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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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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目 次 1 总则 ………………………………………………… ( ) 3 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 ( ) 3.1 建设规模 ………………………………………………… ( ) 3.2 设点布局 ……………………………………… ( ) 3.3 选址 ………………………………………………… ( ) 3.4 总平面设计 …………………………………………… ( ) 4 用地面积指标 ………………………………………………… ( ) 4.2 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设标准
《普通幼儿园建设》条文说明 目 次 1 总则 ………………………………………………… ( ) 3 建设规模、网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 ( ) 3.1 建设规模 ………………………………………………… ( ) 3.2 设点布局 ……………………………………… ( ) 3.3 选址 ………………………………………………… ( ) 3.4 总平面设计 …………………………………………… ( ) 4 用地面积指标 ………………………………………………… ( ) 4.2 用地面积指标 ………………………………………… ( ) 5 建筑面积指标 …………………………………………………… ( ) 5.2 活动及辅助用房 ……………………………………… ( ) 5.3 办公及辅助用房 ………………………………………… ( ) 5.4 生活用房 ………………………………………… ( ) 5.5 建筑面积指标 ………………………………………… ( )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 ( ) 附件一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 ) 附件二 幼儿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图2-1、图2-2、图2-3)………………… ( ) 1 总 则 1.0.1 0~6岁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初始阶段。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对0~6岁幼儿进行早期保育和教育管理一体化,是本市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化管理,合理确定和掌握建设标准,使幼儿园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上海市《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本标准是幼儿园建设的规划、征地、设计和审批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在1995年上海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实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的实际需要以及依据国家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等文件修订。 1.0.2 本标准适用范围是本市新建的普通幼儿园。 中心城幼儿园的新建(迁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经市、区教育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可因地制宜对用地和建设内容作适当调整。 对建设实验性、示范性、寄宿制等有特殊要求的幼儿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在执行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办园需要增加幼儿园用地面积和园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1.0.3 园舍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幼儿园使用特点、地区规划要求、周边环境和节约用地原则做好总平面设计。 幼儿园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和可持续发展。幼儿园建设必须满足幼儿园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室外游戏场地的需求。 本标准是普通幼儿园建设的最低要求。在满足基本设置要求和办学条件的情况下,鼓励幼儿园办出特色,在建筑风格和造型上有所创新。 3 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总平面设计 3.1 建设规模 3.1.1~3.1.2 本标准中幼儿园的规模、班额是根据当前办园实际情况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文件所制定。 幼儿园规模、班额、教职工人数、幼儿人数参见下表。 