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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基础知识

2017-10-17 16页 doc 36KB 7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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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基础知识化妆品基础知识 第一节 化妆品的基本概念 一、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必需品,它是对洗发、护发、美发、护肤、美容修饰等为目的的产品总称。根据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对化妆品的定义为: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修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根据化妆品的定义、产品特点及其用途,其作用概括为清洁作用、保养作用、美化作用和特殊作用。其中的特殊作用是指产品具...
化妆品基础知识
化妆品基础知识 第一节 化妆品的基本概念 一、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在现代人的生活中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必需品,它是对洗发、护发、美发、护肤、美容修饰等为目的的产品总称。根据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对化妆品的定义为: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修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根据化妆品的定义、产品特点及其用途,其作用概括为清洁作用、保养作用、美化作用和特殊作用。其中的特殊作用是指产品具有特殊功效,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二、化妆品的基本特性 化妆品的基本特性体现在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性和有用性。 1(安全性:对化妆品的一般要求: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化妆品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具体如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必须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新原料是指在国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材料);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等。 2(稳定性:是指产品在保质期内不发生内在质量问,符合化妆品产品标准,如pH值、稳定性考验(适应季节的变化)、粘度等等。 3(使用性:是指满足不同使用目的及使用要求,如美容院专业使用产品、男士护肤用品等不同消费者对品种使用性的要求。 4(有用性:指产品的使用效能(功能宣称)是否与使用实际效果一致,特别是指功能化妆品有用性。化妆品的效能因品种不同而不同。 三、化妆品的分类 化妆品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有多种形式,按使用对象分男用、女用、儿童用和老年人用;按添加有效成分如:芦荟系列、植物美白系列、海藻系列等,按使用部位如:护肤、发用、美容修饰等等,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分类共分六个申证单元,前四个单元又分若干申证小类,基本按生产工艺划分。如下: 1、一般液态类:不需经乳化的液体类化妆品,分为4小类。 (1) 护发清洁类如:洗发液、洗发膏、发露、发油(不含推进剂)、摩丝(不含推进剂)、梳理剂、洁面凝胶、液体面膜等。 (2) 护肤水类如:护肤水、紧肤水、化妆水、收敛水、卸妆水、眼部清洁液、按摩液、护唇液等。 (3) 染烫发类如:染发剂、烫发剂。 (4) 啫喱类如啫喱水、啫喱膏、美目胶等。 2、膏霜乳液类:需经乳化的膏、霜、脂、乳液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护肤清洁类如:膏、霜、蜜、香脂、奶液、洗面奶等。 (2) 发用类如:发乳、焗油膏、染发膏、护发素等。 3、粉单元:散粉、块状粉类化妆品,分为2小类。 (1) 散粉如:香粉、痱子粉、爽身粉、定妆粉、面膜粉等。 (2) 块状粉如:胭脂、眼影、粉饼等。 4、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含有推进剂的气雾剂类化妆品产品和含有易燃易爆有机溶剂的化妆品产品,分为2小类。 (1) 气雾剂类如:摩丝、发胶、彩喷等。 (2) 有机溶剂类如:香水、花露水、指甲油等 5、蜡基单元:以蜡为主基料的化妆品如唇膏、眉笔、唇线笔、发蜡、睫毛膏等。 6、其他单元:属于化妆品但是不能归属于以上五类的产品。 第二节 常用化妆品的质量识别 一、化妆品标签的识别 化妆品标签是指粘贴、印刷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根据产品的特点,化妆品标签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没有外面的包装,如:洗发香波,把标签直接印刷或粘贴在产品的容器上;一种是有小包装(彩盒),如:保湿霜,把标签内容直接或全部印刷在小包装(彩盒)上;另一种是在小包装(彩盒)内放有说明性材料,如:粉饼、唇膏,把标签所需标注的内容部分印刷在说明书上。 1、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 ?产品名称(标注在主视面); ?制造者名称和地址; ?净含量(包装显著位置上标注,字符高度符合《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规定》)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 ?产品标准号; ??特殊用途化妆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进口化妆品免除标注生产和卫生许可证号及产品标准号,但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2、标签上不能出现的用语 ?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易于与药品混淆的用语; ?不得有夸大和虚假的宣传用语; ?不能使用深奥难懂,自造的无法理解的术语、形容词。 二、常用品种的质量识别 1、 头发用化妆品: 头发用化妆品,品种很多,主要有:洗发香波、洗发膏、发油、发乳、发蜡、摩丝、喷发胶、发用凝胶等。其中经常使用的洗发香波、护发素、染发剂、发用凝胶。 ?洗发香波 洗发香波就是通常所说的洗发液、洗发水和洗发露。生产许可证在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卫生许可证是发用类。 市场上常见的香波外观为均匀透明,有一定粘度的透明洗发香波和外观为乳状或具不同色泽的珠光香波。 香波主要由洗涤剂、辅助洗涤剂和添加剂组成,洗涤剂主要提供洗涤去污作用,使香波具有良好的清洁性能,辅助洗涤剂可以增强去污力、稳定泡沫、改善洗涤性能和起调理作用,添加剂如:增稠剂、光亮剂、去屑止痒剂、滋润剂、防腐剂、香精和色素等,可满足香波的特殊需要并赋予香波多种不同的功效,使香波的作用不断细化,包括具有特殊作用的香波,染发香波、生发香波、添加不同物质的如去屑止痒香波、防晒香波、植物香波以及针对不同发质(干性、中性、油性发质)的各种专门调理香波,儿童使用香波等等。但无论是哪种香波不可忽略的是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产品的安全性是指产品应无毒,对头皮、头发和眼睛无刺激无过敏等,有特殊作用的香波,如染发和生发香波。其安全性还应包括急性经口毒性、眼刺激性、多次皮肤刺激性几个方面,在产品使用包装或说明书上还要有警示用语。产品的稳定性是指,产品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变色、变味、变稀和分层现象。 一个理想的洗发香波应该是:a)无毒性,安全性高,既能起到洗涤清洁作用,又不能使头皮 过分脱脂,性能温和,对眼睛、头发、头皮无刺激(儿童使用香波更应具有温和的去污作用,不刺激眼睛、头发和头皮),使洗后的头发蓬松、爽洁、光亮、柔软。b)泡沫丰富、细腻、持久。c)易于清洗,无粘腻感,能减少毛发上的静电,使头发柔顺易于梳理。d)产品的pH值适中,对头发和头皮不造成损伤。e)如果是特殊作用的香波还应有特定的功效。