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法律法规库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2018-09-07 2页 doc 27KB 44阅读

用户头像

is_075597

暂无简介

举报
法律法规库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川建函[2004]96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     为更好的配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试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标准,现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请遵照执行。   费用名称 费用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说明 总承包服务费 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的费用 招标人分包工程的造价 1-3 招标人应在招...
法律法规库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川建函[2004]96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为更好的配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试行办法》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试行办法》的贯彻执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标准,现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请遵照执行。   费用名称 费用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说明 总承包服务费 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的费用 招标人分包工程的造价 1-3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分包工程的估算造价及需投标人配合协调的内容。编制标底、预算控制价时费率按上限计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需投标人配合协调的内容自主确定。凡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又将专业工程分包的,投标人按该费率的上限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材料采购的费用 招标人材料购置费(甲供材料)价值 0.5-1 编制标底、预算控制价时费率按上限计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甲供材料具体情况及需投标人配合协调的内容自主确定。
/
本文档为【法律法规库关于颁布总承包服务费标准的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