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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

2021-07-07 4页 doc 1MB 4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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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朽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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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PAGE附件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2018年3月PAGE\*MERGEFORMAT1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508617440"前言PAGEREF_Toc508617440\h1HYPERLINK\l"_Toc508617441"1范围PAGEREF_Toc508617441\h1HYPERLINK\l"_Toc508617442"2规范性引用文件PAGEREF_Toc508617442\h1...
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
PAGE附件山东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试行)2018年3月PAGE\*MERGEFORMAT1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508617440"前言PAGEREF_Toc508617440\h1HYPERLINK\l"_Toc508617441"1范围PAGEREF_Toc508617441\h1HYPERLINK\l"_Toc508617442"2规范性引用文件PAGEREF_Toc508617442\h1HYPERLINK\l"_Toc508617443"3术语和定义PAGEREF_Toc508617443\h2HYPERLINK\l"_Toc508617444"3.1“两区”PAGEREF_Toc508617444\h2HYPERLINK\l"_Toc508617445"3.2粮食生产功能区PAGEREF_Toc508617445\h2HYPERLINK\l"_Toc508617446"3.3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PAGEREF_Toc508617446\h2HYPERLINK\l"_Toc508617447"3.4“两区”片块PAGEREF_Toc508617447\h3HYPERLINK\l"_Toc508617448"3.5“两区”地块PAGEREF_Toc508617448\h3HYPERLINK\l"_Toc508617449"3.6“两区”面积PAGEREF_Toc508617449\h3HYPERLINK\l"_Toc508617450"4总则PAGEREF_Toc508617450\h3HYPERLINK\l"_Toc508617451"4.1任务PAGEREF_Toc508617451\h3HYPERLINK\l"_Toc508617452"4.1.1“两区”划定PAGEREF_Toc508617452\h3HYPERLINK\l"_Toc508617453"4.1.2“两区”上图入库PAGEREF_Toc508617453\h4HYPERLINK\l"_Toc508617454"4.1.3“两区”成果建档立册PAGEREF_Toc508617454\h4HYPERLINK\l"_Toc508617455"4.2划定要求PAGEREF_Toc508617455\h4HYPERLINK\l"_Toc508617456"4.2.1基本条件PAGEREF_Toc508617456\h4HYPERLINK\l"_Toc508617457"4.2.2“两区”范围PAGEREF_Toc508617457\h4HYPERLINK\l"_Toc508617458"4.3“两区”管护PAGEREF_Toc508617458\h5HYPERLINK\l"_Toc508617459"5划定流程PAGEREF_Toc508617459\h5HYPERLINK\l"_Toc508617460"5.1准备工作PAGEREF_Toc508617460\h6HYPERLINK\l"_Toc508617461"5.1.1组织准备PAGEREF_Toc508617461\h6HYPERLINK\l"_Toc508617462"5.1.2资料准备PAGEREF_Toc508617462\h6HYPERLINK\l"_Toc508617463"5.1.3工具准备PAGEREF_Toc508617463\h7HYPERLINK\l"_Toc508617464"5.2图件编制PAGEREF_Toc508617464\h7HYPERLINK\l"_Toc508617465"5.2.1底图制作PAGEREF_Toc508617465\h7HYPERLINK\l"_Toc508617466"5.2.2实地勘查PAGEREF_Toc508617466\h7HYPERLINK\l"_Toc508617467"5.2.3面积量算PAGEREF_Toc508617467\h7HYPERLINK\l"_Toc508617468"5.2.4分布图编制PAGEREF_Toc508617468\h7HYPERLINK\l"_Toc508617469"5.3公告公示PAGEREF_Toc508617469\h8HYPERLINK\l"_Toc508617470"5.3.1材料准备PAGEREF_Toc508617470\h8HYPERLINK\l"_Toc508617471"5.3.2公告公示PAGEREF_Toc508617471\h8HYPERLINK\l"_Toc508617472"5.3.3勘误修正PAGEREF_Toc508617472\h8HYPERLINK\l"_Toc508617473"5.3.4结果确认PAGEREF_Toc508617473\h8HYPERLINK\l"_Toc508617474"5.4数据建库PAGEREF_Toc508617474\h8HYPERLINK\l"_Toc508617475"5.5检查验收PAGEREF_Toc508617475\h8HYPERLINK\l"_Toc508617476"5.5.1检验方式PAGEREF_Toc508617476\h8HYPERLINK\l"_Toc508617477"5.5.2检验内容PAGEREF_Toc508617477\h9HYPERLINK\l"_Toc508617478"5.5.3检验核查PAGEREF_Toc508617478\h9HYPERLINK\l"_Toc508617479"5.6成果管理PAGEREF_Toc508617479\h9HYPERLINK\l"_Toc508617480"6技术与要求PAGEREF_Toc508617480\h9HYPERLINK\l"_Toc508617481"6.1技术方法PAGEREF_Toc508617481\h9HYPERLINK\l"_Toc508617482"6.2技术要求PAGEREF_Toc508617482\h10HYPERLINK\l"_Toc508617483"6.2.1基础资料PAGEREF_Toc508617483\h10HYPERLINK\