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

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

2021-01-28 4页 doc 59KB 8阅读

用户头像 个人认证

1510136911

我是语文老师

举报
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ABC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衔接转换方案注:该方案涉及到了企业可能遇到的全部项目的转换问题,但每个企业的情况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执行。第一章新旧准则衔接转换基本要求一、衔接转换的前提(一)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仍然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201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二)以2012年1月1日作为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和衔接转换调账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三)在首次执行日对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
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
ABC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衔接转换注:该方案涉及到了企业可能遇到的全部项目的转换问题,但每个企业的情况有所不同,请根据具体情况有选择执行。第一章新旧准则衔接转换基本要求一、衔接转换的前提(一)企业2011年度财务决算仍然执行原企业会计及相关规定,201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二)以2012年1月1日作为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和衔接转换调账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三)在首次执行日对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进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转换对照表(见附表一与附表二),并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或增加系统调整期进行调整的方式实现账务系统的衔接与转换。(五)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形成决议。二、衔接转换程序财务管理信息系统首次执行日衔接转换的具体步骤如下:1、2011年12月31日按原核算办法规定将2011年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处理完毕,进行结账并编制决算财务报表。2、以201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编制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衔接对照表(见附表1),将旧科目余额按新准则要求简单分拆为新科目余额。3、在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衔接对照表(附表1)的基础上,编制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见附表2)。以新科目为对象,将旧科目重分类至新科目的余额归集汇总,并对新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需要重分类调整和追溯调整的事项进行调整,形成2012年1月1日新会计科目的初始化余额。4、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初始化在2011年结账后,按照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调整对照表中确定的新科目余额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初始化,将新会计科目的初始化余额录入系统,完成初始化建账工作。5、编制衔接转换财务报表企业在系统初始化完毕后,编制以2011年决算报表为基础的衔接转换报表(见附表3)和首次执行日新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合并利润表上年数。衔接转换报表采用以原财务报表项目对照新财务报表项目的方式,原财务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应当与企业2011年决算报表数据相符。三、衔接转换要求1、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衔接表可以只保留本单位适用的科目,要求编制人、复核人、财务机构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企业负责人签章,作为2008年封账的依据存档,并上报直接上级单位备案。应当参考上述格式编制级次到明细科目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衔接表,并对主要衔接内容作出说明,与总分类账余额衔接表一起存档。2、新旧会计科目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调整表,可以只保留本单位适用的科目,要求编制人、复核人、财务机构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企业负责人签章,作为2008年系统初始化建账的依据存档,并报直接上级单位备案。应当参考上述格式编制级次到明细科目的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换表,并对主要转换调整内容作出说明,与总分类账余额转换表一起存档。3、应根据38号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衔接转换,衔接转换财务报表中原报表项目金额应当与2011年已审决算报表数一致。4、应明确区分会计差错更正和会计准则变化造成的影响,不得相互混淆,也不得利用会计差错更正人为调节利润,不得以执行新准则调整代替会计差错调整。会计差错调整和执行新准则调整应分别进行处理,会计差错调整应通过账务调整方式进行处理,在2011年正式结账前落实到2011年的账务中。执行新准则调整应通过编制衔接转换明细表进行调整或增加调整期进行账务调整。5、首次执行日前需准备或注意事项各级分(子)公司应认真研究新准则,结合本指导意见全面评估企业所可能涉及的调整事项及其影响,充分估计实施新会计准则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前做好各类账项调整准备工作,以保证衔接转换的平稳过渡。(1)对账面的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股票投资等投资按持有意图进行客观分析,确定重分类方向,合理划分各项金融工具类别并形成明确的书面结论。(2)搜集相关投资的2010年12月31日及201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资料,如股票、基金,以便于合理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3)对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及商誉进行分析,区分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4)对用于出租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判断是否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如确定要转作投资性房地产的,应搜集相关租赁、账面原值和已计提折旧、减值准备等资料备查。(5)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可能涉及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比较各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值与计税基础,评估存在的递延所得税影响,主要包括:各项资产减值、股权投资差额摊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差异(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资产评估增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开办费、从费用中提取的负债如预计负债、应付工资及相关负债等。第二章新旧准则衔接转换需追溯调整事项在2012年1月1日,本企业需要追溯调整事项的衔接与转换如下:一、对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进行调整1、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是指合并前后的合并双方具有共同的最终控制方,即无论合并前后被合并方均由本企业控制,均应当纳入本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除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3、因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应当分别进行处理:(1)如果公司无法可靠确定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应先恢复以前年度已摊销借方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留存收益),将恢复初始的借方差额转作“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商誉”列示。(2)如果公司能够可靠确定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不需要恢复以前年度已摊销借方差额,直接其账面余额转作首次执行日的投资成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并继续按原剩余年限内平均摊销(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进行调整),摊销计入合并利润表相关的投资收益项目。控股股东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参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3、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账面余额转作首次执行日的投资成本。在执行新准则后于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投资收益时,还应扣除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摊销的金额(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二、对重大影响以下具有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该类调整与本指导意见第六项同属一类)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下、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主要是指上市流通股),2012年1月1日应当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该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还应当追溯调整2007年度损益数及年初未分配利润。三、对商誉进行调整1、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吸收合并)产生的,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未分配利润和2011年度损益数。2、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当将商誉在2012年1月1日的摊余价值作为商誉的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企业应当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在2012年1月1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和2011年度损益数。四、辞退福利义务(一)辞退福利义务的确认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辞退福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等。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除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付款推迟至一年以上外,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2.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3、该计划已经批准并于2012年1月1日前正式公布;4、解除劳动关系人数及补偿金额能合理确定;5、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计划,相关的辞退工作应在计划公布后一年内实施。