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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氏易林注000注叙

2018-09-05 21页 doc 51KB 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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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氏易林注000注叙焦氏易林注 行唐尚秉和节之注 受业蒲城仵道益、丰润董维城堃校刊 焦氏易林注叙    昔者同年友尚君节之着《焦氏易诂》,河北大儒王晋卿先生见之曰:“此书将二千年易家之肓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陈散原与王晋卿书曰:“读尚氏《焦氏易诂》,叹为千古绝作,以今世竟有此人着此绝无仅有之书,本朝诸儒见之,当有愧色。”夫王陈二先生皆老师宿儒,于周易皆有著述,胡以倾佩此书若是之极哉。墉于周易夙未致力,徒震乎二先生之言,而莫明其所以然,乃即《焦氏易诂》而读之,久之,悉节之先生注《易林》,复抽绎《焦易》着为《易诂...
焦氏易林注000注叙
焦氏易林注 行唐尚秉和节之注 受业蒲城仵道益、丰润董维城堃校刊 焦氏易林注叙    昔者同年友尚君节之着《焦氏易诂》,河北大儒王晋卿先生见之曰:“此书将二千年易家之肓词呓说一一驳倒,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陈散原与王晋卿书曰:“读尚氏《焦氏易诂》,叹为千古绝作,以今世竟有此人着此绝无仅有之书,本朝诸儒见之,当有愧色。”夫王陈二先生皆老师宿儒,于周易皆有著述,胡以倾佩此书若是之极哉。墉于周易夙未致力,徒震乎二先生之言,而莫明其所以然,乃即《焦氏易诂》而读之,久之,悉节之先生注《易林》,复抽绎《焦易》着为《易诂》,其大本大原皆在《焦氏易林注》中,然后知二先生倾佩之由而绝非妄叹也。盖《易林》一书,二千年来无有通其义者,今所传元刊旧注及陆敕先、顾千里、黄荛圃所考订丁宴易林释文、翟云升、牟庭等之易林挍略,统所释祇二三百条,且祇人物、故事及字句之讹误。至于考及易象者,千余年来无一人也,独节之谓西汉释易之书无如《易林》之完善,凡《易林》之辞,无一字不从象生,且无一象不本之易。于是搜求易象之根源,考稽林词之依据,校勘板本之沿革,纠正音韵之讹谬,逐字注释,使读者燎若观火,无一不解之词,亦无一无根之象。盖古圣人之作易,本由观象,后圣人之系易,亦由观象。《焦氏易林》之辞,仍不外观象而已,但其所用之正象、覆象多半失传,故学者不解其所谓,岂知以艮为龟、为金,以兑为月、为老妇,以坎为矢,以乾为日,坤为水,皆本之《易》而二千来年无有识者,故《易》多误解,《易林》之辞亦遂难通。今节之独得之,盖不知几经研考,几经印证,反复寻绎,不得不休,积之既久,始逐次领悟,又久之,始融会贯通。大义既通,不但为焦氏之功臣,实于易学所关至巨,其有功于后学甚大。至于爬梳字句,阐发幽滞,考稽故事,为先儒所不能释或释之而误,为一一订正其失者,犹其余事也。乃《焦氏易诂》既付梓传世,《易林》之注以篇帙浩繁,印行匪易。