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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2020-04-17 8页 doc 37KB 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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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鉴于:1、乙方为甲方员工或由关联方派遣到甲方工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派遣期限内有从甲方或其关联方获得保密信息的机会;2、乙方有利用甲方或其关联方的技...
保密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鉴于:1、乙方为甲方员工或由关联方派遣到甲方工作,在劳动期限内或派遣期限内有从甲方或其关联方获得保密信息的机会;2、乙方有利用甲方或其关联方的技术信息及物质条件提高其知识、技能并创新的机会;3、乙方理解泄漏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将给甲方或其关联方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失;4、乙方了解职务工作成果为甲方享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且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5、甲方的商业秘密除法定商业秘密外,还包括甲方所享有的或控制的具有实质或潜在财产利益、经济价值或涉及公司安全的任何形式之机密信息,双方可约定属于商业秘密的范围。为切实保护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本协议项下“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投资公司、与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对其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一、保密原则1.1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保密信息在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劳动关系终止后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对外泄漏、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信息。二、保密信息范围2.1保密信息缘于或通过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工作关系而披露给乙方或为乙方所知的任何性质或形式的信息,无论其为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无论该等信息是甲方或其关联方开发还是由第三方提交甲方或其关联方并要求甲方或其关联方保密的。2.2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而获得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可以给甲方或其关联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且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均属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2.2.1未被公众所知悉的有关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产品、技术、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测量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公式和设计等信息;2.2.2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图纸(含草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图纸、模具、图纸、操作手册以及设计草图等;2.2.3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研究开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研究开发活动内容的各类文件,比如会议纪要、实验结果、计算成本的方式和公式、技术改进通知、检验方法等;2.2.4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业务、长期或短期策划方案、市场策略、零部件、原材料进货渠道、采购价格及采购额等;2.2.5任何有关甲方或其关联方的,或有关甲方或其关联方客户的:商业资源、财务、运营方法、技术工艺、质量、发明或战略的信息;2.2.6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客户进行的或委托他人进行的、有关甲方或其关联方、或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客户的商务或其它事宜的保密报告或研究资料;2.2.7现有或潜在产品定价决策、产品成本价、销售单价及销售额;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及竞争对手信息、未公开的交易;2.2.8与研究项目、专有技术、价格、折扣、加价、营销、招标及经营策略等有关的信息,以及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知识产权信息及策略有关的信息;公司电脑网络的口令和密码;财务数据、员工工资、奖金等信息;2.2.9其他资料,包括其他与甲方或其关联方的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采购计划、供货渠道、销售计划、财务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计算机软件、数据库、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操作手册、技术档案、重要的管理方法、相关的函电等;2.2.10公司保密#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其他秘密事项。2.3在甲方的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漏会对甲方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范围:2.3.1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2.3.2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2.3.3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2.3.4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2.3.5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2.4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2.4.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2.4.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2.4.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订货会或展览会上展示其产品的样品;2.4.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2.4.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2.5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保密信息可以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形式所表现,如文件、甲方或其关联方书刊、函件、图纸、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以及电子邮件等。三、保密对象3.1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新就职公司、乙方新就职公司的关系公司、乙方利益相关者等任何可能知悉或已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3.2乙方新就职公司关系公司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新就职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工厂、办事处及与乙方新就职公司存在商业合作的任何第三方营业组织。3.3乙方利益相关者包括:3.3.1亲属:即乙方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3.3.2朋友:指与乙方本人及其配偶间存在相关利益交易的人;3.3.3除前两款规定以外,非因公司原因与乙方及其配偶产生商业交易的利益交换人。3.4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对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及其承担保密义务对象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四、保密义务4.1乙方在职期间应履行以下义务:4.1.1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义务;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甲方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4.1.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甲方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对需要保密的文件和资料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得在其与他人的个人交往中泄露商业秘密,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传递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商业秘密;4.1.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包括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甲方、甲方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4.1.4正确使用甲方、甲方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4.1.5不得利用甲方、甲方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4.1.6乙方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或其关联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报告。乙方一经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漏或者可能泄漏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4.1.7如乙方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要求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可决定是否寻求适当的保护措施。