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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规范

2023-04-04 8页 doc 131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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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余年电工实际工作经验,目前在国企担任电工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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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规范PAGE\*MERGEFORMAT8PAGE\*MERGEFORMAT1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1总则1.0.1为使冷库设计满足食品冷藏技术和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氨、氢氟烃及其混合物为制冷剂的蒸汽压缩式制冷系统(以下简称为氨或氟制冷系统),以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为主体结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冷库,不适用于山洞冷库、装配式冷库、气调库。1.0.3冷库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合理、安全适用。1.0.4本规范规定了冷库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冷库规范
PAGE\*MERGEFORMAT8PAGE\*MERGEFORMAT1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1总则1.0.1为使冷库设计满足食品冷藏技术和卫生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采用氨、氢氟烃及其混合物为制冷剂的蒸汽压缩式制冷系统(以下简称为氨或氟制冷系统),以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结构为主体结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冷库,不适用于山洞冷库、装配式冷库、气调库。1.0.3冷库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合理、安全适用。1.0.4本规范规定了冷库设计的基本技术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1.0.5冷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2术语2.0.1冷库: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冷功能的仓储建筑群,包括制冷机房、变配电间等。2.0.2库房:指冷库建筑物主体及为其服务的楼梯间、电梯、穿堂等附属房间。2.0.3穿堂:为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进出货物而设置的通道,其室温分常温或某一特定温度。2.0.4冷间:冷库中采用人工制冷降温房间的统称,包括冷却间、冻结间、冷藏间、冰库、低温穿堂等。2.0.5冷却间:对产品进行冷却加工的房间。2.0.6冻结间:对产品进行冻结加工的房间。2.0.7冷藏间:用于贮存冷加工产品的冷间,其中用于贮存冷却加工产品的冷间称为冷却物冷藏间;用于贮存冻结加工产品的冷间称为冻结物冷藏间。2.0.8冰库:用于贮存冰的房间。2.0.9制冷机房:制冷机器间和设备间的总称。2.0.10机器间:安装制冷压缩机的房间。2.0.11设备间:安装制冷辅助设备的房间。2.0.12冷却设备负荷:为维持冷间在某一温度,需从该冷间移走的热流量值。2.0.13机械负荷:为维持制冷系统正常运转,制冷压缩机负载所带走的热流量值。2.0.14制冷系统:通过管道将制冷机器和设备以及相关元件相互连接起来,组成一个封闭的制冷回路,制冷剂就在这个回路里循环吸热和放热。2.0.15保冷:为防止低温设备、管道外面凝露,以减少其冷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措施。3基本规定3.0.1冷库的设计规模以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容积为计算标准。公称容积大于20000m3为大型冷库;20000m3〜5000m3为中型冷库;小于5000m3为小型冷库。公称容积应按冷藏间或冰库的室内净面积(不扣除柱、门斗和制冷设备所占的面积)乘以房间净高确定。3.0.2冷库或冰库的计算吨位可按下式计算:G=V1ρSη1000式中:G——冷库或冰库的计算吨位(t);V1——冷藏间或冰库的公称容积(m3);η——冷藏间或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ρs——食品的计算密度(kg/m3)。3.0.3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值。表3.0.3冷藏间容积利用系数公称容积(m3)容积利用系数η500〜10000.401001〜20000.502001〜100000.5510001〜150000.60>150000.62注:1对于仅储存冻结加工食品或冷却加工食品的冷库,表内公称容积应为全部冷藏间公称容积之和;对于同时储存冻结加工食品和冷却加工食品的冷库,表内公称容积应分别为冻结物冷藏间或冷却物冷藏间各自的公称容积之和。2蔬菜冷库的容积利用系数应按表3.0.3中的数值乘以0.8的修正系数。3.0.4采用货架或特殊使用要求时,冷藏间的容积利用系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3.0.5贮藏块冰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不应小于表3.0.5的规定值。表3.0.5贮藏块冰冰库的容积利用系数冰库净高(m)容积利用系数η≤4.200.404.21〜5.000.505.01〜6.000.60>6.000.653.0.6食品计算密度应按表3.0.6的规定采用。表3.0.6食品计算密度序号食品类别密度(kg/m3)1冻肉4002冻分割肉6503冻鱼4704篓装、箱装鲜蛋2605鲜蔬菜2306篓装、箱装鲜水果3507冰蛋7008机制冰7509其他按实际密度采用注:同一冷库如同时存放猪、牛、羊肉(包括禽兔)时,密度可按400kg/m3确定;当只存冻羊腔时,密度应按250kg/m3确定;只存冻牛、羊肉时,密度应按330kg/m3确定。