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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470万m3,总蓄洪量为700万m3。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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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470万m3,总蓄洪量为700万m3。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1前言 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470万m3,总蓄洪量为700万m3。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 1前言 1.1项目背景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是“西蓄”工程中的一部分,是通过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新建分洪暗涵将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洪水引入阜石路砂石坑、西黄村砂石坑滞蓄的工程。工程实施后,北京西部八大处沟流域及北八排沟、琅黄 2沟流域27km的100年一遇洪水不下泄,可确保中心城的防洪安全。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已于2012年12月5日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2...
1前言 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470万m3,总蓄洪量为700万m3。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
1前言 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470万m3,总蓄洪量为700万m3。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 1前言 1.1项目背景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是“西蓄”工程中的一部分,是通过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新建分洪暗涵将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洪水引入阜石路砂石坑、西黄村砂石坑滞蓄的工程。工程实施后,北京西部八大处沟流域及北八排沟、琅黄 2沟流域27km的100年一遇洪水不下泄,可确保中心城的防洪安全。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已于2012年12月5日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规划的批复》(市规函【2012】1955号)。项目 3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分洪规划流量90m/s(20+70);新建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1孔Φ2.5m(内径)隧洞;新建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 32孔Φ4m(内径)隧洞;西黄村砂石坑治理工程,蓄洪库容20万m;阜石路砂 32石坑治理工程,蓄洪库容680万m,绿化51.26万m。本项目位置见图1-1。 1 杏石口分洪闸 分洪暗涵 西黄村砂石坑 分洪暗涵 阜石路砂石坑 200m 400m 比例尺: 图1-1 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位置图 2 1.2项目特点 本项目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基础性工程,属于水利工程,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提高北京城区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增强西部地区的雨洪调蓄能力,实现回补涵养地下水源,改善区域景观环境等。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紧紧围绕项目施工期较长、土石方工程规模大、社会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大等特点,全面评价了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1.4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建设期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 (2)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保措施; (3)项目运营期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影响。 1.5环评报告主要结论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及石景山区,是一项城市基础工程,影响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建设期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影响。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认为,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项目施工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环境影响区公众赞成本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可解决百年一遇的防洪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区域社会环境,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3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12.26颁布并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10.28颁布,2003.9.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颁布,2010.12.25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05.4.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00.4.29修订,2000.9.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2.8修订,2008.6.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6.10.29颁布,1997.3.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8.1.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2. 6.29颁布,2003.1.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0号,1997.11.1颁布,1998.1.1实施);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颁布并实施);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实施);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2006.2.14印发,2006.3.18实施); (14)《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第11号,2011.3.1实施); 4 (15)《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3号,2014.3.1实施); (16)《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2006.11.17颁布,2007.1.1实施); (17)《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京环发[2007]34号),2007.3.19; (1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0年修正); (19)《北京市绿化条例》(2010.3.1实施); (20)《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2013.7.1实施); (2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1996年8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公布,根据2010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第三次修改); (22)《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2013年5月10日); (23)《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京政发[2013]34号,2013.10.21); (24)《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京建发〔2013〕512号,2013.10.21)。 2.1.2相关政策及规划 (1)《海河流域防洪规划》(2007年); (2)《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3)《北京市区防洪排水规划》(1995年); (4)《21世纪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 (5)《晋元小区及砂石坑污水排除规划》(1995年); (6)《北京西郊蓄洪工程规划方案》(2012年4月)。 