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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原住民-亚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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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原住民-亚美族雅美族 雅美族在台灣地區的關係位置 雅美族居住於台東外海的蘭嶼島上,雅美人自稱「達悟」,是「人」的意思。。總人口數大約有二千九百人。 雅美族特有的「飛魚文化」,每年三月,飛魚隨著黑潮迴游到蘭嶼的海域,雅美人舉行召請飛魚前來的招魚祭,祭典之後,雅美人開始捕飛魚;不同的月份用不同的方式,捕不同的魚類,不僅調節了海洋魚類的生態,而吃飛魚的季節限制,也遏止了人類濫捕、貪婪的情況發生。 雅美人視飛魚為上蒼賜予的神聖物品,因此要以敬畏戒慎的心情對待。符合生態保育的觀念是對魚類的分類。 魚可以分為: .老人魚(只有老人可以...
台湾原住民-亚美族
雅美族 雅美族在台灣地區的關係位置 雅美族居住於台東外海的蘭嶼島上,雅美人自稱「達悟」,是「人」的意思。。總人口數大約有二千九百人。 雅美族特有的「飛魚文化」,每年三月,飛魚隨著黑潮迴游到蘭嶼的海域,雅美人舉行召請飛魚前來的招魚祭,祭典之後,雅美人開始捕飛魚;不同的月份用不同的方式,捕不同的魚類,不僅調節了海洋魚類的生態,而吃飛魚的季節限制,也遏止了人類濫捕、貪婪的情況發生。 雅美人視飛魚為上蒼賜予的神聖物品,因此要以敬畏戒慎的心情對待。符合生態保育的觀念是對魚類的分類。 魚可以分為: .老人魚(只有老人可以食用)。 .男人魚(味腥、皮如砂紙,女人不能食用)。 ?女人魚(肉質鮮美,任何人皆可食用)。 因此,一個雅美男子在捕魚時,必須捕撈到不同種的魚,以供應家裡的男女老少享用。間接地抑制了過量捕殺單一魚類的危機,也兼顧了生態保育的平衡。 要捕獲許多的飛魚就需要有一艘好的船。雅美族的拼板舟是祖先智慧的累積。船體由21~27塊不同的木板組合,再以木棉或樹脂接合,不用一根鐵釘,每一塊船板所使用的樹材都是固定的。 而船上細緻的雕紋與圖案,又顯現了雅美人藝術上的天份。那些瑪瑙紋、銀盔紋、波浪紋,都是雅美人生活的一部份。人形紋則代表了家族的英雄,也是各家族的徽章。最重要的圖案是有著齒輪狀的眼睛紋飾,是船的眼睛,有避邪的作用,讓船隻在大海航行時免於災難。 雅美人認為船是男人身體的一部份,造船是神聖的使命,尤其在造一艘十人大船時,從選材到製作完成歷時三年的時間,船對雅美人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除了造船技術,紡織、捏陶、金銀器打造都是雅美人藝術的表現。 (一) 飛魚文化: 捕飛魚是雅美人年中的盛事,整個生活重心環繞著飛魚捕撈活動,飛魚甚至是信仰與宇宙觀的表現。 (二) 大船文化: 雅美拼板舟的製造及裝飾藝術獨步全球,漁團的組織成員多是家族內的成員,藉此鞏固家族組織並發揮共享、共食的精神。 (三) 南方島嶼的地理觀: 早期雅美人的傳統地域概念僅止於台灣、綠島及巴丹群島,而沒有中國的概念。 (四) 唯一沒有獵首的原住民族: 愛好和平的雅美人遇有糾紛時,穿著籐編的盔甲,戴上籐帽,手持長矛,雙方對峙丟石頭,只要一方有人受傷,戰事即告終止。 (五) 丁字褲與精細的織衣: 藍白相間的衣飾及丁字褲是雅美人的標誌,也是適應海上生活的產物。 (六) 分類清楚的食、用器皿: 雅美人對每一種食物(穀、肉、魚)都有專用的陶器、木盤。分類清楚絕不混淆。 一、 組成特色 雅美族的社會組織是以父系為主的親屬結構。另外,雅美族沒有階級區分與統一的領袖制 度,因而在社會上的權威並非來自世襲。 雅美族社會中並無常設的頭目。基本上是一個平等、非階級性的社會。個人的聲望與地位非由先天繼承而來,而是需要依靠個人後天的努力取得。 二、財產繼承 在傳統雅美族社會中,完全為家族私有的土地財產僅有水芋田與宅地二種。水芋田原則上交由男子繼承。女兒出嫁時,一般只給服飾用具。 宅地的所有權,原則上屬於家族。 三、婚姻 (1)擇偶 擇偶在雅美的社會中也有社會階級觀念,這些不同階級的家族,都各有其功能和勢力。所以擇偶僅在某一個家族的範圍內,很少能像其他家族選擇對象。 擇偶分有兩種:一為內婚制、一為外婚制。這兩種制度各有其不同的意義。就內婚姻制的制度來說,通常是為了鞏固家族成員的繁衍、素質與形象,不讓其他家族來破壞。這樣的家族大都是很有名望、富貴的人。而外婚姻制的意義,則是自由的選擇自己的理想。在望族中如果年青男女合意,而女方是二、三級的家族時,會遭家人的退婚或不理。然在外婚制就較自由了,只要青年男女合意,或父母的介紹,大部分都會成功,而成家立業,很少有遭阻擋。 二、試婚 雅美人的試婚,目的在於試探女孩子的辦事能力。有許多的女孩子往往在試婚的期間遭到退婚。退婚的現象最多產生在外婚制的方式。所以母親在女孩子還未到男方家庭以前,就灌輸她做事要小心、要勤勞,作人要懂事、等道理。試婚最常時間大約一年,最快也不超過一個月。 達悟族(Tao、Tau)是原住民族的唯一分佈在臺灣離島的一支,分佈于臺灣島東南外海的蘭嶼上,人口約二千余人是海洋民族 並非山地原住民,以捕魚為主要產業,並有飛魚季等歲時季儀。達悟族舊稱雅美族(Yami),源自日本人類學家鳥居龍藏在1897年的調查報告,他在報告中將蘭嶼稱為雅美(Yami)。蘭嶼最早在1677年始併入清朝,但在1903年日治時期時方有國家機構的建制。1998年,主管臺灣原住民事務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在達悟族人的呼聲下將蘭嶼原住民的族群名稱改為達悟族(Tao)。 達悟族社會沒有氏族或貴族制度,而是由各家族的長老為意見領袖的父系社會,這些家族也構成達悟族最重要的社會單位:漁團組織。達悟族是臺灣原住民族中唯一以漁業為主的民族,但也會種植小米、芋頭等作物。一般來說,漁業是男性的任務,而農業則由女性負責,並劃有漁團組織、粟作組織、灌溉組織等經濟工作單位。每年的3-6月是達悟族的重要祭典:飛魚祭。達悟人視飛魚為神賜予的禮物,在飛魚季期間,各漁船船員需住在共宿屋內,在這期間只捕飛魚,不捕其它魚種,而所有的漁獲皆與部落共用,因為達悟族人相信若在飛魚祭結束前將漁獲分食完畢,來年就會有源源不絕的收穫。 2005年6月,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為了保護達悟人的飛魚文化,規定每年3-6月蘭嶼外海6海裡內的海域禁止10噸以上漁船捕魚,也禁止使用流刺網、追逐網,或毒魚、炸魚等手段。 達悟族人口在2009年時約為3,638人,主要分佈於臺灣本島東南方82公里處的蘭嶼上,從北依順時鐘方向為朗島(Iraraley)、東清(Iranumilek)、野銀(Ivarinu)、紅頭(Imorod)、漁人(Iratay)和椰油(Yayo)六個部落。