(二)内部退休职工预计支出的确认企业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企业应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不得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内部退休职工预计支出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具体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内部退休计划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并已实施,内部退休人员已在2012年1月1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不包括首次执行日之后批准实施的内部退休计划;2.内部退休人员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者工龄已满30年的企业职工;该项条件特指内退人员从内退时开始计算,如当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作为符合内退条件的内退人员,在内退以后的核算中一律视同正视职工处理。如公司某职工于2005年末内退,当时该员式离正式退休还有6年,工龄已满28年,该员工在首次执行日虽然离正式退休不足5年(内退后不再连续计算工龄),但应当作为正式员工处理,不得将其作为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内退职工。3、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计划。4.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仅包括自内退日至法定退休日企业拟支付给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按规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辞退义务的计量1、公司的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含内退计划),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进行计量,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折现后的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2、公司首先应当按照上述确认条件全面核实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内退人员以及支出标准计算预计内部退休支出总额。预计的内部退休支出总额,指从2012年1月1日到法定退休日的期间企业拟支付给内部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同时,公司还应当采用同期国债的利息率作为折现率将其折现,按预计未来需要支付的内退补偿义务支出折现后的现值,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按预计的内部退休支出总额,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内退补偿”科目,同时按上述差额(折现费用),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公司确认的上述辞退福利(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作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按本“意见”第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5年期同期国债的利息率取整后即4%作为折现率,为简化核算,折现期可以确定后年。首次执行日,公司应当根据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余额在财务报表中“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列报。各单位申报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应当同时提供详细的内部退休计划、人员清单、费用项目、补偿标准、折现率等相关材料,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经济鉴证说明。五、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规定,对因为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分别计算2012年1月1日与2011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2012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1、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预计未来不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的,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中: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应当以在发生亏损后的预计未来五年内能够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可抵扣经营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对因追溯调整内容所导致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按其类别分类计算并予以调整。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附表五所列示的内容。3、所得税2012年1月1日追溯调整的会计处理对2012年1月1日存在的各项暂时性差异,应分别将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冲销递延税款余额,上述两项金额之间的差额调整未分配利润。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应按以下主要步骤执行:(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a.资产折旧(耗)及摊销资产折旧(耗)及摊销的计税基础为按照税务规定应计折旧(耗)及摊销数,涉及会计与税务政策有差异的,应当按照税务政策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基础。b.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允许抵扣,即计税基础为零。c.需补税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合营企业或联营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公司所得税税率的,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不作为暂时性差异;低于公司所得税税率的,需补缴所得税,其暂时性差异为长期股权投资中损益调整余额。d.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资产、负债因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历史成本,但可以考虑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应作为暂时性差异。e.按权责发生制计提但实际支付时才允许税务抵扣的负债按权责发生制计提但实际支付时才允许税务抵扣的负债,如经营活动产生的预计负债、房地产企业预计的开发成本等。f.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应为按税法规定的可以从以后年度税前利润抵扣的累计未弥补的亏损。g.其他暂时性差异不包括永久性差异,如超标准计提未支付的工资余额等;税务处理已与会计处理方法相同的,不作为暂时性差异,如税务部门已同意在当期抵扣的计提未支付的工资余额。与当期损益有关的暂时性差异(即时间性差异)可参考当期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调整事项中涉及的时间性差异事项。(2)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小于会计基础的负债暂时性差异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大于会计基础的负债暂时性差异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3)预计未来实际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企业应当根据预计未来盈利能力确定预计未来实际可抵减暂时性差异。(4)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预计未来实际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权益法核算合营企业或联营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公司所得税税率的,不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低于公司所得税税率的,按以下公司计算需补缴所得税对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应纳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1-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公司适用税率-被投资单位适用税率)(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对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2011年末-2011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2011年末-2011年初)(6)衔接转换时的会计处理根据计算结果进行衔接转换时可以总体调整,也可以分类调整递延所得税的影响。1)2012年1月1日按总体调整及转换的会计处理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1年末余额)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11年末余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影响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初所得税影响额)2)2012年1月1日按类别调整及转换的会计处理2012年1月1日按类(项)调整及转换分项的会计处理主要例举说明如下: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除坏账准备外)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1月1日余额)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初所得税费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1月1日余额)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初的所得税费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补缴所得税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以前的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12年1月1日余额)③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1月1日余额)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以前的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④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以前的所得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12年1月1日余额)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借:资本公积—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011年末余额)注:因首次执行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对所得税的影响直接调整2012年1月1日的资本公积。其公允价值变动对2011年度比较利润表无影响。⑥应付职工薪酬(含辞退福利以及内退补偿支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1月1日余额)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2011年初的影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注:应付职工薪酬计税基础主要系永久性差异或税务已同意在计提当期抵扣的余额。