l"_Toc508617484"6.2.2底图校正PAGEREF_Toc508617484\h10HYPERLINK\l"_Toc508617485"6.2.3室内勾汇PAGEREF_Toc508617485\h10HYPERLINK\l"_Toc508617486"6.2.4图件编制PAGEREF_Toc508617486\h10HYPERLINK\l"_Toc508617487"6.2.5图面整饰PAGEREF_Toc508617487\h11HYPERLINK\l"_Toc508617488"6.2.6数学基础PAGEREF_Toc508617488\h11HYPERLINK\l"_Toc508617489"6.2.7计量单位PAGEREF_Toc508617489\h11HYPERLINK\l"_Toc508617490"6.2.8实地勘查PAGEREF_Toc508617490\h11HYPERLINK\l"_Toc508617491"6.2.9成果编制PAGEREF_Toc508617491\h12HYPERLINK\l"_Toc508617492"7成果管理PAGEREF_Toc508617492\h12HYPERLINK\l"_Toc508617493"7.1成果检验PAGEREF_Toc508617493\h12HYPERLINK\l"_Toc508617494"7.2质量管控PAGEREF_Toc508617494\h13HYPERLINK\l"_Toc508617495"7.3成果归档PAGEREF_Toc508617495\h13HYPERLINK\l"_Toc508617496"7.3.1成果分类PAGEREF_Toc508617496\h13HYPERLINK\l"_Toc508617497"7.3.2数据汇总PAGEREF_Toc508617497\h14HYPERLINK\l"_Toc508617498"7.3.3成果整理归档PAGEREF_Toc508617498\h14HYPERLINK\l"_Toc508617499"7.4成果安全PAGEREF_Toc508617499\h14HYPERLINK\l"_Toc508617500"附录APAGEREF_Toc508617500\h15HYPERLINK\l"_Toc508617501"A-1“两区”划定流程图PAGEREF_Toc508617501\h15HYPERLINK\l"_Toc508617502"A-2“两区”划定技术流程图PAGEREF_Toc508617502\h16HYPERLINK\l"_Toc508617503"附录BPAGEREF_Toc508617503\h17HYPERLINK\l"_Toc508617504"表B-1“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PAGEREF_Toc508617504\h17HYPERLINK\l"_Toc508617505"表B-1-1“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样例)PAGEREF_Toc508617505\h18HYPERLINK\l"_Toc508617506"表B-2“两区”划定汇总表PAGEREF_Toc508617506\h20HYPERLINK\l"_Toc508617507"附录CPAGEREF_Toc508617507\h21HYPERLINK\l"_Toc508617508"“两区”标志牌设立规范PAGEREF_Toc508617508\h21HYPERLINK\l"_Toc508617509"附录DPAGEREF_Toc508617509\h22HYPERLINK\l"_Toc508617510"“两区”图件图式图例PAGEREF_Toc508617510\h22HYPERLINK\l"_Toc508617511"附录EPAGEREF_Toc508617511\h24HYPERLINK\l"_Toc508617512"图E-1标准分幅“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PAGEREF_Toc508617512\h25HYPERLINK\l"_Toc508617513"图E-2县级“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PAGEREF_Toc508617513\h26HYPERLINK\l"_Toc508617514"图E-2-1县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PAGEREF_Toc508617514\h27HYPERLINK\l"_Toc508617515"图E-2-2乡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PAGEREF_Toc508617515\h28HYPERLINK\l"_Toc508617516"附录FPAGEREF_Toc508617516\h29HYPERLINK\l"_Toc508617517"“两区”编码规则PAGEREF_Toc508617517\h29HYPERLINK\l"_Toc508617518"附录GPAGEREF_Toc508617518\h31HYPERLINK\l"_Toc508617519"“两区”外业手册规范PAGEREF_Toc508617519\h31HYPERLINK\l"_Toc508617520"表G-1地物最小上图标准PAGEREF_Toc508617520\h31HYPERLINK\l"_Toc508617521"表G-2点状/线状地物测量表PAGEREF_Toc508617521\h31HYPERLINK\l"_Toc508617522"表G-3“两区”外业调查表PAGEREF_Toc508617522\h32前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山东省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83号)的要求,为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的流程、技术要求、成果管理,实现“两区”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制定本细则。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山东省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开展的“两区”划定工作。本细则规定了“两区”划定工作的任务、准备工作、技术方法与要求、工作流程、成果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10114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9231-2003土地基本术语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3130-2016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GB/T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GB/T28407-2012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TD/T1014-2007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6-2007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32-2011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19-2017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9-20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3.1“两区”“两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棉花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生产区域。