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供电线路跨越循环园专用铁路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桥头集变—红四方西区变220kv供电线路需跨越甲方专用铁路。为确保甲方专用铁路的运输安全,加强对交叉跨越铁路线路运输安全及10kv电力线路的日常维护、运行安全,明确乙方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等,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跨越铁路的概况及里程
1、电力线路电压及名称:
2、铁路里程:。
二、乙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乙方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接触网运行检修规程》、《铁路电力管理规则》、《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
》等有关规定。
三、相关要求
1、原则同意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一期货区(氯碱系列)220KV 供电线路G19~G21段平行专用铁路,G18~G19在K6+475处跨越专用铁路。
2、220KV供电线路并行及跨越专用铁路需满足相关铁路
及铁路规范的要求:
3、G18基础边缘距专用铁路双路10KV电力贯通线水平距离不小于20m。
4、架空导线最大弧垂(按80℃校验)与专用铁路(含西侧规划复线)钢轨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8m,与专用铁路双路10KV电力贯通线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
5、G18~G19跨越杆塔基础边缘距邻近专用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杆塔全高+3.1m。
6、架空段供电线路与专用铁路交叉角不小于70°。
7、跨越专用铁路耐张段采用耐—耐形式,耐张段内导、地线不应有接头,导线采用双联双挂点固定方式。
8、跨越段输电线路设计气象条件取50年一遇,线路重要性系数不小于1.1。
9、乙方220kv供电线路在日常管理中,如需维护或者检修等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告知甲方。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与专用铁路10KV贯通线保持安全距离,由此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1、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甲方专用铁路的运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材料、工具、机械、人员等应当放置于乙方地界外,如需进入甲方地界,需要提前通知甲方,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甲方地界。
四、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和电力施工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章
。
2、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4、甲方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创造有利施工条件。
5、乙方应对其跨越铁路的输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对现场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通知甲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6、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7、电力线路建成后,由于乙方电力设备侵入甲方地界内,造成行车安全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上铁安徽有限公司协调解决。
3、乙方不得随意变更跨越线塔号安全距离。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