3.0.7冷库设计的室外气象参数,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计算冷间围护结构热流量时,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2计算冷间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时,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最热月的平均相对湿度。3计算开门热流量和冷间通风换气流量时,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室外相对湿度应采用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3.0.8冷间的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根据各类食品的冷藏工艺要求确定,也可按表3.0.8的规定选用。表3.0.8冷间的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序号冷间名称室温(℃)相对湿度(%)适用食品范围1冷却间0〜4―肉、蛋等2冻结间-18~-23肉、禽、兔、冰蛋、蔬菜等-23〜-30―鱼、虾等3冷却物冷藏间085〜90冷却后的肉、禽-2〜080〜85鲜蛋-1〜190〜95冰鲜鱼0〜285〜90苹果、鸭梨等-1〜190〜95大白菜、蒜薹、葱头、菠菜、香菜、胡萝卜、甘蓝、芹菜、莴苣等2〜485〜90土豆、橘子、荔枝等7〜1385〜95柿子椒、菜豆、黄m、番茄、菠萝、柑橘等11〜1685〜90香蕉等4冻结物冷藏间-15〜-2085〜90冻肉、禽、副产品、冰蛋、冻蔬菜、冰棒等-18~-2590〜95冻鱼、虾、冷冻饮品等5冰库-4〜-6―盐水制冰的冰块注:冷却物冷藏间设计温度宜取0℃,储藏过程中应按照食品的产地、品种、成熟度和降温时间等调节其温度与相对湿度。3.0.9选用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建筑4.1库址选择与总平面4.1.1冷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经当地规划部门批准。2库址宜选择在城市规划的物流园区中,且应位于周围集中居住区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用氨制冷工质的冷库,与其下风侧居住区的防护距离不宜小于300m,与其他方位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150m。3库址周围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且必须避开和远离有害气体、灰沙、烟雾、粉尘及其他有污染源的地段。4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的地方。5应具备可靠的水源和电源以及排水条件。‘6宜选在地势较高和工程地质条件良好的地方。7肉类、水产等加工厂内的冷库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配送中心等的冷库库址还应综合考虑其特殊要求。4.1.2冷库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生产工艺、运输、管理和设备管线布置合理等综合要求。2当设有铁路专用线时,库房应沿铁路专用线布置。3当设有水运码头时,库房应靠近水运码头布置。4当以公路运输为主时,库房应靠近冷库运输主出人口布置。5肉类、水产类等加工厂的冷库应布置在该加工厂洁净区内,并应在其污染区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6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库应布置在该市场仓储区内,并应与交易区分开布置。7在库区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4.1.3冷库总平面布置应做到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对库房占地、铁路专用线、水运码头、设备管线、道路、回车场等资源应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并应兼顾今后扩建的可能。4.1.4冷库总平面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库区内应有良好的雨水排水系统,道路和回车场应有防积水措施。2库房周边不应采用明沟排放污水。4.1.5库区的主要道路和进人库区的主要道路应铺设适于车辆通行的混凝土或沥青等硬路面。4.1.6制冷机房或制冷机组应靠近用冷负荷最大的冷间布置,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4.1.7变配电所应靠近制冷机房布置。4.1.8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贴邻布置时,贴邻布置的库房总长度不应大于150m,总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库房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贴邻库房两侧的外墙均应为防火墙,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4.1.9库房与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贴邻布置时,相邻侧的墙体,应至少有一面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4.2库房的布置4.2.1库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运输线路宜短,应避免迂回和交叉。2冷藏间平面柱网尺寸和层高应根据贮藏食品的主要品种、包装、运输堆码方式、托盘规格和堆码高度以及经营管理模式等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综合考虑建筑模数及结构选型。3当采用氟制冷机组时,可设置于库房穿堂内。4冷间应按不同的设计温度分区、分层布置。5冷间建筑应尽量减少其隔热围护结构的外表面积。4.2.2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4.2.2的要求。表4.2.2每座冷库冷藏间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m2)冷藏间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冷藏间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单层、多层高层冷藏间占地防火分区冷藏间占地防火分区―、二级不限7000350050002500三级31200400――注:1当设地下室时,只允许设一层地下室,且地下冷藏间占地面积不应大于地上冷藏间建筑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防火分区不应大于1500m2。