幼儿园班级规模、班额、教职工人数、幼儿人数表 类别 规模 每班人数 幼儿人数 教职工人数 其中 教师人数 保育员人数 幼儿园 10班 托儿20人/班 幼儿30人/班 260 34 16 11 15班 390 51 25 17               3.2  设点布局 3.2.1  幼儿园设点布局,既要考虑方便幼儿就近入园,又要考虑幼儿园规模适当,实行“最佳规模”办园 ,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  新建居民住宅区时,规划建设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居住地人口规模和本标准配备幼儿园。 每1万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5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其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千人指标不宜低于表3.2.2的规定。 3.3  选址 3.3.1~3.3.2  幼儿园新建(包括迁建)应避免各种城市噪声的干扰和污水、废气、尘埃的污染,与各类污染源和易燃、易爆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4  总平面设计 3.4.1  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卫生、消防、环保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3.4.2  室外游戏及儿童活动器械场地宜做塑胶等软场地,分班游戏场地应靠近各班活动室布置。 3.4.5  幼儿园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以满足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设备的更新、添置及幼儿园发展的需要。 4  用地面积指标 4.2  用地面积指标 4.2.1  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不宜低于下表的规定。 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指标表(中心城外)            单位:(㎡) 幼儿园规模 建筑用地 绿化用地(集中) 室外游戏场地 合计用地面积 折合亩 10班 3969 1117 449 5535 8.30 15班 4991 1463 744 7198 10.80             幼儿园各类用地面积指标表(中心城)            单位:(㎡) 幼儿园规模 建筑用地 绿化用地(集中) 室外游戏场地 合计用地面积 折合亩 10班 3486 684 340 4510 6.77 15班 4964 986 540 6490 9.73             4.2.3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幼儿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幼儿园应设置室外各类游戏场地。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的用地面积宜按下表配备。 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用地面积参考表            单位:(㎡) 幼儿园 规 模 分班游戏场地 共用游戏场地 30m直跑道 沙坑 器械 场地 合计 面积 数量 总面积 数量 面积 数量 面积 10班 7 420 1 340 3道 90 50 80 980 15班 12 720 1 540 5道 150 80 120 1610                     注:1、托小、托中班不设分班游戏场地,分班游戏场地在建筑用地内安排。 2、中心城土地紧张,但幼儿园必须确保配置室外共用游戏场地。 4.2.4  绿化是幼儿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幼儿园的绿地率应达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四十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 1  集中绿地面积内可利用20%的面积布置活动器械场地,小品和小道。 2  除集中绿地面积外,零星绿地的面积应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15%,可利用建筑周边和道路两侧的空地安排种植。 5  建筑面积指标 5.1  一般规定 5.1.2  活动及辅助用房是保障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教育设施。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是学前教育的特点。活动用房是幼儿在园生活和活动的基本用房。 1  早教指导用房主要为0~3岁的散居幼儿提供早期教养活动,对有缺陷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和康复训练服务。 2  托儿用房主要用于对1~3岁的幼儿开展保育和保教工作使用。 3  幼儿用房主要用于对3~6岁的学龄前儿童开展保育和教育工作使用。 4  共用活动用房主要用于全园开展集中和专用游戏活动,以充分培养发展幼儿个性。 5.2  活动及辅助用房 5.2.2  早教指导用房 1         哺乳室供家长或保育员给婴儿喂奶使用,室内应配备电器等设备。 2         训练室供保教人员指导家长训练幼儿爬、行、攀、钻等功能锻炼使用,内墙四周下 部宜设软性材料和镜子。 3  指导活动室供教师对来园接受早期教育的幼儿和家长,指导开展教养活动使用,室内可布置音乐、阅览、操作、建构、运动、娃娃角等游戏区域。 4  卫生间包括盥洗、厕所、洗浴三个使用功能。室内应设置洗手盆、坐便器、洗浴等设备。 5  咨询室主要用于幼儿信息资料查阅和家长育儿咨询。 5.2.3 托儿用房 每个班级成套配置使用,包括活动室(含餐厅)、卧室、卫生间、消毒间和衣帽储藏室。