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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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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德阳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卫生科技进步,培育更多的优秀医学人才,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是指经德阳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在市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学科(实验室)及专科。在本专业领域内能代表全市医疗技术和管理先进水平,具有医疗服务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科学规范等优势,能带动市、县(市、区)本专业提高的学科(实验室)及专科。第...
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德阳市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卫生科技进步,培育更多的优秀医学人才,提升全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是指经德阳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在市内具有领先优势的学科(实验室)及专科。在本专业领域内能代表全市医疗技术和管理先进水平,具有医疗服务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科学等优势,能带动市、县(市、区)本专业提高的学科(实验室)及专科。第二章工作目标第三条瞄准医学科技前沿,跟踪高科技的发展,落实卫生科技规划,重点地鼓励、扶持、建设一批具有技术优势、竞争优势、品牌优势的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使专业总体水平达到省内先进或市内领先;力争在规模、队伍、研究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达到省内中上水平,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技术水平较高、各具特色优势的学科群,带动和促进学科及专科的建设和发展,使人民群众能就近得到较先进和满意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同时发挥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示范带动作用。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德阳市卫生局成立市医学重点学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应急与科教科,负责日常工作。第五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实行。由市医学重点学科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申报的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进行评审和确定,对确定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授牌和动态管理。按照''统一要求,分级负责,共同建设”的原则,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本地项目单位的推荐、指导,项目所在单位负责项目建划的制订、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第四章评选办法第六条申报时间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根据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学科调整、淘汰增补等需要,集中时间申报评审。每年申报,申报时间为4月,6-7月组织专家审查,9月为集中评审。第七条中报的基本条件:1、符合现代医学科学发展的总体趋势,申报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整体技术应处于市内领先水平,部分技术项目达到或接近省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和优势。2、申报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应是本单位的重点科室,本单位能提供财力、物力、人力保证,其他相关的科室应对该学科、专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具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100分分59承办市州、片区及以上学术会议(或培训班)10分60参加国际性学术活动10分61参加全省性及以上学术活动5分62参加全市性学术活动5分培养人才能力50分63培养硕士生20分64有四川省全科转岗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10分65培养进修生5分66培养医学生5分67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近3年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取得规定学分率95%。10分五、基本条件80分设施设备21分68拥有与项目运行和发展相适应的、先进设施和设备重点专科否决项21分医学信息12分69订阅本专业2种以上核心期刊6分70开通专业数据库查询系统6分项目管理4771领导高度重视,优先解决专科建设的人、财、物问题重点专科否决项14分72有职能部门负责项目管理重点专科否决项11分73科室制定学科建设五年规划,措施具体,有可操作性,能有效的保证学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11分74医院配套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有专项帐目11分3、医学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某些病种具有(或基本具有)市内领先或省先进的诊治技术,能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关键诊治问题。近年来开展有填补市内空白的新技术、新业务;各项医疗指标达到所在级别甲等医院重点专科的要求,该专科甲级病历达90%以上,无丙级病历;根据专科建设方向,制定重点诊疗病种及优化诊疗方案,并在临床中加以运用。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研究开发临床适宜诊疗技术。4、医学科研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确而稳定的学科主攻方向,临床特色突出并具有发展优势,科研支撑条件较好,研发能力较强,在该领域处于•全市领先或先进水平。承担有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并进展顺利;近5年有填补省内空白的新技术、新项目。5、学术队伍建设:专科带头人学术造诣深、学风正、医德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在省内或全市有一定知名度,担任省级医学专科学会常委或市级医学专科学会的主委、副主委;有较强的医疗、科研和培养优秀医学人才的能力,专科带头人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或副主任医师4年以上资格,并有2名以上从事本专业不少于2年的副主任医师。专科具备-支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发展前景良好的专科人才队伍。科室文化建设好,技术质量高,有能满足临床和科研需要的医疗、护理、医技和药剂人员。6、人才培养能力:是全市专业人才培养基地,承担医学大专院校的临床带教工作:积极开展省内外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7、基础条件配备:有足够的工作用房,病区不少于20张床位,医护人员配置符合标准,无病区的专科设置结构要符合相关要求(如麻醉科、影像等);具有使该专科达到区域内先进水平的临床诊疗和实验设备,能够开展相关实验研究,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科研任务。承担重点科研项目,有能力争取到其它科研经费支持,具备科研攻关能力。第八条符合以上条件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均可申报。第九条申报采取科室申请、单位择优推荐的方式。申报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应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中独立建制的科室,以国家学科分类与代码中设定的医学学科名称进行申报和建设。科室人员固定且均为本科室在编人员,并不得参加本科室以外科室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申报。第十条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和有关专业的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建设目标择优确定推荐对象,经单位学术委员会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局。申报时提交《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项F1申报书》(一式七份)和申报材料汇编。第十一条市卫生局聘请有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中报的项目从建设的必要性、目标的创新性、方案的可行性及对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论证和评审。第十二条市卫生局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经综合平衡后,确认建设项目。以县(市、区)为区域,区域内相同的学科(实验室)、专科,原则上每年只确认一个(得分在400分的列入创建单位,500分为合格)。第十三条根据初审意见和现场测评结果,结合金市实际,提出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议名单,报请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疑义即对外公布。第五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德阳市卫生局与建设项目所在单位签订《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书》,对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全程管理。第十五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承担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要明确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建设中人、财、物及管理措施等必要条件要给予保证。第十六条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要根据各自的建设目标制订建设规划和各年度的工作计划上报市卫生局备案,每年末要书面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建设期满要向市卫生局报送总结自评报告和验收评审的申请。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学科带头人,负责本学科(实验室)、专科建设全面工作,包括发展计划制定、人才培养、新技术项目的开展、科研项目的运作等。第十八条学科带头人的权利和义务:1、应是本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是学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学科建设是否达标负有直接责任。2、负责确定学科的研究方向、经费使用、学科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举荐本学科骨干。