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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2021-12-26 6页 doc 4MB 1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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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半世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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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LT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目   录一、机构设立..........3(一)法人机构设立3(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9(三)境外机构设立(含参股、收购)        14(一)法人机构变更        16(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1(三)境外机构变更        23三、机构终止.........24(一)法人机构        24(二)分支机构        25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LT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       目   录一、机构设立..........3(一)法人机构设立3(二)境内分支机构设立    9(三)境外机构设立(含参股、收购)        14(一)法人机构变更        16(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        21(三)境外机构变更        23三、机构终止.........24(一)法人机构        24(二)分支机构        25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26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33(一)法人机构        33(二)分支机构        34六、申请材料格式要求.35(6)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人员的决议;(7)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上述各项决议应当注明决议编号、投票股份数、通过、反对和弃权股份数并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签字,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通过的股份数,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监事签名。3.章程草案。4.主要#管理制度#。5.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6.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和股份比例(企业法人要有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10.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1.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12.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设立的目的。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至少应包括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3.申请人(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最近3年的经营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等;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清产核资报告、股权评估报告;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4.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关于同意在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基础上筹建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5.拟设地政府对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城市商业银行的意见。6.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其他发起人的股东关于同意与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城市商业银行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7.其他发起人的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册、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关联情况、对其他发起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状况,拟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证明。8.其他发起人为外国金融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注册地(或所属)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申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则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对其最近二年的信用评级报告。9.其他发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0.筹建方案。包括拟筹建的城市商业银行组织管理、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11.拟外聘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背景和联系方式。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参照银监办通【2004】281号文件)1.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中英文)、住所、业务范围,是否在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资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方面达到城市商业银行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以及对创立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及通过各项决议的相关情况的简要说明。2.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1)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2)审议通过章程的决议;(3)审议通过“三会”议事规则的决议;(4)审议通过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5)选举董事、监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决议;(6)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人员的决议;(7)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上述各项决议应当注明决议编号、投票股份数、通过、反对和弃权股份数并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签字,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通过的股份数,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监事签名。3.章程草案。4.主要管理制度。5.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6.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8.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和股份比例(企业法人要有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9.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及异地股东的资信证明和其他资料。10.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11.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2.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13.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5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拟设立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参加合并重组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设立的目的。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不良贷款比例、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3.披露和分析申请人(城市信用合作社)近3年来经营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分析等;城市合作信用社的清产核资报告;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4.城市信用合作社关于同意筹建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书面意见。5.拟设地政府对筹建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6.其他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其他发起人的股东关于同意共同发起筹建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有效的书面意见。7.其他发起人的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册、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关联情况、对其他发起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状况,拟投资入股的资金来源证明。8.其他发起人为外国金融机构的,应提供其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书面意见,申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则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对其最近二年的信用评级报告。9.其他发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0.筹建方案:包括拟筹建的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11.拟外聘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背景和联系方式。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1.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是否在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资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方面达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以及对创立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及通过各项决议的相关情况的简要说明。2.