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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_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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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_22-32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_22-32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 工 作 手 册 临海市农办 2013年4月 — 1 — 目 录 一、调查认定资料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 1 , 2,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12, 3、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和扶贫...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_22-32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_22-32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 工 作 手 册 临海市农办 2013年4月 — 1 — 目 录 一、调查认定资料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 1 , 2,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12, 3、浙江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讨论稿, ……………………………………………………………………………………………………(23) 4,状况调查表指标解释……………………………………………………………………………,26, 5,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办法,课件,……………………………………………,57, 二、领导讲话 6,李强同志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76, 7,黄旭明同志在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85, 8,章文彪同志在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88, 三、政策文件 9,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委〔2011〕29号,…………………………………………………………………………,94, 10,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浙委发〔2013〕8号,…………………………………………………………………………,103, — 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 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认定工作目的 认定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掌握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确定和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单位‖的结对帮扶任务和责任,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同时,推动各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为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打下扎实基础。 二、调查认定工作任务 (一)宣讲党的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自强不息、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二)认定扶贫对象。按照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和扶贫重点村数量,认定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并对认定的具体对象进行调查,掌握家庭和村的基本情况。 (三)落实帮扶任务。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提出帮扶举措,并锁定帮扶对象,确定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帮扶。 三、调查认定工作和步骤 (一)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人口比例推算、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扶贫(2010年4600元,相当于2012年5500元)。发达地区除按省定扶贫标准认定低收入农户外,还要按照―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左右和不低于农村户籍人口10%‖的要求,确定地方扶贫标准(以市为单位),认定地方扶贫标准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 3 — 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解数量。县(市、区)政府根据各乡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省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乡镇。乡镇政府将县(市、区)推算分解的比重和数量,进一步推算分解到各村。此步骤分别由县级农办(扶贫办)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乡镇分解的数量、省定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村内农户基本情况,以群众公议公推方式,产生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并将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低收入农户申请表》。村回收《低收入农户申请表》,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并将上述两表报乡镇政府审核。此步骤在乡镇政府指导下由村完成。 第三步:入户调查。调查组按照经乡镇政府审核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逐户调查,并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调查组建议乡镇政府和有关村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乡镇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主,省市县三级机关干部可按结对帮扶关系参与调查。此步骤在县级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和完成。 第四步:审定公告。乡镇政府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确定低收入农户的认定对象,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乡镇)》,报县级政府审定。县级政府将审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名单在县级媒体、乡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并将本县(市、区)低收入农户户数、人数及乡镇、村分布情况,以县级政府文件形式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备案。此步骤分别由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 第五步:录入数据。乡镇政府及时将《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此步骤在县级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和完成。 第六步:汇总分析。调查组写出各村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写出本乡镇低收入农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写出本县(市、区)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确认帮扶举措,并报省、市农办(扶贫办)。此步骤分别由调查组、乡镇政府、县级农办(扶贫办)完成。 第七步:落实帮扶。县级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此步骤由县级政府及农办(扶贫办)负责。 — 4 — (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在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基础上,26个欠发达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以下称―29县‖)要采取县乡沟通协商、准入条件限定、村级自愿申请、干部进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扶贫重点村。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条件: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前提条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在基本符合前提条件下,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革命老区村、少数民族村、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扶贫重点村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解数量。县级政府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各乡镇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数量等情况,在与乡镇充分沟通和协商基础上,将省里拟定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分解到各乡镇。此步骤由县级政府及农办(扶贫办)完成。 第二步:初选对象。乡镇政府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和县级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向各村部署扶贫重点村申请工作。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扶贫重点村申请表》,并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县级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和各村上报情况,产生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此步骤由乡镇政府负责。 第三步:进村调查。调查组按照乡镇政府确定的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名单,逐个进村调查,填写《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写出分析报告。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村,调查组建议乡镇政府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乡镇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主,省市县级机关干部可按结对帮扶关系参与调查。此步骤在县级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完成。 第四步:审定公告。乡镇政府根据进村调查情况,确定扶贫重点村的认定对象,填写《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并报县级政府审定。县级政府将审定的扶贫重点村认定名单在县级媒体、乡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并以县级政府文件形式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备案。此步骤分别由县级政府和乡镇政府负责。 第五步:录入数据。乡镇政府及时将《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此步骤在县级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和完成。 第六步:汇总分析。调查组写出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写出本乡镇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县(市、区)政府。县(市、区)政府写出本县(市、区)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确认帮扶举措,并报省、市农办(扶贫办)。此步骤分别由调查组、乡镇政府、县级农办(扶贫办)完成。 第七步:落实帮扶。县级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扶 — 5 — 贫重点村―一村一计一部门‖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并确定不超过40%的扶贫重点村(帮扶任务重、发展潜力大)交由省里实行结对帮扶,与省结对帮扶团组长单位商定结对帮扶方案(其余扶贫重点村由市县两级实行结对帮扶)。此步骤由县级政府及农办(扶贫办)负责。 ―29县‖以外的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由市县两级负责帮扶的扶贫重点村。 四、调查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认定工作争取在5月20日前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印发调查资料。抽调干部,组成调查组,培训调查人员。完成低收入农户数量推算分解到乡镇到村、扶贫重点村数量协商分解到乡镇工作。 (二)进村入户阶段。调查组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完成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的调查,做好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认定对象报批和公告工作。 (三)汇总分析阶段。调查组、乡镇政府和县级农办(扶贫办)完成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措施。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四)落实帮扶阶段。县级政府建立新一轮结对帮扶体系,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部门‖的帮扶任务和责任。 (五)资料归档阶段。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申请表、调查表、调查分析报告(村级),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存乡镇政府;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调查分析报告(乡镇)存县级农办(扶贫办);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汇总表(县级)、调查分析报告(县级)存县级政府。 五、调查认定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次调查认定工作,是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抽调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组成调查组,集中精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进村入户。 (二)强化工作责任。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村户开展调查,据实填写调查表,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真实。填表后,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村级调查组、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都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县级政府要将县级调查分析报告报省、市农办(扶贫办)。 — 6 — 县级政府要落实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三)树立良好形象。发扬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农户,解决困难,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任何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四)做好宣传总结。加强对调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摸实情、办实事和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为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关注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低收入农户申请表、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扶贫重点村申请表、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请各地到―浙江三农网‖、―浙江扶贫信息网‖上自行下载。 附件: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拟定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1日 — 7 — 附件 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拟定数 低收入农户拟定数 内 容 29县 其中省定扶贫标准下 扶贫重点村 人口 比重 拟定数 (万人) (%) 县(市、区) 人口(万人) 比重(%) 472.02 14.1 352.57 10.8 5000 全省合计 34.64 10.8 15.32 4.8 66 杭州市 0.68 10 0.07 1 西湖区 7.43 10 0.74 1 萧山区 4.23 10 0.42 1 余杭区 2.81 10 1.40 5 桐庐县 6.40 17 6.40 17 66 淳安县 3.81 10 2.66 7 建德市 5.12 10 1.54 3 富阳市 4.16 10 2.08 5 临安市 36.86 10.0 8.47 2.3 宁波市 0.85 10 0.09 1 江北区 1.78 10 0.36 2 北仑区 0.62 10 0.06 1 镇海区 5.42 10 0.54 1 鄞州区 4.28 10 1.71 4 象山县 5.14 10 2.06 4 宁海县 6.49 10 1.30 2 余姚市 8.52 10 0.85 1 慈溪市 3.76 10 1.50 4 奉化市 92.18 14.9 80.55 13.1 913 温州市 1.69 10 0.68 4 鹿城区 — 8 — 低收入农户拟定数 内 容 29县 其中省定扶贫标准下 扶贫重点村 人口 比重 拟定数 (万人) (%) 县(市、区) 人口(万人) 比重(%) 2.74 10 1.37 5 龙湾区 3.39 10 1.36 4 瓯海区 1.44 13 1.44 13 洞头县 14.95 18 14.95 18 290 永嘉县 11.17 16 11.17 16 153 平阳县 15.87 16 15.87 16 191 苍南县 10.27 30 10.27 30 138 文成县 9.84 30 9.84 30 141 泰顺县 9.71 10 5.83 6 瑞安市 11.11 10 7.78 7 乐清市 19.46 10.0 2.36 1.2 嘉兴市 1.48 10 0.30 2 南湖区 2.61 10 0.52 2 秀洲区 2.04 10 0.20 1 嘉善县 2.37 10 0.24 1 海盐县 4.32 10 0.25 1 海宁市 2.54 10 0.43 2 平湖市 4.10 10 0.41 1 桐乡市 17.70 10.0 11.53 6.5 湖州市 2.77 10 1.94 7 吴兴区 3.69 10 2.58 7 南浔区 3.03 10 1.82 6 德清县 4.61 10 2.30 5 长兴县 3.60 10 2.88 8 安吉县 29.04 10.0 12.35 4.3 绍兴市 — 9 — 低收入农户拟定数 内 容 29县 其中省定扶贫标准下 扶贫重点村 人口 比重 拟定数 (万人) (%) 县(市、区) 人口(万人) 比重(%) 1.69 10 0.16 1 越城区 4.18 10 0.42 1 绍兴县 3.44 10 2.76 8 新昌县 9.04 10 3.62 4 诸暨市 5.10 10 2.04 4 上虞市 5.59 10 3.36 6 嵊州市 52.06 14.6 45.59 12.8 572 金华市 5.32 16 5.32 16 104 婺城区 2.78 10 2.78 10 金东区 6.21 22 6.21 22 153 武义县 5.73 18 5.73 18 浦江县 5.93 33 5.93 33 203 磐安县 9.60 18 9.60 18 112 兰溪市 5.04 10 2.02 4 义乌市 6.71 10 4.70 7 东阳市 4.74 10 3.32 7 永康市 52.25 26.4 52.25 26.4 853 衢州市 5.54 29 5.54 29 114 柯城区 10.81 30 10.81 30 170 衢江区 7.47 26 7.47 26 120 常山县 9.53 31 9.53 31 140 开化县 9.45 28 9.45 28 141 龙游县 9.45 19 9.45 19 168 江山市 6.02 10.0 3.45 5.7 舟山市 2.14 10 0.64 3 定海区 — 10 — 低收入农户拟定数 内 容 29县 其中省定扶贫标准下 扶贫重点村 人口 比重 拟定数 (万人) (%) 县(市、区) 人口(万人) 比重(%) 2.01 10 1.41 7 普陀区 1.42 10 0.99 7 岱山县 0.45 10 0.41 9 嵊泗县 69.19 14.5 58.08 12.2 1027 台州市 3.71 10 2.60 7 椒江区 8.29 17 8.29 17 152 黄岩区 3.80 10 1.52 4 路桥区 2.24 10 1.57 7 玉环县 8.08 21 8.08 21 254 三门县 11.85 25 11.85 25 289 天台县 11.14 25 11.14 25 332 仙居县 9.94 10 6.96 7 温岭市 10.14 10 6.09 6 临海市 62.62 29.2 62.62 29.2 1569 丽水市 5.51 21 5.51 21 167 莲都区 12.36 29 12.36 29 199 青田县 10.18 25 10.18 25 188 缙云县 5.79 30 5.79 30 135 遂昌县 7.30 35 7.30 35 192 松阳县 2.76 30 2.76 30 88 云和县 6.10 36 6.10 36 222 庆元县 4.79 34 4.79 34 148 景宁县 7.83 32 7.83 32 230 龙泉市 注:农村户籍人口不足2万的杭州市上城、下城、江干、拱墅4个区和宁波市海曙、 江东2个区不列入调查认定工作。 — 11 —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 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8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认定工作目的 认定全市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掌握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确定和落实结对帮扶任务和责任~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同时~推动各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 — 12 — 关注民生~引导全社会关心帮扶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为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打下扎实基础。 二、调查认定工作任务 ,一,宣讲党的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自强不息、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二,认定扶贫对象。按照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和扶贫重点村数量~认定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具体对象~并对认定的具体对象进行调查~掌握家庭和村的基本情况。 ,三,落实帮扶任务。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提出帮扶举措~并锁定帮扶对象~确定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制定帮扶方案。 三、调查认定工作方法和步骤 低收入农户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人口比例推算、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一是省定标准。