⑦预计负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012年1月1日余额)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2011年初的影响)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11年度所得税费用)六、对盈余公积进行调整因按追溯调整法调整未分配利润的,以调整的未分配利润为基数,按以下原则调整盈余公积:1、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的,以盈余公积的账面余额为限,按原计提比例冲减盈余公积;2、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的,以弥补原未弥补的亏损后的余额为基数按原计提比例计提盈余公积。除盈余公积以外的其他利润分配,不再追溯调整。第三章新旧核算办法会计科目核算差异及衔接转换第一节资产一、现金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但名称改为“库存现金”。调账时,直接将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二、银行存款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期末余额转入新账“银行存款”科目。三、其他货币资金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四、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取消了“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与之对应。1、科目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此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减值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2、“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权证等投资。(1)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近期将出售;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存在其他活跃市场能够随时变现,能够取得公认的市场交易价格。可在此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原“短期投资”中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中为交易目的所持有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中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投资。(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取得时及持有期间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不作为投资成本;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应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3)“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作为”投资收益”,不再在收到时冲减投资成本。3、“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明确准备到期兑付或收回且有能力长期持有的债券或其他投资,如固定利率的国债、固定或浮动利率的企业债券等。(1)“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的范围包括企业原”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中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持有时间较长,通常在1年以上,但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股票、基金、应收款项不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2)“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持有期间以摊余成本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确认应收利息,按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持有期间利息收入,应作为”投资收益”,不再在收到时冲减投资成本。(3)“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发生减值后的利息收入冲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1)“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科目中除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投资均在此科目核算。(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计量,持有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处置时,应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投资收益”。(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应作为”投资收益”,不再在收到时冲减投资成本。(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在活跃市场停止交易、股票投资的市价发生严重或长期持续下跌,短期内无回升希望,或有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时需计提减值准备。发生减值后的利息收入冲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二)衔接转换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可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债券投资可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调账时应根据短期投资的持有意图及能力对投资进行重分类:为了短期获利、准备近期内出售且存在市价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对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债、公司债券等,可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除此之外的短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出售出让设置了限制条件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不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流通权,应根据对方是否属于子公司而重新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对价方为子公司的,重新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支付对价方不属于子公司的,重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流通权平时不进行结转,也不计提减值准备,待取得流通权的非流通股出售时,再按出售的部分按比例予以结转。如单独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的,应直接转入新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1、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短期投资,按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分两种情况处理:(1)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将“短期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原账面余额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变动还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短期投资,一般情况下,计提的减值准备就是其公允价值变动额。应当将“短期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2、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短期投资,应当将原“短期投资”科目余额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同时将“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余额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如存在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增加“应收利息”(分次付息情况下)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情况下)。五、应收票据(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新核算办法下,应收票据发生减值时不需先转入应收账款,而可直接计提。(二)衔接转换调账时,直接将期末余额转入新账“应收票据“科目。未到期已计提减值的可不予调整。六、应收股利(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短期股票投资的股利不再在收到时冲减成本,而在宣告发放时确认应收股利。(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应收股利”科目。七、应收利息(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不再在收到时冲减成本,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应收利息。(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应收利息”科目。八、应收账款(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合同收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分期确认应收账款的原则上不属于长期应收款,质保金(保修金)不具有融资性质不划分为长期应收款)不再在本科目核算,改在长期应收款核算。其他核算内容未发生变化。(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应收账款”科目。九、其他应收款(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变化,原核算办法中“应收补贴款”科目核算的内容也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其他应收款按“备用金”、“单位”、“其他”设置二级明细科目。业务周转备用款项集中在“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再分散在单位和个人欠款中核算。(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将本科目余额按新的核算规定进行重新分类,属于业务周转备用款性质的应收款余额应自“单位”或“个人”科目转入新账“备用金”明细科目,“单位”科目的其他项目余额转入新账“单位”明细科目,“个人”科目其他项目余额和“其他”科目余额均转入新账“其他”明细科目。十、坏账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坏账准备核算范围扩大,增设了“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应收票据坏账准备”、”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应收利息坏账准备”、”存放同业坏账准备”(财务公司专用科目)明细科目,核算对上述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别转入新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科目。其他项目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计入2011年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十一、预付账款(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核算内容有所变化,预付的保险费、租金不再在“待摊费用”核算,金额较大的可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预付的工程款、备料款不再直接计入在建工程,在支付时计入预付账款,预估发包工程进度和按合同规定结算进度款时冲减预付账款,转入在建工程。预付账款发生减值时不需先转入其他应收款,而可直接计提减值准备,计入”预付账款坏账准备”。(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将预付账款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预付账款”科目。十二、应收补贴款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不再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本科目核算内容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核算。