小儿道益从先生游,筹之至再,力亦未赡。会丰润董宗之、董作人昆仲闻之,曰:“是我后学之责也。”慨然相助,是书始得公之于世,夫以二千年人人爱读之书,而人不能解其义,今忽冰消雾释,剨然得解,则是书之出,始剑光射斗,不能终湮者,理也。然非宗之昆仲之热心文学,亦不能成功若是之速。语云:“附骥而名益彰。”其是之谓乎?故并及之。   已卯冬月,年愚弟蒲城仵墉谨识。   焦氏易林注例言    西汉释易之书,其完全无缺者,祇有《焦氏易林》与杨子《太玄》,乃《太玄》至汉末宋衷首为之注,吴陆绩因之作释失,范望更因宋陆而集其成。至唐王涯、宋许翰、司马光等更起迭为而注益详,独《易林》无注者。乌程蒋氏影元本略注其故实,然甚尠,十卦九注未详,偶有注者,皆《左传》、《国语》所习见,无大益也。后牟庭作校略,丁晏作释文,陈乔枞据《易林》以解齐诗,顾千里、黄丕烈等于字句皆略有考订,而丁晏解汇为猬,以李耳为虎名,最为精当,然皆病其太略,且所释祇名物故实,至于以卦象释《易林》文者,讫无一人。盖自东汉以来,易象即失传,后儒所知卦象,皆以汉魏人所用者为范围,而《易林》之辞无一字不从象生,其所用之象,与易有关者约百七十余,皆为东汉人所不知,故东汉人解易多误。后儒不知其误,而反疑《易林》,以其用象与汉魏人不合也,于是林辞之难解过于易矣,其详尽在《焦氏易诂》中。   一、《易林》虽不明解易,然能注易者莫过于《易林》,如以坤为水、为鱼、为心志、为疾,以艮为牛、为龟、为国、为邑、为床,以兑为华、为老妇,以巽为少姬等逸象,易之不能解者,皆赖以得解。及其既解,然后知易林所取之象,仍本之易,至为明白,无如二千年学者竟熟视无睹也。而尤要者,则在其正覆象并用。圣人叙卦,除乾、坤、坎、离、颐、大过、中孚、小过正覆不变外,余一正卦必次以覆卦。而杂卦震起艮止、兑见巽伏、咸速恒久诸辞尤示人以象正如此、覆则如彼之义。乃自正覆象失传,凡《易》之言正覆象者,多不得解,独《易林》知之。凡遇正覆震相背者,不曰谗即曰讼,于是《震》卦之“婚媾有言”、《左传》之以《谦》为“谗”得解。凡正反兑相背者,不曰谗侫即曰争讼,于是困之“有言不信”、讼之“小有言”得解。其正覆震相对者,不曰“此鸣彼应”即曰“此唱彼和”,于是中孚之“鹤鸣子和”得解,其余象覆即于覆象取义,象伏即于伏象取义者,亦皆本之易而先儒皆不知,致易义多晦,故唯《易林》能补二千年易注之穷。   二、《系辞》云:“圣人观象系辞。”是所有卦爻辞皆从象生也,而说卦之象皆举其纲领,使人类推,非谓象止于此也。又示人以复象,如乾为马、震坎亦为马,坤为舆、震坎亦为舆,坤为腹、离亦为腹。非谓某卦有某象,即不许某卦再有某象也,视其义何如耳。而其例甚繁,为笔所难罄。盖其详尽在口传,至东汉口传一失,所有易象大都不知,而浪用卦变,不变不能得象,如颐、损、益之龟象,虞翻不知艮即为龟,必使某爻变成离以取龟象。由汉讫清,几视为天经地义,至焦循遂以一卦变为六十四卦而易学之亡遂与王弼以来之扫象等矣。愚初亦惑其说,故读《易林》皆莫知其所指,及印证既久,始知易林之象尽本于易或本于《左传》、《国语》,近在眉睫,日睹之而不识,然后悟无情无理之卦变爻变直同儿戏,又何怪王弼等之扫象不谈。   三、《易林》于说卦象、九家逸象、《左传》《国语》象无不用之,惟虞氏逸象其误者不见于《易林》,其不误者《易林》皆用之,故《易林》实为易象之渊薮,其为各家所无。