3、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确定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项目,做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研究方向稳定深入、以点带面、全面发展”。4、应带头开展、引进或应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填补国内、省内或市内空白。5、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培养出至少一名有望成为本学科带头人的梯队人才。6、学科骨干应努力钻研学术业务和科室管理知识,培养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积极支持和配合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争取在学科建设周期内能使自己的整体素质有较大的提高。第十九条除下列情形外,学科带头人一经确定,不再变更:⑴学科带头人己调离、退休或离职;⑵学科带头人因身体原因或其它原因无力或难以完成学科建设管理工作;⑶学科带头人因工作不力,学科建设成效甚微,已不能胜任带头人工作。第二十条出现第十九条规定情形时,项目所在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报告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并同时提交后续人员选拔方案。第二十一条市卫生局每年对立项建设的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进行检查和评估,对项目建设明显未达到建设目标、问题严重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或取消建设项目的处理;对己授牌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复评,如发现与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称号不符的情况,将视其情节,限期整改或撤销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称号并摘牌。不是市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不能申报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第二十二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实现学科建设目标所需关键设备添置,临床重点发展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临床和实验室基地建设及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临床成果的推广应用等。第二十三条采取以项目所在单位为主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方式对确定的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项目进行建设,市卫生局视项目情况通过财政预算方式给予一定资助作为引导性经费,同时鼓励从其他渠道争取项目建设经费。第二十四条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审定的计划使用经费。资金使用遵循"突出重点、保证必需、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第二十五条各项目学科带头人要在上年10月底,向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当年度建设经费预算。第二十六条市、县(市、区)卫生局应将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纳入当地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与医院达标升级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第二十七条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项目经批准建设后,所在单位即应支付建设所需必要费用以启动建设(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5万元、重点专科2万元),保障顺利实施。第六章验收评审第二十八条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结束后,项目所在单位应向市卫生局提出验收评审申请,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进行验收评审。第二十九条评审原则: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⑵坚持鼓励创新、择优确定、优胜劣汰的原则;(3)坚持评审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⑷坚持社会公示、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第三十条经专家组验收评审和市卫生局审定,达到标准的,由市卫生局授予“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德阳市医学重点专科”称号和牌匾;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暂不予授牌,整改后,再次验收评审和审定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第三十一条市、县(市、区)卫生局对在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重点专科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组织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及宣传。并在医院达标升级、专科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继续教育、全科医师转岗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可、评优评先和专科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国际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和激励,调动其积极性。项目建设承担单位应同时给予配套奖励。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各县(市、区)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各医疗单位设立的院级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德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附件1: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评估体系(试行)说明一、本评估体系适用于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的申报评审和动态管理评审。二、本评估体系中评估内容的时限为申报评审前3年。三、评估标准(评分体系总分1000分)。附件2:德阳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试行)级指标级指标项目编号评价内容标准分备注、研究能力370分研究方向4分1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内处于省内及以上先进水平20分1-3项为重复计分项2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市内领先水平15分3研究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县内先进水平重点专科否决项10分学术成就325分4有作为主编、副主编编辑出版的学术专著20分5在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SCI)10分6在中文核心期刊或统计源期刊上发表论文重点专科否决项15分7获得国家级科技奖35分8获得省、部级科技奖35分9获得市、厅级科技一等奖30分10获得市、厅级科技二等奖30分11获得市、厅级科技三等奖20分12获得县、区级科技一等奖15分13获得县、区级科技二等奖10分14获得县、区级科技三等奖重点专科否决项5分15通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鉴定15分16通过市、厅级科技成果鉴定10分17通过县、区级科技成果鉴定5分18成果己在省内、外推广应用15分19成果已在市内推广应用10分20向基层推广适宜新技术52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210分22承担市、厅级科研项目15分23承担县级科研项F110■•、医疗水平320分技术水平160分24引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分25独立开展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的技术30分26独立开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技术25分27独立开展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的技术20分28独立开展达到县内先进水平的技术重点专科否决项15分29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省内先进水平25分30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20分31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于县内先进水平重点专科否决项15分医疗质量120分32合理用药:专科合理用药、抗菌素合理使用40分抽查10份病历33合理检查:10分抽查10份病历34诊疗效果30分抽查5份死亡病历,一个病历诊断治疗处置不当扣10分。35开展临床路径10分36平均住院天数呈下降趋势5分37住院病人、门诊量呈逐年增长趋势5分38无被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医疗事故并给患方补赔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重点专科否决项20分医德医风40分39病人满意度调查:现场调查10名住院病人20分满意度N90%得满分,每下降1%扣1分;低于80%不得分。40知情告知:抽查10份出院病历,了解手术、麻醉、输血、有创诊疗操作等是否获得患者或其代理人书面知情同意;随机抽查5名住院患者,了解医患沟通情况20分一例未履行知情同意不得分;一名患者不了解相关情况扣5分。三、学科学科带42有省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10分带头人与人才梯队130分头人50分43有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相当水平人才重点专科否决项10分44有在省级学术团体担任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10分45有在省级学术团体担任专委会委员职务5分46在市级学术团体担任专委会委员职务5分47具有硕、博导资格10分人才梯队30分48有正高级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人员10分49有副高级职称,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的人员5分50有博士10分51有硕士5分派出进修50分52公费派出国外进(研)修人员15分53有派到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人员10分54有派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人员5分55人才梯队中有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10分56国内外进(研)修的人员回原单位率达80%10分四、学术「J教学学术活动5057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分58有省级继续医学教疗项目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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