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法律文书法律文书
黄 鸣
第一章 概论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P3 B1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和作用
P3 B1
一 法律文书的概念 P3
是司法机关以及非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或者与诉讼有联系的非诉讼活动中,依据事实,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广义:是指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 (包括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规章;非规范性文件)
狭义:仅指在诉讼活动中和与诉讼活动中有联系的非讼活动中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B1-2
★我们在这里主要探讨的是狭义上的
法律文书
狭义的法律文书概念包括狭义的法律文书概念包括司法文书:
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依照职权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
指上述机关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依法在诉讼活动中所制作的文书。二 法律文书的特点:B5二 法律文书的特点:B5(一)主体的广泛性:E16
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相当广泛,包括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专门机构,涉讼、涉案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一定的法律文书必须由法定的主体制作和运用。(二)内容的合法性 B5(二)内容的合法性 B5△正确的适用实体法
△按法定的程序制作
△履行法定的手续(三)形式的规范性 P7 B6 E16 (三)形式的规范性 P7 B6 E16 △样式格式化:尤其是司法机关相继颁布统一的样式
△结构程式化:首部、正文、尾部
△语言规范化:
用语,杜绝歧义 (四)制作的时效性 B7(四)制作的时效性 B7△时效的规定:
上诉、抗诉的时效等
△虽无规定时效规定:
仍需要及时,如公安的立案报告 (五)法定的强制性 P5、B6 (五)法定的强制性 P5、B6 判决、裁定的强制性:刑法313条
刑法313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三 法律文书的作用 P11 B8三 法律文书的作用 P11 B8△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P12 B9
△保证诉讼的依法进行 P12
△是对案件全面、客观、忠实的记录,具有历史档案作用 P13 B9
△是考核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的尺度
P13 B9-10
△促进立法和法制教育 B10-11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P8 B11 E8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历史沿革
P8 B11 E8 一:起源(滥觞)阶段(夏、商至春秋后期)P8 E9
二:形成阶段(秦、汉两代)E10
三:发展阶段(唐、宋两代)E11
四:成熟阶段(明、清两代)E12
五:民国时期的法律文书 E15
六: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文书 P11 B23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种类
P14 B24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种类
P14 B24一、按制作主体分:
侦察文书
检察文书
裁判文书
监狱文书
仲裁文书
公正文书
当事人和律师文书null二、按诉讼性质分
刑事文书
民事文书(经济文书)
行政文书
null三、按文书性质分
侦查类 起诉类
裁判类 笔录类
书状类 报告类
命令类 公告类
通知类null四、按文书格式分
#
格#类
填空类
笔录类
拟制类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要素
P17 B26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要素
P17 B26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P17
(一)概念:
是指文书制作者依据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而对某一法律文书所形成的核心观点。(是主题,是核心)
论说文─基本观点
记叙文─主体思想
法律文书─主旨(二)主旨的特点 (二)主旨的特点 △合法性
△有效性
△鲜明性
△集中性二 、材料 P20 B30二 、材料 P20 B30(一)材料的基本要素:P20
△基本情况
△案件事实材料
△论证材料
△法律条款 null(二)选材
△收集:
△选材:
(三)用材
△真实性
△客观性
△准确性三 、结构 P22 B33三 、结构 P22 B33是基本框架,是内容的表现形式
(一)结构的固定性:P22
1.首部: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诉讼主体与非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案由或事由null2. 正文:
事实、证据
理由
处理结果
3. 尾部:
交代有关事项
签署
日期
用印
附项null(二)结构用语的程式化 P24
xx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上述事实有xx证实
→本院认为
→判决如下
以上是连接裁判文书全文的结构用语的程式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一 叙述 P27 B39
(一)概念:
是指反映事物产生、发展、变化的一种表达方式,用于表达案件事实。
一般文章的写作方式:
叙事、说理(议论)、说明、描写、抒情五种。
法律文书:
叙述、说理、说明null(二) 叙述的方式:P28 B39 E50
顺叙:按顺序进行叙述
倒叙:先写结局,然后再叙述因果
插叙:在叙述过程中插入某些情节
分叙:对事件或人物进行分别叙述
补叙:对叙述进行必要的补充null(三)叙述的方法
△顺序法
△重点法
△归纳法null(四)叙述的要求
△准确性
△合理性
△真实性二 说理 P31 B49 二 说理 P31 B49 (一) 概念:P31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
评价,阐述道理,论证是非曲直的表达方式。
(是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进行论述)
(二)要素:
null1 论点:P31
是对案件事实所做的判断和结论
2 论据:P33
是用来说明论点的材料。法律文书的论据,是指文书制作者提出论点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3 论证:P34
是运用论据藉以证明论点的过程,也是将论据与论点联系,以破析事理的方法。三 说明 P37三 说明 P37(一)说明的概念:P37
是对客观事物的外形特征、性质、功能所做的解释、介绍,或者对某一事理所进行的解释的表达方式。(二)说明的要求 P39(二)说明的要求 P39△ 简体得当
△ 明白无疑
△ 圆满周详
△ 言之有序
第六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
B54 E29
第六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
B54 E29
一 法律文书的词语
(一)法律的术语 E31
(1)专用术语:
例如:“(证据)灭失、逃脱、标的、给付、羁押、训诫、诉讼保全、具结悔过。”
(2)一般术语:
例如:“故意、证明、没收、搜查、事实、识别、委托、代理等。”
(二)司法惯用语:E33 (二)司法惯用语:E33 (1) 四字词语:
1. 成语
2. 非成语四字词语
(2) 压缩语:E33
(三)文言词语:E34
