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2]182号

2017-09-23 2页 doc 14KB 325阅读

用户头像

is_721103

暂无简介

举报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2]182号江苏省物价局文件 苏价工[2012]182号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二、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居...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2]182号
江苏省物价局文件 苏价工[2012]182号  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 省电力公司,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实行“一户一”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二、电量分档及加价: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三、执行周期:考虑我省的气候特点,居民夏、冬季用电较多的实际情况,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 居民用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四、对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免费电量: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 度免费用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第一档电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五、关于合表用户的执行: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电力公司应立即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和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六、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七、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八、执行日期: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周期为年,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九、居民阶梯电价涉及面广,各地要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做好价格政策的解读,加深群众对阶梯电价政策的了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供电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本通知规定中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我省阶梯电价政策顺利实施。
/
本文档为【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苏价工[2012]182号】,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