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2022-02-20 5页 pdf 25KB 5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吾爱网赚

爱学习

举报
司法为民心得体会司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学习执法为民心得体会技术科刘大毅“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对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坚持和作中要坚持和贯彻“执法为民”。首先,执法为民,必须牢记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共...
司法为民心得体会
司法为民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执法为民心得体会】学习执法为民心得体会技术科刘大毅“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对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说,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坚持和作中要坚持和贯彻“执法为民”。首先,执法为民,必须牢记群众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人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也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常言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只有时刻把群众装在心中,才能切实解决党同群众的关系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才能避免出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的局面。一是要热情服务群众,主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老爷作风。二是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群众所难,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毫不懈怠。三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努力使我们的各项工作符合客观实际和群众意愿,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摆不正与群众的关系,甚至把自己摆在群众之上,自以为是,盛气凌人,肆意妄为,其后果轻则脱离群众,重则损害群众,必然受到历史规律的惩罚。“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这是郑培民生前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四是正确处理群众观点与群众个人意愿的关系,执法为民并不意味着凡事都要满足群众个人的意愿,我们要在法律的约束下纠正群众个人错误的行为。其次,执法为民,必须树立廉政意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记指出,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为政清廉、无私奉献,才能真正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检察干警必须用正确的准则自己的行为,自觉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不畏艰难,励精图治,勤勤恳恳为人民谋利益。要严以律己,克己奉公,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把权力作为获取个人名利的工具。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尤其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淡泊名利,防微杜渐,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革命气节。再次,执法为民,必须强化监督机制。阿克顿勋爵曾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必须建立立体监督体系,通过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出版界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以及法律监督来确保不产生滥用权力和腐败的现象或降低其发生率。充分发挥各种不同监督的作用;大力拓宽民主渠道,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依靠广大群众实施有效监督;抓紧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章,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变事后监督为事中和事前监督,重点是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坚持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对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则要强化自律意识,加强个人修养,切实做到慎独、慎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接受党内监督,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法律监督。【篇二:司法干部践行群众线路心得体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托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一向坚持的群众线路,是司法事业的良好传统和必定选择。新情势下,践行司法群众线路,要正确掌控群众线路的含义,牢牢坚守司法为民的宗旨,增深加固群众态度感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遭到公平正义。践行司法群众线路,要倾心司法为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作为人民法官,要践行好群众线路,就必须不断增强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从内心深处打牢司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论是整体工作谋划还是具体工作细节,河南省汝阳县法院都把司法为民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搭建服务群众的主阵地。建设集立案、信访于一体的多功能、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将其划分为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和纠纷调解四大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最便捷、贴心的一站式服务。创新实施法官村长工作机制。结合汝阳县情、民情,让法官走出法院大门,积极主动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题目,积极主动地聆听***,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从而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重视群众工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院长接访、法官判后释法,研究与群众沟通、与群众交心的有效方法,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司法群众线路,要筑牢审判根基。审判执行是法院的中心工作,没有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遭到公平正义的梦想就没法实现。汝阳法院坚持以规范化、科学化的审判管理,坚持审判管理的精、细、实,来增进审判质量、效力的提升:突出精,精准定位审判管理职能,构建业务、队伍、政务三项管理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的大审判管理模式。突出细,细化融会诉讼、执行、信访的管理体系,强化案件审理中的节点控制,通过专项、常规评查,使判后监视有章可循。突出实,狠抓案件信息的实时录入,确保基础数据翔实丰富,以审判管理月通报点评为抓手,增进审判质效提升。同时加强审判理论研究,把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题目找准、摸透,理论与实践并重,重视群众观点与态度的研究,使理论研究从实践中来,从群众工作中来,并指导和服务审判工作。践行司法群众线路,要坚守廉洁防线。坚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廉政。在践行党的群众线路中,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勇于触及思想、切中痛处,重视本身存在的题目,依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完全整治情势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糜之风,坚遵法院、法官廉洁底线。汝阳法院全面构建以精神引导、制度规范、行为矫正为中心内容的人民法院司法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帮助干警守牢最后一道防线:强力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辟廉政文化长廊,设立廉政教育中心、院史展列馆、群众线路教育展室、法官艺术协会等活动场所;实行党风廉政舆情通报,开办廉政警示教育夜校,举行读书思廉活动,开设廉政公务灶和清风茶社,征集廉政亲情寄语,让廉政文化活起来、热起来、实起来、动起来。构建以岗位为风险点、以流程为管理线、以制度为防范面的点线面结合的权利公然透明运行机制,通过晾晒权利、规范行为、接受监视,为司法权利运行涂上一层防腐剂。狠抓院风院纪平常督查管理,对作息制度、会议及集体活动、着装、车辆管理等进行规范和完善;实行电子指纹签到系统,对出勤情况进行全方位登记、公示;对基层法庭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段的临时检查,对院机关上班签到、庭审纪律、工作作风、车辆管理实行常态化监视和随时抽查,定期进行专题通报,及时纠正不良风气。【篇三:执法为民满意司法心得体会】执法为民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概括地说,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严密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当前,我国仍处在刑事案件高发时期,一些地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频发,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一切为了人民,就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及时高效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二)走群众路线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三、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求真务实(二)甘当公仆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三)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法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多为群众提供便利,不给群众增加麻烦。在办理有关证照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完整、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的程序和手续,避免群众跑第二趟,不浪费群众的时间和成本。文明执法,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并不意味着执法者必须态度生硬、举止粗暴。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的警容风纪。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印象和评价,往往来自对执法者本身的印象和评价。执法者举止文明,待人平和,仪容整洁,群众就会产生一种亲近感、信任感,每一位政法干警都应加强自身修养,既重视八小时以内的举止文明,也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生活自律,真正树立起政法队伍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四)清正廉洁践行执法为民理念,政法干警必须清正廉洁,确保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执法为民理念是确保政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只有坚定地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并在工作、生活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面前,经受住金钱、权力、人情和各种利益的考验和诱惑,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永远配得上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和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一、执法为民理念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一)执法为民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从根本上说,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是由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任何其他利益。