2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冷库为高层冷库。3本表中“一”表示不允许建高层冷库。4.2.3冷藏间与穿堂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隔墙,该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该防火隔墙上的冷藏门可为非防火门。4.2.4冷藏间的分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贮藏食品的特性及冷藏温度等要求分间。2有异味或易串味的贮藏食品应设单间。3宜按不同经营模式和管理需要分间。4.2.5库房应设穿堂,温度应根据工艺需要确定。4.2.6库房公路站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宽度不宜小于5m。2站台边缘停车侧面应装设缓冲橡胶条块,并应涂有黄、黑相间防撞警示色带。3站台上应设罩棚,靠站台边缘一侧如有结构柱时,柱边距站台边缘净距不宜小于0.6m;罩棚挑檐挑出站台边缘的部分不应小于1.00m,净高应与运输车辆的高度相适应,并应设有组织排水。4根据需要可设封闭站台,封闭站台应与冷库穿堂合并布置。5封闭站台的宽度及其内的温度可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其外围护结构应满足相应的保温要求。6封闭站台的高度、门洞数量应与货物吞吐量相适应,并应设置相应的冷藏门和连接冷藏车的密闭软门套。7在站台的适当位置应布置满足使用需要的上、下站台的台阶和坡道。4.2.7库房的铁路站台应符合下列规定:1站台宽度不宜小于7m。2站台边缘顶面应高出轨顶面1.1m,边缘距铁路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应为1.75m。3站台长度应与铁路专用线装卸作业段的长度相同。4站台上应设罩棚,罩棚柱边与站台边缘净距不应小于2m,檐高和挑出长度应符合铁路专用线的限界规定。5在站台的适当位置应布置满足使用需要的上、下台阶和坡道。4.2.8多层、高层库房应设置电梯。电梯轿厢的选择应充分利用电梯的运载能力。4.2.9库房设置电梯的数量可按下列规定计算:15t型电梯运载能力,可按34t/h计;3t型电梯运载能力,可按20t/h计;2t型电梯运载能力可按13t/h计。2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冷库及港口中转冷库的电梯数量应按一次进出货吞吐量和装卸允许时间确定。3全部为公路运输的冷库电梯数量应按日高峰进出货吞吐量和日低谷进出货吞吐量的平均值确定。4在以铁路、水运进出货吞吐量确定电梯数量的情况下,电梯位置可兼顾日常生产和公路进出货使用的需要,不宜再另设电梯。4.2.10库房的楼梯间应设在穿堂附近,并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通向穿堂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首层楼梯出口应直通室外或距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大于15m。4.2.11带水作业的加工间和温度高、湿度大的房间不应与冷藏间毗连;当生产流程必须毗连时,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4.2.12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冷藏间应至少设两个冷藏门(含隔墙上的门),面积不大于1000m2的冷藏间可只设一个冷藏门。冷藏门内侧应设有应急内开门锁装置,并应有醒目的标识。4.2.13冻结物冷藏间的门洞内侧应设置构造简易、可以更换的回笼间。4.1.14冷藏门外侧应设置冷风幕或在其冷藏门内侧设置耐低温的透明塑料门帘。4.2.15库房的计量设备应根据进出货操作流程短捷的原则和需要设置。4.2.16库房附属的办公室、安保值班室、烘衣室、更衣室、休息室及卫生间等与库房生产、管理直接有关的辅助房间可布置于穿堂附近,多层、高层冷库应设置在首层(卫生间除外),但应至少有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卫生间内应设自动冲洗(或非手动式冲洗)的便器和洗手盆。4.2.17在库房内严禁设置与库房生产、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其他用房。4.3库房的隔热4.3.1库房的隔热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热导率宜小。2不应有散发有害或异味等对食品有污染的物质。3宜为难燃或不燃材料,且不易变质。4宜选用块状温度变形系数小的块状隔热材料。5易于现场施工。6正铺贴于地面、楼面的隔热材料,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0.25MPa。4.3.2围护结构隔热材料的厚度应按下式计算:式中:d——隔热材料的厚度(m);λ——隔热材料的热导率[W/(m·℃)];R0——围护结构总热阻(m2·℃/W);αw——围护结构外表面传热系数[W/(m2·℃)];αn————围护结构内表面传热系数[W/(m2·℃)];d1、d2…dn——围护结构除隔热层外各层材料的厚度(m);λ1、λ2…λn——围护结构除隔热层外各层材料的热导率[W/(m·℃)]。4.3.3冷库隔热材料设计采用的热导率值应按下式计算确定:λ=λ’·b式中:λ——设计采用的热导率[W/(m·℃)];λ一一正常条件下测定的热导率[W/(m·℃)];b——热导率的修正系数可按表4.3.3的规定采用。表4.3.3热导率的修正系数序号材料名称b序号材料名称b1聚氨酯泡沫塑料1.47加气混凝土1.32聚苯乙烯泡沫塑料1.38岩棉1.83聚苯乙烯挤塑板1.39软木1.24膨胀珍珠岩1.710炉渣1.65沥青膨胀珍珠岩1.211稻壳1.76水泥膨胀珍珠岩1.3注:加气混凝土、水泥膨胀珍珠岩的修正系数,应为经过烘干的块状材料并用沥青等不含水黏结材料贴铺、砌筑的数值。4.3.4冷间外墙、屋面或顶棚设计采用的室内、外两侧温度差Δt,应按下式计算确定:Δt=Δt‘·a式中:Δt——设计采用的室内、外两侧温度差(℃);Δt’——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与室内温度差(℃);a——围护结构两侧温度差修正系数可按表4.3.4的规定米用。