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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1-11-03 15页 doc 285KB 5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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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可编辑可编辑精品精品可编辑精品目录第一章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理实施细则………………………………………1第二章设计变更监理实施细则………………………………………………2第三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4第四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8第五章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2第六章钢筋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4第七章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2第八章砌体工程质量监理细则………………………...
医院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可编辑可编辑精品精品可编辑精品目录第一章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理实施细则………………………………………1第二章设计变更监理实施细则………………………………………………2第三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4第四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8第五章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2第六章钢筋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4第七章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2第八章砌体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7第九章楼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29第十章门窗工程质量监理细则……………………………………………30第十一章装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32第十二章屋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35第十三章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监理实施细则…………………38第十四章旁站监理细则………………………………………………………40第十五章给排水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42第十六章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43第十七章弱电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46第十八章暖通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细则………………………………………47第十九章质量控制点…………………………………………………………48第二十章进度控制监理细则………………………………………………50第二十一章投资控制监理细则………………………………………………52第二十二章管理监理细则………………………………………………54第二十三章信息管理监理细则………………………………………………55第二十四章质量控制程序……………………………………………………61第一章施工图设计文件监理实施细则1.1总则1.1.1本细则依据签定的监理合同及吉林省有关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编制。1.1.2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的主要依据是国家颁布的设计及有关的设计规程,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业主同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等。1.1.3设计文件(含设计通知、技术要求说明)及施工图纸,由业主单位转交监理单位审阅,发现问题即使报请业主和设计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如发现图纸的问题应报告监理,由监理报业主,由业主与设计单位联系。1.2设计文件审核签发程序1.2.1设计单位按设计委托合同或供图于开工前1个月向业主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及图纸。1.2.2业主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及图纸后,应在7天内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1.2.3监理单位在审核设计文件时如发现较重大的问题应即使报请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联系,未收到该项设计变更通知单之前暂不能施工。1.3设计文件审核要求和内容1.1.3.1监理单位应审阅设计文件及图纸并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1.3.2设计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1.3.2.1建筑专业的布置图与结构布置图的位置、几何尺寸、标高等是否一致;1.3.2.2楼层的平面与剖面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是否清楚,各专业图纸之间所注标高及轴线坐标是否一致;1.3.2.3设计图纸各种标注、数字是否有误、是否齐全、表示是否清楚。1.4设计技术交底1.4.1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澄清设计意图与要求,施工中的注意事项等;1.4.2设计技术交底内容1.4.2.1设计情况介绍;1.4.2.2设计依据、标准及执行的规程规范;1.4.2.3设计、施工要求以及注意事项;1.4.2.4原材料质量标准;1.4.2.5地基处理及本工程的其他技术要求;1.4.2.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4.3设计单位对设计技术交底会上提出的问题或建议,能够立即解释、确认的,可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下来,对所提出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处理的,则按有关条款处理。1.5设计文件及图纸中存在问题的处理1.5.1对于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设计技术交底会上提出的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通过业主单位转回设计单位研究处理。