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国税
第二十四期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本 期 目 录
? 藏在往来帐户里的偷税案
? 隐匿帐本 得不偿失
藏在往来帐户里的偷税案
今年年初~张家港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有人反映我市某塑料机械厂2003年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偷逃国家税款。案情就是命令~接到举报后~我局迅速成立检查小组~根据案情~制定了调帐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该企业2003年度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实施检查。
该企业位于我市塑料机械之乡~主要生产塑料辅机~法人代表姚XX~企业规模不大~属私营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申报销售收入737296.58元~销项税125340.42元~进项税金117104.03元~期末留抵税金7947.95元~应交税金16184.34元~已足额入库。
调阅该企业的申报资料后~检查人员感到该企业增值税负担率偏低。通过检查“应收帐款”、“预收帐款”帐户~发现这两个帐户“贷”方余额较大且所跨时间较长。至此~该企业通过往来帐户隐瞒销售收入偷逃国家税款的问题已初露端倪。
针对掌握的情况~检查小组立即找该厂法人代表姚XX谈话~慑于法律的威严~姚XX对销售产品不开具发票~不申报纳税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姚某讲,他发出的货物,由于对方多属个体私营企业,不要求开具发票,所以一般不订
,也没有发货单,但收到货款都在帐上反映。对方有些企业已关闭~不再需要发票~会计对业务又不熟~就一直未开发票~未申报纳税。
经查~2002年~该企业发往青岛、天津等地塑机及配件有50472元~至检查时~一直宕在“应收帐款”帐户~未转销售收入。2003年~发往宁波、天津等地塑机合计116000元~至检查时~一直宕在“预收帐款”或“应收帐款”~未转销售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该企业上述行为属偷税~追缴该企业所偷税款24188.24元~并处所偷税款0.5倍罚款计12094.12元。并根据该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加收滞纳金1760.62元。鉴于该企业的行为已达移送标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本案给我们很多启示。启示一:该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观上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依法纳税观念不强~对税法中有关征税的规定~认识上存在偏差~造成了偷税事实的发生。客观上~由于同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通过非正常的压价甚至亏本销售来挤占市场~此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国家税款“理”所当然成为让利的“空间”。因此~如何加强和提高个私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及意识~如何为纳税
2
人提供一个真正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大环境~是摆在我们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启示二:现如今~很多规模小的企业~由于自身业务不多~为了减少支出~往往聘请兼职会计担任主办会计~企业负责人自己担任出纳。由于主办会计平时不在该企业上班~只在月末或申报时才到企业处理有关帐务~可以说~他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不深~唯老板的命令是从~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因此~笔者以为~有些地区试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工作相对独立于服务的企业~不失为加强会计监督的一个好办法。
启示三:税务管理部门在做好日常征收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加强税法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纳税人。同时~要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加强与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使涉税违法行为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纠正。
启示四:随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模式的运行与规范~税务稽查已成为税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作用~是验证新模式运行成败的重要一环~税务稽查要在扩大广度、深度、加大处罚力度上做文章~真正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真正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稽查人员在掌握有关业务技能的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工艺流程、销售方式、市场供需情况等也要有相当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有效地打击偷税行为~真正成为国家经济的“卫士”。 ,稽查局 缪国锋,
隐匿帐本 得不偿失
一、案件来源及基本情况
2004年4月10日~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张家港市XX合金材料厂销售不开发票进行偷税~为此~稽查人员于2004年4月12日至4月30日对该厂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
张家港市XX合金材料厂~主要从事废铝加工业务~法定代表人:袁XX~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厂2000年申报缴纳增值税56954.01元~2001年申报缴纳增值税78527.36元~2002年申报缴纳增值税221377.19元~2003年申报缴纳增值税251299.90元。
二、查处的违法事实
经查~发现该厂存在如下税务违法事实:
1、检查初期~该厂法定代表人袁XX谎称帐本遗失~拒不配合检查~
3
后经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袁XX才在其亲戚家中取出帐本交稽查人员检查。
2、该厂2002年12月56,凭证中采取借记应付帐款~贷记原材料的方式~无依据盘亏废铝612981.80元~未作进项税转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造成少缴增值税68109.09元。
3、销售铝棒不开票:
,1,、2000年销售铝棒75568.5公斤给张家港市建筑型材厂、张家港市腾达铝业有限公司~计含税价1204460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175007.01元,
,2,、2001年销售铝棒70362公斤给张家港市建筑型材厂、张家港市腾达铝业有限公司~计含税价969384.90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140850.79元,
,3,、2002年销售铝棒9085公斤给张家港市建筑型材厂、张家港市腾达铝业有限公 司~计含税价120528.70元~未申报纳税~造成少缴增值税17512.62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之规定~合计少缴增值税333370.42元。
4、该厂2002年间不开票销售铝棒给张家港市建筑型材厂、张家港市腾达铝业有限公司后~根据对方公司的要求~提供了如皋市供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代开的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货物名称均为废铝~号码分别为: 01598506、01599133、01598508、01599155、01599156、01598507、01599205、01599160。上述发票开具含税金额为264495.65元~税额38430.99元。
5、该厂2003年2月委托张家港市腾达铝业有限公司加工铝型材8321.5公斤~支付加工费24964.50元~收回后未入帐~直接用于销售。上述用于加工型材的铝棒的金额为124822.50元~实际含税销售价格为149787元~上述收入该厂未申报纳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之规定~造成少缴增值税21763.92元。
三、处理结果
该厂上述行为合计少缴增值税423243.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偷税~我局依法追缴该厂偷税423243.43元~并加收滞纳金181898.79元。
该厂的偷税行为已涉嫌构成偷税罪~我局在检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已提前介入本案并立案侦查~地税部门也查实该厂偷逃所得税、城建税及其它税款680073.33元。2004年8月27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
4
理了该厂偷税一案~该厂法定代表人袁XX因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一万元,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五万元。
四、案件启示
本案的查处~一方面再次警告了那些企图钻法律空子的人~偷税将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对那些企图通过隐匿会计资料来逃避税务检查的人也是一个有力的警示。 ,稽查局 穆毅锋,
抄报:省、市国税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抄送: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市纪委党风廉政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服务质量监察中心、市电台、市电视台、市报社、各税务分局、稽查局、税务事务所、市地税局~江浙沪信息交流县,市,税务局
签发:陈俊明 打印:姚琴珍 校对:唐建国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