《易林》所独有之象,遇之多年皆莫知其所指,后与《易》回环互证,知其仍本之《易》,如以《兑》为华、为老妇,则本之《大过》。以艮为臣、为祖,则本之《小过》。如是者共百七十余象,其详说皆在焦氏易诂中,兹不复赘。  四、本注释以易象为重,易象得,林辞与易辞始能解,次则林中所用故实,凡以前旧注所释者是也。总各家所注寥寥无几事,兹重加搜讨,增旧注所无者约数千则,正旧注之误者约数十则,然《易林》所据之书,如《左》、《国》、《诗》、《尚书》、《易》,研讨最难者谈妖异、说鬼怪,其详盖在《虞初志》诸小说部中,而其书久佚,故明知其有故实而不得其详。如恒之晋“雨师娶妇”,黄严季子元刊注引《博物志》太公为灌坛令事当之,于事实不合,是不能注也。又如兑之比云“嵩融持戟,杜伯持弩,降观下国,诛逐无道。夏商应作周,之季,失势逃走。”杜伯之鬼白日射死宣王,见《国语》,人皆知之。嵩融事必与杜伯相类,而注家皆不知,后读《墨子·非攻篇》云:“有神谓商汤曰,余得请于帝,帝命融隆火于夏之城。”融隆即嵩融。《楚辞》及淮南又作“丰隆”,皆音同字异。由《楚辞》及《淮南》注知融隆为雷师。《国语》云夏之亡也,以回禄帝命融隆火于夏之城,即帝命雷师以雷火烧夏桀之城也,于《国语》及林辞夏周之季皆合,而持戟事则不能详。又如涣之大壮云:“鬼哭于社,悲商无后。”自来注家亦不知,后读《墨子·非攻篇》云:“至商王纣妇妖宵出,有鬼宵吟。”又《论衡》云:“纣之时,鬼郊夜哭”,又云:“纣郊鬼哭”。其事得矣,而太简略,如此者无可如何也。   五、《易林》用韵甚古,凡亥皆音喜,殆皆音以,罢皆音婆,不皆音虎,家皆音姑,而尤与豪音、真与东韵,如此者尤多,有注出者,有不及注者,读者知其例,则无扞格矣,且可以正易韵俗读之失,如乾象辞下与普韵、中孚三爻罢与歌韵是也。   六、《易林》说诗之处最多,昔儒考其渊源,以焦氏学于孟喜,喜父孟卿,家傅齐诗,故焦氏所说皆齐诗,不惟于毛诗十九不同,于鲁韩亦多异,如《凯风》毛谓有母不安于室,焦谓母亡思毋。《螮蝀》毛传谓刺淫,焦谓伤谗。如此者有数百则之多,又其字与毛异而胜者尤多,皆随文注出,然以其过多,恐有遗漏,故特举出,以见《易林》不惟能传周易绝学,且能传齐诗,齐诗至东汉末即亡,亦绝学也。   七、林辞重出者甚多,本宜全注,后详加观察,凡卦不同而辞同者,其象必同,如坤之离云:“齐鲁争言。”离中爻互兑巽,巽齐兑鲁,又为正反兑,故曰争言。而比之虫、谦之咸亦用此辞,则以虫初至四、咸二至上亦兑巽也,注其一,余即可隅反,以期简约。   八、《易经》所有人名、地名无不从象生。如《泰》五之帝乙,以震为帝,坤为乙。《明夷》之文王、箕子,以坤为文,以震为王,故曰文王。震为子、为箕,故曰箕子。《既济》之鬼方,以坎为鬼也。《易林》之注,凡人名、国名、鸟兽名,随手举来,无不与象妙合。如遇《剥》曰高奴。高奴,地名,见《汉书·地理志》,则以艮为奴,艮一阳在上,故曰高奴。遇《谦》曰重耳,互坎为耳,坤为重,故曰重耳。学者苟由是以求其机趣,必更有进于是者。   九、《易林》于既未济等卦偶用半象,又常用遇卦象。左氏云:“震之离亦离之震”。易于既未济,盖兼用半象,故悉本之。凡遇此等必先注曰:“此用遇卦象”、“此用半象”,以期易明。   十、易数至为繁琐,皆用汉儒常用之数注之,惟邵子所传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之先天八卦数,汉儒无知者,而《易林》每用之,如遇《兑》每言二是也。