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扶贫标准,2010年4600元~相当于2012年5500元,。二是临海市定标准。低于我市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5%左右和不低于农村户籍人口的10%的来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步骤如下: — 13 — 第一步:分解数量。市政府根据各镇,街道,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省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镇,街道,。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依据市推算分解的比重和数量~进一步推算分解到各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镇,街道,分解的数量、省定扶贫标准、我市扶贫标准、村内农户基本情况~以群众公议公推方式~产生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并将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低收入农户申请表》。村回收《低收入农户申请表》~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村级,》~并将上述两表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 第三步:入户调查。调查组按照经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逐户调查~并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调查组建议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有关村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主~市级三级机关干部可按结对帮扶关系参与调查。此步骤在市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和完成。 — 14 — 第四步:审定公告。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确定低收入农户的认定对象~填写《低收入农户汇总表,乡镇,》~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将审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名单在镇,街道,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 第五步:录入数据。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时将《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此步骤在市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和完成。 第六步:汇总分析。调查组写出各村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写出本镇,街道,低收入农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市农办,扶贫办,。市农办,扶贫办,写出本市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确认帮扶举措~报省、台州市农办,扶贫办,。 第七步:落实帮扶。市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 ,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的方法和步骤。在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基础上~调查认定新一轮扶贫重点村。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条件: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前提条件,,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在基本符合前提条件 — 15 — 下~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扶贫重点村认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解数量。市政府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各镇,街道,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数量等情况~在与镇,街道,充分沟通和协商基础上~将市里拟定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分解到各镇,街道,。 第二步:初选对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和市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向各村部署扶贫重点村申请工作。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填写《扶贫重点村申请表》~并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市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和各村上报情况~产生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 第三步:进村调查。调查组按照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确定的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名单~逐个进村调查~填写《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分析致贫原因~商讨帮扶举措~写出分析报告。经调查不符合条件的村~调查组建议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予以调整。调查人员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为主~市级机关干部可按结对帮扶关系参与调查。此步骤在市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镇,街道,政 — 16 — 府,办事处,完成。 第四步:审定公告。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根据进村调查情况~确定扶贫重点村的认定对象~填写《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并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将审定的扶贫重点村认定名单乡镇所在地、各行政村公告~并以市政府文件形式报省、台州市农办,扶贫办,备案。此步骤分别由市政府和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 第五步:录入数据。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及时将《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此步骤在市农办,扶贫办,指导下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具体组织和完成。 第六步:汇总分析。调查组写出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写出本镇,街道,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建议~并报市农办,扶贫办,。市农办,扶贫办,撰写本市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确认帮扶举措~并报省、台州市农办,扶贫办,。此步骤分别由调查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农办,扶贫办,完成。 第七步:落实帮扶。市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扶贫重点村“一村一计一部门”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并确定不超过40%的扶贫重点村,帮 — 17 — 扶任务重、发展潜力大,市里实行结对帮扶~扶贫重点村由市镇,街道,两级实行结对帮扶。此步骤由市政府及农办,扶贫办,负责。 四、调查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调查认定工作争取在5月15日前完成~具体分五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4月10日,4月16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印发调查资料。抽调干部~组成调查组~培训调查人员。完成低收入农户数量推算分解到镇,街道,到村工作。 ,二,进村入户阶段,4月17日,4月27日,。调查组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宣传中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扶贫政策。完成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的调查~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对象报批和公告工作。 ,三,汇总分析阶段,4月28日,5月9日,。调查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完成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提出帮扶措施。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组织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四,落实帮扶阶段,5月10日,5月15日,。市级政府建立新一轮结对帮扶体系~落实帮扶任务和责任。 ,五,资料归档阶段,5月15日前,。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申请表、调查表、调查分析报告,村级,~低收入农户汇总 — 18 — 表,村级,存乡镇政府,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汇总表,乡镇,、调查分析报告,乡镇,存市农办,扶贫办,。 五、调查认定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次调查认定工作~是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部署~抽调市级机关、镇,街道,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组成调查组~集中精力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认定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进村入户。 ,二,强化工作责任。调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深入村户开展调查~据实填写调查表~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真实。填表后~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要签名~村委会要盖章确认。村级调查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都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市政府要将调查分析报告报省、台州市农办,扶贫办,。要落实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 ,三,树立良好形象。发扬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农户~解决困难~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任何负担~树立良好形象。 — 19 — ,四,做好宣传总结。加强对调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摸实情、办实事和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为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关注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低收入农户申请表、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请各镇,街道,到“浙江三农网”、“浙江扶贫信息网”或“临海三农网”上自行下载。 附件:临海市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拟定表 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 20 — 附件: 临海市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拟定表 序农业总人数 人均收入 低收入农户拟比重 镇,街道, 重点村 号 ,万人, ,元, 定数,万人, , 全 市 102.0511 12286 10.08 10 26 1 古城 2.8405 15493 0.17 6 2 大洋 2.7919 15615 0.17 6 3 江南 2.6757 13155 0.22 8 4 大田 3.7369 13807 0.32 8 5 邵家渡 4.0891 12983 0.41 10 6 杜桥 19.9068 15088 1.59 8 7 白水洋 10.061 9754 1.41 14 5 8 尤溪 2.5123 12291 0.25 10 3 9 汛桥 1.9455 14571 0.17 6 10 沿江 4.7718 12949 0.38 8 11 汇溪 1.8808 7332 0.27 14 5 12 东塍 6.3692 12328 0.51 8 3 13 小芝 3.5056 10232 0.42 12 14 桃渚 9.2834 11300 0.93 10 15 上盘 5.5103 13700 0.44 8 16 涌泉 5.2811 12726 0.43 8 17 永丰 6.0294 8151 0.85 14 3 18 括苍 4.4824 10353 0.53 12 2 19 河头 4.3774 8110 0.61 14 5 — 21 — 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 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浙扶贫办〔2013〕12号 各市、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确保全省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量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是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基础性工作,是当前扶贫系统的首要任务。各级农办(扶贫办)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本地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调查认定工作。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主任具体抓,业务科室全力抓,并在政府协调下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干部,组织分乡镇指导组,深入村户调查,扎实开展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调查认定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请县级政府落实好调查认定工作所需经费,保障资料印刷、人员培训、宣传发动等需要。农办(扶贫办)要协助政府,做好牵头工作,组织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全程参与、跟踪指导,并做好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分乡镇数量测算分解、调查人员培训、调查资料印制、村户调查指导、拟定对象审核、认定对象公告、调查汇总分析、帮扶方案起草、数据录入指导等工作;指导乡镇做好低收入农户数量分村测算分解、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申请、―两类‖初选对象调查、―两类‖拟定对象审核上报、―两类‖县级认定对象公告、―两类‖对象调查数据汇总分析和录入、―两类‖对象帮扶举措拟定和落实等工作,并要求乡镇做好指导各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公议公推、初选对象自愿申请、初选对象名单汇总上报、初选对象入户调查、相关村扶贫重点村申请和调查等工作。各市农办、农办(扶贫办)要做好指导、调研、督查、帮扶、总结等工作。要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的协调机制、通畅的联系机制、明确的责任机制、有力的推进机制、严格 — 22 — 的督查机制,形成横向协作、上下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领导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成效到位,确保这项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的调查高质量完成。 三、开展业务培训,确保调查质量 省扶贫办将在全省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组织各市、有关县(市、区)农办(扶贫办)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省级培训结束后,发达市要及时组织所辖县(市、区),县(市、区)要组织各乡镇和调查组人员层层开展培训,确保调查认定工作有序开展。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要讲求工作方法,耐心细致地向调查对象讲解调查内容和要求,让调查对象充分了解自己在调查中的责任和义务,争取调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要严格按照调查要求,仔细询问每项调查内容,据实填写每栏调查表格,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调查表格要由调查人员亲自填写,由调查组长和调查人员签名,由低收入农户签字和村委会盖章确认。参与调查的部门、乡镇及相关人员要对调查工作和调查质量负责,对弄虚作假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转变工作作风,严守调查纪律 在调查认定中,各级农办(扶贫办)、特别是调查组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民本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关注民生,加强与农民群众的感情联络和与农村基层的工作联系,努力解决事关低收入农户直接利益的重点问题和制约扶贫重点村发展的突出问题。要做到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任何负担,树立良好形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能向调查人员发放劳务费,也不向被调查对象发放补贴。要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调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调查人员施加压力,不得强令或授意调查人员篡改、编造数据,也不得自行修改调查数据。调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对调查资料的保密义务,确保调查对象消除顾虑、如实申报、反映实情。 五、做好数据录入,撰写分析报告 为顺应扶贫开发新形势、新要求,省扶贫办将根据这次调查认定有关内容,对原低收入农户数据库进行改造升级。新数据库建成后,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要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数据录入工作。纸质资料按规定归档存放。同时,市、县、乡镇、村四级分别撰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研究帮扶举措,提出帮扶建议。市、县级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由农办(扶贫办)负责撰写,乡镇级调查汇总分析报告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撰写,村级调查分析汇总报告由调查组负责撰写。其中市、县两级分析报告以市、县两级政府名义报省扶贫办。 — 23 — 附件:1—1( 村低收入农户群众公议公推会议记录 1—2(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公示 1—3(低收入农户申请表 1—4(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汇总表 1—5(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 1—6( 乡(镇)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请示 2—1(扶贫重点村申请表 2—2(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 2—3( 乡(镇)关于认定扶贫重点村的请示 3—1(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乡(镇)低收入农户的 批复 3—2(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乡(镇)扶贫重点村的 批复 3—3(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公告 3—4(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扶贫重点村的公告 3—5(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 点村的报告 4—1(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框架) 4—2(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分析报告(框架) 5(欠发达县(市、区)状况调查表 请各地到―浙江三农网‖、―浙江扶贫信息网‖上自行下载和印制以上调查资料。 2013年3月27日 — 24 — 附件1—1 村低收入农户群众公议公推 会 议 记 录 时 间: 地 点: 参会人数: 表决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会议内容: 公议公推结果(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 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备注:会议内容必须包括陈述内容、提问情况、作答情况、代表意见等;公议公推结果列出本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 附:参加公议公推会议人员签到册 — 25 — 附件1—2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 公 示 本村于2013年 月 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会议 人,参与表决 人),对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进行了公议公推,建议本村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 户、 人。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对此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村委会提出意见。 附件: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 举报电话:×××××××× 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3年 月 日 — 26 — 附件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低收入主要原因 说明:1.低收入主要原因(限填2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缺劳力;?缺能力;?缺资金;?缺资源;?地理位置偏远;?其他。 — 27 — 附件1—3 低收入农户申请表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村民小组 家庭 户主姓名 从事职业 联系电话 人口数 户别 ?五保户 ?低保户 ?原低收入农户 ?其他 家庭纯收入 (元) 折算家庭人均 (元) 家庭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民族 年龄 与户主关系 健康状况 户主 家庭困难 主要原因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以下由村委会负责填写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示情况 经村民代表公议公推和村内公示,该户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同意上报。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说明:1.请填写2012年底的实际情况。2.从事职业:?种养业;?加工业;?建筑业;?工业;?第三产业;?读书;?其他。3.与户主关系:?户主;?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媳婿;?