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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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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剧院整体改造工程采购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一批,采购预算为206.0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项预算 最高限价 1 舞台机械设备 1批 96.32万元 2 LED灯、信号放大器等 1批 24.32万元 3 幕布 1批 11.52万元 206.06万元 4 观众椅、地埋灯 1批 56.35万元 5 电源柜、电缆等辅材 1批 17.5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政...
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要素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剧院整体改造工程采购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一批,采购预算为206.06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项预算 最高限价 1 舞台机械设备 1批 96.32万元 2 LED灯、信号放大器等 1批 24.32万元 3 幕布 1批 11.52万元 206.06万元 4 观众椅、地埋灯 1批 56.35万元 5 电源柜、电缆等辅材 1批 17.55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符,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的有效评分 的算术平均数。 (3)商务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通过技术 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5%; (4)技术分评分细则(65分) 序号 分值 评 分 项 目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ISO140011 3分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1分,最高得3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 力等级壹级资质得3分,贰级资质得1分;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2 4分 会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第三方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3 2分 得2分。提供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1 投标人获得的荣誉等情况酌情打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原4 2分 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2014年以来舞台机械业绩,高于100万元的项目,每一个得1.5分,最多得3分;影剧院座椅业绩,高于50万元的项目,5 5分 每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投标时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政府网中标公示网页截图证明,以上缺一不得分。 施工组织能力: (1)项目经理(2分):拟派舞台机械管理人员具备机电安装二级注册建造师职称的提供相应证书得2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6 5分 上职称的提供相应证书得1分。 (3)施工现场五大员员齐全且具备岗位证书,齐全得2分,不齐全不得分。 以上各项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相应证书和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未提供或缺项均不得分。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3分):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7 3分 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得0-3分。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2分):制造、安装、调试进度总体安8 2分 排计划、工期是否满足项目要求;工程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得0-2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9 2分 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得0-2分。 舞台机械(7分): 1.根据舞台机械设备主要配套件(电机、减速机)品牌的市场知名度、 10 7分 档次等情况及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要求符合程度0-3分; 2.根据电气控制设备的元器件(限位开关、可编程控制器、变频器、编码器、工控机、PLC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控制按钮和控制开 2 关)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档次等情况及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要求符合程度0-3分; 3.投标人所投舞台机械设备产品不是投标人制造的,但能够提供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壹级资质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得1分,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舞台灯光设备(4分): 1.舞台灯光设备品牌的市场知名度、档次等情况及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要求符合程度0-2分; 2.投标人所投舞台灯具产品如不是投标人制造的,但能够提供灯具制 11 4分 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得1分,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3.投标人所投直通电源柜如不是投标人制造的,但能够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得1分,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座椅(5分):座椅产品规格及用材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0,5 12 5分 分,全部响应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5分,每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三个(含)以上负偏离的,本项得分为0分。 座椅样品(5分) 1)样品制作要求2分。 a、零件结合应牢固,各种配件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不得有少件、漏钉、透钉,安装、扎实程度等(0-0.5分); b、薄木和其他材料贴面应严密、平整,不允许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崩角和刃口(0-0.513 5分 分); c、软包部分应饱满圆润,缝合牢固,座椅座感舒适(0-0.5分); d、座椅缓冲回弹性能良好,无冲击、无噪音(0-0.5分)。 2)样品涂饰要求1分。 a、其他部位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和不平整(0-0.5分); 3 b、涂层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划 痕、白点、鼓泡、油臼、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扎渣(0-0.5分)。 3)外观式样1分。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尺寸、规格、式样、外 观的整体效果(1分)。 4)所用材料(0-1分) 板材(免漆)、海绵、五金件等,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小样材质 优劣进行综合打分 (0-1分)。 未带样品本项得0分。 产品相关性能检测报告等综合评分(5分):提供相关性能省级或以上 质检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最多的得14 5分 5分,其他的酌情打分,未提供的得0分。(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必须为 投标人,且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质量保障(2分):产品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额15 2分 外延长质保期服务的,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 项目设计能力:根据投标人前期对项目的实地考察,结合本项目清单,16 3分 投标时提供详细总体布置图和电路控制布线图,评委会根据图纸的合 理性、完整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0-3分。 售后服务(5分) 1.根据投标人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打分,最高得1分; 2.能提供不少于3人的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维修人员名17 5分 单并能提供证书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的,得2分。 3.根据售后服务计划的完整性、保障措施的优越性等进行横向对比, 0-2分。 投标文件质量(投标文件的装订质量、完整性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18 1分 况等) (5)本次评审采用竞争择优入围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六家(含)以下的,取技术分前三名入围(入围单位末名得分出现并列的,并列单位均入围,下同),进行商务评审(未入围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商务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下同);参加投标单位七家(含)以上九家(含)以下的的,取技术分前四名入围,进行商务评审;参加投标单位十家(含)以上,取技术前五名,进行商务评审。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 第一部分 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及内容 数量 单项预算 最高限价 1 舞台机械设备 1批 96.32万元 2 LED灯、信号放大器等 1批 24.32万元 3 幕布 1批 11.52万元 206.06万元 4 观众椅、地埋灯 1批 56.35万元 5 电源柜、电缆等辅材 1批 17.55万元 2、主要技术参数、指标要求 序数单参考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号 量 位 牌 一、舞台机械系统(该项最高限价963200.00元) 长度:15.6m 行程:约9m 速度:0.3m/s 总载荷:6kN 定位精度:??3mm 杆体:?50mm无缝钢管,桁架式结构 卷筒直径:?325mm 电机参考品牌:森力 驱动类型:钢丝绳单层卷扬,大卷筒马、美事科、新大通 前檐大丰、春一字排绳 1 幕吊1 台 宇、甘工钢丝绳安全系数:?10倍 减速机参考品牌:博杆机 大、光圣 安全保护措施: 能、东力、通力、瑞 双独立失电保护静音制动器 德森 上下逻辑限位 上下限位开关保护 上下超程开关保护 过载保护 超速保护 全行程位置数字速度监控 5 长度:14m 行程:对开单边7.5m 速度:对开 0.01,1.0m/s 载荷:大幕自重 驱动方式:变频调速电机(带手动对电机参考品牌:森力开功能) 马、美事科、新大通 钢丝绳安全系数:?10倍 大丰、春大幕 2 定位精度:?10mm 1 台 宇、甘工机 减速机参考品牌:博安全保护措施: 大、光圣 能、东力、通力、瑞 失电保护静音制动器 德森 左右限位开关保护 左右超程开关保护 过载保护 超速保护 全行程位置数字速度监控 长度:14m 行程:约10m速度:0.15m/s总载荷:10kN定位精度:??3mm杆体:?50mm无缝钢管,桁架式结构卷电机参考品牌:森力筒直径:?325mm驱动类型:钢丝绳单大丰、春马、美事科、新大通 层卷扬,大卷筒一字排绳钢丝绳安全 8 台 宇、甘工减速机参考品牌:博系数:?10倍安全保护措施: 双独大、光圣 能、东力、通力、瑞立失电保护静音制动器 上下逻辑德森 限位 上下限位开关保护 上下超程开关保护 过载保护 超速保护全行程位置数字速度监控 长度:15.6m 行程:约12.5m 速度:0.006-0.6m/s 总载荷:6kN 定位精度:??3mm 杆体:?50mm无缝钢管,桁架式结构 卷筒直径:?325mm 电机参考品牌:森力 电动驱动类型:钢丝绳单层卷扬,大卷筒马、美事科、新大通 大丰、春调速一字排绳 4 8 台 宇、甘工吊杆钢丝绳安全系数:?10倍 减速机参考品牌:博大、光圣 机 安全保护措施: 能、东力、通力、瑞 双独立失电保护静音制动器 德森 上下逻辑限位 上下限位开关保护 上下超程开关保护 过载保护 超速保护 全行程位置数字速度监控 6 长度:15.6m 行程:约12.5m 速度:0.3m/s 总载荷:6kN 定位精度:??3mm 杆体:?50mm无缝钢管,桁架式结构 电机参考参考品牌:卷筒直径:?325mm 森力马、美事科、新电动驱动类型:钢丝绳单层卷扬,大卷筒大丰、春大通 定速一字排绳 5 10 台 宇、甘工 吊杆钢丝绳安全系数:?10倍 大、光圣 减速机参考参考品机 安全保护措施: 牌:博能、东力、通 双独立失电保护静音制动器 力、瑞德森 上下逻辑限位 上下限位开关保护 上下超程开关保护 过载保护 超速保护 全行程位置数字速度监控 对开对开行程:7m/单边速度:0.4m/s载电机参考品牌:森力 二道荷:幕体自重驱动方式:曳引轮传动大丰、春马、美事科、新大通 6 幕机、减速器:斜齿轮硬齿面减速机电机功2 台 宇、甘工减速机参考品牌:博 三道率:0.55kW(单制动)定位精度:?