f)香气纯正有令人愉快的香味。 洗发香波(膏)执行QB/T1974行业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中的规定要求。 ?护发素 护发素亦称润丝,一般与香波成对使用,洗发后将适量护发素均匀涂抹在头发上,轻揉一分钟左右,再用清水漂洗干净,故也有人称为漂洗护发膏,属于发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膏霜乳液单元:发用类,卫生许可证是发用类。 护发素从外观形态上分为透明型和乳液型两种。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是乳液型产品。 洗发香波是以阴离子、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为主要原料,提供去污和泡沫作用,而护发素的主要原料是阳离子表面活性剂。香波洗净头发后,再使用护发素,它可以中和残留在头发表面带阴离子的分子,形成单分子膜,而使缠结的头发顺服,易于梳理。 护发素主要由表面活性剂、辅助表面活性剂、阳离子调理剂、增脂剂、防腐剂、色素、香精及其他活性成分组成。其中,表面活性剂主要起乳化、抗静电、抑菌作用;辅助表面活性剂可以辅助乳化;阳离子调理剂可对头发起到柔软、抗静电、保湿和调理作用;增脂剂,如羊毛脂、橄榄油、硅油等在护发素中可改善头发营养状况,使头发光亮,易梳理;其他活性成分去头皮屑、润湿、防晒、维生素、水解蛋白、植物提取液等,赋予护发素各种功能。市场上常见的有去头皮屑护发素,植物成分如,含芦荟或含人参的护发素等等。 漂洗型护发素的主要特点,是通过水漂过程,将护发成分均匀分布在头发上,是目前最常用的护发产品,特点如下:a)外观均匀细腻,膏体稠度适中,易于使用;b)香气纯正,色泽均匀,使用时没有油腻感,便于涂抹,轻柔、滑爽;c)能均匀分布在头发上;d)易于清洗,护发效果好。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染发、烫发等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使人们对头发护理更加重视,出现了许许多多的护发产品,其中二合一香波曾一度成为洗发、护发的主要用品。二合一香波因将洗发与护发一步完成,方便快捷而受到人们的喜爱,但近来洗发香波和护发素分开使用,护发素明显的护发效果又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使香波、护发素的分开使用趋势有所回升。 护发素执行QB/T1975行业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要求。 ?染发剂 染发剂是指能够改变头发染色的化妆品,可将头发染成色彩各异深浅不同的颜色。我国染发产品被定义为特殊用途化妆品。所谓特殊用途就是其作用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在我国将其纳入化妆品法规管理。 染发产品根据产品的剂型,生产许可证在一般液态单元:染发类或膏霜乳液单元发用类;卫生许可证是发用类,还必须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四年)。 染发产品依据其染发色泽持续时间的长短、牢固度,可分为暂时性染发剂、半持久性染发剂和持久性染发剂。 暂时性染发剂:作为临时性修饰头发或演员的特殊需要而进行的暂时性染发。其产品有染发乳膏、染发水、染发摩丝、染色喷发胶、凝胶等不同剂型。不同剂型的产品其组分不同。使用的色素有无机或有机颜料、水溶性酸性染料、水不溶的分散性染料等,由于只是暂时黏附在头发表面,不会渗入到头发纤维内部,着色牢固度很差,清洗一次就会除去。如把染发色料和油脂、蜡、乳化剂等配制成乳膏状或配成染发液水剂产品,用梳子或毛刷涂刷在头发上, 可将局部的白发染成黑色或灰发染成紫红、蓝色等。也可将色料配入定型摩丝或凝胶的基质中,可同时起到染发和定型的作用。由于暂时性染发剂只是暂时黏附在头发表面,所以深色头发染不上较浅的颜色。因此其只滞留在头发表面,对头发损伤少,产品相对是安全的。 半持久性染发剂:是和持久性染发产品的色泽延续时间和牢固度相比较而言,使用的主要染料有硝基苯二胺、硝基氨苯酚、氨基蒽醌及偶氮型酸性染料等。半持久性染发剂可以配成乳液、香波、焗油、凝胶等产品形式。所用染料通过毛发的表层部分进入到毛发的发质中而直接染发,不需要经过氧化作用,就可将毛发染成各种不同的色泽。使用时将染发剂涂刷在头发上,保持20~30分钟,然后用水冲洗,就可以使头发着色。染发后,比暂时性染发剂要耐洗数次,可保持色泽近一个月。