2.1.3相关导则与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5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 (10)《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 2035-2013); (1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2.1.4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 (1)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2】1955号),2012年12月5日; (2)北京市人民政府签报《关于研究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2013】90367号),2013年8月30日; (3)北京市水务局《关于下达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京水务建管【2013】131号),2013年9月16日; (4)《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2013年9月; (5)《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3年7月; (6)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京环发[2006]195号),2006年9月30日; (7)《海淀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海政发【2004】12号),2004年2月12日; (8)《石景山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方案(修订)的通知》(石政发【2004】13号),2004年2月27日 (9)《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1996年10月1日; 2.1.5其他资料 6 (1)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渣土消纳框架,2013年10月12日; (2)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3年6月6日。 2.2评价因子与评价 2.2.1现状评价因子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区环境质量状况,确定现状评价因子如下: ?地表水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氨氮、总磷、总氮、铜、锌、5 氟化物、硒、砷、汞、镉、铅、铬(六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大气环境 SO、NO、CO、TSP、PM、PM、HS、NH、臭气浓度。 222.51023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2.2.2预测评价与分析因子 ?环境空气:TSP、HS、NH、NO、CO、THC、臭气浓度; 23X ?地表水:COD、氨氮;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2.2.3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属二类区。环境空气中污染物SO、NO、CO、PM、PM、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22.510 中的二级标准,具体见表2-1;HS、NH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3 (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本项目砂石坑、永引上段、玉渊潭湖。依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京环发{2006}195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横跨海淀区和石景山区,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7 (GB3096-2008)中的有关规定。 ?位于海淀区的区域,根据《海淀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项目所在地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依据其中关于四类标准适用区(交通干线两侧)的说明,即“铁路两侧100米,公路交通干线两侧50米,为交通噪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位于石景山区的区域,根据《石景山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方案(修订)的通知》,项目所在地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依据其中关于交通干线两侧(四类区)的说明,即“离路约20-30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2.2.4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扬尘、汽车排放尾气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时段排放限值。 ?NH、H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32 扩改建”的二级标准的限值规定。 (2)污水排放标准 施工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 - 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排放标准 A.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为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B.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阜石路砂石坑(距离铁路70-80米)南侧场界、西侧场界(距离五环路30米)、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沿五环路部分(距离五环路15-20米)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它场界均执行其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相关规定 8 本项目渣土、淤泥、建筑垃圾拟运至渣土消纳场处理,因此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按规定清运处置。 (5)绿化 执行《北京市绿化条例》(2010.3.1)中相关规定。 2.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2.3.1评价工作等级 (1)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关于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本项目地面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低于三级,按三级评价。 (2)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评价分级原则,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噪声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4)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的有关技术规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2.3.2评价工作重点 施工期以大气、声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为评价工作重点,同时兼顾地表水、固体废物的影响评价。 营运期以地下水、地表水、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为评价工作重点,同时兼顾对景观的影响评价。 9 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3.1 流域概况 “西蓄”是利用阜石路砂石坑及西黄村砂石坑滞蓄、南旱河控泄以及玉渊潭枢纽调蓄等措施减少进入市中心区洪水,按照永定河引水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 2100年洪水不下泄的原则,其中2个砂石坑规划承担总汇水面积约27.0km,100 3年一遇洪水水量700m。 阜石路砂石坑现状已承担永引渠以南地区琅黄沟、北八沟及砂石坑周围地 23区的排水任务,总汇水面积18.6km,100年一遇洪水水量470万m,其中:琅 2黄沟汇水面积5.4km;北八排水暗沟、车辆段雨水方沟及砂石坑周围地区总汇 2水面积13.2km。 规划将永引渠杏石口闸以上流域洪水全部截留引入2个砂石坑滞蓄,流域 23面积为8.4km,100年一遇洪水水量230万m,其中该流域东部现状八大处沟 2是永引渠的一条主要支流,流域面积3.5km,该沟主要承担上游八大处公园的山洪和两侧地区的雨水排除任务。 3.2建设项目概况 3.1.1 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事务中心。 所在流域:海河流域。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石景山区、海淀区内,其中阜石路砂石坑位于西五环路东侧,阜石路南侧,田村山路北侧,上庄大街西侧,阜石路砂石坑全部位于海淀区内。西黄村砂石坑位于永引渠南侧,西五环路西侧,位于石景山区。 22面积: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91.62hm,其中永引渠分洪闸占地0.05hm、西 222黄村砂石坑占地3.09hm、阜石路砂石坑占地65.40hm、绿地占地23.06hm、阜 2石路分洪暗涵检查井占地0.02hm。 建设目的:工程利用西郊地区砂石坑滞蓄城上游洪水,缓解市中心区排水压力,同时回补地下水,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总工程为30个月。 总投资:工程总投资15.87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3.00亿元。 3.1.2 工程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石景山区、海淀区内,其中阜石路砂石坑位于海淀区,其四至为:西至西五环路,北至阜石路,南至田村山路,东至上庄大街;西黄村砂石坑位于石景山区,位于永引渠南侧,西五环路西侧。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2。 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为3孔平板闸,位于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约300m河道南岸;西黄村砂石坑占地面积3.09公顷,位于永引渠南侧,西五环路西侧;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布置在永引渠南路南侧规划绿化带、现状道路下,长度447m;阜石路砂石坑上开口面积66.60公顷,位于阜石路南侧,西五环路东侧;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路由为沿永引渠南路南侧绿化带向东,穿过西五环路永引渠桥桥洞后转向南,沿西五环路东侧绿化带布置,穿过阜石路后入坑,长 度2985m。 