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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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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doc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2018年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I102-2表)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其中: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5...
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
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doc工资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2018年一、《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I102-2表)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总体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其中: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18〕)。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主要审核要求:(1)长度为18;(2)只能是数字0-9或A-Z(I、O、Z、S、V除外)的大写字符。2.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⑴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或可参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填写)。⑵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3.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01)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5.非全日制人员(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人员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其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的人员。非全日制人员不包括不定时工作制人员,如:老师、编辑等不坐班人员。6.在岗职工(05)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在岗职工还包括:1.应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合同人员(如使用的农村户籍人员);2.处于试用期人员;3.编制外招用的人员,如临时人员;4.派往外单位工作,但工资仍由本单位发放的人员(如挂职锻炼、外派工作等情况)。在岗职工不包括:1.本单位使用的且由本单位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指标中;2.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由承包劳务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7.劳务派遣人员(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注意: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8.其他从业人员(07)指在本单位工作,不能归到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中的人员。此类人员是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在校学生)和第二职业者等,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9.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71)指在单位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同级别及副职)、单位内的一级部门或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同级别及副职),特大型单位可以包括一级部门内设的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包含副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国家机关负责人、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10.专业技术人员(72)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都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教学人员、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11.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73)指在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行政业务、行政事务工作的人员和从事安全保卫、消防等业务的人员。具体包括办事人员、安全和消防人员、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12.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74)指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邮政和快递、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住宿和餐饮以及金融、租赁和商务、生态保护、文化、体育和娱乐等社会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金融服务人员、房地产服务人员、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技术辅助服务人员、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居民服务人员、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健康服务人员、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13.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75)指从事矿产开采,产品生产制造、工程施工和运输设备操作的人员及有关人员。具体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人员、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纺织、针织、印染人员、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医药制造人员、化学纤维制造人员、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采矿人员、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金属制品制造人员、通用设备制造人员、专用设备制造人员、汽车制造人员、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仪器仪表制造人员、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建筑施工人员、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生产辅助人员、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14.从业人员平均人数(08)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1)月平均人数: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对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之和除以2求得。计算公式为:月平均人数=在计算月平均人数时应注意:①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②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2)1-本季平均人数:季报基层表中应填报的平均人数是“年初至本季止累计平均人数”,以年初至报告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报告季内月数求得。计算公式为: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或(用本季平均人数计算)一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1季度本季平均人数二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三季度:1-本季平均人数=本季平均人数以报告季内三个月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3求得。