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2014年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

2018-11-21 4页 doc 117KB 27阅读

用户头像 机构认证

姚龙

做题室网 提供药学类_主任医师(正高)_副主任医师(副高)_主治医师(中级)_医技职称_护理考试_临床三基_规培等考试题库,提供考试真题、练习题在线测试

举报
2014年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 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单位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对象的是:(    )。     A.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B.财务公司    C.证券投资基金    D.政策性银行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对象 [解析] 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
2014年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
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 一、单选题(本大题40小题.每题1.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单位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对象的是:(    )。     A.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B.财务公司    C.证券投资基金    D.政策性银行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对象 [解析] 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都需要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2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以及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 B 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C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工会的代表担任 D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口起六十口内结束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及仲裁程序规定   [解析] A项说法正确表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符合《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条第1款的规定,而C项则违反了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即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故B项说法错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而不是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故D项说法错误。 第3题 确立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案件是? (    ) A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B 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 C 斯威福特诉艾森案 D 埃里铁路诉汤普金斯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解析] 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指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的司法制度。故正确答案为A。 第4题 某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哪项情形不能作为监管机构拒绝其申请的理由?(    ) A 该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B 该公司将前一次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一部分用于非生产性支付 C 如果允许,则该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将达到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五 D 该公司曾经有延迟支付债券本息的事实经监管机构处罚后才改正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及禁止性规定   [解析] 依据《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前 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违法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以及有处于继续状态的债务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均不得再次发行股票。故A项和B项情形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D项所涉情形已经改正所以不能作为拒绝的理由。C项规定的依据是《证券法》第16条,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故C项可以作为监管机构拒绝其申请的理由。 第5题 冲突的一些系属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逐渐固定化形成系属公式,用以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冲突,下列关于系届公式的表述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 A 属人法一般用来解决人的身份、能力、亲属、继承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B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在、侵权、继承等领域被采用,中国仅在合同领域适用 C 法院地法用以解决有关程序问题的法律冲突,实体方面的法律冲突不属于其解决范围 D 旗国法主要用于解决船舶或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题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系属公式 [解析] 比较常用的系属公式有属人法、物之所在地法、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等等,用以解决一些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其中A、D项均为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仅在合同领域有当事人合意选择;侵权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如果当事人具有相同国籍或在同一国家拥有住所也可以适用其本国法或住所地法;继承则采区别制,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故B项正确。C项中法院地法在某些场合也用来解决实体方面的法律冲突,如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故C项错误,本题应选C项。 第6题 甲国经营发射卫星业务的某公司为乙国发射了一颗人造卫星,发射火箭在升空后撞毁了一驾飞机,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火箭也出现故障,没有发射成功。关于这些损失的承担论述正确的是?(    ) A 先由卫星发射公司承担,不足赔偿额由甲国补齐 B 由甲国承担一切损失 C 由甲、乙两国按过错分担 D 由甲、乙两国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主要法律制度   [解析] 发射国对其空间物体在地球表面或给飞行中的飞机造成的损失,应负有绝对赔偿责任。故选B。 第7题 约翰出生在A国,其父亲是B国人,母亲是C国人,AC两国采取出生地主义,B国采取血统主义。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对于约翰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约翰可能同时拥有朋C三国的国籍 B 约翰仅可能同时拥有AB国的国籍 C 约翰仅可能同时拥有BC国的国籍 D 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籍取得的原则     [解析] AC两国都是采取出生地主义,即只有在该国出生的才能取得该国国籍,因此,A是错误的。B国采取血统主义,即只要当事人的父母属于B国人,即可取得B国国籍,父亲是B国人,因此可以取得B国国籍。因此选D。 第8题 王某通过网上购物购买某电子商城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将其赠送给好友李某。后该电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致使李某受伤。经查该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容易发生爆炸,生产商正组织产品招回工作。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可以向王某要求赔偿,因为电脑是李某赠送给他的 B 李某既可以向电子商城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该电脑的生产商要求赔偿 C 只有王某才可以向该电子商城主张赔偿,因为王某和电子商城有合同关系 D 如果电子商城承担了赔偿责任,它不可以再向该电脑的生产商追偿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产品缺陷责任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故本案中李某受伤可以向销售者电子商城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该电脑的生产商要求赔偿。由于产品缺陷是生产商造成的,所以电子商城如果承担了赔偿责任就可以向生产商追偿。故本案中A、C、D的说法都是不正确的。 