表4.3.4围护结构两侧温度差修正系数序号围护结构部位a1D>4的外墙:冻结间、冻结物冷藏间冷却间、冷却物冷藏间、冰库1.051.102D>4相邻有常温房间的外墙:冻结间、冻结物冷藏间冷却间、冷却物冷藏间、冰库1.001.003D>4的冷间顶棚,其上为通风阁楼,屋面有隔热层或通风层:冻结间、冻结物冷藏间冷却间、冷却物冷藏间、冰库1.151.204D>4的冷间顶棚,其上为不通风阁楼,屋面有隔热层或通风层:冻结间、冻结物冷藏间冷却间、冷却物冷藏间、冰库1.201.305D>4的无阁楼屋面,屋面有通风层:冻结间、冻结物冷藏间冷却间、冷却物冷藏间、冰库1.201.306D≤4的外墙:冻结物冷藏间1.307D≤4的无阁楼屋面:冻结物冷藏间1.608半地下室外墙外侧为土壤时0.209冷间地面下部无通风等加热设备时0.2010冷间地面隔热层下有通风等加热设备时0.6011冷间地面隔热层下为通风架空层时0.7012两侧均为冷间时1.00注:1D值可从相关材料、热工手册中查得选用。2负温穿堂的a值可按冻结物冷藏间确定。3表内未列的其他室温等于或高于0℃的冷间可参照各项中冷却间的a值选用。4.3.5冷间外墙、屋面或顶棚的总热阻,根据设计采用的室内、外两侧温度差Δt值,可按表4.3.5的规定选用。表4.3.5冷间外墙、屋面或顶棚的总热阻(m2·℃/W)设计采用的室内外温度差Δt(℃)面积热流量(W/m2)78910119012.8611.2510.009.008.188011.4310.008.898.007.277010.008.751.787.006.36608.577.506.676.005.45507.146.255.565.004.55405.715.004.444.003.64304.293.753.333.002.73202.862.502.222.001.824.3.6冷间隔墙总热阻应根据隔墙两侧设计室温按表4.3.6的规定选用。表4.3.6冷间隔墙总热阻(m2·℃/W)隔墙两侧设计室温面积热流量(W/m2)1012冻结间-23℃——冷却间0℃3.803.17冻结间-23℃一冻结间-23℃2.802.33冻结间-23℃——穿堂4℃2.702.25冻结间-23℃——穿堂-10℃2.001.67冻结物冷藏间-18℃~-20℃冷却物冷藏间0℃3.302.75冻结物冷藏间-18℃~-20℃冰库-4℃2.802.33冻结物冷藏间-18℃〜-20℃穿堂4℃2.802.33冷却物冷藏间0℃——冷却物冷藏间0℃2.001.67注:隔墙总热阻已考虑生产中的温度波动因素。4.3.7冷间楼面总热阻可根据楼板上、下冷间设计温度按表4.3.7的规定选用。表4.3.7冷间楼面总热阻楼板上、下冷间设计温度冷间楼面总热阻(m2·℃/W)354.7723〜284.0815〜203.318〜122.5851.89注:1楼板总热阻已考虑生产中温度波动因素。2当冷却物冷藏间楼板下为冻结物冷藏间时,楼板热阻不宜小于4.08(m2·℃/W)。4.3.8冷间直接铺设在土壤上的地面总热阻应根据冷间设计温度按表4.3.8的规定选用。表4.3.8直接铺设在土壤上的冷间地面总热阻冷间设计温度(冗)冷间地面总热阻(m2·℃/W)0〜一21.72―5102.54―15〜一203.18―23〜一283.91―354.77注:当地面隔热层采用炉渣时,总热阻按本表数据乘以0.8修正系数。4.3.9冷间铺设在架空层上的地面总热阻根据冷间设计温度按表4.3.9选用。表4.3.9铺设在架空层上的冷间地面总热阻冷间设计温度(^:)冷间地面总热阻(m2·℃/W)0〜一22.15―5〜一102.71―15〜一203.44~23284.08―354.774.3.10库房围护结构外表面和内表面传热系数(〜、^)和热阻(及”反)按表4.3.10的规定选用。表4.3.10库房围护结构外表面和内表面传热系数〜、仏和热阻疋围护结构部位及环境条件0^[艰/(m2^0010x1[双/(m2^001、或尺11(^2^。0简无防风设施的屋面、外墙的外表面23―0.043顶棚上为阁楼或有房屋和外墙外部紧邻其他建筑物的外表面12―0.083外墙和顶棚的内表面、内墙和楼板的表面、地面的上表面:冻结间、冷却间设有强力鼓风装置时冷却物冷藏间设有强力鼓风装置时冻结物冷藏间设有鼓风的冷却设备时冷间无机械鼓风装置时―29181280.0340.0560.0830.125地面下为通风架空层80.125注:地面下为通风加热管道和直接铺设于土壤上的地面以及半地下室外墙埋入地下的部位,外表面传热系数均可不计。4.3.11相邻同温冷间的隔墙及上、下相邻两层为同温冷间之间的楼板可不设隔热层。4.3.12当冷库底层冷间设计温度低于0℃时,地面应采取防止冻胀的措施;当地面下为岩层或沙砾层且地下水位较低时,可不做防止冻胀处理。4.3.13冷库底层冷间设计温度等于或高于0℃时,地面可不做防止冻胀处理,但应仍设置相应的隔热层。在空气冷却器基座下部及其周边1m范围内的地面总热阻私不应小于3.18^2,1/界。4.3.14冷库屋面及外墙外侧宜涂白色或浅色。4.4库房的隔汽和防潮4.4.1当围护结构两侧设计温差等于或大于51时,应在隔热层温度较高的一侧设置隔汽层。4.4.2围护结构蒸汽渗透阻可按下式计算:忖051.6X(户…一尸如)/1^(斗.4.2〕式中:只。一围护结构隔汽层高温侧各层材料(隔热层以外)的蒸汽渗透阻之和(乂,11,匕/0;切^蒸汽渗透强度4/m2,^);匕^围护结构高温侧空气的水蒸气分压力(^^);八。^围护结构低温侧空气的水蒸气分压力”幻。4.4.3当围护结构隔热层选用现喷(或灌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材料时,隔汽层不应选用热熔性材料。库房隔汽层和防潮层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库房外墙的隔汽层应与地面隔热层上、下的防水层和隔汽层搭接。2楼面、地面的隔热层上、下、四周应做防水层或隔汽层,且楼面、地面隔热层的防水层或隔汽层应全封闭。3隔墙隔热层底部应做防潮层,且应在其热侧上翻铺0.12m。4冷却间或冻结间隔墙的隔热层两侧均应做隔汽层。4.5构造要求4.5.1在夏热冬暖地区的库房屋面上应设置通风间层。4.5.2库房顶层隔热层采用块状隔热材料时,不应再设阁楼层。4.5.3用作铺设松散隔热材料的阁楼,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阁楼楼面不应留有缝隙,若采用预制构件时,构件之间的缝隙必须填实。2松散隔热材料的设计厚度应取计算厚度的1.5倍。3阁楼柱应自阁楼楼面起包1.5m高度的块状隔热材料,厚度应使热阻不小于1.381^,1/界,隔热层外面应设置隔汽层,但不应抹灰。4.5.4当外墙与阁楼楼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热材料时,相交处应设防火带。相交部位防火分隔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楼板的耐火极限。4.5.5多层、高层冷库冷藏间的外墙与檐口及各层冷藏间外墙与穿堂连接部位的变形缝应采取防漏水的构造措施。4.5.6库房的下列部位,均应采取防冷桥的构造处理:1由于承重结构需要连续而使隔热层断开的部位。2门洞和设备、供电管线穿越隔热层周围部位。3冷藏间、冻结间通往穿堂的门洞外跨越变形缝部位的局部地面和楼面。4.5.7装隔热材料不应采用含水黏结材料黏结块。4.5.8带水作业的冷间应有保护墙面、楼面和地面的防水措施。4.5.9库房屋面排水宜设置外天沟和墙外明装雨水管。4.5.10冷间建筑的地下室或地面架空层应采用防止地下水和地表水浸人的措施,并应设排水设施。4.5.11冷藏间的地面面层应采用耐磨损、不起灰地面。