“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可包含若干片块,单个片块内可包含若干地块。3.2粮食生产功能区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划定,能够稳定种植小麦、玉米和水稻的优势生产区域。3.3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保障棉花有效供给,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划定,能够稳定种植棉花的优势生产区域。3.4“两区”片块在“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3.5“两区”地块在“两区”片块范围内,以实际宽度不小于1米的农村道路、沟渠、水系等线状地物或行政区域界线为边界所划定的具体的空间种植单元。3.6“两区”面积“两区”地块面积是划入“两区”范围的耕地地块的图斑面积。“两区”片块面积是划入“两区”范围的地块面积之和。“两区”面积是划入“两区”范围的片块面积之和。4总则4.1任务4.1.1“两区”划定按照本细则规定程序,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作物类型、权属、经营情况以及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并及时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4.1.2“两区”上图入库将划定的“两区”地块、片块、区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两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更新“两区”数据库。4.1.3“两区”成果建档立册建立“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4.2划定要求4.2.1基本条件4.2.1.1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优先选择具有粮棉种植传统、近3年内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生态环境良好的集中连片耕地。4.2.1.2关于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平原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亩,丘陵区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亩。4.2.1.3已经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4.2.1.4下列耕地不得划入:已经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的耕地;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4.2.2“两区”范围为满足农业生产管理需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情况,参照有明显标示作用的线状地物、自然地貌、人工地物界线、行政区域界线以及权属界线等,确定“两区”地块、片块边界和“两区”范围。4.3“两区”管护4.3.1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划定后的“两区”农田管护责任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签订或更新“两区”管护责任书,填写“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附录B-1),设立“两区”标志牌。4.3.2“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两区”片块空间位置说明、片块代码、“两区”面积、农田灌排工程情况、责任人、责任书编号、管护责任等。(责任书样例见附录B-1-1)4.3.3每个乡镇应设立一个“两区”标志牌,标示出“两区”片块空间位置和范围示意图、片块代码、“两区”面积、农田灌排工程、管护责任人(主体)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两区”标识使用及标志牌的设立规范见附录C。“两区”片块发生较大变动的,应及时设立或更新标志牌。5划定流程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土地利用现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按步骤进行“两区”划定。“两区”划定包括准备工作、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成果管理等六个步骤,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A-1。5.1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资料准备和工具准备共3方面准备工作。5.1.1组织准备“两区”划定工作以县为基础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两区”划定工作实施,以及“两区”划定的宣传、培训和试点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选出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主要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并切实履行保密责任,确保“两区”划定成果的安全,杜绝相关涉密信息的遗失、泄露。5.1.2资料准备收集以下文件、图件、数据等资料:1)最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资料。2)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资料。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资料。4)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料,包括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配套服务设施等相关建设项目的图件资料及文本说明。5)其他参考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农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规划等规划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遥感正射图像资料,测土配方施肥等耕地质量资料,生态退耕及灾毁资料等。