第9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决定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 B 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及荣誉称号 C 对外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 D 决定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家主席的职权 [解析]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汁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据此,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除此之外的的职权的行使,都是根据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作出的。C为正确答案。 第10题 法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北京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乙还盘:“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即装船。”下列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 A 甲公司的发盘构成要约 B 乙公司的还盘构成承诺 C 乙公司的还盘构成新要约 D 乙公司的还盘可以视为是对甲公司发盘的拒绝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要约与承诺 [解析] 承诺必须与要约条件保持一致。凡涉及“有关货物价格、支付、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实质性修改,增加或限制,即为新要约。而本案公司乙还盘(订立合同后即装船)对公司甲发盘(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的实质条件的拒绝,故构成新要约。甲公司的发盘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故是要约。故 B错误: 第11题 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是?(    ) A 1911年的《重大信条十九条》 B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D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宪法史 [解析] 1911《重大信条十九条》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一个宪法性文件,不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 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一部重要的宪法文件。它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故正确答案为B。 第12题 根据我国海商法对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 A 共同海损的理算 B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C 船舶优先权 D 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解析] 《海商法》第274条规定:“共同海损的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故A项为应选项;《海商法》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海商法》第273条第2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故本题应选A项。 第13题 我国的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    )。 A 麦穗和镰刀 B 镰刀和斧头 C 谷穗和齿轮 D 齿轮和麦穗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徽 [解析] 《宪法》第1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据此,C是正确的。 第14题 假设甲乙丙三国都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会员国,依据公约的规定,以下投资者中,一般不能够被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是哪项?(    ) A 甲国国民独资在乙国建立的外资公司 B 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在丙国建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 C 甲国国民与乙国国民合资的公司A在丙国进行投资 D A公司在甲国注册并在甲国设有主要营业 点,A公司在乙国的投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者 [解析] 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有资格获得机构的担保:(1)该自然人为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国民;(2)该法人在一会员国注册并在该会员国没有主要业务点,或其多数资本为一会员国或几个会员国或其国民所有;在上述情况下,该会员国必须不是东道国。”因为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故B是错误的。 第15题 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出 U农副产品的合同,规定的价格术语为CIF,并委托中国某航运公司作为承运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货物运至收货港后,法国某公司检验货物时发现货物受损,经查明,该损失是由于航运公司的船员不慎弄坏排水管道,水流入船舱致使货物湿损。该批货物已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那么货物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 A 中国公司 B 法国公司 C 航运公司 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CIF下货物风险的转移 [解析] CIF术语意为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其特点是卖方须订立和承担运费,货物的风险在装货港船舷转移,所以损失应当由买方法国公司承担。航运公司船员并非没有谨慎管理货物而致使货物受损,所以承运人可以免责,故 C不选。水渍险的范围不包括淡水雨淋险,因而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损失,故D不选。 第16题 最惠国待遇是是世贸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则下列关于其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 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过3/4成员同意才有效 B 在货物贸易领域,世贸组织的每一成员都能自动享有其他成员给予其他任何国家的最惠国待遇,但仅限于相同情形、相同事项 C 在服务贸易领域,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产品和货物产品 D 在知识产权领域,最惠国待遇的规定适用于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缔结的多边协定中有关获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最惠国待遇 [解析] 对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才有效,故A不选。服务贸易中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服务产品和服务提高者,而不适用于货物产品.故C不选。根据TRIPs的规定,最惠国待遇的规定不适用于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缔结的多边协定中有关获得或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故D不选。 第17题 “大洋”号货船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到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雇拖轮将船拖到避难港。下列选项哪项不应列入共同海损?(    ) A 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损失 B 失火烧毁的货物损失 C 为将“大洋”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 D 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海损 [解析] 《海商法》193条规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延迟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它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B项损失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并不是为了共同安全而有意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付的特殊费用,故不属于共同海损。 第18题 4l.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第一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著不同。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被严重污染,1年之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它地区的葡萄酿造的。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    ) A 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 B 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 C 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 D 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分批交货合同 [解析] 在分批交货合同中,任何一批交货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以拒收该批货物,但不能拒收其它各批。