4.6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4.6.1氨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氨制冷机房平面开间、进深应符合制冷设备布置要求,净高应根据设备高度和采暖通风的要求确定。2氨制冷机房的屋面应设置通风间层及隔热层。3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4机器间内的墙裙、地面和设备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5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共用的隔墙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室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塞。6氨制冷机房和变配电所的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7氨制冷机房、配电室和控制室之间连通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4.6.2氟制冷机房如单独设置时,应根据制冷工艺要求布置其设备、管线,满足制冷工艺要求,并应按照氨制冷机房的相应要求执行。5结构5.1一般规定5.1.1冷间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也可采用砌体结构。5.1.2冷间结构应考虑所处环境温度变化作用产生的变形及内应力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温度变化作用对结构引起的不利影响。5.1.3冷间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50m。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加。5.1.4冷间顶层为阁楼时,阁楼屋面宜采用装配式结构。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时,伸缩缝最大间距可按表5.1.4采用。表5.1.4现浇钢筋混凝土阁楼屋面伸缩缝最大间距(m)序号屋面做法伸缩缝最大间距1有隔热层452无隔热层35注:当有充分依据或可靠措施,表中数值可以增加。5.1.5当冷间阁楼屋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且相对边柱中心线距离大于或等于30m时,边柱柱顶与屋面梁宜采用铰接。5.1.6当冷间底层为架空地面时,地面结构宜采用预制梁板。5.1.7当冷库外墙采用自承重墙时,外墙与库内承重结构之间每层均应可靠接结,设置锚系梁。锚系梁间距可为6m,墙角处不宜设置。墙角砌体应适当配筋且墙角至第一个锚系梁的距离不宜小于6m。设置的锚系梁应能承受外墙的拉力与压力。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外墙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及圈梁。5.1.8冷间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应根据表5.18的环境类别进行设计。表5.1.8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环境类别名称条件二a0℃以上温度库房、0℃及以上温度冷加工间、架空式地面防冻层室内潮湿环境二b0℃以下冷间低温环境三盐水制冰间轻度盐雾环境5.1.9冷间钢筋混凝土板每个方向全截面最小温度配筋率不应小于0.3%。5.1.10零度以下的低温库房承重墙和柱基础的最小埋置深度,自库房室外地坪向下不宜小于15m,且应满足所在地区冬季地基土冻胀和融陷影响对基础埋置深度的要求。5.1.11软土地基应考虑库房地面大面积堆载所产生的地基不均匀变形对墙柱基础、库房地面及上部结构的不利影响。5.1.12抗震设防烈度6义及6度以上的板柱—剪力墙结构,柱上板带上部钢筋的1/2及全部下部钢筋应纵向连通。5.2荷载5.2.1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冷永久值系数应根据房间用途按表5.2.1的规定采用。表5.2.1冷库楼面和地面结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冷永久值系数序号房间名称标准值(kN/m2)准永久值系数1人行楼梯间3.50.32冷却间、冻结间15.00.63运货穿堂、站台、收发货间15.00.44冷却物冷藏间15.00.85冻结物冷藏间20.00.86制冷池20.00.87冰库9×h0.88专用于装隔热材料的阁楼1.50.89电梯机房7.00.8注:1本表第2~7项为等效均布荷载标准值。2本表第2~5项适用于堆货高度不超过5m的库房,并已包括1000kg叉车运行荷载在内,贮存冰蛋、桶装油脂及冻分割内等密度大的货物时,其楼面和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3h为堆冰高度(m)。5.2.2单层库房冻结物冷藏间堆货高度达6m时,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采用30kN/m2。单层高货架库房可根据货架平面布置和货架层数按实际情况计算取值。5.2.3楼板下有吊重时,可按实际情况另加。5.2.4冷库吊运轨道结构计算的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应按表5.2.4的规定采用。表5.2.4冷库吊运轨道活荷载标准值及准永久值系数序号房间名称标准值(kN/m2)准永久值系数1猪、羊白条肉4.50.62冻鱼(每盘15kg)6.00.753冻鱼(每般20kg)7.50.754牛两分胴体轨道7.50.65牛四分胴体轨道5.00.6注:本表数值包括滑轮和吊具重量。5.2.5当吊运轨道直接吊在楼板下,设计现浇或预制梁板时,应按吊点负荷面积将本表数值折算成集中荷载;设计现浇板柱—剪力墙时,可折算成均布荷载。5.2.6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冷库及穿堂,其梁、柱和基础活荷载的折减系数宜按表5.2.6的规定采用。表5.2.6冷库和穿堂梁、柱及基础活荷载折减系数项目结构部位梁柱基础穿堂0.70.70.5库房1.00.80.85.2.7制冷机房操作平台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及一般检修工具的重量),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2Kn/m2。设备按实际荷载确定。5.2.8制冷机房设于楼面时,设备荷载应按实际重量考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按8kN/m2。压缩机等振动设备动力系数取1.3。