大、光圣 能、东力、通力、瑞 幕机 3mm 德森 整个控制系统由主控台、PLC柜、变 频柜组成。主控台提供全功能控制与 操作,包括单体设备控制、设备联锁、 设备状态监控、预选择设备、设定运 动参数、场景物理参数、编组运行、 场景记忆运行、场景序列运行、故障台上诊断、系统维护等。控制台采用工控机械机(含应用软件)或工业触摸屏,控大丰、春电气制台与PLC主控中心采用工业以太网7 1 套 宇、甘工 与控方式进行数据传输;PLC主控中心与大、光圣 制系变频器采用工业总线方式进行数据统 传输;控制系统可以实现舞台设备的 精确定位、同步运行、编程运行、反 馈信息显示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设 限位开关、极限开关、紧急停止按钮。 用于系统安全检测元件均采用失效 预防设计原则,保证演职人员的人身 安全及设备安全。 7 舞台加固方案,因原剧场栅顶与设备 层钢结构以及通道、扶手、检修爬梯 等制作,已不能满足现今设备配置的 安全需求,根据现场设备荷载的不足 钢结进行加固和更改,并确保今后在操作8 1 批 国标 构 和维护方面做到安全,便捷。 加固材料类型:200工字钢,槽钢 12.6#、槽钢20# 方管50*3,钢板12mm,花纹钢板3mm 等等约5吨. 旧设原有卷扬机、杆体、吊点滑轮、转角9 备拆1 项 国标 滑轮组、控制系统拆除。 除 二、灯光系统(该项最高限价243200.00元) ?LED光源选择:OSRAM、Philips、 CREE ?LED光源:?60颗*3W或18颗*10W LED染或14颗*15W 珠江、浩1 72 只 色灯 线性混色 洋、彩熠 具有色温校正功能 光束角度: 15?~45?角度可选 控制方式:国际标准DMX512信号 ?LED光源选择:OSRAM、Philips、 CREE ?LED光源:?100颗*3W LED天珠江、浩2 线性混色 24 只 幕灯 洋、彩熠 具有色温校正功能 光束角度: ?45?角度可选 控制方式:国际标准DMX512信号 安全灯具厂3 安全链(100CM,50KG) 84 套 链 家配套 灯具厂4 灯钩 200KG 60MM铝合金挂钩 84 套 家配套 DMX信亿日、1路DMX信号输入,10/6路DMX信号5 号分2 台 RGB、方 输出,输出信号带15KV隔离。 配器 达 三、电源柜、电缆辅材及线路改造(该项最高限价175500.00元) 直通带电流电压显示 亿日、 1 电源输出回路:96路; 1 台 RGB、方 柜 额定功率:4KW/路 达 8 线缆850远东、旭2 3*4电缆 米 更换 0 日、亚光 扁平远东、旭3 14芯*4平方+2根DMX 240 米 电缆 日、亚光 信号280远东、旭4 RVVP2*0.5 米 线缆 0 日、亚光 安装电源、信号接插件(三芯欧标)、扁5 1 项 定制 辅材 缆转接箱、部分管路等 四、幕布系统,阻燃达到国家标准(该项最高限价115200.00元) 材质:金丝绒 克重:220g/m2 平大丰、春前檐1 规格(宽*高*块数):14m*3m*1 126 方宇、甘工 幕 折比:3:1 米 大、光圣 颜色:枣红色 材质:富春纺 前檐克重:120g/m2 平大丰、春 2 幕衬规格(宽*高*块数):14m*3m*1 42 方宇、甘工 里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枣红色 材质:金丝绒 克重:220g/m2 平大丰、春 3 大幕 规格(宽*高*块数):9m*7m*2 378 方宇、甘工 折比:3:1 米 大、光圣 颜色:枣红色 材质:富春纺 克重:120g/m2 平大丰、春大幕4 规格(宽*高*块数):10m*8.3m*2 126 方宇、甘工 衬里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枣红色 材质:金丝绒 克重:220g/m2 平大丰、春横条5 规格(宽*高*块数):15m*3m*4 540 方宇、甘工 幕 折比:3:1 米 大、光圣 颜色:墨绿色 材质:富春纺 横条克重:120g/m22 平大丰、春 6 幕衬规格(宽*高*块数):15m*3m*4 180 方宇、甘工 里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墨绿色 9 材质:金丝绒 克重:220g/m2 平大丰、春侧条7 规格(宽*高*块数):2.5m*7m*8 420 方宇、甘工 幕 折比:3:1 米 大、光圣 颜色:墨绿色 材质:富春纺 侧条克重:120g/m2 平大丰、春 8 幕衬规格(宽*高*块数):2.5m*7m*8 140 方宇、甘工 里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墨绿色 材质:金丝绒 克重:220g/m2 平大丰、春二道9 规格(宽*高*块数):9m*7m*4 756 方宇、甘工 幕 折比:3:1 米 大、光圣 颜色:国旗黄 材质:富春纺 二道克重:120g/m2 平大丰、春 10 幕衬规格(宽*高*块数):9m*7m*2 252 方宇、甘工 里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国旗黄 材质:细帆布 克重:180g/m2 平大丰、春白天11 规格(宽*高*块数):15m*7m*1 105 方宇、甘工 幕 折比:1:1 米 大、光圣 颜色:白色 五、座椅系统、地埋灯(该项最高限价563500.00元) 1、座椅的椅背外板采用甲醛释放量 为0.3mg/L红山毛榉热压成形板+实 木镜框,厚度为32mm,椅座外板采用 红山毛榉热压成形板,厚度为13mm, 面上制有吸音孔,以加强座椅的吸音 功能。 2、扶手采用进口红山毛榉实木(经池座大丰、春脱水处理),外喷高档环保油漆(耐 位 1 宇、长城 磨须达到1级)。 座椅 3、座椅靠背海绵采用优质海绵原料518 高压发泡一次成型,座垫海绵采用优 质海绵原料、钢座框、"S"型弹簧合 为一体,以保证椅座的牢固度和长久 使用无故障、无异响,发泡海绵回弹 性能?50%,压缩永久变形?5%;密 3度?60Kg/m。 10 4、面料选用高档座椅专用面料,具 有防污、防潮、防静电等特点,并达到以下要求,色牢度:4级及以上;顶 破强力?2900N;耐磨次数:?50000次;甲醛含量:,10mg/kg;阻燃性: 国家B1级标准。颜色暂定为红色(实际色彩由采购单位在合同签订时确定)。面料与海绵结合采用环保粘胶剂喷胶,确保更长时间不脱胶。 5、座垫翻起采用拉簧+阻尼装置,准确、无噪音,故障率低(要求座面翻转耐久性达到6万次无损)。回复速度可根据现场需要进行调节,并能随使用年限对回位机构进行维护,方法简单、可靠。 6、钢件部分均采用优质材料,经模压、焊接而成,磷化后静电喷塑(附着力须达到1级)。 7、牌号由特殊的反光材料制成,能在微弱的灯光下清楚地显示出来。 8、座椅与地面固定用M10×80拉胀螺栓,地面要求C20混凝土浇注。 9、投标座椅应进行声学测试,座椅的总体吸音等效面积须在下列范围内(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频率125(HZ),吸声量(M2)0.15-0.17;频率(HZ)250,吸声量(M2)0.32-0.34;频率(HZ)500,吸声量 (M2)0.38-0.40;频率(HZ)1000,吸声量(M2)0.42-0.44;频率(HZ)2000,吸声量(M2)0.38-0.40;频率(HZ)4000,吸声量(M2)0.38-0.40。 座椅设计合理,坐感舒适,结构牢固,力学性能达到QB/T2602-2013<<影剧院公共座椅>>标准要求。 因现场土建结构为斜坡,需要对椅脚(前、中、后三区)进行特制。 11 楼座大丰、春2 254 位 座椅 宇、长城 材质同池座。因阶梯偏小,为满足使 用功能需要进行改制,具体由各厂家 投标时自行提供优化方案。 地埋表面Φ9.5cm,底部Φ8cm。灯壳采用大丰、春精密铸造件,在潮湿的地面下更能延3 70 个 宇、长城 灯 长使用寿命;灯盖采用钢件,经镀铬 处理,美观、耐用;灯盖玻璃采用钢 化玻璃;号码显示采用发光板加电 阻;穿线孔采用密封螺丝。需地面开 孔处理。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 一、总体要求 1 主内容和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技术规格规定了本项目采购设施的功能、性能和使用要求,以及承包商须提供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性能考核、验收配合、人员培训、技术资料提供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1.2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格适用于本项目舞台机械工程的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诸暨剧院改造工程舞台设备等内部设施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原有设施的拆除,新舞台机械设施安装、控制柜控制线路改造更换、原有椅子更换等,原灯光设施更换等,因项目实施时间紧,要求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提早做好供货及安装准备工作,本项目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12 引用标准 舞台机械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应满足下列标准、规范的要 求: JGJ57-2017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GBJ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WH/T 35-2009 演出场馆设备技术术语 舞台机械 WH/T28-2007 舞台机械 台上设备安全 WH/T 36-2009 舞台机械 台下设备安全要求 WH/T 27-2007 舞台机械 验收检测程序 WH/T 37-2009 舞台机械 操作与维修导则 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82-201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GB5226.1-2008 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GB/T16855.1-2008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 GB16754-2008 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12602-2009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 GB/T17908-1999 起重机和起重机械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 GB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50052-200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5083-19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7626.1-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抗扰度试验总论 GB9254-200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7618-2015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13 GB17625.1-2012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其他机械、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2当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高于本技术规格第3.1条所列标准、规范的要求时, 则舞台机械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集成和考核检验应予以满足: EN 418 机械设备安全,设备紧急停止,功能要求等 EN 954-1 机械设备安全,控制系统中设计安全的部分 EN 954-2 机械设备安全,控制系统中与安全相关的部分,确认 EN 1037 机械设备安全,意外启动的预防 EN 1050 机械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原则 EN60073 人机对话基本安全原则,标志和识别,指示器和调节器的编码原则 EN 60204 机械设备安全,机器电气设备 IEC 61508 电气、电子和可编程电子安全系统的功能安全性 73/23/EWG 在一定电压范围内使用的电气设备 89/336/EWG 电磁适应性 98/37/EG 机械设备 DIN 56920 舞台机械,通则 DIN 56950 娱乐行业技术 – 机械安装 – 安全要求和检查 其他与上述标准相似的有关国际标准(如ISO、IEC标准)、欧洲标准(如EN标准)及外国标准(如ANSI、ASTM、UL、BS、JIS等标准)。 座椅的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应满足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QB/T 2602-2013 、GB/T19976-2005、GB/T21196.2-2007、《影剧院公共座椅》;面料---GB50222,95 GB/T5713-2013、GB/T2912.1-2009;海绵---GB/T 8333-2008、GB/T8627-2007、GB/T16172-2007、GB/T20285-2006、GB20286-2006;人造板及其制品---GB18580-2001;胶合板---GB/T9846-2004;声学---GB/T 20247-2006/ISO354:2003;力学---GB 10357.3-89;油漆---GB18581-2009的标准制造生产。 