如果买方能够确认以后各批交货也将发生同样的根本性违约时,才可以拒绝违约的那批和以后各批交货,故选C。仅在各批货物之间相互联系,不能独立使用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A,本案的葡萄酒不是这样的货物。 第19题 中国的A航运公司与美国的B航运公司签订了一份光船租赁合同,A公司租用B公司的——艘远洋货轮,该船悬挂巴拿马国旗并在巴拿马办理了船舶登记,在光船租赁合同签订前,B公司已将该船抵押给英国C公司。A公司租用船舶后将其改为悬挂中国国旗,在租赁期间,C公司向B公司主张债权未果,遂向中国某人民法院申请扣押船舶并强制拍卖以实现其抵押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公司抵押权的行使应适用哪国法律?(    ) A 中国法律 B 美国法律 C 巴拿马法律 D 英国法律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船舶抵押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本题中,B公司在光船租赁合同订立前将船舶抵押给c公司,故应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即巴拿马的法律。故本题应选C项。 第20题 下列哪项表述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    ) A 计算机程序应该作为文学作品进行保护 B 协议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即商标首次注册以及每次续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 C 成员方必须以专利形式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 D 司法当局有权禁止那些对知识产权构成侵行为的进口商品进入商业领域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解析] 成员方应该对植物品种提供保护,无论足以专利形式,还是以一种特殊有效的体系,或是以综合形式保护均可,故c不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 第21题 中国公民李某和刘某是表兄妹,因中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二人遂在已取得美国国籍的李某之兄的帮助下移民美国肯塔基州并在肯塔基州结婚,之后回国居住工作。后来李某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李某之兄与刘某二人为争夺遗产产生纠纷,刘某遂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要求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那么,中国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 承认刘某的配偶身份受理该继承诉讼 B 李某和刘某规避了中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的强制性规定,故认定二者婚姻无效,不承认刘某配偶身份 C 对李某和刘某婚姻的有效性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即美国法认定为有效,对刘某配偶身份予以认可 D 因当事人是美国人,故驳回诉讼,告之其向美国有关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律规避 [解析] 法律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故意制造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行为。本题中,李某和刘某的行为就是故意改变了连结点即婚姻缔结地来规避我国婚姻法的适用。根据《民通意见》第194条的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因此,李某和刘某的婚姻行为无效,故对刘某的配偶身份不予承认,本题应选B项。 第22题 法国兰克公司与中国长城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在我国境内合作勘探开发某地区的铁矿,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中国某直辖市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国某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可以在中国仲裁 B 可以在法国诉讼 C 只能在中国诉讼 D 因为该仲裁协议无效故只能在法国诉讼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仲裁协议的效力及我国关于合同的法律适用 [解析] 仲裁协议的效力不仅包括对当事人的效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也包括对法院的效力,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效力首先表现为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这也是“或裁或审;’原则的体现,所以本题中合同约定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又可以向法国法院起诉不符合“或裁或审”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第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法国兰克公司和中国长城公司签订的是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属我国法院专属管辖,故应选C项。 第23题 清代秋审、朝审的案件是?(    )     A. 斩立决、绞立决的案件         B.流以下的案件     C.斩监候、绞监候的案件     D.徒以下的案件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清代会审制度 [解析] 清代的秋审和朝审审理斩监候,绞监候的案件。故选C。 第24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面哪项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得由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 (    ) A 荒地 B 山岭 C 草原 D 矿藏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解析] 我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据此,D为正确选项。 第25题 中国某民用航空公司一架从中国飞往西班牙的客机,在飞越葡萄牙境内时,因掉下某物体对正在地面上行走的美国公民甲造成损害, (甲某在中国有住所)甲某遂向中国某人民法院对该中国民用航空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中国法院应当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 A 中国法 B 美国法 C 西班牙法 D 葡萄牙法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民用航空器侵权的法律适用 [解析] 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因此该案应当适用葡萄牙法,本题应选D项。 第26题 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法律”应作 __________。 A 限制解释 B 扩充解释 C 字面解释 D 学理解释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解释的尺度,法的解释可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和限制解释。扩充解释,是对法的规范所作的广于法的条文的字面含义的说明,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题中“法律”应指所有规范性文件,而不仅仅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狭义的法律。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27题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一个是国务院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 A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B 决定对某省长的任免 C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 D 决定国家预算和决算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依《宪法》第89条、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1)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4) 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5) 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6) 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7) 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8) 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9) 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10) 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11) 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12) 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3) 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14) 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5)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16) 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17) 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故本题正确答案只能为A。 