计算公式为:本季平均人数=(3)年平均人数:是以12个月的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求得,或以4个季度的平均人数之和除以4求得。计算公式为:年平均人数=或:年平均人数=在年内新成立的单位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为:从实际开工之月起到年底的月平均人数相加除以12个月。年平均人数=开工之月平均人数+…+12月平均人数1215.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2)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工资总额指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工资总额统计要遵循“实际发放”原则。工资总额以工资发放的时间为统计,什么时候发放,什么时候统计。比如年终奖,有单位在12月份发放了,当年的年报表应纳入统计;有单位虽然在12月份有发放,但并没有实际支付,而是在次年1月份才发放,当年的年报表就不能纳入统计,而应该在次年统计。又如2018年12月的工资在2019年1月10日才发放,就统计在2019年的一季,2019年的一季的工资总额统计的数据是2018年12月、2019年1月和2019年2月发放的工资,一季度还可能有2018年的年终奖和2019年春节的开门利是等。工资总额不包括以下项目:⑴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⑵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⑶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一九六三年七月十九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⑷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⑸支付给外单位一次性劳务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⑺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⑻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⑼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⑽企业一次性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违约金,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⑾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⑿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⒀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⒁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和管理费。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16.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组成。工资总额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况的扣款。各单位在填报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四项构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应项目;如不能确定调整项,可扣减基本工资项。17.基本工资(14)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含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资。18.绩效工资(15)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值加班工资、绩效奖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奖、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和其他名目的奖金;以及某工作事项完成后的提成工资、年底双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红、股权激励兑现的收益和各种资本性收益。19.工资性津贴和补贴(16)指本单位制定的员工相关工资政策中,为补偿本单位在岗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贴,以及为保证其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而支付的物价补贴。具体包括:补偿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地区津贴和其他津贴。如: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公车改革补贴、不休假补贴、无食堂补贴、单位发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补贴以及为员工缴纳的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上述各种项目既包括货币性质的,也包括实物性质的以及各种形式的充值卡、购物卡(券)等。20.其他工资(17)指上述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三类工资均不能包括的发给在岗职工的工资,如补发上一年度的工资等。21.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18)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22.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19)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全部工资总额。23.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本单位从业人员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24.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49)(50)指由于调查单位客观原因,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详细名称。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如:工资由其他法人单位代为发放,本单位不掌握员工的工资发放情况。25.本表数据包含的单位数(I102-2表的52)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I102-2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但是,目前有些地区的工资统计报表仍然采用由主管部门整体上报,例如区教育局将全区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统一报到当地统计局,该指标主要针对这种情况设置。单位需要填报本报表数据所包括的法人单位个数。26.单位直接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人数(48)指用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直接组织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劳务外包人员。27.具有研究生学历(位)人员(51)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研究生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28.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位)人员(602表的52)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29.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人员(53)指接受的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结业、在读或辍学人员。30.技能人员(54)指在本单位从事生产性或服务性工作,并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无论是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均不统计为技能人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之外从事生产或服务性工作,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为技能人员,没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不予统计。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同一个人持有两个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最高等级证书认定。31.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55)指持有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32.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56)指持有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33.