活动室和卧室宜布置在一个大空间内,可根据使用要求灵活分割,并方便保教人员看护管理,应提高用房的综合利用率(参见附图“托儿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1         活动室(含餐厅)供幼儿开展游戏和午餐使用,室内应配备供幼儿操作技巧训练、 体能活动和发展心智和创作性活动的设备。 2         卧室主要供幼儿睡眠使用。为提高用房的利用率,卧具不使用时应收藏在壁橱内, 以作活动室使用。 3  卫生间包括盥洗、厕所、洗浴三个使用功能,室内应设置洗手盆、坐便器、淋浴等设备。 4         消毒间供保育员对幼儿用的茶具、毛巾、玩具等物品进行洗涤和消毒使用,室内 应设置洗涤盆,配备电器设备。 5  衣帽储藏室主要供班级存放幼儿的衣被、鞋帽和教玩具等物品使用。 5.2.4 幼儿用房 每个班级成套配置使用,包括活动室、卧室、餐厅、卫生间、保育室和衣帽储藏室。活动室、卧室和餐厅宜集中布置在一个大空间内,可根据使用要求灵活分割,并方便保教人员看护管理,应提高用房的综合使用率(参见附图“幼儿班套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1         活动室供幼儿开展各种游戏活动使用。 2  卧室同5.2.3.2。 3  餐厅供幼儿吃午餐和点心使用,也可供开展教育和桌面游戏活动使用。 4  卫生间包括盥洗、厕所、洗浴三个使用功能,厕所应男女分隔。室内应配备洗手盆 (盥洗池)、坐便器(或大、小便槽)、淋浴等设备。 5  消毒间同5.2.3.4。 6  衣帽储藏室同5.2.3.5。 5.2.5 共用活动用房 1  多功能活动室主要用于合班活动、观摩教学、全园集会。可作为全园开展音乐舞蹈排练、文娱演出、开展大型的创造性游戏活动、雨天开展体育游戏活动、全园观看影视、幻灯和节日庆祝联欢活动使用,宜设简易小舞台。并可作为园际、区际观摩教学上公开课、幼儿作品陈列展示使用。 2         专用活动室主要用于全园开展专用游戏活动,根据儿童各自意愿,在教师的指导下 独立自由地选择各种游戏活动,引导和促进幼儿能力及个性的培养和全面发展。幼儿园可根据自己的办园特色或需要,选择设置电脑、阅览、科常、游戏、益智、美术、家政、陶艺、视听、音乐、舞蹈等专用活动室。 5.3  办公及辅助用房 5.3.2  行政办公室用于行政人员办公,可设园长室、财务室、总务办公室、档案室等。 5.3.3 教师办公室并入班活动室和图书资料室内使用,主要方便对幼儿管理和扩大、提高教学用房的使用率。 5.3.4  会议兼接待室用于全园教职工会议和对外接待宾客。 5.3.5  图书资料兼教研室用于存放图书、报刊杂志和教学资料,供教师查阅资料、备课和开展教育研究活动使用。 5.3.6  教玩具制作兼陈列室主要用于教师自行制作教具和玩具,并集中陈列较贵重的大中型教玩具,供各班按教学讲课时使用。 5.3.7  总务仓库用于存放器具、办公用品及其他杂物。 5.3.8  晨检兼接送室主要供保健员晨间对入园的幼儿进行卫生健康检查,并兼作家长早送幼儿入园和晚接幼儿临时等待使用,室内宜设厕所。 5.3.9  保健及观察室由保健室和观察室组成。 保健室主要供医务保健员对全园幼儿开展卫生保健工作;对幼儿进行体格检查、预防接种疫苗等使用。房间的长度尺寸应能容纳常用诊疗设备及满足检查视力的要求。 观察室主要供医务保健员对患病幼儿临时观察治疗和隔离使用,一般宜设上呼吸道和肠道病二小间,并附设厕所。 5.3.10  网络控制室是幼儿园信息管理中心,用于对各用房内计算机实行控制管理。 5.3.11  活动器械储藏室主要供全园存放体育、娱乐活动的器械等物品使用。 5.3.12  保育员休息室主要供保育员更衣和休息使用。 5.3.13  传达值班室供门卫、保安人员值班、收发信报及晚间值班住宿使用,内宜设厕所。 5.3.14  教工厕所应按男女分设,供教职工和外来人员使用。 5.4  生活用房 5.4.2  生活用房包括厨房、教工餐厅、炊事员更衣休息室、配电间和淋浴、洗衣房等。 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二次更衣室等用房。根据“生熟分开,安全卫生,方便操作”的要求,要确保生菜加工间、烹饪间和备餐间三部分用房的使用面积,其用房应符合上海市卫生局《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厨房各房间使用面积参见下表。 厨房各房间使用面积分配表                单位:(㎡) 规模 厨 房 使 用 面 积 初加工 烹饪间 备餐间 主食库 副食库 二次更衣 合计 10班 20 20 15 10 10 6 81 15班 30 30 20 12 12 6 110                 为减少全园集中用餐增加对幼儿传染发病的机率,提倡幼儿分班用餐。要求在备餐间分餐后,用卫生密闭的分餐车分送到各班级供幼儿用餐。 有条件的幼儿园,其教工和幼儿的厨房宜分开使用。 5.4.3  炊事员更衣休息室供炊事员更衣和休息使用。 5.4.4  配电间应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设置。 5.4.5  淋浴、洗衣房供勤杂工洗涤幼儿衣被及有关杂物使用,室内设置洗涤池,配备洗衣机、烘干机,并附设教工淋浴设施。 5.5  建筑面积指标 5.5.2  编制和批准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总平面设计时,幼儿园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不宜低于表5.5.2的规定。 幼儿园各用房使用面积指标表,详见附件一。 6  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6.0.1  幼儿园园舍的建筑标准,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要符合各类规 范、规定的要求,确保园舍的坚固安全,注重使用,避免片面节约和盲目追求高标准。 6.0.2  根据幼儿在生理,心理方面的特点等因素。托儿活动室应安排在二层及二层以下, 幼儿活动室应安排在三层及三层以下。 6.0.3  幼儿园园舍每班的单元组合可以是大空间,也可是分隔型,应根据使用要求及发展 需要而定。建筑结构设计应考虑人流的集中荷载,冲击荷载及抗御自然灾害等因素,以确保 使用安全。 