业,而且原油与炼化大多从属于同一个企业,自行消化涨价成本更易做到,为何上网电价上涨却要由电网企业买单?为弥补油价控制造成的炼化行业亏损,政府曾给予了大额补贴;但遇到更大困难的火电企业,如果电价不能与煤价联动,为何不能同样以财政补贴的方式弥补电价管制造成的政策性亏损?至于企业是否还有利润,能否承受成本压力,都不应成为扭曲价格杠杆作用的理由。“再议”认为,对于煤炭企业的非理性涨价行为由消费者买单是不合理的,因而成为价格联动的一个障碍。但既然煤炭价格主要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判断是否理性的依据又是什么?现在的问题却是要由火电企业买单。国际油价中炒作的非理性因素更多,消费者是否也可以不为此买单?因此,即使在政府主导下,规则也应是公平、透明的,什么商品在何种状况下可以或不可以涨价,以及可以涨多少都应有透明的机制,国家发改委在油品涨价时给出的理由其实也完全适用于被管控的其他商品价格。规则不透明使企业缺乏市场判断依据,难以应对市场变化。(三)宏观调控的近期目标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期目标把握失衡。煤电价格矛盾的激化源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失效,失效的主要原因是要控制物价总水平,缓解物价上涨压力。但“再议”也清醒地认识到,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是火电企业普遍亏损,甚至影响到安全生产和供给,二是制约了价格信号传导作用,加剧了供求矛盾,三是价格走势与经济变化背离。这些当然说得都很准确,但已经不能淡化为“一定影响”,而应是“重大影响”。使我们感到困惑的是,煤电价格联动的目的是积极的,失效的负面影响直接关系到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成效;控制物价总水平当然非常重要,但是否总要以牺牲或延缓长期目标的实现为代价?  当前政府调控经济的目标是“抑通胀、保增长、调结构”,其中既有近期目标,也有中期和长期目标,三大目标之间确实如一些经济学家分析存在着一定矛盾。调结构虽然是长期目标,但如果不能及时有序推进,必然会影响前两个目标能否稳步实现。据媒体报道,很多地方为保增长,大上新项目,结构调整乏力,是造成本轮电荒的重要原因,而调整结构的关键因素之一是要理顺要素价格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政府目前的经济管理方式过于偏重近、中期目标,所呈现出的各种问题深刻表明了政府转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四)应急式非对称调整电价难以根本解决矛盾冲突。为回应调整电价会推高煤价、造成轮番涨价的质疑,“再议”引用了相关竞争理论,认为竞争是买者与买者之间、卖者与卖者之间的竞争,买者与卖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再议”忽视了一个前提,就是此理论只有当买者和卖者同样处于有序的市场之中,价格变化受各自市场供求决定时才是有一定道理的。并且竞争同时也不可能是买卖双方孤立开展的,需求的大小就是由买方整体形成的;在非市场化的体制条件下,电价上调正在成为煤炭企业力图缩小重点合同与市场价格差距的理由,煤价飞升也对电价调整构成了巨大的压力。正是由于电力管制,煤价变化与电价形成了更为密切的因果关系。  面对电荒,政府作为应急之策上调了16个省区的上网电价,并很快又追加了其中3个省的涨幅。之所以采取非对称调整方式,是因为煤电价格差距已经过大,已难以用联动机制一次性解决。这次电价调整是被逼出来的应急式办法,但并不被各方叫好。火电企业认为效果有限,今后两年电荒还可能延续;需求还会迅速增长;媒体上也有很多批评之声。显然,问题并没有解决,矛盾只是被延后了,推迟的结果只会是使矛盾积累更深。此次不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使价格差距愈益扩大,机制更难以发挥作用,已不是对机制简单修补所能解决。更重要的是,需求控制不住,速度降不下来,结构调整将更为艰巨。如果矛盾的根本焦点并不只在于价格本身,无论如何调价都无法根本解决矛盾,即使被迫提高销售电价也是如此。电价机制不改革,市场的博弈将越来越成为企业与政府间的博弈,又由于企业在政府面前往往是弱势群体,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都有可能不断出现新的问题。 三、应加快推进电价机制改革针对煤电价格矛盾,“再议”提出了相应建议,这些建议都是必要的,也具有重要意义。但令人不解的是,在电力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八年多,“加快电价改革”,“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连年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势下,“再议”仅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立由市场竞争定价的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作为中长期措施。这是否表明在有的政府官员看来,电价机制改革在近期内已难以深化?  “再议”肯定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厂网分开后,所形成的竞争性电力市场已具备了电力(价格)市场化的基础条件,问题只是出在,改革实施过程中缺乏全面系统的和强有力的推动,没有配套建立相应的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监管制度。但既然基础条件已经具备,以电价改革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也已有多年的实践,有过反复的研究和试点,深化改革之难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权衡与顶层决断的问题。关于电力体制改革已有过太多的争议,而改革八年多之后,甚至连改革的阶段目标与路线图都已变得模糊不清;虽然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并未放弃,但市场化的内涵以及实现途径已在不断发生变异。之所以缺乏全面系统设计和强有力的推动,一是因为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权衡之下,当下目标往往首当其冲;二是在整体经济领域中的市场化改革步伐都在放缓;三是市场化改革的巨大风险使决断面临重重障碍。我们常常强调要抓住改革的有利时机,主要就是要降低改革的风险。实际上,改革从来都是风险很大的,也很少存在什么改革的有利时机,而往往只是被迫的选择。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是以日益尖锐的供需矛盾与厂网矛盾为动力,以全国经济领域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为背景的。此后,随着我国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增长周期,改革的动力和背景都在被弱化;能否深化改革可能只在于是否已到了不得不改的时候。四、针对煤电价格提出的相关建议相关分析都在试图提出解决方案,概括起来大约是四类:第一类是强力压缩高耗能产业增长从而抑制需求;第二类是电价上调,其中股市对此预期最高,毕竟短缺会引起商品涨价是市场中的常识;第三类是赞成涨上网电价,但销售电价可以不动,由电网企业消化;第四类则认为在发电能力相对充足的条件下,是现行体制造成的短缺,必须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而不仅仅是涨电价。前两类方案应是可以短期见效的,却难以根本解决矛盾;第三类方案之不靠谱在于仅仅把煤电矛盾理解为价格差距的问题,似乎只要这次找到了买单者就找到了出路;但这主要是一个市场机制如何建立的问题,与谁还有多少利润可以买单并无根本关联。可能多数分析者都认同第四类方案,体制的问题一定也只能通过体制的变革去解决。体制变革远非仅仅放开电价,而是一个综合系统,但正是这种选择需要最大的决断,电力改革的长期停滞已足以说明改革难度与风险。参考文献[1]马凯.驳“中国能源威胁论”[J].求是,2006,(11).[2]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发的若干意见[EB/OL].新华网,2005-07-22.[3]全球能源生产及消费趋势分析[EB/OL].报告在线,2007-01-11.[4]一般能源供给及生产状况[EB/OL].中国网,2006-08-29.[5]山西省成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全国试点[EB/OL].新华网,2006-05-12.[6]王永杰,张粒子。现代能源的特征及发展趋势[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0,(9)目前我国煤、电价格冲突问题分析研究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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