政法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自身性质和宗旨必然符合党以及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宗旨,并始终与之保持一致。所以,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是政法机关和所有政法工作的必然选择。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是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直接反映和体现。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法机关以及政法工作要落实和实现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政法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机关践行党的执政为民理念,在一切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宗旨、观念,被高度凝炼、总结和概括为“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理念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政法工作理论认识的新发展、新概括。它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理念,也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政法工作的政治思想和政治立场。(二)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要求和体现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法机关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其权力同样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明确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名称前面被冠以“人民”二字,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警察被称为人民法官、人民检察官、人民警察,这绝不是文字上的无谓增加和重复,而是要庄重地体现政法机关的人民属性。(三)执法为民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在关键时候靠得住的队伍。但同时,我们还必须看到,当前的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些问题甚至相当突出。有的政法干警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有的滥用执法权力,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许多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的政法干警没有从思想上弄清“权从何来、为谁用权”,缺少群众观念,缺乏群众感情。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就必须在全体政法干警中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执法为民理念,用这一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克服和纠正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种种不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意识,确保政法工作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正确方向。二、准确全面地理解和把握执法为民理念的深刻内涵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要突出强调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一切为了人民这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内涵。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现实和实践意义包括: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及时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利益诉求。当前,就业再就业、收入分配不公、征地、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热点和焦点,这些矛盾纠纷正在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工作的范围。这些问题大多涉及工人、农民等多方利益,调处这些利益纠纷,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工人、农民等基本群众的根本利益,不能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满足少数企业、商人的不正当要求,以及少数地方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需要。(二)走群众路线政法机关坚持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的关系。一方面,要加强政法机关的专门机构建设,保障政法机关有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从政法工作的规律和需要出发,加强政法队伍的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相应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为政法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条件和环境;政法机关也要强化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必须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解决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解决一些地方破案难、取证难、追逃难、执行难等问题,都要注重从专群结合中找出路。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形势下,坚持专群结合,集中体现在强基固本,大力加强政法机关的基层基础工作上。当前,全国大力开展的“两所一庭”建设以及全国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工程都集中体现了这一点。政法干警要善于走群众路线,学会做群众工作,特别是要学会做群体性事件等特殊状态下的群众工作。广大政法干警应当向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曹发桂等同志学习,学习他们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作风,学习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也许没有一本现成和统一的教科书,但这是全体政法干警,尤其是年轻政法干警的一门必修课。(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崇高的奋斗目标。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司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生存权、发展权以及选举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或产生争议,就可能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或者需要政法机关以其他方式加以处理。对此,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一定要更新观念,树立人权保护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公平公正、及时高效处理有关案件和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要切实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政法机关被法律赋予了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裁决财产归属等重要权力,这些权力能否正当行使,对于公民个人的利益和权利有着重大影响。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人权保障程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和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为此,政法机关既要认识到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保护多数人权利的需要,又要在实施执法和管理过程中注意保护相对人的权利;既要认识到依法及时打击犯罪是对大多数人权利的保护,也要在刑事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要严格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职责,又要有效保障罪犯的人权。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控告申诉权,特别是聘请律师的权利等诉讼权利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羁押人员。广大政法干警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执法活动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护人权,发挥政法机关对社会主义人权保障事业的推进和保障作用。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在当前形势下,政法机关全面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还要重点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求真务实求真务实就是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扎实勤奋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人民谋利益,对人民群众最具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要求,要给予最及时、最方便、最大程度的实现和满足。反映在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这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个现实问题。乱作为主要是一些政法机关和干警漠视案件的客观事实,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实体规定,滥用执法权力。不作为往往表现为不勤政敬业,工作缺乏热情,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这实质上是漠视人民群众的疾苦,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予理睬。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有悖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全体政法干警要努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二)甘当公仆政法干警作为人民公仆,最重要的是在工作中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妥善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政法机关行使管理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为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管理行为只是手段,而服务才是最终目的。对此,绝不能本末倒置。当然,也不能因倡导服务,就放松管理或不敢管理,对于越是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普遍利益的领域和事项,越是要严格管理、强化管理。作为人民的公仆,政法干警应当具有无私奉献和牺牲精神。近些年来,全国政法队伍中涌现出了任长霞、王书田、宋鱼水、胡光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公仆的光辉形象,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广大政法干警要自觉以英模们为榜样,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奉献、牺牲精神,从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甘当人民公仆,履行好政法工作的神圣职责。(三)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政
/
本文档为【司法为民心得体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