本技术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欲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国际和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规格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及时向买方或买方聘请的技术咨询单位提出,并根据技术咨询单位的意见选择或确定适用的工作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承包商在本合同项下提交的所有图纸、设计文件和说明中所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SI)。 本技术规格及图纸中所提出的系统配置方案是设计方现阶段提出的基本设计方案,需统一按此基本方案进行报价。 在不改变舞台机械预定功能和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在既定的建筑结构尺寸和地基状况等边界条件下,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及产品特点,对上述基本方案进行深化。 一般要求 1.承包商应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使用性能及售后服务完全负责。 2.承包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整套舞台机械设备及控制系统,并提供为完成全部舞台机械工程的服务。 14 3.承包商提供的舞台机械设备及控制系统及其他设施应是全新的;应具有技术先进、性能完备、安全可靠、使用操作方便、维修简单等特点;同时,设备正常工作时产生的空气噪声和结构振动应符合国内或国际通用标准和要求,满足演出节目制作录制的需要。 4.承包商提供的整个舞台机械系统及其他设施在正常条件情况下,其预期使用寿命应在50 年以上(其中可更换的机电设备及控制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可按产品的工业标准进行设计)。 5.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及控制系统应是至少在三个己完成的剧场中成功使用的技术。 工作内容及范围 1.1 采购内容 1.1.1 承包商的工作内容与范围:包括内部原有设施的整体拆除清场,舞台机械总体 配置和舞台机械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初步和详细设计、部件采购、设备制造、供货、 安装、调试及试车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和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材料、工器具和 配合建筑设计等相应的服务工作。 1.1.2 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应注明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原产地及制 造厂家,并附详细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书和维修手册。 1.1.3 承包商应提供随机专用工具、附件、备品备件及必需的检测仪器,并列出清单, 要求注明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原产地及制造厂家,并附详细使 用说明书。 1.1.4 承包商应提供本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技术培训。 1.1.5 承包商应提供本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技术文件。 1.1.6 舞台机械工程及其他招标范围内工作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上述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 土建基坑基础、建筑钢结构等处设备的荷载分布(均布荷载或集中荷载及 其作用点等),设备配置及其固定,电缆走向及布置等; 2) 栅顶机械设备的支座荷载分布(均布荷载或集中荷载及其作用点等),设备 布置及安装需要的预埋件、电缆走向及布置,设备基础尺寸等; 3) 从控制台到机器旁电缆或其它设施需要的预留孔洞的尺寸及位置; 4) 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舞台机械供电设备的界面及接口; 5) 控制室的尺寸(长×宽×高),建议的位置和特殊技术要求等; 1.2 承包商的责任 1.2.1 承包商应提供本技术规格或招标图纸中所列明的、提及的、计划的或隐含的所 有设备、装置、部件或器件,以及为完成安装、调试所需的材料、工具、仪器、仪 表以及为维持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承 包商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包括意外事故)负责。 1.2.2 承包商应对其承包范围内所有合作伙伴的工作及产品质量负责,确保不同生产 厂合作制造设备的完整性。 1.2.3 承包商应对其提供的整套设备及系统的功能、性能和技术参数负责。 1.3 电气工程 1.3.1 舞台机械工程中电气工程与外部的接口为舞台机械设备控制柜室的电源柜,电 源柜进线开关及电源柜属本项目工程,承包商负责电源柜等所有电气设施,包括提 供分配电箱及设备控制柜、敷设电源电缆及控制电缆、识别线路终端和与各受控、 执行机构或传感器相连接等工作。 15 1.3.2 上述电气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均由承包商完成,其中 布线设计需与建筑专业配合并满足项目的总体设计要求。 1.4 专用器件 作为设备组成部分的所有限位开关、联锁开关、编码器、传感器、控制按钮及其它器件,不论其安装在哪一位置(包括那些安装位置远离主设备的器件),均由承包商负责提供、安装、调试和集成。 质量保证 7.1承包商提供的系统及设备均应完全符合技术条件,其材料与加工工艺等均应是优良的。不会由于设计、材料或加工工艺的原因存在内在的缺陷。所供系统及设备在总体质量上应与国内投资规模相当的同类剧场所用的系统、设备相当或更高。 7.2承包商应按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完成舞台机械系统及其他设施及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配合等工作,并保证采取适当的措施使工作质量不会因进度等原因而受到影响。 文件提交与审查 1.5 一般要求 1.5.1 承包商应负责提供本技术规格中提及的要求由其编制的全部设计图纸、资料和 文件一式4套。所有外购机、电产品的说明书也应随设备一起提供。 1.5.2 所提交的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晰、正确,与所提供设备一致,能满足安装、调 试、操作、保养和修理等方面的需要。 1.6 详细要求 1.6.1 总体布置图 承包商应提交所有舞台机械设备的整套总体布置图。 1.6.2 单项设备详图 承包商应提交详细的单项设备总图,以表示系统部件的设计特点、外形、性能。图纸上应标明所有专用设备和部件的额定值、规格、参考值、型号和制造厂家。 1.6.3样本、插图 承包商应提供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设备样本、插图,包括某些标准设备的样本。这些样本、插图应包括安装尺寸、施工条件及实际应用方面的详细信息,还应包括曾经使用过这些设备的场所和使用情况。 1.6.4样品 在提交图纸及其它资料后,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查看有关样品、工件小样、特殊的部件、元器件、安装材料或面漆样板,承包商应免费提供。 1.6.5计算书 承包商应提交主要结构件、电动机、减速器和制动器的选择以及传动装置等的设计计算书。结构计算应包括构件的变形和最大工作应力,计算应说明主要结构和机械部件的安全系数。 1.6.6实际荷载 承包商应计算并报告每台设备在建筑结构上的静态和动态实际荷载。如果承包商明确看出某一实际荷载可能超出建筑结构或其附着设施的承载能力,应立即通知建筑设计单位,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1.6.7 结构 舞台机械需要在土建结构(混凝土、砖、砌块、钢板等)上预设的所有孔洞、附件 16 应在承包商的图纸上明确标出。 1.6.8 布线 承包商应提供舞台机械系统及设备的完整的电气和控制原理线路图及布线图。 1.6.9图纸格式 所有图纸都应为标准规格。工程图明细表应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当图纸折叠成为A4规格提交时,图纸标题应完全显示也来。当图纸有所修改时,在图纸标题上应有明显标志,并在图纸上附上修改说明。 1.7 资料提供 承包商应根据本项目工程的进度计划安排,按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还应根据建筑设计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1.7.1 投标阶段 在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的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图纸及资料: 1) 舞台机械总体配置图(当总体配置图与建筑、结构施工图有出入时,承包 商应做相应调整); 2) 舞台各层平面的设备布置图; 3) 舞台机械单项设备图、技术规格、要求及说明书; 4) 控制系统方案,原理框图、逻辑图及功能使用说明书; 5) 土建结构受力及分布图; 6) 配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布置图; 7) 设备装机容量、功率因数、最大同时使用系数和计算容量; 8) 主要结构件的强度、刚度计算书; 9) 工程进度表; 10) 投标人认为可以反映投标方案技术先进、工艺独特、质量优良或安全可靠 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7.2 施工图设计阶段 1.7.2.1 一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承包商即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安排有资格的各相关 专业的设计人员配合建筑施工图设计,解释舞台机械对建筑设计的相关要求,协调 双方设计图纸,补充设计遗漏,修改单项设计,完善必要的图纸资料等。 1.7.2.2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承包商应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图 纸和资料: 1) 舞台机械总体配置图(平、剖面图); 2) 全部单项设备的总装配图; 3) 主要部件装配图; 4) 各单项设备主要结构件的强度、刚度计算书; 5) 用电功率计算书; 6) 控制系统图、原理图及各控制设备的全部线路图; 7) 控制室布置图; 8) 控制设备(柜、台等)安装图; 9) 配电系统原理图、电气设备布置图及各配电设备的全部线路图; 10) 配电设备安装图; 11) 电缆布线图(含电力电缆及控制、信号电缆的走向与标高); 12) 布线施工进度计划; 13) 供电计划(含临时供电计划); 14) 设备安装工作大纲与安装进度表; 17 15) 承包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图纸和资料。 1.7.2.3 承包商应配合工程总进度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筑结构、电气等相关 专业的设计条件,以满足剧场施工图设计的要求,设计条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舞台机械总配置图 平面图应表示不同标高各建筑层的设备布置、设备外形及定位尺寸、机房与设备控制室的位置及尺寸、配电室的位置及尺寸、需要留出的安装用孔洞的位置与尺寸、建议或允许的楼梯位置、控制室和配电室门窗的位置、大小及开启方向等。 剖面图应表示机坑、各层水下、湖边设备及设备基础的外形尺寸、设备支承方式等。 需要与建筑、电气等专业协商决定的问题也应同时提出,并将有关建议在图中标出。 2) 荷载分布图 各楼层的计算荷载与最大荷载(含安装及检修荷载)的大小、方向及作用点,对于大型设备和栅顶安装的各单项设备应提出计算荷载(自重加负荷)的大小、方向及作用点和该设备的动荷系数。 3) 单项设备安装图 应标明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土建条件,如基础的尺寸、标高、荷载,预埋件或预留孔洞的尺寸、深度、位置等。 还应说明最大部件的尺寸和重量、运送最大部件所需的门、通道或开口的尺寸; 应提供设备与基础、墙体或其他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与结构详图。 4) 电气、控制图 包括总用电负荷及其各供电电源柜的位置,供电的负荷、相数、连接方式和接地要求等;配电室、控制室的位置、尺寸、室内布置及特殊要求(如温度、湿度、照明、内装修、隔声和隔振等);电气线路和控制线路布线图;电气线路和控制线路安装敷设图(含桥架和预埋管的设置图等)。 5) 其他 包括承包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设计图纸和资料。 1.7.3 安装调试阶段 在安装调试阶段承包商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1) 设备安装工作大纲与安装进度计划; 2) 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管理、用电计划; 4) 设备安装手册及说明书; 5) 设备调试工艺说明书; 6) 设备操作手册及说明书; 7) 设备维修手册及说明书; 1.7.4 竣工阶段 1.7.4.1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竣工阶段需要的竣工图纸及资料(除竣工验收文件 外)一般于正式验收的一周之前交付,文件交付的具体时间由双方根据工程总体进 度计划协商确定。 1.7.4.2 承包商应在现场保留一套所有设备的最新图纸,并清楚标明安装过程中所作 的任何增加、删除和更改。这套图纸应可供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方在安 装过程中的任何合理时间进行检查,这些图纸应作为合同完成前提交的竣工归档图 纸的基础,并按此绘制完整的竣工图。操作和维修手册中的描述应与竣工图相符。 1.7.4.3 完整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应包括本技术规格提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竣工 验收文件)。 