这类染发剂比持久性染发剂刺激性小,不易损伤头发和引起过敏,但色泽牢固度差,要经常使用(一个月左右一次),因此有些染料的选用,在注意发挥其功效作用的前提下,还要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持久性染发剂:是目前市场上染发化妆品中最主要的品种,所使用的染料有:植物型、金属盐类和氧化型染料。其中使用最普遍的是氧化型染料。这类产品以两剂型为主,一剂是含有染料的基质,可以是乳膏、凝胶等,主要染料为苯胺类;另一剂是氧化剂,主要成分是过氧化氢,它可以配成水溶液,也可以配成膏状基质或粉末,使用时将两剂按量混合,然后均匀涂刷于头发上,经过20-30分钟着色后,用水冲洗干净,这一过程,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将染料封闭在头发纤维中,由于染料的种类、含量比例的不同使头发染上黑色(苯二胺染发剂居多)或棕色、栗色、酒红色等不同颜色。 持久性染发剂还包括植物染发剂和金属盐类染发剂。 所谓植物染发剂的染发原料,主要是从植物中提取的有机物质,毒性低,虽然染发效果有一定的局限性,但由于刺激性较小,也受到一些人的欢迎。 金属盐染发剂是一种渐进式的染发产品,常用的金属染发原料是醋酸铅。该类产品是一剂型产品,染发时不能即时见效,要经多次使用才可使头发着色逐步变深,达到需要的颜色后,色调保持与持久性染发相近。 染发产品的安全性极为重要,染发剂中一些染料的使用,有可能对皮肤产生致敏作用。我国颁布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中已明确的限定了使用范围、要求及必要的说明等。如:间-苯二胺、对-苯二胺及它们N位取代衍生物及其盐类;邻苯二胺类的N位取代衍生物均为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其在化妆品中最大允许浓度为6%(以游离基计),限用于染发用氧化着色剂。一般使用时,产品标签上必须注明本品含“苯二胺类”。不可用于染睫毛或眉毛,用前应做过敏试验。 对苯二酚也称氢醌是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化妆品中最大许浓度为0.3%。一般使用时,标签上必须标明:含有氢醌;不可用于染睫毛或眉毛;如果产品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 染发产品限用物质还有α-萘酚、醋酸铅、甲基苯二胺类和它们的N位取代衍生物及其盐类、过氧化氢、间苯二酚等。 生产染发产品的企业要按特殊用途化妆品安全性评价项目做检测,使产品少刺激,不过敏,不引起皮肤急性刺激和发生过敏反应。不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还要在产品包装标签上注明使用条件及安全使用警示用语等。 要获得理想的染发效果,染发产品应具有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安全性要求产品在保质期内质量稳定(氧化剂浓度在特定范围),染发膏不出现质量问题(油水分离等),不受使用其他护发产品的影响。有效性要求产品达到宣称的功效,如易于涂抹,均匀分布于头发上,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着色时间短、色彩持续时间长,不污染皮肤等。 染发产品执行QB/T1978以上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发用凝胶 凝胶的英文为gel或jelly,按其谐音译成啫喱。发用啫喱属发用修饰类产品,是近年来流行的一种新型的定型、护发产品。市场上常见的有啫喱膏和啫喱水。生产许可证是一般液态单元:啫喱类,卫生许可证是发用类。 啫喱膏也叫定型凝胶,外观为透明、非流动性或半流动性凝胶体。使用时,直接涂抹在湿发或干发上,在头发上形成一层透明胶膜,直接梳理成型或用电吹风辅助梳理成型,具有一定的定型固发作用,使头发湿润,有光泽。啫喱膏的主要成分是:成膜剂、中和剂、稀释剂、调理剂、光稳定剂、防腐剂、香精及其他添加剂等。 成膜剂和中和剂在稀释剂(通常是去离子水)作用下,可使产品形成透明水合凝胶基质,同时还可有定型作用;调理剂可使头发有梳理性、抗静电性作用;光稳定剂在产品基质中加入适量的紫外线吸收剂(一般浓度在0.5%以下)有光保护作用,防止产品变色;其他添加剂可赋予产品特定功能,如使用光亮剂、保湿成分、维生素、植物提取液、防晒剂等,还可以加入适量不同的颜色给予产品色彩鲜艳的外观,加入少量的香精,使产品具有清香的气味。 啫喱水也称发用定型凝胶水或发用啫喱水定型液。这类产品的组成与发用凝胶相似,主要有成膜剂、稀释剂、调理剂其他添加剂等,根据产品粘度的需要,在使用量上有所不同。啫喱水的稀释剂中可以有适量的乙醇,来降低产品本身的粘稠感。