注中遇此必指明曰卦数,几以为区别,俾阅者知其所自来。  十一、本注意在指明易象,俾学易者有所裨益,以正旧解之误而济易注之穷。至林辞义意有极浅显者,则不必注;有极奥深者,则详称博引,使昆仑之语明晰而后已,故又不免于繁冗,阅者谅之。  十二、初读《易林》,即疑其本象以系辞,无如初学《易》于易象,既不娴熟,于失传之象尤茫然不知其所谓,故求之十年之久,讫不能通其辞。后阅蒙之节云:“三夫共妻,莫适为雌,子无名氏,翁不可知。”恍然悟《节》上坎、上互艮,下互震,三男具备,下兑为女,故曰三夫共妻。震为子,艮为名,坎隐伏,故子无名氏。艮为寿、为祖,故曰翁,坎伏,故不可知。悟林辞果从象生,由是言正象者皆解。又久之,阅剥之巽云:“三人同行,一人言北,伯仲欲南,少叔不得,中路分道,争鬬相贼。”巽通震,震为人、为行,二至四覆震,上下震,故曰三人同行。震为南,上震下震皆南行。二至四艮,艮为少男,故曰少叔。震长为伯,坎中男为仲,故曰伯仲欲南。独少叔一人不南而北也。坎为中,震为道路,伯仲南,少叔北,故曰分道。艮为手,二至上正反艮相背,故曰争鬬。坎为盗贼,故相贼。自通此辞,知林用覆象神妙已极,于是凡言正覆象者皆解,易经亦然。而以此二林为入门之始,故特志之,以示不忘。   十三、《说卦》系自古相传之象,至周易愈演愈精,故用象每与《说卦》异。如《说卦》以震为长男,兑为少女;经则间以震为小子,兑为老妇。盖以二人言初生者长,后者少。以一人言,初少上老,此其义唯《易林》知之,以《易林》书太古,尚存古义,能得周易真解,为后儒所不知。如旅之大壮云“独夫老妇”,以大壮上震为独夫,互兑为老妇也。又观之睽云“老女无夫”,亦以睽下兑为老女。又夬之中孚云“道路不通,孩子心愦。”以中爻震为孩子。又家人之巽云“孩子贪饼”,巽伏震,亦以震为孩子,皆以易随卦二三两爻“系小子,失小子”为本。又《易林》遇巽每曰少齐,亦以大过下巽为女妻为本也。又《说卦》以坎为月,而经则多以兑为月。至东汉马、郑、荀、虞诸儒皆不知此义,故经多误解,于是后人并《易林》用象亦不知矣。   十四、《逸周书》所载周公时训之七十二候与卦气图相附而行,后细按七十二候之辞,皆由卦象而生。如蚯蚓结识中孚之候,则以中孚上巽为虫、为蚯蚓,而下兑为覆巽,正反巽集于中,故曰蚯蚓结。于复曰麋角解,复下震为鹿,艮为角,震为覆艮,角覆在地,则角解矣。于屯曰水泉动,屯上坎为水泉,下震,故曰动于屯上。又曰雁北乡,则以屯上互艮为雁,坎北故曰北乡,以艮为雁,于是《易》“渐鸿”象得解。统七十二候语无不与卦密合,且用正象用覆象无不精妙,而皆为《易林》之所本,故《易林》实集象学之大成。   校勘记说例    一、《易林》以象学失传之故,讹字独多,有形讹者,有音讹者,各本与各本不同,从违至为困难,本注所依据者有三本:一黄本。黄本乃瞿昙谷从钱牧斋宋本临得,后陆敕先复为详校。嘉庆间陆本归黄荛圃,遂以付梓,注内称宋本者此也。一元本。此本系乌程蒋氏密韵楼藏影元本,今四部丛刊印出者是也。内容大致与黄本同,而恒桓等字皆缺末笔,则所据亦宋本也,然与黄本异字甚多,往往有胜处。一为汲古本,汲古所据盖又一宋本,与黄本、元本异同尤多,故黄本元本之讹误为他本所不能正者,唯汲古能正之。且以汲古校宋本元本,凡形讹音讹之沿革皆能屈曲考出,由此证汲古所据之宋本又在黄本元本之前,故黄本元本字同讹者,汲古往往能存其真。以此三本回环互证,虽不能尽通,然已得八九矣,其余各本亦间采之,然所益甚少,而明本尤杂乱无理,无一善者。   