1.5.2施工承包单位应对收到的设计文件及图纸进行认真审阅和检查,在审阅中发现的问题或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通知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由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联系。第二章设计变更监理实施细则2.1总则2.1.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进度、质量、造价控制特制定本细则。2.1.2本细则适用于抚松县医院急诊及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各专业分部工程,其它附属工程可参照执行。2.1.3设计变更的文件及图纸,由项目监理部签发变更通知后才能实施,否则施工承包单位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2.1.4设计变更涉及工程进度、质量、造价以及工程总体规划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报告提交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2设计变更的提出2.2.1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为设计的优化、设计问题的处理或为施工中实施情况的需要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可以而且必须研究和提出设计变更的要求或建议。2.2.2设计变更的要求或建议均以书面形式为准。2.2.3设计变更建议书最少包括以下内容:2.2.3.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2.2.3.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项目);2.2.3.3变更引起的工程进度提前或延长时间;2.2.3.4变更引起的工程质量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规范的要求;2.2.3.5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工期有无影响等;2.2.3.6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及其计算资料等;2.2.4设计院变更一般应在施工前半个月提出,特别紧急(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等)情况下的设计变更不在此时间限制之列。2.3设计变更建议书的批准。2.3.1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先交监理部审查,监理部在设计变更审查过程中,应与业主进行充分协商,意见统一后由业主与设计单位联系。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与业主商定,经业主审查后由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所有设计院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变更通知书。2.3.2特别紧急情况下的设计变更,一般可由监理单位与业主紧急协商实施。先由监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尔后报请业主与设计单位补办设计变更文件。2.4设计变更实施2.4.1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仍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发出设计变更通知书和提出相应的图纸。2.4.2设计变更文件由设计单位提交给业主并转交给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变更通知单后,施工单位才能组织实施。2.4.3施工单位在接到“设计变更通知”之前,如果仍按原设计图纸施工,除非监理事前有正式通知,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三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3.1总则3.1.1施工测量就是把设计好的建筑物的平面的位置和标高正确地标志到施工现场,主要任务和作用包括以下两点:3.1.1.1测定:将局部地区的地貌和地面上的地物,按一定比例尺缩绘成地形图,作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的依据。3.1.1.2测设:将图纸上已设计好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按照设计与施工的要求测设到相应的地面上,并设置各种标志,作为建筑施工的依据,亦称测量放线。3.1.1.3高程;分绝对高程、相对高程和高差;3.2建筑施工测量监理任务3.2.1督促承包单位测量员将建筑平面上所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按照设计要求,测设到施工现场,正确地定到地面上。3.2.2现场监理工程师要审查其放线测量,提出预防性要求。3.2.3承包单位对一切定位测量工作在自检、互检、合格后再提请监理人员验线,后再由设计和建筑管理部门进行验线。3.3监理工作内容3.3.1测量仪器的检定和检校:测量所用的仪器和钢尺,必须根据国家的《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在使用前7-10d,送当地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进行检定,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定合格证的复印件予以确认。3.3.2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和检校:根据《经纬仪检定规程》(JJG414-86)和《水准仪检定规程》(JJG425-86)的规定,经纬仪和水准仪的检定周期根据使用情况,前者为1-3年,后者为1-2年。在该检定周期内,每2-3月还需对主要轴线关系进行检校,以保证观测的精度。3.3.3钢尺的检定:根据《钢卷尺检定规程》(JJG4-89)钢尺的检定周期为1年。本工程应使用Ⅰ级钢尺。3.3.4复测起始依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划部门、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在现场,对定位依据的建筑物的控制网点和水准点等具体位置进行明确的指定和确认,以防发生差错。承包单位依据所交的控制桩点进行校测,校测无误后,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允许使用。3.3.5场地控制网和控制点的测设监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场地情况,设计与施工要求,按照便于控制、全面又能长期保留的原则,审核承包单位控制网点测设方案。承包单位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测设场地平面控制网。承包单位将控制网测定、自检合格后,应提出验线申报单,同时应提交整体网形的闭合校核和局部校核资料。监理工程师在分析承包人提交的测设资料的同时还应实地校测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允许其正式使用该场地控制网。