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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册被涂抹

2019-04-07 12页 doc 28KB 15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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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册被涂抹从生命册被涂抹?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徒永蒙保守)是正确的教义。 但是,启示录3:5『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岂不是暗示有人会从生命册中被涂抹? 在启示录里,关于生命册的部分,共有六句经文: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
从生命册被涂抹
从生命册被涂抹?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徒永蒙保守)是正确的教义。 但是,启示录3:5『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岂不是暗示有人会从生命册中被涂抹? 在启示录里,关于生命册的部分,共有六句经文: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启21:27) 其中,『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这经文,岂不是暗示有人被涂抹吗? 乍看之下,这经文岂不是违反『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吗? 上帝绝不矛盾,上帝的话绝不矛盾,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圣经绝不矛盾。 为什么我们要鼓吹『总原则解经』,而不仅是『以经解经』? 因为,总原则解经本身就是一种以经解经,但更强调要先归纳整理出全圣经相关经文,彻底解通之后,建立起总原则的观念,之后用这样的观念来解经。 这可以避免以经解经有时在第一句就解错,导致以后全盘皆错、经文越解越严重的可怕后果。『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后来沈沦的,就示他从来没真正得救过』,这是圣经大量经文归纳之后所得出的总原则。 因此,当我们开始解各自经文时,必需遵守这个总原则。 所以,任何看来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矛盾」的,一定是我们误解了经文意思。 启示录是圣经里很特殊的一卷。 加尔文学富五车、写出归纳出全本圣经总原则的『基督教要义』,也写过很多个别的解经书。但是,他不敢写启示录注释书。 事实上,不仅是加尔文而已,很多历世历代优秀的学者、神学家,敢写启示录注释的也不多。最主要的是因为全部的圣经,多半是在讲现今以及过去的事,这我们很容易验证; 但启示录一来是在讲未来的事,二来是采取象征与比喻,为了不敢妄称上帝名号、亵渎上帝圣言,所以很多人不敢写启示录解经书。 可是,人类的好奇心,是超级强烈的。 越是不知敬畏上帝名号的人,越是拼命想探究启示录的奥秘。 结果,关于启示录的书、关于天堂地狱的书,基督教书房一大堆,而且都很畅销。 偏偏,一翻,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毫无圣经依据, 可是,一大堆牧师与信徒却信以为真,而且就这样教导与传讲,还拿来见证哩! 我为这些作者,以及这些相信者的勇气,深感佩服,但却不会羡慕。 因为,愚蠢的勇气、愚蠢的教导、愚蠢的见证,都将面临上帝的严厉审判: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不信、不讲,没有事;乱信、乱讲,会严惩。 聪明的人,只敢敬畏地服在上帝圣言之下,不会去强解圣经、妄称神名来自干己罪。 事实上,坊间非神学性不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天堂地狱游记,请大家除非是为了研究,否则的话,不妨考虑丢到垃圾桶,不要污染自己,也不要污染别人。 虽然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并不多,但是,依然有良好的神学家认真谨慎在写作的。 对启示录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考虑罗伟所着作的『启示录住释』(华神出版社)。 共有上、中、下三册,总计2024页。 作者本身是归正神学路线,书里的解经与资料也相当丰富,不是坊间那种乱解胡说的天堂地狱游记、启示录讲解可以比拟。 好,开始进入正题。 关于『生命册』,在犹太人文献里,共有三种: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3. 命运之书:记录世界的历史、一些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那么,这种犹太人的说法,合乎圣经吗?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12:1) 『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同做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 『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 启示录这种观念更多,上面已经列出,在此就不列举了。 这种记录得救者名字的生命册,是圣经很常见的观念。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这种记录个人行为善恶,依此进行公义的审判的观念,也是圣经的观念。 3.命运之书:记录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 简单说,犹太人的观念,类似我们说的『预定论』,而这本来就是圣经的观念。 『在我们出生之前、在世界创立以前,就已经预定』。 在此,我们要对启示录说的『创世以来』做进一步说明。 英文KJV版本或许会比较清楚: 『whose names were not written in the book of life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它的意思是说: 从创立世界的那一个时间点开始,也就是说,世界被『创立时』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的人。 综观以上,犹太人的说法,似乎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当然,难道一定就是分成三本、各自记录那样的内容吗?这倒未必。 事实上,搞不好都是同样一本『生命册』,只是记录的内容含有那三种成分而已。 