5.3材料5.3.1冷间内采用的水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不得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2)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合使用,同一构件不得使用两种以上品种的水泥。5.3.2冷间内砖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10的烧结普通砖,并应用水泥砂浆砌筑和抹面。砌筑用水泥砂浆强度等级应不低于M7.5。5.3.3冷间用的混凝土如需提高抗冻融破坏能力时,可掺入适宜的混凝土外加剂。5.3.4冷间内钢筋混凝土的受力钢筋宜采用HRB400级和HRB335级热轧钢筋,也可采用HPB235级热轧钢筋。冷间钢结构用钢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定》GB50017的规定。6制冷6.1冷间冷却设备负荷和机械负荷的计算6.1.1冷间冷却设备负荷应按下式计算:Qs=Q1+pQ2+Q3+Q4+Q5(6.1.1)式中:Qs——冷间冷却设备负荷(W);Q1——冷间围护结构热流量(W);Q2——冷间内货物热流量(W);Q3——冷间通风换气热流量(W);Q4——冷间内电动机运转热流量(W);Q5——冷间操作热流量(W),但对冷却间及冻结间则不计算热流量;p——冷间内货物冷加工负荷系数。冷却间、冻结间和货物不经冷却而直接进入冷却物冷藏间的货物冷加工负荷系数p应取1.3,其他冷间p取1。6.1.2冷间机械负荷应分别根据不同蒸发温度按下式计算:Qj=(n1ΣQ1+n2ΣQ2+n3ΣQ3+n4ΣQ4+n5ΣQ5)R(6.1.2)式中:Qj——某蒸发温度的机械负荷(W);n1——冷间围护结构热流量的季节修正系数,一般可根据冷库生产旺季出现的月份按表6.1.2的规定采用。当冷库全年生产无明显淡旺季区别时应取1;n2——冷间货物热流量折减系数;n3——同期换气系数,宜取0.5~1.0(“同时最大换气量与全库每日总换气量的比数”大时取大值);n4——冷间内电动机同期运转系数;n5——冷间同期操作系数;R——制冷装置和管道等冷损耗补偿系数,一般直接冷却系数宜取1.07,间接冷却系数宜取1.12。表6.1.2季节修正系数n1月份n1值库温(℃)纬度123456789101112北纬40°以上(含40°)0-0.70-0.50-0.100.400.700.901.001.000.700.30-0.10-0.50-10-0.25-0.110.190.590.780.921.001.000.780.490.19-0.11-18-0.020.100.330.640.820.931.001.000.820.580.330.10-23-0.080.180.400.680.840.941.001.000.840.620.400.18-300.190.280.470.720.860.951.001.000.860.670.470.28北纬35°~40°(含35°)0-0.30-0.200.200.500.800.901.001.000.700.500.10-0.20-100.050.140.410.650.860.921.001.000.780.650.350.14-180.220.290.510.710.890.931.001.000.820.710.380.29-230.300.360.560.740.900.941.001.000.840.740.400.36-300.390.440.610.770.910.951.001.000.860.770.470.44北纬30°~35°(含30°)00.100.150.330.530.720.861.001.000.830.620.410.20-100.310.360.480.640.790.861.001.000.880.710.550.38-180.420.460.560.700.820.901.001.000.880.760.620.48-230.470.510.600.730.840.911.001.000.890.780.650.53-300.53.560.650.760.850.921.001.000.900.810.690.58北纬25°~30°(含25°)00.180.230.420.600.800.881.001.000.870.650.450.26-100.390.410.560.710.850.901.001.000.900.730.590.44-180.490.510.630.760.880.921.001.000.920.780.650.53-230.540.560.670.780.890.931.001.000.920.800.670.57-300.590.610.700.800.900.931.001.000.930.820.720.62北纬25°以下00.440.480.630.790.940.971.001.000.930.810.650.40-100.580.600.730.850.950.981.001.000.950.850.750.63-180.650.670.770.880.960.981.001.000.960.880.790.69-230.680.700.790.890.960.981.001.000.960.890.810.72‘-300.720.730.820.900.970.981.001.000.970.900.830.756.1.3冷间货物热流量折减系数n2应根据冷间的性质确定。冷却物冷藏间宜取0.3~0.6;冰结物冷藏间宜取0.5~0.8;冷加工间和其他冷间应取1。6.1.4冷间内电动机同期运转系数n4和冷间同期操作系数n5,应按表6.1.4规定采用。6.1.5冷间的每日进货量应按下列规定取值:(1)冷却间或冻结间应按设计冷加工能力计算。(2)存放果蔬的冷却物冷藏间,不应大于该间计算吨位的10%。(3)存放鲜蛋的冷却物冷藏间,不应大于该间计算吨位的5%。(4)无外库调入货物的冷库,其冻结物冷藏间每日进货量,宜按该库每日冻结加工量计算。(5)有从外库调入货物的冷库,其冻结物冷藏间每间每日进货量可按该间计算吨位的5%~15%计算。(6)冻结量大的水产冷库,其冻结物冷藏间的每日进货量可按具体情况确定。6.1.6货物进入冷间时的温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未经冷却的屠宰鲜肉温度应取39℃,已经冷却的鲜肉温度应取4℃。(2)从外库调入的冻结货物温度应取-10℃~-15℃。(3)无外库调入货物的冷库,进入冻结物冷藏间的货物温度,应按该冷库冻结间终止降温时或产品包装后的货物温度确定。(4)冰鲜鱼、虾整理后的温度应取15℃。(5)鲜鱼虾整理后进入冷加工间的温度,按整理鱼虾用水的水温确定。(6)鲜蛋、水果、蔬菜的进货温度,按冷间生产旺月气温的月平均温度确定。6.1.7服务于机关、学校、工厂、宾馆、商场等小型服务性冷库,当其冷间总的公称容积在500m3以下时,冷间冷却设备负荷应按下式计算:Q′s=Q1+pQ2+Q4+Q5a+Q5b(6.1.7)式中:Q′s——小型服务性冷库冷间冷却设备负荷(W);Q1——冷间围护结构热流量(W);Q2——冷间内货物热流量(W);Q4——冷间内电动机运转热流量(W);Q5a——冷间内照明热流量(W),对冻结间则不计算该项热流量;Q5b——冷间开门的热流量,对冻结间则不计算该项热流量(W);p——货物冷加工负荷系数,冻结间以及货物不经冷却而直接进入冷却物冷藏间的货物冷加工负荷系数p取1.3,共他冷间p取1。