5.1.3工具准备1)硬件设施,包括档案柜、电脑、移动硬盘等设备。2)软件设施,包括内业处理软件、数据库软件、质量检查软件。5.2图件编制包括底图制作、实地勘查、面积量算、分布图编制共4个步骤。5.2.1底图制作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判读和综合分析,初步确定“两区”地块边界,并对地块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划定工作底图。5.2.2实地勘查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流转情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无误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5.2.3面积量算本细则所指面积为水平投影面积。按照“两区”地块的上图斑进行地块面积量算,并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两区”面积。5.2.4分布图编制“两区”空间分布图成果分为县、乡两级,应能够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以及“两区”要素。(见附录图E-2-1县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E-2-2乡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5.3公告公示包括材料准备、公告公示、勘误修正、结果确认共4个步骤。5.3.1材料准备在图件测制的基础上,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村(组)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作为公告公示的主要材料。5.3.2公告公示将公告公示材料交由乡镇(街道、场)、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划定涉及的村(组)进行张榜公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拍照记录。5.3.3勘误修正针对公告公示过程中村(组)所提出的异议,作业队伍应及时进行核查、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5.3.4结果确认公告公示后,由村(组)在公告公示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5.4数据建库按照农业部“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进行数据建库。5.5检查验收5.5.1检验方式“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县级农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县域的成果初验,之后申请报市级检查验收;市级检查验收合格后,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抽查核实。县级初验按照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100%的比例进行;市级检查验收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省级抽查核实按照本行政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的比例进行。5.5.2检验内容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划定面积是否符合任务指标、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是否符合“两区”数据库标准规范等。5.5.3检验核查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两区”片块和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5.6成果管理“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留存,并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推进成果的共享利用。6技术方法与要求6.1技术方法基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高标准农田等成果和种植业结构调整等规划资料,初步划定“两区”范围;通过实地勘查,对划定的“两区”范围进行核实、认定,综合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并进行编号;依据已有的耕地质量等级(等别)划分成果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记录具体地块的耕地质量等级(等别)、农业基础设施状况等信息,录入“两区”地块属性;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编制“两区”划定成果。具体技术流程见附录A-2。6.2技术要求6.2.1基础资料“两区”划定应采用最新的基础资料;通过定期对“两区”作物种植结构、农业基础设施、国家投资补贴等变化情况的记录与登记,结合年度更新,保证各类数据具有可追溯性,能够真实反映“两区”的生产、管护情况和变化。6.2.2底图校正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基础图件的套合、叠加、转绘过程中,应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依据,进行空间尺度的转换和空间位置的综合判定。6.2.3室内勾汇在“两区”空间范围预分析的基础上,勾绘出“两区”片块、“两区”地块的初始边界,同时确定实地核查的重点区域边界,对“两区”片块和“两区”地块赋予预编码,制成“两区”电子工作底图。6.2.4图件编制根据“两区”类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落实“两区”片块和地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生成“两区”空间分布图。“两区”图件编制的具体要求和图式图例如附录D所示,“两区”空间分布图的样式如附录E所示。6.2.5图面整饰“两区”图面应清晰易读,各类属性注记准确完整,“两区”片块和地块的编码应具有唯一性。6.2.6数学基础1)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GeodeticCoordinateSystem2000,CGCS2000)。对于不具备CGCS2000实施条件的地区可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但应与CGCS2000联测或建立转换关系。2)统一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确有必要时,亦可采用按任意中央经线的3°分带。