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审计—历年真题简答知识点目录
第一章认定 1
第三章函证(主要用于第九章银行及应收账款) 1
第十章采购与付款 2
第十一章存货监盘 3
第十四章审计沟通 4
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 4
第十八章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十一章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 5
第二十三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6
第十六章集团财务报表审计——重要组成部分 9
第十九章审计报告 9
基础会计知识 12
第一章认定
认 定
目 标
交易和事项
(利润表)
1.发生: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已发生,且与...
目录
第一章认定 1
第三章函证(主要用于第九章银行及应收账款) 1
第十章采购与付款 2
第十一章存货监盘 3
第十四章审计沟通 4
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项目的审计 4
第十八章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第二十一章事务所的业务质量控制 5
第二十三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 6
第十六章集团财务报
审计——重要组成部分 9
第十九章审计
9
基础会计知识 12
第一章认定
认 定
目 标
交易和事项
(利润表)
1.发生: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认已记录的交易是真实的
2.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确认已发生的交易确实已经记录
3.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确认已记录的交易是按正确金额反映的
4.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认接近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记录于恰当的期间
5.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期末账户余额
(资产负债表)
1.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确认记录的金额确实存在
2.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确认资产归属于被审计单位,负债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义务
3.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确认已存在的金额均已记录
4.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控制测试
实质性程序
第三章函证(主要用于第九章银行及应收账款)
(一)函证的对象
1.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其他重要信息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所有银金存借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如因这些原因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应在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2)函证时,应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及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3)对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注销的账户,也应当实施函证,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
2.应收账款
除非存在下列两种情形之一,应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1)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
(2)注册会计师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如因这些原因不对应收账款函证,应在工作底稿中说明[不函证的]理由。
(二)函证的控制
1.发出前的控制
发函前,要恰当设计、充分核对,经被审计单位盖章,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并注意:
(1)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记录一致。
(2)考虑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供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记录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为核对部分或全部被询证者名称、地址,注册会计师可以执行的程序包括:
(1)拨打公共查询电话核实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2)通过被询证者的网站或其他公开网站核对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
(3)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和地址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相关合同等文件核对;
(4)对于供应商或客户,可以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对方单位名称、地址进行核对。
2.发出方式控制
(1)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为避免询证函被拦截、篡改等舞弊风险,在邮寄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核实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被询证者的联系方式后,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函,例如,直接在邮局投递。
(2)通过跟函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跟函的方式能够获取可靠信息,可以采取该方式发送并收回询证函。
如果被询证者同意注册会计师独自前往被询证者执行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可以独自前往。如果注册会计师跟函时需有被审计单位人员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三)评价函证的可靠性
1.通过邮寄方式收到的回函
注册会计师可以验证以下信息: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其他文件进行核对或亲自前往被询证者进行核实等。
注意: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2.通过跟函方式收到的回函
对于通过跟函方式获取的回函,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
(3)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例如,该人员是否在其计算机系统或相关记录中核对相关信息。
3.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
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可靠性存在风险。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确信该程序安全并得到适当控制,则会提高相关回函的可靠性。
电子函证程序涉及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
第十章采购与付款
(一)职责分离
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
(二)应付账款的实质性程序
1.函证应付账款
获取适当的供应商相关清单,例如本期采购量清单、所有现存供应商名单或应付账款明细账。询问该清单是否完整并考虑该清单是否应包括预期负债等附加项目。选取样本进行测试并执行如下程序:
1)向债权人发送询证函。对询证函保持控制,包括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包括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等信息,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等。
2)将询证函余额与已记录金额相比较,如存在差异,检查支持性文件,评价已记录金额是否适当。
3)对于未作回复的函证实施替代程序:如检查至付款文件(如,现金支出、电汇凭证和支票复印件)、相关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订单、验收单、发票和合同)或其他适当文件。
4)如果认为回函不可靠,评价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2.检查应付账款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应付账款。
①对本期发生的应付账款增减变动,检查支持性文件,确认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付账款明细账贷方发生额的相应凭证,关注其购货发票的日期,确认其入账时间是否合理。
③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与其供应商之间的对账单以及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差异调节表,确定应付账款金额的准确性。
④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付款项目,检查银行对账单及有关付款凭证(如银行汇款通知、供应商收据等),询问内部或外部知情人员,查找有无未及时入账的应付账款。
⑤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日前后的存货入库资料(验收报告或入库单),检查相关负债是否计入了正确的会计期间。
3.寻找未入账负债的测试
获取期后收取、记录或支付的发票明细,包括获取支票登记簿/电汇报告/银行对账单(根据被审计单位情况不同)以及入账的发票和未入账的发票。从中选取项目(尽量接近审计报告日)进行测试并实施以下程序:
①检查支持性文件,如相关的发票、采购合同/申请、收货文件以及接受劳务明细,以确定收到商品/接受劳务的日期及应在期末之前人账的日期。
②追踪已选取项目至应付账款明细账、货到票未到的暂估入账和/或预提费用明细表,并关注费用所计入的会计期间。调查并跟进所有已识别的差异。
③评价费用是否被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相应确定是否存在期末未入账负债。
第十一章存货监盘
1.审计目标:存货的存在认定,存货数量和状况。
2.监盘程序:
1)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
(1)适当控制活动的运用;
(2)准确认定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残次冷背存货项目,及第三方拥有的存货;
(3)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于估计存货数量的方法;
(4)对存货在不同存放地点之间的移动以及截止日前后期间出入库的控制。
2)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一,若存货未停止移动,注册会计师应通过实施必要的检查程序,确定被审计单位对此是否设置了相应的控制程序,确保对存货作出了准确记录。
第二,注册会计师可以获取有关截止性信息(如存货移动的具体情况)的复印件,有助于日后对存货移动的会计处理实施审计程序。
3)检查存货;
有助于确定存货的存在,以及识别过时、毁损或陈旧的存货。
4)执行抽盘。
发现差异的处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抽盘程序发现差异时,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提请被审计单位更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错误的潜在范围和重大程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扩大检查范围以减少错误的发生。注册会计师还可要求被审计单位重新盘点。重新盘点的范围可限于某一特殊领域的存货或特定盘点小组。
3.存货监盘结束时的工作
在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结朿前,注册会计师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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