啫喱水的外观是透明流动的液体,使用气压泵,将瓶中液体泵压喷雾到头发上,或挤压于手上,涂在头发所需部位,成膜,起到定型、保湿、调理并赋予头发光泽的作用,如果使用电吹风还可以加快定型。为减少刺激,现在有很多不含乙醇的产品推出,主要用于对头发的调理、保湿,达到清爽自然的定型护发效果。 发用啫喱膏、啫喱水与传统的气雾产品比较,克服了携带不便的缺点,外包装简单、造型美观、安全性高、追求对头发自然的定型护理效果,更适合当今人们崇尚自然的心理。 理想的发用啫喱膏或啫喱水应具有如下特点: ?在保质期内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外观透明。啫喱膏不应出现凝块,粘度稳定,膏体不应变稀,啫喱水不应有絮状物。 ?啫喱膏呈一定的凝胶状,但不应粘腻,应易于均匀涂抹在湿发或干发的表面。 ?形成的薄膜不粘,易于梳理,保持自然清爽的定型效果。 ?喷雾啫喱水,喷雾效果好,雾状均匀施于头发上。 ?对头发有良好的调理性和一定的定型作用并赋予头发自然亮泽。容易用香波清洗。 ?如产品宣称不含酒精,则产品不可检出乙醇。 ?啫喱产品目前执行企业质量标准,基本包括:外观、香味、pH值、稳定性、泵式包装产品的起喷次数等,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2、护肤用化妆品 护肤用化妆品是指清洁、滋润、营养、保护或美化皮肤用的化妆品,包括洁肤用品和护肤用品。 护肤用化妆品包括雪花膏、冷霜、润肤霜、日霜、晚霜、润肤乳液、润肤水、精华素等,可以保持皮肤油、水平衡,防止皮肤粗糙、干燥。具有特殊用途的护肤品还可有防晒、祛斑等作用。 护肤用膏霜、乳液生产许可证在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卫生许可证在护肤类。其从外观形态上有稀稠不同,从乳化剂型上分:水包油(O/W)型、油包水型(W/O)及复合乳化型(W/O/W或O/W/O)或微乳液状。 将油相分散于水相中,油相是分散相,或称内相;而水包油相外面称连续相或外相,既是O/W 型乳化体。反之,当水是分散相,油是连续相时称为W/O型乳化体。护肤霜剂产品目前以O/W型居多。O/W型产品涂抹性好,不油腻,涂抹后在皮肤上形成一层透气性薄膜,有清爽的使用感;W/O型产品一般油性偏重,但新型的W/O型产品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有了很大改变。W/O型产品护肤效果强,尤其是对缺油性的干性皮肤;复合型产品对皮肤亲和性好,添加的有效成分缓慢释放,护肤作用持久。 护肤用膏霜、乳液,它们的基本作用是滋润皮肤,防止皮肤干燥、皲裂,减少外界不良环境对皮肤的伤害,保护皮肤健康。除此之外,如在乳化体的基质中加保湿剂、营养物质、紫外线吸收剂、生物活性成分等,便可配制成具有一定功效作用的保湿、美白、延缓衰老、滋养、防晒等功能性护肤用品。 护肤用润肤膏霜、乳液执行QB/T1857或QB/T2284行业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 美白护肤品 通常的美白护肤品有两种,一种是在O/W型乳膏基质中加入表面看起来具有显著美白作用的原料成分,如:钛白粉、氧化锌等,膏体的特点是粉料多、甘油多,使用后可以遮盖皮肤表面瑕疵,在原有肤色表面上暂时增白而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市场上直接称为“增白”的遮盖型产品。 另一种美白护肤品是根据体内黑色素形成的机制,影响因素等添加各种不同美白功效成分,如维生素及其衍生物、熊果苷、曲酸及其衍生物、中草药植物提取物、果酸等,以降低细胞中黑色素的形成能力,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促进表皮细胞更新,使新生的色素细胞变淡。这种美白产品使用后不是立即见效,而是逐渐通过其内在的活性成分,持续发挥作用而使皮肤色斑淡化,达到自然的美白,也称“美白祛斑”,是用于减轻或祛除面部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管理范畴。 传统的祛斑化妆品主要以氢醌(对苯二酚)为原料制成,对抑制表皮色素沉着有一定效果,但久用氢醌会对皮肤有一定的刺激性,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版)对此作了规定。 早期的祛斑产品,也有添加氯化氨基汞(白降汞)等含汞化合物的,虽可祛除色斑,但毒副作用更大,在我国化妆品卫生法规中已被禁止使用。 皮肤黑色素的形成有诸多方面的因素,遗传、紫外线刺激、年龄,以及自身内分泌紊乱等等都会导致面部皮肤色斑的形成。现代美白祛斑化妆品提倡多效美白、综合护理,使其同时具有防晒、淡化色斑、营养保湿、延缓衰老等作用。 