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4.健康状况:?健康;?体弱多病;?长期慢性病;?患有大病;?持证残疾人。5.公示情况:?无异议;?有异议,经查符合;?有异议,经查不符合。 — 28 — 附件1—4 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汇总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 — — 合计 本村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共 户、 人。 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 29 — 表 号:T001表 附件1—5 文 号:浙扶贫办〔2013〕12号 制表机关:浙江省扶贫办 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调查对象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村民小组 调查人员(签名): 、 调查时间:2013年 月 日 目 录 一、家庭基本情况 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 三、农户帮扶需求调查 是否愿意公开您的家庭信息(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各界人士查阅,有利于争取更多帮扶)。?1.是;?2.否。 调查对象对本表所调查内容签字确认: — 30 — 一、家庭基本情况(请根据备注填写相应数字) F1扶贫标准 F2户 别 F3参加经济组织 F4计划生育户 F5是否有帮扶人 1. 省级扶贫标准 1. 五保户 2. 低保户 1. 农民专业合作社 1. 是 1. 是 单位: 2. 地方扶贫标准 3. 原低收入农户 2. 扶贫资金互助会 2. 否 姓名: 4. 其他 3. 其他经济组织 4. 未参加 2. 否 家庭成员与户主是否 文化 健康 是否有 婚姻 从事 是否纳入低现在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序号 姓名 关系 党员 程度 状况 劳动能力 状况 职业 保或五保 何处 A0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A10 A11 A12 A13 1 2 3 4 5 6 7 备注: 1.户主;2.配偶;3.子女;4.父母;1.汉族;2.畲族;3.其他少A2 1.男;2.女。 A3 A4 5.岳父母或公婆;6.祖父母;7.媳婿;填写18位数身份证号码。 A5 数民族。 8.孙子女;9.兄弟姐妹;10.其他。 1.文盲或半文盲;2.小学;调查范围:男16—60周岁,指中共党员。1.是;2.3.初中;4.高中;5.中专;1.健康;2.体弱多病;3.长期慢性病;女16—55周岁。1.是;2.否;A6 A7 A8 A9 否。 6.大专及以上;7.学龄前儿4.患有大病;5.持证残疾人。 3.调查范围外。 童。 1.种养业;2.加工业;3.建1.本村内;2.本村外本乡镇1.未婚;2.有配偶;3.1.纳入当地低保或五保(经民政部筑业;4.工业;5.第三产业;内;3.本乡镇外本县内;4.A10 A11 A12 A13 离婚;4.丧偶。 门认定);2.未纳入。 6.读书;7.其他。 本县外本省内;5.本省外。 — 31 — 二、家庭生产生活情况(请根据备注填写相应数字) 生产条件情况 住房情况 生活条件情况 收入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情况 是否参加是否纳入拥有耐用家庭年生家庭低收是否参加耕地 山林 水面 住房建筑房屋 住房建成燃料 家庭年人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消费品种活消费支入主要原新型农村面积 面积 面积 面积 结构 年代 类型 均纯收入 社会养老民基本生类 出 因 合作医疗 保险 活保障 A14 A15 A16 A17 A18 A19 A20 A21 A22 A23 A24 A25 A26 A27 备注: 指农户承包的包括生长乔木、指农户承包的经常进行经指农户承包的专门种植农作竹类的土地面积和种植桑园、营活动的水产品养殖水面填写住房建筑面积,单位:A14 物并经常耕种的田地,不包括A15 A16 A17 茶园、果园的土地面积,不包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平方米。 租入面积。单位:亩。 括租入面积。单位:亩。 单位:亩。 1.1949年前;2.1949~1959年;耐用消费品指移动电话、彩1.钢及钢筋混凝土结构;2.砖3.1960~1969年;4.1970~19791.液化气;2.电;3.煤炭;电、电脑、电冰箱、洗衣机、混结构;3.砖木结构;4.木、A18 A19 A20 A21 年;5.1980~1989年;4.柴草;5.沼气;6.其他。 机动车等,该家庭拥有几种竹、草结构;5.其他结构。 6.1990~1999年;7.2000年后。 填列相应数字。 指2012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单位:元。纯收入=总收入–税费支出–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用固定资指2012年家庭生活消费总支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中:出,单位:元。包括:食品、(1)工资性收入(由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收入、在本地企业中得到收入、常住人口外出从业得到收衣着、居住、交通通信、教A22 A23 入组成);(2)家庭经营收入(由农、林、牧、渔业收入和家庭二三产业收入组成);(3)财产性、转育文化、医疗保健、社会保移性收入(由利息、股息、租金、土地征用补偿、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农村外部亲友赠送、退休金障等支出。 组成)。 限填2项:1.因病;2.因残; 3.因灾;4.因学;5.缺劳力;1.是;2.否。如是,在右方框1.是;2.否。如是,在右方框1.是;2.否。如是,在右方框A25 A26 A24 A27 6.缺能力;7.缺资金;8.缺资填写参加几人。 填写参加几人。 填写参加几人。 源;9.地理位置偏远;10.其他。 — 32 — 三、农户帮扶需求调查(请根据备注填写相应数字) 花卉 粮油 蔬菜 茶叶 果品 畜牧 水产 笋竹 蚕桑 食用菌 中药材 油茶 1.您最希望苗木 发展的农A28 A29 A30 A31 A32 A33 A34 A35 A36 A37 A38 A39 业产业(限 选3项) 农产品 来料 农产品 制造 建筑 运输 仓储 保洁 绿化 家政 零售 农家乐 2.您最希望加工 加工 营销 就业的二A40 A41 A42 A43 A44 A45 A46 A47 A48 A49 A50 A51 三产业(限 选3项) 农业实农产品营来料 电脑 民间 学历 电焊 车床 数控 服装 农家乐 家政 3.您最希望用技术 销 加工 网络 工艺 教育 参加哪方A52 A53 A54 A55 A56 A57 A58 A59 A60 A61 A62 A63 面培训(限 选3项) 提供银发展来料发展 介绍外出纳入 提供教育提供医疗提供住房企业或合解决农产进行农业进行职业 作社带动 品销路 技术培训 技能培训 4.您最需要行贷款 加工 农家乐 务工 低保 救助 救助 救助 的帮扶措A64 A65 A66 A67 A68 A69 A70 A71 A72 A73 A74 A75 施(限选3 项) 往哪里搬 安置方式 是否五是否愿拆除是否愿复是否需要年内搬统建 统建 旧房 垦宅基地 贷款 县城 中心镇 小城镇 中心村 自建 自购 迁 5.您的搬迁公寓式 排屋式 意愿 A76 A77 A78 A79 A80 A81 A82 A83 A84 A85 A86 A87 备注:1.A28—A75项中~按主次顺序分别填写1、2、3,2.A76—A87项中~如―是‖填1~如―否‖则不填,3.如不在选项内~请填入空白栏。 — 33 — 附件1—6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请示 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乡(镇)政府对各村经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村内公示产生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和审核,初步认定×××村×××(户主姓名)等 户、 人为低收入农户,其中低保户 户、 人,五保户 户、 人。现将拟认定对象名单报上(具体名单附后),请审示。 专此请示。 附件: 乡(镇)低收入农户拟认定对象名单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 34 — 附件 乡(镇)低收入农户拟认定对象名单 序号 行政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 — — 合计 — 35 — 附件2—1 扶贫重点村申请表 村 名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 区域面积(公顷) 自然村数 与乡镇政府所在地距离(千米) 村内户数(户) 其中低收入农户户数(户) 占比(%) 村人口数(人) 其中低收入农户人数(人) 占比(%) 村农民人均纯收 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入(元) 意向搬迁户数 是否有行政村 是否有自然村 意向搬迁 整体搬迁意向 整体搬迁意向 自然村数 意向搬迁人数 是否革命老区村 是否少数民族村 是否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 困难主要原因 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2013年 月 日 以上由行政村负责如实填写 以下由审核和认定单位填写 经审核,该行政村符合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同意上报。 乡(镇)政府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乡镇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经审定,该行政村符合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同意列为2013年至2017县(市、区) 年扶贫重点村。 政府审定意见 负责人签名 县(市、区)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说明:请填写2012年底的实际情况。 — 36 — 表 号:T002表 附件2—2 文 号:浙扶贫办〔2013〕12号 制表机关:浙江省扶贫办 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 调查对象: 县(市、区) 乡(镇) 行政村 联系电话: 调查人员(签名): 、 调查时间:2013年 月 日 目 录 表1:村情概况 表2:村集体―三资‖情况 表3:村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本表所调查内容符合本村实际。 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村党支部书记(签字): — 37 — 表1 村 情 概 况 一、基本情况 B1自然村数 B2是否革命老区村 B3是否少数民族村 B4总户数 B5低收入农户户数 B6低保户数 B7总人口数 B8低收入农户人口数 B9低保人数 B10其中:女 B11少数民族人口数 B12五保户数 B13劳动力数 B14外出务工人数 B15外来务工人数 B18参加农民专业合作 B16党员人数 B17参加各类培训人次 经济组织户数 B19是否有行政村整B20是否有自然村整体 B21意向搬迁自然村数 体搬迁意向 搬迁意向 B24搬迁后愿意拆除旧房B22意向搬迁户数 B23意向搬迁人数 户数 二、生产生活条件 B25区域面积(公顷) B26耕地面积(亩) B27山林面积(亩) B29与乡镇政府所在地 B28水面面积(亩) B30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距离(千米) B31通路自然村数 B32通广播电视户数 B33饮水困难自然村数 三、社会保障状况 B35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 B34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 保险人数 B36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 B37上年得到各项救助户数 四、产业发展状况 ?粮油: 亩 ?蔬菜: 亩 ?茶叶: 亩 ?果品: 亩 ?水产: 亩 ?笋竹: 亩 ?畜牧:家畜 头、家禽 只 ?蚕桑: 亩 ?食用菌: 袋 ?花卉苗木: 亩 ?中药材: 亩 ?油茶: 亩 ?来料加工:经纪人 名, 从业者 人,上年发放加工费 元 ?是否为来料加工专业村(主要品种: ) ?发展农家乐 户,从业者 人,上年营业收入 万元 ?是否为农家乐专业村 ?扶贫资金互助会:股本金 万元,入会农户 户,其中低收入农户 户, 上年度累计借款 万元、 户次 ?是否有产业发展规划 (在相应项打勾并填写数字) 五、社会事业状况 ?康庄公路 ?通公交车 ?安全饮用水 ?通宽带网络 ?有线电视 ?村庄规划 ?村庄整治 ?村道硬化 ?垃圾处理 ?污水处理 ?卫生改厕 ?村庄绿化 ?村卫生室 ?村幼儿园 ?村办公场所 ?村便民服务中心 ?计划外生育: 人 (在相应项打勾) 六、帮扶需求调查 ?发展种养业 ?解决农产品销路 ?组建农民合作社 ?发展来料加工 ?发展农家乐 ?设立资金互助会 ?发展物业经济 ?村庄整治 ?村道硬化 ?垃圾处理 ?污水处理 ?卫生改厕 ?村庄绿化 ?通公交车 ?饮用水安全 ?通有线电视 ?通宽带网络 (限选3项,按主次顺序填写1、2、3) — 38 — 表2 村集体“三资”情况 耕地面积 房屋等资产性收入 经营性支出 山林等资源性收入 管理性支出 园地面积 B41村集体B42村集体 B43村集体经济收入 支出 公益性支出 山林面积 各级补助收入 (万元) (万元) 经营资源 其他支出 水面面积 (亩) 其他收入 合 计 合 计 其他 2012年结余(万元) 合 计 B44村集体资经营 公益 管理 其他 合计 产(平方米) 用房 用房 用房 用房 B45其他设备 性经营资产 ? ? ? (万元) 表3 村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单位:万元、户、人、个 其中低收入上年产类型 序号 名 称 主营项目 带动农户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农户数 值 B46农 民专业 合作社 — — — — 合计 其中低收入上年产类型 序号 名 称 主营项目 带动农户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农户数 值 B47农 业龙头 企业 — — — — 合计 — 39 — 出生 文化程类型 序号 姓 名 性别 主营项目 上年产值 联系电话 年月 度 B48种 养殖业 大户 — — — — — — 合计 出生 文化 带动农户其中低收入上年度发放类型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联系电话 年月 程度 数 农户数 加工费 B49来 料加工 经纪人 — — — — — 合计 出生 带动从业接待游客上年营业类型 序号 姓 名 性别 餐位 床位 联系电话 年月 人员 人次 收入 B50农 家乐经 营户 — — — — 合计 出生 文化 带动从类型 序号 姓 名 性别 主营项目 上年产值 联系电话 年月 程度 业人员 B51办 厂、经商 户 — — — — — — 合计 — 40 — 附件2—3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扶贫重点村的请示 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本乡(镇)通过行政村申请、调查组进村调查、乡(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初步认定×××村等 个村为扶贫重点村。现将拟认定对象名单报上(具体名单附后),请审示。 专此请示。 乡(镇)扶贫重点村拟认定对象名单 附件: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 41 — 附件 乡(镇)扶贫重点村拟认定对象名单 农民人均村集体 自然 低收入 低收入 纯收入经济收入序号 行政村名 总户数 总人口数 农户户数 农户人口数 村数 (元) (万元) — 合计 — 42 — 附件3—1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乡(镇) 低收入农户的批复 乡(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报来的《关于认定低收入农户的请示》(文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经审核,你乡(镇)报送的低收入农户拟认定对象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批复。 你乡(镇)低收入农户共 户、 人。 附件: 乡(镇)低收入农户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 43 — 附件 乡(镇)低收入农户名单 序号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序号 行政村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 44 — 附件3—2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乡(镇) 扶贫重点村的批复 乡(镇)人民政府: 你乡(镇)报来的《关于认定扶贫重点村的请示》(文号)收悉。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经审核,你乡(镇)报送的扶贫重点村拟认定对象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批复。 你乡(镇)扶贫重点村为 ,共 个。 附件: 乡(镇)扶贫重点村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抄送: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 45 — 附件 乡(镇)扶贫重点村名单 序号 行政村名 自然村数 总户数 总人口数 — 46 — 附件3—3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低收入农户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经群众公推公议、农户自愿申请、村内公示、入户调查和乡镇政府审核等程序,县(市、区)政府认定全县(市、区) 户、 人为低收入农户,有效限期自公告日至2018年2月28日,现予以公告。 附件: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 47 — 附件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名单 ×××乡(镇)(共 户、 人) ×××村(共 户、 人) ×××(户主姓名)户 人、×××(户主姓名)户 人、…… ×××村(共 户、 人) ×××(户主姓名)户 人、×××(户主姓名)户 人、…… …… ×××乡(镇)(共 户、 人) ×××村(共 户、 人) ×××(户主姓名)户 人、×××(户主姓名)户 人、…… ×××村(共 户、 人) ×××(户主姓名)户 人、×××(户主姓名)户 人、…… …… ×××乡(镇)(共 户、 人) …… 全县(市、区)合计 户、 人 — 48 — 附件3—4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 扶贫重点村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经村民委员会自愿申请、进村调查和乡镇政府审核等程序,县(市、区)政府认定全县(市、区) 个村为扶贫重点村,有效限期自公告日至2018年2月28日,现予以公告。 附件: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 49 — 附件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名单 ×××乡(镇)(共 个) ×××村、×××村、×××村、×××村…… ×××乡(镇)(共 个) ×××村、×××村、×××村、×××村…… ×××乡(镇)(共 个) …… 全县(市、区)合计 个 — 50 — 附件3—5 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新一轮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报告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53号)精神,我县(市、区)按照规定程序,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 户、 人,省级(市级)扶贫重点村 个(注:如没有扶贫重点村,该处填0,附件2无需填列)。现将低收入农户分乡镇数量和扶贫重点村名单予以呈报。 附件:1.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分乡镇汇总表 2.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名单 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3年 月 日 抄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 51 — 附件1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分乡镇汇总表 序号 乡 镇 低收入农户户数 低收入农户人数 合 计 — 52 — 附件2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名单 序号 乡 镇 村数 村 名 合 计 —— — 53 — 附件4—1 县(市、区)低收入农户状况 调查分析报告(框架) 一、县情概况 地理位置;土地资源情况;人口情况;乡镇、村建制情况;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城镇化率等指标情况;全县社会保险覆盖人口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率)、社会救助人数(低保户数与人数、教育救助人数、医疗救助人数、住房救助人数、灾害救助人数等)情况。 二、低收入农户主要特点 根据《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所涉内容进行分析。 (一)数量比重(省定扶贫标准和地方扶贫标准下低收入农户户数与人数及比重) (二)地域分布 (三)从业状况 (四)家庭收支 (五)人口素质(文化程度、健康状况) (六)社会保障(低保户数和人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城乡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口覆盖率等) (七)家庭住房(房屋、饮水、燃料等) (八)生产资料 三、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 (一)低收入农户致贫原因 (二)低收入农户帮扶需求 四、低收入农户帮扶对策 — 54 — 附件4—2 县(市、区)扶贫重点村状况 调查分析报告(框架) 一、县情概况 地理位置;土地资源情况;人口情况;乡镇、村建制情况;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率、城镇化率等指标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道路、公交、供水、供电、通讯等通村数和通村率);村庄整治情况(整治数和整治率);农村垃圾处理情况(垃圾处理村数和处理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建成数和建成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与支出情况(主要收入来源、主要支出项目、年集体经济收入低于5万元村数等)。 二、扶贫重点村主要特点 根据《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所涉内容进行分析。 (一)扶贫重点村分布状况(包括区位状况、资源状况) (二)扶贫重点村人口状况(包括人均收入、低收入农户数量、劳动力数量及从业状况等) (三)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道路、饮水、通讯等) (四)扶贫重点村整治建设 (五)扶贫重点村社会保障 (六)扶贫重点村社会事业 (七)扶贫重点村产业发展(包括经营主体) (八)扶贫重点村集体经济 三、扶贫重点村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 (一)扶贫重点村致贫原因 (二)扶贫重点村帮扶需求 四、扶贫重点村帮扶对策 — 55 — — 56 — — 57 — — 58 — — 59 — — 60 — — 61 — — 62 — — 63 — — 64 — — 65 — — 66 — — 67 — — 68 — — 69 — — 70 — — 71 — — 72 — — 73 — — 74 — 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李 强 (2013年2月22日) 这次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和过去五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省委、省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春节后第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第一次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三农‖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夏宝龙书记对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作出了重要批示。下面,我根据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肯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 2012年,全省各地认真落实―保供给、强科技、重转型、促增收、美乡村、增活力‖的工作要求,加大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力度,在遭受强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三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的好态势。主要特点可概括为―稳、美、富、创‖四个字。―稳‖,就是现代农业发展稳中有进,粮食总产157亿斤,亩产417公斤,水稻高产示范突破1000公斤/亩,创了全国纪录,主要农产品供给稳定,农业增加值1670亿元,增长2%。