高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57)指持有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34.中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58)指持有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35.初级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59)指持有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二、《广州市就业人员变动和新增就业岗位需求情况调查表》(穗I101表)(一)第一部分(D部分)填报要求单位名称及规模1.组织机构代码:与602表或者I102-2表的表头的同样指标一致,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2.法人单位名称:与602表或者I102-2表的表头的同样指标一致,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D1.从业人员增减变动1.2017年、2018年年末从业人员人数:指2017年、2018年年末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人数取自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或者I102-2表)。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2.省外户籍:指户籍在广东省外的人员。3.省外的农村劳动力:指本单位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中,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外且在农村地区的人员。4.本市城镇劳动力:指广州市辖区内户口登记地为城镇区域的从业人员。5.本市农村劳动力:指广州市辖区内户口登记地为农村区域的从业人员。6.从业人员中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指在城镇国有、集体、联营、股份制、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其他经济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工作的从业人员中,现户口所在地在农村地区的从业人员。7.2018年从业人员新增和调入:包括本单位从农村或城镇招收的人员;录用的退伍军人、大、中专和技工学校毕业生;由本市或外省调入人员等。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指标,人员没有变动需补“0”。8.2018年从业人员减少和调出:包括本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开除、除名、辞退、终止、解除合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职工;调出人员等。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指标,人员没有变动需补“0”。D1的平衡关系:①2018年年末从业人员人数≥省外户籍+本市城镇劳动力+本市农村劳动力②省外户籍≥省外的农村劳动力③2018年年末从业人员人数≥从业人员中使用的农村劳动力④从业人员中使用的农村劳动力≥省外的农村劳动力+本市农村劳动力D2.本单位现有职称人员数量:职称指已获得国家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职称或任职资格。现在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考取的专业技术职称不一致的,按现在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统计,考取了多个专业技术职称的,按照最高专业技术职称统计,所有职称都是同一级别就按照与工作性质相近的专业技术职称统计。平衡关系:2018年年末从业人员人数≥本单位现有职称人员数量D3.本单位现有技能人才数量(限执行非企业会计制度的法人单位):高级技师(01):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的人员。技师(02):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的人员。高级工(03):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的人员。中级工(04):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证书的人员。初级工(05):指持有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初级技师合格证书》)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的人员。平衡关系:2018年年末从业人员人数≥本单位现有职称人员数量+本单位现有技能人才数量D4.本单位目前的经营状况: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圈填,只能圈1项。D5.对本行业2019年经济情况预计:根据企业负责人对本行业的判断圈填,只能圈1项。D6.2019年是否有新增人员需求: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栏。有新增需求的圈“1”,继续填Z部分。无需求的圈“2”,跳填至最末一行。(二)第二部分(Z部分)填报要求Z1.2019年准备招用的职位类别及空缺数量:是指贵单位职位空缺,并准备在2019年招聘以填补的空缺。1.职位名称:需用汉字填写,一个职位只填一栏,人数不限定。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招用情况填写,职位名称和职业代码可参考调查表表背面的“职位名称”和“职业代码”,如某单位要招用会计,职位名称为会计人员,职业代码为20603。2.2019年准备招用:在“”里填人数。Z2.所需的最低学历及对应届毕业生需求情况:本栏1-4项人数之和=Z1中2019年准备招用人数。所有新增人员需求的单位均应填报本栏。“其中:应届毕业生”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同等学历人数。Z3.所需的职称情况:职称指已获得国家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职称或任职资格。如果准备招人,在职称栏为空项,那么职业技能则必须有数,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是两个系列(职称是干部系列,职业技能是工人系列),同一个职位职称与职业技能等级不同时存在(Z3+Z4=Z1中2019年准备招用人数)。Z4.所需的职业技能情况:获得经过劳动部门认定的技术等级证书。所有新增人员需求的单位均应填报Z3或Z4。Z5.年龄要求:本栏1-3项人数之和=Z1中2019年准备招用人数。所有新增人员需求的单位均应填报本栏。Z6.用工来源要求:按户口所在地划分。本市包括农村与城镇劳动力。本栏1-3项人数之和=Z1中2019年准备招用人数。所有新增人员需求的单位均应填报本栏。如果职位需求表一张不够填写,请在下一页继续填写。并请在右下角注明,本单位调查表共张,本表为第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所有单位不得漏填。联系人为填表人,联系电话为填表人联系电话。三、统计目录职业分类与代码表(GB/T6565-2015)同时从事一种以上职业的人员,以劳动时间较长的为其职业;如不能确定时间长短者,以经济收入较多的为其职业。在同一工作场所,从事一种以上职业的人员,以其技术性较高的工作为职业,职业应互不重复,广州市就业人员变动和新增就业岗位需求情况调查表(穗I101表)也按以下职业分类,职业分类详细说明请登陆广州统计信息网上查看。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10000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20115艺术学研究人员10100中国共产党机关负责人20199其他科学研究人员10200国家机关负责人20200工程技术人员10201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人20201地质勘探工程技术人员10202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20202测绘和地理信息工程技术人员10203人民政协机关负责人20203矿山工程技术人员10204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负责人20204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人员10300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20205冶金工程技术人员10400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及其他成员组织负责人20206化工工程技术人员10401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负责人20207机械工程技术人员10402社会团体负责人20208航空工程技术人员10403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20209电子工程技术人员10404社会中介组织负责人20210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人员10405基金会负责人20211电气工程技术人员10406宗教组织负责人20212电力工程技术人员10500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20213邮政和快递工程技术人员1060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