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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权利》读书报告

2019-09-03 19页 ppt 82KB 7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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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云

2008年-2019年一直从事市政工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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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权利》读书报告读书报告认真对待权利Copyright©2016byXinbingqi.Allrightsreserved.简介1作者及写作背景2理论框架分析3对本书的评价与感想01作者及写作背景从哲学的角度看,本书是美国学者对法理学学科作出的最为精妙的贡献……德沃金行文睿智……本书在统一性和协调性方面引人注目。——《纽约时报书评》0102罗纳德·德沃金(1931—2013)出生于美国麻省沃塞斯特,著名哲学家、法学家。先后在牛津...
《认真对待权利》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认真对待权利Copyright©2016byXinbingqi.Allrightsreserved.简介1作者及写作背景2理论框架分析3对本书的评价与感想01作者及写作背景从哲学的角度看,本书是美国学者对法理学学科作出的最为精妙的贡献……德沃金行文睿智……本书在统一性和协调性方面引人注目。——《纽约时报书评》0102罗纳德·德沃金(1931—2013)出生于美国麻省沃塞斯特,著名哲学家、法学家。先后在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在耶鲁大学获得硕士学位。是公认的当代英美法学理论传统中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当今世界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展现了一种由政治自由主义指导的法理学,关注人类尊严与权利。代作有《认真对待权利》《至上的美德》等。在德沃金的法理学体系中,有四个主要的观点,它们构成了当代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批判并超越法律实证主义;第二,坚持认为法律理论依赖于政治与道德理论;第三,把法律理论根植于一种解释理论;第四,将平等的政治价值作为法律理论的核心部分。01作者及写作背景《认真对待权利》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主要是由于其提出的问题回应了美国当时的时代主题。该书写作于20世纪60至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越战的创伤和声势浩大的民权运动使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动乱不堪。黑人纷纷站起来向国家和社会主张平等的权利。1973年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爆发,经济的衰退无形中带来了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这更加激化了社会矛盾。人们提出了尖锐而急迫的法律问题:认为越战违反良心的人们能否拒绝服兵役的义务?人们享有的权利究竟来自何处?在此背景下,针对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02作者及写作背景02理论框架分析“德沃金的作品对主导20世纪英美法理学的两大概念——功利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发起了正面袭击……德沃金的理论在法理学学者中间激起了惊涛骇浪。”——《时代》首先,德沃金认为法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理性的政治道德,通过法律来实施基本的和宪法意义上的权利,使得法律具有正当性,带来法律服从的正当性。该理论有三个前置条件:1.一个符合的社会具有政治道德的某些理念,承认对于政府行为的道德限制2.该社会对于政治道德的特定观点是理性的,对于同等情况同等对待3.该社会相信它的所有成员生而平等,他们有权受到平等的关心和尊重。德沃金认为,对于法律的尊重和对于道德的尊重并不存在紧张关系,法律既包括了法律规则,也包括了法律原则。而法律原则是建立在道德原则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法律在面对一个问题时可以考量道德因素。法律与其他强制性的规则和命令的区别在于权利的道德性,人们因权利而有了信赖法律的信心,法律因此获得了权威。01理论框架分析权利论原则论法理学的问题的核心是道德原则问题,而不是法律事实或战术问题。——《认真对待权利》第一章P21法律实证主义把法律看作规则的集合体,忽视了规则的动机,这种理论难免降低人们对于法律的特别尊重。承认法律既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才能解释我们对于法律的特别尊重。在构建我们的法律原则以使其反映我们的道德原则的过程中,我们创造了权利。权利即是来源于政治道德原则的法律原则。权利保证了法律能够使政府对其行为负道德责任。两大理论01理论框架分析原则论主要来自于德沃金对法律实证主义的批判。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法律是规则的集合体,德沃金通过引入原则的概念对其进行批判。法律实证主义有三个基本理念:一是,法律是决定公共权力的惩罚或强制的一套特殊规则,法律规则有特定的与其内容无关的标准检验。哈特在奥斯丁的基础上区分了第一规则和第二规则,第一规则指的是规定社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则,第二规则规定了第一规则的制定、承认与修改,又可成为承认规则。二是,当法律不足的时候,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弥补。三是,权利义务由法律规则决定,而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是在实施一项法律权利。原则论德沃金认为,在法律争论的场合,尤其是疑难案件的处理上,发挥作用大多是法律原则。规则在适用时,只有完全有效和完全无效两种区别。两条规则如果冲突,则只能是其中一条有效。当两条原则相互交叉时,并不会当然无效,而是对结果的影响大小不同。101法律实证主义认为原则是法外的,当一个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可供采信的时候,法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去裁决,这一自由裁量相当于一件新的立法。