18 1.7.4.4 承包商提交的提交竣工图纸和资料各三份。 1.7.5 文件审查及设计联络 1.7.5.1 承包商所提供的图纸、资料等文件应经过建设单位的审查,主要是对设计图 纸的审查。审查仅限于确定图纸是否符合设计原则和本技术规格的规定,审查承包 商对其他专业所提出的设计条件是否完整、正确,是否符合与建筑、电气、消防、 给排水等专业已协商确定的原则。 1.7.5.2 建设单位对图纸、资料的审查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商对其设计所负的全部责 任,承包商仍应对其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与技术条件的相符性负责。 1.7.5.3 经审查后的图纸、资料,承包商不得随意作出更改,任何实质性更改必须事 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 1.7.5.4 本合同项下图纸、资料的审查主要通过设计联络会的形式进行,按本项目工 作阶段和工程进度的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议。设计联络会议,时间、地点和会期 由双方协商决定。 货物检验与安装 1.8 货物检验 货物的检验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1.9 部件检验 设备的所有部件都应通过检验,并在设备制造和加工期间的适当时候进行质量检测。不符合工程质量、设计要求或制造工艺要求的任何部件均应由承包商免费修复或更换。 1.10 预装配及工厂试验 1.10.1 主要动力设备及部件应在制造厂内进行预装配及工厂试验。不能整机预装配的 设备,应对其主要构件进行预装配及工厂试验,并经建设单位认可。不需拆卸的整 机或部件可直接装箱发运。不能直接装箱发运的设备须按设计要求拆开,做好标记 以便在现场安装时正确组装。 1.10.2 为了控制费用和减少现场延误,主要动力设备及部件应在工厂完成成套试验。 设备的技术规格应在出厂前完成自检,并在装箱发货前进行基本运转试验。该项试 验应认真进行,尤其要对所有控制台(盘)、机械部件的驱动设备和开关设施进行 检测。在没有通过工厂试验的情况下,不允许向工地发货。 1.11 包装、装卸与运输 1.11.1 包装与装卸 承包商应对所有设备、部件和材料从制造或生产厂家到项目现场的包装和保护负责。任何因不合理包装或不适当装卸所造成损失或损坏都应免费进行修复或更换。应充分认识转运和安装过程中野蛮装卸、高温、低温、盐雾、灰尘、大雨、曝晒、凝露以及较高相对湿度的影响。所有光亮金属件和小型机械加工件应用凝胶包裹或妥善油封。 1.11.2 运输 承包商应尽量采用标准厢式货车运输,对于重量超过20t或外形尺寸的长×宽×高超过12m×2.7m×3m的重型或大型设备,应在交货单据中详细列出其名称、具体的尺寸和重量,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设备的重心和起吊位置,同时应与土建施工总包方和安装单位协调运输与安装事宜。 1.12 安装 1.12.1 一般要求 1.12.1.1 全部舞台机械设备及招标范围其他设施的安装工作应由承包商负责。 19 1.12.1.2 承包商提供的舞台机械设备应尽可能采用整机安装方式,不具备整机安装条 件的可采用大件安装方式。 1.12.1.3 承包商应对安装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全面负责。 1.12.1.4 承包商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安装方案、进度计划、场 地使用计划、用电(含临时用电)计划、安装质量标准等文件,供建设单位审查认 可。 1.12.1.5 安装工工程中所需的吊装设备由承包商自行负责解决;供电和供水由总包方 负责接至舞台区域,二次接驳和计量表具由承包商自行负责解决。 1.12.1.6 整个安装过程中应避免任何可能伤及人员的事故发生。 1.12.2 现场保护 货物运至现场后,承包商应负责进行保护和保管。电气、控制、计算机及传动装置的包装应可以承受震动,并在不使用时一直用聚乙烯或其它材料进行封盖。表面涂装的器件,如控制盘等,应加以妥善保护,以防在现场受到损坏。如果承包商未能保护其设备免于损坏,建设单位可指示其他承包人提供适当的保护,所发生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损坏的设备应由承包商免费进行更换,承包商还应负责其运抵现场的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和安全。 1.12.3 安装顺序 现场安装顺序应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确定。应尽量减少二次处理,但安装顺序必须为后续的相关工作留出合理的时间。设备运往现场的通路和安装所需的电源等事宜,应事先通过土建施工总包方进行妥善安排。 1.12.4 安装条件 承包商应在现场所需设备、材料大都齐备,且设备安装相关区域也已准备就绪后才可进行设备安装。对计算机控制或电动机驱动的设备而言,则应在房间或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已经完成,且现场保持干净、干燥和安全后方可进行安装。 1.12.5 安装 当安装条件具备后,承包商应负责按设计图纸将所有设备、材料进行就位、组装和连接,组成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的舞台机械系统及其他设施,具备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 现场安装期间,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权对承包商提供的设备进行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制造质量和材质等方面的检验。承包商应提供有关的图纸、资料及检验标准等供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考。 1.12.6 现场管理 承包商在工地现场作业时,应制定现场管理规则和安全须知等管理条例,同时要服从土建施工总包方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则、安全须知和作业时间等规定。 承包商在进行设备安装时,如需土建施工总包方提供仓储场地、起吊设备、现场照明等条件时,应事先与其协商,由此产生的总包配合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1.12.7 现场清理 在舞台设备安装现场范围内,从承包商进入安装现场开始,直至初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商应保持现场清洁,应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内的垃圾,包括清除废弃的包装材料、边角料和其他废弃物品。 1.12.8 安装完工合格证 安装完成后,承包商应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安装工作报告,经检查确认安装工作合格,签署安装完工合格证。 1.13 调试 20 承包商应对舞台机械系统及其他设施及设备进行调试。 1.14 考核检验与验收 1.14.1 准备和条件 承包商应在开始考核检验的至少15天之前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考核检验程序、方法;使用的工具和仪器;检验的标准以及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要求提出的考核检验工作计划等,供建设单位审查确认。 1.14.2 检验资料 考核检验前,承包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1) 设备所使用的各种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2) 标准机电产品的检验报告或出厂合格证书; 3) 钢丝绳及其附件、链条、高强螺栓等和其它全部类似的悬吊部件的检验报 告和出厂合格证书; 4) 主要机加工件的检验合格证书; 5) 液压部件及压力容器的检验合格证书; 6) 焊接检验合格证书; 7) 木材经过耐火阻燃处理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8) 纤维经过耐火阻燃处理或采用耐火纤维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9) 装配质量合格报告; 10) 涂装合格证书。 1.14.3 供电 临时供电电源及馈电电缆仅用于对一些装置和部件进行预先检验。最终检验应在永久性配电设备及馈电电缆安装、敷设完毕后方能进行。 1.14.4 工具和仪器(表) 承包商应提供所有现场考核检验用的工具和仪器(表)。 承包商提供的仪器(表)应符合《系统设备考核检验大纲》规定的精度要求,并有有效的计量检定标志。 1.14.5 外观检查 1.14.5.1 外观检查主要是目测检查,其主要检验内容是设备的规格与状态,重点是驱 动机构与装置、制动器、安全装置、钢丝绳缠绕系统和控制系统等。 1.14.5.2 外观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 安装位置是否正确,设备数量是否齐全; 2) 所有装置的安装是否牢固; 3) 所有结构件有无变形或损伤; 4) 控制操作台的布线是否整齐、美观; 5) 表面涂漆色泽均匀,无漏刷,无裂纹脱落 6) 电气设备的电缆和导线等接头是否牢固,标记是否清晰、正确。 1.14.6 性能测试 性能测试是针对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控制系统的功能而进行的,用以验证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一系列检测和试验。性能测试结束后应提供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应表明系统及设备的测试方法、步骤、使用仪器(表)、测试状态、测试数据及存在缺陷等内容。 测试的方法及内容在合同文件中约定。 技术培训 21 1.15 培训目的 技术培训的目的是使舞台机械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备各部件的结构、组成和功能有相应的了解,能够正确地使用设备,并完成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1.16 培训内容 1.16.1 技术培训的内容包括电气和机械培训、控制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还包括舞台 机械操作实习培训。 1.16.2 电气和机械培训是舞台机械工程的综合培训,着重使操作和维修人员详细了解 设备的规格、性能、安装位置、主要结构、组成方式、控制原理及线路、机械及电 气设备的一般操作与维修等内容。 1.16.3 控制操作培训是针对舞台机械操作管理人员所进行的培训。应结合所提供的产 品着重学习基本原理、控制功能及操作方式,使他们能熟悉舞台机械设备的布置和 性能,能正确使用各类控制和操作设备,能根据剧情需要和导演要求选择运行参数, 编制运行程序进行自动或手动操作。控制操作中培训中还应包括计算机培训的内 容,如计算机控制的基本原理、系统构成、程序结构及操作方式等。 1.16.4 维修培训的培训对象是舞台机械的专业维修人员。通过培训应使维修人员掌握 一般故障的原因分析与判断、易损件的更换、日常保养与维护等技术,能对一般故 障进行紧急处置等。 1.17 培训方法 培训应以教室培训为基础,并与项目现场或类似剧场的实物密切结合。电气和机械培训应在设备安装前开始,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安排受训人员跟班;控制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应在系统调试前开始,以便培训工作能够与安装、调试、集成、考核检验、试运行和验收等工作密切结合。 1.18 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 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大纲、培训时间、对受训人员的专业要求、培训人员的数量、培训考核办法和培训达到的基本目标等,供建设单位审查认可。 1.19 培训教材 承包商应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用中文编制,培训工作应在业主方进行,授课语言应为中文。 备品备件 1.20 备品备件清单 承包商应按设计要求提供与设备配套的在质量保证期内需要的易耗品和用于维修的备品、备件,备件还应包括那些不易买到的部件,如特殊机械部件、编码器、接触器、继电器、限制器、按钮开关、指示器、限位开关箱部件及其他类似部件。备品、备件清单应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以便在交付之日在现场能够得到这些备品、备件。 1.21 替代品 1.21.1 对一些常用的消耗品和用量大的进口零部件,应尽可能提供推荐的中国制造的 替代品。 1.21.2 对在中国国内可以找到到替代品的进口装置、部件或元(器)件,在系统的总 体设计上应考虑未来在使用中换用国内替代品的可能性与方便性(如安装位置以及 接口或界面的兼容性等)。 保修与服务 22 1.22 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 1.22.1 在舞台机械系统及其他设施最终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的十二个(12)个月内, 承包商应对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不当而引起的零 部件或结构的缺陷或损坏、运转不灵、达不到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情况负全部 责任。 1.22.2 承包商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服务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立24小时报修电话; 2)接到报修电话后,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在24小时内提出方案;在48小时内派 遣有经验的维修工程师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通过远程诊断系统可以解决 的故障除外),并尽快修复故障; 3)免费提供不少于2次的回访维护(其中第一次应在交付使用后六个月进行;第 二次在质量保证期期满时进行)。 