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其他应收款-其他”科目。十三、物资采购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但名称改为“材料采购”,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材料采购”科目。十四、在途物资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在途物资”科目。十五、原材料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原材料”科目。十六、包装物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基本相同,采用分次摊销的包装物可在本科目设置在库、在用、摊销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包装物”科目。十七、低值易耗品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采用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可在本科目设置在库、在用、摊销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低值易耗品”科目。十八、周转材料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应将”周转材料”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周转材料”科目。十九、材料成本差异、产品成本差异(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材料成本差异”,”产品成本差异”新旧科目无差异。(二)衔接转换调账时,直接过渡。二十、自制半成品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自制半成品”科目。二十一、库存商品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库存商品”科目。二十二、商品进销差价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二十三、委托加工物资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二十四、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不再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一级科目,上述科目核算内容均通过”发出商品”核算。(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科目;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发出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将”发出商品”、”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发出商品-其他发出商品”科目。二十五、受托代销商品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内容相同,调账时,直接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二十六、存货跌价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核算内容有所增加,原施工企业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并入本科目核算。核算办法并取消了”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二级明细,将其并入”发出商品”。(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其中: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应转入”发出商品”二级明细科目。二十七、待摊费用(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原科目分别重分类至预付账款、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应按待摊费用科目的重分类情况分析填列,分别列入”预付账款”、”应交税费”、”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尚未摊完的”印花税”转入”应交税费”,未经税务部门认证的进项税转入新账”待认证进项税”科目。二十八、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核算的范围不同,新核算办法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包括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2、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不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包含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如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原核算办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3、取消了股权投资差额,新核算办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大于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不调整投资成本;小于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核算办法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权益的差额确认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权益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4、对子公司按成本法核算。新核算办法对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不再对子公司按权益法进行核算。5、权益法核算方法不同。原核算办法规定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原核算办法投资收益的确认以账面价值为基础。新核算办法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损益,新核算办法投资收益的确认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权益法核算的范围仅限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一般情况下,合营企业的投资合同和协议会明确为合营合同。联营企业是指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联营企业的投资合同和协议会明确为联营合同。6、对被投资单位亏损的会计处理不同。原核算办法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不承担超额亏损;新核算办法以投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长期应收款)减记至零为限,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7、取消“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单列为总账科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二)新旧衔接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后分别进行处理:1、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应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应当进行追溯调整。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累计已摊销数应当冲回,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以调整恢复后转作“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应当进行追溯调整。3、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存在贷方余额的,应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分别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科目。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因执行新准则所作追溯调整影响首次执行日净资产的,投资主体还需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金额填入”联营合营企业权益法调整”列。4、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没有市价的长期股权投资(原应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5、企业应当将上述三类投资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6、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可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流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核算办法持有意图及持有能力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分两种情况处理:(1)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原账面余额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允价值变动还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一般情况下,计提的减值准备就是其公允价值变动额。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二十九、长期债权投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债权投资(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新核算办法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与之对应。新科目核算要求参见本节五(一)。(二)衔接转换长期债券投资均有可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调账时应根据债权投资的持有意图及能力对投资进行重分类:1、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按是否计提减值准备分两种情况处理:(1)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将“长期债权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按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原账面余额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公允价值变动还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一般情况下,计提的减值准备就是其公允价值变动额。应当将“长期债权投资”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2、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将“长期债权投资—面值(或本金)、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改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三十、委托贷款(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新核算办法下发放委托贷款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委托贷款-利息调整”,增加委托贷款余额,而原核算办法下发放委托贷款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新核算办法下”委托贷款”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投资收益,而原核算办法按合同利率确认投资收益。新核算办法在”委托贷款”下增设了”利息调整”二级明细科目,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与应计利息的差额。3、新核算办法下委托贷款发生减值后的利息收入冲减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将原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委托贷款”科目。