3.3.6建筑物基础放线的检查:检查龙门板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轴线尺寸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投测容许误差为±5mm、轴线钉的间距其相对误差不应超过1/2000。3.3.7在多层建筑物施工中必须进行轴线控制桩和引桩的测设,引桩是向上层投测的依据。在测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引桩的精度,一般都有先测设引桩,再根据引桩测设轴线桩。3.3.8在基础施工测量中要对垫层中心线投测和基础皮数杆(线杆)的设置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重新测量。3.3.9在多层建筑物施工中,为了保证建筑物轴线位置的准确,可用经纬仪把轴线投测到各层楼板边缘或桩顶上。然后,根据由下层投测上来的轴线,在楼板上分间弹线。其轴线间相对误差不得大于1/2000、投点容差为±5mm。3.3.10承包单位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建筑物的沉降观测点,在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次数和时间按设计要求。第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多层建筑每结构层观测一次,整个施工期间观测次数不得少于五次。根据观测资料填好沉降观测成果表,绘制观测点平面位置图,签字盖章妥为保存。第四章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监理细则4.1地基与基础部分说明4.1.1本工程中基础采用天然地基、筏板基础,开挖时,必须将持力层上部覆盖的素填土层清除,并根据地勘报告、设计图纸和施工勘探资料要求进行施工。4.1.2基础施工时若发现地质实际情况与设计要求不符,须通知设计人员及地质勘察人员共同研究处理。4.2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监理目标4.2.1审查施工单位基础施工方案,有效控制基础质量,保证施工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4.2.2审查施工单位基础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基础施工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4.2.3审查施工单位基础施工投资分解计划,确保基础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4.2.4审查施工单位质量控制方案,确保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合格率为100%。4.3基础工程监理程序要求4.3.1质量控制点:4.3.1.1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牵头,召开有业主、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基础设计交底会议。4.3.1.2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及设计交底会的精神,编制出基础施工组织的设计方案,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实施。4.3.1.3施工单位进行定位放线,标高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跟踪监理。4.3.1.4定位放线、标高测量4.3.1.5基底土质、截面尺寸、标高检查4.3.1.6钎探检查、基槽验收4.3.1.7基底处理情况检查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4.3.1.8基坑的位置,尺寸偏差;4.3.1.9基坑超深,基底土扰动,基坑暴晒或浸水;4.3.1.10基坑深度不到位,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4.3.1.11超挖部分回填不到位;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检查复核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成果,要求准确;2、基坑开挖前对设置的建筑物轴线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开挖方案,基坑底部实行人工找平,在基础浇注前随时用控制线对基础位置和尺寸进行检查;3、严格按设计要求,按照确定的持力层埋藏深度和基础设计深度控制基坑开挖深度,避免深度不够或超挖,防止基坑底部土层扰动;4、对施工堪探进行旁站,发现的软弱下卧层进行落实,并由地勘和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5、混凝土浇注前对整个基坑位置、深度、尺寸进行检查。6、按图纸和设计要求对筏板基础的钢筋网及柱钢筋进行检查和验收。7、对止水钢板的位置及焊接情况进行检查。8施工单位作好桩隐蔽记录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测单位签字,并各发一份保存。第五章模板工程质量监理细则5.1总则5.1.1监理人员对模板分项工程的监理,从审校组织设计中模板工程开始,根据主体工程结构体系、荷载大小、合同工期及模板周转等情况综合考虑承包人所选择的模板和支撑系统是否合理,提出审核意见,对模板及支撑系统应掌握以下原则:5.1.1.1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5.1.1.2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5.1.1.3构造简单、装拆方便,并利于钢筋的绑扎、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要求。5.1.1.4模板的接缝能保证严密不漏浆。5.1.1.5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5.2模板安装工程监理质量标准5.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5.2.2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5.2.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5.2.4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5.2.5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5.2.6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5.2.7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5.2.8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5.2.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留,且应安装牢固,其允许偏差: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为3mm;预埋管、预留洞中心线位置为3mm;插筋中心线位置5mm、外露长度+10,0;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外露长度+10,0;预留洞中心线位置10m、尺寸+10,0。5.