强的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是指:法官的决定不受权威机关为他确定的准则的约束。对于这个问题,德沃金说:“自由裁量权,恰如面包圈中间的那个洞,如果没有周围一圈的限制,它只是一片空白,本身就不会存在。所以,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首先,原则具有约束力和强制性,人们有权要求法官适用原则;其次,原则不决定特定结果,但并不意味着原则不发生作用;第三,原则的可争议性不足以否认原则属于法律。2原则论3实证主义认为“只有规则设定义务”,而德沃金认为法律原则也可以设定义务,“只要支持这样一项义务的理由比反对的理由来得强大,法律义务就是存在的。”01在原则论当中,德沃金指出法律是规则和原则的完整结合体。法律原则是建立在道德原则的基础上,在构建法律原则的过程中产生了权利。德沃金的权利论以平等地关心和尊重他人为核心。在权利问题上,德沃金既反对法律实证主义把权利视为法律产物的观点,也反对功利主义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以及社会利益的观点,因为这两种观点都不同程度地抹杀或忽视了个人权利。但是他的这种权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权利,而是掌握在个人手中的政治王牌,是要求保护的道德主张,也是对抗政府的理由。权利论德沃金认为人们对于权利的概念是有所混淆的:权利≠法律权利法律权利≠人权公民权利≠个体权利否定个体的权利≠关心和尊重大多数人的权利02权利论法律实证主义认为除了法律规则规定的权利外,人们不享有任何其他权利。但实际上,在国家和法律产生之前,人们享有蕴含于人类社会基本理念中的道德权利。随着国家的发展和法律的产生,一些道德权利逐渐被法律认可而得以保障。道德权利法律权利德沃金认为,公民不仅仅享有法律之内的权利,还享有法律权利之外的道德权利,其中之一就是反对政府的权利。在受自由平等观支配的社会里,政府必须认真对待权利,平等地关心和尊重每一个公民。另一方面,公民也应具有反对政府的权利,这是一种强硬意义上的违反法律的权利。02权利论1.反对政府的权利意味着当一个人依据他个人的道德信念和良知去采取行动,这种行为不应受到否定性评价。即便具有某些法律上的理由,政府阻止他行使这个权利也是错误的。2.社会的普遍利益、多数人的权利、预想的重大利益都不能成为剥夺反对政府的权利的理由。功利主义权利观往往蕴含可怕的法律危险,德沃金认为政府无权借助追求“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之名否认少数群体的基本权利,甚至不能排除政府以虚假的“国家利益”的名头否认多个少数群体,而这分散的少数最终将构成实质上的多数。3.强硬意义上的反对政府的权利,只包括宪法上最基本的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因为这些权利是直接体现或保护“平等地关心和尊重的权利”的。02权利论只有两个理由可以限制公民反对政府的权利:1.国家面临一种明显的、现实的、巨大的危险,如战争状态2.公民个人所享有的反对政府的权利与社会其他成员的个人权利产生冲突(如个人安全的权利)但是其他成员的个人权利并不等于集体利益。反对政府的权利,与两个观念有关:人的尊严的观念、政治上平等的观念。一个政治社会中的强者,可以保证自己得到关心和尊重;同时弱者也有权利要求享有同样的尊重。如果为了达成个人权利和社会之间的平衡而侵犯一个相对重要的权利,意味着把一个人不当人来看待,或者给予他的关心少于对其他人的关心。02平等关心和尊重的权利受到平等对待的权利(平等的分配利益和机会)作为平等的人受到对待的权利(在政治决定中处于平等的地位)必须抛弃不得违反法律的义务,不得以想象中的普遍利益来限制公民权利。大部分的法律必然是大多数人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所以说“权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于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这也是德沃金权利论中最想要表达和要求的一点:不论是多数人还是少数人,都应受到平等地关心和尊重。政府不能因为考虑普遍利益而牺牲个人的权利,但实际上立法往往通过功利主义的思路来限制少数人的个人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德沃金要求政府认真对待权利。02权利论03对本书的评价与感想如果政府不能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不认真地对待权利,那么它也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认真对待权利》第7章P273评价法律原则这个概念已经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这个理论确实深入人心,对于理论研究和实践都有重要的意义。我认为原则论传达出一个观点是,法律本身的确认不可能存在着一个固定的“承认规则”,而是由具体环境中具体的客观的价值观念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律和道德之间是一种动态的关系,而不是一成不变的。他的权利体系中对于个人权利的呼吁,使得我们开始思考长久以来坚持的“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是否真的合理。我认为,人先是独立的个体,然后才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没有必要勉强自己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从集体利益出发。大局固然重要,但也不能把牺牲个人利益作为前提。0102存在的问题德沃金通过原则与规则的结合,扩大了人们享有的权利范围,以此搭建了一个无漏之法网。德沃金这种完美的构想被哈特讥笑为美国法理学的“美梦”。理想化色彩过于浓厚。德沃金认为,在处理疑难案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法官必须追求“唯一正解”。追求这个正确是很难的,要求法官具有极高的理论素养和运用抽象原则做结论的能力。为了这个理论他设计了一个名为“赫拉克勒斯”全知全能的法官,然而现实中大多数的法官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个标准。把实现平等对待寄希望于政府的宽容,根据德沃金的观点,道德的发展是一个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发现的过程,政府宽容公民个人反对政府的权利,宽容公民个人基于自己的判断去违法,也许就是发展“政治道德”的机会。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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