西黄村砂石坑 杏石口分洪闸 分洪暗涵 阜石路砂石坑 西黄村砂石坑 分洪暗涵 拟建项目 地理位置 比例尺: 500m 0 图3-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1.3 工程任务、规模与调度运行方式 3.1.3.1工程任务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是将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洪水,通过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闸、新建分洪暗涵引入阜石路砂石坑、西黄村砂石坑滞蓄的工程,同时利用砂石坑回补地下水。 3.1.3.2工程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次蓄洪工程规划标准为100年一遇,永引渠杏 33石口闸上分洪总流量90m/s,分洪水量约230万m;琅璜沟、北八沟洪水水量 33470万m,总蓄洪量为700万m。该流域内雨洪水由西黄村砂石坑与阜石路砂石坑承担滞蓄功能。 表 3-1 工程参数表 序号及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水文 1. 流域面积 2km 8.4 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以上流域面积 2总计27 km 2km 18.6 琅黄沟及北八排沟汇水面积 2. 24小时降雨设计洪量 3130 永引渠杏石口闸以上 万m 20年一遇 380 琅璜沟 万m3400万m 3190 北八沟 万m 3230 永引渠杏石口闸以上 万m 100年一遇 3135 琅璜沟 万m3700万m 3335 北八沟 万m 二、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工程规模 320 西黄村砂石坑总调蓄水量 万m 总计 33700万m 680 阜石路砂石坑总调蓄水量 万m 三、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主要工程内容 1 1. 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 座 3孔 m 447 1-Φ2.5m 2. 新建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 m 2985 2-Φ4m 3. 新建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 1 4. 西黄村砂石坑治理工程 项 1 5. 阜石路砂石坑治理工程 项 四、主要工程量 3555 土方开挖(总计) 万m 3159 土方回填(总计) 万m 自然方,含种植土 32.2 混凝土 万m t 2412 钢筋制安 38.7 铅丝石笼 万m 2 51.26 绿化 万m 五、工程占地拆迁 36722 树木移栽 棵 46832 苗圃幼树 棵 2m 8617 临建房屋 117 临时占地 亩 2hm 65.40 阜石路砂石坑占地 149743.71 六、工程总投资估算 万元 120072.65 工程费投资估算 万元 不计列阜石路砂石29671.06 拆迁费用估算 万元 坑土地征用费 3.1.3.3调度运行方式 本项目砂石坑运行管理以城市防洪为主,兼顾地下水回补。永定河引水渠汛期洪水滞蓄采取水量水质统一调度系统。 3.1.4 主要构筑物及工程内容 3.1.4.1 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 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位于杏石口节制闸上游300米处河道南岸,闸底板高程62.20m,最高分洪水位65.00m。其中向西黄村砂石坑分洪闸为1孔2.5×3m平板闸;向阜石路砂石坑分洪闸为2孔4×3m平板闸。 3.1.4.2 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 3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流量20m/s,分洪暗涵平面沿永引渠南路南侧绿化带、现状道路布置,对应分洪闸为1孔2.5×3m平板闸,暗涵为1孔Φ2.5m(内径)隧洞,长度447m;暗涵末端新建跌水1座,长42m,宽3m,分洪暗涵末端管底高程57.50m,坑底高程48.00m,跌水落差9.50m。 3.1.4.3 西黄村砂石坑工程 2西黄村砂石坑位于永引渠南侧、西五环路西侧,占地面积30942m,上开口 23面积23349m,坑库容20万m;设计坑底高程47m,设计起始水位48m,最高滞洪水位62m;西黄村砂石坑边坡在现状基础上适当放坡,设计坡度为1:2,每6m高设一马道,边坡绿化。 3.1.4.5 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 3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流量70m/s,分洪暗涵路由为沿永引渠南路南侧绿化带向 东,穿过西五环路永引渠桥桥洞后转向南,沿西五环路东侧绿化带布置,穿过阜石路后入坑,对应分洪闸为2孔4×3m板闸,暗涵为2孔Φ4m(内径)隧洞,长度2985m。 3.1.4.6 阜石路砂石坑工程 22阜石路砂石坑占地面积689625m,上开口面积653978m,阜石路砂石坑最高蓄水位57.4m。北边界与阜石路隔100m绿化带,南边界与田村山路隔30m绿化带,东边界与上庄大街隔30m绿化带,西边界与五环路隔30m绿化带。 3.1.5 工程占地 3.1.5.1永久占地 本工程永久占地主要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西黄村砂石坑、阜石路砂石坑 2和阜石路分洪暗涵检查井,其中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占地0.05hm,西黄村砂石 22坑占地3.09hm,阜石路砂石坑上开口占地65.40hm,阜石路砂石坑上开口与四 22周道路之间绿地占地23.06hm,阜石路分洪暗涵检查井占地0.02hm,总计 291.62hm。 3.1.5.2 临时占地 本工程临时占地包括:暗涵浅埋暗挖段施工竖井占地、施工临时道路与导行路、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围挡及安全用地等。 考虑工程施工特点和场地情况,阜石路暗涵浅埋暗挖段施工生产生活区拟结合施工竖井进行布置,阜石路砂石坑施工区域在基坑上开口北侧、东南和西南部 2位各布置一处施工生产与生活区;本工程总临时占地面积为140920m。 3.1.6 土石方工程 本工程在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暗涵施工以及阜石路砂石坑扩挖等过程中开 33开挖土料16.83万m,全部用作种植土;建筑渣土554.78万m,其中142.69万33m作为回填土料和种植土使用,工程弃渣总量为395.26万m。 工程产生的固废由建筑渣土和弃土组成,且以建筑渣土为主。弃土全部回用作工程回填土和绿化用土,不足部分利用筛分后的建筑渣土。剩余的建筑渣土将运至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渣土消纳场处置。 3.1.7 工程投资 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投资估算118231.01万元,拆迁费用估算29671.06万元,总计147902.07万元。本工程拟全额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3.2工程分析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新建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新建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西黄村砂石坑治理工程、阜石路砂石坑治理工程,对西黄村砂石坑、阜石路砂石坑绿化。营运期主要为洪水调蓄,主要为雨洪水带来的污染及生态污染源。 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土方运输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作业噪声,如运输车辆的喇叭声、挖掘机噪声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方等。运营期主要为雨洪水滞蓄及生态问题影响。 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地表水水质现状评价 永引上段,永引渠与八大处路交叉处桥下(W1)地表水总氮、铁和硝酸盐氮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超标倍数分别为17.2、1.23、0.65。超标原因与永引渠存水时间长,底部有大量营养物质,现永引渠水量减少有关。 阜石路砂坑退水点永引河下游500m(W2)地表水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超标倍数分别为5.7、0.07、0.01。超标原因与三家店水库上游地区连续干旱,非汛期永引渠已停止向高井节制闸下游供水,阜石路砂坑退水点永引河下游500米地表水多为雨季存水,污染物含量高有关。 阜石路砂石坑地表水(W3)总氮、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铁、总磷、锰、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高锰酸盐指数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超标倍数分别为16.6、13.9、3.075、2.83、1.9、1.03、1.015、0.6、0.09,超标原因与污水未经处理直接经琅璜沟、北八排排污口、砂石厂排污口排入阜石路砂石坑内有关。 综上所述,本次所监测的地表水各断面水质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2)环境空气现状评价 大气评价区 TSP、PM、PM和G6点位的NO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2.5102 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G6、G7、G8点位HS、NH满足《工业企23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G8点位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现状评价 阜石路砂石坑南侧(N2、N3)、西侧(N4)场界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夜间环境噪声均超标;东侧(N1)、 北侧(N5、N6)场界昼夜间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国税局北侧(N7)、龚村西南角(N8)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夜间环境噪声均超标。超标原因与阜石路砂石坑四周道路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有关。 西黄村砂石坑南侧(N15)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南侧夜间及东侧(N14)、西侧(N16)、北侧(N17)昼夜间环境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西黄新村北里1号楼(N9)、鑫仕源度假村(N10)、新杏石口村东侧(N11)、雍景天成14号楼(N12)、新杏石口村北侧(N13)昼夜间环境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超标原因与四周道路的交通噪声有关。 (4)底泥现状评价 根据底泥现状评价结果,阜石路砂石坑水坑内底泥的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 )生态现状调查与分析 (5 阜石路砂石坑东侧为高起的平台,生长有乔木、灌木及杂草,紧挨上庄大街,东南方向相隔上庄大街是金隅水泥搅拌场地;南侧距离45米处有铁路线,相隔田村山南路是老山区,包括老山自行车场地及一些道路、绿地;西南方向相隔60米左右为国税局;西侧相距100m的生态绿化带为五景桥东街与西五环;北侧开口处有高压线分别为高山和门宝二线,北侧阜石路与砂石坑之间是宽度约为200m的生态绿化带,阜石路北侧的龚村是离砂石坑最近的村庄。 西黄村砂石坑西南方向150m左右为西黄村新村北里,再往南为西黄村;西北方向相距65m处是杏石口新村;东南约80m处为雍景天成居民小区;向北约200m处是永引渠。 分洪暗涵沿线绿化类型主要为道路两侧的生态防护林、行道树,绿化植物均为常见种类。现状永引渠两岸为行道树,树种主要为杨树、榆树等;西五环路沿线现状主要为人工绿化带。存在绿化形式较单一的问题。 现状阜石路砂石坑有稀疏的幼小乔木(柳树、榆树、椿树、槐树、松柏、构 树、银杏树等)、灌木及狗尾草等杂草,现状植被既没有规划整齐的景观效果也没有形成很好的层次结构。西黄村砂石坑内零星有榆树、椿树等多种树种的幼树,地表有一年生杂草,各树木间、树木与杂草间均未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层次,造成景观效果破碎。两个砂石坑的植被现状与区域环境极不匹配。 (6)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对项目所涉及地域及其周边地区进行现场调查,阜石路砂石坑周围有金隅水泥搅拌场、砂石厂等小型生产企业,西黄村周边有西郊冷库、汽车修理厂等小型企业,无重污染型大中型企业。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1.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临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至施工作业区外或直接排入附近的排水沟渠系统。因此,在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生活污水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冲洗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的修理、维护过程,废水成分中含有润滑油、柴油、汽油等石油类物质,这类物质如进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机械定期检修、维护等作业集中在施工营地内进行,冲洗废水排入施工营地内设置的沉淀池进行临时贮存,经隔油处理后,委托相关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过程中散体材料运输装卸及临时堆置等,均会产生扬尘,可能对施工作业区附近的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此外,一些施工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在其堆放处若保管不善,被雨水淋洗或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也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车辆工况进行检修,对运输物料、临时物料堆置场采用遮盖及抑尘网等防尘措施,可有效降低或避免上述环境不利影响。 总体而言,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废水外排,因此施工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5.1.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1.2.1扬尘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扬尘)污染主要取决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随着风速的增大,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沿线施工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粉尘)污染,主要表现为取弃填挖中产生的扬尘,其次为汽车运输产生的扬尘及散体材料储运扬尘。 本项目TSP最大落地浓度点距离排放面源边界350米处的下风向区域,最 3大落地浓度为166.3μg/m,该施工区域内及施工区域下风向350m以内扬尘浓度较高,且扬尘浓度随距离增大而降低。因此可以认为施工扬尘主要对施工现场近距离范围内构成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影响主导风向下风向,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新杏石口村、鑫仕源度假村、西黄新村北里1号楼、雍景天成14号楼、龚村、国税局,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扬尘会对该居民区及周围环境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暗涵导行道多采用沥青铺筑路面,车辆运输扬尘影响相对较小;暗涵工程2座施工竖井及砂石坑施工期间临时道路采用土路面层结构,未铺装砂砾石,施工车辆物料运输扬尘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污染影响较大,且影响范围也较大。根据公路建设项目一般施工经验,车辆运输中下风向50m处大气中TSP浓 333度为11.652mg/m,100m为9.694mg/m,150m为5.039mg/m;扬尘系粒径较小的降尘(10m,20m),在未铺装道路表面(泥土),粒径分布小于5m的粉尘占8%,5m,10m的占24%,大于30m的占68%。因此,临时道路、未铺装面层的施工便道及正在施工的道路极易扬尘。 上述扬尘污染时间较短,一般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为了减少扬尘量,建议在邻近居民区施工道路增加洒水频次及限速行驶等措施,严禁临时弃置土方,减小扬尘污染。 石灰、水泥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如防护措施不当,在风力作用下,易发生扬尘污染;鉴于这些散体材料的特殊理化性质对人体和植物的有害影响,必须对其存放场地做好防护工作,可通过洒水或蓬布遮挡等措施有效地防治扬尘污染。此外,上述散体材料在运输中,受机械振动的影响极易产生粉尘污染,因此,对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必须严加管理,采用篷布盖严等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污染危害。 5.1.2.2恶臭影响分析 由于阜石路砂石坑内建筑渣土已堆存多年,开挖过程中会有恶臭气体排放。 3类比相关资料,本工程工作场所开挖恶臭浓度为NH0.0083 mg/m、HS0. 0166 32 3mg/m,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阜石路砂石坑治理工程拟在雨季前及高温季节前完 成施工作业,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减缓底泥腐化等作用产生的臭气影响,且工程施工区地形开阔,空气流通性好,使得恶臭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1.2.3施工机械废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NO、CO、THC,X会对大气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施工机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等燃油设备,运输车辆主要是土方运输车,污染物CO、THC和NO年最大排放量为95.01t、14.37tX 和143.72t。 施工机械是相对固定的污染源,对施工区及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输车是流动源,会对行驶路线环境造成影响。大部分燃料由车辆消耗于路途上,在工地沿线只消耗一部分,且由于工程施工区,地形开阔,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5.1.3声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1.3.1噪声源污染特征分析 本工程施工涉及多种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车等。具体施工作业中将采用不同的机械设备,如土方开挖、回填主要采用挖掘机、推土机、运输卡车等,同时根据施工内容交替使用施工机械,噪声源随施工位置变化移动。本工程仅在昼间施工。 西黄村砂石坑噪声敏感目标施工期噪声均超标,主要由于现状背景值均超标,本工程在西黄村砂石坑的工程量较小,集中施工时间较短,夜间不施工,在采取一系列隔声措施后,昼间的超标现象会减弱。 阜石路砂石坑与敏感目标间分别隔阜石路与田村山路,两条道路均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通过噪声预测值可以看出,敏感点在项目施工期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但本工程夜间不施工,昼间的施工噪声贡献值对两个敏感目标的声环境几乎不产生影响,其声环境质量维持现状水平。 该工程夜间不施工,西黄村砂石坑施工期各场界达不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阜石路砂石坑施工期各场界均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 5.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65t/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3本工程弃土总量为395.26万m(自然方)。其中一般性土方主要为新开挖土方,拟在临时施工区内临时堆放;沿线林地、草地等肥力较好的表层土(0~30cm)与底土分层堆放,堆放时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对剥离的表土采用彩钢板进行拦挡,表面进行苫盖,在临时挡土外设置排水设施,以防止水土流失,回填时先填底土后再回填表层土,用于景观绿化工程绿化覆土。 本工程弃渣拟运至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渣土消纳场,该消纳场占地面积10500平方米,距门城镇直线距离7公里。该消纳场由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运营,为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1-2012年度公示的渣土消纳场所。建筑渣土消纳场全部利用废弃的采矿场矿坑,对建筑渣土直接进行填埋。建设单位已于该消纳场签订协议。 因此施工期间,沿线施工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5.