―美‖,就是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89%行政村得到整治,260个历史文化村落(其中省重点村43个)保护利用开始启动,一大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在各地涌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富‖,就是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改善,农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实际增长8.8%,连续28年位居省区第一;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农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83元。―创‖,就是农村改革试验稳步开展,12个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始启动,继温州市获批国家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后,丽水市获批国家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扶贫改革‖试验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三农‖发展的好形势,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以来的五年,是我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面貌显著改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和民生水平全面提升的五年,―三农‖发展迎来了又一个―黄金期‖。五年来,我们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大力推进理念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基本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初步建 — 75 — 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制度框架,全省总体进入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现代化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一)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显著进展。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2%。农业―两区‖建设全面推进,建成粮食功能区357万亩、现代农业园区26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成长,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14.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万个。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覆盖88%乡镇。农业科技支撑不断增强,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8%。农田水利、林区道路、标准渔塘等建设稳步推进,农业机械装备条件加快改善。 (二)农村整体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行政村整治率达到89%,省级中心村建成377个,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完成153.7万户。调查确认历史文化村落971个,保护利用工作开始启动。行政村等级公路―村村通‖、广播―村村响‖、用电―户户通、城乡同价‖等目标全面实现,客运班车通村率达到93%,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7%,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1%。 (三)农民收入水平登上新的台阶。―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来料加工等加快发展,全社会从业人员非农就业比重提高到86%,农业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基本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9年登上万元台阶,年均实际增长8.5%,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缩小至2.37?1。―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如期完成,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达到6260元,79.4%的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 (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高龄补贴制度全面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80元/月,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82.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200元/年,扶贫开发标准提高至4600元(2010年)。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7.9%。所有县建成至少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深入实施,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五)体制机制创新开始整体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五年来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投入4909亿元,年均增长22.8%。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全面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耕地流转率达到42.7%。宅基地空间置换、有偿退出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步推进,宅基地整理复垦收益共享机制初步形成。农村金融体制不断创新,新增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58家,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50亿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开展,8481个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创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入实施,农 — 76 — 村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深入推进,我省―三农‖发展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已进入迫切需要结构整合和体制创新的新阶段。一是农业生产高成本(劳动力、土地、农资、环境等成本增加)、高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上升)、高约束(水、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持续流出)的特征日益凸显,种粮比较效益偏低、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生产经营主体弱小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二是农民收入增长放缓,纯小农户和低收入农户增收乏力,财产性收入总量小比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趋势不稳。三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兼业化、村庄空心化趋势明显,农民思想观念多元、社会阶层多元、利益诉求多元,农村人口流动从职业转移转向居住转换、身份转化,农村社会管理矛盾增加。四是―三农‖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不利地位尚未根本改变,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不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尚未根本破除。我们必须遵循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和强农惠农富民政策力度,持之以恒地强化农业、惠及农村、富裕农民。 二、扎实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第一年,也是本届省政府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同步推进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美乡村、改革惠民促融合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加快提升现代农业层次,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转变农民增收方式,加快构建城乡融合体制,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努力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 保供增收美乡村,就是要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稳定,确保农民收入增长势头不减弱并力争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改革惠民促融合,就是要着力消除制约―三农‖加快发展的体制障碍,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大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农业现代化是现代化的薄弱环节,要夯实基础、拉长短板。要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充分利用省部合作共建农业现代化的机制,大力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农业科技,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层次加快提升、经营主体快速成长、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让现代农业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大产业。 一是要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加大―四项补贴‖力度,大力推广优质高产新品种、新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高效种植模式,确保落实粮食播种面 — 77 — 积。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积极发展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快提升保障型蔬菜基地生产能力,加快建设标准化畜牧养殖场,确保市场供应。 二是要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十大农业主导产业,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今年要建成一批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实施一批主导产业提升项目。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加强产加销各环节紧密对接。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农超对接、农批对接,支持电子农贸、拍卖农业、连锁分销等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培育和推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拓展农业功能,支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 三是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大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领域创业就业,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加快形成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等为主的耕地规模经营格局。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拓展技能培训、产品加工、信用合作、保险互助等功能,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销售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努力走出一条农业生产力快速发展与农民权益充分保障相统一的以工促农的新路子。大力提升农业公共服务,完成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四是要推进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加快农业主导产业薄弱环节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完善主导产业技术体系。建立健全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推广机制,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深入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加快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应用前景的品种。扩大标准化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品种覆盖水平。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监测、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五是要加强农业设施装备建设。统筹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土地整理、林区道路等项目建设,提升农业设施条件。以灌区配套改造、圩区整治、排灌泵站更新改造、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等为重点,推进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继续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和―电子农贸‖。继续推进现代渔业园区、捕捞渔船―一更新二调整三改造‖、远洋渔业等设施装备建设,提高渔业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健全农业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体系,逐步实现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二)大力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浙江建设的主战场,要 — 78 — 持之以恒、创新提升。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的要求,坚持人居条件改造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与中心村培育建设并重,加大建设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彰显生态美、人文美,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要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是一项抢救性工程,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要抓紧编制已列入规划的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尽力发掘传统优秀文化资源,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主题,把历史保护好、文化传承好、村落建设好。 二是要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中心村是优化农村产业和人口布局的重要节点,要完善规划、统筹建设。要把中心村培育建设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民异地搬迁、农房改造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等结合起来,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加快建设服务设施,提高中心村产业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农村人口和产业集聚。 三是要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十年来,我们一任接着一任干,每年召开一个现场会,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今年,省委、省政府将对过去十年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要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提升第一轮已整治村的环境整治水平,大力推进整乡整镇环境整治。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强畜禽饲养场环境治理和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清洁活动,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四是要开展―四边三化‖行动。以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为重点,扎实开展洁化、绿化、美化活动。制定详细推进方案,确保建设成果看得见、摸得着。加快推进平原绿化、农田林网和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 (三)着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农民增收是农村工作的永恒主题,要适应形势、转变方式。要依靠强化科技支撑和创新农业体制,依靠壮大创业队伍和提高就业层次,依靠深化农村改革和保障财产权益,依靠提升公共服务和加大扶贫力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幅。会前,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促进农民增收26条政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到实处。 一是要实施农民创业行动。创业农民数量多是我省农民收入长期位居全国省区首位的最重要因素,要让更多农民进入创业领域、拥有创业收入。大力培育创业主体,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建立省级―农民大学‖、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分级分层的农民培训基地,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各个领域创业人才培养。不断拓宽创业领域,引导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 — 79 — 等在现代农业、来料加工、休闲旅游、社区服务、商品流通、再生资源利用等产业创业。着力搭建创业平台,结合集体物业经济发展、各类产业园区建设等,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园,特别是欠发达县要加快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切实加强创业服务,建立农民创业服务体系,在信息咨询、技术辅导、信贷供给、场所租赁、土地流转、人员培训和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是要实施农民充分就业行动。就业的工资性收入是我省农民收入的主体,要提高农民就业层次、扩大农民灵活就业。切实加强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着力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着力扩大就业规模,鼓励企业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队伍,大力开发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就业岗位,促进广大农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就近灵活就业。不断改进就业服务,健全城乡统一、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支持发展劳务合作社,加强信息对接、政策咨询、劳动力交流、权益保护等服务;健全合理的工薪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农民工欠薪支付机制。 三是要实施农民持股计划。让更多农民拥有股份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要深化产权改革、规范收益分配。创新农民入股渠道,通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兴办和在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项目、集体物业经济参股等多种渠道,促进更多农民持有股份。壮大股份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物业经济,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民所持股份的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规范收益分配机制,引导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健全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确保持股农民获得稳定的分红收入。 四是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帮扶低收入农户收入较快增长是促进农民收入普遍增长的重点,要加大扶贫力度,增强增收能力。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尽快出台―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当前要按照新扶贫标准4600元(2010年),抓紧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发达地区要按照上年农民人均收入45%左右和不少于农村户籍人口10%的要求,确定地方扶贫标准,认定低收入农户。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大力推进产业开发、培训就业、异地搬迁、金融服务和社会救助,继续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切实加强扶贫管理,完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扶贫工作重点村、农民异地搬迁等数据库;健全扶贫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扶贫绩效评估和监管。 (四)扎实推进统筹城乡投资建设。统筹城乡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要加大投资、加快建设。要按照实施―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的要求,在实施城市功能提升项目的同时,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力度,引导浙商回归投资新农村建设, — 80 — 扩大农村有效投资,提升农村建设水平。 一是要加快山区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规划(2012—2017年)》,大力发展山区高效生态农业、休闲旅游业、生态工业、养生养老业、生态人居业,加快建设9大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区和湖州、衢州、丽水3个山区发展试验区。统筹推进山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山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要推进农民异地搬迁。以县城、中心镇为主要入迁地,扎实推进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偏远小岛、―连家船‖等农民异地搬迁,提高异地搬迁补助标准,采取差异化补助补偿办法,鼓励自然村整体搬迁、节地式集中安置、宅基地同步复垦。今年要完成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 三是要推进中心镇培育建设。