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1)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2)审议通过章程的决议;(3)审议通过“三会”议事规则的决议;(4)审议通过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5)选举董事、监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董事会秘书的决议;(6)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实际履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人员的决议;(7)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上述各项决议应当注明决议编号、投票股份数、通过、反对和弃权股份数并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签字,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通过的股份数,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监事签名。3.章程草案。4.主要管理制度。5.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对董事、高管人员等内部人员的关联关系说明。6.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未来三年的经营计划和资本补充规划。8.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和股份比例(企业法人要有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9.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10.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对拟设公司名称的预核准登记书。11.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12.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3.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二) 境内分支机构设立1.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的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等,设立的目的。2.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的管理方式;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4.申请人的公司治理结构。5.申请人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盈利情况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6.申请人最近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情况。7.申请人最近2年案件情况。8.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分行开业后三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9.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10.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1.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5.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9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名称(中英文)、目的、对银行整体经营管理的影响、拟设地、专营业务范围等。2.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分行级专营机构的有效书面文件。3.总行或管理行对拟设分行级专营机构的管理控制方式、财务核算方式。4.申请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监管指标等情况的说明。4.申请人资本充足率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5.申请人开办专营业务的时间、规模、资产质量、盈利能力。6.申请人业务处理系统或技术支持系统情况。7.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行级专营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是否将其他机构业务转移或集中至分行级专营机构;是否外包部分功能(计算机等)等。8.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风险管理和问责制度、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9.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0.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10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级专营机构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中英文)、拟设地、业务范围,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5.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11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支行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2.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支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支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支行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4.申请人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1年案件情况等。5.申请人最近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6.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的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8.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1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5.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1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设立自助银行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地址、拟设置的机型、数量及提供的服务种类等内容。2.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同意设立自助银行的有效书面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自助银行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功能等;联网系统情况;管理控制部门和管理方式等。4.负责自助银行日常管理的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5.安全监控方案及维护措施。6.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7.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1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基本背景情况、收购原因、收购方式、收购价格和总标的、收购期限、收购影响等。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收购方在收购前及收购后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盈利性等经营状况的分析和对比;收购方拨付营运资金能力;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3.收购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关于同意收购的有效书面文件。4.被收购机构股东大会关于同意被收购并解散机构的有效书面文件。5.收购协议及相关资料。如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城市信用合作社,还应提供被收购方风险形成过程和目前处置结果的情况说明。6.收购方的资金来源。7.收购后的详细计划。包括对资产的处置、人员安置、业务策略的重大改变等。8.所在地政府承诺函。包括收购资金的使用计划、偿债方案、被收购机构解散及相关善后事宜的处理责任划分等内容。9.中介机构出具的对被收购机构的评估报告。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1.收购方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申请材料(参见设立分行或支行的材料目录)。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15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开业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以及在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营运资金等方面是否达到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报告。2.主要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书。3.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4.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基本情况。5.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6.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7.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8.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9.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1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分社筹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立分社的名称、拟设地、业务范围等。2.董事会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关于设立分社的有效书面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城市信用社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拟设地经济金融情况;拟设分社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分社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4.申请人的内部控制能力,包括最近1的案件情况等。5.申请人最近1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6.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8.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1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分社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同1.12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开业核准申请材料目录 (三) 境外机构设立(含参股、收购)1.1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营运资金数额(注册资本数额、投资各方的金额和比例)、业务范围、设立目的。