(四)普通词语:E35
二 法律文书语言的运用 E29 B55
二 法律文书语言的运用 E29 B55
1. 规范
2. 准确
3. 明晰
第七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 第七节 制作法律文书的原则和要求 一 原则 P41
(一) 尊重客观事实 P41
(二) 严格依法制作
(三)坚持司法公正
二 要求 P43
(一) 制作要严肃认真
(二) 样式要标准化、规范化
(三)制作要准确无误 第二章
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文书
第二章
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文书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
P47 B60 Q1 第一节 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
P47 B60 Q1 一 侦查文书的概念 P47
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二 特点:B61二 特点:B611. 保密性
2. 接受审查性
内部文书:呈报主管领导审批
移送文书:接受检察院的审查
3. 制作的初创性
三 制作的特殊要求 P48 三 制作的特殊要求 P48 (一)内容要真实
1.侦查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
2.侦查文书所列举的事实必须真实
3.侦查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
(二)制作要及时
四 常见侦查文书四 常见侦查文书(一)立案、破案文书 P49 Q2
1.呈请立案报告书
(1)概念:
是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所制作的侦察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即标题
正文:报告导语
接受案件情况
立案根据(写作重点)
立案理由
尾部:写明制作日期和制作单位并加盖公章(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 △ 呈请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填写刑事立案报告表即可。
△ 《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凭此报告书,制作《立案决定书》。2.立案决定书 P512.立案决定书 P51(1)概念:
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经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文书。(2)制作方法:(2)制作方法:分为正本和存根两联。
正本:是公安机关立案的合法凭据。
△首部—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正文
△尾部—制作日期,并加盖制作文书的公安机关印章
存根:按固定格式填写3 破案报告书 P52 Q273 破案报告书 P52 Q27(1)概念:
是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2)内容:(2)内容:首部:文书名称
正文:报告导语
案件侦查结果
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 △ 要准确全面地反映案件情况,要把案件发生、发现及侦查过程客观全面地叙述清楚,以便领导审查时做出正确决策。
△ 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在叙述案件侦查结果时,要把案件事实、证据作为重点来阐述。
△ 对案情比较简单的,可填写破案报告表,把破案的简要情况叙述清楚即可。(二)侦查阶段律师参与诉讼文书P55(二)侦查阶段律师参与诉讼文书P551. 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
表格式,一纸一联性文书。
2.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表
表格式,一纸一联性文书。
3.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填空类,一纸四职(正本、副本、通知书、存根)文书。
4.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填空类,三联(正本、副本、存根)文书。(三) 强制措施文书 P59(三) 强制措施文书 P591.呈请拘传报告书 P59
(1)概念:
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报告导语
拘传理由
拘传的法律依据
△尾部:承办单位名称、承办人署名、制作日期。最后注明附案件材料多少页。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P60 Q14 Q15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P60 Q14 Q15(1)概念: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是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所制作的文书。(2)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内容:(2)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内容: 一纸多联填空类文书,分为取保候审决定书正本和副本、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存根四联。
△决定书正本:首部,正文,尾部
△决定书副本:内容同正本,末尾增加一项,由被取保候审人签收
△执行通知书:首部,正文,尾部3.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P61 Q163.呈请拘留报告书和拘留证 P61 Q16(1)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
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报告导语
拘留的理由
法律的依据
△尾部
△最后注明附案件材料多少件多少页(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 呈请拘留报告书制作完毕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审阅后连同案件材料、证据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
△ 对不讲真实姓名的犯罪嫌疑人,在制作时,可按犯罪嫌疑人自报的姓名制作。(4)拘留证概念:(4)拘留证概念: 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5)内容:
固定格式,分为正本、副本、存根三联
正本:首部、正文、尾部
副本:同正本,最后加注拘留原因和执行拘留时间4.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P63 Q214.提请批准逮捕书和逮捕证 P63 Q21(1)提请批准逮捕书概念:
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犯罪事实
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和法律依据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共同犯罪案件,可合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提请批准逮捕书中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只要求写出泄露……机密,不要写出详细的内容,防止扩散。
△对被害人或者其他当事人的隐私,不宜写出他们的详细姓名。(4)逮捕证的概念:P65(4)逮捕证的概念:P65 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法律凭证。是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制作的。
(5)内容:分正本、副本、存根三联