6.1.8小型服务性冷库冷间机构负荷应分别根据不同蒸发温度按下式计算:式中:Q′j——同一蒸发温度的冷间的机械负荷(W);n2——冷间货物热流量折减系数,冷却物冷藏间宜取06,冻结物冷藏间宜取05,其他冷间取1;n4——冷间内电动机同期运转系数,取值见表6.1.4;n5——冷间同期操作系数,取值见表6.1.4;τ——制冷机组每日工作时间,宜取12h~16h;R——冷库制冷系统和管道等冷损耗补偿系数,直接冷却系数宜取1.07,间接冷却系数宜取1.12。注:冻结间不计算Q5a和Q5b这两项热流量。6.2库房6.2.1设有吊轨的冷却间和冻结间的冷加工能力可按下式计算:式中:Gd——设有吊轨的冷却间、冻结间每日冷加工能力(t);l——冷间内吊轨的有效总长度(m);g——吊轨单位长度净载货量(kg/m);τ——冷间货物冷加工时间(h)。6.2.2吊轨单位长度净载货量g可按表6.2.2所列取值:6.2.3吊轨的轨距及轨面高度,应按吊挂食品和运载工具的实际尺寸、冷间内通风间距及必要的操作空间确定。6.2.4设有搁架式冻结设备的冻结间,其冷加工能力可按下式计算:(6.2.4)式中:Gg——搁架式冻结间每日的冷加工能力(t);N——搁架式冻结设备设计摆放冻结食品容器的件数;G,g——每件食品的净质量(kg);τ——货物冷加工时间(h);24——每日小时数(h)。6.2.5成套食品冷加工设备的加工能力,可根据产品技术文件所提供的数据确定。6.2.6冷间冷却设备的选型应根据食品冷加工或冷藏的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所选用的冷却冷却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提出的设备技术条件的要求。(2)冷却间和冷却物冷藏间的冷却设备应采用空气冷却器。(3)包装间的冷却设备宜采用空气冷却器。(4)冻结物冷藏间的冷却设备,宜选用空气冷却器。当食品无良好的包装时,可采用顶排管、墙排管。(5)对食品的冻结加工,应根据不同食品冻结工艺的要求,选用相应的冻结装置。6.2.7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房间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6.2.8冷间内排管与墙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与顶板或梁底的净距离不宜大于250mm。落地式空气冷却器水盘底与地面之间架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6.2.9冷间冷却设备的传热面积应通过校核计算确定。6.2.10冷间内空气温度与冷却设备中制冷剂蒸发温度的计算温度差,应根据提高制冷机效率,节省能源,减少食品干耗,降低投资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排管、墙排管和搁架式冻结设备的计算温度差,可按算术平均温度差采用,并不宜大于10℃。(2)空气冷却器的计算温度差,应按对数平均温度差确定,可取7℃~10℃。对冷却物冷藏间使用的空气冷却器也可采用更小的温度差。6.2.11冷间冷却设备每一通路的压力降,应控制在制冷剂饱和温度降低1℃的范围内。6.2.12根据冷间的用途、空间、空气冷却器的性能、贮存货物的种类和要求的贮存温、湿度条件,可采用无风道或有风道的空气分配系统。6.2.13无风道空气分配系统,宜用于装有分区使用的吊顶式空气冷却器或装有集中落地式空气冷却器的冷藏间,空气冷却器应保证有足够的气流射程,并应在冷间货堆的上部留有足够的气流扩展空间。同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使冷空气较均匀地布满整个冷间。6.2.14风道空气分配系统,可用于空气强制循环的冻结间和冷却间,以及冷间狭长,设有集中落地式空气冷却器而货堆上部又缺少足够的气流扩展空间的冷藏间。该空气分配系统,应设置送风风道,并利用货物之间的空间作为回风道。6.2.15冷却间、冻结间的气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1)悬挂白条肉的冷却间,气流应均匀下吹,肉片间平均风速应为0.5m/s~1.0m/s。采用两段冷却工艺时,第一段风速宜为2m/s,第二段风速宜为1.5m/s。(2)悬挂白条肉的冻结间,气流应均匀下吹,肉片间平均风速宜为1.5m/s~2.0m/s。(3)盘装食品冻结间的气流应均匀横吹,盘间平均风速宜为1.0m/s~3.0m/s。其他类型加工制作的食品,其冻结方式可按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设计。6.2.16冷却物冷藏间的通风换气应符合下列要求:(1)冷却物冷藏间宜按所贮货物的品种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换气次数每日不宜少于1次。(2)面积大于150m2或虽小于150m2但不经常开门及设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冷却物冷藏间,宜采用机械通风换气装置。进入冷间的新鲜空气应先经冷却处理。(3)当冷间外新鲜空气的温度低于冷间内空气温度时,送入冷间的新鲜空气应先经预热处理。(4)新鲜空气的进风口应设置便于操作的保温启闭装置。(5)冷间内废气应直接排至库外,出风口应设于距冷间内地坪0.5m处,并应设置便于操作的保温启闭装置。(6)新鲜空气入口和废气排出口不宜设在冷间的同一侧面的墙面上。6.2.17设于冷库常温穿堂内的冷间新风换气管道,在其紧靠冷间壁面的管段的外表面,应用隔热材料进行保温,其保温长度不小于2m;对设于冷库穿堂内的库房排气管道应将其外表面全部用隔热材料进行保温。6.2.18冷间通风换气的排气管道应坡向冷间外,而进气管道在冷间内的管段应坡向空气冷却器。6.3制冷压缩机和辅助设备6.3.1冷库所选用的制冷压缩机和辅助设备的使用条件应符合产品制造商要求的技术条件。6.3.2制冷压缩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根据各蒸发温度机械负荷的计算值分别选定,不另设备用机。(2)选配制冷压缩机时,各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宜大小搭配。(3)制冷压缩机的系列不宜超过两种。如仅有两台制冷压缩机时,应选用同一系列。(4)应根据实际使用工况,对制冷压缩机所需的驱动功率进行核算,并通过其制造厂选配适宜的驱动电机。6.3.3冷库制冷系统中采用中间冷却器、气液分离器、油分离器、冷凝器、贮液器、低压贮液器、低压循环贮液器等,应通过校核计算进行选定,并应与制冷系统中设置的制冷压缩机的制冷量相匹配。对采用氨制冷系统的大、中型冷库,高压贮氨器的选用应不少于两台。6.3.4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口应低于冷凝器的出液总管250mm~300mm。6.3.5冷凝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水冷式冷凝器时,其冷凝温度不应超过39℃;采用蒸发式冷凝器时,其冷凝温度不应超过36℃。