祛斑类产品一般要经过微生物学检验、卫生化学检验,包括禁用、限用物质含量及pH值毒理学实验、人体安全性评价(如宣称含有а-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а-羟基酸但其总量?3%的产品需测а-羟基酸)等。祛斑类膏霜或乳液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其产品的外观应细腻、色泽明亮、香气纯正。产品粗糙、油水分离等为不合格品。 ? 防晒护肤品 防晒护肤品是指具有吸收紫外线作用,减轻因日晒而引起皮肤损伤的化妆品。 ?关于紫外线吸收剂 防晒护肤品中含有适量安全有效的防晒剂。防晒剂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理性的紫外线屏蔽剂,这是一种通常不透光的物质,如二氧化钛、氧化锌等,当日光照射到这类物质时,它使紫外线散射,防止紫外线对皮肤的伤害,这类物质的使用可以降低产品的刺激性,增加产品的防晒功效。另一类是对紫外线有吸收作用的物质,目前以化学合成的紫外线吸收剂为主,根据吸收紫外线波长的不同,分为中波吸收剂和长波吸收剂。此外亦有用植物提取物,如芦荟、绞股蓝等做为辅助防晒剂,制成防晒化妆品,单独以植物提取物为紫外线吸收剂,目前在防晒化妆品中使用还不是很多。 防晒护肤品中添加中波紫外线吸收剂可防止皮肤晒伤,添加长波紫外线吸收剂可防止皮肤晒黑,若要同时起作用,一般需要将两类防晒剂进行复配,并与散射剂复合使用,使其达到既防晒伤又防晒黑的全遮蔽效果,对皮肤起到防护作用。 但由于紫外线吸收剂本身就是一种光敏物质,使用不当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引起光敏性反应等。因此,我国化妆品卫生法规对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紫外线吸收剂、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标签上必须标注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都做出了规定。 ?关于防晒能力 防晒护肤品防止紫外线UVB波段的防晒能力用SPF值(防晒率或称防晒因子)来表示。SPF值是以人体为测试对象,模拟太阳光或日光,在涂有防晒产品防护的皮肤上产生最小红斑所需能量,与未加防护的皮肤上产生相同程度红斑所需能量的比值,数值的大小从客观上反映了防晒产品对紫外线防护能力的大小。 防晒能力和SPF值范围 防晒能力SPF值(防晒率)情况 最低阳光防护作用2~4以下提供最低防护作用,但可以晒黑 中等阳光防护作用4~8以下提供中等防护晒伤作用,有些晒黑 高阳光防护作用8~12以下提供高的防护晒伤作用,有限度晒黑 十分高阳光防护作用12~20以下提供十分高的防护晒伤作用,很少或不晒黑 极高阳光防护作用20~30提供最高的防护晒伤作用,不会晒黑 目前市场上防晒产品以防晒护肤品占主导地位,有膏霜和乳液、粉底(霜、乳、饼),透明凝胶啫喱、防晒油等等,其中膏霜、乳液、粉底产品最多,有O/W型或W/O型,可满足不同需要。 ?关于防晒护肤品的安全性 防晒护肤品既要选用法定安全可靠的防晒剂,又要验证在日光紫外线曝晒的条件下产品对人体是否安全和有效。为确保产品使用安全,防晒产品一般需经过微生物检测、卫生化学检验(包括紫外线吸收剂的检测)、毒理学试验(包括多次皮肤刺激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试验)及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等必要的安全性检测,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一般的膏霜、乳液、防晒化妆品外观应细腻均一、颜色明亮、气味纯正。 ?关于SPF值的标识 ?防晒产品可以不标识SPF值。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小于2,不得标识防晒效果。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在2~30之间(包括2和30),则标识值不得高于实测值。 ?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大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识为SPF30+,而不能标识实测值;当所测产品的SPF值大于30,减去标准差后小于或等于30,则最大只能标识到SPF30。 3、美容化妆品 使用美容化妆品,可增加人的魅力,如香水类、唇膏、指甲油、眉笔及眼部用化妆品等。