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有关工作实施要点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有关工作实施要点
根据沪教委基(2011)5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本市将于2015年12月4日(周五)下午3:00—4:00,举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该考试性质为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地点为各学校,学生在其在读学校参加考试。
一、考试对象与等级
五年级与九年级在籍学生均需参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五年级学生参加一级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二级考试。考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二、考试...
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有关工作实施要点
根据沪教委基(2011)5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本市将于2015年12月4日(周五)下午3:00—4:00,举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该考试性质为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地点为各学校,学生在其在读学校参加考试。
一、考试对象与等级
五年级与九年级在籍学生均需参加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五年级学生参加一级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二级考试。考试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记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二、考试登记与学生信息登记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籍学生,由其在读学校向区招办集体登记(学生在其就读学校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而缺考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县组织补考。)再由区招办向市教研室统一报名,市教研室和区招办不接受个别报名。
各校于11月4日(星期三)之前按照下面《学生信息登记
》样式和填表说明汇总造册(五年级和九年级各一份),将《学生信息登记表》务必用EXCEL表格形式通过E-mail上传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bsxzdjk@126.com)。
学生信息登记表如下:
____________学校 五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总数________ 考场数_______ 填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
考场代码
学生座位号
学生姓名
学生学藉号
____________学校 九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总数________ 考场数_______ 填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学校名称
考场代码
学生座位号
学生姓名
学生学藉号
说明:
1.“学校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2.“考场代码”按01、02、03……依次编写。如第一考场编为01,第二考场编为02,依次类推。
3.“学生座位号”按01、02、03……25依次编写。
4.各学校信息,以Excel文件的形式提交。各单元格数据不能有缺失。表内学生报名号依次从小到到大排序。
5.上传区招办EXCEL文件名格式:学校名称+X年级。
6.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分别填写《五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与《九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
三、试卷的领取和保管
1.各校指派专人、专车凭介绍信(须盖章)于12月3日(下午2:00-3:30)、12月4日(上午9:00-11:00)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宝山七村88号,永乐路大门进)领取试卷。
2.试卷领回后需统一保管,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校应确保试卷在开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严禁提前拆包,严禁提前考试。各考点由主考负责接卷,并办妥交接手续。
四、人员配备、考场安排与考试值班
1.各校应严格按照市规定的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根据本次考试的考务
,认真落实,切实加强对考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操作环节熟悉,应急
落实。
考试当日,市教研室考试值班电话:62560016*2610、52136398。区值班电话:66593208。
2.每所学校设一名主考,酌情设若干工作人员,每一考场安排25名学生,设一名监考教师。试场应保持安静、整洁、安全。学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毛笔书写,第二部分为硬笔书写。试卷袋内有试卷、硬笔书写纸、毛笔书写纸和试卷袋封条。监考教师下发试卷前,应提醒学生在书写纸规定的区域内填写学校、姓名、学生学藉号等信息,先完成毛笔书写,再完成硬笔书写。
4. 考点应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思想教育,测试前要提醒学生带好与考试相关的书写文具,如钢笔、水笔、毛笔、墨汁等。学生采用的硬笔不得使用可擦拭水笔或荧光笔。
五、考试材料的回收
1.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以座位号为序,剔除因特殊情况缺考学生的空白书写纸,分别收齐毛笔书写纸(整沓在上),硬笔书写纸(整沓在下),归并齐整,在书写纸封条提示的3个位置使用订书机进行装订后,放入“试卷袋”内。最后,在试卷袋封面上注明学校名称与考场代码并签名,贴上“试卷袋封条”,将试卷袋交考务室。考试结束后各校立即当天送教师进修学院(小学试卷送文翰楼404教室,初中试卷送文华楼107教室,地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备用卷不必交,补考学生需用)
2.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各考点负责汇总,并填写《缺考统计表》(见附件),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上报区县招办。
六、考分处理
1.市教委教研室根据抽样阅卷结果,运用相应的技术手段对各区县上报的学生成绩进行等第划分。
2.12月31日(周四)之前,市教委教研室将学生的等第反馈给区县招办,区县招办通过区教研室将学生的等第反馈给各学校。
七、补考与反馈
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由各区县组织补考、阅卷工作。补考试卷沿用2015年上海市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材料。
市教研室复核成绩后,于2014年3月28日(周一)之前将学生的等第反馈给区县,区县招办通过区教研室将学生的等第反馈给各学校。各校在将学生等第填入《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时注明“补考”字样。
注:在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区教育考试中心潘老师,电话:66593208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2015.11
附件
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写字等级考试缺考统计表
考点学校: 考试等级: 级
序号
学生学藉号
姓 名
缺考原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注:请各校于12月7日前将此表发至bsxzd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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