三十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新核算办法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用于出租的能单独计价的房地产不再在本科目核算。2、”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将建筑物出租并按出租协议向承租人提供保安和维修等其他服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可以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所提供的其他服务在整个协议中如为重大的,该建筑物应视为企业的经营场所,应当确认为自用房地产。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是通过向客户提供客房服务取得服务收入,该业务不具有租赁性质,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将其拥有的旅馆饭店部分或全部出租,且出租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出租的部分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租给集团内所属单位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也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作为集团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反映。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这部分房产间接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服务,具有自用房地产的性质。3、投资性房地产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核算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新核算办法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房屋累计折旧和土地使用权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的出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净值及出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不再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核算。4、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在经总部批准后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但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企业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并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不进行摊销,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取得出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账面余额及出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不再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核算。5、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按暂估价值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6、自行开发建造的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再先计入在建工程,待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而应在取得时直接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而原核算办法下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旦提取,不能转回。(二)衔接转换本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要求采用成本模式计量,不涉及追溯调整,调账时,应先对用于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进行清查,确定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并按确定的金额分别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及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自行建造的厂房、办公楼等占用的土地,原已计入”固定资产”核算且能单独计价的,应当重分类至”无形资产”,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按其原值和折旧、减值准备比例确定的金额分别转入”无形资产”和”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原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已转为授权经营地并出租给股份公司使用,且能够单独分离和计价的,在报经本企业审批后转为”无形资产”核算,调账时,应按其原值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其余划拨土地使用权仍在固定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不需进行重分类调整。其余“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余额直接转至新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三十二、在建工程(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占用的一般借款费用需资本化计入工程成本。2、发包的在建工程核算方法不同。新核算办法在建工程按照合理估计的发包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进度款计价,工程完成时,再按照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调整在建工程成本;而原核算办法在建工程按实际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或拨付的材料成本计价。3、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不再先计入在建工程,而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将本科目余额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余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其余在建工程项目余额转入新账”在建工程”科目。可资本化的一般借款费用不进行追溯调整,2011年新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三十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基本无差异。(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程”中包含的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余额转入”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其余余额转入新账”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三十四、固定资产清理(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无差异。(二)衔接转换不需重分类。三十五、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核算范围发生变化,商誉单列为总账科目,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能够从房屋建筑物成本中单独分离出来,在无形资产核算,按照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摊销或减值测试,不再计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如本节三十三(一)所述,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不再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2、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改变。(1)原核算办法要求无形资产分期平均进行摊销,并按合同年限、法律有效年限或合同年限和法定有效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新核算办法要求无形资产应区分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分别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划拨地不属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根据其地上附着物的使用权年限确定其使用寿命。商誉也不再进行摊销,应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2)无形资产摊销不再直接冲减无形资产原值,新核算办法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3)原核算办法下无形资产摊销一般不考虑预计残值,新核算办法要求在一定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扣除预计残值。4、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的科目不同。新核算办法下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而原核算办法下,除出租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不能转回。(二)衔接转换调账时,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摊余价值应全额从“无形资产-商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中冲销,并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科目金额。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摊余价值应从“无形资产-商誉”科目转入新账“商誉”科目,相应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亦应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新账”商誉减值准备”科目;原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首次执行日,还应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计入”商誉减值准备”。其余项目应分别确定其取得时成本和已摊销金额,并按确定的取得时成本转入”无形资产”科目,确定的已摊销金额转入”累计摊销”科目。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累计摊销”、及相应已计提减值准备余额应分别转入新账”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及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扣除商誉、投资性房地产、采矿权计提的减值准备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转入新账”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处于开发阶段的内部开发项目,2011年之前已经费用化的开发支出,不追溯调整;2012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予以资本化。三十六、未确认融资费用(一)新旧核算办法核算差异1、核算范围增加,原核算办法仅核算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新核算办法核算范围增加了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内容,如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2、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方法不同,原核算办法采用直线法,新核算办法采用实际利率法。(二)衔接转换调账时,首先将本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2011年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无
/
本文档为【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