正本—首部、正文、尾部
副本—内容同正本,最后注明执行逮捕的时间(四)通缉令 P67 Q10(四)通缉令 P67 Q101. 概念:
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拘留、逮捕后逃脱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2.内容:2.内容:(1)正本:
首部:按格式填写即可
正文:发布范围、简要案情、犯罪嫌疑人简介、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通缉令的工作要和注意事项、附件
尾部
(2)存根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根据案情,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4种:
发给有关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张贴在有关场所、网上通缉。
△确定通缉令的发布范围。
△被通缉的对象自杀或者被抓获、击毙后,要及时之作关于《撤销通缉令的通知》。
△被通缉的对象都要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一式多份的文书(五)延长羁押期限文书(五)延长羁押期限文书1.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P69
(1)概念:
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审理拘留案件时,在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 首部
正文:报告导语
延长拘留期限的理由和依据
尾部
(六)侦查终结文书(六)侦查终结文书1.起诉意见书 P74 Q44
(1)概念:
是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案件侦办情况
犯罪事实
证据情况
犯罪有关情节
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客观反映案件情况,做到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性质、涉嫌罪名,准确无误。
△ 使用语言文字要确切、精练、通俗易懂,用语要大众化普通化。2.撤销案件通知书 P762.撤销案件通知书 P76(1)概念:
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案由
撤销案件的原因
法律依据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在制作撤销案件通知书之前,应先制作撤销案件的内部请示报告。
△撤销案件通知书只适用于全案撤销的案件。
△如果案件已经移送起诉,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要求撤销案件时,应制作撤回起诉意见书。(七)补充侦查和复议 P77 Q55(七)补充侦查和复议 P77 Q551.补充侦查报告书
(1)概念:
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 首部
正文: 案由
补充侦查的结果
附项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法定时限内制作完毕,并及时送达。
△利用秘密手段获得的证据材料等,不宜反映,非写不可的,一定要转为合法的。
△经补充侦查发现不应移送起诉的,应撤回起诉意见书。
△要追加逮捕,移送起诉时,经公安补充侦查后,对需要逮捕的应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2.要求复议意见书 P79 Q562.要求复议意见书 P79 Q56(1)概念:
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案由
要求复议的理由
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要求复议意见书是一种“驳论”性的文书,用语要注意分寸。
△对要求复议的理由,一定要充分地阐明道理。
△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若犯罪嫌疑人在押应立即释放,不得以复议为由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需要复议,可在释放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3.提请复核意见书 P803.提请复核意见书 P80(1)概念:
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2)条件:(2)条件:△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
△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
△制作主体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3)内容:(3)内容:首部
正文:案由
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
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
尾部第二节 检察文书 P82 第二节 检察文书 P82 一 检察文书的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履行各项检察职权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二 种类:二 种类:立案文书 侦查文书 公诉文书
强制措施文书
审批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法律监督文书
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控告、申诉文书
刑事赔偿工作文书
检察通用文书三 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文书三 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文书(一)批准逮捕决定书 P83 Q79
(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正本—首部,正文,尾部
△副本—内容同正本,文书名称下增加 “副本”二字
△回执—首部,正文,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首先应查明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
△对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期限
已拘留—接到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
未拘留— 15日
重大复杂案件—不得超过20日null△人民检察院对已做出的逮捕决定发现有错误,应当撤销原逮捕决定;已做出的不逮捕决定有错误,撤销原决定,并重新作出逮捕决定;已撤销原批准逮捕决定而被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又发现需要逮捕的,应重新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发现应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P85 Q80(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P85 Q80(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所制作的文书。(2)内容:(2)内容:四联填充式文书
△正本(第三联)和副本(第二联)的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尾部
△回执(第四联)的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尾部
△第一联为存根,由制作部门统一保存。(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填写要根据案件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准确地写明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不可笼统写为“不符合逮捕条件”。