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1.5.1土地利用影响分析 临时工程占地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有: (1)临时工程占地将破坏地表原有植被,其中对绿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车辆碾压使占地范围内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增加了后期土地恢复难度,短期内影响地表植物根系的发育; 总之,临时占地短期内将影响沿线原有土地利用状况,待施工结束后,随着绿化恢复措施的实施,将恢复原来的土地功能。 5.1.5.2植被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研结果,沿线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主要为草地,因此施工期间临时工程对沿线人工植被的影响更为明显,但施工后期对临时工程用地进行绿化恢复改造,一定程度上将有效缓解沿线地区植被生态恢复或生态补偿的环境压力。 5.1.5.3动物影响分析 沿线野生动物以北方地区常见的雀类、啮齿类动物多见,多为土著种,环境适应性较强,开挖、土方填筑等施工作业中,车辆运输、机械噪声对上述动物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作业分段集中实施,就某一具体工段而言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上述影响随即消失。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汛期西黄村砂石坑与阜石路砂石坑进行蓄洪,非汛期维持常水面形成景观,且两个砂石坑均不接纳初期雨水。项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均不产生影响,主要影响为水环境和生态环境。 5.2.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2.1.1西黄村砂石坑水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西黄村砂石坑主要接纳永定河引水渠雨洪水,不接纳初期雨水,则水质为SS 732 mg/L、COD 14.4 mg/L、NH-N0.25 mg/L、BOD2.6 mg/L。35由此可见,雨洪水经过初期雨水弃流后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当西黄村砂石坑处于非蓄洪期时,为维持该坑1m的景观水面,则需调永引渠满足地表水?类标准的水进行补充,则西黄村砂石坑水质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5.2.1.2阜石路砂石坑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工程实施后该砂石坑入水全部为洪水,按照重现期百年一遇考虑,根据设计 33通过新建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进入210万m,通过三个雨水口进入470万m, 3由最大水量降至常水位需要61天,日常储水量维持在46.6万m。 在洪水入渗期由于入渗时间短,水量大,其水质几乎与进水水质一致,即COD 14.4 mg/L、NH-N0.25 mg/L、BOD2.6 mg/L,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5 (GB3838-2002)中?类标准。 在非洪水入渗期,水质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水面蒸发浓缩所致,根据蒸发速率和砂石坑周边及底面的入渗系数,结合水量调度方法(每年补两次,每次补6.75万m?)计算阜石路砂石坑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5.2.1.3退水对永定河引水渠下游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阜石路砂石坑退水暗涵沿田村山南路、玉泉路、金沟河路布置,接入 3永定河引水渠,退水流量10m/s,新建退水闸底板高程53.03m,退水暗涵为长4850m,净宽3m,高2m的方涵。 依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的地表水功能区划,永引上段(三家店~罗道庄)水体功能为一般鱼类保护区,水质分类为?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阜石路砂石坑雨洪水经初期雨水弃流后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故本项目的退水不会对永定河引水渠下游的水质造成影响。 本项目在建成后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进入砂石坑雨洪水采取水质调度原则,当永定河引水渠内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时,可启用砂石坑滞蓄洪水。对排入阜石路砂石坑的现状琅黄沟、北八排水暗沟、车辆段雨水方沟及其他雨水管道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将初期雨水分流至污水管道,降雨后期污染程度较轻的雨水排入阜石路砂石坑时先经沉淀区进行处理后,直接排入砂石坑内。同时项目建成后,必须对琅璜沟、北八排水沟进行截污治理完成,不准入污水、倾倒垃圾等,且对两沟沿途涉及的非法排污情况进行治理。经上述措施后,进入砂石坑的雨洪水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5.2.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5.2.2.1土地利用格局改变 22本工程实施后,阜石路砂石坑约15hm变成永久水面,约50hm变成临时水 22面,约29.7hm变成了消落带,约23.06hm变成永久性绿地,总结格局的变化对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且积极的作用。 5.2.2.2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目前项目占地水土流失严重,本工程的实施,两个砂石坑周边设置绿化带,砂石坑常年保持景观水面,消落带采取绿化措施,可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占地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本工程是一项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 5.2.2.3动植物影响分析 (1)永久水体 原砂石坑是裸露的寸草难生的沙滩或污水,几乎无动植物存在。项目建成 2后在西黄村形成面积为3.1hm,深度为1m的永久水体,在阜石路形成面积为 215hm,深度为2m的永久水体,同时两个永久水体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这样就创造了一个水生生物良好的栖息环境,从而增加了水生生物的种群和数量。明显的改善了水生动植物的生境。 (2)消落带 工程运营期间,在雨洪水褪去且滞蓄洪水入渗地下水后,分别形成14m和 2218.4m的消落带,两个砂石坑消落带最大面积分别为1.7hm和29.7hm。消落带将可能出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破坏植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等生态环境问题。 本项目将建设植被生态工程解决消落带的生态影响问题,在消落带分层种植一些适合本地区气候及环境的草本植物,同时栽种灌木及乔木等木本植物,通过多层配置的植树种草,保护砂石坑消落带的环境。 (3)周边区域 2工程营运期植被面积达51.26万m,相对于现状植被面积大大提高,随着可绿化面积植被恢复率和郁闭度的提高,项目区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 本项目根据砂石坑蓄水位情况,在43m高程以下,坑底和边坡绿化以耐水淹的乔、灌、草结合种植;在43-51.48m种植灌木、地被;在51.48-57.4m绿化种植形式为乔、灌、草组合种植。 由于遇雨洪水淹没造成植被的破坏限于局部,不会对工程整个植被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造成威胁,则通过自然演替或人工恢复与重建的方法和措施等,使被破坏的植被得到恢复。 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6.1 区域洪灾影响分析 (1)现状区域洪灾分析 目前,北京西部山区洪水除利用现状玉渊潭湖调蓄小部分水量外,其余全部流经市中心区排入通惠河及凉水河,中心城区的防洪排水压力很大。若西蓄工程不实施,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西部地区增加下泄洪涝水虽不会造成永引渠、昆玉河发生漫溢,但由于河道水位超过设计水位0.5m左右,对两岸地区排水影响较大。当发生100年一遇洪水时,西部地区增加下泄的洪涝水不仅导致永引渠、昆玉河发生不同程度淹没,还会使玉渊潭东湖水位高于东北侧堤顶1米、北侧局部漫溢、东侧钓鱼台围墙受浸泡影响,导致玉渊潭电站上游洪水出右堤,向南泛流影响中华世纪坛,最大淹没范围469公顷,永引渠、昆玉河两岸排水影响范围2140公顷。(见图6-7)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下垫面条件发生变化,城市洪峰流量及洪水总量增加,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洪峰流量分别增加了31%、45%、50%, 33洪水总量由原来的500万m增加到700万m;而砂石坑范围逐年缩小,由原来 223的100多万m减小到目前约32万m,容积约400万m。 (2)项目实施后区域洪灾分析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通过对阜石路砂石坑、西黄村砂石坑的治理和利 3用,使砂石坑容积增大到700万m,可使北京西部八大处沟流域及北八排沟、 2琅黄沟流域27km的100年一遇洪水不下泄,使进入玉渊潭的洪峰流量削减25%。 西蓄工程建成后,可控制雨洪水流向,将永定河引水渠杏石口节制闸以上、琅璜沟五环路以上、北八排水沟及砂石坑周边流域范围内的雨洪水截入西部砂石坑,增强西部地区的调蓄能力,实现雨洪资源控制、利用;可减轻其对中心城的防洪影响,减少中心城西、南护城河的排水压力,全面提高城市应对极端天气和超标准暴雨的能力,减免城区遭受大洪水或特大洪水可能发生的毁灭性灾害,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利的政治影响,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的稳定。 6.2 景观影响分析 (1)景观现状 目前,本工程主要区域—西黄村砂石坑和阜石路砂石坑与城市景观极不协调。突出表现在裸露土地面积较大,遇到高风速天气区域扬尘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砂石坑是历史留下的不规则的废弃设施,与区域高楼林立、规则街道、绿树成荫的城市景观相悖。 (2)城市景观影响分析 由于工程规模大,施工期较长,在施工期间涉及大量土方工程,短时期内会对景观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会完全消除。