其中香水类和唇膏是目前使用较多的美容化妆品。 ?香水 香水是重要的化妆品,包括普通香水、科隆(古龙)香水、花露水等这类化妆品是以香精为主要原料,以乙醇溶液作为基质的透明液体。 香水的原料:香水的主要原料是香精、酒精、蒸馏水及极少量的螯合剂、表面活性剂、色素等添加剂。 香水中的香精用量较高一般为15%~25%,留香时间为6~8小时或更长一些,大多数的高档香水即属这一范围,其特点是香味醇和、韵味悠长;淡香水香精用量可为7%~10%,留香时间为5~6小时,其特点是清淡明快,迎合当今社会时尚。酒精是香精的溶剂,其浓度在90%~95%。 1)科隆香水又称古龙水 是男性所用的香水类化妆品,它是由意大利人在德国的科隆城研制成功,故命名为科隆香水又称古龙水。 古龙水含有酒精、蒸馏水(或去离子水)、香精和极少量的螯合剂、色素等添加剂。古龙水和香水的区别在于香精用量少,乙醇浓度低,酒精的浓度为80%~85%,香精含量一般在3%~8%之间,传统的古龙水香精含量仅为1%~3%,与一般香水比较香味较淡,留香时间短,3小时左右。 2)花露水 是一般家庭必备的夏令卫生用品,其主要成分仍是酒精、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和香精,添加极少量的螯合剂、抗氧化剂、色素等,一些产品还辅以植物成分,如:金银花、麝香、牛黄等,使其具有特定的功效作用。花露水的香精用量一般为2%~5%,酒精浓度为70%~75%,此浓度下的酒精极易渗入细菌的细胞膜而达到杀菌的目的。 花露水的香型以清香的熏衣草油为主体,也有玫瑰麝香香型,中根据需要加入一些醇溶性色素、颜色以淡绿、淡黄为宜,以使有清凉的感觉。 香水、古龙水、花露水因其制作工艺基本相同,所以对生产设备及生产条件的要求也基本相同,生产该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是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卫生许可证是美容修饰类。 该类产品应色泽均匀,香味纯正,原瓶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距观察者30cm处观察,应水质清晰,无明显杂质和黑点。另外,由于这类产品所用的主要原料是乙醇,其纯度尤为重要,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甲醇含量应小于0.2%。 该类产品执行QB/T1858行业质量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唇膏(口红) 使用唇膏的作用:可以给唇以美感,呈现健康润泽的色彩,达到美容效果,是美容化妆品的重要内容之一。使用唇膏还可以防止嘴唇干裂,当添加适当的防晒剂后,可保护唇部皮肤免受紫外线的伤害。 生产许可证是蜡基单元,卫生许可证是美容修饰类。 使用原料:制作唇膏的主要原料有油、脂、蜡和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剂、香精等。其中油、脂、蜡是唇膏的基本原料,使唇膏具有不同的特性,如对染料的溶解性、成锭状膏的硬度、触变性、成膜性、熔点等。使唇膏经受住温度的变化,天热膏体不软不溶,天寒不硬不断,涂敷在唇上能成均匀的薄膜,润滑而有光泽。使用的原料如精致药用蓖麻油、酯类以及滋润性物质羊毛脂、可可脂、鲸蜡醇、矿物油、精致地蜡、蜂蜡、小烛树蜡等等,另一主要原料是着色剂,由于唇膏涂敷于口唇,和口腔密切接触,因此唇膏中应用的着色剂应按我国化妆品卫生规范关于可用色素的规定执行。 唇膏中所用的色素多为几种调配而成,有可溶性染料,不溶性染料和珠光颜料。 唇膏中使用的香精,其香气要能遮盖口红膏体的油蜡味,不可对嘴唇皮肤有刺激性,一般选用食品级香料。 唇膏的品种繁多,有彩色唇膏(又分防水型、滋润型、透明型、植物型),生物唇膏,变色唇膏,防紫外线的防晒唇膏以及集色彩、保养、滋润、防护于一体的多效合一的唇膏等等。唇膏的品种、色调不断发生变化,是属于迎合社会时尚的产品。 质量较好的唇膏应表面光滑、色泽均匀、有光泽而无气孔和不冒“汗”、使用方便,用时滑爽 且无粘腻感觉,涂敷后感觉舒适、有较好的附着力,并对唇部皮肤有滋润作用,气味应纯正,不得有油哈喇味。 一般的唇膏应能经受45?24小时考验无弯曲软化现象,在-5~0?24小时恢复室温后,仍能正常使用。 执行QB/T 1977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执行GB7916卫生标准和卫法监发[2002]229号《化妆品卫生规范》中的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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