20214广播电影电视及演艺设备工程技术人员10602事业单位负责人20215道路和水上运输工程技术人员20000专业技术人员20216民用航空工程技术人员20100科学研究人员20217铁道工程技术人员20101哲学研究人员20218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0102经济学研究人员20219建材工程技术人员20103法学研究人员20220林业工程技术人员20104教育学研究人员20221水利工程技术人员20105历史学研究人员20222海洋工程技术人员20107农学研究人员20223纺织工程技术人员20108医学研究人员20224食品工程技术人员20109管理学研究人员20225气象工程技术人员20111军事学研究人员20226地震工程技术人员20112文学研究人员20227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20113理学研究人员20228安全工程技术人员20114工学研究人员20229标准化、计量、质量和认证认可工程技术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20230管理(工业)工程技术人员20607商务专业人员20231检验检疫工程技术人员20608人力资源专业人员20232制药工程技术人员20609银行专业人员20233印刷复制工程技术人员20610保险专业人员20234工业(产品)设计工程技术人员20611证劵专业人员20235康复辅具工程技术人员20612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36轻工工程技术人员20699其他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20237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20700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20290兵器工程技术人员20701法官20291航天工程技术人员20702检察官20299其他工程技术人员20703律师20300农业技术人员20704公证员20301土壤肥料技术人员20705司法鉴定人员20302农业技术指导人员20706审判辅助人员20303植物保护技术人员20707法律顾问20304园艺技术人员20708宗教教职人员20305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20709社会工作专业人员20306兽医兽药技术人员20799其他法律、社会和宗教专业人员20307畜牧与草业技术人员20800教学人员20308水产技术人员20801高等教育教师20309农业工程技术人员20802中等职业教育教师20399其他农业技术人员20803中小学教育教师20400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20804幼儿教育教师20401飞行人员和领航人员20805特殊教育教师20402船舶指挥和引航人员20899其他教学人员20499其他飞机和船舶技术人员20900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2050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901文艺创作与编导人员20501西医医师20902音乐指挥与演员20502中医医师20903电影电视制作专业人员20503中西医结合医师20904舞台专业人员20504民族医医师20905美术专业人员20505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20906工艺美术与创意设计专业人员20506药学技术人员20907体育专业人员20507医疗卫生技术人员20999其他文学艺术、体育专业人员20508护理人员21000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20509乡村医师21001记者20599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002编辑20600经济和金融专业人员21003校对员20601经济专业人员21004播音员及节目主持人20602统计专业人员21005人员20603会计专业人员21006图书资料与微缩摄影专业人员20604审计专业人员21007档案专业人员20605税务专业人员21008考古及文物保护专业人员20606评估专业人员21099其他新闻出版、文化专业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29900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502证劵服务人员30000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0503期货服务人员30100办事人员40504保险服务人员30101行政业务办理人员40505典当服务人员30102行政事务处理人员40506信托服务人员30103行政执法和仲裁人员40599其他金融服务人员30199其他办事人员40600房地产服务人员30200安全和消防人员4060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30201人民警察40602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30202保卫人员40699其他房地产服务人员30203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40700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30299其他安全和消防人员40701租赁业务人员39900其他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0702商务咨询服务人员40000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0703人力资源服务人员40100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40704旅游及公共游览场所服务人员40101采购人员40705安全保护服务人员40102销售人员40706市场管理服务人员40103贸易经纪代理人员40707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员40104再生物资回收人员40799其他租赁和商务服务人员40105特殊商品购销人员40800技术辅助服务人员40199其他批发与零售服务人员40801气象服务人员4020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40802海洋服务人员40201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40803测绘服务人员40202道路运输服务人员40804地理信息服务人员40203水上运输服务人员40805检验、检测和计量服务人员40204航空运输服务人员40806环境监测服务人员40205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40807地质勘查人员40206仓储人员40808专业化设计服务人员40207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40809摄影扩印服务人员40299其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服务人员40899其他技术辅助服务人员40300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4090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40301住宿服务人员40901水利设施管养人员40302餐饮服务人员40902水文服务人员40399其他住宿和餐饮服务人员40903水土保持人员4040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40904农田灌排人员40401信息通信业务人员40905自然保护区和草地监护人员40402信息通信网络维护人员40906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40403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人员40907环境治理服务人员40404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40908环境卫生服务人员4040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40909有害生物防制人员40499其他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员40910绿化与园艺服务人员40500金融服务人员40999其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服务人员40501银行服务人员41000居民服务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41001生活照料服务人员50203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员41002服装裁剪和洗染织补人员50204木材采运人员41003美容美发和浴池服务人员50299其他林业生产人员41004保健服务人员50300畜牧业生产人员41005婚姻服务人员50301畜禽种苗繁育人员41006殡葬服务人员50302畜禽饲养人员41007宠物服务人员50303特种经济动物饲养人员41099其他居民服务人员50399其他畜牧业生产人员41100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50400渔业生产人员41101电力供应服务人员50401水产苗种繁育人员41102燃气供应服务人员50402水产养殖人员 41103水供应服务人员50403水产捕捞及有关人员 41199其他电力、燃气及水供应服务人员50499其他渔业生产人员 