二、司马温公注《太玄》,各本字有异同者,下注曰依某本;其不从者亦注曰某本作某字,以待后人之采择。今仍其例,除确知为讹字者,方注曰某本作某字,非。   三、林辞有三字六句者,共十八字,后人以其多二字,仍删成四字句,作四字四句,或加二字足成五句。如此者,三本皆有。又有三字四句,末句仍为四字,共五句,仍十六字。后人不察,概作四字句读,于是王谟之汉魏丛书本遇此断句皆误,今以汲古证宋元本,以宋元本证汲古,皆还其旧,且下皆注明,俾读者不至再误。   四、林辞复者有数百之多,故字讹于此者未必讹于彼,如同人之丰“长孟病足,倩季召粮,柳下之宝,不失我邦。”此林凡七见,宋元本粮皆作囊,宝作贞,或作责;我邦作骊黄,或我粮。独汲古革之恒,囊作粮,乃知用季路负米故事。涣之豫,骊黄作我邦,乃知用柳下对鲁君语云:“君以赂往,欲免国也,臣亦有国,破臣之国以免君之国,所不愿也”林正用其语,浅人不察,谓“柳下胡有邦”而妄改,岂知柳下所谓邦者,信也。至于宝字,独宋元本同人之丰作宝,不作贞、作责,贞、责皆宝之形讹字。一林既得解,其余六林皆据以改正。全书如此者不可胜,恐阅者不知,故特详其故。   五、林皆有韵,凡疑似之字不能定者,定之以韵,否则定之以象,象有者是、无者非也。林无象外字,与易同也。   六、明知为讹字,且明知当为某字,然各本皆如此,无所依据从,不敢擅改,但注曰某字疑为某字,以昭慎重。   七、易林凡下注一作某某辞者,皆非焦氏林辞,疑为崔篆、费直或虞翻、管辂等易林之辞所窜入。又有前数句与后数句吉凶不同、义不相属者,亦皆为他林所羼入而非焦林。盖唐时各林皆存,学者恒择他人林词附焦林下,以备筮时参考,久之遂皆为焦林。故上下文义往往相反,故凡下附之林辞,概从宋本一概不录。其上下文义不属者,注必指明。   八、一句之中,甲字依某林,乙字又必依某林而义始足。如归妹之大有云“依宵夜游”,旅之小过同。而小过之否则作“衣绣夜游”,由是知前两卦之依宵“依”字误,“宵”字不误,宵、绡同。《礼·玉藻》“玄宵衣以裼之。”《诗》:“素衣朱宵。”注皆训宵为绡、缯,故依字从小过之否校作衣,其小过之否之绣字,系宵之声讹字。且前两卦既作宵,此不应忽作绣,则依前两卦校作宵,皆文从字顺,古训复明。全书如此者甚多,非好为烦琐,必如此而后得其真字也。按:说文“衣,依也。”“依宵”依字未必讹,今姑从俗校作衣。   九、《易林》多古字,如衣绡作衣宵,如籧篨作豦除,匍匐作扶服,士菔作土服,蜻蛉作青蛉之类。林内如此者,不可胜数,乍睹之几以为讹字,而各本因不知其义,妄改者甚多,篇内所释恐有遗漏,倘大雅君子加以纠正,则幸甚矣。   易林逸象原本考    易林逸象,其与易有关,可以解经、并可以正易注之误者,其详皆在《焦氏易诂》中,凡百七十余象;其与易无关推广之象,尚不知其几千百,皆省而不录,录其有关者下注明其所本,以见此逸象仍原本于易,俾阅者不至再有疑惑。   乾逸象   为日、《乾》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彖》“大明终始”,大明即日。《晋》彖传“顺而丽乎大明”,是。河海、《同人》“利涉大川。”山陵、《同人》“升其高陵。”石、《说卦》“乾为玉。”南、《同人》荀注:“乾舍于离,相与同居。”虎、《文言》“风从虎”,“履虎尾。”大川、见《同人》。   坤逸象   为水、《益》“利涉大川。”