其中以東清村的人口數最多,約有1,184人,其次是紅頭村956人、朗島村750人、椰油村748人,但椰油村是蘭嶼最現代化的部落,鄉公所、中學等設施均設於此,另外也鄰近機場和港口;紅頭部落與漁人部落在行政劃分上同屬紅頭村,但仍維持部落的主體性。各部落均為集村形態,在海岸線上的平坦緩坡處建傳統地下屋聚居。 蘭嶼屬於高溫多雨的熱帶性氣候,面積約45.7平方公里,年雨量可達2,600公釐。蘭嶼全島皆山,是因火山作用而形成的火山島,屬於綠島-巴浦耶海脊的一部份,向南、北、西邊分別可達巴丹群島、綠島和臺灣。由於蘭嶼高溫、潮濕、風強,又有黑潮帶來大批回游魚類,達悟族的經濟活動因此采漁農並行制,除了種植甘薯、小米外,也建造拼板舟出海捕魚,是臺灣原住民族中唯一有海洋文化者。 最早記載蘭嶼的是明朝萬曆年間張燮的《東西洋考》,稱蘭嶼為“紅豆嶼”。1644年,熱蘭遮城派遣3艘帆船到蘭嶼,島上達悟族人均迅速走避躲藏,荷蘭人僅捉回3人,在熱蘭遮城教他們說荷蘭語,當時文獻已稱蘭嶼為“紅頭嶼”(Botel)。“紅頭嶼”一詞在中國文獻上最早出現在清朝黃叔璥的《台海使槎錄》,以遠望蘭嶼島呈赤紅色命名之,並為之後的歷代文獻如《海國聞見錄》、《臺灣志略》等襲用。 “蘭嶼”此稱則是在1947年的一場國際花卉展中,蘭嶼當地特產的五葉蝴蝶蘭獲得首獎,台東縣政府以紅頭之名“極易引人以紅蟲毒害之感”,又“茲查該鄉有五葉蝴蝶蘭……俾可憎為可愛”,蘭嶼才正式在1947年1月29日成為島嶼的名字。而達悟族人對自己島嶼的稱呼則是“Ponso no Tao”,意為“人之島”。 蘭嶼在1877年被恒春知縣周有基劃進恒春縣,但未設官治理。1895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戰敗,被迫割讓臺灣,但蘭嶼則直到1903年,達悟族人與遇難的美國船員發生爭鬥後,日本才派駐員警于此,是蘭嶼設官之始。日治時期被劃為人類學研究區,受到臺灣總督府刻意的隔離保護,由台東廳管轄,任以進出者處以25日拘役或25圓以內罰金,島上的達悟族因此得以保存自身文化。 國民政府接收臺灣後,在島上建立“農場”,專門收容重刑犯或需管制收容的退伍老兵。這些農場除了對當地居民造成極大困擾外,國民政府開放蘭嶼觀光也帶來觀光衝擊,尤其是生態物種的破壞,從珠光鳳蝶到海底的紅珊瑚都被盜采或走私,直到1980年才被台東縣政府阻止。1974年,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通過“蘭嶼計畫”,意將核廢料置放于蘭嶼。1982年5月19日,設于島南龍門地區的國家放射性廢料第一儲存場接收10,008桶放射性核廢料,引發達悟族人的抗議行動。 蘭嶼的形成 在達悟族的創世神話中,蘭嶼是由一位自南方來的神人所造,先造出小蘭嶼,再造蘭嶼。在不同的文獻或不同部落的記載中,皆特別提及神人是由“南方”而來,這顯示達悟族人對特定方位有特殊的情感。在日本人類學者鳥居龍藏的調查報告中,將蘭嶼原住民稱為“Yami”,意為“北方之人”,但此名並不代表達悟族以北為尊,因為這個北方指的是相對於南方菲律賓的巴丹群島而言,蘭嶼在北方。“南方”這個方位在達悟神話中,具由獨特的神聖地位,根據傳說,蘭嶼南方的海域與其垂直向上的天空可以到達天神居所。達悟族人對南方這個方位的敬意也可從他們賴以維生的漁業活動中看出端倪,例如達悟10人座大船船首常飾有稱為“Minamoron”的星座圖案,這是一個每當夜晚自蘭嶼向南方眺望時,會在小蘭嶼升起的星座。此外對達悟族人最重要的魚種飛魚,就是一種每年3月自南方抵達蘭嶼海域,7-8月才又回游南方的魚類。南方在達悟族人心中的地位由此可知,同時也可以看出海洋對達悟族人的重要性。 