6.0.4  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规范的相关规定。 6.0.5  建筑净高可根据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以及室内空间大小等因素确定,但要避免因 层高过低影响正常使用或层高偏高造成浪费。 6.0.7  幼儿园的门厅、走廊面积可根据使用功能要求进行调整。 6.0.8  楼梯的设置必须适合幼儿使用特点,符合疏散安全要求。 6.0.9  屋面应严防雨水渗漏。 6.0.10  上海地区土地紧张,可利用幼儿园建筑造型的层次错落将部分屋面设计成活动平台,但应严格落实其安全措施。 6.0.11  托儿、幼儿活动室等用房必须保证其使用安全,并防止雨天地面潮湿,故须采用 木地板或其他软性地面。 6.0.12  为使幼儿能直视户外,并保证活动室有较大的采光面积,故活动室窗的立樘高度不 应高于600㎜,但楼层外窗距地1.3m以下不应设开关窗,以确保安全。 6.0.13  建筑内装修 1  建筑装修具有保护墙体结构,改善环境的功能,室内装修材料既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又要符合环保要求。室内环境和空气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2  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应做成小园角,以保障儿童使用安全。 3  托儿活动形式多变,凡其接触到的墙面高度800㎜以下应采用软面层。 6.0.14  建筑外装修 1  外墙面装修具有保护墙体结构及美化建筑外观形象的功能,材料应防雨水渗漏,并应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2         装修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3         有条件的可利用太阳能设施供热和照明。 6.0.15  托儿、幼儿卫生间 1  卫生间的一切设施要确保使用卫生,防止感染。 2  幼中、大班的男女厕位应分隔并相对独立。 3  幼儿厕所采用大便槽的,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4  盥洗台的设计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使用尺度。 6.0.17  室内环境 1  托儿、幼儿生长期需阳光充足,所以其活动室等用房需有一个良好的朝向,以保证室内自然采光通风,且冬季能有阳光直射。 2  应处理好托儿、幼儿生活用房的采光、照明、通风、换气、噪声干扰等问题,以保证其安静、舒适的环境。 3  要因地制宜地处理好室内的采暖、降温设施。 6.0.18  固定设施 1  托儿、幼儿各类活动用房的设施可根据幼儿教育大纲的要求因地制宜设置。 2  行政办公用房及幼儿班活动室宜设置电话、有线电视和网络终端。 3  为加强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必须设置安保监视及报警系统装置。 6.0.19  食堂、厨房 1  教师厨房、幼儿厨房宜分开设置。 2  食堂应从硬件上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应按照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配置各种设备。 3  食堂建筑卫生要求和设施、设备应按市卫生局沪卫卫监(2003)24号颁发的《上海市学校食堂卫生》的规定执行。 6.0.21 其他附属设施 条文中规定的为最基本的设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其他设施。 1  楼内配置的消防设备、灭火机箱宜嵌墙设置。 2  室外场地宜设小块坡地,以供幼儿锻炼使用。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 生成日期: 2008-04-09 09:00:00 来源:宁波北仑教科网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表 幼儿园规模 标准类型 6班 9班 12班 用地面积(m2) 基本指标 2287 3310 4280 规划指标 3215 4655 6010 生均用地面积(m2/生) 基本指标 12.71 12.26 11.89 规划指标 17.86 17.24 16.69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二、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幼儿园规模 6班 9班 12班 使用面积(m2) 基本指标 1171 1667 2123 规划指标 1345 1912 2425 建筑面积(m2) 基本指标 1802 2565 3266 规划指标 2242 3187 4042 生均建筑面积(m2/生) 基本指标 10.01 9.50 9.07 规划指标 12.46 11.80 11.23 注: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用房名称 每间使用面积 标准类别 6班 9班 12班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间数 面积小计 活动室 50 基本指标 6 300 9 450 12 600 60 规划指标 6 360 9 540 12 720 卧室 40 基本指标 6 240 9 360 12 480 规划指标 6 240 9 360 12 480 卫生间 15 基本指标 6 90 9 135 12 180 规划指标 6 90 9 135 12 180 衣毛储藏室 9 基本指标 6 54 9 81 12 108 规划指标 6 54 9 81 12 108 多功能活动室 基本指标 1 120 1 150 1 180 规划指标 1 120 1 150 1 180 专用活动室 30 基本指标 2 60 3 90 4 120 45 规划指标 2 90 3 135 4 180 小计 基本指标 864 1266 1668 规划指标 954 1391 1848 注:如卧室与活动室完全分开单独设置,活动室的使用面积基本指标不宜小于54平方米,规划指标不宜小于65平方米。                   