江淮河海、鱼、《剥》“贯鱼。”蛇《上系》“龙蛇之蛰。”渊、《讼·彖传》“入于渊。”云、《小过》“密云不雨。”墟、《升》“虚邑。”茅茹、《否》“拔茅连茹。”逆、坤逆行。《乾凿度》“坤右行,阴时六。”北、先天。心、《益》九五“有孚惠心。”志、《益》九五“大得志。”忧、《泰》九三“勿恤。”   《升彖》“勿恤。”疾病、《复》“出入无疾”,《损》六四“损其疾。”毒、《师》“以此毒天下。”劳、坤役天下,故劳。风、《文言》“风从虎。”   《内经》谓“风,士气所生。”野、龙战于野。郊、《小畜》“自我西郊。”郊用伏坤。原、《比》“原筮,元永贞。”   震逸象   为武、《国语》“震,车也。”车有震武。旗、左氏“火焚其旗。”以震为旗。鸿、《渐》伏象。隼、《解》上六“公用射隼。”射、见上。《左传》“射其元。”皆以震为射。南、《升》“南征吉。”《左传》“南国蹙。”爵、《中孚》“我有好爵。”樽、《坎》六四“樽酒。”食、《颐》“自求口食。”鹤、《中孚》“鹤鸣在阴。”君、《归妹》六五“其君之袂。”征伐、《谦》六五“利用侵伐,征不服。”周、《文言》“反复道也”、“周而复始。”姬、周姓。瓮、《井》九二“瓮敝漏。”伏象。胎、《屯》六二“十年不字。”字,妊娠也。震象。舟船、《中孚》“乘木舟虚。”飞翼、《明夷》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飞翼,皆指应爻震。老夫、《大过》九二伏象。商旅、《复传》“商旅不行。”公、《解》“公用射隼。”父、《蛊》六四“乾父之蛊。”初爻用伏。口、《颐》“自求口食。”羊、《大壮》、《归妹》上六皆曰“羊”。神、帝出乎震。帝即神。襦、《既济》“襦有衣。”襦、繻通。缶、《比》初六“有孚盈缶。”言阳来出成震。瓶、《井》“羸其瓶。”用伏。辰、邵子以震为辰。本此。辰,时也。《损》、《益》皆曰“与时偕行。”皆以震故。登、《明夷》“初登于天。”狩、《明夷》“于南狩。”乘、《解》“负且乘。”华、《说卦》“震为旉。”乾宝云,华也。羽翰、《贲》“白马翰如。”发、《巽》“寡发。”巽反为震,故多毛。袂、《归妹》“其君之袂。”东北、先天位。萌芽、《解》“百果草木皆甲坼。”又为反生。箕子、《明夷》“箕子以之。”孩子、《随》二“系小子。”   《明夷》六五之箕子即孩子。田、《师》“田有禽。”山阴、《中孚》“鹤鸣在阴。”震,艮之反,故为山阴。嘉、《随》五“孚于嘉。”邻、《泰》六四、《谦》六五“以其邻。”藩、《大壮》九三“羝羊触藩。”斗、《丰》九四“日中见斗。”福、《震》“恐致福也。”虚、《归妹》“承虚筐也。”岁年、为辰,故为岁年。《同人》“三岁不兴。”用伏。   巽逸象   为母、《小过》“遇其母。”   《蛊》二“乾母之蛊。”齐、《说卦》“齐乎巽。”姜、齐姓,犹震为周,故为姬。《左传》“若异国必姜姓也。”以巽为姜。少姜、少齐、《大过》“老夫得其女妻。”以巽为少。陨落、《姤》五“有陨自天。”《左传》云“夫从风,风陨。”又“我落其实。”豕、《姤》“羸豕,孚,踟蹰。”   《井》“赢其瓶,中孚,豚鱼吉。”豚、见上。虫、《左传》“三虫为蛊”。故巽为虫。蚕、《大过》“栋桡。”虫,在下也。腐、《剥》,烂也。敝漏、《井》“瓮敝漏。”隙、下断故有隙,漏之所由来也。以上数象,于《易》所关至之巨,自此象失传,于是《大过》之“有它吝”,中孚“有它不燕”、《恒》之“田无禽”、《井》二之“瓮敝漏”遂不知其故。