41200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50500农林牧渔生产辅助人员 41201汽车摩托车修理技术服务人员50501农业生产服务人员 41202计算机和办公设备维修人员50502动植物疫病防治人员 41203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维修人员50503农村能源利用人员 41204日用产品修理服务人员50504农村环境保护人员 41205乐器维修人员50505农机化服务人员 41206印章制作人员50506农副林特产品初加工人员 41299其他修理及制作服务人员50599其他农林牧渔生产辅助人员 41300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59900其他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 41301群众文化活动服务人员60000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 4130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人员60100农副食品加工人员 41303文物保护作业人员60101粮油加工人员 41304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60102饲料加工人员 41305文化、娱乐、体育经纪代理人员60103制糖人员 41399其他文化、体育和娱乐服务人员60104畜禽制品加工人员 41400健康服务人员60105水产品加工人员 41401医疗辅助服务人员60106干果和坚果加工人员 41402健康咨询服务人员60107淀粉和豆制品加工人员 41403康复矫正服务人员60199其他农副产品加工人员 41404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60200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 41499其他健康服务人员60201焙烤食品制造人员 49900其他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人员60202糖制品加工人员 50000农、林、牧、渔业生产及辅助人员60203方便食品和罐头食品加工人员 50100农业生产人员60204乳制品加工人员 50101农作物种子(苗)繁育生产人员60205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制作人员 50102农作物生产人员60206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人员 50199其他农业生产人员60299其他食品、饮料生产加工人员 50200林业生产人员60300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 50201林木种苗繁育人员60301烟叶初加工人员 50202营造林人员60302烟用材料生产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60303烟草制品生产人员61099其他石油加工和炼焦、媒化工生产人员60399其他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61100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60400纺织、针织、印染人员61101化工产品生产通用工艺人员60401纤维预处理人员61102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人员60402纺纱人员61103化学肥料生产人员60403织造人员61104农药生产人员60404针织人员61105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人员60405非织造布制造人员61106合成树脂生产人员60406印染人员61107合成橡胶生产人员60499其他纺织、针织、印染人员61108专用化学产品生产人员60500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61109火工品制造、保管、爆破及焰火产品制造人员60501纺织品和服装剪裁缝纫人员61110日用化学品生产人员60502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人员61199其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人员60503羽绒羽毛加工及制品制造人员61200医药制造人员60504鞋帽制作人员6120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人员60599其他纺织品、服装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61202中药饮片加工人员60600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61203药品制剂人员60601木材加工人员61204兽用药品制造人员60602人造板制造人员61205生物药品制造人员60603木制品制造人员61299其他医药制造人员60604家具制造人员61300化学纤维制造人员60699其他木材加工、家具与木制品制作人员61301化学纤维原料制造人员60700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61302化学纤维纺丝及后处理人员60701制浆造纸人员61399其他化学纤维制造人员60702纸制品制作人员61400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60799其他纸及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61401橡胶制品生产人员60800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61402塑料制品加工人员60801印刷人员61499其他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人员60802记录媒介复制人员61500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60899其他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61501水泥、石灰、石膏及其制品制造人员60900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61502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人员60901文教用品制作人员61503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加工人员60902乐器制作人员61504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人员60903工艺美术品制造人员61505陶瓷制品制造人员60904体育用品制作人员61506耐火材料制品生产人员60905玩具制作人员61507石墨及炭素制品生产人员60999其他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人员61508高岭土、珍珠岩等非金属矿物加工人员61000石油加工和炼焦、煤化工生产人员615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人员61001石油炼制生产人员61600采矿人员61002炼焦人员61601矿物采选人员61003煤化工生产人员6160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储运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61603采盐人员62299其他汽车制造人员61699其他采矿人员62300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61700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62301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人员61701炼铁人员62302船舶制造人员61702炼钢人员62303航空产品装配、调试人员61703铸铁管人员62304摩托车、自行车制造人员61704铁合金冶炼人员62399其他铁路、船舶、航空设备制造人员61705重有色金属冶炼人员6240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61706轻有色金属冶炼人员62401电机制造人员61707稀贵金属冶炼人员6240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人员61708半导体材料制备人员62403电线电缆、光纤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人员61709金属轧制人员62404电池制造人员61710硬质合金生产人员6240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人员61799其他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人员62406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人员61800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62407照明器具制造人员61801机械冷加工人员62408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人员61802机械热加工人员62499其他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人员61803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62500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61804