△需要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在附项上写明“附:补充侦查提纲”,同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一同送达公安机关。四 公诉文书 P89四 公诉文书 P89(一)补充侦查决定书 P90
(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认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或者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 适用于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2)内容:(2)内容:三联填充式文书
△正本—首部、正文、尾部、备注
△副本
(3)注意事项:
△依法掌握文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要写明要求补充侦查的理由和事项。(二)起诉书 P92 Q87(二)起诉书 P92 Q87(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追究,决定将其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所制作的法律文书。(2)作用:(2)作用:△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将被告人提交人民法院审判的重要法律凭证。
△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参加法庭调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进行辩论的重要基础。
△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合法依据。(3)分类:(3)分类:按照审理程序:
△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的起诉书
△简易程序案件适用的起诉书
△单位犯罪适用的起诉书
都是叙述式文书。(4)内容:(4)内容:△首部—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辩护人的基本情况
案由和案件来源null△正文
案件事实和认定证据
起诉的根据和理由以及决定事项
决定事项
△尾部(三)不起诉决定书 P97 Q121(三)不起诉决定书 P97 Q121(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案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所作出的书面决定。(2)不起诉的分类:(2)不起诉的分类: △存疑不起诉
△绝对不起诉
△相对不起诉
(3)内容:
叙述式文书,有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正文:△正文: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辩护人基本情况
案由和案件来源
案件事实情况
不起诉理由、法律依据、决定事项
告知事项(4)注意事项:(4)注意事项:△要正确把握不起诉决定书的适用范围
△对侦查过程中对有关财物的扣押、冻结措施的处理。
△认为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与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
△本文书分正本和副本。(四)撤回起诉决定书 P100(四)撤回起诉决定书 P100(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出现不需要追究被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向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指控所制作的文书。
△适用于提起公诉后发现有不需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情形。(2)内容:(2)内容:三联填充式文书
正本(第三联)—首部、正文、尾部
副本(第二联)—首部、正文
(3)注意事项:
△必须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具有终止诉讼的效力(五)延期审理建议书 P102(五)延期审理建议书 P102(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在第一审法院审判过程中,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所制作的文书。
(2)内容:
三联填充式文书
正本—首部、正文、尾部
副本五 抗诉文书 五 抗诉文书 (一)刑事抗诉书 P103 Q130
(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所制作的文书。
△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2)内容:(2)内容:△二审程序抗诉书—
首部;原判决(裁定)情况;审查意见;抗诉理由;结论意见、法律根据、决定和要求;尾部
△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书—
首部;原审被告人基本情况;诉讼过程;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概况;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抗诉理由;结论性意见;法律根据、决定和要求事项;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抗诉书以案件或被告人为单位制作。
△二审程序的抗诉书的送达。
△在抗诉书中不能追诉起诉书中没有指控的犯罪事实。(二)民事抗诉书 P107 Q179(二)民事抗诉书 P107 Q179(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使用的文书。(2)内容:(2)内容:叙述式文书
△首部
△正文—案件来源
审查认定的事实
诉讼过程
抗诉理由
总结
△尾部(三)行政抗诉书 P108(三)行政抗诉书 P108(1)概念:
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情形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时使用的文书。(2)内容:(2)内容:叙述式文书
△首部
△正文—案件来源
审查认定的事实
诉讼过程
抗诉理由
总结
△尾部第三节 裁判文书第三节 裁判文书 一 刑事裁判文书 P116
(一)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注意点:(二)注意点:△制作主体:人民法院
△制作依据
△适用范围: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刑事案件,包括公诉、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主要特征:生效即有法律效力二 常见文书二 常见文书(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P118 Q189
(1)概念:
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是否科以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而作出的书面决定。(2)适用范围:(2)适用范围: △定罪处罚
△定罪免刑
△宣告无罪(3)内容:(3)内容:△首部—
制作文书的机关名称
文书名称、编号
公诉机关的称谓或者自诉人的身份事项
被告人的身份事项
辩护人或者指定辩护人的身份事项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
案件的由来、审判组织、方式和经过null△事实(是判决的基础,判决理由和结果的根据)
1.控辩双方的意见
2.判决确认的事实(法律事实,且经过法庭审理查明)
3.认定事实的证据
△理由
必须以判决认定的事实为根据,以刑法、刑诉法的规定为准绳。null△判决结果(主文)
有罪判决—确认犯什么罪,适用刑罚