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轴线位置为5mm;底模上表面标高±5mm;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柱、墙、梁+4mm,-5mm;层高垂直度,不大于5M时为6mm;大于5M时为8mm;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为2mm;表面平整度为5mm。5.2.11预制构件模板的偏差应按规范要求。5.3模板拆除要求5.3.1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具体要求时按规范要求执行;5.3.2对有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拆除模板按规范要求执行;5.3.3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执行。5.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失。5.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5.4模板工程监理控制措施5.4.1模板安装完毕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再报现场监理人员按设计图纸对模板位置、标高尺寸及模板拼缝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责令施工方整改。5.4.2在涂刷脱模剂前应清除模板表面垃圾,脱模剂要涂刷均匀,防止漏刷。严禁用废机油代替脱模剂。5.4.3严格控制脱模时间,混凝土结构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模板拆除期限,应按所浇混凝土特点和混凝土所达到的强度来确定。承重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到损坏,方可拆模;对承重底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后,始能拆除:板及拱跨度为≦2M时达50%;跨度为2M—8M时达70%;梁跨度为≦8M时达70%;承重结构跨度﹥8M时达100%;悬臂梁和悬臂板跨度为≦2M时达70%;跨度为2M—8M时达100%。5.4.4各种现浇砼构件模板拆除必须在监理人员同意情况下才能进行拆除工作。拆除后的混凝土构件必须经过现场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确认。第六章钢筋工程质量监理细则6.1监理工作内容6.1.1现场监理人员在钢筋工程的质量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单位对用于所建工程钢筋,无论从材料质量、钢筋加工到绑扎质量等,均要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6.1.2(熟悉结构施工图)明确设计钢筋的品种、规格、绑扎要求以及结构中某些部位配筋的特殊处理。6.1.3掌握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应及时在相应的结构图上标明,避免因遗忘而造成失误。6.1.4(把好原材料进场检查关)钢筋的品种要符合设计要求。进场的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6.1.5钢筋的性能要符合规范要求。进场的应按炉号及直径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表面、外观的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试样,作物理力学性能试验。6.1.6督促承包人及时将验收合格的钢材运进堆场,堆放整齐,挂上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钢筋锈蚀或油污。6.1.7钢筋下料、加工应要求承包人根据图纸及规范进行钢筋翻样,并就钢筋下料、加工对钢筋工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深入钢筋加工现场,对成型的钢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6.1.8钢筋的焊接,监理工程师首先应检查焊工考试合格证书,在正式焊接前,必须监督焊工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进行试焊,检查合格后,方可批准上岗。钢筋焊接接头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根据《钢筋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的有关规定,抽取焊接接头试样进行检验。6.1.9钢筋的绑扎,钢筋绑扎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令其纠正。钢筋绑扎完毕,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报钢筋工程隐蔽验收单。6.1.10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时,应对照结构施工图,检查所绑扎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搭接长度、锚固长度、接头设置,等等,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还应着重检查以下某些构造措施:6.1.10.1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荷载作用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6.1.10.2具有双层配筋的厚板和墙板,应要求设置撑筋或拉钩。6.1.10.3控制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保证其符合要求。6.1.10.4预埋件、预留洞的位置要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应符合规范要求。6.2监理措施6.2.1对进场钢筋要查验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及产品合格证,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样,取样复试,严禁使用不合格钢筋。6.2.2钢筋绑扎时要对规格、数量、位置及锚固长度、接头位置进行校正,严格做好钢筋隐蔽工程验收。6.2.3混凝土浇筑前,应仔细检查垫块、钢筋限位撑脚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6.2.4对钢筋连接的质量控制在钢筋工程施工过程中,钢筋需要接长时,其接头连接形式有焊接连接和机械连接两种。钢筋的连接应优先采用焊接连接。但对焊接钢筋所采用的工艺、焊条质量以及接头外观力学指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焊接的方法有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电阻点焊和气压焊。不同的焊接方法,使用于不同的的钢筋品种和不同的使用范围。6.3监理质量标准与要求6.3.1一般规定:6.3.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6.3.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6.3.1.2.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6.3.1.2.