袽、《既济》“袽有衣袽。”盗贼、《杂卦》“巽,伏也。”故与坎同。烂、《杂卦》“剥,烂也。”烂始于巽。寇戎、《同人》“伏戎于莽。”病、为羸,《说文》“羸,病。”枯、《大过》“枯杨。”餗、马云“麋也。”未济之无妄“求麋耕田”,以无妄互巽为麋。疑、《丰》六二“往得疑疾”、巽初“进退,志疑也。”   坎逸象   为首、《说卦》“为下首”,《明夷》“得其大首”。大首、见上。肉、胏、《噬嗑》“噬乾肉”、“噬乾胏”、“噬腊肉。”夫、《左传》“夫从风。”矢、《噬嗑》九四“得金矢。”鬼、《既济》“高宗伐鬼方。”   《说卦》“坎,隐伏。”孤、《睽》九四“睽孤。”西、先天位。《既济》九五“不如西邻之禴祭。”泥、《需》九三“需于泥”,《震》九四“震队泥。”食、《需》九五“需于酒食。”《讼》六三“食旧德。”筮、《蒙》“初筮告”、比“原筮、元永贞。”   离逸象   为星、《丰》九二“日中见斗”、“见沬。”东、《既济》“东邻杀牛。”金、《鼎》六五“金铉”。外坚之义。巷、《睽》九二“遇主于巷。”巷指六五离。肤、《睽》六五“厥宗噬肤。”   艮逸象   为火、《旅》九二“焚其次。”鸟、《小过》“飞鸟以凶。”   《左传》“离之艮当鸟。”鸿、《渐》“鸿渐于乾。“隼、《说卦》“艮为黔喙。”面、《革》上六“小人革面”。以伏艮为面。簪、《豫》“朋盍簪。”须、《归妹》“以须。”祖、《小过》“过其祖。”臣、《蹇》“王臣蹇蹇。”臣妾、《遯》“畜臣妾,吉。”角、凡《易》言角指上阳。啄、《说卦》“艮为黔啄。”负《大畜》“何天之衢”。   《解》“负且乘。”寿、《说卦》“坚多节。”贵、《随》“官有渝”。官,贵。邑邦国、《无妄》“邑人之灾”。《坎》“王公设险,以守其国”。《中孚》“乃化邦也。”皆以艮为邑、为国、为邦。床、《剥》“剥床以足。”斯析、《旅》“斯其所。”贝、《震》“亿丧贝。”金、《蒙》“见金夫。”观、《颐》“观颐。”视、《颐》“虎视眈眈。”光明、《谦》“天道下济而光明。”龟、《损》“益十朋之龟。”西北、先天位。天、《大畜》上九“何天之衢。”刀剑、《萃》“君子以除戎器。”枕、《坎》“险且枕。”牛、《无妄》“或系之牛。”以艮为牛。豕、《大畜》“豮豕之牙。”夫、《蒙》“见金夫”,《比》“后夫凶。”巢、《旅》“鸟焚其巢。”僮仆、《旅》“得僮仆。”终日、《豫》六二“不终日。”谷、《井》九二“井谷射鲋。”伏象。   兑逸象   为月、《小畜》“月既望。”华、《大过》“枯杨生华。”老妇、《大过》“老妇得其士夫。”鲁、《说卦》“兑,刚鲁”。鲁、卤通。资斧、《旅》“得其资斧。”井、本《井》卦,兑象。牙齿、《大畜》“豮豕之牙。”鸡、居酉。燕、《中孚》“有它不燕。”耳、《鼎》六五“黄耳。”《彖传》“巽而耳目聪明。”酒、兑水,故与《坎》同象。穴、《需》“出自穴。”兵戎、《萃》“君子以治戎器,戒不虞”,《旅》“得其资斧。”雨、《睽》“往遇雨。”   右共一百七十余象,皆失传。为东汉易家所不知,故易解多误。兹所注但明其所本,俾阅者不至再有疑惑,若其详义皆在《焦氏易诂》中。凡注内遇此等逸象而不知其义者,可于以上各象求之。如《乾》林注:“以乾为山,为石。”乍阅之必生疑,可于乾逸象中寻之。因易林逸象过多,注中不及详说其原本,故于篇首总揭其义,以补注中所未备。   读注须知    一、一卦有四象,上卦下卦、上互下互是也。注中于互卦往往省去互字,不可不知。   二、注中往往言通某卦、伏某卦、对某卦,实皆伏象。