如工程建设对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使一定范围内的景观要素发生变化,致使景观斑块面积及结构比例发生变化。本工程砂石坑治理等施工作业中,将对地表植被产生破坏,短期内地表裸露单元数量增加,即工程用地范围内的人工干扰斑块面积增加,将对施工作业区内的景观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施工后期,随着绿化工程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改善沿线景观环境。 2对砂石坑及周围进行绿化,绿地占地面积51.26万m,以耐水湿特色乡土树种为基调树种,采用自由式种植的方式,创造绿意盎然,清新宜人的苍翠景观,起到护土护坡的作用,同时为远期建设生态公园创造良好的条件;在滩地、边坡上主要采用群植、片植的方式进行有韵律、有节奏的种植,既有个体的特性与无形的联系,又有丛植的气势,宽广低平的小环境内,树木茂盛,水体洁净,同时可改变局地小气候;行道树柔软的枝条随风摇曳,微微起伏的花灌木以成片的种植方式出现在边坡上,弯曲的地被边线,丰富了坡面景观,整个配植效果开合交融,旷幽结合。 通过绿化工程,可以改善建设范围内的区域景观环境,形成多层次的区系植物群落,实“平战结合,有水则蓄,无水则绿”,对于调节周边小气候,改善空气质量,防尘杀菌,降低噪声,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有重要作用,同时在充满树木花草的自然景区中,有助于消除紧张、不安等情绪,减少对污染性气体的吸入,有利于当地居民的健康。 另外本项目建设后,将彻底改变目前砂石坑荒芜的现状,在满足蓄洪功能的 同时,还为今后建设具有生态、景观、娱乐等功能的公园,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创造条件,为改善北京西部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3)人文景观影响分析 人文景观,又称文化景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了满足一些物质和精神等方面的需要,在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叠加了文化特质而构成的景观。 砂石坑及周边绿化,坑底形成永久水面,后期可搭配合理的植物造石景、造水景、标志性建筑等,并富有一定的文化特质,使整个景观与自然景观相映成趣,打造出山水互动的视觉效果。再加上凉亭、座椅、雕塑、游乐设施等,可为周边居民提供文化体育娱乐场所,赋予人们更多的舒适感、安全感、人情味和亲切感,给居民创造优美,宁静,舒适的环境。 综上所述,《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规划方案》与上述规划符合协调,可进一步提高北京城区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增强西部地区的雨洪调蓄能力,改善区域环境,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等,保障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7环境保护措施 7.1.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7.1.1.1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及混凝土输送泵处设置防渗隔油池、沉淀池,清洗和运输车辆的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等。 ?施工机械维修点设硬化地面及干化池,防止机械维修、清洗污水对水体、土壤的污染,机械设备保养冲洗废水利用施工区内设置的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严格施工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会通过淋融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施工现场的各类废物堆放在经过防渗处理的场所,并达到日产日清。 ?严格在施工作业区内指定的位置堆放临时土方,并采取必要的遮挡覆盖措施,避免发生风蚀、水蚀危害。 ?施工材料如水泥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蓬盖,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污染;油料存放采取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施工场地含有大量泥沙的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在施工场界内设雨水导流渠及防渗沉淀池经沉淀后排放。 ?挖方工程避免汛期尤其雨天施工,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尽量减少水土流失。 7.1.1.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土料堆场的扬尘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扬尘和废气,已经砂石坑开挖产生的恶臭。为减小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施工场界采取硬围挡(彩钢板)措施,围档设置高度不低于2.5m,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根据有关资料调查,当有围栏时,在同等条件下施工造成的影响距离粉尘可减少40%,汽车尾气可减少30%; ?工地道路全部硬化。制定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 ?拆迁工地加大洒水压尘的力度,随时洒水,随时清运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完毕; 施工渣土覆盖。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多余的土方及时运走,? 干燥季节要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易产生扬尘的机械设置在远离本项目大气敏感点西黄村分洪暗涵南侧的新杏石口村住宅,西黄村砂石坑东南侧的雍景天成居民区、西南侧的西黄新村北里居民区、西侧的鑫仕源度假村、西北侧的新杏石口村住宅,以及阜石路分洪暗涵东侧的龚村等住宅,以减轻扬尘对居民健康的影响; ?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水泥砂浆; ?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 ?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 ?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者进行严密遮盖。 本项目砂石坑现状水坑底泥清淤作业在非汛期集中实施,施工单位施工时,对拟施工水坑排水后,对水坑进行适当的晒晾后,进行清淤作业,清淤底泥远离居民区临时堆置,日产日清至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尽量减小砂石坑底泥清淤臭气影响程度。 综上所述,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护原则。拟建项目施工前须制定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方案,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规定。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1996年8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号令公布,根据2010年11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号令第三次修改),以及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2013年5月10日)中的规定。 7.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为了保护周边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要求施工期采取如下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a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b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同时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公告施工期限。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项目施工期要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作业,将固定机械设备、加工钢筋场地设在用地的中部,采取对强噪声设备进行封闭等降低噪声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降低设备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可从根本上降低源强,选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降低10,15dB(A),不同型号挖土机、搅拌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B(A)。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按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的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过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建立临时围挡 对于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在室内进行操作,不能在操作间的,应建立临时围挡。经预测分析,本项目施工噪声将对西黄村分洪暗涵南侧的新杏石口村,西黄村砂石坑东南侧的雍景天成居民区、西南侧的西黄新村北里居民区、西侧的鑫仕源度假村、西北侧的新杏石口村,以及阜石路分洪暗涵东侧的龚村等居民住宅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小施工噪声扰民现象,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在西黄村分洪暗涵南侧场界、西黄村砂石坑除北侧场界、阜石路分洪暗涵东侧临龚村一侧场界处落实安装符合要求的临时围挡,同时要预留在西黄村砂石坑北侧场界安装临时围挡的费用。 7.1.1.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开挖土方、清淤底泥和建筑施工的废物如:碎石、渣土、拆除料等。具体采取如下治理措施: (1)每个工区工作面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堆放点要经环保检查机构认可并设专人管理,防止渣土随意堆放。 (2)倒土过程中,工作面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并将渣土压实。 (3)施工渣土须覆盖。施工现场只存放用于回填的土方量,多余的土方要及时运走,干燥季节要适时地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保持其表面潮湿,以避免扬尘; (4)对施工固体废物(含施工弃土)暂存点采取必要的防渗措施。此外还应做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造成影响。 (5)临时堆场尽量减少占地,远离居民区及地表水等敏感点; 3(6)本项目弃方395.26万 m,建筑垃圾主要为建筑渣土、浅埋暗挖弃土。建筑垃圾、清淤底泥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建筑垃圾中可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与清淤底泥及时清运至北京首钢鲁家山石灰石矿有限公司渣土消纳场进行处置。 (7)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8)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严格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处理,日产日清,禁止利用生活垃圾回填沟、坑等。 本项目清挖与运输固体废物采用上述处理与处置措施,满足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7.1.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绿化措施 ?对西黄村砂石坑边坡护砌采用铅丝石笼,厚500mm,下设一层无纺布,石笼上覆500mm厚种植土; ?对阜石路砂石坑进行基础绿化,以耐水湿特色乡土树种为基调树种,采用自由式种植的方式,起到护土护坡的作用; ?砂石坑堤顶部分充分考虑结合现状,采用垂柳做行道树。上开口位置以行道树为背景,种植花灌木,形成一定的景观效果,西、北侧移植现状柏树,形成 围合隔离,减少西北风对坑区的景响; ?根据阜石路砂石坑蓄水位情况,在43m高程以下,坑底和边坡绿化以耐水淹的乔、灌、草结合种植,平时起到抑尘,净化的作用,汛期可短时间淹没。在43m高程至20年一遇水位之间,种植灌木、地被;在20年一遇水位以上至上开口之间,绿化种植形式为乔、灌、草组合种植,主要以花草组合为主,局部点缀灌木,形成虚中有实、实中有透的绿化景观。种植上基本采用群植、片植的方式形成一定的规模,以不同区间的配植形成漂亮的林冠线和丰富的坑底色彩; (2)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根据《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3.7),结合本项目特点及施工工艺,将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区域分为6个防治区,即分洪闸建设工程区、分洪暗涵工程区、砂石坑治理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临时道路区和施工生产生活工程区,并按各防治分区布设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 7.1.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7.1.2.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雨污管网分离工程 现有排入阜石路砂石坑的琅黄沟、北八排沟处于雨污混排状态,排入琅黄沟有6条污水管、排入北八排沟有3条污水管。将这9条污水管与琅黄沟和北八排沟分离,就近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2)雨水管路清污工程 鉴于排入阜石路砂石坑雨水主干管长期进入污水,且积留了大量污泥,会给运行期阜石路砂石坑水质带来负面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对琅黄沟和北八排沟进行清污,清污区琅黄沟从1号污水管进口到砂石坑入口,北八排沟从1号污水管进口到砂石坑入口。 3)初期雨水分流工程 ( 鉴于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高,且工程设计的在阜石路砂石坑雨水入口处设置的截污工程处理能力不足,为确保砂石坑水质能稳定的满足地表水?类要求,必须对琅璜沟、北八排水暗沟、车辆段雨水方沟、西五环路雨水管及老山雨水管等5条雨水管线建设初期雨水分流工程。 (4)调度与管理措施 西黄村和阜石路砂石坑必须常年保持一定的水面,并确保其水质稳定满足 三类水体要求。为此,应采取相应的调度与管理措施, (5)水质监测系统 建立一套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点分别位于阜石路砂石坑暗涵闸、琅璜沟初期雨水分流闸、北八排水暗沟初期雨水分流闸、车辆段雨水方沟初期雨水分流闸、西五环路雨水管初期雨水分流闸、老山雨水管初期雨水分流闸前,以及西黄村砂石坑、阜石路砂石坑。监测因子包括:COD、氨氮。当监测的水质出现超标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调度措施,确保砂石坑内的水质满足地面水?类水质要求。 7.1.2.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维持项目区域内生态平衡,保护工程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对工程区内采取生态保护的预防措施非常必要。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当运营期雨洪水褪去且滞蓄洪水入渗地下水后,及时对阜石路砂石坑消落带植被进行补种,避免出现长期裸露土地的现象,保护砂石坑消落带的环境; ?设置喷灌系统设施,利用坑内水定期对阜石路砂石坑消落带植被进行灌溉; ?注重边坡的维护,确保边坡结构及植被的完整性,充分发挥其功能; ?保障砂石坑内水面面积,定期向坑内补水,防止出现坑底土地裸露现象; ?为确保本项目建设与城镇建设规划及自然景观的协调性,建议当地城建部门加强砂石坑周边建设规划工作,对砂石坑周边建筑物的性质、规模及建筑风格严格审批。 ?做好环境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使景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强化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向周边居民与过往人员加强宣传教育,杜绝乱扔、乱弃现象。 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9.1总量控制要求 本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贯彻《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31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污染物排放要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要求企业技术起点高,物耗小,实施清洁生产,即对污染物排放要实施生产全过程控制,使污染物尽量消除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减少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做到既要达标排放,又要实现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国家环保部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计划共有四项指标,其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O、SO;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和氨氮。 X2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京环发[2012]143号)第三条的规定,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环境保护部及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涉及以下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有关规定如下: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凡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房地产和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除外。 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不能接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项目。 结合项目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无COD、氨氮、NO和SO污染物的排放。 crx29.2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9-1。 表9-1 总量控制指标 控制项目 单位 现有工程 “以新带老” 工程排放量 削减量 COD t/a 0 0 0 cr 0 0 0 t/a 氨氮 NO t/a 0 0 0 x SO t/a 0 0 0 2 10公众意见调查 10.1公众意见调查的形式与目的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本项目采用网站公示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公众对拟建项目的各种意见、建议和要求贯彻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更加民主化、公众化。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调查中,与建设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广大居民参与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对其交流,使其了解工程的性质和对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而从其切身利益出发,发表对该项目的有关观点和看法,特别是其对环境问题的看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环保措施的实施提供依据,使该项目发挥综合、长远利益,同时也使环评中的预测及分析更加完善,提高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 10.2公众意见调查的作用 (1)综合分析公众意见,在环境保护监管措施中加以落实。在未来项目建设过程中也要将公众意见作为工作行动指南。 (2)沟通公众与建设单位的双向意见,将项目概况、污染情况、治理措施、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等向公众详细的加以介绍,对于公众的意见、建议、要求等也反馈给建设单位,做出项目的修改方案,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完善和合理,最大限度地消除污染和破坏隐患,从而发挥项目的长远效益。 (3)通过公众与环评单位的双向交流,使公众了解该项目,确认项目引起的环境问题及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从而提高评价有效性,并在公众参与的活动中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10.3公众意见调查的第一阶段 环评单位在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后第8个工作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第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公开环境信息,即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本次公众参与选用现场公示与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方法,于2013年6月14日-2013年6月27日在建设单位北京市水务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并进行了现场张贴。网址为: 具体见图13-1、图13-2,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三)征求意见方式及主要事项; (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图13-1 网络信息公示截图 图13-2 公示信息现场张贴照片 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1.1 评价结论 11.1.1 工程概况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是“西蓄”工程中的一部分,是通过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新建分洪暗涵将永引渠杏石口节制闸上游洪水引入阜石路砂石坑、西黄村砂石坑滞蓄的工程。工程实施后,北京西部八大处沟流域及北八排沟、琅黄 2沟流域27km的100年一遇洪水不下泄,可确保中心城的防洪安全。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已于2012年12月5日取得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规划方案的批复》(市规函【2012】1955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为3孔平板闸,位于永引渠杏石口节制 3闸上游约300m河道南岸;西黄村砂石坑占地面积3.09公顷,蓄洪库容20万m,位于永引渠南侧,西五环路西侧;西黄村砂石坑分洪暗涵1孔Φ2.5m(内径)隧洞,布置在永引渠南路南侧规划绿化带、现状道路下,长度447m;阜石路砂石 32坑上开口面积66.60公顷,蓄洪库容680万m,绿化51.26万m,位于阜石路南侧,西五环路东侧;阜石路砂石坑分洪暗涵2孔Φ4m(内径)隧洞,路由为沿永引渠南路南侧绿化带向东,穿过西五环路永引渠桥桥洞后转向南,沿西五环路东侧绿化带布置,穿过阜石路后入坑,长度2985m。 北京西郊砂石坑蓄洪工程计划于施工第一年1月开始建设,第三年6月收尾验收,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投资估算118231.01万元,拆迁费用估算29671.06万元,总计147902.07万元。本工程拟全额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11.1.2 工程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特点,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土方运输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作业噪声,如运输车辆的喇叭声、挖掘机噪声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弃土方等,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后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均减小到最低程度。运营期主要为洪水调蓄,无任何污染物的排放,且可解决百年一遇的防洪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区域社会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工程的总图与平面布置合理。 11.1.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本次所监测的地表水各断面水质均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类标准。 大气评价区 TSP、PM、PM和G6点位的NO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2.5102 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G6、G7、G8点位HS、NH满足《工业企23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一次最高容许浓度限值;G8点位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限值。 阜石路砂石坑南侧(N2、N3)、西侧(N4)场界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夜间环境噪声均超标;东侧(N1)、北侧(N5、N6)场界昼夜间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国税局北侧(N7)、龚村西南角(N8)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夜间环境噪声均超标。超标原因与阜石路砂石坑四周道路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有关。 西黄村砂石坑南侧(N15)昼间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南侧夜间及东侧(N14)、西侧(N16)、北侧(N17)昼夜间环境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西黄新村北里1号楼(N9)、鑫仕源度假村(N10)、新杏石口村东侧(N11)、雍景天成14号楼(N12)、新杏石口村北侧(N13)昼夜间环境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的1类标准。超标原因与四周道路的交通噪声有关。 根据底泥现状评价结果,阜石路砂石坑水坑内底泥的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 11.1.4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阜石路砂石坑雨洪水经初期雨水弃流后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故本项目的退水不会对永定河引水渠下游的水质造成影响。 本项目在建成后永引渠杏石口分洪闸设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进入砂石坑雨洪水采取水质调度原则,当永定河引水渠内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时,可启用砂石坑滞蓄洪水。对排入阜石路砂石坑的现状琅黄沟、北八排水暗沟、车辆段雨水方沟及其他雨水管道设置雨污切换装置,将初期雨水分流至污水管道,降雨后期污染程度较轻的雨水排入阜石路 砂石坑时先经沉淀区进行处理后,直接排入砂石坑内。同时项目建成后,必须对琅璜沟、北八排水沟进行截污治理完成,不准入污水、倾倒垃圾等,且对两沟沿途涉及的非法排污情况进行治理。经上述措施后,进入砂石坑的雨洪水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项目建成后,该区域砂石坑周边设置绿化带,砂石坑常年保持景观水面,消落带采取绿化措施,可从根本上解决项目占地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本工程是一项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 11.1.5 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等措施,对扬尘采取围挡等措施,对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随着施工期结束,上述污染均消失。 采取雨污管网分离工程、雨水管路清污工程、初期雨水分流工程、调运营期 度与管理措施、水质监测系统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砂石坑内的水质满足地面水?类水质要求。 采取的各类环保措施均技术成熟可靠、经济合理且便于实施,满足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11.1.6 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及石景山区,是一项城市基础工程,影响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建设期声环境、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影响。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认为,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项目施工和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环境影响区公众赞成本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可解决百年一遇的防洪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改善区域社会环境,充分体现了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防洪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1.2 建议 (1)在本项目完成以前,应完成配套的雨污管网分离工程、雨水管路清污工程、初期雨水分流工程建设。 (2)各项环保措施经费要随着工程设计的深入,分项仔细核算,确保环保 经费到位用足。 (3)为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建议业主与相关部门配合,同时开展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工作,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进行监控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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