把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作为新型城市化战略的重点,注重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就业平台,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增强县城、中心镇的产业发展、吸纳就业、集聚人口等功能。 四是要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把农房改造作为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并与城镇保障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启动建设农房改造示范村。按照―三改一拆‖工作部署,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快拆除城乡违法建筑。 五是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农村各类设施间的衔接配套,提高标准、健全管理。以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巩固和完善农村防汛减灾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和村内主干道硬化,加快推进农村电力、饮水、通信和商贸流通等设施建设。继续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 六是要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提标、扩面、并轨‖的要求,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文化礼堂、中心村健身广场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新农合筹资水平和低保标准。 (五)深入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城乡融合发展核心是城乡体制融合,要增强改革勇气、推进改革创新。要以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平台,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体系为目标,以完善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为着力点,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相统一,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农村集体产权、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土地管理、户籍管理等制度改革,努力让更多农民共享更多改革红利。 — 81 — 一是要加快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是深化其他领域改革的基础。重点要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让农民拥有产权证明。加快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社员,让农民有股份分红。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各类集体产权交易流转。 二是要加快开展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监管模式创新,着力破解―三农‖贷款难题。重点要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扩大―丰收小额贷款卡‖、―丰收创业卡‖、―金穗惠农卡‖发放,让农民拥有便捷灵活的信用贷款;积极探索发展具有农村特点的抵质押贷款,允许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农房、农业设施装备等用于抵押贷款,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加快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允许将易受损农业设施和葡萄、茶叶、中药材等易受损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切实降低农民受灾损失。 三是要积极稳妥开展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的政策,依法保障户籍迁入城镇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推动进城镇落户农民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加快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四是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这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扩大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试点,今年每个市都要搞一个试点,补偿标准提高到100元/亩,力争通过三年,在全省全面建立这项制度。稳妥开展农户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空间置换等试点,切实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根据中央部署,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三、切实推动―三农‖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做好―三农‖工作事关全局,越是形势好、政策好,越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奋发努力,真抓实干,务求实现稳中有进、好上加好。 (一)要聚合力抓落实。―三农‖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凝聚力量、统筹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三农‖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位置,并体现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规划编制等各方面。各级农口部门要率先示范,把工作干好干实。其他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统筹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力量安排、工作推进,确保做到工作和服务向―三农‖延伸和倾斜。当前,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和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配套政策举措,形成―三农‖工作强大合力。 (二)要转作风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禁令‖,带来了清新之风。―三农‖工作直接跟农民群众打交道,更要求我们扑下身子、深入村子、摸清底子,全心 — 82 — 全意谋事,竭尽全力干事,千方百计成事。关键是要做到三条:一是明实情。各级干部要走到群众中间去,走到困难多、矛盾多、意见多的地方去,全面准确地掌握真实情况,研究提出切合实际的对策措施。二是讲实话。各级干部要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使各项决策和工作都能符合客观实际,使各种增长都能做到―没有水分的增长‖。三是办实事。省政府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上已经作出郑重承诺,办好十大实事,其中许多是―三农‖方面的,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还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呼声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农民满意的实事。要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对已出台的―三农‖政策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发挥效力。 (三)要强基础抓落实。要重视加强基层建设和乡镇工作,着力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宣讲活动,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他们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本领,落实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扩大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民主听证等民意表达方式,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来人口在居住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及时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落实好促进人力物力财力向乡镇倾斜的举措,满腔热情地支持乡镇干部做好工作,敢于为他们担责,为他们鼓劲,把广大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今年要总结宣传一批基层干部的先进典型,展示我省基层干部的良好风采。 (四)要抢当前抓落实。一年之计在于春,抓落实必须从当前抓起,确保实现―三农‖各项指标一季度―开门红‖。抓紧抓好冬春农业生产,搞好农作物田间管理,扎实做好春耕备耕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种子、农资库存,并确保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给农民,为争取农业好收成奠定基础。扎实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搞好农田整治,推进绿化造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快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调查认定工作,建立扶贫基础数据库。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安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严厉打击使用农业违禁品等不法行为,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同志们,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努力谱写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奋力创造城乡共同繁荣的新辉煌~ (李强系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 83 — 在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 调查认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黄 旭 明 (2013年3月22日) 同志们: 今年元旦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冒着零下十几度的严寒,到地处太行山深处的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要坚定信心、找对路子,原原本本把政策落实好,真真实实把情况摸清楚,扎扎实实把支部建设好,切切实实把团结搞扎实。同时,习总书记还突出强调了扶贫资金管理、干部作风、自力更生等问题。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新一轮扶贫对象调查认定工作,为下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奠定基础。刚才,章文彪同志就做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作了具体说明;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电报进行了具体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已明确,请各地认真落实好。这里,我强调四点意见: 第一、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 贫困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普遍的概念,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都存在贫困现象。不论经济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总有一部分人收入相对较低、生活困难,总有一部分地区经济发展滞后。如果不对这些人、这些地区加以重点扶持,他们就会在发展中掉队,进而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越要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因此,帮助欠发达区加快发展、帮助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是我们每一位共产党人、每一位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帮助最困难的群众增加收入,帮助老百姓改善生活,是雪中送炭,功德无量。无论从什么角度讲,我们都应全心全意推进这项工作。 过去五年,我们通过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不仅有效推动了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而且率先完成了从消除绝对贫困向减缓相对贫困的转变、从减缓区域贫困 — 84 — 向减缓区域贫困与人群贫困的转变,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已达6260元,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收入不平等现象仍比较突出,缩小收入差距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部分群众依然比较困难。对此,我们既要有充分的认识,也要有坚定的信心。习总书记讲:―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信心来自哪里,一是来自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打下的良好基础;二是来自良好的工作氛围,有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扶贫开发政策的强力支持、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有各级扶贫干部的积极工作,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力更生、创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就一定能搞好;三是来自良好的发展前景,浙江欠发达地区主要集中在山区,但深山远山不多、穷山恶水很少,而且生态优良,山林等资源丰富,发展生态经济条件得天独厚,只要我们立足有利条件和优势,用好扶贫开发和扶持山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科学谋划发展思路,欠发达地区完全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二、要把握要求,确保质量 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基础是要摸清底数、找准对象,这样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才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夏书记、李省长多次强调要把贫困情况摸清楚,浙江到底还有多少贫困群众,贫困到什么程度,要搞清楚。至于调查认定工作具体任务和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已发文部署,刚才文彪也作了说明,重复的话不说了,这里强调几点: 一是程序一定要规范。规范的程序是工作有序有效的前提。各地要严格按照―七步走‖的调查认定步骤,把分解数量、初选对象、调查核实、审定公告、录入数据、汇总分析、落实帮扶等七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按照动员准备、进村入户、汇总分析、落实帮扶、资料归档五个阶段的要求,科学安排、从紧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调查一定要深入。要想真正了解真实情况,必须深入到村里、到每一户该到的农户家里,看清实际情况,仔细询问每项调查内容,面对面听取农民群众的介绍和意见,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商讨脱贫措施,绝不允许拍拍脑袋或者听别人讲讲就把表格填了。 三是数据一定要准确。这次调查认定结果直接影响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把数据搞准、搞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调查统计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逐一摸清低收入农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情况、帮扶需求情况和扶贫重点村的基本情况、集体―三资‖情况、产业经营主体等情况,特别是要把因病因残因灾因学致贫的特困农户、缺劳力缺能力缺资金缺资源致困的困难农户全面摸排清楚,还要把纯小农户、中老年农民、低技能农民工的情况全面掌握起来。对数据一定要仔细核实,是多少填多少,实事求是。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各地一 — 85 — 定要严格把关,绝不允许为了争取政策、为了照顾而把非低收入农户填成低收入农户。习总书记在阜平调研时就讲到了这个问题,强调该摘的帽子要摘,该戴的帽子要戴,没有什么好照顾的。 第三、要带着感情,转变作风 这次调查认定工作,面对广大困难群众,面对条件较差的乡村,工作环境艰苦,没有对农民群众深感的感情,是很难做好这件事。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之所以贫困,是由许多原因造成的,不少贫困地区是革命老区、生态保护区,他们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和牺牲,现在帮助他们理所当然、责无旁贷。这次集中一段时间深入村户搞调查,是干部转变作风、联系群众、锻炼才干的好机会,也是检验干部政策水平、工作能力的好机会。各位调查人员一定要带着真挚、深厚的感情和艰苦朴素的作风,深入农户,访贫问苦,到困难家庭多坐一会儿,多和困难群众聊聊,要在联系群众上动真情,在为民谋利上出实招,在解决难题上见行动,在改革创新上求突破。 第四、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这次调查认定工作时间紧,只有2个月时间;范围广,几乎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多,至少涉及150万户低收入农户、5000个扶贫重点村。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临时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力量调配、人员培训和经费保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县级政府是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次调查认定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要全力以赴,具体负责村级各项工作指导、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初选对象审核、拟定对象上报、认定对象公告、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工作。农办(扶贫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全程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统计、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跟踪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要配强人员力量。各地要根据调查任务,既要选派熟悉农村工作年富力强的干部,也要选派可塑性强的年轻干部参与调查,了解国情、民情、实情,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地锻炼。乡镇政府要统筹调配力量,落实调查人员。县级机关要抽调一批干部到乡镇参与调查认定工作,充实乡镇调查力量。省市结对帮扶单位要派出干部到结对帮扶的乡村参与和指导调查认定工作,研究和制定结对帮扶方案。各级派出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都要参与这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进村入户调查。调查人员所在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交通等保障,确保其全身心投入调查工作。 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调查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调查人员施加压力,不得强令或授意调查人员篡改、编造数据,也不得自行修改调查数据。调查人员要履行对调查资料的保密义务,确保调查对象消除顾 — 86 — 虑、如实申报、反映实情。参与调查的部门、乡镇、人员要对调查工作和调查质量负责,对弄虚作假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要谋划扶贫开发举措。动员这么多人员力量进村入户搞调查认定,最终目的是为了针对性地提出扶贫举措。各地要科学运用调查成果,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研究制订―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全面建立―一户一策、一村一计‖的帮扶机制、―互助合作‖的开发机制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因户因村推进产业开发、培训就业、异地搬迁、金融服务、社会救助,促进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加快发展。 同志们,做好新一轮扶贫对象调查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意义大。我们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调查认定任务,为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奠定基础,为让老百姓过上越来越好的生活作出自己的努力。 (黄旭明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 87 — 在全省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 调查认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章 文 彪 (2013年3月22日) 今年是―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启动之年,做好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是实施好五年倍增计划的基础,至关重要。省委、省政府在春节后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作了总体部署,不久前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这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调查认定工作的通知》;会后,我们还将组织培训班,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每一项内容、每一个步骤、第一个指标逐一进行说明和解释。下面,我就这次调查认定工作的具体情况,先作几点说明。 一、关于调查认定的主要任务 这次调查认定工作覆盖全省有农村户籍人口的所有县(市、区),涉及至少150万户调查对象。主要任务有四项: 一是宣讲党的政策。宣讲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宣讲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宣传中央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扶贫政策,鼓励低收入农户自强不息、增收致富。 二是认定扶贫对象。按照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人口比重、数量和扶贫重点村数量,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具体对象,掌握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数据库。 三是落实帮扶任务。在调查和分析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致贫原因和帮扶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和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单位‖的结对帮扶任务和责任,提出帮扶举措,锁定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单位,制定帮扶方案。结合调查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扶贫对象的认定条件 这次调查认定的扶贫对象有两类,一是低收入农户,二是扶贫重点村。