4.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或其关联方的无论是书面还是电子形式的保密信息文件、备忘录、资料、图表、笔记、报告、手册、图纸、信件、传真、磁带、磁盘、电脑、移动硬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4.3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4.4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在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4.5乙方在离职后(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或其关联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或公布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4.6乙方应当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按照甲方指定的方式、程序、时间和要求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扣留、带离、转移给他人或者销毁。如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由乙方自备,且保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所有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如无法从乙方自备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乙方应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4.7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视为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4.7.1将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擅自以抄录、复制、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甲方控制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4.7.2将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传递给甲方以外的第三人;4.7.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以甲方的名义或以甲方员工的身份对外发布、提供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4.7.4在离开甲方后,利用在甲方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服务或牟利的;4.7.5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利用甲方所有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五、保密期限5.1乙方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为脱密期,甲方可视情况决定乙方的脱密期为1至6个月,在此期间甲方可安排乙方脱离原涉密岗位,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上述安排并完成岗位交接工作,调岗后相应工资标准按照甲方保密管理制度执行。5.2无论乙方是否已从甲方离职,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属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仍然承担与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的保密义务应持续到甲方宣布解密或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六、关于知识产权6.1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工作中创造的与甲方或其关联方业务或乙方工作任务相关的、或由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在受雇于甲方期间或利用甲方物质条件、技术条件、材料或业务信息创造或构思的任何发明、工艺、计划、设计(商标)、配方、程序或其他任何成果、作品和相关的改进;或在退职、退休、调动工作或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壹年内作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无论该发明和改进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商标、也无论专利、商标申请是否已经提交,乙方利用甲方或其关联方材料或信息的所有记录、文件、论文(包括复印件和摘要)及其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为职务作品。甲方对职务发明创造及职务作品享有知识产权。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6.2乙方同意,其应及时将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作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者)作出通知、披露和转让(在其已申请专利权或已将作品发表的情况下):被转让的职务发明创造应不受制于任何权益负担或限制,而且乙方会签署和递交甲方(或其指定者)认为必要的所有转让文件,并随时采取甲方(或其指定者)认为必要的所有行动,以确保转让的有效。上述转让应包括职务发明创造在中国和其他地区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6.3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在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其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或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公开的发明是职务发明创造。除非乙方能证明该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否则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甲方所有。6.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前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6.5若因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甲方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七、法律责任7.1若乙方未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年度税后总收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等货币性收入总和,以下同)。若乙方行为触犯其他法律,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2若乙方未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7.2.1商业秘密(一般为技术秘密)研制开发的成本,包括投入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努力等。7.2.2侵犯商业秘密时甲方现实利益的丧失属于实际损失的组成部分。即因使用商业秘密而给甲方带来的优势或利益,例如涉及到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7.2.3将来的优势,即甲方对将来利益的合理预期。在因披露而使商业秘密丧失的情况下,将来的优势损失是实际损失的组成部分。甲方根据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经济价值的大小、利用周期的长短、市场竞争的程度、市场前景的预期等综合确认损失额。7.2.4合理的调查费、鉴定费、消除负面影响所需费用,以及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及律师费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的损失。7.2.5若甲方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不低于乙方因侵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7.2.6若甲方的损失额与乙方的收入都难以计算,则甲方有权根据侵害的商业秘密的类型、评估价值、侵权持续时间、甲方因侵权所受到的商誉损失等因素综合确定赔偿额。7.3乙方对本单位保密制度的违反以及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应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据此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条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应享有的其他救济手段。八、其他8.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8.2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8.4释义:8.4.1本协议中所称“法律”、“法规”、“规章”,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甲方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章。8.4.2本协议中所称“第三方”,若未作特殊说明,系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第三方。8.5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8.5.1甲方:地址:邮编:8.5.2乙方:地址:邮编:8.5.3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即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8.6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甲乙双方应当继续按照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定履行。8.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确认: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详细阅看,对协议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并履行《保密协议》的约定,且已知晓甲方的保密制度、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提示:协议双方应在了解本协议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WelcomeToDownload!!!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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