除了“神人自南方來,先造小蘭嶼,再造蘭嶼”的神話外,蘭嶼的創世神話尚有數種版本,一種是臺灣島、蘭嶼、綠島、小蘭嶼、巴丹島和菲律賓等地原本是相連結的一個大島,但島上居民互相殘殺,其中達悟人遭到臺灣人與菲律賓人的欺壓,天神憐憫達悟人的處境,才用地震將大島分開;另一種則是“人造說”,從前有一個會造出陸地的達悟族人,刻劃出蘭嶼的地貌,當他正要用草原將蘭嶼和小蘭嶼連成一片時,臺灣人卻用巧計騙取達悟人的憐憫心,成功讓造陸者離開蘭嶼,從此再也沒有回來過。這兩種神話都顯示達悟族人的弱勢族群觀念,也在神話的代代相傳中發揮教育子孫應謹慎應對外來族群的功能,例如造陸者的故事顯然作于達悟族與漢人的接觸之後,當時漢人組成“辮子軍”,不但將蘭嶼人逼出作為放牧地的綠島,甚至還入侵蘭嶼本島,幸而在椰油部落勇士的率領下,才得以驅逐辮子軍,與故事中不懷好意的臺灣人不謀而合。 飲食 達悟族一天吃兩餐,分別是出門工作前的早餐(Romyag)和傍晚回家時的晚餐(Muyab),午餐(Magza)只在節日、招待賓客或生病時,因為有留在家中才吃。對達悟族人而言,飲食由主食(Kanen)和副食(Yakan)組成,其它佐料還有幫助吞咽的湯水,餐後則享用檳榔和紙煙。主食和副食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主食或副食,則只能稱為點心,而非正餐。 主食的種類一般包括水芋(Soli)、甘薯(Wakei)、裡芋(Ketang)、薯蕷(Wuvi)和一種叫“Patan”的塊根植物,小米(Kadai)則是祭儀上相互饋贈的禮物。隨著現代文明進入蘭嶼,稻米也成為達悟族人的主食之一,被部份家庭接受。副食的種類多樣,以各類海鮮為主,但也會食用藻類、人工栽培的水果或山野狩獵採集來的野味和野菜,例如陸蟹、白鼻心、山蘇等。豬、羊、雞隻在祭儀時享用,一般人家則以雞為主;水果則包括番龍眼、毛柿、香蕉、甘蔗、香瓜、鳳梨等,但都是作為孩童的零食,而不會出現在餐桌上。 然而達悟族的副食還是以魚類為主,分成“春天魚”(Among no rayon)和“近棲魚”(Among no karawangan)兩種,春天魚是飛魚、鬼頭刀等洄游魚類,在達悟族人心中是神聖的魚種,因為他們相信這些魚來自天界;近棲魚在是在春天魚的季節以外的時間捕到的魚,也包含一些生長在礁岩上的魚種。這些魚種又有“好魚”(Wuyod)、“壞魚”(Ra?et)、“老人魚”(Kakanen no raraker)之分,好魚無論性別都可以食用,壞魚只有男性可以食用,老人魚則只有年長男性可以食用。但日常生活中,因為好魚難以捕捉,一旦捉到就會優先給女性食用,一個家中負責捕魚的男性如果無法抓不到好魚給家裡的女性食用,妻子甚至可以拒絕行房,因為丈夫沒有盡到提供食物的責任。如果餐桌上出現壞魚時,男性需要以竹簽(Tatari)享用,以免污染到主食。此外,孕婦(Manili so kanen,意思即“慎選食物”)對食品種類的選擇需要特別謹慎,只要海鮮的長相怪異、名字不吉利就不應食用,否則一旦生下有胎記的孩子,就會被視為是吃下了不潔的食物所致。 達悟族人不會讓彼此陷入饑餓,例如當負責供應食物的男主人和女主人生病或生產,或對年長者已無法自行取得食物時,親友會主動贈送食品給這些家庭。當主人有能力回饋時,會主動幫忙親友建造房屋、開闢田地或造船等勞務性工作。這種相互饋贈可以被視為是經濟型態的一種,例如有些魚特別難捕捉,就可以透過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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