无罪判决—确认并宣告被告人无罪
有无附加刑
是否缓刑
赃款、赃物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如何解决
△尾部(4)注意事项:(4)注意事项:△叙述事实的方法要因案而异
△叙述时要“繁简适当”
△事实和证据没有争议且查证属实的同种数罪的处理
△自首或立功或累犯等情节的正确表述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处理
△论理要有针对性,有个性
△论理要实事求是null△引用条文要准确、全面、合乎规范
△正确确定罪名
△数罪并罚案件要坚持先分别定罪量刑
△有期徒刑刑罚的,应写明刑期的起止日期
△绝对无罪、存疑无罪的表述
△在审理经过段增加了对被害人的表述
△尾部的日期以当庭宣判和签发判决书的日期为准。(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P135(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P135(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刑诉法和民诉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被告人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应负民事赔偿责任而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适用范围
△在首部不要漏列、错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数众多的,一般应在首部将原告全部列出
△引用民法通则作为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表述null△成年被告人的亲属自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的表述
△公诉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诉的
△刑事部分先判决,民事部分后处理的
△判决书应完整反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不服上诉、抗诉的期限应以刑诉法的规定为准
△审理不应当收取诉讼费用(三)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P153 Q211 (三)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P153 Q211 (1)概念:
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进行审查后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原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理由和判决结果
上诉(或抗诉)的主要理由和辩护的主要意见
二审提出的新意见
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适用范围
△抓住重点
△不能脱离上诉、抗诉理由写事实
△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
△论点一定要明确
△不能使两个相互矛盾的判决同时并存
△引用条文要规范
△二审判决结果表述要规范化(四)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P160(四)死刑复核刑事判决书 P160(1)概念:
是有权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对报请复核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经复核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予以改判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事实部分开头应写“经复核查明”
△引用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改判的案件,判决理由部分不仅要引用实体法,而且首先要引用程序法,
△改判的案件,判决结果部分应按部分改判还是全部改判分两段或三段表述
△尾部写明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
△共同犯罪的处理(五)再审刑事判决书 P166 Q218(五)再审刑事判决书 P166 Q218(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按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未开庭审理的
△从审判组织上保证裁判公正
△再审判决的事实部分
△非因事实和证据的原因进行再审的
△经再审改判有期徒刑的
△重审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的
△判决结果的表述要符合规范
△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
(六)刑事裁定书 P172(六)刑事裁定书 P172(1)概念:
是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照法律,对有关诉讼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出的书面决定。(2)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内容(2)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内容 首部和尾部与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相同,但正文不同。
△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的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正文
事实、理由、裁定结果
△发回重审的第二审刑事裁定书的内容(七)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P176(七)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P176(1)概念:
是有权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对报请复核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经复核认为原判定罪量刑正确,应予核准,或者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应予发回重审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裁定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经复核查明的事实要写明证据
△写明法律依据
△数罪并罚案件
△核准死缓执行的裁判文书
△事实、证据和理由一般分三段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发回重审的案件(八)再审刑事裁定书 P181(八)再审刑事裁定书 P181(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者裁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此指维持原判用的再审刑事裁定书(2)内容:(2)内容:△首部、事实、尾部与再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
△裁定理由
△裁定结果(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适用范围
△再审后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一、二审维持原判的
△按二审程序再审,决定不开庭审理的
(九)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P189(九)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P189(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经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正文、尾部