3)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原则上应与同行政区划级别的基础数据比例尺相一致。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使用1:2000、1:5000比例尺开展图件测制。6.2.7计量单位在计量时,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1平方米=0.0015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按四舍五入处理;在统计汇总时,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a,1公顷=15亩),小数点后保留四位数字,按四舍五入处理。6.2.8实地勘查应以乡镇(街道、场)为基本工作单元,确定实地勘查路线,逐村开展外业勘查(附录G)。实地勘查对象应包括“两区”地块的空间位置、数量、边界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重点是地类发生变化的永久基本农田、未承包到户的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初步划定时未纳入“两区”片块边界的集中连片耕地。对于已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两区”片块,应查清或记录田间道路、沟渠等长宽、数量、属性,以及机井、气象站点等数量数据。6.2.9成果编制“两区”数据库应保证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逻辑分明;“两区”成果中的数据库、表册、图件、地块应保持一致。7成果管理为完成“两区”地块全部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的任务目标,通过成果检验、质量管控、成果归档、成果安全四个环节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统一管理。7.1成果检验“两区”划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整理与检验工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统一组织“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成果检查验收过程和结果应有专门记录,检查验收完成后应编写检查验收报告,记录、报告应由具体的负责人签章或单位签章信息。成果检查验收要求如下:1)“两区”划定指标符合要求,过程合理合规,相关文件齐全;2)采用的资料真实、合法、实时;3)县级“两区”数据库、图、表、册等数据成果齐全,并与实地一致,并符合农业部“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4)“两区”图件的比例尺选取符合要求;图内外要素齐全,图面清晰可读;图外整饰完整、规范;5)各类表格齐全,编制符合规范;6)“两区”管护责任书及时签订或更新,责任内容完整明确,责任一览表齐全;7)“两区”标志牌设立规范;8)检查验收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检查内容。7.2质量管控“两区”划定工作应建立成果质量管控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两区”划定成果质量负总责,项目承担单位对各自承担的“两区”划定成果质量负责。对于同一“两区”地块,利用不同比例尺图件计算的面积存在冲突时,应以高精度的图件计算结果为准。7.3成果归档县级农业管理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按相关要求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两区”划定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和使用。“两区”划定成果检验过后,应及时组织进行成果归档工作。7.3.1成果分类“两区”划定成果包括图件、数据、表册和文本报告等。1)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两区”空间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等图件。2)数据成果:“两区”划定数据库。3)表册成果:包括“两区”划定汇总表、“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等表册。4)文本报告:包括相关文件、划定方案、管护责任书、检查记录、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上述成果包括电子成果和纸质成果两种形式。7.3.2数据汇总在完成“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对“两区”面积等进行统计,并按“村-乡-县”三级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汇总。7.3.3成果整理归档成果整理归档应核查成果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凡发现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补充修正。成果资料应按照统一的规格、要求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归档等。7.4成果安全“两区”划定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PAGE\*MERGEFORMAT16附录A(规范性附录)A-1“两区”划定流程图A-2“两区”划定技术流程图PAGE\*MERGEFORMAT17附录B(规范性附录)表B-1“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填表单位:县(市)乡(镇)计量单位:亩(0.00)序号行政区域(村)两区片块两区保护责任备注编码面积灌排工程状况涉及主体种植结构a责任人责任起始时间主体责任人作物类型(标明复种)种植面积合计a种植结构一栏中,作物类型填至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名称,种植面积按主要作物类型填写面积。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表B-1-1“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样例)甲方:XXX人民政府乙方:XXX村民委员会为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促进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与乙方签订“两区”农田管护责任书:一、“两区”农田管护范围、面积、地块本责任书所指的“两区”农田位于XXX乡(镇)XX村范围内,“两区”片块编号为XXXXXXXXXXXXXXX,涉及“两区”地块XX块,面积XXXX亩(面积小数点后两位)。二、管护措施与责任1、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划入“两区”的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划入“两区”的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两区”地块,需要占用,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法定程序批准。