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及目标客户、同业状况并对竞争对手的银行服务提出评价、设立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资本充足率、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等。3.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关于设立境外分行、全资附属或控股金融机构的有效书面文件。4.申请人对境外营业性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5.申请人的股权结构、股东背景、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流动性状况、诚信记录、资本充足率、营运资金拨付能力、外汇资金来源、公司治理和内控状况、监管指标等;对设立控股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供合作方相关情况。6.申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业务状况报告。 7.章程草案(对全资或合资附属机构)。8.东道国相应监管要求及申请人有关情况;对拟设控股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供有关合作方的情况说明。9.如在香港、澳门设立营业性机构,须报送派出人员编制(根据《国务院批转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在港澳地区设立机构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62号))。10.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1.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人上述许可事项经东道国监管当局批准后,再按相同程序向原许可机关提交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材料。) 1.19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代表机构设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代表机构的名称(中英文)、住所、申请人有关情况及东道国相关监管要求等。2.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设立代表机构的有效书面文件。3.可行性报告。包括代表处在境外开立的账户类型、主要联系对象、业务活动、费用预算等内容,申请人对代表机构的管理方式。4.申请人最近3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东道国相应监管要求及申请人有关情况。6.如在香港、澳门设立代表机构,须报送派出人员编制(根据《国务院批转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关于在港澳地区设立机构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发[1992]62号))。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8.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人上述许可事项经东道国监管当局批准后,再按相同程序向原许可机关提交首席代表任职资格审核材料。) 1.20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参股、收购境外机构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被参股、被收购方的名称、住所,参股收购金额以及业务范围,参股或收购的目的。2.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的有效书面文件。3.申请人对参股或收购后的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拟在参股收购机构派驻人员背景、职位及职责。4.申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业务状况报告。5.申请人资本充足率等经营状况及营运资金拨付能力。6.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对申请人的财务、经营、业务拓展、管理等方面的影响。7.东道国相应监管要求及申请人有关情况。8.境外机构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境外机构的章程、股权结构、业务范围、市场定位、同业和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同业状况、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连续3年年报等。9.有关参股、收购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10.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1.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人上述许可事项经东道国监管当局批准后,再按相同程序向原许可机关提交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材料。) 二、机构变更(一) 法人机构变更1.21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名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更名的原因、目的、拟变更的名称(中英文)等。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名称的决议。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2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变更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股东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申请书,涉及多个股权变更时应当附拟受让方股东出资比例超过5%的名单。2.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内容至少包括拟投资股权、投资金额、拟投资方的经营范围、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在该银行贷款(授信)情况以及贷款质量情况说明(经银行盖章确认)、股权结构拟变更前后对照详表、本身及关联企业入股其他商业银行的情况(拟投资人为新股东时)。3.投资人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资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投资人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母公司同意其投资入股的决议或批准文件。6.投资人出资的资金来源。7.投资人对入股商业银行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出具的、董事会通过并由董事长签名的书面声明。8.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股权的决议。9.股份变更前后银行主要股东名册。10.银行最近1年基本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11.出资或转让股权协议。12.投资人拟在入股金融机构派驻的人员及其基本情况、担任的职位和职责;评述拟受让方对入股机构的影响。1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4.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5.如涉及银行章程变更的,提交拟修改的章程草案。1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变更的股东为中资金融机构的还应提交相关监管机构对该金融机构作出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除外)。 1.2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以外的企业入股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审批1.拟受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银行授信情况。2.其他申请材料目录参见1.22。 1.2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境外金融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包括所有权结构、资产规模、关联企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专长等。3.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接受境外金融机构入股的决议,并就该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后在商业银行中持股数、持股金额、持股比例、在董事会或管理层中拥有的席位等情况作出说明。4.境外金融机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决议。5.境外监管当局对该境外金融机构作出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6.有关各方签定的意向性协议。7.境外金融机构最近3年的年报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8.境外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经营情况等资料。9.经银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对该境外金融机构最近二年的长期信用评级报告。10.境外金融机构保证遵守中国相关法律的声明。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25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方案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减资、募集新股或配股的原因、拟减资、募集新股或配股的股份金额。2.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减资、募集新股或配股的决议。3.配股或募集新股份的方案。4.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2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股东大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决议。3.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4.变更注册资本的资金来源、方案及相关证明文件。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2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和上市交易股份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股东大会决议文件。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5.发行方案。6.经审计的最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2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修改章程核准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股东大会同意修改章程的决议。3.章程修改的逐条说明。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29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变更住所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董事会同意变更住所的决议。3.新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4.公安、消防部门对住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5.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30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变更组织形式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股东会的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3.财政部清产核资评估报告的批件(限国有商业银行提交)。4.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5.