第28题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有关机关可以__________。 A 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B 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 可以要求违约金 D 可以拍卖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 第29题 宋代为了加强对司法的控制,在中央设立了审刑院,在地方上设立了__________。 A 转运史 B 提点刑狱司 C 司法参军 D 佐判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地方行政机关分为路、州(府)、县三级,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州、县一级主要是由州县官兼理司法,并设立有司法参军来佐理知县理判案件。 第30题 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_____。 A 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有关部门欲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 1年以下的处罚,该处罚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作出 B 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案件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处罚 C 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司法厅吊销其执业证书 D 在诉讼活动中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可吊销其执业证书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A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3项规定。C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10项规定;D项违反了《律师法》第44条第6项规定。只有B项符合《律师法》第45条的规定。 第31题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__________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__________之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A 6个月 10日 B 6个月 5日 C 3个月 15日 D 3个月 10日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见《证券法》第39条。 第32题 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SALA”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不能如期装货。“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承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 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 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 承运人倒签提单适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 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参见《海商法》第71、50条。 第33题 根据《1924年海牙规则》所确定的法律原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限适用“钩至钩”原则,即承运人自__________止的一段时间内承担责任。 A 运离起运地仓库起至目的地仓库 B 掌管之时起至交付给收货人 C 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 D 到达装货港时起至最终运到目的港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钩至钩”是形象说法,实质含义是指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 第34题 以下是离休工人陈某的各项所得,其中哪一项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 A 工资 B 利息所得 C 出租房屋收入 D 中奖收入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35题 清代的会审制度在明朝的基础上更加完善。其中在明代会官审录制度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清代发展成为一种每年举行一次的会审大典,称为__________。 A 朝审 B 热审 C 九卿会审 D 秋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清代的秋审制度是在明代的九卿会审和朝审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但又有新的变化。秋审制度之所以被称为国家的大典,就在于:一是参加会审的人员包括内阁、军机、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各院寺监等官员,有时皇帝也亲自参加;二是会审的案件包括全国上报的、并且经过各省督抚层层复核的各类死刑案件;三是会审的结果必须报经皇帝最后裁决;四是会审的时间安排在每年的秋天,也符合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关于秋冬行刑的指导思想;五是秋审的结果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这与其他会审的结果是不同的;六是秋审的规范法律化,清朝制定专门的《秋审条例》,用以指导秋审活动。 第36题 规范责任论认为,法律体现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引和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法律责任的本质是什么? A 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 B 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存在 C 使违法者适应社会生活和再社会化 D 行为的规范评价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规范责任论认为,法律责任的本质是行为的规范评价。因为该流派认为,法体出了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引和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 第37题 基尔伯是纽约人,在纽约有住所。被告东北航空公司是在马萨诸塞州注册的公司,它从事细约至马萨诸塞州之间的空中运输。基尔伯在纽约买了该公司的机票,乘坐飞机前往马萨诸塞州,中途中飞机在马萨诸塞州坠毁而死亡,死者的遗产管理人在纽约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受害人向从事公共运输者索赔的数额为2 000美元以上,15 000美元以下,且索赔的具体数额要根据被告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而纽约州宪法则禁止索赔的最高限额。依据国际私法理论,法院应该__________。 A 依侵权行为地法即马萨诸塞州的法律,判决被告应向原告赔偿15 000美元 B 法院应依住所地法适用纽约州法关于禁止索赔限额的规定 C 法院应依法院地法适用纽约州法律关于禁止索赔限额的规定 D 法院应认定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与纽约州的根本法相抵触,不予适用马萨诸塞州的法律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1)从纽约起飞的飞机,在几个小时内可以经过好几个州、飞机亦可能因恶劣的天气或其他不测事件而入某州,因而何处为损害发生地纯属偶然;(2)纽约州宪法是根本法,应为本州公民提供保护,使他们免受由于其他法院作出的不公正判决而遭损失。马萨诸塞州法律中关于索赔最高限额的规定,与纽约州公共政策相违背,不能适用。 第38题 《对外贸易法》规定,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我国根据缔结的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作出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人和__________。 A 优惠待遇 B 最惠国待遇 C 不歧视待遇 D 国民待遇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对外贸易法》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依此,本题D项是正确答案。 第39题 华宇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出让合同中规定,华宇公司应至迟于1996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1996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1998年12月,华宇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明佳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应对华宇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B 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C 明佳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大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 D 明佳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测试点] 限期开发、房地产转让条件。 [解析] 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题中华宇公司2年未动工故可无偿收回,所以A应当选,B不应选。    又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以CD正确,不能选。 第40题 在近代以来的世界宪政运动史上,曾经诞生过许多宝贵的历史性文献,下列选项中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个人权宣言”的是? (    )     A.