请注意『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这经文表明了记录人行为善恶的『行为之书』,也被称之为『生命册』。 所以,是有分开的三本书,还是只有一本书? 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的是: 似乎关于人的得救、行为好坏、人的一生,都已经被纪录在天上。 问题是:这个记录,是会被涂抹的吗? 特别是关于人得救的部分,是不是会从得救变成不得救? 一、阿民念主义:得救之后,可以沈沦 阿民念主义和加尔文主义(归正神学)相对立, 阿民念主义从人的自由意志出发,加尔文主义从上帝主权出发。 许多采取阿民念主义路线的人,是认为得救之后可以再沈沦的。 本文不对此做深入解释。 我只能告诉大家:那种阿民念路线是错误的、不合圣经的、解不通上帝主权经文的。 在这里面,有一种论点是……………有条件预定论: 上帝在创世之前已经拣选,但最后能否得救要操之在人。 上帝本来就在创世以前写好生命册,但假使人行为不佳,上帝就会在后来涂抹。 乍看之下,这样的说法好像兼顾了上帝预定以及人的自由意志,但其实不然。 我们所信的上帝,有没有『预知』能力?当然有! 上帝既然能预知谁会坚守信仰、谁不会坚守信仰,祂何不一开始记录生命册时,就直接写下最后结果的人名? 何必多此一举,事后还来涂涂改改? 更重要的是,这种『有条件预定论』,是违反『无条件预定论』的圣经总原则的。 甚么是无条件预定论? 就是说: 上帝拣选一个人,完全与这人行为无关。即使你要跑掉,上帝一样疼爱你,会把你辛辛苦苦抓回来。因此,你可以跌倒,但绝不会跌倒到变成不得救。 二、一开始所有人都被纪录,后来至死不信者才被涂抹 这解不通圣经这部分: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这两句经文让我们看见,有些人的名字,是一开始创立世界的时候,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了。 而这些人,届时就会拜那个兽。 换言之,不是『一开始时,所有人的名字都被记在生命册上』, 而是『一开始时,就已经有些人被记在生命册,也有些人不被记在生命册了』。 三、『名』是指『名声』,不是『名字』 这种解法,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不合理。 我们仔细去看启示录那些生命册的经文,就可以发现这些经文的『名』,是指『名字』,而不是『名声』。 那么,要如何在符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之下,合理解通启示录『从生命册涂抹』的经文呢? 一、箴言/格言型态 我们一开始就提醒了,启示录有很多,是属于象征与比喻。 除此之外,启示录有些文句,是采用旧约『箴言/格言』型态的讲述。 遇到这种型态,我们就必需小心,不能用错误的方式来解读。 我先用一个示范好了: 上帝有手吗?上帝有脚吗?可是,旧约里有很多经文,就是说上帝有手、脚、、、。 遇到这些经文,难道我们真的要解释成上帝有手有脚? 当然不行! 圣经的总原则是『上帝是个灵,没有具体的身体』(耶稣基督除外)。 因此,旧约那些经文,是采取『拟人法』的方式来描述,并不是真的说上帝有手有脚。 同样的,遇到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能误解。 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重点是: 1. 以最『简短』的方式 2. 将『一部分真理』浓缩 请特别注意,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 1. 不是全部真理的呈现 2. 不是神学的呈现 所以我们在阅读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不能做过度的推论与解读,只能就其呈现出来的部分来解读。 甚么意思呢?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只能照经文有讲的来解读,不能针对经文没讲的来解读。 这经文有讲的是甚么? 『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 这经文没讲的是甚么? 『凡失败的、、、、,我也必从生命册涂抹、、、、』。 开始慢慢掌握住这种差异了吗? 我换个方式讲: 这经文保证的是『得胜者,必不从生命册被涂抹』,这经文根本不讲『失败者会不会被涂抹』。所以,这经文并不能用来作为失败者到底有没有被涂抹的解读经文。 二、天国已经来到,但尚未完全实现(Already but not yet) 对每个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是在我们『出生之前』、『世界创立之前』,上帝就已经拣选我们,要使我们得救了。 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得救。 我们的得救,是在我们出生之后,上帝所预定的时间,我们才认罪悔改得救。 得救之后,我们就不会再沈沦、从得救变成不得救,就如我一出生,就永远是我父母的孩子,这血缘关系永不改变。 可是,我们虽然得救,但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会犯罪、会跌倒,就如我们依然会不乖、不是天天都是父母的乖小孩。 所以,上帝会管教、会处罚,正如父母会管教、会处罚。 可是,上帝绝不丢弃,正如父母不会因我不乖就丢弃。 我们在得救之后,尚未达到完全的状态,还在继续努力。 甚么时候才会达到完全? 到我们死了去天堂了、末世审判了,那时,我们就永远不会再犯罪,永远住在新天新地与上帝一起,那时,才是真正的完全。 这和启示录有甚么关系? 请注意启示录,很重要的目的是: 提醒信徒要『坚守信仰、至死忠心』。 这样的观念,在启示录里,不断反覆且大量出现。 特别是在给七间教会的信里,这样的信息更是强烈。 所以,从『箴言/格言型态』,以及『Already but not yet』,我们可以发现,启示录『上帝涂抹』的经文,并不是说上帝真的涂抹,而是表明上帝要祂的孩子们在末世大迷惑、大引诱、大背道、大苦难、、、时,依然要坚守真理、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些愿意这样努力的人,上帝必会赐给他们荣耀的冠冕,永不涂抹他们的名字。 至于那些背道者呢? 这就不是启示录『上帝涂抹』经文所要关心的了。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想,就会发现一个问题: 上帝岂不是无所不知、超越过去、现在、未来? 若是如此,审判时,还要看书里记录,才能进行审判吗? 因此,我们又可以看见启示录特殊的象征、寓意的文字表达方式。 这种『依据生命册审判』的启示录表达,未必表示真的有一本书,而是要表达末日大审判时,上帝绝对是非常公平、公正、公义、客观来审判。 当然,到底是不是有一本?还是有三本?还是完全没半本? 这都不重要。 但是,那种『上帝绝对秉公审判』的观念,却非常重要,一定要记住。 在审判时,任何人面对审判结果,都完全无可推诿,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说上帝不公平。 以上说明,盼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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