(3)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上诉案件
△调解书写明案件事实
△
内容应具体、明确
△公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二 民事裁判文书 P194二 民事裁判文书 P194 (一)概念:
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的程序,为解决具体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或者诉讼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 (二)常见文书:(二)常见文书:1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P198 Q257
(1)概念:
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民事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应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列为当事人
△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P207 Q267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P207 Q267(1)概念:
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注意事项:(3)注意事项:△事实部分:
注意区分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和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两种情况
△理由部分: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的
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或不清,证据不足
△各部分详略繁简安排适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3 再审民事判决书 P210 Q2763 再审民事判决书 P210 Q276(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4 民事裁定书 P2184 民事裁定书 P218(1)概念:
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决定。(2)分类:(2)分类:△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不予受理起诉民事裁定书
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先予执行民事裁定书
中止或者终结诉讼民事裁定书null△第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回重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权异议驳回上诉或者撤销原裁定民事裁定书
△再审民事裁定书
△执行程序民事裁定书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裁定书
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民事裁定书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民事裁定书
中止或者中级执行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5 民事调解书 P231 Q2845 民事调解书 P231 Q284(1)概念:
是人民法院对正在审理中的民事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在诉讼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后,予以认可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2)内容:(2)内容:△一审民事调解书
首部、正文、尾部
△二审民事调解书 Q286
首部、正文、尾部
△再审民事调解书三 行政裁判文书 P260 三 行政裁判文书 P260 (一)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上简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常见文书:(二)常见文书:1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 P263 Q314
(1)概念:
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2 内容:2 内容:△首部
△事实—当事人争议的内容
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理由—判决理由
判决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
△判决结果
△尾部2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P270 Q3212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 P270 Q321(1)概念:
是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终结后,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者改判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3 再审行政判决书 P272 Q3273 再审行政判决书 P272 Q327(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重新审理后,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2)内容:(2)内容:△首部
△事实
△理由
△判决结果
△尾部4 行政裁定书 P274 4 行政裁定书 P274 (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行政案件,为解决行政诉讼陈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分类:
第一审行政裁定书
第二审行政裁定书
再审行政裁定书5 行政赔偿调解书 P281 Q3335 行政赔偿调解书 P281 Q333(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过程中,通过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赔偿争议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文书名称
应单独列案由
△正文
△尾部6 国家赔偿文书 P2836 国家赔偿文书 P283(1)概念:
是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以及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在进行诉讼和非诉活动中所制作并提交的各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诉讼决定、非诉决定或者书状的总称。(2)种类:(2)种类:△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决定书
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赔偿决定书
共同赔偿决定书
△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第三章
律师、仲裁、公正、法律文书
第三章
律师、仲裁、公正、法律文书
第一节 律师的法律文书
P319 Q416 第一节 律师的法律文书