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6.3.1.2.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6.3.1.2.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6.3.2原材料6.3.2.1主控项目:6.3.2.1.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样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6.3.2.1.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6.3.2.1.2.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6.3.2.1.2.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6.3.2.1.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6.3.2.2一般项目6.3.2.2.1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6.3.3钢筋加工6.3.3.1主控项目6.3.3.1.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eq\o\ac(○,1)HPB32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eq\o\ac(○,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eq\o\ac(○,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6.3.3.1.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eq\o\ac(○,1)箍筋的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3.1.1条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eq\o\ac(○,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eq\o\ac(○,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6.3.3.2一般项目6.3.3.2.1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32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3.3.2.2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允许偏差±10㎜;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20㎜;箍筋内尺寸允许偏差±5㎜。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6.3.4钢筋连接6.3.4.1主控项目6.3.4.1.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6.3.4.1.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6.3.4.2一般项目6.3.4.2.1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3.4.2.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6.3.4.2.3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凡接点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eq\o\ac(○,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eq\o\ac(○,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eq\o\ac(○,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捏,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3.4.2.4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心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设计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eq\o\ac(○,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eq\o\ac(○,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eq\o\ac(○,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内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3.4.2.5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eq\o\ac(○,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eq\o\ac(○,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eq\o\ac(○,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eq\o\ac(○,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检查数量:在同一个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6.3.5钢筋安装6.3.5.1主控项目6.3.5.1.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6.3.5.2一般项目6.3.5.2.1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规定:eq\o\ac(○,1)绑扎钢筋网的长、宽允许偏差±10㎜,钢尺检查;网眼尺寸允许偏差±20㎜,检验方法是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eq\o\ac(○,2)绑扎钢筋骨架的长允许偏差±10㎜,钢尺检查;宽、高各允许偏差±5㎜,钢尺检查;eq\o\ac(○,3)受力钢筋的间距允许偏差±10㎜,排距允许偏差±5㎜,检验方法是用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保护层厚度基础允许偏差±10㎜,柱、梁允许偏差±5㎜,板、墙、壳允许偏差±3㎜,钢尺检查。eq\o\ac(○,4)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允许偏差±20㎜,检验方法是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eq\o\ac(○,5)钢筋弯起点位置允许偏差20㎜,钢尺检查;eq\o\ac(○,6)预埋件中心线位置允许偏差5㎜,钢尺检查;水平高差允许偏差+3㎜,0,钢尺和塞尺检查。