1.23 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 1.23.1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承包商还应提供终生维修服务,但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 位承担。终身维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的检查,调节 钢丝绳、制动器、离合器、松绳检测装置、液压元件、润滑元件及需要调整的其他 运动件等。 1.23.2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买方人员将负责处理简单的故障以及紧急维修,并按照 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与保养。 1.23.3在质量保证期后,如果买方或最终用户有要求,卖方还应提供对舞台机械的有 偿保修服务。 工程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二、舞台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规格 设计条件 15.1设备安装地点及使用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诸暨市 15.2设备环境条件 工作环境温度为5?,40?;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为20%,90%,不工作时在5%,100%的相对湿度的条件下不致损坏; 安装地区地震烈度?6度。 总体设计要求 1.24 设备结构刚度 所有承(吊)重的设备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在额定静荷载下结构的挠度不大于该结构支撑跨度的1/750,且不大于20mm。 1.25 主要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其组合 1.25.1台下设备运行状态 1.25.1.1 单台设备运行 对只有两个或有限个固定停位点的设备,如辅助升降台等,按停位点设定位置后, 23 即可按额定速度或设定速度(速度可调时)运行到位。 对有固定停位点但仍需自由停位的设备,如主升降台、乐池升降台、侧车台等,可按设定位置运行,或按设定行程运行(即以设备原始配置位置为基准,设定某方向上的某一行程),即可按额定速度或设定速度(速度可调时)运行到位。 1.25.1.2 多台设备组合运转 两台以上设备按各自的设定位置或设定行程,以各自的设定速度同时运行(速度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1.25.1.3 同类设备同步运行 两台或两台以上同类设备,如主升降台、同一侧的侧车台,在设定位置或设定行程后,以相同的速度同步运行。 1.25.1.4 不同设备之间的联锁 1.25.2设备在设定运行状态后,相互之间有联锁关系的设备必须顺序动作,以确保该设 备运行到位及相关设备自动复位。 1.25.3台上设备的运行状态 1.25.3.1 除吊杆和单点吊机外,其它台上设备为单台设备独立运行。其中部分设备 设两个固定停位点;部分设备除两个固定停位点外,可自由设定中间位置。可中间 设定位置的设备,采用设定位置的运行状态时,以相对于舞台平面的高度来表示。 1.25.3.2 吊杆的典型运行状态如下所示: 1) 单台吊杆运行??分设定位置和设定行程两种,即任一吊杆在原始位置下,按设定的位置或行程以设定的速度(时间)运行。位置以相对于舞台平面的高度来表示;而行程则是以该吊杆原始位置为基准,并具有方向性。 2) 多台吊杆运行??分设定位置(各吊杆位置相同或不同)或设定行程(各吊杆行程相同或不同)两种,并以设定的速度(各吊杆速度相同或不同)或时间运行;也可编组定速、变速运行。当多台吊杆设定的速度相同时即为同步运行。 1.25.3.3 单点吊机的典型运行状态如下所示: 单点吊机本身??不同的单点吊机可以单机定速、变速运行,也可编组定速、变速或同步运行。 1.26 电源 外部供给舞台机械设备的配电系统为TN-S系统双回路电源,每一回路均能满足最多可同时运行的舞台机械设备全负荷运转要求,切换后的电源供给舞台机械。 电源频率:50Hz ?0.5 Hz 电源电压: 三相380VAC,单相220VAC,电压波动-15%~+10%。 电网总谐波畸变率:在380V侧<5% 设备通用要求 1.27 通则 除非另有规定,以下条款适用于所有舞台机械设备,包括电动吊杆、对开大幕、电动灯杆以及其他类似设备。 1.28 一般原则 1.28.1用于舞台机械工程系统的所有设备,应尽量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化部件及零件, 或采用制造厂商生产的标准产品。在标准产品的某个或某些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单项 设备技术规范与要求的情况下,应采用在标准产品基础上的改进产品。 1.28.2设备所用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应符合有关标准,并具有出厂检验及质量合 格证。不得使用低于设计标准的材料。 24 1.28.3设备零、部件的制造应采用一流工艺,所有制造、机械加工、焊接、组装、布线、 试验及其它工作,均应由经过培训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或技术工人完成。 1.28.4设备设计时应考虑未来维修工作的简单和快捷,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只需进行少量的拆卸工作即可对所有电气和机械部件进行检查和维修; 2) 减速器的注油、排油等部件应易于接近,检查油位、加油或换油时应无需 拆卸任何部件; 3) 钢丝绳和链条应能进行全长检查,需要进行调整的部件应易于接近; 4) 计算机及控制设备应有自诊断功能,以简化故障定位和便于设备维修,应 无需拆下承装部件就能更换任何损环部件,更换损坏部件时应不会导致其他部件 的损坏; 5) 维修工作应无需使用特殊工具,而只需一般的工具和测试设备。 1.28.5设备设计时应考虑易于工地组装,以保证现场安装时的快速、高效。电气和控制 设备应有合理的分组,发货前应在工厂进行过预试验,以减少现场试验的时间。 1.28.6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设计应使其所有零部件具有在额定值(额定负荷、额定速度) 下工作的能力,并考虑足够的安全系数。所有机械和电气设备均应能在规定的速度 范围内稳定运转或运行,无冲击或非正常的结构振动,正常运转或运行时所产生的 空气噪声应符合要求。 1.28.7所有机械、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包装,满足装卸、运输和现场储存的防护要求。 1.29 安全设计 1.29.1人身安全 1.29.1.1 所有设备和装置均应满足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保证用户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下操作、使用和维修设备。 1.29.1.2 所有机械、电气和控制系统均应具有故障自动保护的功能,以确保它们故障 情况下也不会危及人身安全。 1.29.1.3 所有运动设备均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应使附近的操作人员在 发生事故或潜在事故时,能方便而迅速地停止该区域内所有设备的运动。紧急停车 按钮应设置在操作台上及其他适当部位,但在设计上应考虑能够避免在正常情况下 的误触动。 1.29.1.4 所有从正常通道上能接触到的设备的移动或旋转的零部件均应设防护装置, 防止人身伤害。平衡重以及类似装置的护网或护拦至少应高出相邻地面2.5m 以上, 位于走道的维修门洞或活门,应有明显的标志。 1.29.1.5 对车台等可能剪压人员足部的场合,均须设置边缘安全开关,以确保演职人 员的人身安全。 1.29.1.6 在每一台设备附近的适当位置,均应设置维修按钮(也可用于安装、调试), 当维修人员使用该按钮进行设备维修时,该设备应无法从其它操作台(盘)将其投 入运转,以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1.29.1.7 必须人力搬起和移动的物品,应标明重量和重心位置,经常移动的设备重量 应轻,并按规定的标准设置把手。 1.29.1.8 未经操作人员启动,任何设备均应处于静止状态,只有在操作人员启动相应 的开关后设备才能运动。所有现场操作台(盘)均应清楚地标明所控制的设备名称。 对升降设备、行走和旋转设备在启动时,应有声光信号警告附近人员,以避免由于 该设备的运动而造成人员伤害。 1.29.1.9 所有电线、电缆均应为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线、电缆。 1.29.1.10位于栅顶上的工作走道,不允许有超过40mm的缝隙。 25 1.29.1.11对设有可变平衡重量的设备,其平衡重应设置在其下方无人员通过的地方。 必要时,其下方应设置能安全接住并承受下落物的防护装置。 1.29.2安全系数 1.29.2.1 所有通用机械零件在初略计算时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此安全系数的定义 为所用材料的极限应力与最大工作应力之比。计算最大工作应力时应考虑最大静负 荷及动负荷(紧急制动、碰撞等)产生的应力。 1.29.2.2 用于起吊或悬挂重物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此安全系数定义为钢 丝绳的破断拉力与最大的工作载荷之比。计算最大工作载荷时除了考虑作用于钢丝 绳上的工作载荷外,还应考虑加速时产生的动载荷以及因设备运转、钢绳转向等产 生的附加载荷。 1.29.2.3 所有用于悬吊装置的附件,如钢丝绳接头、连接扣环等应与钢丝绳的规格相 匹配,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 1.29.2.4 所有用于传动的滚子链、无声链和刚性链,其安全系数均应不小于10;用于 起吊或悬挂重物的链,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各种链的安全系数定义与钢丝绳 相同。 1.29.3安全装置与备用系统 1.29.3.1 各类运行机械设备,除按规定设置中间定位开关和行程终止限位开关外,均 应设置超程限位开关,以避免设备超行程运动产生碰撞,导致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 1.29.3.2 所有吊杆卷扬机均应设置松绳保护、超载检测等防事故装置。 1.29.3.3 为避免不希望的运动发生,所有悬吊和垂直运动的设备(电动或手动)必须: 自锁;或两个独立控制和操作的制动器;或两套独立的安全装置。 1.29.3.4 所有车台制动器应可手动松闸,以便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手动移动车台。 1.29.3.5 在各舞台机械的操作台上均应设置紧急停车按钮,以应付紧急状态,但在设 计上应考虑能够避免在正常情况下的误触动。 1.29.3.6 所有舞台机械在运动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停电事故时,均应自动停止或处于 安全状态,不应出现自由坠落等危险情况。 1.29.3.7 操作控制系统应采用冗余设计,多级在线备用,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监 控计算机系统应设有互为备用的两台主机,并均能独立完成所有操作。应为计算机 系统设置不间断电源(UPS),其容量应足以维持监控计算机正常工作0.5h以上, 以确保在发生停电事故时,能对所有控制数据进行保护等。当两台计算机均发生故 障时,应能在操作台(盘)上对相应的舞台机械进行手动操作。 1.30 紧固件和地脚螺栓 1.30.1设备零部件之间的联接、设备与基础、墙体及其它土建构件的联接,均应采用标 准紧固件,紧固件的尺寸应能满足负荷与结构的需要,在结构设计上应避免紧固件 承受偏心载荷。 1.30.2在所有设备零部件的可拆卸联接处,不得使用化学紧固法联接。 1.30.3设备地脚螺栓的结构型式、材料和尺寸应与承受的负载相匹配。地脚螺栓紧固时, 应采用化学紧固法或其他紧固法作为辅助紧固。 1.30.4当采用膨胀螺栓作为设备的地脚螺栓或悬挂螺栓时,除根据负荷确定合适的材料 和尺寸外,还应事先征得土建结构设计方的同意。 1.30.5所有紧固件均应配备合适的防松动装置,特别是在设备有振动、受力方向有变化 或受力大小有变化等场合。联接接头应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所有接头在螺母或锁 紧螺母拧紧后,螺栓应至少外露二个螺距的长度。 1.31 钢结构件 26 1.31.1钢结构件应设计合理,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能均应符合要求。钢结构及其接头 应能承受最大额定载荷和由紧急停车造成的冲击载荷。 1.31.2钢结构件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并有出厂检验质量合格证。 1.31.3所有钢结构件在焊接前必须进行预处理,板材及型材必须采用机械进行矫直或弯 曲。焊接工作必须由取得相应质格证书的焊接工承担,焊缝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 主要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X射线探伤或超声探伤)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 结构件的尺寸及形位公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或有关标准。 1.31.4需要机械加工的焊接钢结构和重要的钢结构件,加工前应进行热处理或时效处 理,以消除应力。 1.32 吊物与卷扬装置 1.32.1卷扬机 1.32.1.1 联锁与受控 在所有卷扬机设备上,制动器与电动机电源应联锁受控,以使制动器只能在电动机电源接通时才能松开。 1.32.1.2 辅助操作 所有卷扬机及其他类似电气传动装置均应配有手动辅助驱动机构。 1.32.2卷筒组件 1.32.2.1 电力驱动的卷筒必须采用单层卷绕卷筒。单层卷绕卷筒的节圆直径应不小于 钢丝绳直径的30倍。 1.32.2.2 卷筒应用铸钢、优质灰铸铁或厚壁无缝钢管焊接,并经精确机械加工而成。 绳槽的尺寸、间距应与所用钢丝绳的规格相匹配,并符合有关规范。 1.32.2.3 钢丝绳与卷筒绳槽中心线的夹角应小于2.5?,不符合此规定的应设排绳机 构。 1.32.2.4 每一根缠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有两圈固定圈,在卷筒一端或另一钢丝 绳起端应至少有两圈绳槽的间隙。钢丝绳的固定端应在卷筒上可靠、有效地加以固 定。 1.32.2.5 带槽卷筒组件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跳槽的装置和跳槽检测装置,当钢丝绳发生 跳槽时,应能即时发现并停止机械运行。除非排除此故障,否则该设备应无法在主 电源下运行。 