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     B.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     C.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D.1840年《共产党宣言》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世界宪政史 [解析] “第一个人权宣言”,是马克思对北美《独立宣言》的经典评价。故B正确。 二、多选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2.0分,共4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财产说法正确的有:(    )。 A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B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约定提取报酬后归人基金财产 C 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可以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D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基金财产的特殊规定 [解析] 基金财产的相关规定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性规定。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6条的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且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故A项说法正确, B项说法错误。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条的规定,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因而C项说法正确。由于基金财产与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是独立的,因丽D项关于基金财产的债权不能与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2题 我同某进出口公司和德国商人签订一份买卖钢材的合同,由德国商人向我国公司提供钢材200吨,交货条件为CIF上海港。我进出口公司依照合同规定按时开出以该德国商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德国商人收到信用证后,按时将货物送亡船,取得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提单,并办理了有关海上运输的保险合同,取得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轮船进上海港口时,由于操作不慎,轮船和码头相撞,轮船和码头严重受损,钢材大部分掉人海中。下列关于此案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些?(    ) A 钢材意外灭失的损失由德国商人承担 B 德国商人不能凭信用证和有关单据要求银行付款 C 我国公司的损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D 轮船公司应当负责赔偿上海港码头的损失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CIF下货物的风险转移 [解析] 在CIF条件下,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弦以前,货物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弦以后,货物灭失风险由买方承担,故应该由我国公司承担。德国商人能够要求银行付款;因为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受益人只要能够提供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银行就应该付款,故B不选。我国公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因货物已保险,也可以要求船公司赔偿。轮船进上海港口时,由于操作不慎,轮船和码头相撞,轮船和码头严重受损,所以轮船公司应当赔偿,故选CD。 第3题 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均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B 上诉审理的范围是专家小组报告中涉及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 C 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者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D 上诉机构的裁决为最后裁决,当事力•应该接受,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反对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上诉审查程序 [解析]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故A正确。上诉机构则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做出的法律解释,故B不选。事实问题上诉机构不审理。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故C正确。而D项反映了争端解决机制的反向一致原则。故选 ACD。 第4题 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既可以要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 单位之间的争议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C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D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实际占有土地的一方可以改变土地利用现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解析]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应当遵循行政处理前置的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先经有权的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A项说法错误。而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故D项说法错误。BC项符合《土地管理法》第 16条的规定。 第5题 对公证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哪些权利?(    ) A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B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无权对有争议的公证书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公证书异议的救济 [解析] 根据《公证法》第39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A、B是正确的。 第6题 厦门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公司)与香港某公司于2005年12月签发了一份购销鱼粉的合同。合同规定,由香港公司向厦门公司提供自委内瑞拉的鱼粉5000吨,合同货物分两批交付;每批分别为2500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第一批货物交付期限为2006年2月中旬,厦门公司应于2006年2月1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第二批交货期限为同年8月底,厦门公司应于8月 20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双方公司分别进行了保险。厦门公司依约于2月1日开出信用证,第一批货物于2月14 日运抵福州港,厦门公司请当地商检部门检验,商检结果合格。但厦门公司于 5月初向香港公司提出鱼粉生虫,要求退回已付货款的1/2。香港公司没有同意,厦门公司遂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香港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随后,厦门公司没有依约开出第二批货物的信用证。结果香港公司亦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厦门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由于香港公司出售的负粉生虫,所以厦门公司有权不开立第二批货物的信用证 B 厦门公司对于第一批货物已经请当地商检部门检验,商检结果合格,故其应当开立第二批货物的信用证 C 如果信用证对投保金额未做规定,投保金额须至少为货物的CIF或CIP价格的 11f0%;如果从单据中不能确定CIF或者 CIP价格,投保金额必须基于要求承付或议付的金额,或者基于发票上显示的货物总值来计算,两者之中取金额较高者 D 香港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UCP600关于保险单据及保险范围的规定 [解析] 厦门公司关于第一批鱼粉生虫的主张证据不足,已由当地商检部门出具了合格的商检证书。而厦门公司因此不开具第二批鱼粉的信用证,致使买方不能按期装运并交货,显然是根本违约行为。因此对厦门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而对香港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故BD正确。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600号)第28条f项的规定,C项正确,故选BCD。 第7题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在西班牙结婚, (在西班牙结婚要求履行宗教仪式)婚后二人便来中国工作并在中国定居,某日,乙遇车祸不幸身亡,未留有遗嘱也无其他继承人。据查明乙生前在美国拥有一处房产及10万美金,在中国有 50万元存款,现甲在中国某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以配偶身份继承乙的遗产。