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检 验 记 录 单 检品名称: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批 号:
检验目的: 全检 方法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检品来源: 有 效 期: -------
【性状】 本品为 。
(规定: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有引湿性。)
【鉴别】
(1)取本品 ,加0.0004%亚甲蓝溶液100ml,搅拌,放置,生成
(应生成蓝色纤维状沉淀)。
(2)取本品 ,加水50ml,混匀,取1ml,置试管中,加水1ml与 α-萘酚甲醇溶液5滴,沿倾斜的的试管壁,缓缓加硫酸2ml,在液面交界处显
(应显紫红色)。
(3)取铂丝,用盐酸湿润后,蘸取鉴别(2)项下的溶液,在无色火焰中燃 烧,火焰即显 (应显鲜黄色)。
【检查】
酸度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取本品1g,加水100ml,振摇5分钟后,依法测定pH值。
(规定:应为5.0,7.0)
沉降体积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取100ml具塞量筒,加水75ml,取本品1.5g,每次0.5g,分三次加入量筒中,每次加样后剧烈振摇,加水至100ml,继续振摇至本品在溶液中均匀分散,放置4小时,沉降体积为 (应为10.0,30.0ml)
检验者: 校对者:
检 验 记 录 单 品名: 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批号: 第 页
取代度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取本品 ,精密称定,置500ml碘量瓶中,加10%氯化钠溶液300ml,精密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25ml,密塞,放置5分钟,并时时振摇,加盐酸滴定液(0.1mol/L)15ml,加间甲酚紫指示液5滴,密塞后振摇。如果溶液显紫色,继续加盐酸滴定液(0.1mol/L),每次加1.0ml,直至溶液变为黄色。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由黄色变为紫色。
1150M(162,58A)CA,S,羧甲基酸取代度 羧甲基钠取代度 7102,412M,80C7102,80C
式中:M为中和1g供试品(按干燥品计算)所需氢氧化钠的毫摩尔数;
C为供试品在炽灼残渣项下得到的炽灼残渣百分数。
,按干燥品计算,羧甲基酸与羧甲基钠的取代度(A+S)应为0.60,0.85,
检验者: 校对者:
检 验 记 录 单
品名: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批号: 第 页 氯化钠与乙醇酸钠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氯化钠 取本品 ,精密称定,置250ml烧杯中,加水50ml与30%过氧化氢溶液5ml,置水浴上加热20分钟并不断搅拌。放冷,加水100ml与硝酸10ml,用硝酸银滴定液(0.05 mol/L)滴定,滴定过程中不断搅拌,银电极电位法指示滴定终点。
乙醇酸钠 取本品 ,精密称定,置100ml烧杯中,加冰醋酸与水各5ml,搅拌15分钟。缓缓加入丙酮50ml并不断搅拌,再加氯化钠1g并不断搅拌,滤过,并用丙酮定量转移至100ml量瓶中,加丙酮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精密称取室温减压干燥12小时的乙醇酸 ,置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分别量取上述溶液1.0、2.0、3.0、4.0ml,置
)、对100ml量瓶中,分别加水至5ml,加丙酮稀释至刻度,作为对照品溶液(1照品溶液(2)、对照品溶液(3)与对照品溶液(4)。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在540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绘制
曲线,依法操作计算(乙醇酸与乙醇酸钠的换算系数为1.29)。
(按干燥品计算,氯化钠与乙醇酸钠总量不得过0.5%)
检验者: 校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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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批号: 第 页
干燥失重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精密称取本品 ,置与供试品相同条件下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于105?干燥6小时,依法计算干燥失重。
W,W,W123公式: 干燥失重%,,100%W1式中:W:样品的重量 W:空瓶恒重 W:恒重后样品加瓶重 123
空称量瓶第1次称重 时间:
空称量瓶第2次称重 时间:
空称量瓶第3次称重 时间:
干燥后称重 时间:
(规定:减失重量不得过10.0%)
水中可溶物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精密称取本品 ,加水800ml,并在30分钟内每10分钟搅拌1分钟。放置1小时,取上层液200ml经减压滤纸减压滤过,取续滤液150ml置预先干燥至恒重的250ml烧杯中,精密称定滤液的重量,加热浓缩至近干,在105?干燥4小时,精密称定,依法计算。
空烧杯第1次称重 时间:
空烧杯第2次称重 时间:
空烧杯第3次称重 时间:
干燥后称重 时间:
(水中可溶物应不得过10.0%)
检验者: 校对者:
检 验 记 录 单
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 批号: 第 页
炽灼残渣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精密称取本品 ,放入在600?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置电炉上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至室温,加硫酸0.7ml使湿润,缓缓炽灼至硫酸蒸气除尽后,移入高温箱式电阻炉中,再在600?炽灼至恒重,取出,移置干燥器内,放冷至室温,精密称定。计算残渣。
残渣及坩埚重,空坩埚重炽灼残渣%,,100%公式: 供试品重
空坩埚第1次称重 时间:
空坩埚第2次称重 时间:
空坩埚第3次称重 时间:
炽灼后第1次称重 时间:
炽灼后第2次称重 时间:
炽灼后第3次称重 时间:
(规定:按干燥品计应为14.0%,28.0%)
重金属 仪器型号及编号: 日期:
取炽灼残渣遣留的剩余物,加硝酸0.5ml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放冷,加盐酸2ml,置水浴上蒸干后加水15ml,滴加氨试液至对酚酞指示液显中性,再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水稀释成25ml,另取配制供试品溶液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15ml微热溶解后,移置纳氏比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1ml,再用水稀释成25ml,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纸上,自上而下透视,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比较,供试品颜
色 。
(规定: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比较不得更深)
检验者: 校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