先生云,本宜一律用一名词,乃注时忘却,随便书写,以其过多,难以改为画一,阅者谅之。   三、注中某卦为某象,其人人皆知者,往往省去为字。如坎为水曰坎水,兑为西曰兑西,震为行曰震行。如此者甚多,须先知其例。   四、焦氏逸象其于易有关者,皆于篇首注明来历,其未经详释者,可类推之。如艮为虎、熊、罴之属,亦必艮象震为足,凡善走如鹿、如兔等皆属之震;为鸣,凡善鸣如鹤、如蛙等皆属之是也。   五、每册后附卦象表一页,凡正覆象旁通皆备,以便查检。   受业董维城谨识   焦氏易林注跋    昔杨子云着《太玄》,人皆笑之,子云曰:是不足病也。后世复有杨子云则好之矣。《焦氏易林》自来学者多爱其词,而莫有通其义者,今经吾师尚节之先生按照易象句解字释,凡昔人不知其所谓者,经先生以易象释之,则机趣环生,神妙尽出,如《复》之《颐》云噂噂所言,噂,对语也。震为言,颐初至上正反震相对,俨然对语,故曰噂噂。《需》之《小过》猋风阻越,《月令注》:猋风,回风也。小过二至五正反巽,俨象回风,故曰猋风。《家人》之《小畜》曰杲杲白日,为月所蚀,小畜互离,离为日,而下兑为月,侵入离体之半,故曰为月所蚀。若是者不知其几千百,又如林词极幽深晦,闇不易明者,如《大壮》之《离》丑寅不徙、辰巳有咎,离伏坎,坎上互艮,下互震,震先天居丑寅,艮后天居丑寅,故曰不徙,言艮震同居丑寅也。离上互兑,下互巽,兑先天居辰巳,巽后天居辰巳,泽风大过故曰有咎。又如《井》之《震》三男从父,三女从母,至巳而反,各得其所。震上下互坎艮,共三男,而震为父,故曰从父。震伏巽,巽上下互离兑,共三女,而巽为母,故曰从母。震巽相反复,至巳而反者,言至巳震究仍为巽也。又如《需》之《晋》咸阳辰巳,长安戌亥,晋坤为安,消息卦坤居西北,故曰长安戌亥。坤伏乾,消息卦乾盈于巳,故曰咸阳辰巳,言乾至巳而为纯阳也。又如《履》之《既济》不忍主母,为失醴酒,冤尤谁告,经先生疏明,知用《列女传》侍婢进毒酒事;《豫》之《恒》枭鸣室北,声丑可恶,经先生疏明,知用《说苑》齐景公筑台不通为枭鸣事;《蛊》之《中孚》商人子孙,资所无有。贪狼逐狐,留连都市。贪狼逐狐,注家皆认为讹字,经先生注明,狼狐二星皆主盗贼,见《史记·天官书》,贪狼逐狐者,言流为盗贼也。又如《渐》之《比》曰文山鸿豹,依《埤雅》释鸿豹为鸨;《小畜》之《革》曰晨风文翰,据《周书》,《释文》翰为鸟,复据《说文》知文翰即晨风;《小畜》之《未济》曰灵明督邮,依《古今注》定督邮为龟名,关于前者非易理易象熟于胸中,不能识其义;关于后者非博览羣书不能通其词。全书四千九十六林毕释无遗,无匿象,无遯形,然则二千年来易林之词不能通者,徒以世不复有焦延寿耳。有之,则如镜烛形,一读其词,即知其于易象何属,鸟足为病哉。至于是书一出,所有二千年周易旧解王陶庐所谓盲词呓说者,尽行改革,于经学所关至巨,又非第易林一书之显晦也,其可宝贵为何如哉!顾是书脱稿巳十余年,徒以卷帙浩博,印行匪易益,与丰润董宗之作人昆仲皆从先生游,遂合力举办成此宝书,公之于世,以己卯夏开雕,至庚辰春竣事。至于校订之役,益与宗之等虽分任其劳,然以易象之故,有非先生自任不可者,此亦无如之何也!   庚辰正月受业仵道益谨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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