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第七章混凝土工程质量监理细则7.1混凝土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内容7.1.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首先要熟悉建筑总平面和土建施工图,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混凝土工程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其中应特别注意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顺序以及施工缝的设置。严寒酷暑时的混凝土施工以及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专门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若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对应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库、砂石堆场等布置通盘考虑—砂石堆场应分隔,砂石相互不混杂;而且有一定的储备量,能保证混凝土连续声查;砂石进场,卸料及称量方便。袋袋水泥进库口与出库口应分开,避免运输路线交叉,使先进场的水泥先使用。若使用商品混凝土,应选择运距不太远、有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混凝土站;并根据施工要求,提出在卸车地点的混凝土质量指标。7.1.2对混凝土生产设备及施工准备进行检查7.1.2.1搅拌机的配备应能满足混凝土浇筑的需要,且应有备用搅拌机;搅拌机加水系统应准确可靠。7.1.2.2原材料必须过磅,计量装置应校验准确。7.1.2.3混凝土的水平运输工具和垂直运输机械应满足浇筑数量的要求,运行应可靠。7.1.2.4振捣棒(器)性能要可靠。7.1.3对原材料的监理7.1.3.1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矿物质的骨料,避免发生碱骨料反应。7.1.3.2散装水泥要按品种分仓贮存,袋装水泥要存放在离地面300㎜以上的木搁板上,按品种分批存放;其堆放高度不宜太高,入库、出库要要详细记录品种和时间,并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受潮结块。7.1.3.3砂、石要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在不积水的平地上。外加剂要按不同品种分开贮存,防止掺混,并应注意过期外加剂的失效问题。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相应的标准。7.1.3.4审查混凝土配合比根据结构设计对混凝土强度、耐久性、抗渗性的要求,在监理工程师的参与下,对选定并已进场的原材料取样,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配,通过试配确定混凝土施工配合比。7.1.3.5签署混凝土浇筑令监理工程师在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水电暖通工程以及混凝土浇筑准备验收等方面认可后,签署开机通知,同意施工单位开机搅拌。7.1.3.6对混凝土拌制的检查监理工程师要对混凝土的拌制过程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起抽检内容有:原材料称量及加水量的控制是否准确;加料顺序、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测量坍落度。并按规定批量督促取样人员随机取样制作试块。7.1.3.7混凝土运输若使用商品混凝土,用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时,在运输过程受时间和温度因素影响,混凝土的和易性会降低,因此,在浇捣地点要测量坍落度。在和易性降低后,要注意混凝土浇筑振捣工艺,避免出现蜂窝、空洞等振捣不密实问题。混凝土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7.1.3.8混凝土的浇筑、接槎、振捣7.1.3.8.1混凝土的浇筑顺序和方法应事先周密考虑。对于大体积、大面积的混凝土的浇筑,分封、分段要合理;层、段间要计划好,应在前一层、段混凝土初凝前,浇筑后一层、段的混凝土,振捣要插入到下一层。7.1.3.8.2浇筑竖向结构,要根据结构形式采用串筒、开门子洞,以保证混凝土浇筑中不发生离析,并保证各部分浇筑密实。7.1.3.8.3对钢筋及预埋件多的地方浇筑,把各处振捣密实,并避免碰动钢筋及预埋件。总之,要督促承包人加强管理,使操作工人严格按照混凝土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操作。7.1.3.9施工缝的留置及处理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得到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监理工程师应判断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是否已达到1.2N/㎜2以上,并检查施工缝处凿毛、清理、接浆情况。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察看施工现场,对混凝土浇筑质量实施动态监理。7.1.3.10混凝土养护混凝土的养护工作往往不被人们所重视。在自然环境中浇筑混凝土,因混凝土在凝结过程中水分会散失,故难以保持水泥的水化反应。对此,监理工程师应高度重视,督促承包人派专人对混凝土进行养护。混凝土在浇筑后,要避免温度急剧变化的有害影响,同时,还要防止混凝土在硬化过程中受到冲击、振动及过早加载,具体地讲,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N/㎜2(1.2MPa)前,不允许在上面进行作业。7.1.3.11混凝土质量的检查和缺陷的补修7.1.3.11.1根据混凝土试块强度,判定浇筑的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7.1.3.11.2对拆模后混料凝土的结构,检查其偏差是否超过规范要求。7.1.3.11.3当发现混凝土上存在蜂窝、麻面、露筋甚至孔洞时,承包人不得自行休整,而是要做好详细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处理,必须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决定。7.2混凝土监理的质量标准与要求7.2.1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且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7.2.2对设计不允许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出现有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7.2.3对组成混凝土的原材料水泥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月。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7.2.4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其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的规定。