各地在对扶贫对象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前,首先要按认定条件和程序选定扶贫对象。 — 88 — 低收入农户的认定条件是: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26个欠发达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实行省定扶贫标准(2010年4600元)。发达地区除了按省定扶贫标准认定低收入农户外,还要按照―上年农民人均收入45%左右和不低于农村户籍人口10%‖的要求,确定地方扶贫标准(以市为单位),认定地方扶贫标准下的低收入农户。 各地要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人口比例推算、群众公议公推、农户自愿申请、干部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全省各县(市、区)低收入农户的测算拟定数已随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一并印发。 26个欠发达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要在认定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的基础上,还要认定一批扶贫重点村。扶贫重点村的认定条件是:一是村内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这是前提条件。二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三是村内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四是在基本符合前提条件基础上,五年内有自然村整体搬迁或搬迁人数较多的行政村必须列入,革命老区村、少数民族村、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村、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优先列入。 各地采取县乡沟通协商、准入条件限定、村级自愿申请、干部进村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认定新一轮省级扶贫重点村。发达地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由市县两级负责帮扶的扶贫重点乡村。 三、关于调查认定的实施步骤 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调查认定有七个步骤: 第一步:分解数量。一是低收入农户人口拟定数的分解。县(市、区)政府根据各乡镇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比重和数量,结合各乡镇原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等情况,将省里测算拟定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推算分解到各乡镇;乡镇政府将县(市、区)推算分解的低收入农户比重和数量,进一步推算分解到各村。二是扶贫重点村拟定数的分解。县(市、区)政府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各乡镇原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数量等情况,在与乡镇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将省里拟定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分解到各乡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一是低收入农户对象初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按照乡镇政府分解的数量和省定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村内农户状况,以群众公议公推方式,产生低收入农户的初选对象,并将初选对象名单在村内公示。经公示无突出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自愿提出申请,填写《低收入农户申请表》。村委会将申请农户汇总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二是扶贫重点村对象初选。乡镇政府根据扶贫重点村认定条件和县(市、区)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向各村部署扶贫重点村申请工作。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填写 — 89 — 《扶贫重点村申请表》,并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根据县(市、区)政府分解的扶贫重点村数量和各村上报情况,研究产生扶贫重点村的初选对象。 第三步:调查核实。乡镇政府组织若干调查组,调查人员由乡镇机关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县(市、区)政府派出的县级机关干部组成,省市两级机关干部可按结对帮扶关系参与调查。一是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的入户调查。调查组按照乡镇政府审核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名单,逐个入户调查,填写《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二是扶贫重点村对象初选的进村调查。调查组按照乡镇政府确定的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名单,逐个进村调查,填写《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经调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初选对象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调查组建议乡镇政府予以调整,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第四步:审定公告。乡镇政府根据入户调查和进村调查的情况,确定低收入农户认定对象和扶贫重点村认定对象,并报县(市、区)政府审定。县(市、区)政府将审定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对象名单和扶贫重点村认定对象名单在县级媒体、相关乡村公告,并报省市农办(扶贫办)备案。 第五步:录入数据。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及时将《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表》、《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表》数据录入数据库,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电子档案和扶贫重点村电子档案。 第六步:汇总分析。调查组、乡镇政府、县和市级农办(扶贫办)分别写出村级、乡镇级、县级、市级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分析报告和扶贫重点村状况分析报告,研究帮扶举措,提出帮扶建议。市级调查分析报告以市政府名义报省农办(扶贫办)。 第七步:落实帮扶。县级农办(扶贫办)根据调查分析报告,研究提出对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干部‖、对扶贫重点村―一村一计一部门‖的结对帮扶方案,并由县(市、区)政府落实结对帮扶单位和责任。同时,26个欠发达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政府确定数量不超过40%、帮扶任务重和发展潜力大的扶贫重点村,交由省里实行结对帮扶,与省结对帮扶团组长单位商定结对帮扶方案;其余60%的扶贫重点村由市县两级实行结对帮扶。 四、关于调查核实的主要内容 入户调查和进村调查的目的是摸清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的现实状况和帮扶需求。 低收入农户状况调查,主要了解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农户帮扶需求情况等。家庭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家庭户别、参加经济组织、计划生育、原帮扶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从事职业等情况。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主要包括生产条件、住房、生活条件、收入支出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农户帮扶需求情况主要包 — 90 — 括发展农业产业、就业、培训、帮扶措施和异地搬迁等方面的意愿。 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主要了解村基本情况、村集体―三资‖情况和村产业经营主体情况等。村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人口结构、生产生活条件、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帮扶需求等情况。村集体―三资‖情况主要包括村集体收入、村集体支出、村集体经营资源、村集体资产等情况。村产业经营主体情况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农家乐经营户、办厂经商户等情况。 五、关于调查认定的时间安排 这次调查认定工作安排2个月时间,分为五个阶段,争取在5月20日前完成。 一是动员准备阶段。这一阶段,各地要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印发调查资料;抽调干部,组成调查组,培训调查人员;完成低收入农户数量推算分解到乡镇到村、扶贫重点村数量协商分解到乡镇工作。省扶贫办将于下周开展市县农办(扶贫办)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是进村入户阶段。这一阶段,调查组要进村入户宣讲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政策;完成对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初选对象的调查,做好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认定对象报批和公告工作。 三是汇总分析阶段。这一阶段,调查组、乡镇政府和县级农办(扶贫办)要完成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状况调查分析报告。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将调查数据录入数据库。 四是落实帮扶阶段。这一阶段,县级政府要建立新一轮结对帮扶体系,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一村一计一部门‖的帮扶任务和责任。 五是资料归档阶段。这一阶段,各地要规定做好各种调查纸质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开展这次调查认定工作的宣讲材料、调查表等各种资料,请各地到浙江三农网、浙江扶贫网、浙江农民信箱上下载,并自行印制。 六、关于调查认定的基本要求 这次调查认定工作时间紧、范围广、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级农办(扶贫办)要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是要加强工作力量。各级政府要把做好调查认定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转变作风的实际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选派县级机关、乡镇机关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组成调查组,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要确保调查质量。调查认定的质量事关扶贫对象的确定、扶贫政策的制定和扶贫工作的实施。调查人员要端正工作态度,耐心细致地向调查对象讲解调查内容和 — 91 — 要求,据实填写调查表,确保调查内容和数据真实。调查组要对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帮扶举措。 三是要树立良好形象。各地调查人员要发扬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农户,了解实情,解决困难,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任何负担,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四是要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加强对调查活动的宣传,报道摸实情、办实事和帮扶困难群众的情况,为广大干部深入基层、转变作风、关注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这次调查认定工作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关系―两富‖现代化浙江的建设大局。我们要统一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章文彪系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省扶贫办主任) — 92 —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委〔2011〕29号 根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实现―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总体目标和―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的要求,为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普遍增加群众收入、全面提升民生水平、不断增强内生功能作为中心任务,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注重优化城乡布局,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着力构筑生态屏障,全力建设―山上浙江‖,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走上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 2(主要目标。到2015年,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所有县(市、区)基本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主要目标是: ——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60%的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就业基本实现,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社会保障全面覆盖,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与发达地区的差距明显缩小。 ——内生发展功能明显增强。产业结构、城乡结构、人口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生态经济加快发展,人口布局显著优化,城乡面貌明显改变,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生态城市、绿色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集聚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均生产总值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 93 — 3(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生态富民。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转型发展,科学跨越。以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结构调整为重要举措,准确把握欠发达地区发展阶段、内在规律和特色优势,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不断强化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力,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努力跟上全省发展步伐。 ——集聚发展,城乡统筹。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基本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绿色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努力构筑经济优势互补、功能定位清晰、城乡一体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内生发展,合作联动。坚持自身努力与外部支持有机结合,加大财政扶持、生态补偿、区域协作、结对帮扶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欠发达地区在创业创新中实现自主发展,在开放合作中实现共赢发展。 二、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4(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按照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要求,加强欠发达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扶持发展一批茶叶、果品、笋竹、油茶、食用菌等特色农业生产基地,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设施农业发展、农机具购置、林区道路修建、农业科技推广、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扶持力度,着力支持发展一批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适当增加欠发达地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省对油茶产业发展、林区道路建设的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欠发达地区。 5(着力发展生态工业。支持现有工业园区扩容和提升,鼓励跨县建设一批工业园区,搭建绿色制造业集聚发展平台。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支持发展绿色生态环保产业和工业循环经济,打造一批生态经济的先行区、示范区。进一步加大对来料加工业的扶持力度,支持来料加工、专业村、工厂化基地、集中小区建设和经纪人创业,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外贸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发展来料加工基地。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循环经济扶持资金、外向型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 — 94 — 6(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抓好县域风景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景区规划编制,加强通景公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各类旅游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点、休闲观光农业园为基础的发展格局。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扶持建设一批省级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特色县、示范乡(镇、村)和休闲观光农业园。各级政府要优先认定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作为政府会议定点采购单位。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农家乐发展扶持资金等进一步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 7(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大力扶持发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基本实现连锁便利店在行政村全覆盖。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到欠发达地区发展现代流通业,支持供销社、商贸、邮政、金融等企业向欠发达地区延伸服务,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产品、生产资料和再生资源等经营网点。加快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扶持产地农产品市场建设,推动―农超对接‖,鼓励在发达地区建立特色农产品营销中心,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等政策。支持文化创意、森林文化等产业发展,建设一批省级重点采风创作基地。 三、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促进产业和人口集聚 8(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按照区域统筹、城乡一体和小县大城、内聚外迁的要求,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加大对规划编制的财政补助和技术支持力度。科学规划城乡一体的公路交通运输网、通信信息网、商贸物流网、供水供电网、垃圾污水处理网等设施,加快形成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协调发展的格局,推动欠发达地区集聚发展、集约发展。 9(推进绿色城镇建设。把县城和中心镇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把城镇建设、产业发展、人口集聚、生态保护和土地节约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确定城市组团中各城镇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支持以县城为依托的产业集聚平台建设,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培育绿色中心镇,提升中心镇的人口产业集聚功能和公共服务辐射功能。省里优先安排县城和中心镇建设的用地指标。 10(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实施,着力推进连线成片的村庄整治,配套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省村庄整治等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整合建设项目和扶持资金,推进中心村培育建设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动自然村整合和农居点缩减,提高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和农村土地集约使用水平。继续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 11(推进农民异地搬迁和转移。把县城、中心镇和中心村作为主要迁入地,大力 — 95 — 引导高山远山、重点水库库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偏远小岛等缺乏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条件的区域群众有序搬迁,逐步提高搬迁补助标准,每年搬迁6万人以上。各地要统筹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加大对自然村整体搬迁、公寓式节地安置、特困户异地搬迁和宅基地整理复垦的补助力度,宅基地复垦收益要提高用于搬迁小区建设和农户搬迁的补助额度和比例。结合中心镇和产业集聚区等建设,积极探索在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农村人口将户口迁移到城镇,享受与当地居民一样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待遇,并保留其迁出地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权益的有效办法。积极探索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跨市县转移就业、进城落户的机制。对吸纳异地搬迁农民、低收入农户、被征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可参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执行,并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四、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2(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和充分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转移就业能力。支持利用集体闲置土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着力营造以县城、中心镇为主要载体的非农产业和现代农业创业平台。