P319 Q416 一概述 P319
(一)律师诉讼文书的概念 P319
是指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参与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的各类文书的总称。
含义:1制作主体2.制作依据3.适用范围
(二) 律师诉讼文书的种类 P320 (二) 律师诉讼文书的种类 P320 1. 按出具文书的主体分:
(1) 以律师事务所名义
(2) 以律师名义出具
(3) 由律师代写 2.按参与性质来分: 2.按参与性质来分: (1) 参与刑事诉讼
(2) 参与民事诉讼
(3) 参与行政诉讼
(4) 参与执行活动
二 刑事案件的辩护词 P321 二 刑事案件的辩护词 P321 (一)概念:
是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为履行其职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向法庭发表的演说词。
(二)内容:(二)内容:△引言(首部)
△正文(事实和理由)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还要从法律的使用方面进行辩护
论点突出,论据充分,层次分明
语言使用法言法语,用语准确简练
△结论(三)注意事项:(三)注意事项:△注意发问和回答
△律师应通过发问来证明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材料
△极个别特殊案件不宜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可采取其他的表达方式
△辩护意见的三种形式三 刑事案件代理词 P324 三 刑事案件代理词 P324 (一)概念:
是律师接受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后,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代理委托人发表的关于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和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综合性发言。 (二) 代理词的种类 P325(二) 代理词的种类 P3251.刑事诉讼中为维护公诉案件的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发表的代理意见。
2.刑事诉讼中为维护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合法权益而发表的代理意见。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为维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发表的代理意见。
(三)内容:(三)内容:△引言
△正文
△请求四 刑事案件代理文书 P327 四 刑事案件代理文书 P327 (一)概念:P327
是指律师在承办刑事诉讼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代理文书的总称。
业务范围:辩护、代理、法律帮助
(1)辩护:(1)辩护: 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按照人民法院的指定,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材料和意见,以防止冤枉无辜或者罪不当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 (2)代理: (2)代理: 是指接受被害人、自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或者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和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维护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3)法律帮助: (3)法律帮助: 是指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代理行为,其作用是在侦查阶段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刑事代理文书的种类 P327 (二)刑事代理文书的种类 P327 (1) 委托协议
(2) 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书
(4) 函件
五 民事案件代理词 P329 五 民事案件代理词 P329 (一)概念:
是民事诉讼代理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中,参加民事诉讼代理工作,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情况,依据事实和法律所发表的综合性代理意见。
(二)内容:(二)内容:△引言—开场白和三个定式性内容组成
△正文
一审原告代理词
一审被告代理词
二审上诉人代理词
二审被上诉人代理词
△结论(三)注意事项:(三)注意事项:△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前提
△抓住重点,紧扣案件争议的焦点
△适用法律法规要准确、完整
△发表代理词应严格限定在授权范围内
△用词准确,文字简练,结构紧凑
△掌握不同代理词的特点六 行政案件代理文书 P339六 行政案件代理文书 P339(一)概念:
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律师参加行政诉讼活动,在诉讼过程中制作的各种代理文书的总称。 (二)种类:(二)种类:1 行政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2 行政案件授权委托书
3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申请书七 起诉状 P345 七 起诉状 P345 一 概述:
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
包括: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
(一) 刑事自诉状: P345 Q424(一) 刑事自诉状: P345 Q424(1)概念:
是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或者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人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尾部(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P346 (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P346 (1)概念:
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及亲属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明损失证据
△尾部(三) 民事起诉状:P347 Q416(三) 民事起诉状:P347 Q416(1)概念:
是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文书。 (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地址
△尾部(四) 行政起诉状:P348 Q444(四) 行政起诉状:P348 Q444(1)概念:
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文书。
(2)内容:(2)内容:△首部
△正文—诉讼请求
事实根据
△尾部
应当附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文书八 答辩状 八 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 P349 Q432
(1)概念:
是民事诉讼的被告或者上诉的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告的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