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 A 甲、乙婚姻的有效性适用西班牙法, B 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认甲、乙的婚姻有效,则甲继承乙遗产时其中动产适用中国法,不动产适用美国法 C 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认甲、乙的婚姻有效,则甲继承乙遗产时其中在美国的财产适用美国法,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 D 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确认甲、乙的婚姻无效,中国与美国之间又无有关国际协定,则乙遗留在中国境内的财产适用其本国法即美国法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结婚及继承的法律适用 [解析] 本题中中国公民甲主张以配偶身份继承乙之遗产,美国公民乙未留有遗嘱又无其他继承人,首先应确定二者之间的婚姻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民通意见》第188条规定:  “我国法院受理的……认定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故A项正确;如果确认二者婚姻有效则甲可继承乙之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6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我国继承的法律适用是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的,故B项正确,C项错误;如果二人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则甲不能继承乙的遗产,乙未留遗嘱又无其他继承人,此时乙的遗产处于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的状态,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1条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如果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依照我国法律处理,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此时乙遗留在我国境内的财产继承,如果我国与美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其他规定时适用我国法律,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A、B项。 第8题 依据《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排污费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只要是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征收排污费 B 征收排污费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C 对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不仅可以征收超标排污费,还可以进行罚款 D 征收的超标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排污费制度 [解析] 并不是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征收排污费,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的排放才征收,故A项说法错误。征收排污费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收费的一种,故B项错误。依照《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在征收一般排污费之外,还可以征收超标排污费,给予罚款的处罚,并且可以要求其负责治理,故C项说法正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故D项说法正确。 第9题 陈某在一家商场购物,在多次试穿衣服后,营业员以陈某多次试穿后衣服不好卖为由,拒绝再让陈某试穿,并要求陈某必须购买衣服。陈某拒绝后营业员当众辱骂陈某,陈某不得已购买衣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由选择权被侵犯     B.陈某公平交易权被侵犯     C.陈某人格尊严权被侵犯     D.陈某安全保障权被侵犯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消费者的权利 [解析] 消费者有权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同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故A项和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营业员辱骂陈某的行为伤害了陈某的人格尊严,故c项说法正确;安全保障权指向的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在本案中并没有侵犯陈某的人身或财产安全,故D项说法错误。 第10题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后因王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两人发生口角,张某失手将王某打成重伤。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提起公诉,王某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最后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并要求其对王某承担民事赔偿。在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张某打伤王某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相对的法律关系     B.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与张某形成的法律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C.人民检察院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D.张某与王某因签订合同而形成的是双向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律关系 [解析] 张某打伤王某所形成的损害赔偿属于债权,而债权属于相对法律关系,故A正确。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张某与王某仍属于平等主体,两者之间是横向法律关系,故B错误。C项属于刑事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故 C错误。D项两者之间是合同关系,是双向法律关系,故D正确。 第11题 下列关于中国法的现代化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是一个自发的、白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B 属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C 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D 具有被动性和反复性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的现代化 [解析]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个自觉的,自上而下的,立法主导型的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域外法律文化的冲突只是诱因,不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在于自身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故中国法制现代化是兼顾内收与外源性特征的混合型模式。同时,这种外因冲击力的存在和国情的特殊性,造成了法制现代化的被动性与反复性。故选CD。 第12题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方法,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虽然概括和表述不同,但是法律解释的方法大体上都包括文义、历史、体系、目的等。以下关于法律解释方法的论述错误的是? (    )     A.文义解释,也称严格解释、文法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B.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立法者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     C.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D.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是对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进行解释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律解释 [解析] 一般来讲,法律解释具有以下一些方法。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所以A认为文义解释又称为严格解释是不妥当的。历史解释是指通过研究立法者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含义。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指的不仅是对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进行解释,也可以探求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所以D错误。 第13题 A国的海上警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现 B国船舶在A国领海打渔,随即要求其停船检查, B国船舶立即向公海驶去,A国的海上警察的哪些紧迫行为不合乎国际法规则?(    ) A 自A国领海开始紧迫 B B国船舶驶入了B国领海,A国的海上警察实施紧追 C B国船舶驶入了C国领海,A国的海上警察实施紧追 D B国船舶驶入了C国领海,A国的海上警察立即停止了紧追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紧迫权的行使规则 [解析] 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紧追可以迫人公海继续进行,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当被紧迫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应立即停止紧追。