1.32.3滑轮 o 1.32.3.1 所有滑轮的节圆直径(不应小于绳索直径的22倍。在绳索转向小于45的滑 轮上,节圆直径可不小于绳索直径的20倍。 1.32.3.2 用于摩擦驱动的驱动滑轮,其直径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40倍。 1.32.3.3 滑轮需采用优质材料制造,通常应用钢制造,或者根据载荷、用途、速度等 条件采用优质灰铸铁或高强铸造尼龙及其它工程塑料制造。滑轮绳槽表面精度、尺 寸、深度及张角应符合有关标准。 1.32.3.4 滑轮及滑轮组应采用滚动轴承支承。 1.32.3.5 滑轮及滑轮组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保护装置。 1.32.3.6 滑轮组应设计成在任何条件下都能正确安装并留有调整的可能性,这一要求 特别适用于转向滑轮。旋转转向装置应有将滑轮锁固于正确安装角的设施。 1.32.3.7 转向滑轮的相对位置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钢丝绳绕过转向滑轮的包角应不 小于5?,确保使滑轮随钢丝绳的运动而旋转。 1.32.3.8 必须保证钢丝绳与滑轮的偏角不超过2.5?,并尽可能减小此偏角。 27 1.32.4钢丝绳 1.32.4.1 规格 悬吊钢丝绳应为带有纤维芯的软钢丝绳,并用热浸法或类似工艺镀锌保护。 1.32.4.2 强度 22钢丝绳钢丝的最小额定强度应不小于1570N/mm。如果超过1800N/mm,仍应按21800N/mm计算。 1.32.4.3 预先检验 所有的钢丝绳均应分批测试,供货时应明确标出预切长度,并附有分批检验证明。 1.32.4.4 现场处理 钢丝绳在安装期间应小心处理,不能以任何方式打结或损坏。受损或变形的钢丝绳将不予接收。所有切断头都应妥善处理。 1.32.4.5 安装 在设备正常运转过程中,所有钢丝绳都不应与设备的固定或运动部分摩擦(卷筒和滑轮除外)。在有损坏或卡住风险的地方,应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用于悬吊或牵拉的活动钢丝绳必须加以妥善防护,以保障人身安全。安装完成后,应特别检查所有钢丝绳的接头,以确保安全、牢固。 1.32.4.6 悬挂支承 穿过顶楼的转向滑轮或在其他需要悬挂支承的地方,钢丝绳应在滑轮上支承。 1.32.5钢丝绳配件 1.32.5.1 所有钢丝绳配件应采用表面镀锌的标准配件,并有载荷试验和质量合格证书。 1.32.5.2 选用的钢丝绳配件,其规格尺寸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1.32.5.3 使用钢丝绳夹的地方,每个接头应至少使用3个正确安装的绳夹。使用螺旋 扣时必须将锁紧螺母锁紧。 1.32.6纤维绳 一般用途的纤维绳应为一级天然麻制成品,绳具应与绳相匹配。 1.32.7吊杆(吊物用) 1.32.7.1 吊杆应采用双圆管桁架杆,特殊使用场合也可用矩形管杆,管子或构架应平 直、无扭曲变形。使用铝合金三角杆吊杆的情况,视具体要求执行。 1.32.7.2 管杆应采用优质无缝钢管制造。所用材料不应小于下列规格: 1)双圆管桁架杆的外径为φ50?2mm,壁厚为3mm,中心距为300mm,支撑管间距 1000mm; 2)矩形管的尺寸一般为30mm×50mm×3mm。 1.32.7.3 杆的接头应尽量少,接头处采用芯轴与管子配合并塞焊牢固,管子端部开坡 口的焊接接头。 1.32.7.4 悬吊钢丝绳的端头用单独安装于杆上的调节装置进行调整,以使管子水平, 受力均匀。 1.32.7.5 如果需要时,在吊杆的两端,或在桁架吊杆的下部钢管上应使用直径或截面 合适,长度符合规定的伸缩管。伸缩管应能用标准扳手或调节器手动拉出并用螺栓 卡在固定位置上。留在管内的长度不应少于伸出长度的1/3,并涂成红色。 1.32.7.6 管端应配有色彩醒目的永久性塑料帽。 1.32.7.7 所有吊杆均应涂成暗黑色,并在每一端的侧部用至少30mm高的白漆数字标明 编号。吊杆的起吊极限重量也应在杆的每一端用稍小一些的字体标出。吊杆的正中 应位于舞台中心线,并用双黄线标出,从正中往外每隔1m处用单黄线标出。舞台 中心线应与舞台台口的中心线相符。 28 1.32.8松绳检测 1.32.8.1 卷扬机和提升机系统应安装松绳检测装置。松绳检测装置的动作应能迅速终 止钢丝绳进一步松弛,并以反向操作电动设备的方法来排除故障,将松弛的钢丝绳 绕回卷筒。 1.32.8.2 松绳检测装置的工作状况应在操纵监视器上有显示。 1.33 限位、定位和安全开关 1.33.1限位及定位开关 1.33.1.1 行程终止限位开关 行程终止限位开关应能测出设备正常行程终点并使之停车。一般来讲,行程终止限位开关应为安装在传动装置上的专用产品或特制开关。 限位及定位开关在任何负荷或速度下,从任何方向都应能在规定范围内以规定的精度重复操作。 1.33.1.2 中间定位开关 在合适的地方可配置中间定位开关和减速开关。使用接近开关、电位器、光学或磁力编码器时应根据可靠性和精确度来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定位距离小于3mm的定位开关应使用编码器和位置控制系统。 1.33.1.3 直接碰撞限位开关 行程终止限位开关也可选用直接碰撞限位开关,设备运转应被限定在所设开关允许的超程范围内。直接碰撞限位开关在机械反向运行时应能自动复位,并可反复使用。 1.33.2超程限位开关 1.33.2.1 用途 所有电动设备都应安装单独的超程限位开关,以防行程终止限位开关发生故障时导致人员伤害或机械损伤。 1.33.2.2 类型 超程限位开关应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而工作,通常装设在远离传动装置的地方,并能在设备达到规定超程时可靠动作。卷扬机系统上的超程限位开关可由提升卷筒上的钢丝绳移动来触发。 1.33.3安全开关 1.33.3.1 用途 安全开关应安装在所有移动部件运行中有可能产生意外伤害的场所。设备上的安全开关和制动装置应以其可靠、有效的工作确保对人员或设备不构成任何伤害。所有安全开关均应带有故障保护功能,并串联相接。 1.33.3.2 触发 安全开关应能在其一半动作行程内,使在额定负荷和速度下运动的设备迅速停止。安全开关应能为所有相关部件提供连续和不间断的保护。 1.33.3.3 运行 安全开关的运行应能防止设备对障碍物的进一步冲击。 1.33.3.4 显示 安全开关只有在故障时才启动,一旦启动即应在操作台(盘)上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在操作台(盘)上应能对所有安全开关进行分区跟踪,并能显示发生故障的位置。必要时可在操作台(盘)上设复位按钮。 1.34 电动机 1.34.1工作循环 舞台机械的驱动电动机可按断续工作制设计。每个工作循环规定为在最繁重载荷下 29 连续6次全行程运行,此后有15min的停顿。 1.34.2电动机型号 一般情况下舞台机械的驱动电动机应采用全封闭交流异步电动机。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1.34.3功率因数 舞台机械所用电动机的功率因数应大于或等于中国国家现行标准。 1.35 减速器 1.35.1类型 在设计传动装置时,应充分考虑减速器的效率及启动时的效率变化。 1.35.2额定值 齿轮传动装置应能安全传递所需的扭矩和功率,并能承受启动和紧急停车时产生的冲击载荷。 1.36 制动器 1.36.1一般要求 所有制动器均应为故障保护型制动器。当电源断电时,制动器因能借助弹簧的压力而抱紧。制动器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最大负载进行安全减速,并最终使设备处于静止状态。 1.36.2类型 制动器分盘式的和闸式的两种类型。不论采用何种类型的制动器,均应能在规定条件下高效运行,且其性能不会因振动和磨损而衰减。 1.36.3制动器工作电源 制动器的工作电源宜采用稳压直流电,以降低空气噪声和确保安全性与可靠性。 1.36.4手动松闸 所有制动器都应带有手动松闸装置。在无自动显示装置的情况下,应能方便地识别制动器正处于松开状态。 1.37 传动 1.37.1定速传动 1.37.1.1 加速度 2定速电气传动设备的正常加速度应在?0.3m/s范围内,电气传动的升降台、车台2的加速度应在?0.15m/s范围内。 1.37.1.2 软启动 对大启动扭矩或启动电流的机械或对平稳启动要求高的机械,其驱动电动机应有设软启动装置。 1.37.2调速传动 三相鼠笼式感应交流电动机的调速传动应采用大功率固态变频器。 1.37.3皮带传动 1.37.3.1 一般要求 在设计皮带传动装置的传递负荷和扭矩时,应充分考虑启动和紧急停车时产生的冲击负荷,其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皮带速度应不超过15m/s。 1.37.3.2 传动皮带 介于电动机和齿轮箱之间的高速传动装置应采用V型皮带或齿形皮带,齿形皮带传动的皮带轮节圆直径不得小于皮带宽度,且皮带槽最少保持有6个皮带齿处于啮合状态。皮带应正确张紧,V型皮带传动装置或齿型皮带传动装置将不装张紧皮带轮。 1.37.4链传动 30 1.37.4.1 传动用链应选择标准套筒滚子链或无声链。起重或悬吊用链应选用片式关节 链。链轮的设计应考虑尽量减小因多边形效应产生的速度变化。 1.37.4.2 链传动装置的设计,除应考虑额定荷载外,还应考虑启动和紧急停车时产生 的冲击载荷。 1.37.4.3 传动链的速度应不大于8m/s;起重链的速度应不大于0.5m/s。链条应始终保 持较好的润滑条件。 1.37.5齿轮齿条传动 在升降台采用齿轮齿条传动方案时,齿轮齿条的设计除应考虑运动时的额定载荷、启动和紧急停车时的冲击载荷外,还应能承受静止时施加于台面上的额定载荷。 1.37.6轴承和传动轴 1.37.6.1 轴承 轴承可采用圆锥滚子轴承、精密球轴承或尺寸精确的磷青铜轴套(浸油式轴套),其安装和使用应严格遵循厂家规定。所有非永久性密封的轴承都应润滑后装箱,并附润滑指南。 1.37.6.2 传动轴 所有的轴、键及键槽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并能安全传递所有施加的负荷、扭矩,包括全部冲击负荷。传动轴和联轴器应能在最大扭矩条件下将扭转角限制在每米0.3?的范围内。 1.38 导向装置 1.38.1功能 升降台和其它移动设备的导向装置均应为低摩擦滑动式或滚动式滑靴。除特殊用途的导向装置外,导向装置应牢固安装在设备的结构或其它部件上。导向装置应能承受正常操作以及启动或紧急停车状态下作用于移动部件的各种压力,并将移动部件保持在正确的位置上。 1.38.2调整 所有滑靴都应具备适当的调整功能,从而确保安装、调整和使用的公差。导向装置应能双向调整,且便于清理、拆卸、维修和更换。 噪声与振动 所有机械设备的设计应对空气噪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机械的空气噪声。所有参与表演的机械(即在演出过程中需要运转的机械)均应采用低噪声电动机、高精度减速器和高精度运动部件。 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空气噪声的传播和结构振动加速度的传递,确保将设备的空气噪声控制在本技术规格规定的最大空气噪声限值以下。在需要采用隔声或隔振设施时,应保证这些隔声或隔振设施不会引发设备过热或其它问题。不允许通过隔振或降噪措施来掩饰因不合格施工或使用劣质设备或部件所产生的空气噪声或结构振动加速度。 设备运行造成的空气噪声在距噪声源1m处应不大于75dB(电机功率小于15kW的,应不大于70dB, A计权声压级)。 单台设备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现场的空气噪声不大于45dB(A计权声压级), 乐池升降台应不大于55 dB(A)。测试条件为:观众厅及舞台均为空场,侧舞台及后台关闭,大幕开启,在观众厅第一排中部1.5m高处进行测试。测试时的环境背景噪声评价水平不大于NR30。 噪声的测试方法,原则上按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 所有设备运转时不应有过分的振动,所有运转部件都应采用防震联接,并配有防震垫片、尼龙螺母或类似产品。有振动倾向的设备与其基础之间应采取减振或隔振措施。 31 在设计设备构件时,应考虑构件的固有振动频率,以避免使用时产生共振。 舞台机械电气和控制系统 1.39 电气设备 1.39.1电源 舞台机械设备的供电电源引自设置在舞台区域台上和台下分区配电室内的电源柜。 1.39.2舞台机械设备所用的交流380V或220V配电系统为TN-S系统(N线和PE线分开), 并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1.40 电气元件与装置 1.40.1一般原则 所有电气元件与装置应选用高质量的产品,并满足舞台机械设备的传动和控制的需求。所有电气装置均应设有铭牌及其他永久性标志,标明制造商名称、设备的型号、主要技术参数(额定值、接点组态方式等)、快速查找故障和更换部件的操作方法等。 所有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变压器和其他带电磁设备都应静噪工作,必要时应采用柔性安装,以限制结构振动加速度的传递。所有框架和外罩都应结实坚固,不应产生共振。冷却风扇的空气噪声应降到最低限度。噪声过大的电气元件应予以更换。 1.40.2断路器、接触器和继电器 断路器应具有短路和过载保护功能,其断流能力应大于安装点的预期最大短路电流。接触器、继电器一般应为组合型,且安装在标准导轨上。接触器、继电器等应配有瞬态电压抑制单元,如RC元件、压敏电阻或瞬态电压抑制二极管(TVS)等,这些元件应直接与线圈并连。 1.40.3控制按钮和控制开关 控制按钮和控制开关应满足控制与操作的需求,并符合有关标准和人机工程要求。控制按钮和控制开关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最短操作寿命为100,000次(在额定负载下带电操作)。 1.40.4指示器 指示器应满足各种信号显示的需要,并符合有关标准和人机工程要求。指示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应尽量减少指示器的型号和种类。 1.40.5熔断器 熔断器应满足控制电路的保护要求,并有状态指示。其选型及安装应充分考虑通用性和便于更换。 1.40.6接线板和连接器 接线板一般应采用标准导轨安装,并设有明显的标志,且连接可靠,防止振动时松线。PE接线端子应采用黄绿相间的专用端子,其材质、截面积和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所使用的连接器应为多销插头和插座,并符合有关标准。插头和插座应配套使用,并从结构上保证正确插接,不会引起危险和不安全操作。 1.40.7可编程序控制器(PLC) 如用可编程序控制器进行控制,则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基本指令和应用指令的运行时间、扫描周期、存贮器(应为EEPROM)的容量等性能参数应满足控制与操作系统的要求。用于控制与操作管理的PLC的性能参数应不低于S7-300。应尽量选用可带电插拔的PLC。所选用的PLC宜为同一厂家的同一系列产品,并随附技术手册。 1.40.8计算机系统 用于主控制系统或网络管理的计算机应采用工业型计算机。 1.40.9网络通讯系统 32 主控制系统中的PLC或计算机网络应是符合工业标准的开放式现场总线或局域网络,并保证在一个剧场内的数据传输速率不低于10Mbps。 