四、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用房名称 标准类别 6班 9班 12班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行政办公用房 基本指标 75 123 139 规划指标 75 123 139 会议兼接待室 基本指标 20 25 30 规划指标 30 40 45 资料及教具制作室 基本指标 12 16 20 规划指标 30 40 45 保健及观察室 基本指标 14 16 18 规划指标 25 30 30 晨检兼接送室 基本指标 18 21 24 规划指标 25 30 30 储藏室 基本指标 36 42 48 规划指标 36 48 48 传达值班室 基本指标 22 22 22 规划指标 25 25 25 教工厕所 基本指标 12 12 12 规划指标 20 30 30 小计 基本指标 209 277 313 规划指标 266 366 392 注:基本指标中“保健及观察室”仅考虑保健室部分用房。           五、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表(m2) 用房名称 标准类别 6班 9班 12班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面积小计 教工餐厅 基本指标 —— —— —— 规划指标 15 20 25 厨房 基本指标 69 87 107 规划指标 70 90 110 辅助用房 规划指标 39 37 45 规划指标 40 45 50 小计 基本指标 98 124 142 规划指标 125 155 185               顺德市幼儿园校舍建设现代化标准 幼儿园用地规范标准 12班以上456人以上 10-12班380-456人 7-9班266-342人 3-6班114-228人 总面积(M2) 生均面积(M2) 总面积(M2) 生均面积(M2) 总面积(M2) 生均面积(M2) 总面积(M2) 生均面积(M2) 7000以上 15以上 5700-7000 15以上 3500- 4500 13以上 1500-3000 13以上                 说明: ①幼儿园的规模一般分为小型(5班以下)、中型(6~9班)、大型(10~12班)三类,我市按实际现状设置一般分为四类:3~6班为一类、6~9班为一类、10~12班为一类、12班以上为一类。3班以下幼儿园不准开办。 ②幼儿园班额的核定,按照《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等级标准》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我市结合实际核定平均班额为38人,上表用地按此标准计算 幼儿园。幼儿园设置活动室、睡室(与活动室连通);每班设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台、洗浴处)、衣帽贮藏室;寄宿制幼儿园有独立的寝室;每园设音体室、科学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医疗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具制作兼陈列室、晨检和接待室、学校贮藏室、传达值班室、教工厕所等;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及配餐间、主副食库、点心房、开水消毒间(或分设消毒间和开水间)、燃料间、烧火间、炊事员休息室、洗衣房等。 三、幼儿园各类用房设置标准   用房项目 单位使用面积(平方米) 用房数量(间) 备 注 活动及辅助用房 活动室(含睡室) 85以上 3-12以上 按班数设置 卫生间 15 3-12以上 按班数设置 衣帽贮藏室 9 3-12以上 按班数设置 独立寝室 50-80 3-12以上 按寄宿设置 音体室 120-160 1   科学活动室 60-80 1   图书阅览室 30-60 1 人均藏书8册 办公及辅助用房 医疗保健室 14-18 1 紧靠隔离室 隔离室 10-16 1 设独立厕所 办公 75-139 3-6 按实际设置 会议室 50-80 1 必要时设置 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12-20 1   晨检、接待室 18-24 1 设在建筑物主出入口处 学校贮藏室 36-48 1   传达值班室 12 1 兼收发室 教工厕所 12 1-4   生活及服务用房 主副食加工间及配餐间 54-67 1   主副食库 15-30 1   开水、消毒间 8-12 1 必要时分 点心房 8-12 1   燃料间 8-10 1   烧火间 8-10 1   炊事员休息室 13-23 1   洗衣房 15-30 1 必要时设置           本表有关说明(见下页): ①幼儿园办公室应包括园长室、总务财务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②晨检、接待室的设置,主要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面之用。 ③隔离室主要供病儿观察治疗、隔离使用; ④学校贮藏室用作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的贮藏; ⑤洗衣房主要供洗涤、烘干幼儿衣被等使用; ⑥各类用房的设置可根据实际办园规模适当扩大,或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但不能低于本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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