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7.2.5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eq\o\ac(○,1)混凝土用的粗骨,其最大颗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eq\o\ac(○,2)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7.2.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拦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7.2.7配合比设计: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7.2.8首先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7.2.9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7.2.10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规范规定。7.2.11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7.2.12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水泥、掺合料允许偏差为±2%;粗、细骨料允许偏差为±3%;水、外加剂允许偏差为±2%。衡器应定期校核,使用前应进零点校核,保计量准确;当遇雨天或含水率有显注变化时,应增加含水率测定次数,及时调整水和骨料的用量。7.2.13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否则按施工缝的要求处理。7.2.14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7.2.15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养护,并符合规范要求。7.2.16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也不宜有一般缺陷。7.2.17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拆模后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轴线位置:基础为15㎜;独立基础为10㎜;墙、柱、梁为8㎜;剪力墙为5㎜。垂直度:层高≤5M时为8㎜,≥5M时为10㎜,全高为H/1000且≤30㎜。标高:层高为±10㎜,全高为±30㎜。截面尺寸为-5㎜~+8㎜。表面平整度为8㎜。预埋设施中心线位置:预埋件为10㎜,预埋螺栓为5㎜,预埋管为5㎜,预留洞中心线位置为15㎜。混凝土设备基础允许偏差见规范。7.2.18对于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查。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7.2.19预制构件的质量要求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执行。7.2.20在施工方案中采取一定措施防止混凝土质量通病第八章砌体工程质量监理细则8.1砌体工程监理工作内容8.1.1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8.1.2砂浆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eq\o\ac(○,1)同品种、同标号砂浆各组试块强度不小于fmk。eq\o\ac(○,2)任意一组的试块强度不小于0.75fmk。8.1.3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百格网检查)8.1.4接槎处灰缝必须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不小于5㎜,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10个。8.1.5拉结筋数量、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8.1.6留置构造柱应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8.1.7清水墙面应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8.1.8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以下规定:轴线位置偏移允许偏差10㎜,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允许偏差±15㎜,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每层垂直度允许偏差5㎜,用2m脱线板检查;全高垂直度小于或等于10㎜时,允许偏差20㎜,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清水墙、柱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清水墙水平灰缝平直度,允许偏差7㎜,拉10线和尺量检查;混水墙,允许偏差10㎜,拉10m线和尺量检查;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允许偏差±8㎜,与皮数杆比较尺量检查;清水墙面游丁走缝,允许偏差20㎜,吊线和尺量检查以底层第一皮砖为准;门、窗洞后(后塞口)宽度允许偏差±20㎜,尺量检查;门、窗洞口(后塞口)门口高度,允许偏差(-5)㎜,尺量检查;预留构造柱截面积宽度允许偏差±10㎜,尺量检查;预留构造柱截面积深度允许偏差±10㎜,尺量检查;外墙上下窗口偏移允许偏差20㎜,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以底层窗口为准。注: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5㎜时,应进行处理。8.2砌体工程质量监控措施8.2.1砌筑前必须对砖浇水湿润,砂浆饱满度应大于80%,特别是头缝必须饱满,并及时进行竖缝的刮缝和塞缝,以减少和消除外墙的身楼。8.2.2严格控制砂浆配合比,不准使用过细砂,严禁使用落地灰、桶底灰和隔日砂浆。8.2.3按要求设置拉结筋,并做好隐蔽验收。8.2.4检查楼层标高、轴线偏差及垂直度和沉降量是否在允许范围内。8.2.5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严禁留直槎:8.2.5.1内外墙交接处必须按施工规范留置踏步槎;8.2.5.2框架结构的填充墙必须预留拉结筋,砖混结构的构造柱、施工洞等处应按规范要求留设阳槎并设置拉结筋;9.2.5.3无论何种留槎,砌筑高度差不得超过一步架,并严禁砌筑片墙;8.2.5.4拉结筋应严格按规范设置,沿墙高500㎜预留φ6钢筋,每120㎜墙厚度设置一根,其埋入长度,应从墙的留槎处计算,每边均小于1000㎜,末端必须弯钩;8.2.5.5构造柱支模前要彻底清除落地灰及钢筋上的附着灰,支模时每层柱根部必须留清扫口,在浇注混凝土前进行清理和冲洗,以确保构造柱不出现断层。第九章楼地面工程质量监理细则9.1楼地面工程质量监理要求9.1.1在做楼地面工程前对基层面应进行铲除渣物,然后清除干净,再用水冲洗。9.1.2根据地面标高设置控制水平墨线(设在四周墙上)。以墨线高度在地面上设置标志和冲筋控制地面的平整度。9.1.3地面基层应洒水湿润后,按要求的水泥砂浆配比做水泥地面,并进行抹面收浆,一次成活,对于瓷砖及花岗岩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即可,表面做成毛糙面。9.1.4地面工程采用的河砂应干净无杂物。9.1.5为防表面开裂,应加强养护,使其地面光滑平整,无裂纹。