用于智能型手动控制系统的PLC网络的容量及数据传输速率应满足系统控制需求。 1.40.10 变频器 除非另有说明,交流调速用变频器应选用矢量变频器或其他性能更加优越的装置,必须采用“一对一”控制方式。变频器具有零速伺服锁定、刹车控制、力矩和电流监控、现场总线通讯、过流、过压保护、故障自诊断、自适应控制、防止误操作等功能。并配有适当的附件:如操作单元、进线电抗器、制动单元及制动电阻等。为了备用,相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变频器应可以相互替换和共享。 1.41 现场传感器 现场传感器是指独立安装在现场的用于检测速度、位置、限位以及其它信号的专用器件或装置。所有现场传感器的信号应在控制系统中受到监控并显示,其安装方式和位置应便于调整和维护。现场传感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水下传感器的防护等级为IP68。 1.41.1速度和位置连续检测装置 一般安装在传动轴上,应选用解相度不低于1024p(脉冲)/r(转速)的旋转编码器,检测装置必须有丢失脉冲的复位设计。 1.41.2松链开关 用于开关盒或编码器传动的链条,应有松链保护。当发生松链时,其保护开关应动作并发出信号。 1.41.3限位开关和定位开关 行程终止限位开关一般为安装在传动装置上的专用限位箱或特制开关箱内。限位箱或特制开关箱内的限位开关在安装时应有足够的精度,保证在任何负荷及速度下从任何方向撞击都能在规定范围内以规定的精度重复动作。 中间定位开关和减速开关可设置在限位箱内,也可在适当位置处另设机械撞击式或接近开关。当不采用上述两种方式时,还可从位置连续检测传感器内获取信号。 1.41.4边缘安全开关 边缘安全开关应有足够的灵敏度,且在台板边缘连续布置,间隙应不超过10mm。 1.41.5松绳检测 松绳检测器可使用接近开关或电极短路控制来测试绳的状态。 1.42 驱动装置 1.42.1电源隔离及保护 在每一特定组电气机柜的电源进线电缆至柜内电源母线之间应设置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加熔断器)和电源接触器(可在机柜面板上合/断电源)。电气机柜面板上应设有控制按钮、电源接通指示器、电压表和电流表等。在电源母线至各驱动装置之间应设置独立的断路器(或负荷开关加熔断器)。控制电源应设熔断器或其它保护装置。 1.42.2定速装置 不需要调速的舞台机械设备的主回路可由断路器、热继电器、正(反)向接触器组成。电动机的起动应考虑对电网系统的冲击及对机械设备的冲击。其控制可使用智能型控制器或继电器线路来实现。 1.42.3调速装置 对于三相鼠笼式交流感应电动机或交流变频电动机来说,调速装置可选用矢量变频器或其他性能更加优越的装置。 1.42.4就地??遥控联锁开关 33 当一台驱动装置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控制时,应设置就地??遥控联锁开关,以防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控制。 1.43 操作设备 操作台(盘)应设有操纵杆或其它操作控制器、控制按钮和控制开关、指示器、紧急停车按钮等。操作台(盘)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应该符合人机工程和电气安全的要求。操作台(盘)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IP54。 1.43.1主操作台 主操作台用于对整个舞台机械设备进行集中监控,是控制与操作系统的管理中心。主操作台除了具有对剧院内所有舞台机械设备进行控制与操作的功能(如预选择、运动参数设定、设备编组、场景运行、场景序列运行、手动介入功能等)外,还应提供系统管理、维护和根据演出过程需要而提供的工程组态功能。 台上机械和台下机械的主操作台可以相对独立,也可以合并,也可由功能相当的操作台组合使用。应在一个计算机网络上实现对台上机械和台下机械的控制,但彼此之间应设有控制联锁。要求由一个操作人员就可控制和操作所有的设备。主操作台至少应包括LCD显示器(TFCT,32位真彩色,1080×1024线)、101键标准键盘、光电鼠标、一个宽视角触摸屏和至少四组手动介入操作装置,并留有与演出通讯系统联网的标准接口。主操作台应设置在主控制室内,并配有A4幅面的激光打印机。 1.43.2移动式、便携式操作台(盘) 移动式、便携式操作台(盘)供操作人员在设备附近或能够观察到设备大部分运动过程的地方进行操作。按键、调节器、手柄、开关、显示器(触摸屏)、指示器应选用适合于在有尘埃和较差环境条件下工作的产品,应结构坚固,安装可靠,能够长期使用且免于维护。便携式操作盘应能与主控系统网络实现无线联网,或直接插接在主控系统网络预留接口上;而移动式操作盘一般直接插接在主控系统网络预留接口上。移动式、便携式操作盘的人??机界面应与主操作台保持一致,且必须是全功能操作,应通过软件的授权或密码设定限制其操作范围。在移动式、便携式操作盘上还应设有与主操作台或其它操作盘的对讲设备。 移动式操作台(盘)应制作成壁装式、天桥轨装式或台装式,至少可移动15米。其结构应坚固、可靠,并按固定式操作盘的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还应考虑使用时可能受到的震动。 便携式操作台(盘)应适合安装(或安放)于墙、挂钩、桌子或台面等地方并备有相应的固定件,还应有便于提携的手柄,其重量应较轻(一般不超过25kg),结构应结实,通常由合金板制成;其边沿应突起,以便在不慎坠地或操作不当时,能够对表面的按键、指示器和开关等起到保护作用,使其不致受损。 1.43.3现场控制器 现场控制器至少应具有安全开关和紧急停车按钮。它用于检修或试车控制,一般安装在传动装置上或其附近。 1.44 电气设备柜 1.44.1结构 电气设备柜的外壳和机架都应采用经过防锈处理的钢板或金属板制作,必要时用钢板或型钢框架加强。电气设备柜应考虑防尘和防潮措施,除通风口和电缆进出口外,外壳应全部封闭。每个机柜的深度应适合柜内设备的安装,并留有合理的接线和维修空间。每一特定组的各电控设备柜的深度、高度和颜色都应相同。 1.44.2安装方式 电气设备柜应为壁装式、背靠背安装式或自由固定式。安装固定点和安装板在安装 34 时应不会使柜内设备产生变形或形成有害应力。 1.44.3通风 所有电气元器件或装置都应能在所用外壳内和规定的外部环境下连续正常工作。机柜应考虑适当的自然通风,以散去设备内部产生的热量,通风孔应采用金属细网或泡沫隔栅保护,以防杂物侵入。 1.44.4电缆进出线 电缆孔应在工厂按所需位置预留,并设有可拆卸板以便在现场最后加工。电缆进出线处应考虑电缆的外径、敷设方法和足够的弯曲半径,并设有电缆固定装置。 1.44.5机柜门及检修面板 门和面板的设计应有足够的刚性,门和可拆卸的检修面板应装有尘密封条。所有外壳和面板都应在彻底清除油脂、锈迹后喷涂烘干漆或镀塑。 1.44.6资料袋 每个机柜的主门内侧均应挂一个资料袋(或放置在专门位置),用于装入本电气设备柜内各电气元器件或装置的样本以及接线、维护和维修等所需的资料或图纸。 1.45 电缆及电线敷设 1.45.1电缆种类 在消防通道中敷设的所有电缆应为耐火型电缆;在其他区域中敷设的电缆均应为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当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电缆时,电缆桥架或线槽应加盖。动力电缆和控制、通信电缆的规格、型号、电压、截面、芯数、外护套等应满足其电路类型、传输信号、使用环境和敷设方式的要求,并符合有关规范。 1.45.2软电缆 移动部件的动力和控制电缆应采用软电缆,选用任何软电缆时都应考虑使用环境和导线的温升、耐磨性、挠性和机械应力等。软电缆也应满足相应的防火要求。 1.45.3电缆卷筒 在电缆卷筒上的电缆应降容使用,并留有足够的余量。电缆卷筒的设计应考虑在拉紧和固定电缆时,对电缆任何部分都不产生过量应力。 1.45.4电缆滑环 电缆滑环应是在实践中使用过的高质量产品,滑环和电刷应有足够的载流能力且接触电阻小。在设计或选用电缆卷绕装置的滑环时应充分考虑对控制电路可能产生的传导和辐射干扰。 1.45.5电缆敷设 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敷设方式应符合有关规范。 2) 敷设时应将考虑将电磁干扰降低到最低程度。 3) 当采用电缆软管时,其长度不应超过1米(否则应降容使用)。 4) 动力或控制线路用的悬挂或下垂的软电缆应设有应力释放中心芯线,其两端应夹紧,以释放导线受到的拉应力。 1.46 电气接线 1.46.1电气机柜的接线 1.46.1.1 外部接线 外部接线可采用端子板或连接器。端子板或连接器应按出厂图纸对应定位并打上永久标记。 1.46.1.2 内部接线 内部接线电缆或电线应满足机械强度、额定载电流、动热稳定性等要求。小电流线 35 2路应优先选用单芯多股电缆,且导电线芯的最小截面积一般不应小于2.5mm。电气机柜内电缆或电线的载流能力应按规定标准考虑降容系数,以适应柜内较高的局部环境温度。 1.46.1.3 维修 机架内的电气元器件、部件或装置的布置和接线应便于检测、拆卸、更换和维修。 1.46.2电缆接线 1.46.2.1 电缆接线资料应清晰无误。 1.46.2.2 电缆长度应适当,冗余电缆应卷在电缆盘上或放在设备内,并加以可靠固定。 1.46.2.3 动力、控制及通信线路所用的多芯和屏蔽电缆的芯线应易于按编号识别。少 于25芯的电缆才允许使用颜色代码。不得利用电缆敷设形式或顺序来识别电缆芯 线。 1.46.2.4 每根动力、控制及通信电缆的两端的电缆编号应相同,并打上带有唯一编号 的永久标记。电缆编号应在接线图上表示出来。 1.46.2.5 电缆卷筒应能容纳足够长度的电缆以满足有关设备总行程的要求,包括到维 修位置所需的行程。 1.46.2.6 所有设备的电缆进线处(包括电电缆卷筒及电缆滑环等)均应有适当的进线 接头,以便更换电缆。 1.47 电气安全 1.47.1安全电压与标志 凡超过25V有效值的交流电压或60V无脉动直流电压的电气设备(含可拆卸模块、暴露的插头或插孔、卸下护盖的区域等),在正常状态下都不能裸露,以防人员触及。在电气设备的外壳或护盖上应贴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注明内部电压的标签。 1.47.2带电部件的屏蔽 凡超过50V有效值的交流电压或120V无脉动直流电压的电气设备、装置或元器件的外壳,应与带电部件绝缘并设有安全接地。拆卸外壳或护盖须用工具。外壳和护盖上均应贴有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 1.47.3混合用电 在含有控制器、计算机、音频或类似低电压信号的控制机柜或设备中,若同时含有超过50V有效值的交流电压或120V无脉动直流电压时,在所有可拆卸板上均应设有最高电压的清晰警告标志。 1.47.4多个电源 当设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电源时,各电源之间应分开,且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电源同时向同一设备供电。 1.47.5安全接地 所有钢结构件、机械设备、操作台(盘)、电气机柜、金属外罩、金属管以及类似设备部件均应有效接地,并符合有关电气安全标准。 1.47.6手持设备 专用手持或便携式设备,只要有超过25V有效值的交流电压或60V无脉动直流电压,均应采用双重绝缘或进行双重接地。 1.47.7电源隔离 若电气设备的电源电压为非安全电压,则应在该电气设备上或附近装设一个可就地切断电源的负荷开关(或断路器),以保证检修的安全。如为遥控设备,该设备上或设备附近也应装设一个可就地切断电源的负荷开关(或断路器)。在此类电源隔离装置上应打上对应的设备名称及编号,以在切断设备电源时不致出错。 36 1.47.8电源接通指示 所有装有交流380V或220V的电气元件或装置的电气机柜,均应设置较大的电源接通指示器,其安装位置要醒目,且接近视线高度。三相供电时,每相均应设置一个单独的指示器。 1.47.9电压保护 电源或电气驱动装置应有相监控装置。电气设备应设有缺相、欠压和过电压保护。 1.48 紧急停机系统 1.48.1原则 紧急停机系统的设计应安全可靠,并符合有关标准。在舞台的任何区域启动紧急停机系统都将使该区域的电动舞台设备(除非另有规定)断电并安全而迅速的停机。 1.48.2结构要求 紧急停机按钮应是具有压动和扭松机构的红色大蘑菇型停止按钮。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只要操作紧急停机按钮就应能立即接通紧急停机线路。 1.48.3安装位置 紧急停机按钮应安装在能观察到运动设备可能对危及人员的位置上,且应独立安装在该区域人员易于看见和操作的地方,但不得安装在有可能被偶然按压的地方。 1.48.4状态指示 紧急停机按钮应内置或就近安装指示器。控制系统应能监控各紧急停机按钮的状态。紧急停机系统启动时,该区域内的所有受控设备的电源指示器均应缓慢闪烁。 1.48.5复位条件 紧急停机系统应由紧急停机按钮本身的扭松机构或其它规定的按钮复位。控制系统的设计应做到紧急停机状态的取消本身不能引起任何设备运动,所有设备在按正常操作程序重新启动之前都将保持停机状态。 控制与操作 1.49 控制系统 1.49.1控制系统的功能 舞台机械设备控制系统,应对剧场内所有舞台机械设备的驱动装置和现场传感器等实施运行控制和状态监视,并提供操作界面和操作方法;提供维护、诊断及检修手段等,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整个系统的正常工作。 1.49.2控制系统的总体要求 控制系统必须已经过软硬件可靠性测试及充分的分析、论证,证明该系统可以圆满完成所要求的各项功能,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5,000h。所提供的控制系统应是至少在三个己完成的剧场中成功使用的技术,并能进行完整的动作演示,同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格。控制系统应能稳定、安全、可靠地监控分散在台上、台下的所有舞台机械设备,并满足装台、排练、演出对舞台机械设备的控制和操作要求。 1.49.3单体设备的控制 控制系统应高速实时监视设备运动的参数(速度、位置、限位等信号),各设备应按设定的运动参数和内置于控制系统中的保护程序运行,以保证设备安全,并满足定位精度和同步精度的要求。当有紧急情况发生或运动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设备运行的距离必须受到行程终止限位开关或超程限位开关的控制。 单体设备的控制装置应相互独立,即对应某台设备的控制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应影响其它设备的运转。传动轴的两个抱闸可分别操作和控制,其中一个抱闸可稍有延迟动作。 1.49.4设备运行联锁 37 联锁条件 在空间位置或运动程序上相互关联的舞台机械设备之间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联锁,以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紧急停机按钮和运行确认按钮之间必须可靠联锁。应确保所有这些联锁条件都已经引入到了控制系统中,并在操作台(盘)的屏幕上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信息提示或采用其他提示手段。