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创业就业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创业,鼓励能人带动下的合作创业,形成以创业带动充分就业的格局。省―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补助资金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各地应将低收入农户、被征地农民和异地搬迁农民中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 13(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扶持农村学前教育上水平和普通高中布局优化,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学前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支持骨干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教师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对在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职称(职务)等倾斜政策。支持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配备基本设备装备,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时期县县建成图书馆、文化馆,基本完成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改造。 14(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严格按规定落实好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及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政策。逐步提高欠发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从2011年起,各地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每人2500元以上。 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保障发展水平 15(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等级公路建设和国省道干线、县(乡)际公路技术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有序开展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国省道和重要 — 96 — 县道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继续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安排,国省道养护工程由省级投资,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由省给予适当补助。加快欠发达地区铁路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能力。全面实施―水上康庄工程‖,加快乡镇渡航船及配套码头改造,继续完善海岛交通设施,进一步解决库区、海岛群众出行难问题。 16(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骨干电网建设,增强电网吸收消纳能力,两年内基本解决小水电―送出难‖问题。依托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深入推进集约农网和农村电气化建设。―十二五‖时期用于欠发达地区的省农网改造资金比―十一五‖时期有较大幅度增长。支持有条件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风电、太阳能、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17(加快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扶持―强塘‖工程、中小河流治理、中小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农村安全饮用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和非工程性预警防灾措施等建设,着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支持农村自动气象站建设,五年内覆盖主要乡镇。加快欠发达地区现代通信网络和农村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六、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构筑生态屏障 18(加快生态屏障建设。加大钱塘江、瓯江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投入,支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经营,着力发展珍贵树种和经济林。支持生态安全保障体系、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和环境执法应急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地下水资源、主要河流交界断面及入海口水质、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省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加大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支持。 19(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率。实施清洁水源、清洁空气、清洁土壤行动,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鼓励兴办环境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项目。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加强对饮用水源和战略性水源的保护,发展保水洁水渔业。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 20(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原则,逐步建立科学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各类资源规费用于生态补偿的比重,并向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完善跨界断面河流水量水质目标考核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源头地区保护水源的积极性和受益水平。健全分类补偿与分档补助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2011年省级以上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每亩提高至19元。探索建立政府管制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碳汇林业,探索 — 97 — 建立碳汇交易机制并开展试点。 七、大力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实施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 21(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以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为重点,大力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着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格局。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合作社发展,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给予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制度,继续扶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建立资金互助组织,进一步规范村级资金互助组织管理。完善低收入农户数据库,切实做到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帮扶到户、责任到人。加强扶贫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建立低收入标准确定机制和低收入农户界定机制,推动扶贫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22(实行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政策。从2011年起,连续三年对低收入农户比较集中的重点欠发达县实行特别扶持政策,支持实施一批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的项目。实施紧水滩库区、乌溪江库区等重点库区和高山远山地区群众增收致富工程,继续推进―小岛迁、大岛建‖工程。各地要优先将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少数民族乡村、革命老区乡村列为扶持对象。 八、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实现合作共赢 23(深化产业发展合作。建立对口共建山海协作园区制度,合作共建6大山海协作园区,省循环经济项目贴息、技改贴息、开发区专项等资金向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倾斜安排。各级政府优先保障山海协作项目用地需求。完善共建园区利益分成机制,吸引发达地区的产业和要素向共建园区转移。巩固和加强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的资源与产业合作。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百村经济发展促进计划‖、―省外浙商帮扶低收入群众增收152计划‖,积极引导发达地区企业和省外浙商到欠发达地区实施产业开发和投资。鼓励发达地区企业到欠发达地区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开展劳动力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省财政按参训后实现就业人数给予适当补助。 24(强化社会事业合作。健全省级单位牵头的山海协作专题合作组机制,深化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民主党派之间的协作,促进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发展。发达市县要逐步增加财政等资金,对口援建一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 25(加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引导欠发达地区主动融入―长三角‖,支持温州、丽水、衢州三市在海西经济区建设中寻求发展机遇,实现融合发展。继续办好―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组团参加―浙洽会‖、―西博会‖、五金博览会和海西经 — 98 — 贸洽谈会等省内外重大展会,有条件展会的设立山海协作专区。 九、不断强化职能扶贫,加大结对帮扶力度 26(强化职能扶贫。落实职能部门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集中村、低收入农户等扶贫对象的普惠服务和特惠支持措施。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协同推进产业开发、技能培训、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村庄整治、农房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对省级部门职能扶贫工作的绩效考核,省政府将职能扶贫绩效纳入对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27(加强结对帮扶。完善由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大型医院、国有企业、强县强镇等组成的省级结对帮扶体系,健全结对帮扶单位协作配合的团队结对帮扶机制。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帮扶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帮扶力度,提高帮扶针对性,不达小康不脱钩。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办法,未派指导员的帮扶单 ‖、―一户一策一位要落实干部联系结对村,指导落实帮扶工作。健全―一村一计一部门干部‖的市县两级结对帮扶机制,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帮扶工作每年有新进展、新成效。 十、切实增加投入,强化要素保障 28(强化财政扶持。2011—2013年,省财政每年专项筹措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十二五‖后期,视财力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用于对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的扶持。省级对欠发达地区的相关扶持资金要在―十一五‖时期基础上做到总量增加、比重提高。 29(强化金融服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协调和指导,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投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我省金融机构到衢州、丽水设立分支机构,稳步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建立县域范围的社区银行。加快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扩面增量,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和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试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丰收小额贷款卡‖和―金穗惠农卡‖覆盖面,实施―便民支付工程‖,开展―金融服务村村通‖试点。 30(强化用地保障。对欠发达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实行倾斜。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要求,加大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力度,积极引导城乡建设更多利用低丘缓坡的非耕地。 31(强化科技支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欠发达市县建立产学研联盟,搭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促进行动,完善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制度,在欠发达地区率先创建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点。 — 99 — 培植一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机构和农业高科技企业,新建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促进行动,开展村镇特色产业集群创新等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建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机制,在财政、税收、融资等方面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 32(强化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开发―希望之光计划‖,引进转型发展紧缺人才,组织开展专家服务欠发达地区活动,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资金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的补助。加强和改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加强管理考核,强化激励保障。健全省级和发达地区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欠发达地区服务的制度。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青年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切实发挥农村实用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作用。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组织领导 3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和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欠发达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省委常委和副省长各联系一个欠发达县,深入到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服务,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欠发达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开拓进取,把推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整合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 34(着力加强干部保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好配强市、县、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选派欠发达地区领导干部到省级机关挂职、省级机关干部到欠发达地区挂职、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健全省级机关干部不定期到结对帮扶村蹲点调研制度,积极为群众送服务、办实事。 35(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奋发有为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转变发展观念,不断激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共谋发展、合力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激励,加大村级运行资金和村干部报酬的补助力度。加大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整合有关财政扶持资金和结对帮扶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实现集体资产数量和质量的提升。省里在安排支持村域经济发展项目时向人口规模较大、产业特色明显或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倾斜,对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项目予以优先扶持。 — 100 — 36(积极引导社会扶贫。充分发挥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的作用,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慈善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捐赠扶贫事业。企业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海岛地区参照本意见执行。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办法。(此件发至县) 2011年3月16日 — 101 —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 浙委发〔2013〕8号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的重要内容,是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加快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重大任务。当前,我省农民持续增收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农民群体内部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趋势不够稳定。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加快推动农民增收方式转变,坚持依靠强化科技支撑和创新农业体制,依靠壮大创业队伍和提高就业层次,依靠深化农村改革和保障财产权益,依靠提升公共服务和加大扶贫力度,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努力实现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欠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发达地区农民收入增幅、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幅。到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400元(2010年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5?1;到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000元左右(2012年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3?1;力争提前1—2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一、大力实施农业现代化行动计划,不断增加农业经营收入 1(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合力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加快推广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努力提高粮食单产。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完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订单粮食奖励等管理机制,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农业―两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继续实施农业高产创建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和商品有机肥补助。免收农业灌溉定额内水费,扩大森林抚育补贴范围和规模,落实渔业补贴及税收减免政策,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投入,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和服务,集成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标准化种植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饲养和水产养殖示范场、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引种场,培育特色优势农产品和产业。 2(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水平,扩大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大力培育和推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支持 — 102 — 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运输,支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拍卖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大力推进以农超对接为方向、农批对接为主体的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创建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鼓励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业主导产业产销分析研究,加大农产品促销力度,完善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价格预警机制。支持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中心和中国?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培育价格形成和交易中心。