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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

2020-05-18 3页 doc 126KB 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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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长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完整版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06]16号),以及《关于调整现行费用定额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吉建造[2007]18号)要求,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本规定。16号、18号文件见...
长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
长春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完整(完整版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06]16号),以及《关于调整现行费用定额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吉建造[2007]18号)要求,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本规定。16号、18号文件见附件二、附件三。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活动。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和有关规定购置、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件一。第四条市和各县(市)、双阳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工作。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前向建设单位预收取部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收的建筑工程部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标准:1、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2、框架结构和工业厂房26元/平方米.3、市政基础设施及安装工程直接按《吉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执行。4、拆除工程按约定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直接拨付给乙方。其余部分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一次性拨付不少于50%,剩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结算时全部结清。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收部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之前一次性存入指定的建设银行专用账户,并凭存款凭证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凡未提供专项存款凭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及施工许可证。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存入预收专项资金后,应将存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预收专项资金存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施工单位向市和各县(市)、双阳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领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凭证之一.[2006]68号)、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长春市建筑施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意见》(长城乡字《长春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长城乡字[2001]5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规定,保证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第九条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第十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收费用专项管理采取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一)施工单位在工程主体施工三分之一时,经检查核实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的,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收费用总额的70%拨付,未达到的不予划拨。(二)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现场的,拨付剩余部分;未达标的不予划拨,将余款退还建设单位。第十一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在指定的建设银行专用帐户存款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当年建筑安全奖励基金。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向市和各县(市)、双阳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申请领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收费用时,应出示建设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和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的拨款。《申请书》见附件四。施工现场要独立设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清单,以备核查。第十三条申请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需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施工单位应在当月的1-5日或15-20日进行申报。(二)市、县(市)双阳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在接到施工单位《#申请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本期应付款,打入施工单位开户银行的银行账号。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因故解除合同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变更施工单位通知书送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第十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要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费用标准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按规定计取,不得只计取其中部分项目费率;此项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竞价的费用。在评标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此项费用不合格,即可一票否决。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工程结算备案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额、支付、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审核工程结算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擅自调整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取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第十七条对建设单位未能按规定计取和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九条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或缓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对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按规定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理,以及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凡在此前开工或跨年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其定额调整按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吉建办[2006]16号),以及《关于调整现行费用定额安全施工费费率的通知》(吉建造[2007]18号)执行,其监管办法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原《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长城乡安字[2006]70号文件废止。00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鼓励创建样板工地,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见附件一)。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式另行约定。第四条南昌市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城区内(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控工作。各县、湾里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控工作。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按《江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见附件一)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单独计入总价,不得列入商务标价格竞争。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见附件二)。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江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见附件一)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前,应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存入到建筑安监机构指定的安全专项帐户,并提交临时设施费支付计划。未存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提交临时设施费支付计划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八条存入专项帐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管理采用施工过程中定量预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一)合同工期为一年以内的: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50%;2、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时支付40%;3、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二)合同工期为一年以上的建筑工程1、开工时预付总费用的30%;30%;3、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完工、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80%时支付30%;4、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第九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单(见附件三)和监督评定单(见附件四)为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合格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标准进行监督评定。有特殊情况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四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定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若第二次监督评定仍不合格,不予支付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评定合格的,建筑安监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手续。第十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办法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第十三条在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受到处罚、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阶段监督评定不合格,不予支付该施工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不予支付余下所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因阶段验收和监督评定不合格、在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受到处罚和发生死亡生产安全事故而不予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连同同期发生的利息一并返还给建设单位。第十五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未按规定存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或未提交临时设施费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未按规定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三)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监督评定的;(四)对监督评定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手续的;(五)在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一: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费用)计取标准按定额专业划分计费基础安全文明措施费(%)建筑工程工料机费1.20装饰工程工料机费0.80安装工程工料机费0.70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混凝土及木构件、金属构件制安工程工料机费0.552、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工程类别计费基础临时设施费(%)建筑工程一类工料机费2.47二类2.23三类1.68四类1.26其中桩基工程一类工料机费2.04二类1.83三类1.38混凝土、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一类工料机费1.92二类1.73三类1.30四类0.98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一类工料机费1.64二类1.47三类1.11四类0.83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工料机费1.84人工施工人工费3.65装饰工程一类人工费7.97二类7.18三类6.10四类5.19安装工程一类人工费8.37二类7.53三类5.61附件二: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现场围挡(2)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岀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文明(1)道路畅通;施工与环(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境保场容场貌护(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4)绿化。(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材料堆放(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现场办公生活设施(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施(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工配电线路(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临时设施现(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场临(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相应付合一机、一相、一闸、一漏。三类电相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配电箱开关格品;时用箱(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电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如修订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附件三:南昌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单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验收阶段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时间验收1意见施工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项目负责人: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和情况及时反馈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六月七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详见附表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四条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第五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六条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第七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发生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第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第十六条建筑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附件: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名称具体要求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围挡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五板一图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企业标志现场岀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场容场貌道路畅通;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工地地面硬化处理;绿化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现场防火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垃圾清运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施工现场临配电线路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时用电接地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钱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安全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通道口防护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圭寸闭预留洞口防护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防护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楼梯边防护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高空作业防护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苴/、他(由各地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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