3、经法定程序批准占用“两区”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补充划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两区”农田,并及时更新数据库信息。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两区”范围内建窑、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定废弃物或进行其他破坏“两区”划定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两区”划定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两区”范围内的农田。6、国家提倡和鼓励农业生产者对其经营“两区”农田施用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7、“两区”标志牌不得损坏。8、因发生环保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当事人必须采取措施并向当地环境保护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三、奖励和处罚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对村民委员会所辖范围内划定的“两区”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两区”农田保护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从重给予处罚。四、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局办公室备案各一份。五、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人民政府(公章)乙方:村民委员会(公章)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表B-2“两区”划定汇总表填表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计量单位:亩(0.00)序号行政区域(乡)“两区”片块数量“两区”地块数量涉及的行政村作物类型“两区”面积管护主体数量备注合计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PAGE\*MERGEFORMAT21附录C(规范性附录)“两区”标志牌设立规范C-1“两区”应设立标志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应增设“两区”标志牌。C-2标志牌内容应包括标志牌编号、“两区”所在位置、“两区”面积、片块数量、地块数量、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责任单位、相关政策规定、空间位置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标志牌应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字样。C-3地方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志牌的组织制作和监督;应建立管护责任制度,明确日常管护责任人和责任,保证标志牌不破坏、不污损。C-4“两区”标志牌推荐式样乡镇保护标志牌尺寸为:长520cm,高280cm本着结实耐用、外观简朴、造价节约的原则选用材质。PAGE\*MERGEFORMAT22附录D(规范性附录)“两区”图件图式图例两区图例名称式样RGB[矢量图层]功能区R255G0B0保护区R0G112B255功能区界线4mmR255G0B0保护区界线4mmR0G112B255水稻东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优势区R73G212B227片块界线:实线,宽1mm小麦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西北及西南优势区R255G153B102片块界线:实线,宽1mm水稻小麦复种区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西北及西南优势区R255G255B150片块界线:虚线,宽1mm玉米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辽河平原、黄淮海地区、汾河和渭河流域R173G255B156片块界线:实线,宽1mm小麦玉米复种区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辽河平原、黄淮海地区、汾河和渭河流域R205G251B239片块界线:虚线,宽1mm棉花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R255G179B179片块界线:实线,宽1mm附录E(规范性附录)两区图件编制要求及样式“两区”图件由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分布图、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空间分布图组成。“两区”图件应在永久基本农田成果图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图基础上,辅以实地核查、专题要素,落实“两区”片块和“两区”地块的边界,查清沟渠、道路等灌排工程条件以及作物类型,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编绘成图。具体要求如下:1.行政区划要素主要指行政区界线和行政区名称。不同等级的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应遵循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只表示高级行政区界线,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当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图件时,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驻地注记名称外,还应在内外图廓线之间、行政区界线与内图廓线的交汇处的两边注记乡镇(街道)的名称。2.“两区”划定专题要素包括:“两区”片块界线、“两区”片块代码、“两区”地块界线、“两区”地块代码;田间道路、沟渠等线状地物,机井、气象站点等点状地物。3.地形要素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城乡建设用地、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注记表示方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数学要素包括比例尺、坐标系统等。5.图廓要素包括:图名、图例、制作单位、制图时间、图式版本、制图员、核查员等。