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限国有商业银行提交)。6.涉及需要审批或核准的其他变更事项的,应同时提交其他变更事项应提交的材料。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城市信用合作社变更为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参照本项目录。 1.31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分立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股东大会关于机构分立的决议。3.机构分立实施方案。5.拟分立双方草签的分立意向书。6.分立前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7.分立后一方解散的,应提交解散方遗留业务处置及风险控制方案。8.公告样式。9.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0.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11.涉及需要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应同时提交其他变更事项应提交的材料。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3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吸收合并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吸收合并双方股东大会关于吸收合并的决议。3.吸收合并方案。4.吸收合并双方签订的吸收合并意向书。5.吸收合并后一方解散的,应提交解散方遗留业务处置及风险控制方案。6.吸收合并双方及吸收合并后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7.公告样式。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9.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10.涉及需要批准的其他变更事项的,应同时提交其他变更事项应提交的材料。11.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2.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3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新设合并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2.  其他参照法人机构筹建、开业材料目录。(二) 境内分支机构变更1.3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名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名称变更的原因。2.有权上级行同意其变更名称的批文。3.因行政区划变动的,需要提供行政区划变动文件。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35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支行升格分行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拟升格机构的服务区域现有银行机构的竞争状况、业务重点领域和经营策略、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情况、市场前景分析、未来3年发展规划并附主要经营指标预测表及其预测依据和说明。3.拟升格机构总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4.拟升格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总行对升格后机构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5.升格机构最近2年案件及严重违法、违规情况。6.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7.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8.营运资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9.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10.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11.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1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13.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改造营业场所时提交)。14.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3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支行以下机构升格支行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升格后支行扩大业务范围、授权管辖其他营业网点时提交)。3.拟升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升格的批复文件。4.拟升格机构主要管理制度及上级行对升格后支行业务范围的授权文件。5.拟升格机构升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6.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7.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8.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变更营业场所时提交)。9.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变更或改造营业场所时提交)。10.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3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降格的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降格原因。2.拟降格机构总行的机构改革规划或上级行同意降格的批复文件。3.拟降格机构上级行对降格后机构的业务范围授权文件。4.拟降格机构降格前后的组织结构图。5.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3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上级机构同意迁址的有效书面文件。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拟设机构市场前景的分析、拟设机构未来业务的发展规划、拟设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等内容。4.新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如为租赁方式,应提交租房意向书,并在完成迁址后补交租房合同。5.公安、消防部门对住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6.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7.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39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临时停业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临时停业原因、停业期限等。2.总行或总行授权机构批准文件。3.临时停业期间该机构业务处理方案。4.临时停业公告样式。5.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三) 境外机构变更1.40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升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同意升格的有效书面材料。4.申请人对境外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5.拟升格机构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业务经营报告。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1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变更营运资金或注册资本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变更营运资金或注册资本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机构未来发展的影响等。3.董事会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变更的有效书面文件。4.申请人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资金来源说明。5.境外拟投资机构或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报告、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市场分析情况说明。6.境外机构发展战略、财务报告、市场分析情况的说明。7.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8.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审批申请材料名称:1.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重组改制(变更股权、分立、合并)的必要性、可行性,对机构未来发展的影响等。3.重组改制后2年的业务发展规划、财务状况预测。4.申请人最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三、机构终止(一)法人机构1.4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解散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解散理由。2.股东大会作出解散的决议。3.政府同意解散的书面文件。4.解散方案。内容包括债权债务清单及清偿计划、财产清单及处置计划、员工安排计划等。5.拟成立清算组成员的简历。6.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经营管理情况。7.停止对外吸收存款公告样式。8.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9.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0.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4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破产前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破产理由。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经营管理情况。3.停止对外吸收存款公告样式。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二)分支机构1.45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终止营业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主要说明终止理由。2.董事会或授权管理机构的有效批准文件。3.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拟终止分支机构基本业务、业务发展规模、服务区域及主要服务对象等。4.内部审计部门或外部审计机构对拟终止分支机构的审计报告。5.终止该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1)负责市场退出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简历;(2)拟终止机构现有业务的移交、结清、人员安置等;(3)现有客户的引导疏散措施;(4)拟终止机构营业场所的清理进度、对外公告的时间安排等。6.拟终止营业机构停止吸收存款公告样式。7.金融许可证复印件(A4规格)。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1.4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外汇业务和增加外汇业务品种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开办外汇业务或增加外汇业务品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与申请外汇业务或该外汇业务品种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4.