故选B、 C。 第14题 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权属于全国人人代表大会,有权提出基本法的修改提案的主体包括:(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B 二分之—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 澳门特别行政区 D 国务院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有权提议修改澳门基本法的主体 [解析] 《澳门特别行政E基本法》第144条第2款规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修改议案,须经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分之二多数、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同意后,交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据此,本题答案为ACD。 第15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 A 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 B 案件涉及个人隐私 C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 案件涉及商业秘密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4种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经当事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某些案件。前三种是应当不公开审理,第四种是可以不公开审理。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属于第四种情形,需要当事人依法申请,并经法院许可。所以D是错误的。 第16题 与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一起构成“国际人权宪章”的文件是:(    )。 A 1948年(防止及惩抬灭绝种族罪行公约》 B 1966年《消除,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C 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D 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际人权条约体系 [解析] “国际人权宪章”包括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故选C、D。 第17题 秦朝民间相告分为__________。 A 自诉 B 公室告 C 官告 D 非公室告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秦代根据案件性质,将案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室告”,即控告非家庭成员间的盗窃、杀人、伤害等行为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司法机关不得拒绝受理。另一类系“非公室告”,指控告本家庭内部成员间某些行为的案件。 第18题 下列属于滥用行政权力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__________。 A 某地政府针对本地出现的“棉花大战”采取措施予以协调解决的行为 B 教育部门发布文件要求辖区内的学校购买其所办公司的文教用品 C 某地政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采取措施限制外地汽车流入本地以扶持本地新办的汽车业 D 某地地方税务局为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本地经济而依据税法规定采取了一些减免地方税收的措施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 第19题 下列哪些机关或个人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 一个代表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D 全国人大代表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测试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议案提出权系。 [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至于主席团自已提出的法律案可以直接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因此A项错误。 第20题 依据招标投标法,下列有关中标的表述中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 招标人有权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B 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C 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就具有法律效力 D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测试点] 决标的有关规定。 [解析] 《招标投标法》第40条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所以A项正确。        第42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以B项正确。    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CD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8小题.每题2.0分,共16.0分。) 第1题 法与执政党政策在内容和实质方面存在联系,包括阶级本质、经济基础、指导思想、墓本原则和社会目标等根本方面具有共同性。下列关于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错误的表述是?(    ) A 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两者相辅相成 B 政策决定法律,法律对政策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 C 政策与法律在指导思想和制定机关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分离 D 政策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是政策实施的有效手段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与政策 [解析] 选项A表述正确。选项B应该是“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选项C错误。政策与法律在制定机关方面并不相同。选项D应该是“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是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故BCD表述错误。 第2题 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 中央军委会主席 C 最高法院副院长 D 国务院委员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家领导人职位的任期限制 [解析] 《宪法》第79条第3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第87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中央军委会主席、最高法院副院长的连续任职没有规定。据此,答案为BC。 第3题 下列关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不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 B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及内部监督制度,不接受国务院审计、监察机关的监督 C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目标是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维护金融稳定 D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无权制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机构、职责 [解析] 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领导和管理,也就是说派出机构不受地方政府的领导,故A项说法正确。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4条的规定,国务院审计、监察等机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故B项说法错误。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维护金融稳定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所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故c项说法错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既可以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故D项说法错误。 第4题 下列关于证券承销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 B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C 股票发行是否采取溢价由承销的证券公司确定 D 采用代销方式承销股票,如果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只占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六十的,剩余的部分应当由承销商退还给发行人,已出售的部分仍然有效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证券承销规则 [解析] A项说法符合《证券法》第31条的规定,故正确。B项说法符合《证券法》第32条的规定,故正确。