图E-1标准分幅“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图E-2县级“两区”空间分布图样式图E-2-1县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图E-2-2乡级“两区”空间分布(样图)附录F(规范性附录)“两区”编码规则一、“两区”编码规则a)代码结构:“两区”代码由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顺序码共12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其代码结构如图F-1所示。在“两区”代码结构中,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位数9位,表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即6位县级行政区代码+3位乡级行政区代码;顺序码位数3位,表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内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数量。×××顺序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图F-1“两区”代码结构b)编码方法:在“两区”代码结构中,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应按照GB/T2260、GB/T10114规定执行;顺序码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下顺序编码。c)赋码规则:在“两区”代码结构中,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赋码规则应按照GB/T2260、GB/T10114规定执行;顺序码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下按升序进行编码。“两区”划定后,“两区”编码应保持稳定,不随“两区”外在属性(例如:名称、负责人等)变化、行政区划调整、村组调整而变化。二、“两区”片块编码规则(一)代码结构“两区”片块代码由“两区”代码和顺序码共15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其代码结构如图F-2所示。在“两区”片块代码结构中,“两区”代码位数12,表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顺序码位数3位,表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片块数量。顺序码“两区”代码×××××××××××××××图F-2“两区”片块代码结构(二)编码方法在“两区”片块代码结构中,“两区”代码按照“两区”编码方法执行;顺序码在“两区”顺序编码。(三)赋码规则在“两区”片块代码结构中,“两区”代码赋码规则应按照“两区”赋码规则执行;顺序码在“两区”内按升序进行编码。新增片块,其编码在相应的片块最大顺序码后续编;片块的名称以及地上作物类型等发生变化的,片块代码保持不变;片块界址发生变化,片块代码在相应的最大片块顺序码后续编,该片块代码作废,作废代码不应再赋予其他片块。三、“两区”地块编码规则(一)代码结构“两区”地块代码由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村级段代码和顺序码共16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其代码结构如图F-3所示。在“两区”地块代码结构中,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位数9位,表示县级以下行政区划;村级段代码位数3位,行政村;顺序码位数4位,表示行政村下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地块数量。××××××××××××××××顺序码村级段代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图F-3“两区”地块代码结构(二)编码方法在“两区”地块代码结构中,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应按照GB/T2260、GB/T10114规定执行;村级段代码3位,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后编码;顺序码在行政村下按升序进行编码。(三)赋码规则新增地块,其编码在相应的地块最大顺序码后续编;地块的名称以及地上作物类型等发生变化的,地块编码保持不变;地块界址发生变化,地块代码在相应的最大地块顺序码后续编,该地块代码作废,作废代码不应再赋予其他地块。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PAGE1页共NUMPAGES1页第PAGE\*MERGEFORMAT1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页附录G(规范性附录)“两区”外业手册规范在进行外业勘查的过程中,制作“两区”外业手册:1)记录核实后的“两区”片块和地块要素属性信息,包括行政区、代码、权属、面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农田基础设施等;2)对比地物最小上图标准,记录核实后的“两区”农田基础设施状况信息,包括“两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田间道路、沟渠、机井、气象站点等。表G-1地物最小上图标准比例尺“两区”片块内的面状地物“两区”片块内的线状地物图上面积实地面积图上宽度图上形态实际宽度1:2千6mm224m2(0.036亩)0.5mm单线1m2mm双线4m1:5千6mm2150m2(0.23亩)0.2mm单线1m2mm双线10m表G-2点状/线状地物测量记录表序号GPS点号地物类型经度纬度高程宽度备注:1)依据表G-1中的地物最小上图标准对线状地物予以调绘并实地丈量宽度,精确至0.1m;  2)线状地物宽度大于等于图上5mm时,依比例尺转绘,宽度从影像上直接量算,并实地核实;  3)宽度大于等于图上2mm小于5mm,双线表示,注明宽度;4)宽度小于图上2mm的以线状地物中线转绘,单线表示,并注明宽度;5)宽度变化较大的线状地物,应分段丈量。表G-3“两区”外业调查表镇乡(街道)村行政编码:年月日两区类型:序号地块预编码两区类型作物类型灌排条件地块名称经营主体备注名称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1、外业调查时对两区地块的4位顺序码进行预编码(图表保持一致);2、两区类型:水稻功能区(11)、小麦功能区(12)、水稻小麦复种区(13)、玉米功能区(14)、小麦玉米复种区(15)、棉花保护区(23)、;3、地块名称填写地块名称(小地名)或所在的相对位置,以当地习惯方式简明表达;4、经营主体:家庭农场(1)、种植大户(2)、专业合作社(3)、农业企业(4)、农户(5)、以及国有农场、村委会等其他类型(6)。其中:类型为农户时可不必填写主体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调查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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