(2)冷凝器冷却水进出口的温度差,对立式壳管式冷凝器宜取1.5℃~3℃;对卧式壳管式冷凝器宜取4℃~6℃。(3)冷凝器的传热系数和热流密度应按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采用。(4)对使用氢氟烃及其混合物为制冷剂的中、小型冷库,宜选用风冷冷凝器。6.3.6冷库制冷系统中排液桶的体积应按冷库冷间中蒸发器排液量最大的一间确定。排液桶的充满度宜取70%。6.3.7输送制冷剂泵应根据其输送的制冷剂体积流量和扬程来确定,其制冷剂的循环倍数:对负荷较稳定、蒸发器组数较少、不易积油的蒸发器,下进上出供液方式的可采用3倍~4倍;对负荷有波动、蒸发器组数较多、容易积油的蒸发器,下进上出供液方式的可采用5倍~6倍,上进下出供液方式的采用7倍~8倍。同时制冷剂泵进液口处压力应有不小于05m制冷剂液柱的裕度。6.3.8对采用重力供液方式的回气管路系统,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制冷机房内增设气液分离器:(1)服务于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库房。(2)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冰池。(3)库房的气液分离器与制冷压缩机房的水平距离大于50m。6.3.9冷库制冷系统辅助设备中冷冻油应通过集油器进行排放。6.3.10大、中型冷库制冷系统中不凝性气体,应通过不凝性气体分离器进行排放。6.3.11制冷机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制冷设备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并适当考虑设备部件拆卸和检修的空间需要紧凑布置。(2)制冷机房内主要操作通道的宽度应不大于1.3m,制冷压缩机突出部位到其他设备或分配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两台制冷压缩机突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能有抽出机器曲轴的可能,制冷机与墙壁以及非主要通道不小于0.8m。(3)设备间内的主要通道的宽度应为12m,非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8m。(4)水泵和油处理设备不宜布置在机器间或设备间内。6.4安全与控制6.4.1制冷压缩机安全保护装置除应由制造厂依照相应的行业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外,尚应设置下列安全部件:(1)活塞式制冷压缩机排出口处应设止逆阀;螺杆式制冷压缩机吸气管处应设止逆阀。(2)制冷压缩机冷却水出水管上应设断水停机保护装置。(3)应设事故紧急停机按钮。6.4.2冷凝器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水冷冷凝器应设断水报警装置,蒸发式冷凝器应增设压力表、安全阀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6.4.3制冷剂泵应设置下列安全保护装置:(1)液泵断液自动停泵装置。(2)泵的排液管上应装设压力表、止逆阀。(3)泵的排液总管上应加设旁通泄压阀。6.4.4所有制冷容器、制冷系统加液站集管,以及制冷剂液体、气体分配站集管上和不凝性气体分离器的回气管上,均应设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6.4.5制冷系统中采用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均应采用制冷剂专用表,压力表的安装高度距观察者站立的平面不应超过3m。选用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1)位于制冷系统高压侧的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1.5级。(2)位于制冷系统低压侧的真空压力表不应低于2.5级。(3)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的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不得大于工作压力的3倍。6.4.6低压循环贮液器、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应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不应用同一只仪表同时进行控制和保护。6.4.7贮液器、中间冷却器、气液分离器、低压循环贮液器、低压贮液器、排液桶、集油器等均应设液位指示器,其液位指示器两端连接件应有自动关闭装置。6.4.8安全阀应设置泄压管。氨制冷系统的安全总泄压管出口应高于周围50m内最高建筑物(冷库除外)的屋脊5m,并应采取防止雷击、防止雨水、杂物落入泄压管内的措施。6.4.9制冷系统中气体、液体及融霜热气分配站的集管、中间冷却器冷却盘管的进出口部位,应设测温用的温度计套管或温度传感器套管。6.4.10设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等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设于室外的制冷机组、贮液器,除应设围栏外,还应有通风良好的遮阳设施。6.4.11冷库冻结间、冷却间、冷藏间内不宜设置制冷阀门。6.4.12冷库冷间使用的空气冷却器宜设置人工指令自动融霜装置及风机故障报警装置。6.4.13冻结间在不进行冻结加工时,宜通过所设置的自动控温装置,使房间温度控制在-8℃±2℃的范围内。6.4.14有人值宁的制冷压缩机房宜设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其室内噪声声级应控制在85dB(A)以下。6.4.15对使用氨作用制冷剂的冷库制冷系统,宜装设紧急泄氨器,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将氨液溶于水,排至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消纳贮缸或水池中。6.4.16对使用氨作制冷剂的冷库制冷系统,其氨制冷剂总的充注量不应超过40000kg,具有独立氨制冷系统的相邻冷库之间的安全隔离距离应不小于30m。6.5管道与吊架6.5.1冷库制冷系统管道的设计,应根据其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输送制冷剂的特性等工艺条件,并结合周围的环境和各种荷载条件进行。6.5.2冷库制冷系统管道的设计压力应根据其采用的制冷剂及其工作状况按表6.5.2确定。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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