经营外汇业务的人员、场所和设备说明。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募集次级定期债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资本充足状况、贷款分类情况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资本构成、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状况、盈利水平等);资本补充渠道及最近3年资本补充情况;债务募集的成本效益分析(募集债务的对象、规模、时限、债务定价及成本分析、募集资金用途、收益预测等);目标债权人的确定及其状况;次级定期债务的偿还(包括期间转让、提前或到期偿还等)。3.招募说明书、次级定期债务的协议(合同)文本及律师事务所意见书。招募说明书、次级定期债务的协议(合同)文本及律师事务所意见书中,均应明确规定定期次级债务的定义,管理方式,招募方式,期间转让、提前或到期偿还等内容。同时,招募说明书应当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规定,向目标债权人披露本行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信息。4.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5.股东大会有关发行次级定期债务的决议。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券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资本充足状况、贷款分类情况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2.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出具的发行核准文件或股东大会决议。3.次级债券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4.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5.发行章程。6.发行公告。7.募集说明书。8.承销协议。9.承销团协议。10.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1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12.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13.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49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业务计划书或交易展业计划。3.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至少包括:(1)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指导原则、业务操作规程(业务操作规程应体现交易前台、中台与后台分离的原则)和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计划;(2)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模型指标及量化管理指标;(3)交易品种及其风险控制制度;(4)风险报告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5)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研究与开发的管理制度及后评价制度;(6)交易员守则;(7)交易主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各级主管人员与交易员的问责制和激励约束机制;(8)对前、中、后台主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衍生产品交易的会计制度。5.主管人员和主要交易人员名单、履历。6.风险敞口量化或限额的授权管理制度。7.交易场所、设备和系统的安全性测试报告。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0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最近1年案件和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2.拟申请的电子银行类型及其拟开展的业务种类。3.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4.电子银行业务运营设施与技术系统介绍。5.电子银行业务系统测试报告。6.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报告。7.电子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8.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规章制度。9.电子银行的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以及主要负责人介绍。10.申请人的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申请开展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还应当向中国银监会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1.跨境电子银行服务的国家(地区),以及该国(地区)对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法律规定;   2.跨境电子银行服务的主要对象及服务内容;   3.未来三年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模、客户规模的分析预测;   4.跨境电子银行业务法律与合规性分析。 1.51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增加或变更电子银行业务品种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种类的定义和操作流程。3.拟增加或变更业务种类的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4.有关管理规章制度。5.申请人的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箱等联系方式。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1.52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办理零售业务的基础。2.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发行银行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并进行市场预测。3.银行卡章程。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2)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3)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4)卡的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及;(5)发卡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4.银行卡样草案。5.内部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措施以及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7.经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关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合格的测试报告。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3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拟开办业务的定义、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及其从业资格情况说明、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的方案。3.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资本充足率等经营管理情况。4.最近3年案件情况。5.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6.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7.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4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和实收资本情况。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拟开办业务的定义、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的方案。3.外汇指定银行资格。4.最近3年外汇业务合规情况。4.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6.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5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是否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和实收资本情况。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拟开办业务的定义、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的方案。3.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4.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6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离岸银行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4.最近3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外币合并表、人民币和外币合并表)。5.最近3年案件和违法违规情况。6.离岸银行业务主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名单、履历。7.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场所和设施情况简介。8.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9.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7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和主要风险指标。2.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拟开办业务的定义、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的方案。3.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4.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8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注册资本、净资产、最近3年有无案件和违法违规情况。2.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拟开办业务的定义、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成本和收益预测、公司治理机构说明、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的方案。3.拟开办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情况说明。4.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和联系地址(邮编)。5.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1.59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中资商业银行开办个人理财业务审批申请材料目录:1.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主要风险指标、最近2年案件和违法违规情况。2.拟申请业务介绍。内容包括业务性质、目标客户群以及相关分析预测、管理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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