完善的联锁可依靠机械或内置的监控软件来实现,以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 场景物理参数的监控 通过主操作台、移动式操作盘的预设定功能,输入吊挂或装载在舞台机械设备上场景的物理参数,系统应能判断输入的参数是否可执行,以保证相关设备之间运动时不会产生碰撞和挤压。 1.49.5控制系统的组成 控制系统应提供对舞台机械设备的不同控制方式。控制系统的不同控制方式满足下列基本要求的前提: 1) 主控制系统 主控制系统可由多个标准的可编程序控制器和计算机用网络总线方式构成。主控制系统应提供在正常情况下的全功能控制与操作,包括单体设备的控制、设备联锁、设备状态监视、预选择设备、设定运动参数、编组运行、场景记忆、场景序列、故障诊断、系统维护、联机操作向导等。主要以屏幕窗口、图形和表格方式结合功能键盘或鼠标进行操作,并有适当的手动介入功能,可灵活进行返回、重复、跳跃和连续运行等操作。 为了充分满足装台、排练和演出等各种情况下的控制与操作需求,主控制系统的操作设备应是多个操作台(盘)的组合,至少应包括:主操作台、移动式操作盘、便携式操作盘,以方便在主控制室、舞台台面、湖边操作室等不同位置完成对设备运动的监控。 2) 智能型手动控制系统 智能型手动控制系统可以内置于主控制系统中,此时主控制系统自身应为冗余配置,并能提供连续控制与操作的安全保障。也可由多个标准的可编程序控制器以现场总线方式构成。手动控制系统不应受到来自主控制系统的任何影响。 智能型手动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单体设备的控制、设备联锁、设备状态监视、预选择设备、设定运动参数和编组运行等。 智能型手动控制一般在主操作台上完成操作,主要以屏幕窗口、图形和表格方式结合功能键盘或触摸屏结合操作杆进行操作。 3) 紧急控制系统 紧急控制系统应提供在设备旁就地控制的功能,就地控制可在现场控制器或附近的电气机柜面板上实施,可完成对单台设备的单独运行进行控制。这种控制功能的实现不应受到来自主控制系统和智能型手动控制系统的任何影响。 1.49.6控制安全 人员授权 对主控制系统的操作应由经授权和培训的人员来进行。进入主操作台、移动式操作盘需要有不同级别的操作识别码,进入主操作台操作需要最高级别的识别码。不同区域的操作人员可以凭不同级别的识别码进入相应区域的操作盘。识别不同操作级别的方式可以是IC卡、磁卡或屏幕提示的键盘输入。 操作设备的权限 主操作台的控制权限应该是最高的,主操作台可以“冻结”所有移动式操作盘的操作。所有操作盘之间的操作不能互相冲突,当其中一处正在控制某设备运行时,系统必须自动禁止或屏闭其他地方对该设备的运行控制指令。 38 操作盘之间的互斥性及不同操作位置对同一设备的控制调用,都应在主操作台上以高亮度形式显示出来,以引起操作人员的注意。 1.49.7运行确认按钮和运行指示系统 在主操作台、移动式操作盘或就地操作盘上和舞台工作区都应装设运行确认按钮,所有运行确认按钮应接入到控制系统内。当操作台(盘)发出设备运行指令时,现场负责人员在确认无关人员和阻碍物都已经清空后,按下相应的运行确认按钮,受控设备才开始运动。 在相关工作区内,均应安装可靠的运行指示系统。运行指示系统应安装在容易被操作人员看到,但不影响舞台演出效果的地方。运行指示灯的安装位置应考虑舞台景区的划分。 1.50 操作系统 1.50.1操作系统功能 操作人员应能通过对控制系统硬件及软件的逻辑组合所形成的功能进行应用,包括预选择设备、设备运动参数的设定、编组运行、场景记忆、场景序列以及手动介入功能等。 1.50.2操作功能逻辑 控制及显示的逻辑必须清楚易懂,并在整个控制系统中保持绝对一致。控制系统的操作应是安全的、迅速的。在演出过程中的场景转换操作方式应为不影响场景效果的简单、迅速的操作方式。 1.50.3操作及预设定 所有操作台(盘)都应能对被控设备进行预选择和运动参数的设定,能提供设备状态的清晰显示,并能显示出当所有联锁和安全条件均满足时,预选的设备动作可以执行。 当要完成多个设备或设备组顺序动作时,应可以先设定各独立的设备运动,再记录为设备组。只有在上一个设备或设备组动作完成后,才可以起动下一个设备或设备组。下一个动作的起动应用“准备好”或“可用”等指示器提示操作人员。 系统还应能接受由操作人员输入的附加信息(如场景物理参数、操作人员的手动介入、特定编组运行等)。 1.50.4基本功能构成 1.50.4.1 设备编组运行 系统应能存储尽可能多的设备编组。可存贮的设备编组数量一般不应少于3000个。根据设备组运行状况的不同,系统可采用以下四种编组形式,并以不同颜色对设备编组进行区分: 1) 锁定型编组 在吊挂或运载的场景需要固定连接到多个舞台机械设备上时使用。锁定型编组中所有的舞台机械设备必须以相同的速度同步运行并移动相同的距离。为避免锁定型编组中因设备间出现速度或位置偏差,引起场景的倾翻或扭曲等危险情况发生,系统应该高速监控该组内各设备的速度和位置,当该组中任一设备的速度和位置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时,系统应停止该组内所有运行的设备,系统发出的停止命令应该是紧急停机命令(EMS)。 2) 安全型编组 用于控制速度、距离等参数组合复杂的设备组的运行。在这种情况下操作的失误将导致场景及设备碰撞或损坏等危险情况。系统应规定更高的操作权限,系统必须高速监控该组中所有运行设备的速度和位置,当该组中的任一设备没有按照预先设定或计算出的速度曲线运行,或者速度或位置的偏差超出了系统允许的误差范围时,系统必须立即 39 停止该组内所有设备的运行,系统发出的停止命令应该是紧急停机命令(EMS),以免损坏场景和发生危险情况。 3) 联锁型编组 用于控制按顺序运动并有联锁关系的设备组的运行。当该组中任一设备的运动顺序不符合联锁关系或发生故障时,系统必须立即停止该组内所有设备的运行,系统发出的停止命令应该是紧急停机命令(EMS),以免损坏设备和发生危险情况。 4) 自由型编组 用于控制相互之间独立的多个设备的联合运行。适用于在演出中需要经常调用的多个设备的同时运行。自由型编组允许各设备的运行独立于其它设备,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图和动作距离来运行。当该组中任一设备的速度或位置的偏差超出系统允许的误差范围时,系统将发出针对单个设备的停止命令,而其它正常运行的设备不受任何影响。 1.50.4.2 场景物理参数 场景的纵向整体高度、场景的估计重量、运行距离限制等是控制系统对每个设备进行可靠控制的重要物理参数,系统应允许操作人员对这些参数进行输入、修改等操作。 1.50.4.3 预设停车位置 在每一场演出中,每个设备应该可以由操作人员从0,9共设定10个预设停车位置。系统应能将这些停车位置自动记录下来,同时还应具有支持任意设定停车位置的功能。停车位置参考点的设定,对悬吊设备或升降设备以舞台台面为参考点,对水平运行设备或旋转运行设备以设备原始配置位置为参考点。预设停车位置的设定应可在主操作台和经相应授权的操作盘面上方便的进行。设定好的预设停车位置数据应可以通过网络或用数据盘传输到系统中。 1.50.4.4 设备起动 设备的起动可以按照预选择、预设定的方式,通过屏幕窗口、图形或表格,用功能键盘或鼠标进行控制,也可利用操作台(盘)上的按钮、操作杆等操作部件起动单个设备或编组设备的运行。设备的运行将按照预设定的速度、时间等参数从一个预设停车位置运行到另一个预设停车位置,或者从任意有效位置起动运行到另一个有效位置。单个设备、设备编组、场景记忆、场景序列等运行方式中都应具有通过手动介入来控制设备运行的功能。 1.50.4.5 设备运动的挑选和忽略 在自由型编组的设备运行控制中,系统允许操作人员从中选择几个设备处于可控状态,而该组中其余设备可以被忽略,同样也可以选择几个设备被忽略,其余设备为可控状态。 在场景记忆运行中,系统应允许操作人员从中选择几个设备编组处于可控状态,而其余设备编组可以被忽略。系统还应该允许操作人员在设备编组之间进行跳跃操作。 1.50.4.6 默认速度 在缺省对设备的速度设定或无法进行速度设定时,设备应该按照系统默认的速度运行。 1.50.4.7 其它需要功能 系统应提供满足装台、排练、演出等过程所要求的完善的操作功能(场景记忆、场景序列、系统提示及离线仿真等)。离线仿真应能在显示器上显示三维动态画面。 1.50.5软件 1.50.5.1 使用安全性 软件应保存在互为备份的物理双硬盘上,运行的软件部分在实际控制时应寄存在容量足够的电子盘或内存上,以保证系统在执行这部分软件时没有物理运动的磁头读写操 40 作。在正常运行时,系统应不能从软盘和硬盘上接受数据。系统应能通过计算机局域网络或其它方式传送数据。 1.50.5.2 适用性 软件必须是专为剧院舞台机械设备控制与操作而设计开发的。系统应提供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方式应简单明确,并具有图形数字显示、屏幕菜单操作、自动记忆、在线帮助、故障诊断、故障处理提示与远程诊断维护等功能。操作方式可以是键盘操作结合鼠标点击画面的方式,特殊对话框的弹出要实时、准确,浮点运算应准确无误。系统应运行稳定、性能优良,可靠性应达到工业级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要求。采用的控制技术和软件技术应可靠、先进、实用,且须在类似项目中有成功运用的先例。 1.50.5.3 运行环境 控制软件的开发应基于适宜的、安全可靠的计算机操作系统。 1.50.5.4 语言要求 面向操作人员的操作界面和工程组态等应有中文和英文两个版本,以便于操作人员的使用。 1.50.5.5 用户文件管理 系统应禁止操作人员对软件核心文件的访问,对软件调用产生的用户文件应用密码方式进行有效的保护。软件工程师应能控制和改变到达文件夹的操作路径。 1.50.5.6 信息记录及打印功能 软件应能自动记录所有的操作、控制及设备的运行和故障信息,并能随时将这些信息打印出来。打印列表应清晰明了,不正常的信息应用突显方式打印出来。 1.50.5.7 剧院统一管理 应提供可满足整个剧院计算机统一管理的标准接口及相应的接口软件。 1.50.5.8 软件版本和完善 应保证在设备安装期选用的软件版本是当时最新的。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根据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合理要求不断完善其控制软件。 1.50.6显示系统 1.50.6.1 显示系统的基本要求如下: 1) 显示语言(中文和英文)的切换应简便; 2) 应有换屏操作和调用特殊数据的复选单键; 3) 屏幕刷新必须没有明显的延迟; 4) 应能实时显示当前的操作信息; 5) 紧急信息除了在屏幕上显示外,还应在操作台(盘)面上显示。 1.50.6.2 系统应用屏幕窗口、图形、表格等方式来显示预选择设备、运行参数设定、 设备编组、场景记忆、场景序列、在线帮助、故障信息、数据加载、工程组态和管 理功能,并用明显的方式区分不同设备的不同状态(如“选中”、“运行中”及“故 障”等)。 涂层与表面处理 1.51 准备 所有部件要具有光滑表面,没有飞边或毛刺。不允许出现不良的切割和焊接,部件在涂漆前应脱脂。钢铁表面应除锈并采取防锈措施。结构件在涂漆前应进行喷砂处理并采取防锈措施。 1.52 涂层 所有部件均应涂上底漆、二道漆,并按照设备说明喷涂面漆。涂层的损坏部分应及时修复,锈蚀部分应清理到金属光亮后再正确涂漆。底漆应采用防锈漆,面漆采用树脂 41 型漆,漆膜厚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53 现场焊接 全部焊接完成后应处理干净和正确涂漆。管和相似组件的内表面无法涂漆时,应将其端部完全密封,以防止内部生锈。 1.54 修补油漆 现场安装后的修补油漆工作应由承包商负责完成,修补所用的油漆种类、品牌和质量应与原用油漆相同。 1.55 标记 所有可拆卸的部件涂漆时应作清楚的标记,以保证在现场正确再安装,现场安装结束后,应清除全部工厂标识的标记。 1.56 表面涂漆颜色 在舞台下部的固定或运动钢部件一般应涂以暗黑色,外露旋转件的非工作表面应涂醒目的红色,其它部分按照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选择颜色,承包商应提供色卡供建设单位选择。电气设备的全部表面应用烘烤光亮漆,盘和柜的表面处理不应出现反光。 1.57 涂漆工艺 涂漆工艺应符合有关标准,承包商在施工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涂漆工艺说明。 1.58 涂层质量 自设备验收合格日之后五年内,所有油漆表面不应出现开裂或漆皮剥落。 铭牌与标志 每台设备均应有金属铭牌,金属铭牌应装设在设备的明显部位。金属铭牌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 设备名称; 2) 设备编号(与竣工文件编号一致); 3) 主要技术信息,包括: 设备功能及参数(如吊重、速度及其它参数); 警告与安全(如压力、安全负荷、操作注意事项及保护信息等); 同类设备的专用代号。 4) 制造厂家及出厂日期。 设备柜内的部件标志应为永久性标志,不得使用临时粘贴标志或钢笔识别印记。 铭牌与标志的尺寸应足够大,在正常光线下距离1m时,应能看清楚铭牌与标志的内容。 铭牌与标志除用承包商或制造厂所属国家的文字外,应同时使用中文。 第三部分 其他要求 一.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二.设备要求: 2.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2.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2.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42 三.售后服务: 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包括在杭州或绍兴地区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中标人在接到业主单位通知后,3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1天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品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所有设施安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在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天内付清,不计息。 六.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零陆万零陆佰元(20606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和各单项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各单项限价详见采购需求)。报价包含原设施拆除、货物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工资、售后服务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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