9.1.6地面砂浆在末达到终凝时间内,不应在面上走人和堆放材料,以防破坏地面。9.2监理控制措施9.2.1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仔细判断施工程序及工序是否合理,严格控制楼面施工荷载。楼板搁置时要保证搁置平稳,并按要求留设板缝。对预制板楼面建议后浇层上加设φ4的钢筋网。9.2.2水泥砂浆施工严禁用低于#32.5水泥,集料采集中砂,且含泥量控制在3%以内。抹底灰前要求基层清理干净无污染,并预先(提前一天)浇水湿润。9.2.3底层回填土要分层夯实,控制表面平整度,并要求做环刀试验。混凝土垫层应保证其强度,厚度应不小于60㎜,且不出现裂缝。9.2.4当楼地面施工出现沁水现象时,严禁在表面撒干水泥,宜用搅拌均匀的1:1同标号水泥砂子撒匀,并进行压光处理,压光24小时后洒水养护。冬期施工要采取保温防护措施,防止面层受冻。9.2.5踢脚部位基层要求清理干净,严禁混合砂浆或纸筋灰类混入。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水泥砂浆水灰比。9.2.6楼地面施工应控制好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部位的地面标高,并做好蓄水试验,待24小时无渗透,合格后方可施工面层,并做好各类记录。9.2.7对过楼板预留洞要求位置准确,严禁剔凿、断筋,孔洞堵灌应用细石混凝土浇灌密实。9.2.8对大间地面应做好分仓处理(安装分格条),尤其是下层有墙或梁的上部应设置分格缝,以防止反作用力而产生裂缝。第十章门窗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0.1门窗工程的质量监理要求10.1.1本工程主要使用塑钢门窗10.1.2塑钢门窗及其附件和玻璃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10.1.3塑钢门窗必须安装牢固,预埋件数量、位置、埋设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10.1.4塑钢门窗关闭紧密,无阻滞回弹,无变形和倒翘10.1.5塑钢门窗附件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启闭灵活。10.1.6塑钢门窗与墙体间的缝隙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嵌填材料符合设计要求。10.1.7塑钢门窗表面洁净、平整,颜色一致,无划痕碰伤,无污染,拼接缝严密。10.1.8塑钢门窗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按铝合金门窗执行塑钢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检验方法1门窗槽口宽度、高度≤1500㎜2用钢尺检查>1500㎜32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2000㎜3用钢尺检查>2000㎜53门窗框的下侧面垂直度3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4门窗框的水平度3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5门窗横框标高5用钢尺检查6门窗竖向偏离中心5用钢直尺检查7双层门窗内外框距4用钢尺检查8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2用钢直尺检查9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2;-1用塞尺检查10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1.5;-2.5用钢直尺检查11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2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10.2塑钢门窗的监理控制措施10.2.1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要求操作,对塑钢门框安装要先进行垂直吊线、测量对角线使之相等后再进行固定。10.2.2门窗框的固定预埋件留置位置应距洞口上下四皮砖,中间距离不大于70cm。10.2.3塑钢门窗的塑钢材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清退出场。10.2.4塑钢门窗框固定连接件要符合设计要求,严禁直接固定在砖墙体上,而应固定在预埋的混凝土预制块上。10.2.5在塑钢门窗固定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检查校正其垂直度和对角线长度,窗框与墙体之间须用发泡剂、矿棉或玻璃棉等软质材料分层填嵌,填嵌饱满牢固,不得使用水泥砂浆直接与塑钢门窗框接触填塞。10.2.6塑钢门窗安装调整后应清除表面垃圾,然后进行密封膏、硅胶施工。硅胶要粗细均匀、厚薄一致,室外部分应饱满,做到不渗漏、不脱落。10.2.7塑钢门窗规格型号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用小五金应按门窗规格型号配套;嵌缝材料的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使用。10.2.8采用后塞孔施工时,不得先立口后搞结构施工;安装后应注意成品保护,防止污染,防电焊火花烧伤而损坏面层。第十一章装饰工程质量监理细则11.1装饰工程质量监理要求11.1.1一般抹灰11.1.1.1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11.1.1.2普通抹灰要求:表面光滑、洁顺、接槎平整;12.1.1.3中级抹灰要求:表面光滑、接槎平整、灰线清晰顺直;11.1.1.4孔洞、槽、盒和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尺寸正确,边缘整齐,光滑;管道后面平整;11.1.1.5护角和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塞质量:护角材料、高度符合施工规定;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密实,表面平整;11.1.1.6分格条(缝):应宽度、深度基本均匀,楞角整齐,横平竖直、通顺;11.1.1.7滴水线和滴水槽:流水坡向正确;滴水线顺直,滴水槽深度、宽度均不小于10mm;11.1.1.8外窗盘(台)向窗洞两边延伸长度应一致,宜等于窗台盘(台)厚度;窗盘应粉出20mm以上的排水坡,并不得将抹灰粉至窗框下槛下口以上(俗称咬框子),必须以下口坐进2~3mm,并抽出20mm的圆弧;滴水槽应做成嵌条式滴水槽,并宜采用10mm×10mm两边倒斜口的嵌条;11.1.1.9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11-26。11.2.1装饰抹灰11.2.1.1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础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表11—26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项目允许偏差(mm)检验方法普通中级高级1表面平整542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检查2阴、阳角垂直—42用2m托线板和尺量检查3立面垂直—534阴、阳角方正—42用200㎜方尺检查5分格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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