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62501电子元件制造人员61899其他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62502电子器件制造人员61900金属制品制造人员62503计算机制造人员61999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人员62504电子设备装配调试人员62000通用设备制造人员62599其他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人员62001通用基础件装配制造人员62600仪器仪表制造人员62002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人员62601仪器仪表装配人员62003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人员6269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人员62004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人员62700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62005泵、压缩机、阀门及类似机械制造人员62701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人员62006烘炉、水处理、衡器装等设备制造人员62799其他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62007文化办公机械制造人员62800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配人员6209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人员6280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人员62100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802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62101采矿、建筑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803水生产、输排和水处理人员62102印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899其他电力、热力、气体、水生产和输人员62103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900建筑施工人员62104电子专用设备装配调试人员62901房屋建筑施工人员62105农业机械制造人员62902土木工程建筑施工人员62106医疗器械制品和康复辅具生产人员62903建筑安装施工人员621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人员62904建筑装饰人员62200汽车制造人员62905古建筑修建人员62201汽车零部件、饰件生产加工人员62999其他建筑施工人员62202汽车整车制造人员63000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续表代码分类名称代码分类名称63001专用车辆操作人员63102船舶、民用航空器修理人员63002轨道交通运输机械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63103检验试验人员63003民用航空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63104称重计量人员63004水上运输设备操作及有关人员63105包装人员63005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6310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3099其他运输设备和通用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3199其他生产辅助人员63100生产辅助人员69900其他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63101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四、常见问题解答1.有关从业人员统计的问题(1)银行储蓄代办员、保险公司代办员及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应如何统计?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人口与就业司和原劳动部综合计划与工资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金融保险行业劳动统计工作的通知》(人口司函[1997]18号,金融保险单位雇用的专职代办员应由金融保险单位统计为单位从业人员,其分组放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发放的劳动报酬放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中。兼职人员可暂不统计。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则无论兼职或专职都应作为从业人员统计。(2)兼职人员应如何统计?答:国家统计局国统办定[1998]120号文件(《关于印发1998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中规定单位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在具体操作中除在岗职工外,其余各类人员均应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兼职人员应由其档案关系所在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其兼职单位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如其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则其所在工作的单位都按其他从业人员统计。(3)建筑公司使用的农民工应如何统计?答:建筑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分为两种情况:①如果是由本单位直接组织生产并直接支付报酬的由本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②如果是使用的成建制的农民包工队,由包工队组织生产并直接支付报酬,本单位只对包工队按承包协议结算,则应由包工队(即其所属的独立核算单位)统计,本单位不再统计。(4)参军、吃劳保人员应如何统计?答:参军的人员无论原单位是否仍发放生活费或补贴,都不再统计。长期病休人员(吃劳保人员)应作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统计。该指标已经取消,不再统计此类人员。(5)外地派驻本地机构和建设工程公司(队)人员及招用的本地人员应如何统计?答:①外地派驻本地的办事机构(如办事处、联络处),由派出地统计,但办事机构兴办的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应在本地统计。②外地派驻本地的建筑工程公司(队)应视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的由本地统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按属地原则,由法人单位统计。报法人所在地政府统计部门(即由派出地统计)。(6)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如何统计?答:按照现行制度规定,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由支付工资的单位统计。从目前情况看,借出单位和借用单位都支付工资(奖金或补贴)的现象非常普遍,因此对于借调人借出单位仍统计为本单位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如仍发部分工资,统计在本单位的工资总额中;在借用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借用单位所发的工资、奖金或补贴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7)何为劳务外包人员?答: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去,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成为劳务外包人员。(8)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答: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不是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劳务外包人员和工资的统计,由实际管理和组织他们工作的单位负责统计,而不是为哪个单位干活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例如:本单位中的食堂外包给A饮食集团公司,那么厨师、服务员等都不应该在本单位统计,而应该由A饮食集团公司统计。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保洁、保安外包等。(9)有的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不固定,此类人员该如何统计?答:有的单位因单位原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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