依据《证券法》第34条的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故C项说法错误。依据《证券法》第35条的规定,在代销的情况下,如果出售的股票达不到拟出售股票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则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故D项说法错误。 第5题 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下述原因不得成为免除其国际法责任的理由的是?(    ) A 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 B 政府或上级命令 C 作为国家元首应享有的豁免权 D 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际法律责任 [解析] 惩治战争犯罪的原则有: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承担个人责任,并因此而受惩罚;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被告地位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政府或—亡级命令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被控有违反国际法罪行的人有权得到公平审判;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是: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道罪;共谋卜述罪行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战争犯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制度。因此全选 第6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时,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所采取的途径正确的是哪项?(    ) A 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 B 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但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匪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 C 人民法院除了可以采用公约规定的方式以及邮寄、公告送达外,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 人民法院送达司法文书,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翻译件的,可以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的,经该受送达人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向其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送达。”故A项正确;第8条第1款规定:“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可以邮寄送达。”第3款规定:“白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不能用邮寄方式送达。”故B项正确;第10条规定:“除本规定上述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收悉的其他适当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故C项汇确;第15条规定:“人民法院送达司法文书,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翻译什的,应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故D项不正确。本题应选ABC项。 第7题 2004年9月,美国A公司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ABC'’商标,用于不间断电源器,并于2005年7月获得商标权。2006年5月,A公司发现中国B公司从加拿大C公司进口使用“ABC'’商标的不间断电源器。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A公司的商标权,要求B公司停止进口,并赔偿损失。B公司认为,C公司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已经取得了“ABC”商标的专用权,有权在其产品上使用“ABC”商标,而且, A公司于中国获得“ABC”商标权之前,B公司已从C公司进口使用了“ABC”商标的不间断电源器。因此,B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则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 A A公司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B B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 C C公司拥有“ABC”的商标权 D C公司对“ABC”的商标权在中国应该得到承认和保护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商标权地域性 [解析] 商标权与一般的财产权相比,具有很多的特性,其中之一就是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依照一国法律所取得的商标权,只有在该国境内才得到承认和保护,要其他国家不能当然地得到承认和保护。因此,C公司依照加拿大的法律取得了“ABC”的商标权,便可在加拿大拥有该项商标的专用权,但其商标在中国并不能当然地受到承认与保护。故C正确D错误。本案中 C公司在中国最先使用了“ABC”商标,而A公司则已将“ABC”商标在中国注册。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获得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即只有经过国家机关对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的批准,才可以取得商标权。因此,尽管C公司最先在中国使用了“ABC”商标,但是由于 A公司已在中国将该商标注册,所以,该项商标的权利人足A公司,而不是C公司。由于A公司是该商标的权利人,未经其许可,其他人均不得使用(包括进口)载有该商标的商品。因此,A公司有权要求B公司停止进口上述商品,并赔偿其损失,故选A。 第8题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哪些?(    ) A 我国的律师事务所都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B 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分所所负的债务由该分所自行承担 C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人账. D 设立分所,须经出资设立分所的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律师事务所行为规范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同律师法》第16条规定:“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17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18条规定:“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因此A错误。第 20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没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B、D错误。第23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开如实入帐。”因此C正确。 none、四(共案例分析小题,2共分)4.0 第1题    甲某向本市电信公司申请安装固定电话,结果发现电信公司规定,申请者必须持在本市某商场购买某型号话机的发票方可办理。经询问其他已安装电话用户,甲某得知指定购买的电话机是该商场的滞销晶,质次价高,根本不能使用。与此同时,电信公司则可以以较高的折扣从该商场购买其所需要的各类通讯器材,双方均不将该折扣人账。针对上述案情,请回答93、94题: 对于电信公司和商场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 电信公司指定购买电话机的行为是滥用合法的独占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 B 电信公司指定购买电话机的行为是搭售及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C 商场给电信公司折扣的行为是商业贿赂行为 D 商场给电信公司折扣的行为是低价倾销行为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 [解析] 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明确禁止的行为,应当明确其与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在主体上的区别。故A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给予折扣不如实人账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要了解折扣与低于成本销售的区别,因而C项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 第2题 甲某向本市工商局举报了市电信公司和该商场的行为,市工商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 A 责令电信公司和商场停止违法行为 B 没收商场及电信公司的违法所得 C 对商场和电信公司处以罚款 D 该商场借机出售质次价高的电话机,因而可以吊销该商场的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 [解析] 针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监督检查机关一般可以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的处罚,但是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只有情节严重的商业违法行为才能适用,故D项是错误的。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
本文档为【2014年司法(卷一)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