支持各地举办各类农产品促销活动,继续办好省农博会。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产品流通主体按订单价格收购农产品。进一步拓展农业功能,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产业。 3(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入实施现代种业发展、产业技术支撑、成果转化应用、创新能力提升―四大工程‖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加快种业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加快农业主导产业薄弱环节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完善主导产业技术体系。大力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和粮经轮作、立体种养、农牧循环等高效生态农作模式。积极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推广机制,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大力培育―乡土专家‖,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授权的农业发明专利给予补助。支持水稻、蔬菜、果品等12个领域开展新品种选育协作攻关,对在农业科研和推广一线的先进工作者给予奖励。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监测、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障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 4(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加快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大力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投资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努力走出一条农业生产力快速发展与农民权益充分保障相统一的以工促农的新路子。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和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功能拓展,全面开展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合作社生产技术、农资供应、产品营销、资金融通等服务功能,鼓励政府涉农项目交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承担,落实合作社税收优惠及合作社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的政策,对合作社建设鲜活农产品和饲料粮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加快组建合作社联合社,全面推行联合社工商登记工作,逐步加大支持力度。省级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收购―菜篮子‖产品,推动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 — 103 — 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普通农户分享更多收益。完善―3+X‖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经营性服务,广泛采取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标投标等方式,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 5(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加大力度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快推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2013年每市至少选择1个国家或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先行开展试点,省财政给予支持。加大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好按土地出让收益的10%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政策。统筹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土地整理、农田水利、林区道路、标准鱼塘和渔港等项目,加强农田、林区、鱼塘、国有农林渔场的排灌设施、防洪设施、机耕道路等建设和山塘整治、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对涉农的排涝抗旱、引配水工程的电力排灌站和农民饮用水工程的电费标准按农业用电标准执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推进乡村两级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提高气象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防灾减灾、消防、疫病防控、污染治理、安全监测等设施建设,健全保障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积极发展―智慧农业‖。 6(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发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提高保费补助标准。将渔业互助保险试点拓展到水产养殖业、渔业基础设施等,支持发展农民互助保险。完善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结合的农业灾害救助体系。 二、大力实施农民创业行动,增加创业性收入 7(培育农村创业主体。深入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育创业人才。扶持现有农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来料加工经纪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经营户等创业主体做大做强,并带动广大农民在配套领域创业兴办实体。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等在现代农业、森林经营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社区服务业、商品流通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电子商务业等领域创业,进一步壮大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网店等农民创业主体队伍。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店的宽带费用、配送车辆的物流费用给予优惠。 8(打造农民创业平台。依托县城和中心镇培育、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建设、集体物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店面商铺、营业用房等农民创业基地。鼓励欠发达地区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山海协作产业园专门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区块,鼓励发达地区企业支持和服务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创业园建设。 — 104 — 9(构建创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县级综合性农民创业服务中心和区域性分中心,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指导、土地流转、场所租赁、资金融通、人才引进、人员培训、行政审批、工商登记等服务。创新农民创业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创业贷款,扩大丰收小额贷款卡、丰收创业卡、金穗惠农卡等覆盖,重点加大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信贷服务。扩大农村有效抵质押物范围,推动林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增加财政贴息。鼓励和支持各地统筹整合农民就业创业有关资金,加大对农民创业培训、创业贷款贴息等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农民创业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三、大力实施农民充分就业行动,增加工资性收入 10(加强技能培训。大力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学费。农民工参加各类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企业用于员工培训所需经费可按税法规定在税前列支。 11(扩大就业规模。鼓励企业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队伍,企业招用各类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大力开发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社区服务业等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开展公益性岗位进村活动,行政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给本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被征地农民、低收入农户、农村复转军人中就业困难人员。 12(改进就业服务。完善城乡统筹就业管理制度,健全城乡统一、功能完全、服务优良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信息对接、政策咨询、劳动力交流、权益保护等服务。健全合理的工薪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完善农民工欠薪支付机制。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发展劳务合作社,帮助就业困难农民就业。积极开展劳务合作社登记试点。 四、大力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增加财产性收入 13(扩大持股农民队伍。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将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到社员。改革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注册登记过程中,依法免征集体固定资产因评估增值发生的相关税收。鼓励具备条件的村整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和支持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相关农民参股入社,扩大区域内同业农民的入社率。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低收入农户入社。支持农民参股发展集体物业经济。鼓励农民依法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林地、渔塘等)承包经营权等作价入股参与农村产业开发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以股份合作 — 105 — 形式组建资金互助、保险互助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 14(壮大股份合作经济。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重点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发展物业经济,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好《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号),积极探索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财政扶持资金量化为当地集体经济薄弱村股份的路子,使薄弱村拥有保底分红收入。鼓励以集体土地、山林等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合作兴办产业开发项目。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健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收益分配机制,加强村集体留用地开发利用,扩大村经济合作社合法收入来源。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各类集体产权在流动中优化组合、保值增值。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5(规范收益分配机制。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股权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内部治理机制。各类股份经济合作组织都要在年终实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须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确保持股农民获得分红收入。积极引导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完善收益分配办法,收入分配向低收入农户社员倾斜。 五、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增加低收入农户收入 16(全面完成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按照新扶贫标准4600元(2010年),抓紧开展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发达地区一般按照上年农民人均收入45%左右和不少于农村户籍人口10%的要求,确定地方扶贫标准,认定低收入农户。对低收入农户发放具有身份识别和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爱心卡‖。以低收入农户比重较高或数量较多为主要标准,在26个欠发达县和金华市婺城区、兰溪市、台州市黄岩区确定新一轮扶贫重点村,作为省级扶持重点,同等条件下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资源开发潜力较大、有自然村整体搬迁等行政村优先列入。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和群众加快增收的扶持力度。发达地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一批重点扶持乡村。完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新一轮低收入农户、扶贫重点村、农民异地搬迁等数据库。完善扶贫统计监测体系,加强扶贫绩效评估和监管。 17(全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着力帮扶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产业。加大金融扶贫力度,在全省实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扩大和创新扶贫资金互助会的试点范围和组建方式,着力缓解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短缺的困难。加大社会扶贫力度,完善省市县三级对扶贫重点村结对帮扶体系,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动员更多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加大帮扶力度,改进帮扶方式。实施好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力争到2017年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 — 106 — 元以上,低收入农户(―低保‖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8000元。 18(扎实推进农民异地搬迁。加大搬迁扶贫力度,以县城、中心镇为主要入迁地,扎实推进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偏远小岛、―连家船‖等农渔民异地搬迁,每年搬迁6万人以上。提高农民异地搬迁补助标准,采取差异化补助补偿办法,鼓励自然村整体搬迁、节地式集中安置、宅基地同步复垦。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收益要向农民异地搬迁小区建设倾斜。 六、着力提升农村民生水平,增加转移性收入 19(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中心村培育建设和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为重点,以农村环境全面整治和农民住房全面改造为基础,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农村联网公路、农村饮水、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电网升级、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治理与改善农村水环境,加快平原绿化和森林村庄建设。落实经费来源,建立村级公益设施运行管护制度。对畜牧养殖排泄物零排放的规模养殖户免交排污费。2013年,启动26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完成1840个村庄环境整治,改善50万农村居民饮水条件,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万户,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21元/亩。 20(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覆盖,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和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整合的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减轻农民医疗负担。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司法等专项救助。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机制。2013年,困难家庭成员重特大疾病政策范围内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低保对象住院政策范围内自费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50%以上。 21(提升社会事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加快推广城乡学校共同体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低收入农户子女学前教育保教费、普通高中学费,2013年新建或改扩建1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把健康浙江建设重点放在广大农村和农民,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体检质量。要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村级便民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增强便民服务功能。深入实施农村重点文化惠民工程,2013年新建(修建)村级文化礼堂1000个、中心村健身广场30个。倡导当地驻军参与新农村建设,创建―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 22(着力提高城市化质量。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都市区和城市群规划建设,支持区域中心城市增强集聚辐射能力,着力提升县城、小城市、中心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就业吸纳、人口集聚功能。把县 — 107 — 城、小城市、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建设与农民异地搬迁、农房集聚改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农村人口集聚步伐,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的政策,依法保障户籍迁入城镇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推动进城镇落户农民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采取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等措施,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农民持续普遍较快增收 23(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制定工作目标,出台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目标考核。省里把农民人均纯收入情况作为对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新农村建设评优的一票否决指标。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举措。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4(强化改革创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改革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动力,坚持―面上改革创新‖与―点上改革试验‖两手抓,以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平台,积极稳妥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农村集体产权、农村金融服务、农村土地管理、城乡要素交换、户籍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创造更多的改革红利,让更多的农民拥有改革红利。 25(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总量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贯彻执行对金融机构的涉农信贷政策评估制度,落实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农户贷款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继续用好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社参与设立各类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业、工商资本、浙商回归投资参与农业农村发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公益基金,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26(加强基层建设。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本领,健全村级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用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快改善农村公益事业。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保障合作社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致富农民的基本导向,形成抓党建、促发展、带增收的良好局面。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乡镇干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推动乡镇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农民,全面落实各项政 — 108 — 策和任务。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工作指导员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农业、水利等基层服务体系。依法维护、统筹兼顾农民群众多种利益,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农村和谐稳定。加强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问题。 (此件发至县) 2013年3月1日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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