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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手册征求意见稿

2019-02-04 10页 doc 24KB 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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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手册征求意见稿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手册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学院简介及未来发展规划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的申办方为西北工业大学,合作方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主动服务社会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按照“重视基础、加强实践、突出能力、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理念,本着“发展优质本科教育、培育优秀本科人才”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育高素质应用性创新人才,并力争把学院办成国内一...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手册征求意见稿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手册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学院简介及未来发展规划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按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的申办方为西北工业大学,合作方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主动服务社会的办学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按照“重视基础、加强实践、突出能力、提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理念,本着“发展优质本科教育、培育优秀本科人才”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育高素质应用性创新人才,并力争把学院办成国内一流的独立学院。 第二部分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制度 大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教职工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因此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为人师表。做到对学生要诚心,传授知识要精心,敬业爱岗要安心,为人师表要恒心。为了更好地贯彻师德规范,树立文明学校必须是文明教职工的思想,学院教职工要遵守如下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道德高尚,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为人师表,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 3、树立“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的三服务思想,尽职尽责,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4、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并安排好工作。 5、安心本职工作,倡导“敬业奉献、正己爱生”精神,上班期间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6、教职工之间倡导“理解、团结、协作”精神,做好工作,若有分歧,应坦诚交换意见,求大同存小异;绝不能影响工作。 7、教职工上班应衣着整洁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8、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 第三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1 基本原则 1、人力资源是学院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学院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人事管理方针; 2、全体教职工在被聘用及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均等的机会; 1 3、工作表现与工作业绩是教职工晋升的最主要依据; 4、学院所有人事政策的基点在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鼓励全体教职工加强责任意识、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努力把学院办成全国一流的独立学院的同时,实现教职工个人价值、学院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3-2 教职工聘任和录用 3-2-1 学院工作岗位分类 学院岗位设置主要分为三种类别: 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院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财会系列、档案系列等专业技术岗位。 2、管理岗位:指担负学院一定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院、系、部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 岗位。 3-2-2 各类岗位人员招聘和录用条件(详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岗位聘任条件》) 原则上,学院对各类人员的招聘和录用,根据其学历、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表现择优录用。各类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够胜任所在学科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35岁以下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系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且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岁以下者。 2、工程、实验、财会、图书资料等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应具国民教育系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所在岗位上岗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资格。 3、管理岗位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与经验以及良好的敬业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管理任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 4、工勤技能人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且取得所在岗位上岗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证,且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2-3 聘任与录用程序(详见院人字[2006]6号文件“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聘任#实施#》的通知;院人字[2006]17号文件“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的有关补充规定”) 1、学院根据发展需要,统筹岗位设置并核定编制; 2、公布各聘任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 3、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聘任单位的主管领导提出应聘申请。 4、分级聘任: 系主任和中层干部的聘任,由院长提名,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专任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助理、部门主管的聘任,由系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提名,由人事部门审查,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若属首次聘任,应由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考核(根据情况组织笔试、面试),并提出考核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专任教师的聘任,在编制内由系主任或考核聘任小组提名并征求主管院领导意见。如直接招聘,应由人事、教学及相关部门共同考核并组织试讲(在高校任教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可不用试讲)。试讲通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聘任。 一般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聘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提名,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聘任考核小组,根据情况组织讨论后提出聘任意见,报人事部门提交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人事部门下发录用通知并办理录用手续。 3-2-4 报到手续 经核定录用人员于报到日须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等到人事办公室报到,办理报到手续。 3-3聘任的签订与履行 新进员工须与学院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期限:本次聘任合同期限为5年,即2007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2、工作岗位与人事代理 3、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4、教育与培训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7、劳动纪律 8、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签 9、违约责任 10、劳动争议处理 11、其他 3-4聘任年龄: 所有管理干部(包括中层管理干部)最高聘任年龄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者,可适当延长1-5年。 专任教师、技术干部聘任年龄男、女≤60岁。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者,最高聘任年龄为七十岁。个别特殊情况,教学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者可再延聘。技术干 部,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者,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聘。 工人最高聘任年龄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 凡在学院担任重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在项目结束前如达到最高聘任年限者,可适当延长至课题结束。 凡需要延聘者,由用人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有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审查,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3-5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解聘三种(试用期内员工及学院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聘,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学院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满之后,职员确有正当理由需辞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学院,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具体规定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解聘: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不符合本学院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学院有权解聘,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3-6内部调动 3-6-1 原则 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学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合理的内部流动。 3-6-2 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部门和用人部门同时提出调动申请; (2)申请人所在部门出具是否同意调动的意见; (3)用人部门出具同意接收与否的意见转交人事部门; (4)人事部门起草调动调令提交院分管领导批准; (5)人事部门下发调令转交申请人所在部门和用人部门并在人事部门备案。 3-7 职务晋升 3-7-1、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文件(详见院人字[2006]号“关于下发《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3-7-2、学院对于工作勤奋、表现优秀、能力出众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提供职务晋升和发展的机会。教职工的职务晋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并遵循相应的程序进行。 3-7-3、职务晋升的教职工,在其岗位变动后的第二个月,学院对其工资待遇等进行相应调整。3-8 培训政策 所有新进员工须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对于工作表现出色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职员工,学院尽可能为其提供各种院内外培训机会。对于选派出国的员工必须与学院签订培养,明确 培养经费的使用及服务年限等内容。 3-9 奖惩 3-9-1 奖励 1、原则与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1)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在完善学院管理制度、促进工作效率提高和办学成本节约方面做出 突出贡献的; (3)在保护学院财产,维护学院利益等方面有功的; (4)维护学院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突出的。 2、奖项设置 (1)先进工作者奖(教师为优秀教师,其他岗位为先进工作者),主要由院人事部门负责评定(祥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教学成果奖,主要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评定(祥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3)三育人奖,主要由学院工会负责评定。(祥见《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三育人评选奖励办法》) 3、奖励方式 上述奖项的奖励方式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即在给获得奖励人员颁发荣誉证书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奖金。 4、程序要求 对于各类教职工的奖励,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奖项的激励功能。 教职工所获奖励,由学院记入本人档案。 3-9-2 处分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给予训诫或者通报批评: (1)违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有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现象的; (2)工作不认真,不能很好地完成学院分配的工作任务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的; (4)无故经常不参加学院或者所在部门集体活动的; (5)缺乏大局意识,不注重日常言行,产生不良影响的。 (6)学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训诫。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学院将予以辞退,解除聘任合同: (1)严重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的; 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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